2025年2月19日 星期三

大金國志卷首

目錄

卷之首

 經進大金國志表

 金國初興本末

 金國世系之圖

 金國九主年譜

卷之一 紀()

 太祖武元皇帝上

卷之二 紀()

 太祖武元皇帝下

卷之三 紀()

 太宗文烈皇帝一

卷之四 紀()

 太宗文烈皇帝二

卷之五 紀()

 太宗文烈皇帝三

卷之六 紀()

 太宗文烈皇帝四

卷之七 紀()

 太宗文烈皇帝五

卷之八 紀()

 太宗文烈皇帝六

卷之九 紀()

 熙宗孝成皇帝一

之十 紀()

 熙宗孝成皇帝二

卷之十一 紀()十一

 熙宗孝成皇帝三

卷之十二 紀()十二

 熙宗孝成皇帝四

卷之十三 紀()十三

 海陵煬王上

卷之十四 紀()十四

 海陵煬王中

卷之十五 紀()十五

 海陵煬王下

卷之十六 紀()十六

 世宗聖明皇帝上

卷之十七 紀()十七

 世宗聖明皇帝中

卷之十八 紀()十八

 世宗聖明皇帝下

卷之十九 紀()十九

 章宗神聖皇帝上

卷之二十 紀()二十

 章宗神聖皇帝中

卷之二十一 紀()二十一

 章宗神聖皇帝下

卷之二十二 紀()二十二

 東海郡侯上

卷之二十三 紀()二十三

 東海郡侯下

卷之二十四 紀()二十四

 宣宗英武皇帝上

卷之二十五 紀()二十五

 宣宗英武皇帝下

卷之二十六 紀()二十六

 義宗皇帝

卷之二十七 傳一

 開國功臣傳

  粘罕

  骨捨

  斡離不

  蒲路虎

  兀朮

  銀朮

  兀朮

  婁室

  撻懶

  撒離曷

  窩里嗢

  烏陵思謀

  韓常

卷之二十八 傳二

 文學翰苑上

  宇文虛中

  蔡松年

  蔡珪

  高士談

  馬定國

  施宜生

  郝俁

  李晏

  王寂

  劉昂

  楊雲翼

  史肅

  蕭貢

  李遹

  馮延登

  梁持勝

  馮璧

  韓玉

卷之二十九 傳三

 文學翰苑上

  王若虛

  麻九疇

  高廷玉

  張萬公

  董師中

  胥鼎

  張行中

  路仲顯

  耶律履

  王予可

  李獻甫

  党懷英

  趙秉文

  周昂

之三十 傳四

 楚國張邦昌錄

卷之三十一 傳五

 齊國劉豫錄

卷之三十二 記一

 立楚國張邦昌冊文

 立齊國劉豫冊文

 檢視宋國庫藏

 取去宋國寶印

 宗族隨二帝北遷

卷之三十三 記二

  天文

  地理

  燕京制度

  汴京制度

  陵廟制度

  儀衛

卷之三十四 記三

  旗幟

  車繖

  服色

  千官品列

卷之三十五 記四

  雜色儀制

  誥敕

  除授

  天會皇統科舉

  天德科舉

卷之三十六 記五

  皂隸

  浮圖

  道教

  科條

  赦宥

  屯田

  田獵

  兵制

之三十七 記六

 交聘記

  兩國往來誓書

卷之三十八 記七

 地理記

  京府州軍

卷之三十九 記八

 風俗記

  初興風土

  男女冠服

  婚姻

  飲食

卷之四十 記九

  趙良嗣燕雲奉使錄

  馬擴茅齋自敘

  許亢宗宣和乙巳奉使金國行程錄

  鄭望之靖康城下奉使錄

  李若水山西軍前和議奉使錄

  傅雱建炎通問錄

  王繪紹興甲寅通和錄

  宋之才使金賀生辰還復命表

  趙彥衛御寨行程

  樓鑰北行日錄

  范成大攬轡錄

  周煇北轅錄

  倪思重明節館伴語錄

  程卓使金錄

 

  洪皓使金詩

  范成大使金絕句七十二首

 

  蔡鞗北狩行錄

  可恭宋俘記

  佚名呻吟語

  王成棣青宮譯語

  莫將接送伴語錄

  洪皓松模紀聞

  范成大族帳部曲錄

  佚名女真傳

  張棣金虜圖經

  金志

 

 

 

 

 

經進大金國志表

 

  臣懋昭上言,竊惟紀外國之曆年,簡書具在;考累朝之文館,事跡難磨。()輯遺聞,少()淵覽。伏念臣偷生淮浦,竊祿金朝,少讀父書,因獲清流之選;日親文苑,粗知載記之詳。跡其所以興亡,是以可為鑑戒。其金國志,起自武元 天輔至于義宗,九主百一十七年,裒集成編,卷分條別。本其初興之地,勢局一隅,肆此兼併之謀,志吞四海。饕淫日積,篡弒相仍,雖運數之使然,亦事機之適爾。獨世宗寬厚,遂得「小堯舜」之稱。然泰和荒昏,已階 之釁。日斜西崦,數到盡頭,皇天從而降災,聖明為之啟運。

  臣誠惶誠恐,頓首頓足。恭惟皇帝陛下道包文武,德運聖神,新天開地闢之規模,奮雷厲風飛之氣勢。奏蔡城之凱,人()官之威儀;清 之塵,民快家日月。皇靈遠被,天意交歸,由 而出師,願見時天子;從淮西而入覲,永作皇家老臣。臣干冒天威,無任激切屏營之至。臣所輯大金國志謹隨表上進以聞。

  臣惶懼惶懼,頓首頓首,昧死謹言。

 

  ()端平元年正月十五日,淮西歸正人、改授承事郎、工部架閣臣宇文懋昭上表

 

 

 

 

 

 

 

 

 

 

 

 

 

 

 

 

 

 

金國初興本末

 

  金國本名朱里真,番語舌音訛為女真,或曰慮真,避契丹興宗名,又曰女直肅慎氏遺種,渤海之別族也。或曰三韓 之後,姓拏氏,於北地中最微且賤。 貞觀中,靺鞨來中國,始聞女真之名,世居混同江之東長白山下。其山乃鴨綠水源。南鄰高麗,北接室韋,西界渤海鐵離,東瀕海,三國志所謂挹婁元魏所謂勿吉所謂黑水部所謂黑水靺鞨者,今其地也。

  其屬分六部,有黑水部,即今之女真。其水掬之則色微黑,契丹目為混同江,深可二十丈餘,狹處可六七十步,闊者至百步。居江之南而有著籍者謂之「熟女真」,以其服屬契丹也;江之北而不在著籍者為「生女真」,亦臣於契丹。後有酋豪受宣命為首領,號太師。契丹賓州 混同江北八十里建寨以守。

  又云,契丹衰興北方,吞諸番三十六,女真在其中。契丹女真為患,誘豪右數千家處之遼陽之南而著籍焉,分其勢,使不得與本國通,謂之「合蘇欸」。自咸州東北分界入宮口束沫江,中間所居之女真,隸咸州兵馬司,與其國往來無禁,謂之「回霸」。極遠邊而近東海(野居)者,謂之「東海女真」。多黃髮,鬢皆黃,目睛綠者,謂之「黃頭女真」。

  又,居束沫江之北,寧江州之東,地方千餘里,戶十餘萬,()長,亦無國名,止是族帳,散居山谷間,自推豪傑為酋長。小者千戶,大者數千戶,蓋七十二部落之一也。僻處契丹東北隅,臣屬一百餘年,世襲節度使,兄弟相傳,周而復始。

  或又云,其初酋長新羅人,號完顏氏。「完顏」,猶言「王」也。女真妻之以女,生二子,其長胡來也。其自此傳三人至楊割太師,以至阿骨打。以其國產金及有金水源,故稱大金

 

 

 

 

 

 

 

 

金國九主年譜

 

  太祖 武元皇帝()阿骨打(改名) 楊割太師子。乙未(戊戌) 宋徽宗 政和(重和元)年,遼海濱王 天慶(保大三)年。稱帝,國號大金,建元收國,丁酉改元天輔,至癸卯天輔()年五月乙丑崩,在位()年。

  太宗 文烈皇帝()吳乞買(改名)太祖之弟。癸卯改元天會 宣和五年, 保大三年。即位,至乙卯(甲寅)天會() 宋高宗 紹興()年。()崩,在位一十()年。

  熙宗 孝成皇帝()曷剌馬(改名)太祖嫡孫,宗浚(定浚)之子。乙卯(甲寅)天會()()即位,至戊午改元天眷,辛酉改元皇統,至己巳皇統九年十二月丁巳,為從弟岐王 所弒,在位一十()年。

  海陵煬王()孛烈(改名)太祖孫,遼王 ()己巳改元天德 紹興十九年。即位,癸酉改元貞元,丙子改元正隆,至辛巳正隆六年 紹興三十一年。十一月乙未,為諸將弒于揚州 瓜洲鎮 龜山寺,在位一十三年。

  世宗 聖明皇帝()烏祿,諱,改名太祖孫,冀王 宗輔之子。辛巳改元大定 紹興三十一年。十月丁未自立于會寧府,至己酉大定二十九年餘二日 孝宗(光宗庚戌)淳熙十六(紹熙元)年。正月癸巳崩,在位二十九年。

  章宗 神聖皇帝番名麻達葛世宗之孫,太子允恭之子。己酉正月癸巳即位,庚戌改元明昌光宗 ()元年。(正月甲午即位)丙辰改元承安,辛酉改元泰和戊辰泰和八年 宋寧宗 嘉定元年。十一月丙辰崩,在位一十九年。

  東海郡侯番名興勝允濟世宗第七子。己巳改元大安 嘉定二年。即位,壬申改元崇慶(重慶),癸酉改元至寧 嘉定六年。八月甲午,為紇石烈執中遣內侍李監成弒於其府,在位五年。

  宣宗 英武皇帝番名吾覩補世宗之孫,顯宗 允恭長子。癸酉九月丙午即位,改至寧元年為貞祐元年, 嘉定六年。丁丑改元興定壬午(癸未)改元元光,至癸未(甲申)元光二年 嘉定()年。十月崩,在位一十()年。

  義宗皇帝番名寧甲速守緒宣宗第三子。癸未(甲申)元光二年冬即位,甲申(乙酉)改元正大,壬辰春改元開興,夏改元天興宋理宗 紹定()年。癸巳歸德府絕糧,六月奔蔡州,八月,蒙古()兵與兵攻,甲()天興三年 宋理宗 端平)年。正月己酉,禪位于後主總帥丞麟,即閉閣自縊,在位一十一年,亡。

 

  主自宋徽宗 政和乙未(重和戊戌)稱帝,至理宗 端平甲午,計九主,一百一十()年。

2025年1月24日 星期五

通鑑問疑

  

通鑑問疑  宋 劉羲仲 撰

 

  秘書丞高安 劉公,字道原。嘗同司馬公資治通鑑司馬公深畏愛其博學,每以所疑問焉。秘丞公未冠登第,名動京師,文行並高,意氣偉然,以直不容於世。論次一家之書,欲為萬世之傳,固已負其初心,而書未及成,捐棄館舍,後世又未必知秘丞公於通鑑嘗預有力焉也。秘丞公有子曰羲仲,傷其先人功之不彰,而幼侍疾家庭,嘗備聞餘論,乃纂集其與司馬公往復相難者,作通鑑問疑

 

  正文

 

  道原嘗謂司馬君實曰︰「正統之論,興於儒,推五行相生,指璽紱相傳,以為正統,是神器大寶必當扼喉而奪之,則亂臣賊子釋然得行其志矣。若春秋無二王,則諸侯也。史書非若春秋以一字為褒貶,而、南北、五代之際,以勢力相敵,遂分裂天下,其名分位號,異乎之於,安能強拔一國,謂之正統,餘皆為僭哉?況微弱自立者,不必書為僭;背君自立者,不必書為逆。其臣子所稱,亦從而稱之,乃深著其僭逆也。」

  君實曰︰「道原言諸國名號,各從臣子所稱,固為通論。然修至十六國,有修不行者。至如乞伏國仁初稱單于,苻登封為苑川王乾歸河南王前秦封為金城王,又封隴西王,進封梁王前秦滅,乃稱秦王,後降於後秦。已而逃歸,復稱秦王,又降於,為河南王熾盤亦稱河南王,又復稱秦王呂光初稱酒泉公,改稱三河王,後乃稱涼王禿烏孤初稱西平王,改稱武威王利鹿孤河西王涼王,後去年號,降于,既而復稱涼王段業涼王沮渠蒙遜,自稱張掖公,改稱河西王封為涼王。若此之類,當稱何國?若謂之河南隴西,乃是郡名;若謂之,則其所稱,又國號屢改。若不著名,知復為誰?又匹夫妄自尊大,即因其位號稱之,則王莽公孫述亦不當稱姓名也。今欲將十六國五代偏據者,皆依三十國春秋書為某主,但去其僭字,猶漢書趙王 韓王 也。至其死,則書曰卒,謚曰某皇帝,廟號某祖某宗;獨南北朝書某主而不名其崩、薨之類,從舊史之文,不為彼此升降。如此,以理論之,雖未為通,然非出己意,免刺人眼耳。不然,則依宋公明 紀年通譜,以五德相承,亡之後,元魏繼之,黜北齊朱梁皆如諸國,稱名稱卒,或以朱梁,居木火之間;及比王莽,補無王之際,亦可也。五德之因,出於儒,由是並依天道以斷人事之不可斷者耳。」

  道原曰︰「晉元東渡,南北分疆。據中國,受符璽,互相夷虜,自謂正統,則,勢當兩存之。然漢昭烈巴蜀,似晉元吳大帝興於表,似後魏。若謂中國有主,不得紹,則東晉非中國也;介立無所承為,則後魏無所承也。南北朝書某主而不名,何以得名之主乎?」

  君實曰︰「道原言,以比南北朝,又思得一法。後魏北齊後周五代諸國,名號均敵,本非君臣者,皆用列國之法,沒皆稱殂,王公稱卒。嘗混一天下,傳祚後世,其子孫微弱播遷,承祖宗之業,有紹復之望,欲全用天子法,以統臨諸國,沒則稱崩,王公稱薨。東晉元帝已前稱崩、薨而名列國。劉備雖承後,不能紀其世次,猶宋高祖楚元王後、吳王 後,是非不可知,不得與漢光武晉元帝為例。」

  道原曰︰「嘗混一海者,并其子孫用天子法;未嘗相君臣者,從列國法,此至當之論也。然以晉元光武,茲事恐未當。失其政,五胡紛擾,天命不常,唯歸有德。若東晉德政勝,則僭之主必復為臣僕。而東晉與諸國異名號、並正朔,是德政不相勝也。嘗稱臣于不能混一四海,不得用天子法;而東晉僻在南,非之比。又諸國苻健姚萇慕容垂等,與東晉非君臣,東晉乃得用天子之法乎?若五代諸國,雖僭竊名號,皆繼踵仆滅,其興亡異於、南北朝,此黜之不當疑也。」

  君實曰:「道原五代諸國,愚慮所不到者。然欲使東晉五胡並為敵國,則與所見異。晉元高祖曾孫,琅邪嫡嗣。其鎮建業,加鎮東,皆西朝詔除也。懷愍既死賊庭,天下推戴元帝,時宗室領藩鎮最親強盛者,元帝而已。嘗奄有四海,兼制夷夏,慕容垂等雖身不臣,其父祖皆臣,而東晉之視,猶東周之視也。俱為列國,豈能相臣?稱臣于,猶句踐之事夫差石勒之事王浚,非素定君臣之分者也。然不知晉武帝隋文帝之初,主、主當稱叔寶蕭琮附庸,為當名否? 未平之前,欲如世與抗敵為列國之制;平後,乃用天子之制。受禪以後,至以前,復用列國之制,亦以本非君臣故也。」

  道原曰:「未平,與抗敵,宜如世用列國法。傳於傳於傳於傳於,當用年號,以紀諸國事跡。亡之後,用年號。未平以前,稱主而不名。蕭琮後周附庸,與非君臣,不當名蕭琮也。」

  君實曰:「有國邑者,則曰封某王、某侯;無國邑者,則曰賜爵關侯。王侯,率皆虛名,若云無國邑,則亦有就國者。沈慶之始興優近,求改封南海,是食國租稅也。若云有國邑,則有封境外郡縣者。如始平王廣陵王也。不知當書封某王侯,當書賜爵某王侯?」

  道原曰︰「南北朝諸王雖不就國,皆有國邑、國官。宋孝武 大明中,分實土郡縣為僑縣境。宋志雍州始平郡青州太原郡荊州河東郡,皆僑郡也。齊志秦州始平郡,故始平王魏志豫州廣陵郡,故廣陵王。恐不可云賜爵,當云封某王侯也。」

  君實曰︰「凡用天子法者,所統諸侯皆用稱薨。而晉書帝紀,唯親王、三公及二王後稱薨,餘雖令、僕、方伯、開府如羊祜杜預之徒,亦止稱卒。隋書帝紀史令、納言及封國公、郡公者亦稱卒,唯親王、三公及開府儀同三司稱薨。舊唐書尚書令僕、中書令、侍中、平章事、參知機務政事皆稱薨。若依古禮五等稱薨,則晉惠帝時令、長、卒、伍皆有爵邑,不可盡稱薨也。西晉 荀勗等為尚書令、中書監令,雖用事,不謂之宰相;東晉 庾亮何充等始謂之宰相。欲自以後,唯王爵及三公、宰相稱薨,餘皆稱卒;南北朝王公亦稱卒。至則令、僕、史令、納言為宰相,至則平章事為宰相,三師、三公皆為散官,欲皆以為薨,可乎?」

  道原曰︰「諸侯稱薨,至以後,唯王爵及三公、宰相稱薨。或薨或卒,於例未勻,不如用陸淳例,皆稱卒。」

  君實曰:「諸臣稱卒,誠為確論。但恨已進者漢紀不可請本追改。其唐紀除諸王、三公、三師稱薨,餘雖宰相,亦稱卒;尚書令、僕及門下、中書權任所在,謂之宰相,終非正三公也。」

  道原曰︰「散官若亦稱薨,宰相不應稱卒。」

 

  君實曰:「長曆景平二年正月丁巳朔,二月丁亥朔。後魏書紀、志,是歲不日食。道原長編何故書『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道原曰︰「 高祖紀永初三年正月甲辰朔,景平元年正月己亥朔,皆與劉仲更 合。舊本八月乙未朔,九月當乙丑朔,誤作辛丑;十月甲午朔,誤作庚午;十一月甲子朔,誤作庚子;十二月癸巳朔不誤。十二月癸巳,則二年正月當癸亥朔,二月癸巳朔,三月壬戌朔,舊本乃誤作正月丁巳、二月丁亥、三月丙戌,至四月辛卯不誤。建康實錄︰『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乙未,義恭為冠軍。丁未,大風。』皆與宋書紀同。唯宋書誤以二月為正月,南史誤以二月朔為己卯。」

  君實曰︰「 帝紀晉春秋紀年通譜︰『隆安五年九月,呂隆。十月,姚興。』道原何故於元興元年書『五月,姚興。八月,呂隆』?」

  道原曰:「姚興載記:『姚平姚碩德呂隆碩德姑臧姚平 乾城,陷之,遂據柴壁軍攻,截汾水守之。碩德,為持久計,懼,遂降。姚平汾水死。』魏書︰『天興五年五月,姚興遣其弟義陽王來侵平陽,攻陷乾壁。八月,車駕西討。至乾壁固守,進軍圍之。姚興悉舉其眾來救,帝渡蒙坑逆擊軍,大破之。十月,赴水死。』天興五年五月,元興元年五月也。八月,姚平乾壁,然後呂隆降于碩德,則是八月也。晉紀隆安五年九月,呂隆。十月,姚興』者,誤也。去中國遠,事得於傳聞,故或前一年,或後一年。載記往往按諸國書,而本紀憑時起居注,故差誤特甚。」

  君實曰︰「晉紀︰『義熙十二年二月,姚興死,子嗣。五月,司馬休之魯宗之姚泓。』道原何故於義熙十二年五月書『司馬休之魯宗之姚興』?」

  道原曰︰「姚興載記︰『 義熙十一年正月,荊州刺史司馬休之雍州刺史魯宗之劉裕相攻,遣使來求援。五月,休之等為所敗,奔于。』晉書 休之傳亦云『奔姚興』。是十一年五月姚興猶未死。而姚興載記後魏本紀、十六國春秋北史 附庸傳南史 宋武帝紀姚興義熙十二年二月死。是晉紀誤以十二年二月為十一年二月,故休之等奔亦誤云『奔姚泓』也。」

  君實曰︰「武陵王紀本傳︰『大寶二年四月,僭位于,年號天正,與蕭棟暗合。識者尤之曰:「於文天為二人,正為一止,言各一年而止也。」』道原何故於承聖元年書『武陵王 即位于』?」

  道原曰︰「南史 簡文紀︰『大寶二年八月,侯景即位。明年四月,武陵王 僭號於。』按蕭棟大寶二年八月即位,改元天正。若大寶二年四月改元,事乃在先,非是暗合。又紀、本傳,紀次西陵時,陸納未平,軍復逼,元帝憂之。陸納承聖元年十月反,則大寶二年不應言『陸納未平』也。故從帝紀承聖元年武陵王 僭號為是。」君實曰︰「然。」

  君實又曰︰「都督領刺史,有止督本州者,刺史專統本州,何為更改『督』字?南史略去所督州名,但云加都督。都督豈虛名乎?」

  道原曰:「 百官志︰『 太康中,刺史治民,都督知軍事,至惠帝乃并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是刺史不加『督』字者,不得總其統軍事也。檀道濟都督江州江夏豫州西陽新蔡晉熙四郡諸軍事、江州刺史。宋志江州領郡九,豫州領郡十,而道濟止得都督四郡。南北朝時,軍任甚重,都督豈虛名哉?南史但云『江州刺史』,務欲省文,不知害義也。」

  君實曰:「後魏 禮志︰『太和十五年,詔尊烈祖太祖顯祖為二祧。』帝紀:『太宗 永興二年,謚道武宣武皇帝,廟號太祖。』不言號烈祖。又太武功業最盛,廟號世祖,何為不預二祧?」

  道原曰:「道武追尊神元廟號始祖平文廟號太祖昭成廟號高祖,皆為不遷之廟,則太宗宣武帝號,不應又號道武廟為太祖。史官但舉後來廟號耳。孝文平文太祖之廟號,亦必去昭成高祖之廟號。故孝文廟號高祖魏收 序紀唯稱始祖 神元皇帝,而平文昭成皆不冠廟號也。禮志詔書云︰『烈祖有創業之功,世祖有開拓之德,其以道武太祖,比后稷世祖顯祖為二祧,比。』是『顯祖』字上脫『世祖』二字也。」

  君實曰︰「 高祖紀︰『中興元年十二月,宣德皇后高祖大司馬,依 武陵王承制故事。二年正月,又加高祖大司馬,解承制。』何也?」

  道原曰︰「舊本 高祖紀中興二年正月,大司馬解承制。 和帝紀亦云『大司馬梁王解承制』。後人誤於『大司馬』上加『高祖』二字也。」

  君實曰︰「魏紀 太和九年均田詔云:『還受以生死為斷。』志云『十五以上受田』,又云『及課則受田,老免則還田』,又云『有舉戶老小癃者,年踰七十不還』,是不以生死為斷也。又『所授之田率倍之』,是受四十畝者,再受八十畝閑田歟?『桑田不在還受之限』,是民於田中種桑者,可得為永業歟?又云『非桑之土,夫給一畝』,或給二十畝、或十六畝,何其不均也?又曰『應還之田,不種桑棗』,是露田又不種歟?又曰『恒從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何哉?又云『一人之分,正從正,倍從倍,不得隔越他畔』,是二者必須相鄰,地形安得如此?井田廢久矣,天下皆民田也。計人口及奴婢皆以田給之,其亦有說乎?」

  道原曰︰「後魏 食貨志云︰『諸遠流配謫、無子孫、及戶絕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給授受。』觀均田制度,似今世佃官田及絕戶田出租稅,非如三代井田也。喪亂之後,土田無主,悉為公田。除兼併大族外,貧民往往無田可耕,故孝文分官田以給之,然有分限。丁口計畝給田,老死還納,別授壯者,非若今世作全戶稅佃,不計其歲月,但不得典賣耳。詔書言其略,故云『還受以生死為斷』,本志言其詳,故有還不還之別也。不栽樹者,謂之露田,男夫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謂男夫之有婦者,共受六十畝也。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謂戶更有一丁未娶者,及有牛一頭,又受三十畝也,限四牛。所受之田率倍之者,謂每一丁一牛則倍三十畝。丁牛雖多,給田止於一百二十畝,故曰限四牛也。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前後種桑五十樹、棗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給一畝,依法課蒔、榆、棗。謂初受田者,雖娶婦同一戶,不復給田,非桑之土,唯種棗榆共八株,故止給一畝。下文云『麻布之土,男夫及課,別給麻田十畝,婦人五畝』,并棗榆地亦十六畝也。桑田用力最多,欲勸人種桑,故賜為永業田。露田有還受,故不得種桑麻也。『恒從見口,有盈者無還無受,不盈者受種如法』,謂種桑不還田,計見在男夫及丁口,其合給田畝外,桑田有餘,亦許為主,但不受亦不還耳。若受少桑田者,復受於官,種桑果,故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也。『一人之分,正從正,倍從倍,不得隔越他畔』,猶下文云『進丁受田,恒從所近』,謂取逐戶傍近,不必地相鄰也。制,丁男給一頃,十分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世業則身死承戶者受之,口分則沒官更給人。後諱『世』字,故云『永業』。享國日淺,兵革不息,農民常少而曠土常多,故均田之制存。至,承平日久,丁口滋眾,官無閑田,不復給受,故田制為空文。新唐書 食貨志言『口分、世業之田壞而為兼併』,其意似指以為井田之比,失之遠矣。」君實曰︰「然。」

 

  結語

 

    君實訪問道原疑事,每卷不下數條,論議甚多,不能盡載,載其質正舊史差謬者。然道原在書局,止類事跡,勒成長編;其是非予奪之際,一出君實筆削,而羲仲不及見。君實不備知凡例,其是非予奪所以然之故。范純夫亦嘗預修通鑑,乃書所疑問焉。其書曰:

  薛包茅容等,舊史止附別傳,通鑑具載事跡,不可不謂廣記。而淮南王太史公皆稱屈原 離騷與日月爭光,通鑑乃削去屈原汨羅、撰離騷等事。歷代儒林文苑隱逸傳直十削去七八。春秋褒秋毫之善,通鑑掩日月之光,此羲仲所疑一事也。

  二京三都等賦,解嘲賓戲等文,通鑑皆不書。而孟子梁惠王荀卿臨武君難疑答問,通鑑不漏略一句,事跡則隱沒不書。太史公之於,猶次其傳而不論其書;司馬公之於,乃論其書而不次其傳,此羲仲所疑二事也。

  通鑑 曰主、曰殂,南北朝曰主、曰帝、曰殂,司馬公言「地醜德齊,不能相一用列國之法,庶幾不誣事實,近於至公」。然世宗唐國主,仁宗元昊夏國主,主與帝非列國也。司馬公論正統與歐陽公略同,而歐陽公天下有統,以有統書之;天下無統,以無統書之。通鑑若言有統,則不當書南北朝為帝;若言無統,則不當書南北朝為主,此羲仲所疑三事也。

  宋高祖射蛇於新洲,明日,見青衣童子杵藥,曰:「我王為劉寄奴所傷。然寄奴王者,不可殺。」高祖叱之,皆散。通鑑凡此類符讖,事皆不書,而秦二世元年書漢高祖射蛇事。高祖斬蛇,非符讖乎?通鑑何以書此?羲仲所疑四事也。

  陸雲本無玄學,夜行迷路,見一少年,與談老子。後尋宿處,乃王弼冢。自此談玄殊進。通鑑凡此類神怪,事皆不書,而 中大通二年書寇祖仁藏金事。祖仁藏金,非神怪乎?通鑑何以書此?羲仲所疑五事也。

  北齊 神武出征,遇天寒雪,使人舉氈陳元康下作軍書,颯颯運筆,俄頃數紙。神武目之曰︰「此何如孔子?」通鑑凡此類過褒,事皆不書,而 延光元年書荀淑叔度顏回。不知叔度顏回,何異元康孔子?此羲仲所疑六事也。

  孫彥高定州默啜圍州城。彥高倒鎖宅門,告其奴曰:「善守宅門,勿與鎖鑰。」凡此類過貶,事皆不書,而 隆安三年書王凝之借鬼兵於大道。不知凝之借鬼兵,何異彥高守鎖鑰?此羲仲所疑七事也。

  通曆大業記煬帝文帝通鑑書曰︰「上崩,中外頗有異論。」唐曆新唐書武后殺太子通鑑書曰︰「太子薨,時人以為武后殺之。」通鑑疑以示疑,而 元徽四年書馮太后顯祖事,唯天象志云:「獻文暴崩,實遇鴆毒。」元行沖 國典云︰「馮太后伏壯士,太上入謁,遂崩。」司馬公安知鴆顯祖安得不彰?然則司馬公安知鴆顯祖者是馮太后與否也?此羲仲所疑八事也。

  純夫曰:「足下可謂善問,祖禹安敢不答?然其間所問節目,曩日嘗陪論議,因足下之問,可以解諸儒之疑。此通鑑起予之助也。」云云。

  羲仲純夫書,悔難通鑑之為書。君實寓局祕閣,道原實預討論。君實道原皆以史自負,同心協力,共成此書,曰:「之得道原,猶瞽師之得相者也。」范純夫劉貢甫司馬公休亦推道原功力最多。君實嘗有言︰「通鑑,唯王勝之借一讀,他人讀未盡一編,已欠伸思睡矣。揚子雲云︰『後世復有子雲必不廢矣。』方今春秋尚廢,況此書乎?聊用自娛餘生而已。」嗚呼!君實所以用意遠矣!非為寡聞淺見道也。然君實始成通鑑,以道原遺言求通鑑一定本,乃錄本以付其家,而告羲仲曰:「先君子臨終時,遺言恨不見書成。而此書之成,先君子力居多,他日須有從足下求之者,若欲傳錄,但傳予之,非獨區區之懇,亦先君子之志也。」然則君實羲仲亦厚矣!羲仲既痛恨先人不及見奏成書,又懼後世有以小言、破言以小道、害道不幸而似羲仲者,故纂集其往復問難,使後世有考焉。


大金國志卷首

目錄 卷之首  經進大金國志表  金國初興本末  金國世系之圖  金國九主年譜 卷之一 紀 ( 年 ) 一  太祖武元皇帝上 卷之二 紀 ( 年 ) 二  太祖武元皇帝下 卷之三 紀 ( 年 ) 三  太宗文烈皇帝一 卷之四 紀 ( 年 ) 四  太宗文烈皇帝二 卷之五 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