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3日 星期五

資治通鑑卷125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二十五
  宋紀七 起強圉大淵獻(丁亥),盡上章攝提格(庚寅),凡四年。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

元嘉二十四年(丁亥、紀元二九六四年)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八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五年
 □春,正月,甲戌,大赦。
 □魏 吐京胡及山胡 曹僕渾等反;二月,征東將軍武昌王 提等討平之。
 □癸未,魏主如中山。
 □魏師之克姑臧也,〔「姑臧」原作「敦煌」。胡注:「『敦煌』,當作『姑臧』。」此據胡注改。〕沮渠牧犍使人斫開府庫,取金玉及寶器,因不復閉;小民爭入盜取之,有司索盜不獲。至是,牧犍所親及守藏者告之,且言牧犍父子多蓄毒藥,潛殺人前後以百數;姊妹皆學左道。有司索牧犍家,得所匿物;魏主大怒,賜沮渠昭儀死,并誅其宗族,唯沮渠祖以先降得免。又有告牧犍猶與故臣民交通謀反者,三月,魏主遣崔浩就第賜牧犍死,謚曰哀王。
 □魏人徙定州 丁零三千家於平城。
 □夏,五月,魏主還平城。〔此段原無,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補。〕
 □六月,魏西征諸將扶風公 處真等八人,坐盜沒軍資及虜掠贓各千萬計,並斬之。
 □初,帝以貨重物輕,〔「帝」原作「上」,今改作「帝」;下同。〕改鑄四銖錢。民多翦鑿古錢,取銅盜鑄。帝患之。錄尚書事江夏王 義恭建議,請以大錢一當兩。右僕射何尚之議曰:「夫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事存交易,豈假多鑄!數少則幣重,〔「幣」原作「弊」,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改。〕數多則物重,多少雖異,濟用不殊。況復以一當兩,徒崇虛價者耶!若今制遂行,富人之貲自倍,貧者彌增其困,懼非所以使之均壹也。」帝卒從義恭議。
 □秋,八月,乙未,徐州刺史衡陽文王 義季卒。義季自彭城王 義康之貶,遂縱酒不事事。帝以書誚責,且戒之;義季猶酣飲自若,以至成疾而終。
 □魏 樂安宣王 範卒。
 □冬,十月,壬午,胡藩之子誕世殺豫章太守桓隆之,據郡反,欲奉前彭城王 義康為主;前交州刺史檀和之去官歸,過豫章,擊斬之。
 □十一月,甲寅,封皇子渾為汝陰王。
元嘉二十五年(戊子、紀元二九六五年)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九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六年
 □春,正月,魏 晉王 伏羅卒。〈考異曰:宋 索虜傳曰:「燾所住屠蘇為疾雷所擊,屠蘇倒,見壓殆死。左右皆號泣,晉王獨不悲。燾怒,賜死。」此出於傳聞。今從後魏書。又後魏書卒在去年十二月,於宋曆為今年正月也。〉
 □楊文德據葭蘆城,招誘氐、羌,武都等五郡氐皆應之。〔「春正月」句以下二段原繫於元嘉二十四年十二月,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去年魏閏十月,去年魏十二月當宋本年正月,今移之,並改「十二月」為「春正月」。〕二月,魏 仇池鎮將皮豹子率諸軍擊之。文德兵敗,棄城奔漢中。豹子收其妻子、僚屬、軍資及楊保宗所尚魏公主而還。〔去年魏閏十月,本年魏正月當宋二月。〕
  初,保宗將叛,公主勸之。或曰:「奈何叛父母之國?」公主曰:「事成,為一國之母,豈比小縣公主哉!」魏主賜之死。
  楊文德坐失守,免官,削爵土。〔「二月」句以下三段原繫於本年四年正月,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去年魏閏十月,本年魏正月當宋二月,今移之,並改「春正月」為「二月」。〕
 □閏二月,癸卯,魏主如定州,罷塞圍役者;遂如上黨,誅潞縣叛民二千餘家,徙西河 離石民五千餘家于平城。〔「西河」原作「河西」。胡注:「『河西』,當作『西河』。」此據胡注改。此段原繫於本年二月,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去年魏閏十月,本年魏二月當宋閏二月,今移之,並補「閏」字。〕
 □己酉,帝大蒐于宣武場。〔「己酉」上原有「閏月」二字,前文已補,今刪之。〕
 □三月,魏主還平城。〔此段原無,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補。〕
 □初,劉湛既誅,庾炳之遂見寵任,累遷吏部尚書,勢傾朝野。炳之無文學,性強急輕淺。既居選部,好詬詈賓客,且多納貨賂;士大夫皆惡之。
  炳之留令史二人宿於私宅,為有司所糾。帝薄其過,欲不問。僕射何尚之因極陳炳之之短曰:「炳之見人有燭盤、佳驢,無不乞匄;選用不平,不可一二;交結朋黨,構扇是非,亂俗傷風,過於范曄,所少,賊一事耳。縱不加罪,故宜出之。」帝欲以炳之為丹陽尹。尚之曰:「炳之蹈罪負恩,方復有尹京赫赫之授,乃更成其形勢也。古人云:『無賞無罰,雖堯、舜不能為治。』臣昔啟范曄,亦懼犯顏,苟白愚懷,〔「白」原作「曰」。章校:「十二行本『白』誤『曰』;乙十一行本同。」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正作「白」,據改。〕九死不悔。歷觀古今,未有眾過藉藉,受貨數百萬,更得高官厚祿如炳之者也。」帝乃免炳之官,以徐湛之為丹陽尹。
 □彭城太守王玄謨上言:「彭城要兼水陸,請以皇子撫臨州事。」夏,四月,乙卯,以武陵王 駿為安北將軍、徐州刺史。
 □五月,甲戌,魏以交趾公 韓拔為鄯善王,鎮鄯善,賦役其民,比之郡縣。
 □當兩大錢行之經時,公私不以為便;己卯,罷之。
 □六月,辛酉,魏主如廣德宮。
 □丙寅,荊州刺史南譙王 義宣進位司空。〔此段原繫於前文「辛酉」段之前,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丙寅在辛酉之後,今移之。〕
 □秋,八月,甲子,封皇子彧為淮陽王。
 □西域 悅般國去平城萬有餘里,〔「悅般」原作「般悅」。胡注:「據北史,『般悅』當作『悅般』。」魏書 西城傳亦作「悅般」,據乙正。〕遣使詣魏,請與魏東西合擊柔然;魏主許之,中外戒嚴。
 □九月,辛未,以尚書右僕射何尚之為左僕射,領軍將軍沈演之為吏部尚書。
 □丙戌,魏主如陰山。
 □魏 成周公 萬度歸擊焉耆,大破之,焉耆王 鳩尸卑那奔龜茲。魏主詔唐和與前部王 車伊洛率所部兵會度歸討西域。和說降柳驢等六城,因共擊波居羅城,拔之。
 □冬,十月,辛丑,魏 弘農昭王 奚斤卒,子它觀襲爵。〔「爵」字原無,據魏書 奚斤傳補。〕魏主曰:「斤 關西之敗,罪固當死;朕以斤佐命先朝,復其爵邑,使得終天年,君臣之分亦足矣。」乃降它觀爵為公。
 □癸亥,魏大赦。
 □十二月,魏 萬度歸自焉耆西討龜茲,留唐和鎮焉耆。柳驢戍主乙直伽謀叛,和擊斬之,由是諸胡咸附,西域復平。
 □魏太子朝于行宮,遂從伐柔然。至受降城,不見柔然,因積糧於城內,置戍而還。
元嘉二十六年(己丑、紀元二九六六年)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十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七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主饗群臣於漠南。甲戌,復伐柔然。高涼王 那出東道,略陽王 羯兒出西道,魏主與太子出涿邪山,行數千里。柔然 處羅可汗恐懼遠遁。
 □二月,己亥,帝如丹徒,謁京陵。丁巳,大赦。〔「丁巳大赦」四字原繫於後文「三月」句之後,據建康實錄卷十二、冊府元龜卷二百零七移至二月。〕〈考異曰:宋書、南史 帝紀:「三月丁巳,大赦。」下云:「癸亥,遣使祭何無忌墓。乙丑,申南、北沛、下邳三郡復。」按長曆,三月丁卯朔,無丁巳、癸亥、乙丑。裴子野 宋略云:「二月,大赦。癸亥,祭何無忌墓。」二月丁酉朔,丁巳廿一日、癸亥廿七日;今從宋略書於二月。〉三月,募諸州樂移者數千家以實京口。
 □庚寅,魏主還平城。
 □夏,四月,丙申朔,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魏書 天象志補。〕
 □五月,壬午,帝還建康。
 □庚寅,魏主如陰山。
 □帝欲經略中原,群臣爭獻策以迎合取寵。彭城太守王玄謨尤好進言,帝謂侍臣曰:「觀玄謨所陳,令人有封狼居胥意。」御史中丞袁淑言於帝曰:「陛下今當席捲趙、魏,檢玉岱宗;臣逢千載之會,願上封禪書。」帝悅。淑,耽之曾孫也。
  秋,七月,辛未,以廣陵王 誕為雍州刺史。帝以襄陽外接關、河,欲廣其資力,乃罷江州軍府,文武悉配雍州;湘州入臺租稅,悉給襄陽。
 □九月,魏主伐柔然,高涼王 那出東道,略陽王 羯兒出中道。柔然 處羅可汗悉國內精兵圍那數十重;那掘塹堅守,相持數日。處羅數挑戰,輒為那所敗。以那眾少而堅,疑大軍將至,解圍夜去;那引兵追之,九日九夜。處羅益懼,棄輜重,踰穹隆嶺遠遁;那數其輜重,引軍還,與魏主會於廣澤。略陽王 羯兒收柔然民畜凡百餘萬。自是柔然衰弱,屏跡不敢犯魏塞。冬,十二月,戊申,魏主還平城。
 □沔北諸山蠻寇雍州,建威將軍沈慶之率後軍中兵參軍柳元景、隨郡太守宗慤等二萬人討之,八道俱進。先是,諸將討蠻者皆營於山下以迫之,蠻得據山發矢石以擊,官軍多不利。慶之曰:「去歲蠻田大稔,積穀重巖,不可與之曠日相守也。不若出其不意,衝其腹心,破之必矣。」乃命諸軍斬木登山,鼓譟而前,群蠻震恐;因其恐而擊之,所向奔潰。
元嘉二十七年(庚寅、紀元二九六七年)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一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八年
 □春,正月,乙酉,魏主如洛陽。
 □沈慶之自冬至春,屢破雍州 蠻,因蠻所聚穀以充軍食,前後斬首三千級,虜二萬八千餘口,降者二萬五千餘戶。幸諸山 犬羊蠻憑險築城,〔「犬」原作「大」。章校:「孔本『大』作『犬』。」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五引宋書 沈度之傳、南史 沈度之傳改作「犬」,今從之。〕守禦甚固。慶之擊之,命諸軍連營於山中,開門相通,各穿池於營內,朝夕不外汲。頃之,風甚,蠻潛兵夜來燒營,諸軍以池水沃火,多出弓弩夾射之,蠻兵散走。蠻所據險固,不可攻,慶之乃置六戍以守之。久之,蠻食盡,稍稍請降,悉遷於建康以為營戶。
 □魏主將入寇,二月,甲午,大獵於梁川。帝聞之,敕淮、泗諸郡:「若魏寇小至,則各堅守;大至,則拔民歸壽陽。」邊戍偵候不明,辛亥,魏主自將步騎十萬奄至。〈考異曰:宋書:「是月辛丑,南平王 鑠進號西平。辛巳,索虜寇汝南。」按長曆,二月壬辰朔,十日辛丑,二十日辛亥。「巳」當作「亥」。〉南頓太守鄭琨、潁川太守郭道隱並棄城走。
  是時,豫州刺史南平王 鑠鎮壽陽,遣左軍行參軍陳憲行汝南郡事,守懸瓠,城中戰士不滿千人,魏主圍之。
  以軍興,減內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乙丑,淮南太守諸葛闡求減俸祿同內百官,於是州及郡縣丞尉並悉同減。〔此段原作「三月,以軍興,減內外百官俸三分之一」,據宋書 文帝紀、南史 宋本紀二改。〕
  魏人晝夜攻懸瓠,多作高樓,臨城以射之,矢下如雨,城中負戶以汲,魏人又施大鉤於衝車之端以牽樓堞,〔「魏人又」三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五補。〕壞其南城;陳憲內設女牆,外立木柵以拒之。魏人填塹,肉薄登城,憲督勵將士苦戰,積尸與城等。魏人乘尸上城,短兵相接,憲銳氣愈奮,戰士無不一當百,殺傷萬計,城中死者亦過半。
  魏主遣永昌王 仁將步騎萬餘,驅所掠六郡生口北屯汝陽。時徐州刺史武陵王 駿鎮彭城,帝遣間使命駿發騎,齎三日糧襲之。駿發百里內馬得千五百匹,分為五軍,遣參軍劉泰之〈考異曰:後魏 紀作「劉坦之」,今從宋書。〉率安北騎兵行參軍垣謙之、田曹行參軍臧肇之、集曹行參軍尹定、武陵左常侍杜幼文、殿中將軍程天祚等將之,直趨汝陽。魏人唯慮救兵自壽陽來,不備彭城。丁酉,泰之等潛進,擊之,殺三千餘人,燒其輜重,魏人奔散,諸生口悉得東走。魏人偵知泰之等兵無後繼,復引兵擊之。垣謙之先退,士卒驚亂,棄仗走。泰之為魏人所殺,肇之溺死,天祚為魏所擒,謙之、定、幼文及士卒免者九百餘人,馬還者四百匹。〔三月辛酉朔,無丁酉,疑是「乙酉」之訛。魏書 世祖紀在二月。〕
  魏主攻懸瓠四十二日,帝遣南平內史臧質詣壽陽,與安蠻司馬劉康祖共將兵救懸瓠。魏主遣殿中尚書任城公 乞地真逆拒之。質等擊斬乞地真。康祖,道錫之從兄也。
  夏,四月,魏主引兵還,癸卯,至平城。
  壬子,安北將軍武陵王 駿降號鎮軍將軍,垣謙之伏誅,尹定、杜幼文付尚方;以陳憲為龍驤將軍、汝南、新蔡二郡太守。
  魏主遺帝書曰:「前蓋吳反逆,扇動關、隴。彼復使人就而誘之,丈夫遺以弓矢,婦人遺以環釧;是曹正欲譎誑取賂,豈有遠相服從之理!為大丈夫,何不自來取之,而以貨誘我邊民?募往者復除七年,是賞奸也。我今來至此土所得多少,孰與彼前後得我民耶?
  彼若欲存劉氏血食者,當割江以北輸之,攝守南渡,如此當釋江南使彼居之。不然,可善敕方鎮、刺史、守宰嚴供帳之具,〔胡注:「『帳』,當作『張』。」〕來秋當往取揚州。大勢已至,終不相縱。彼往日北通蠕蠕,西結赫連、沮渠、吐谷渾,東連馮弘、高麗;凡此數國,我皆滅之。以此而觀,彼豈能獨立!
  蠕蠕 吳提、吐賀真皆已死,我今北征,先除有足之寇。彼若不從命,來秋當復往取之;以彼無足,故不先討耳。我往之日,彼作何計,為掘塹自守,為築垣以自障也?我當顯然往取揚州,不若彼翳行竊步也。彼來偵諜,我已擒之,復縱還。其人目所盡見,委曲善問之。
  彼前使裴方明取仇池,既得之,疾其勇功,己不能容;有臣如此尚殺之,烏得與我校耶!彼非我敵也。彼常欲與我一交戰,我亦不癡,復非苻堅,何時與彼交戰?晝則遣騎圍繞,夜則離彼百里外宿;吳人正有斫營伎,彼募人以來,不過行五十里,天已明矣。彼募人之首,豈得不為我有哉!
  彼公時舊臣雖老,猶有智策,知今已殺盡,豈非天資我耶!取彼亦不須我兵刃,此有善呪婆羅門,當使鬼縛以來耳。」
 □侍中、左衛將軍江湛遷吏部尚書。湛性公廉,與僕射徐湛之並為帝所寵信,時稱江、徐。
 □魏司徒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寵任,專制朝權,嘗薦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數十人,皆起家為郡守。太子晃曰:〔「子」原作「守」,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改。〕「先徵之人,亦州郡之選也;在職已久,勤勞未答,宜先補郡縣,以新徵者代為郎吏。且守令治民,宜得更事者。」浩固諍而遣之。中書侍郎、領著作郎高允聞之,謂東宮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勝於上,將何以堪之!」
  魏主以浩監祕書事,使與高允等共譔國記,曰:「務從實錄。」著作令史閔湛、郗標,性巧佞,為浩所寵信。浩嘗注易及論語、詩、書,湛、標上疏言:「馬、鄭、王、賈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內諸書,班浩所注,令天下習業。并求敕浩注禮傳,令後生得觀正義。」浩亦薦湛、標有著述才。湛、標又勸浩刊所譔國史于石,以彰直筆。高允聞之,謂著作郎宗欽曰:「湛、標所營,分寸之間,恐為崔門萬世之禍,吾徒亦無噍類矣!」浩竟用湛、標議,刊石立於郊壇東,方百步,用功三百萬。浩書魏之先世,事皆詳實,列於衢路,往來見者咸以為言。北人無不忿恚,相與譖浩於魏主,〔「魏主」原作「帝」,今一律改作「魏主」;下同。〕以為暴揚國惡。魏主大怒,使有司案浩及祕書郎吏私罪狀。
  初,遼東公 翟黑子有寵於魏主,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覺,黑子謀於高允曰:「主上問我,當以實告,為當諱之?」允曰:「公帷幄寵臣,有罪首實,庶或見原,不可重為欺罔也。」中書侍郎崔覽、公孫質曰:「若首實,罪不可測,不如諱之。」黑子怨允曰:「君奈何誘人就死地!」入見魏主,不以實對,魏主怒,殺之。魏主使允授太子經。
  及崔浩被收,太子召允至東宮,因留宿。明旦,與俱入朝,至宮門,謂允曰:「入見至尊,吾自導卿;脫至尊有問,但依吾語。」允曰:「為何等事也?」太子曰:「入自知之。」太子見魏主,言「高允小心慎密,且微賤;制由崔浩,請赦其死!」魏主召允,問曰:「國書皆浩所為乎?」對曰:「太祖記,前著作郎鄧淵所為;先帝記及今記,臣與浩共為之。然浩所領事多,總裁而已,至於著述,臣多於浩。」魏主怒曰:「允罪甚於浩,何以得生!」太子懼曰:「天威嚴重,允小臣,迷亂失次耳。臣曏問,皆云浩所為。」魏主問允:「信如東宮所言乎?」對曰:「臣罪當滅族,不敢虛妄。殿下以臣侍講日久,哀臣,欲乞其生耳。實不問臣,臣亦無此言,不敢迷亂。」魏主顧太子曰:「直哉!此人情所難,而允能為之!臨死不易辭,信也;為臣不欺君,貞也。宜特除其罪以旌之。」遂赦之。
  於是召浩前,臨詰之。浩惶惑不能對。允事事申明,皆有條理。魏主命允為詔,誅浩及僚屬宗欽、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凡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為。魏主頻使催切,允乞更一見,然後為詔。魏主引使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餘釁,非臣敢知;若直以觸犯,罪不至死。」魏主怒,命武士執允。太子為之拜請,魏主意解,乃曰:「無斯人,當更有數千口死矣。」
  六月,〈考異曰:後魏 天象志:「太平真君十年六月庚寅朔,日食。占曰『將相誅』。十一年六月己亥,誅司徒崔浩。」按長曆,前年六月乃乙未朔,無庚寅。今年六月乃庚寅朔,是後魏 志「十一年」三字誤繫於後文「六月」也,然宋書、南史 帝 紀今年亦無日食,故不取。〉己亥,詔誅清河 崔氏與浩同宗者無遠近,及浩姻家范陽 盧氏、太原 郭氏、河東 柳氏,並夷其族,餘皆止誅其身。縶浩置檻內,送城南,衛士數十人溲其上,呼聲嗷嗷,聞於行路。宗欽臨刑嘆曰:「高允其殆聖乎!」
  他日,太子讓允曰:「人亦當知機。吾欲為卿脫死,既開端緒;而卿終不從,激怒帝如此。每念之,使人心悸。」允曰:「夫史者,所以記人主善惡,為將來勸戒,故人主有所畏忌,慎其舉措。崔浩孤負聖恩,以私欲沒其廉潔,愛憎蔽其公直,此浩之責也。至於書朝廷起居,言國家得失,此為史之大體,未為多違。臣與浩實同其事,死生榮辱,義無獨殊。誠荷殿下再造之慈,違心苟免,非臣所願也。」太子動容稱嘆。允退,謂人曰:「我不奉東宮指導者,恐負翟黑子故也。」
  初,冀州刺史崔賾,武城男 崔模,與浩同宗而別族;浩常輕侮之,由是不睦。及浩誅,二家獨得免。賾,逞之子也。
  辛丑,魏主北巡陰山。魏主既誅崔浩而悔之。會北部尚書宣城公 李孝伯病篤,或傳已卒。魏主悼之曰:「李宣城可惜!」既而曰:「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孝伯,順之從父弟也,自浩之誅,軍國謀議皆出孝伯,寵眷亞於浩。
 □初,車師大帥車伊洛世服於魏,魏拜伊洛為平西將軍,〔「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封前部王。伊洛將入朝,沮渠無諱斷其路,伊洛屢與無諱戰,破之。無諱卒,弟安周奪其子乾壽兵,伊洛遣人說乾壽,乾壽遂率其民五百餘家奔魏;伊洛又說李寶弟欽等五十餘人下之,皆送于魏。伊洛西擊焉耆,留其子歇守城,沮渠安周引柔然兵間道襲之,攻拔其城。歇走就伊洛,共收餘眾,保焉耆鎮,遣使上書於魏主,言:「為沮渠氏所攻,首尾八年,百姓飢窮,無以自存。臣今棄國出奔,得免者纔三分之一,已至焉耆東境,乞垂賑救!」魏主詔開焉耆倉以賑之。
 □吐谷渾王 慕利延為魏所逼,上表求入保越巂,帝許之;慕利延竟不至。
 □帝欲伐魏,丹陽尹徐湛之、吏部尚書江湛、彭城太守王玄謨等並勸之;左軍將軍劉康祖以為「歲月已晚,請待明年。」帝曰:「北方苦虜虐政,義徒並起。頓兵一周,沮向義之心,不可。」
  太子步兵校尉沈慶之諫曰:「我步彼騎,其勢不敵。檀道濟再行無功,到彥之失利而返。今料王玄謨等,未踰兩將,六軍之盛,不過往時,恐重辱王師。」帝曰:「王師再屈,別自有由,道濟養寇自資,彥之中塗疾動。虜所恃者唯馬;今夏水浩汗,河道流通,汎舟北下,碻磝必走,滑臺小戍,易可覆拔。克此二城,館穀弔民,虎牢、洛陽,自然不固。比及冬初,城守相接,虜馬過河,即成擒也。」慶之又固陳不可。帝使徐湛之、江湛難之。慶之曰:「治國譬如治家,耕當問奴,織當訪婢。陛下今欲伐國,而與白面書生輩謀之,事何由濟!」帝大笑。
  太子劭及護軍將軍蕭思話亦諫,帝皆不從。
  魏主聞帝將北伐,復與帝書曰:「彼此和好日久,而彼志無厭,誘我邊民。今春南巡,聊省我民,驅之使還。今聞彼欲自來,設能至中山及桑乾川,隨意而行,來亦不迎,去亦不送。若厭其區宇者,可來平城居,我亦往揚州,相與易地。彼年已五十,未嘗出戶,雖自力而來,如三歲嬰兒,與我鮮卑生長馬上者果如何哉!更無餘物,可以相與,今送獵馬十二匹并氈、藥等物。彼來道遠,馬力不足,可乘;或不服水土,藥自可療也。」〔「自可」原作「可自」。章校:「孔本二字互乙。」宋校:「各宋本均同。唯孔本『可自』二字互乙,與索虜傳合,且作『自可』義亦長。」此據宋校乙。〕
  秋,七月,庚午,詔曰:「虜近雖摧挫,獸心靡革。比得河朔、秦、雍 華、戎表疏,歸訴困棘,跂望綏拯,潛相糾結以候王師;芮芮亦遣間使遠輸誠款,誓為掎角;經略之會,實在茲日。可遣寧朔將軍王玄謨率太子步兵校尉沈慶之、鎮軍諮議參軍申坦水軍入河,受督於青、冀二州刺史蕭斌;太子左衛率臧質、驍騎將軍王方回徑造許、洛;徐、兗二州刺史武陵王 駿、豫州刺史南平王 鑠各勒所部,東西齊舉;梁、南、北秦三州刺史劉秀之震盪汧、隴;太尉江夏王 義恭出次彭城,為眾軍節度。」坦,鍾之曾孫也。
  是時軍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下至富民,各獻金帛、雜物以助國用。又以兵力不足,悉發青、冀、徐、豫、二兗六州三五民丁,倩使暫行,符到十日裝束;緣江五郡集廣陵,緣淮三郡集盱眙。又募中外有馬步眾藝武力之士應科者,皆加厚賞。有司又奏軍用不充,揚、南徐、兗、江四州富民家貲滿五十萬,僧尼滿二十萬,並四分借一,事息即還。
  建武司馬申元吉引兵趨碻磝。乙亥,魏 濟州刺史王買德棄城走。〈考異曰:宋略云:「虜濟州刺史王淮敗走,虜支解王淮,傳示列戍。」今從宋書。〉蕭斌遣將軍崔猛攻樂安,魏 青州刺史張淮之亦棄城走。斌與沈慶之留守碻磝,使王玄謨進圍滑臺。〈考異曰:宋略:「九月庚申,玄謨前軍次白馬,與虜兗州刺史歌得跋戰,破之;玄謨進攻滑臺。」今從宋書。〉雍州刺史隨王 誕遣中兵參軍柳元景、振威將軍尹顯祖、奮武將軍魯方平,〔「魯」原作「曾」。胡注:「南史作「魯方平」,參考水經,作『魯』為是。」按宋書 柳元景傳亦作「魯」,據改;下同。〕建武將軍薛安都、略陽太守龐法起將兵出弘農。後軍外兵參軍龐季明,年七十餘,自以關中豪右,請入長安招合夷、夏,誕許之;乃自貲谷入盧氏,盧氏民趙難納之。季明遂誘說士民,應之者甚眾,安都等因之,自熊耳山出;元景引兵繼進。豫州刺史南平王 鑠遣中兵參軍胡盛之出汝南,梁坦出上蔡向長社,〈考異曰:鑠傳作「到坦之」,今從宋略。〉魏 荊州刺史魯爽鎮長社,棄城走。爽,軌之子也。幢主王陽兒擊魏 豫州刺史僕蘭,破之,僕蘭奔虎牢;鑠又遣安蠻司馬劉康祖將兵助坦,進逼虎牢。
  魏群臣初聞有宋師,言於魏主,請遣兵救緣河穀帛。魏主曰:「馬今未肥,天時尚熱,速出必無功。若兵來不止,且還陰山避之。國人本著羊皮袴,何用綿帛!展至十月,吾無憂矣。」
  冬,十月,辛卯,魏主引兵南救滑臺,命太子晃屯漠南以備柔然,吳王 余守平城。庚子,魏發州郡兵五萬分給諸軍。〔「冬十月」原作「九月」,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七月,魏曆九月當宋曆十月,今改之。〕
  王玄謨士眾甚盛,器械精嚴;而玄謨貪愎好殺。初圍滑臺,城中多茅屋,眾請以火箭燒之。玄謨曰:「彼,吾財也,何遽燒之!」城中即撤屋穴處。時河、洛之民競出租穀、操兵來赴者日以千數,玄謨不即其長帥而以配私暱;家付匹布,責大梨八百;由是眾心失望。攻城數月不下,聞魏救將至,眾請發車為營,玄謨不從。
  閏十月,癸亥,魏主至枋頭,使關內侯代人陸真夜與數人犯圍,潛入滑臺,撫慰城中,且登城視玄謨營曲折還報。〔「曲」原作「回」,據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九、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改。〕乙丑,魏主渡河,眾號百萬,鞞鼓之聲,震動天地;玄謨懼,退走。魏人追擊之,死者萬餘人,麾下散亡略盡,委棄軍資器械山積。〔「閏十月」原作「冬十月」,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七月,魏曆十月當宋曆閏十月,今改之。〕
  先是,玄謨遣鍾離太守垣護之以百舸為前鋒,據石濟,在滑臺西南百二十里。護之聞魏兵將至,馳書勸玄謨急攻,曰:「昔武皇攻廣固,死沒者甚眾。況今事迫於曩日,豈得計士眾傷疲!願以屠城為急。」玄謨不從;及玄謨敗退,不暇報護之。魏人以所得玄謨戰艦連以鐵鎖三重,斷河以絕護之還路。河水迅急,護之中流而下,每至鐵鎖,以長柯斧斷之,魏不能禁;唯失一舸,餘皆完備而返。
  蕭斌遣沈慶之將五千人救玄謨,慶之曰:「玄謨士眾疲老,寇虜已逼,得數萬人乃可進,小軍輕往,無益也。」斌固遣之。會玄謨遁還,斌將斬之,慶之固諫曰:「佛貍威震天下,控弦百萬,豈玄謨所能當!且殺戰將以自弱,非良計也。」斌乃止。
  斌欲固守碻磝,慶之曰:「今青、冀虛弱,而坐守窮城,若虜眾東過,清東非國家有也。碻磝孤絕,復作朱脩之 滑臺耳。」會詔使至,不聽斌等退師。斌復召諸將議之,並謂宜留,慶之曰:「閫外之事,將軍得以專之。詔從遠來,不知事勢。節下有一范增不能用,〔「增」原作「曾」。章校:「乙十一行本『增』誤『曾』。」宋書 沈慶之傳、南史 沈慶之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九、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皆作「增」,據改。〕空議何施!」斌及坐者並笑曰:「沈公乃更學問!」慶之厲聲曰:「眾人雖知古今,不如下官耳學也。」斌乃使王玄謨戍碻磝,申坦、垣護之據清口,自率諸軍還歷城。
  龐法起等諸軍入盧氏,〔此句上原有「閏月」二字,今刪之。〕斬縣令李封,以趙難為盧氏令,使率其眾為嚮導。柳元景自百丈崖從諸軍於盧氏。法起等進攻弘農,辛未,拔之,擒魏 弘農太守李初古拔。〔章校:「孔本『拔』誤『使』;張校同;退齋校同。」〕薛安都留屯弘農;丙戌,龐法起進向潼關。
  魏主命諸將分道並進:永昌王 仁自洛陽趨壽陽,尚書長孫真趣馬頭,楚王 建趣鍾離,高涼王 那自青州趣下邳,魏主自東平趣鄒山。
  十一月,辛卯,魏主至鄒山,〈考異曰:宋略云:「戊子,至鄒山。」今從後魏書。〉魯郡太守崔邪利為魏所擒。魏主見秦始皇石刻,使人排而仆之,以太牢祠孔子。
  楚王 建自清西進,屯蕭城;步尼公自清東進,屯留城。武陵王 駿遣參軍馬文恭將兵向蕭城,江夏王 義恭遣軍主嵇玄敬將兵向留城。文恭為魏所敗。步尼公遇玄敬,引兵趣苞橋,欲渡清西;沛縣民燒苞橋,夜於林中擊鼓,魏謂宋兵大至,〔「謂」原作「為」,據宋書 索虜傳改。〕爭渡苞水,溺死者殆半。
  詔以柳元景為弘農太守。元景使薛安都、尹顯祖先引兵就龐法起等於陝,元景於後督租。陝城險固,諸軍攻之不拔。魏 洛州刺史張是連提〈考異曰:宋略作「張是連踶」,今從宋書。〉率眾二萬渡崤救陝,安都等與戰於城南。魏人縱突騎,諸軍不能敵;安都怒,脫兜鍪,解鎧,唯著絳納兩當衫,馬亦去具裝,瞋目橫矛,單騎突陣,所向無前,魏人夾射不能中。如是數四,殺傷不可勝數。會日暮,別將魯元保引兵自函谷關至,魏兵乃退。元景遣軍副柳元怙將步騎二千救安都等,夜至,魏人不之知。明日,安都等陣於城西南。魯方平謂安都曰:「今勍敵在前,堅城在後,是吾取死之日。卿若不進,我當斬卿;我若不進,卿當斬我也!」〔「當」字原無,據宋書 柳元景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補。〕安都曰:「善,卿言是也!」遂合戰。元怙引兵自南門鼓譟直出,旌旗甚盛,魏眾驚駭。安都挺身奮擊,流血凝肘,矛折,易之更入,諸軍齊奮。自旦至日昃,魏眾大潰,斬張是連提及將卒三千餘級,其餘赴河塹死者甚眾,生降二千餘人。明日,元景至,讓降者曰:「汝輩本中國民,今為虜盡力,力屈乃降,何也?」皆曰:「虜驅民使戰,後出者滅族,以騎蹙步,未戰先死,此將軍所親見也。」諸將欲盡殺之,元景曰:「今王旗北指,當令仁聲先路。」盡釋而遣之,皆稱萬歲而去。甲午,克陝城。
  龐法起等進攻潼關,魏戍主婁須棄城走,法起等據之。關中豪傑所在蠭起,及四山羌、胡皆來送款。
  帝以王玄謨敗退,魏兵深入,柳元景等不宜獨進,皆召還。元景使薛安都斷後,引兵歸襄陽。詔以元景為襄陽太守。
  魏 永昌王 仁攻懸瓠、項城,拔之。帝恐魏兵至壽陽,召劉康祖使還。癸卯,仁將八萬騎追及康祖於尉武。〈考異曰:宋略及南平王鑠傳皆作「尉氏」。按康祖傳云:「去壽陽纔數十里。」然則非尉氏也。今從康祖及索虜傳作「尉武」。〉康祖有眾八千人,軍副胡盛之欲依山險間行取至,康祖怒曰:「臨河求敵,遂無所見;幸其自送,奈何避之!」乃結車營而進,下令軍中曰:「顧望者斬首,轉步者斬足!」魏人四面攻之,將士皆殊死戰。自旦至晡,殺魏兵萬餘人,流血沒踝,康祖身被十創,意氣彌厲。魏分其眾為三,且休且戰。會日暮風急,魏以騎負草燒車營,康祖隨補其闕。有流矢貫康祖頸,墜馬死,餘眾不能戰,遂潰,魏人掩殺殆盡。〈考異曰:康祖傳云「大戰一日一夜」,又云「虜死者太半」。今從宋略。〉
  南平王 鑠使左軍行參軍王羅漢以三百人戍尉武。魏兵至,眾欲南依卑林以自固,羅漢以受命居此,不去。魏人攻而擒之,鎖其頸,使三郎將掌之;羅漢夜斷三郎將首,抱鎖亡奔盱眙。
  魏 永昌王 仁進逼壽陽,焚掠馬頭、鍾離;南平王 鑠嬰城固守。
  魏軍在蕭城,去彭城十餘里。彭城兵雖多而食少,太尉江夏王 義恭欲棄彭城南歸。安北中兵參軍沈慶之以為歷城兵少食多,欲為函箱車陣,以精兵為外翼,奉二王及妃女直趨歷城;分兵配護軍蕭思話,使留守彭城。太尉長史何勗欲席捲奔鬱洲,自海道還京師。義恭去意已判,唯二議彌日未決。安北長史沛郡太守張暢曰:「若歷城、鬱洲有可至之理,下官敢不高贊!今城中乏食,百姓咸有走志,但以關扃嚴固,欲去莫從耳。一旦動足,則各自逃散,欲至所在,何由可得!今軍食雖寡,朝夕猶未窘罄;豈有捨萬安之術而就危亡之道!若此計必行,下官請以頸血汙公馬蹄。」武陵王 駿謂義恭曰:「阿父既為總統,去留非所敢干,道民忝為城主,而委鎮奔逃,實無顏復奉朝廷,必與此城共其存沒,張長史言不可異也。」義恭乃止。
 □丁未,大赦。〔此段原在後文「壬子」段之後,按十一月丁亥朔,丁未二十一日,壬子二十六日,順序有誤,今移之。〕
 □壬子,魏主至彭城,立氈屋於戲馬臺以望城中。
  馬文恭之敗也,隊主蒯應沒於魏。魏主遣應至小市門求酒及甘蔗;武陵王 駿與之,仍就求橐駝。明日,魏主使尚書李孝伯至南門,餉義恭貂裘,餉駿橐駝及騾,且曰:「魏主致意安北,可暫出見我;我亦不攻此城,何為勞苦將士,備守如此!」駿使張暢開門出見之曰:「安北致意魏主,常遲面寫,但以人臣無境外之交,恨不暫悉。備守乃邊鎮之常,悅以使之,則勞而無怨耳。」魏主求甘橘及借博具,皆與之;復餉氈及九種鹽胡豉。又借樂器,義恭應之曰:「受任戎行,不齎樂具。」孝伯問暢:「何為怱怱閉門絕橋?」暢曰:「二王以魏主營壘未立,將士疲勞,此精甲十萬,恐輕相陵踐,故閉城耳。待休息士馬,然後共治戰場,刻日交戲。」孝伯曰:「賓有禮,主則擇之。」暢曰:「昨見眾賓至門,未為有禮。」魏主使人來言曰:「致意太尉、安北,何不遣人來至我所?彼此之情,雖不可盡,要須見我小大,知我老少,〔「少」原作「小」,據宋書 張暢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補。〕觀我為人。若諸佐不可遣,亦可使僮幹來。」暢以二王命對曰:「魏主形狀才力,久為來往所具。李尚書親自銜命,不患彼此不盡,故不復遣使。」孝伯又曰:「王玄謨亦常才耳,南國何意作如此任使,以致奔敗?自入此境七百餘里,主人竟不能一相拒逆。鄒山之險,君家所憑,前鋒始接,崔邪利遽藏入穴,諸將倒曳出之。魏主賜其餘生,今從在此。」暢曰:「王玄謨南土偏將,不謂為才,但以之為前驅。大軍未至,河冰向合,玄謨因夜還軍,致戎馬小亂耳。崔邪利陷沒,何損於國!魏主自以數十萬眾制一崔邪利,乃足言耶!知入境七百里無相拒者,此自太尉神算,鎮軍聖略,用兵有機,不用相語。」孝伯曰:「魏主當不圍此城,自率眾軍直造瓜步。南事若辦,彭城不待圍;若其不捷,彭城亦非所須也。我今當南飲江湖以療渴耳。」暢曰:「去留之事,自適彼懷。若虜馬遂得飲江,便為無復天道。」先是童謠云:「虜馬飲江水,佛貍死卯年。」故暢云然。暢音容雅麗,孝伯與左右皆嘆息。孝伯亦辯贍,且去,謂暢曰:「長史深自愛,相去步武,恨不執手。」暢曰:「君善自愛,冀蕩定有期,相見無遠。君若得還宋朝,今為相識之始。」
  帝起楊文德為輔國將軍,引兵自漢中西入,搖動汧、隴。文德宗人楊高率陰平、平武群氐拒之,文德擊高,斬之,陰平、平武悉平。梁、南秦二州刺史劉秀之遣文德伐啖提氐,不克,執送荊州;使文德從祖兄頭戍葭蘆。
 □魏主攻彭城,不克。十二月,丙辰朔,引兵南下,使中書郎魯秀出廣陵,高涼王 那出山陽,永昌王 仁出橫江,所過無不殘滅,城邑皆望風奔潰。戊午,建康纂嚴。己未,魏兵至淮上。〈考異曰:魏 本紀云:「丁卯至淮。」按宋略:「己未,虜至淮西。」宋 本紀:「乙丑,胡崇之等敗。」今從之。〉
  帝使輔國將軍臧質將萬人救彭城,至盱眙,魏主已過淮。質使冗從僕射胡崇之、積弩將軍臧澄之營東山,〈考異曰:序傳作「臧證之」,今從帝紀、質傳作「澄之」。〉建威將軍毛熙祚據前浦,質營於城南。〈考異曰:宋略云:「質屯盱眙城北。」〔「城」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五引考異補。〕今從宋書。〉乙丑,魏 燕王 譚攻崇之等,三營皆敗沒,質按兵不敢救。澄之,燾之孫;熙祚,脩之之兄子也。是夕,質軍亦潰,質棄輜重器械,單將士百人赴城。
  初,盱眙太守沈璞到官,王玄謨猶在滑臺,江、淮無警。璞以郡當衝要,乃繕城浚隍,積財穀,儲矢石,為城守之備。僚屬皆非之,朝廷亦以為過。及魏兵南向,守宰多棄城走。或勸璞宜還建康,〔「宜」原作「宣」,今改之。〕璞曰:「虜若以城小不顧,夫復何懼!若肉搏來攻,此乃吾報國之秋,諸君封侯之日也,奈何去之!諸君嘗見數十萬人聚於小城之下而不敗者乎?昆陽、合肥,前事之明驗也。」眾心稍定。璞收集得二千精兵,曰:「足矣。」及臧質向城,眾謂璞曰:「虜若不攻城,則無所事眾;若其攻城,則城中止可容見力耳,地狹人多,鮮不為患。且敵眾我寡,人所共知。若以質眾能退敵完城者,則全功不在我;若避罪歸都,會資舟楫,必更相蹂踐。正足為患,不若閉門勿受。」璞嘆曰:「虜必不能登城,敢為諸君保之。舟楫之計,固已久息。虜之殘害,古今未有,屠剝之若,眾所共見,其中幸者,不過得驅還北國作奴婢耳。彼雖烏合,寧不憚此耶!所謂『同舟而濟,胡、越一心』者也。今兵多則虜退速,少則退緩。吾寧可欲專功而留虜乎!」乃開門納質。質見城中豐實,大喜,眾皆稱萬歲;因與璞共守。
  魏人之南寇也,不齎糧用,唯以抄掠為資。及過淮,民多竄匿,抄掠無所得,人馬飢乏;聞盱眙有積粟,欲以為北歸之資。既破崇之等,一攻城不拔,即留其將韓元興以數千人守盱眙,自率大眾南向。由是盱眙得益完守備。
  庚午,魏主至瓜步,壞民廬舍,及伐葦為筏,聲言欲渡江。建康震懼,民皆荷擔而立,壬午,內外戒嚴。丹陽統內盡戶發丁,王公以下子弟皆從役。命領軍將軍劉遵考等將兵分守津要,遊邏上接于湖,下至蔡洲,陳艦列營,周亘江濱,自采石至于暨陽,六七百里。太子劭出鎮石頭,總統水軍,丹陽尹徐湛之守石頭倉城,吏部尚書江湛兼領軍,軍事處置悉以委焉。
  帝登石頭城,有憂色,謂江湛曰:「北伐之計,同議者少。今日士民勞怨,不得無慚,貽大夫之憂,予之過也。」又曰:「檀道濟若在,豈使胡馬至此!」帝又登幕府山,觀望形勢,購魏主及王公首,許以封爵、金帛;又募人齎野葛酒置空村中,欲以毒魏人,竟不能傷。
  魏主鑿瓜步山為蟠道,於其上設氈屋,〈考異曰:魏 帝紀云:「癸未,軍駕臨江,起行宮於瓜步山。」蓋謂此也。今從宋書。〉魏主不飲河南水,以橐駝負河北水自隨。餉上橐駝、名馬,并求和,請婚。帝遣奉朝請田奇餉以珍羞、異味。魏主得黃甘,即噉之,并大進酃酒。左右有附耳語者,疑食中有毒。魏主不應,舉手指天,以其孫示奇曰:「吾遠來至此,非欲為功名,實欲繼好息民,永結姻援。宋若能以女妻此孫,我以女妻武陵王,自今匹馬不復南顧。」
  奇還,帝召太子劭及群臣議之,眾並謂宜許,江湛曰:「戎狄無親,許之無益。」劭怒,謂湛曰:「今三王在阨,詎宜苟執異議!」聲色甚厲。坐散,俱出,劭使班劍及左右排湛,湛幾至僵仆。
  劭又言於帝曰:「北伐敗辱,數州淪破,獨有斬江湛、徐湛之可以謝天下。」帝曰:「北伐自是我意,江、徐但不異耳。」由是太子與江、徐不平,魏亦竟不成婚。〈考異曰:魏 帝紀云:「甲申,義隆使獻百牢,貢其方物,又請進女於皇孫以求和好。帝以師婚非禮,許和而不許婚,使散騎侍郎夏侯野報之。詔皇孫為書,致馬通問焉。」此皆魏史夸辭,今從宋書。〉

資治通鑑卷124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二十四
  宋紀六 起玄黓敦牂(壬午),盡柔兆閹茂(丙戌),凡五年。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

元嘉十九年(壬午、紀元二九五九年)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三年、北涼沮渠無諱建平六年
 □春,正月,甲申,魏主備法駕,詣道壇受符籙,旗幟盡青。自是每帝即位皆受籙。寇謙之又奏作靜輪宮,〔「寇」字原無,今補其姓。〕必令其高不聞雞犬,欲以上接天神。崔浩勸魏主為之,〔「魏主」原作「帝」,今改之;下同。〕功費萬計,經年不成。太子晃諫曰:「天人道殊,卑高定分,不可相接,理在必然。今虛耗府庫,疲弊百姓,為無益之事,將安用之!必如謙之所言,請因東山萬仞之高,為功差易。」魏主不從。
 □夏,四月,沮渠無諱將萬餘家,棄敦煌西就沮渠安周。未至,鄯善王 比龍畏之,將其眾奔且末,其世子降於安周。無諱遂據鄯善,其士卒經流沙渴死者太半。
  李寶自伊吾率眾二千入據敦煌,繕修城府,安集故民。
  沮渠牧犍之亡也,涼州人闞爽據高昌,自稱太守。唐契為柔然所逼,擁眾西趨高昌,欲奪其地。柔然遣其將阿若追擊之,契敗死。契弟和收餘眾奔車師前部王伊洛。時沮渠安周屯橫截城,和攻拔之,又拔高寧、白力二城,〔胡注:「李延壽曰:高昌國有四十六鎮,交河、田地、高寧、白刃、橫截等;餘不具載。『白力』,當作『白刃』。」〕遣使請降於魏。
 □甲戌,帝以疾癒,〔「帝」原作「上」,今改之;下同。〕大赦。
 □五月,裴方明等至漢中,與劉真道分兵攻武興、下辯、白水,皆取之。楊難當遣建節將軍苻弘祖守蘭皋,〔「苻」原作「符」。胡注:「『符』,恐當作『苻』;楊氏、苻氏,皆氐種也。」此據胡注改。〕使其子撫軍大將軍和將重兵為後繼。方明與弘祖戰於濁水,大破之,斬弘祖;和退走,追至赤亭,又破之。難當奔上邽;獲難當兄子建節將軍保熾。難當以其子虎為益州刺史,守陰平,聞難當走,引兵還,至下辯;方明使其子肅之邀擊之,擒虎,送建康,斬之;仇池平。以輔國司馬胡崇之為北秦州刺史,鎮其地;立楊保熾為楊玄後,使守仇池。魏人遣中山王 辰迎楊難當詣平城。秋,七月,以劉真道為雍州刺史,裴方明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方明辭不拜。〈考異曰:真道傳,此事在胡崇之沒後;氐胡傳,崇之沒在明年二月;即真道傳誤。〉
  丙寅,魏主使安西將軍古弼〈考異曰:宋 索虜傳作「吐奚愛弼」,氐胡傳作「吐奚弼」,蓋其舊姓。今從後魏書。〉督隴右諸軍及殿中虎賁與武都王 楊保宗自祁山南入,征西將軍漁陽 皮豹子與琅邪王 司馬楚之督關中諸軍自散關西入,俱會仇池。又使譙王 司馬文思督洛、豫諸軍南趨襄陽,征南將軍刁雍東趨廣陵,移書徐州,稱為楊難當報仇。
 □甲戌晦,日有食之。〈考異曰:後魏 天象志:「八月甲戌晦,日有食之。」按長曆,甲戌晦乃七月,後魏書誤。宋書、南史俱作七月晦,是。〉
 □唐契之攻闞爽也,〈考異曰:宋 氐胡傳作「闕爽」,今從後魏書。〉爽遣使詐降於沮渠無諱,欲與之共擊契。八月,無諱將其眾趨高昌;比至,契已死,爽閉門拒之。九月,無諱將衛興奴夜襲高昌,屠其城,〈考異曰:宋書,「衛興奴」作「衛尞」,今從後魏書。〉爽奔柔然。無諱據高昌,遣其常侍氾儁奉表詣建康。詔以無諱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征西大將軍、涼州刺史、河西王。〈考異曰:宋 本紀,封爵在六月,傳在九月末。今從傳。〉
 □冬,十月,己卯,魏立皇子伏羅為晉王,翰為秦王,譚為燕王,建為楚王,余為吳王。
 □甲申,柔然遣使詣建康。
 □十二月,辛巳,魏 襄城孝王 盧魯元卒。
 □丙申,詔魯郡修孔子廟及學舍,蠲墓側五戶課役以供灑掃。
 □李寶遣其弟懷達、子承奉表詣平城;魏人以寶為都督西垂諸軍事、鎮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沙州牧、敦煌公,四品以下聽承制假授。
 □雍州刺史晉安襄侯 劉道產卒。道產善為政,民安其業,小大豐贍,由是民間有襄陽樂歌。山蠻前後不可制者皆出,緣沔為村落,戶口殷盛。及卒,蠻追送至沔口。未幾,群蠻大動,征西司馬朱脩之討之,不利;詔建威將軍沈慶之代之,殺虜萬餘人。
 □魏主使尚書李順差次群臣,賜以爵位;順受賄,品第不平。是歲,涼州人徐桀告之,魏主怒,且以順保庇沮渠氏,面欺誤國,賜順死。
元嘉二十年(癸未、紀元二九六O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四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元年
 □春,正月,魏 皮豹子等進擊樂鄉,將軍王奐之等敗沒。魏軍進至下辯,將軍強玄明等敗死。二月,胡崇之與魏戰於濁水,崇之為魏所擒,餘眾走還漢中。將軍姜道祖兵敗,降魏,魏遂取仇池。楊保熾走。
 □丙子,〔「丙子」原作「丙午」,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改。〕魏主如恒山之陽;三月,庚申,還平城。〔「還平城」原作「還宮」,據通鑑體例改。〕
 □壬戌,烏洛侯國遣使如魏。初,魏之居北荒也,鑿石為廟,在烏洛侯西北,以祀其先,高七十尺,深九十步。及烏洛侯使者至魏,言石廟具在,魏主遣中書侍郎李敞詣石廟致祭,刻祝文於壁而還,去平城四千餘里。
 □魏 河間公 齊與武都王 楊保宗對鎮雒谷,〔「駱」原作「雒」。胡注:「雒谷,即駱谷,北史作『駱』。」此據胡注改。〕保宗弟文德說保宗,令閉險自固以叛魏。或以告齊,夏,四月,齊誘執保宗,送平城,殺之。前鎮東司馬苻達、〔「馬」字原無。章校:「十二行本『司』下正有『馬』字;孔本同;張校同。」胡注:「『司』上當有『軍』字;否則『司』下當有『馬』字。」通鑑紀事本末卷十八有「馬」字,據補。「苻」原作「符」,據宋書 氐胡傳、資治通鑑考異卷五、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征西從事中郎任朏等遂舉兵立楊文德為主,據白崖,〈考異曰:宋 氐胡傳云:「拓跋齊聞兵起,遁走,達追擊斬齊,因據白崖。」按後魏 河間公齊傳云:「文德求援於宋,宋遣房亮之、苻昭、啖龍等率眾助文德,斬龍,擒亮之,氐遂平,以功拜內都大官,卒。」然則宋書誤也。〉分兵取諸戍,進圍仇池,自號征西將軍、秦、河、梁三州牧、仇池公。〈考異曰:宋書在三月;魏書在四月,今從之。〉
 □甲午,立皇子誕為廣陵王。
 □丁酉,魏大赦。
 □己亥,魏主如陰山。
 □五月,魏 古弼發上邽、高平、岍城諸軍擊楊文德,〔胡注:「『岍城』,意當作『汧城』。」〕文德退走。皮豹子督關中諸軍至下辯,聞仇池解圍,欲還;弼遣人謂豹子曰:「宋人恥敗,必將復來。軍還之後,再舉為難,不如練兵蓄力以待之。不出秋冬,宋師必至;以逸待勞,無不克矣。」豹子從之。魏以豹子為仇池鎮將。
  楊文德遣使來求援。秋,七月,癸丑,詔以文德為都督北秦、雍二州諸軍事、征西大將軍、北秦州刺史、武都王。文德屯葭蘆城,以任朏為左司馬;武都、陰平 氐多歸之。
 □甲子,前雍州刺史劉真道、梁、南秦二州刺史裴方明坐破仇池減匿金寶及善馬,下獄死。
 □九月,辛丑,〔「辛丑」原作「辛巳」,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改。〕魏主如漠南。甲辰,捨輜重,以輕騎襲柔然。分軍為四道:樂安王 範、建寧王 崇各統十五將出東道,樂平王 丕督十五將出西道,魏主出中道,中山王 辰督十五將為後繼。
  魏主至鹿渾谷,遇敕連可汗。太子晃言於魏主曰:「賊不意大軍猝至,宜掩其不備,速進擊之。」尚書令劉潔固諫,〔「潔」原作「絜」,據魏書 劉潔傳、北史 劉潔傳改;下同。〕以為「賊營中塵盛,其眾必多,出至平地,恐為所圍,不如須諸軍大集,然後擊之。」晃曰:「塵之盛者,由軍士驚怖擾亂故也,何得營上而有此塵乎!」魏主疑之,不急擊。柔然遁去。追至石水,不及而還。既而獲柔然候騎曰:「柔然不覺魏軍至,上下惶駭,引眾北走,經六七日,知無追者,始乃徐行。」魏主深恨之。自是軍國大事,皆與太子謀之。
  司馬楚之別將兵督軍糧,鎮北將軍封沓亡降柔然,說柔然令擊楚之以絕軍食。俄而軍中有告失驢耳者,諸將莫曉其故,楚之曰:「此必賊遣奸人入營覘伺,割驢耳以為信耳。賊至不久,宜急為之備。」乃伐柳為城,以水灌之令凍;城立而柔然至,冰堅滑,不可攻,乃散走。
 □十一月,將軍姜道盛與楊文德合眾二萬攻魏 濁水戍,魏皮豹子、河間公 齊救之,道盛敗死。
 □甲子,魏主還,至朔方,下詔令皇太子副理萬機,總統百揆。〈考異曰:宋 索虜傳:「晃與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譖之。玄高道人有道術,晃使祈福,七日七夜。佛貍夢其祖父並怒,手刃向之曰:『汝何故信讒,欲害太子!』佛貍驚覺,下偽詔曰:『王者大業,篡承為重,儲宮嗣紹,百王舊例。自今以往,事無巨細,必經太子然後上聞。』」事節小異,今從後魏書。〉且曰:「諸功臣勤勞日久,皆當以爵歸第,隨時朝請,饗宴朕前,論道陳謨而已,不宜復煩以劇職;更舉賢俊以備百官。」十二月,辛卯,魏主還平城。
 □是歲,沮渠無諱卒,弟安周代立,改元承平。〔此段原繫於元嘉二十一年六月末,據柳洪亮 吐魯番出土文書中「建平」、「承平」紀年索隱考証移至此年,並補「是歲」「改元承平」六字。〕〈考異曰:後魏 沮渠蒙遜傳:「太平真君五年夏,無諱病死,安周代立。」按今西域 高昌故城出土經文,云「歲在己丑。涼王 大且渠安周所供養經」、「大涼王 大且渠安周所供養經。承平十五年歲在丁酉」。然則承平乃安周年號,其元年在今年癸未年也,本傳「五年」應為「四年」之誤。〉
元嘉二十一年(甲申、紀元二九六一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北涼沮渠無諱承平二年
 □春,正月,己亥,帝耕藉田,大赦。〈考異曰:宋略「辛酉,藉田,大赦」下有「戊午」,又有「辛酉」,誤也。今從宋書。〉
 □壬寅,魏太子始總百揆,命侍中、中書監穆壽、司徒崔浩、侍中張黎、古弼輔太子決庶政,上書者皆稱臣,儀與表同。
  古弼為人,忠慎質直;有嘗以上谷民上書,言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弼覽見之,入見魏主,欲奏其事。〔此段原作「古弼為人,忠慎質直;嘗以上谷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入見魏主,欲奏其事」胡注:「據北史 古弼傳:「時上谷人上書,言苑囿過度,人無田業,宜減太半以賜貧者。」蓋上谷距代都甚遠,魏未嘗置苑囿於其地。而道武帝起鹿苑於南臺陰,北距長城,東苞白登,屬之西山,廣輪數十里。天興六年,幸南平城,規度灅南夏屋山背黃瓜堆以建新邑。至天賜三年,遂築灅南宮闕,引溝穿池,廣苑囿,所謂太廣者此也,不在上谷。當以北史為正。」此從胡注,據魏書 古弼傳、北史 古弼傳補「民上書言」「弼覽見之」八字,並改「嘗以」為「有」。〕魏主方與給事中劉樹圍碁,志不在弼;弼侍坐良久,不獲陳聞。忽起,捽樹頭,掣下牀,搏其耳,毆其背,曰:「朝廷不治,實爾之罪!」魏主失容,捨碁曰:「不聽奏事,朕之過也,樹何罪!置之!」弼具以狀聞,魏主皆可其奏。弼曰:「為人臣無禮至此,其罪大矣!」出詣公車,免冠徒跣請罪。魏主召入,謂曰:「吾聞築社之役,蹇蹶而築之,端冕而事之,神降之福。然則卿有何罪!其冠履就職。苟有可以利社稷、便百姓者,竭力為之,勿顧慮也。」
  太子課民稼穡,使無牛者借人牛以耕種,而為之芸田以償之,凡耕種二十二畝而芸七畝,大略以是為率。使民各標姓名於田首,以知其勤惰,禁飲酒遊戲者。於是墾田大增。
 □戊申,魏主詔:「王、公以下至庶人,有私養沙門、巫覡於家者,皆遣詣官曹;過二月十五日不出,沙門、巫覡死,主人門誅。」庚戌,又詔:「王、公、卿、大夫之子皆詣太學,其百工、商賈之子,當各習父兄之業,毋得私立學校;違者,師死,主人門誅。」
 □戊午,南兗州刺史臨川康王 義慶薨。〔此段原無,據宋書 文帝紀補。〕
 □二月,辛未,魏 中山王 辰、內都坐大官薛辨、尚書奚眷等八將坐擊柔然後期,斬於都南。
  初,魏尚書令劉潔,久典機要,恃寵自專,魏主心惡之。及將襲柔然,潔諫曰:「蠕蠕遷徙無常,前者出師,勞而無功;不如廣農積穀以待其來。」崔浩固勸魏主行,魏主從之。潔恥其言不用,欲敗魏師;魏主與諸將期會鹿渾谷,潔矯詔易其期。魏主至鹿渾谷,欲擊柔然,潔諫止之,使待諸將。魏主留鹿渾谷六日,諸將不至,柔然遂遠遁,追之不及。軍還,經漠中,糧盡,士卒多死。潔陰使人驚魏軍,勸魏主委軍輕還,魏主不從。潔以軍出無功,請治崔浩之罪。魏主曰:「諸將失期,遇賊不擊,浩何罪也!」浩以潔矯詔事白魏主,魏主至五原,收潔,囚之。魏主之北行也,潔私謂所親曰:「若車駕不返,吾當立樂平王。」潔聞尚書右丞張嵩家有圖讖,問曰:「劉氏應王,繼國家後,吾有姓名否?」嵩曰:「有姓無名。」魏主聞之,命有司窮治,索嵩家,得讖書。事連南康公 狄鄰,潔、嵩、鄰皆夷三族,死者百餘人。潔在勢要,好作威福,諸將破敵,所得財物皆與潔分之。既死,籍其家,財巨萬。魏主每言之則切齒。
  癸酉,樂平戾王 丕以憂卒。初,魏太宗築白臺,〔「魏太宗」原作「魏太主」,據魏書及北史,築白臺乃在魏明元帝 泰常二年七月時,非魏太武帝時,據改。〕高二百餘尺。丕夢登其上,四顧不見人,命術士董道秀筮之,道秀曰:「大吉。」丕默有喜色。及丕卒,道秀亦坐棄市。高允聞之,曰:「夫筮者皆當依附爻象,勸以忠孝。王之問道秀也,道秀宜曰:『窮高為亢。易曰:「亢龍有悔。」又曰:「高而無民。」皆不祥也,王不可以不戒。』如此,則王安於上,身全於下矣。道秀反之,宜其死也。」
 □庚辰,魏主幸廬。
 □己丑,江夏王 義恭進位太尉,領司徒。
 □庚寅,以侍中、領右衛將軍沈演之為中領軍,左衛將軍范曄為太子詹事。
 □辛卯,立皇子宏為建平王。
 □三月,戊戌,魏主大會于那南池;甲辰,還平城。〔此段原作「三月,甲辰,魏主還宮」,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改。〕
 □癸丑,魏主遣司空長孫道生鎮統萬。
 □夏,四月,乙亥,魏侍中、太宰、陽平王 杜超為帳下所殺。
 □六月,魏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 莫孤,率五千餘落北走。遣兵追擊之,至漠南,殺其渠帥,餘徙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吐谷渾王 慕利延兄子緯世與魏使者謀降魏,慕利延殺之。是月,緯世弟叱力延等八人奔魏,魏以叱力延為歸義王。
 □魏入中國以來,雖頗用古禮祀天地、宗廟、百神,而猶循其舊俗,所祀胡神甚眾。崔浩請存合於祀典者五十七所,其餘複重及小神悉罷之。魏主從之。
 □秋,七月,癸卯,魏 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伏誅。
 □八月,乙丑,魏主畋于河西,尚書令古弼留守。詔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魏主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朕!朕還臺,先斬此奴!」弼頭銳,故魏主常以筆目之。弼官屬惶怖,恐并坐誅。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于遊畋,其罪小;不備不虞,乏軍國之用,其罪大。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魏主聞之,嘆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賜衣一襲,馬二匹,鹿十頭。
  他日,魏主復畋於山北,獲麋鹿數千頭。詔尚書發牛車五百乘以運之。詔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自以馬運之。」遂還。行百餘里,得弼表曰:「今秋穀懸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鳥雁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乞賜矜緩,使得收載。」魏主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魏主使員外散騎常侍高濟來聘。
 □戊辰,以荊州刺史衡陽王 義季為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以南譙王 義宣為荊州刺史。初,帝以義宣不才,故不用;會稽公主屢以為言,帝不得已用之。先賜中詔敕之曰:「師護以在西久,比表求還,今欲聽許,以汝代之。師護雖無殊績,潔己節用,通懷期物,不恣群下,聲著西土,為士庶所安,論者乃未議遷之。今之回換,更為汝與師護年時一輩,欲各試其能。汝往,脫有一事減之者,既於西夏交有巨礙,遷代之譏,必歸責於吾矣。此事亦易勉耳,無為使人復生評論也!」師護,義季字也。〔「師護義季字也」六字原無,據胡注補。〕義宣至鎮,勤自課勵,事亦修理。
  庚辰,會稽長公主卒。
 □吐谷渾 叱力延等請師於魏以討吐谷渾王 慕利延,魏主使晉王 伏羅督諸軍擊之。
 □九月,甲辰,以沮渠安周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河西王。
 □丁未,魏主如漠南,將襲柔然,柔然 敕連可汗遠遁,乃止。敕連尋卒,子吐賀真立,號處羅可汗。
 □魏 晉王 伏羅至樂都,引兵從間道襲吐谷渾,至大母橋。吐谷渾王 慕利延大驚,逃奔白蘭,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魏軍斬首五千餘級,慕利延從弟伏念等率萬三千落降於魏。
 □冬,十月,己卯,以左軍將軍徐瓊為兗州刺史,大將軍參軍申恬為冀州刺史。徙兗州鎮須昌,冀州鎮歷下。恬,謨之弟也。
 □十二月,丙戌,魏主還平城。
 □是歲,沙州牧李寶入朝于魏,〔「李寶」原作「李竇」,據魏書 李寶傳、北史 李寶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魏人留之,以為外都大官。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撰元嘉新曆,表上之。以月食之衝知日所在。又以中星檢之,知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今在斗十七度。又測景校二至,差三日有餘,知今之南至日應在斗十三四度。於是更立新法,冬至徙上三日五時,日之所在,移舊四度。又月有遲疾,前曆合朔,月食不在朔望;〔胡注:「『月食』上當有『日』字。」〕今皆以盈縮定其小餘,以正朔望之日。詔付外詳之。太史令錢樂之等奏:皆如承天所上,唯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殊為乖異,謂宜仍舊。詔可。
元嘉二十二年(乙酉、紀元二九六二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三年
 □春,正月,辛卯朔,始行新曆。初,漢 京房以十二律中呂上生黃鍾,不滿九寸,更演為六十律。錢樂之復演為三百六十律,日當一管。何承天立議,以為上下相生,三分損益其一,蓋古人簡易之法,猶如古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而京房不悟,謬為六十。乃更設新率,林鍾長六寸一釐,則從中呂還得黃鍾,十二旋宮,聲韻無失。
 □壬辰,以武陵王 駿為雍州刺史。帝欲經略關、河,故以駿鎮襄陽。
 □魏主使散騎常侍宋愔來聘。
 □二月,甲戌,立皇子褘為東海王,〔「褘」原作「禕」,據宋書 孝武帝紀、廬江王褘傳、南史 宋本紀二、宋宗室及諸王傳下、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昶為義陽王。
 □三月,魏主如上黨,西至吐京,討徙叛胡,出配郡縣。〔「魏主如上黨」以下原繫於「二月」段,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正月,魏曆二月當宋曆三月,今移之。〕
 □夏,四月,庚申,魏主還平城。〔「還平城」原作「還宮」,據通鑑體例改。〕
 □魏詔:「諸疑獄皆付中書,以經義量決。」〔「庚申」以下二段原繫於「三月」段,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正月,魏曆三月當宋曆四月,今移之。〕
 □五月,庚戌,魏主遣征西大將軍高涼王 那等擊吐谷渾王 慕利延於白蘭,秦州刺史代人封敕文、安遠將軍乙烏頭擊慕利延兄子什歸於枹罕。
 □河西之亡也,鄯善人以其地與魏鄰,大懼,曰:「通其使人,知我國虛實,取亡必速。」乃閉斷魏道,〔「魏」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補。〕使者往來,輒抄劫之。由是西域不通者數年。魏主使散騎常侍萬度歸發涼州以西兵擊鄯善。〔「庚戌」以下二段原繫於「四月」段,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正月,魏曆四月當宋曆五月,今移之,並補「五月」二字。〕
 □六月,〈考異曰:後魏 天象志:「太平真君六年六月戊子朔,日有食之。」按宋書、南史 紀、志,是年無日食,今不取。〉壬辰,魏主北巡。
 □帝謀伐魏,罷南豫州入豫州。辛亥,以南豫州刺史南平王 鑠為豫州刺史。
 □秋,七月,己未,以尚書僕射孟顗為左僕射,中護軍何尚之為右僕射。
 □乙酉,以南兗州刺史義季為徐州刺史。〔此段原無,據宋書 文帝紀補。〕
 □武陵王 駿將之鎮,時緣沔諸蠻猶為寇,水陸梗礙;駿分軍遣撫軍中兵參軍沈慶之掩擊,大破之。駿至鎮,蠻斷驛道,欲攻隨郡;隨郡太守河東 柳元景募得六七百人,邀擊,大破之。遂平諸蠻,獲七萬餘口。溳山 蠻最強,沈慶之討平之,獲三萬餘口,徙萬餘口於建康。
 □吐谷渾 什歸聞魏軍將至,棄城夜遁。八月,丁亥,封敕文入枹罕,分徙其民千家還上邽,留乙烏頭守枹罕。
 □魏 萬度歸至敦煌,〔「魏」字原無,今補其國名。〕留輜重,以輕騎五千渡流沙,襲鄯善。壬辰,鄯善王 真達面縛出降。〈考異曰:本紀作「真達興」,今從西域傳。〉度歸留軍屯守,與真達詣平城,西域復通。
 □魏主如陰山之北,發諸州兵三分之一,各於其州戒嚴,以須後命。徙諸種雜民五千餘家於北邊,令就北畜牧,以餌柔然。
 □壬寅,魏 高涼王 那軍至曼頭城,〔「最」原作「寧」,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引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改。〕吐谷渾王 慕利延擁其部落西渡流沙。吐谷渾 慕璝之子被囊逆戰,那擊破之;被囊遁走,中山公 杜豐率精騎追之,度三危,至雪山,生擒被囊及吐谷渾 什歸、乞伏熾磐之子成龍,皆送平城。慕利延遂西入于闐,〔「延」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補。〕殺其王,據其地,死者數萬人。
 □九月,癸酉,帝餞衡陽王 義季于武帳岡。帝將行,敕諸子且勿食,至會所設饌;日旰,不至,有飢色。帝乃謂曰:「汝曹少長豐佚,不見百姓艱難。今使汝曹識有飢苦,知以節儉御物耳。」
  裴子野論曰:善乎太祖之訓也!夫侈興於有餘,儉生於不足。欲其隱約,莫若貧賤!習其險艱,利以任使;達其情偽,易以躬臨。太祖若能率此訓也,難其志操,卑其禮秩,教成德立,然後授以政事,則無怠無荒,可播之於九服矣。
  高祖思固本枝,崇樹襁褓;後世遵守,迭據方岳。及乎泰始之初,升明之季,絕咽於衾衽者動數十人。國之存亡,既不是繫,早肆民上,非善誨也。
 □魏民間訛言「滅魏者吳」,盧水胡 蓋吳聚眾反於杏城,諸種胡爭應之,有眾十餘萬,遣其黨趙綰來,上表自歸。冬,十月,戊子,長安鎮副將拓跋紇率眾討吳,紇敗死。吳眾愈盛,民皆渡渭奔南山。魏主發高平 敕勒騎赴長安,命將軍叔孫拔領攝并、秦、雍三州兵屯渭北。
 □十一月,魏發冀州民造浮橋於碻磝津。
 □蓋吳遣別部帥白廣平,西掠魏 新平,〔「魏」字原無,今補其國名。〕安定諸胡皆聚眾應之。又分兵東掠臨晉已東,〔「已」原作「巴」。胡注:「『巴』誤『已』。」章校:「孔本正作『已』。」此據二注改。〕將軍章直擊破之,溺死於河者三萬餘人。吳又遣兵西掠至長安,將軍叔孫拔與戰於渭北,大破之,斬首三萬餘級。
  河東蜀 薛永宗聚眾以應吳,襲擊聞喜。聞喜縣無兵仗,令憂惶無計;縣人裴駿率厲鄉豪擊之,永宗引去。
  魏主命薛謹之子拔糾合宗、鄉,壁於河際,以斷二寇往來之路。庚午,魏主使殿中尚書拓跋處直等將二萬騎討薛永宗,殿中尚書乙拔將三萬騎討蓋吳,西平公 寇提將萬騎討白廣平。吳自號天台王,署置百官。
 □辛未,魏主還平城。〔「還平城」原作「還宮」,據通鑑體例改。〕
 □魏選六州驍騎二萬,使永昌王 仁、高涼王 那分將之為二道,掠淮、泗以北,徙青、徐之民以實河北。
 □癸未,魏主西巡。
 □初,魯國 孔熙先博學文史,兼通數術,有縱橫才志;為員外散騎侍郎,不為時所知,憤憤不得志。父默之為廣州刺史,以贓獲罪,大將軍彭城王 義康為救解得免。及義康遷豫章,熙先密懷報效。且以為天文、圖讖,帝必以非道晏駕,由骨肉相殘;江州應出天子。以范曄志意不滿,欲引與同謀,而熙先素不為曄所重。太子中舍人謝綜,曄之甥也,熙先傾身事之。綜引熙先與曄相識。
  熙先家饒於財,數與曄博,故為拙行,以物輸之。曄既利其財,又愛其文藝,由是情好款洽。熙先乃從容說曄曰:「大將軍英斷聰敏,人神攸屬,失職南垂,天下憤怨。小人受先君遺命,以死報大將軍之德。頃人情騷動,天文舛錯,此所謂時運之至,不可推移者也。若順天人之心,結英豪之士,表裡相應,發於肘腋;然後誅除異我,崇奉明聖,號令天下,誰敢不從!小人請以七尺之軀,三寸之舌,立功立事而歸諸君子,丈人以為何如?」曄甚愕然。熙先曰:「昔毛玠竭節於魏武,張溫畢議於孫權,彼二人者,皆國之俊乂,豈言行玷缺,然後至於禍辱哉!皆以廉直勁正,不得久容。丈人之於本朝,不深於二主,人間雅譽,過於兩臣,讒夫側目,為日久矣,比肩競逐,庸可遂乎!近者殷鐵一言而劉班碎首,彼豈父兄之讎,百世之怨乎?所爭不過榮名勢利先後之間耳。及其末也,唯恐陷之不深,發之不早;戮及百口,猶曰未厭。是可為寒心悼懼,豈書籍遠事也哉!今建大勳,奉賢哲,圖難於易,以安易危,享厚利,收鴻名,一旦包舉而有之,豈可棄置而不取哉!」曄猶疑未決。熙先曰:「又有過於此者,愚則未敢道耳。」曄曰:「何謂也?」熙先曰:「丈人奕葉清通,而不得連姻帝室,人以犬豕及相遇,而丈人曾不恥之,欲為之死,不亦惑乎!」曄門無內行,故熙先以此激之。曄默然不應,反意乃決。
  曄與沈演之並為帝所知,曄先至,必待演之俱入,演之先至,嘗獨被引,曄以此為怨。曄累經義康府佐,中間獲罪於義康。謝綜及父述,皆為義康所厚,綜弟約娶義康女。綜為義康記室參軍,自豫章還,申義康意於曄,求解晚隙,復敦往好。大將軍府史仲承祖,有寵於義康,聞熙先有謀,密相結納。丹陽尹徐湛之,素為義康所愛,承祖因此結事湛之,告以密計。道人法略、尼法靜,皆感義康舊恩,並與熙先往來。法靜妹夫許曜,領隊在臺,許為內應。法靜之豫章,熙先付以牋書,陳說圖讖。於是密相署置,及素所不善者,並入死目。熙先又使弟休先作檄文,稱:「賊臣趙伯符肆兵犯蹕,禍流儲宰。湛之、曄等投命奮戈,即日斬伯符首及其黨羽。今遣護軍將軍臧質奉璽綬迎彭城王正位辰極。」熙先以為舉大事宜須以義康之旨諭眾,曄又詐作義康與湛之書,令誅君側之惡,宣示同黨。
  帝之宴武帳岡也,曄等謀以其日作亂。許曜侍帝,扣刀目曄,曄不敢仰視。俄而座散,徐湛之恐事不濟,密以其謀白帝。帝使湛之具探取本末,得其檄書,選署姓名,上之。帝乃命有司收掩窮治。其夜,呼曄置客省,先於外收綜及熙先兄弟,皆款服。帝遣使詰問曄,曄猶隱拒;熙先聞之,笑曰:「凡處分、符檄、書疏,皆范所造,云何於今方作如此抵蹋耶?」帝以曄墨跡示之,乃具陳本末。
  明日,仗士送付廷尉。熙先望風吐款,辭氣不橈。帝奇其才,遣人慰勉之曰:「以卿之才而滯於集書省,理應有異志,此乃我負卿也。」又責前吏部尚書何尚之曰:「使孔熙先年將三十作散騎郎,那不作賊!」熙先於獄中上書謝恩,且陳圖讖,深戒帝以骨肉之禍,曰:「願且勿遺棄,存之中書。若囚死之後,或可追錄,庶九泉之下,少塞釁責。」
  曄在獄為詩曰:「雖無嵇生琴,庶同夏侯色。」曄本意謂入獄即死,而帝窮治其獄,遂經二旬,曄更有生望。獄吏戲之曰:「外傳詹事或當長繫。」曄聞之,驚喜。綜、熙先笑之曰:「詹事疇昔攘袂瞋目,躍馬顧盼,自以為一世之雄;今擾攘紛紜,畏死乃爾!設令賜以性命,人臣圖主,何顏可以生存!」
  十二月,乙未,曄、綜、熙先及其子弟、黨羽皆伏誅。曄母至市,涕泣責曄,以手擊曄頸,曄色不怍;妹及妓妾來別,曄悲涕流漣。綜曰:「舅殊不及夏侯色。」曄收淚而止。
  謝約不預逆謀,見兄綜與熙先遊,常諫之曰:「此人輕事好奇,不近於道,果銳無檢,未可與狎。」綜不從而敗。綜母以子弟自蹈逆亂,獨不出視。曄語綜曰:「姊今不來,勝人多矣。」
  收籍曄家,樂器服玩,並皆珍麗,妓妾不勝珠翠。母居止單陋,唯有一廚盛樵薪;弟子冬無被,叔父單布衣。
  裴子野論曰:夫有逸群之才,必思沖天之據;蓋俗之量,則憤常均之下。其能守之以道,將之以禮,殆為鮮乎!劉弘仁、范蔚宗皆忸志而貪權,矜才以徇逆,累葉風素,一朝而隕。嚮之所謂智能,翻為亡身之具矣。
 □徐湛之所陳多不盡,為曄等辭所連引,帝赦不問。臧質,熹之子也,先為徐、兗二州刺史,與曄厚善,曄敗,以為義興太守。
  有司奏削彭城王 義康爵,收付廷尉治罪。丁酉,詔免義康及其男女皆為庶人,絕屬籍,徙付安成郡;以寧朔將軍沈邵為安成相,領兵防守。邵,璞之兄也。義康在安成,讀書,見淮南厲王 長事,廢書嘆曰:「自古有此,我乃不知,得罪為宜也。」
  庚戌,〔「庚戌」原作「庚成」,據宋書 文帝紀、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以前豫州刺史趙伯符為護軍將軍。伯符,孝穆皇后之弟子也。
 □初,江左二郊無樂,宗廟雖有登歌,亦無二舞。是歲,南郊始設登歌。
 □魏安南、平南將軍府移書兗州,〔「將軍」二字原無。胡注「安南、平南二將軍府。」此據胡注補「將軍」二字。〕以南國僑置諸州多濫北境名號;又欲遊獵具區。兗州答移曰:「必若因土立州,則彼立徐、揚,豈有其地?復知欲遊獵具區,觀化南國。開館飾邸,則有司存;呼韓入漢,厥儀未泯,饋餼之秩,每存豐厚。」
元嘉二十三年(丙戌、紀元二九六三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四年
 □春,正月,庚申,尚書左僕射孟顗罷。
 □戊辰,魏主軍至東雍州,臨薛永宗壘,崔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來,眾心縱弛。今北風迅疾,宜急擊之。」魏主從之,庚午,圍其壘。永宗出戰,大敗,與家人皆赴汾水死。其族人安都先據弘農,棄城來奔。
  辛未,魏主南如汾陰,濟河,至洛水橋。聞蓋吳在長安北,魏主以渭北地無穀草,欲渡渭南,循渭而西;以問崔浩,對曰:「夫擊蛇者先擊其首,首破則尾不能掉。今蓋吳營去此六十里,輕騎趨之,一日可到,到則破之必矣。破吳,南向長安亦不過一日,一日之乏,未至有傷。若從南道,則吳徐入北山,猝未可平。」魏主不從,自渭南向長安,庚辰,至戲水。吳眾聞之,悉散入北山,〔「北」下原有「地」字。胡注:「『地』字衍。」魏書 崔浩傳亦無此字,據刪。〕軍無所獲。魏主悔之。二月,丙戌,魏主至長安,丙申,如盩厔,歷陳倉,還,如雍城,所過誅民、夷與蓋吳通謀者。乙拔等諸軍大破蓋吳於杏城。
  吳復遣使上表求援,詔以吳為都督關、隴諸軍事、雍州刺史、北地公,使雍、梁二州發兵屯境上,為吳聲援;遣使賜吳印一百二十一紐,使吳隨宜假授。
 □初,林邑王 范陽邁,雖遣使入貢,而寇盜不絕,所貢亦薄陋;帝遣交州刺史檀和之討之。南陽 宗愨,家世儒素,愨獨好武事,常言「願乘長風破萬里浪」。及和之伐林邑,愨自奮請從軍。詔以愨為振武將軍,和之遣愨為前鋒。陽邁聞軍出,遣使上表請還所掠日南民,輸金一萬斤,銀十萬斤。帝詔和之:「若陽邁果有款誠,亦許其歸順。」和之至朱梧戍,遣府戶曹參軍姜仲基等詣陽邁,陽邁執之;和之乃進軍圍林邑將范扶龍於區粟城。陽邁遣其將范毗沙達救之,宗愨潛兵迎擊毗沙達,破之。
 □魏主與崔浩皆信重寇謙之,奉其道。浩素不喜佛法,每言於魏主,以為佛法虛誕,為世費害,宜悉除之。及魏主討蓋吳,至長安,入佛寺,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室,見大有兵器,出以白魏主。魏主怒曰:「此非沙門所用,必與蓋吳通謀,欲為亂耳。」命有司案誅闔寺沙門,閱其財產,大得釀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萬計,又為窟室以匿婦女。浩因說魏主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魏主從之。寇謙之與浩固爭,浩不從。先盡誅長安沙門,焚毀經像,并敕留臺下四方,令一用長安法。三月,〔「三月」二字原無,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補。〕詔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以亂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未嘗有此。夸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九服之內,鞠為丘墟。朕承天緒,欲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其一切盪除,滅其蹤跡。自今已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歷代之偽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浮圖形像及胡經,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太子晃素好佛法,屢諫不聽;乃緩宣詔書,使遠近豫聞之,得各為計,沙門多亡匿獲免,或收藏經像,唯塔廟在魏境者無復孑遺。
 □魏主徙長安工巧二千家於平城。還,至洛水,分軍誅李閏叛羌。
 □太原 顏白鹿私入魏境,為魏人所得,將殺之,詐云青州刺史杜驥使其歸誠。魏人送白鹿詣平城,魏主喜曰:「我外家也。」使崔浩作書與驥,且命永昌王 仁、高涼王 那將兵迎驥,攻冀州刺史申恬於歷城;杜驥遣其府司馬夏侯祖歡等將兵救歷城。魏人遂寇兗、青、冀三州,至清東而還,殺掠甚眾,北邊騷動。〈考異曰:宋文帝紀:「三月,索虜寇兗、豫、青、冀,刺史申恬破之。」魏太武紀:「二月,永昌王 仁至高平,擒劉義隆將王章,略金鄉、方與,遷其民五千家於河北。高涼王 那至濟南 東平陵,遷其民六千餘家於河北。」蓋宋、魏各據奏到之月書之耳。宋 索虜傳又云:「虜破掠太原,得四千餘口。」蓋魏人夸張其數,故不同耳。〉
  帝以魏寇為憂,諮訪群臣。御史中丞何承天上表,以為:「凡備匈奴之策,不過二科:武夫盡征伐之謀,儒生講和親之約。今若欲追蹤衛、霍,自非大田淮、泗,內實青、徐,使民有贏儲,野有積穀,然後發精卒十萬,一舉蕩夷,則不足為也。若但欲遣軍追討,報其侵暴,則彼必輕騎奔走,不肯會戰;徒興巨費,不損於彼,報復之役,將遂無已。斯策之最末者也。安邊固守,於計為長。臣竊以曹、孫之霸,才均智敵,江、淮之間,不居各數百里。何者?斥候之郊,非耕牧之地,故堅壁清野以候其來,整甲繕兵以乘其弊;保民全境,不出此塗。要而歸之,其策有四:一曰移遠就近。今青、兗舊民及冀州新附,在界首者三萬餘家,可悉徙置大峴之南,以實內地。二曰多築城邑以居新徙之家,假其經用,春夏佃牧,秋冬入保。寇至之時,一城千家,堪戰之士,不下二千,其餘羸弱,猶能登陴鼓譟,足抗群虜三萬矣。三曰纂偶車牛以載糧械。計千家之資,不下五百耦牛,為車五百輛,參合鉤連以衛其眾;設使城不可固,平行趨險,賊所不能干,有急徵發,信宿可聚。四曰計丁課仗。凡戰士二千,隨其便能,各自有仗,素所服習,銘刻由己,還保輸之於庫,出行請以自衛。〔「衛」原作「新」,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引宋書 何承天傳改。〕弓簳利鐵,民不得者,官以漸充之。數年之內,軍用粗備矣。近郡之師,遠屯清、濟,功費既重,嗟怨亦深,以臣料之,未若即用彼眾之易也。今因民所利,導而率之,兵強而敵不戒,國富而民不勞,比於優復隊伍,坐食糧廩者,不可同年而校矣。」
 □魏 金城 邊囧、〔「囧」原作「固」,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引北史 魏本紀二、封敕文傳改;下同。〕天水 梁會,與秦、益雜民萬餘戶據上邽東城反,攻逼西城。秦、益二州刺史封敕文拒却之。氐、羌萬餘人,休官、屠各二萬餘人皆起兵應囧、會,敕文擊囧,斬之,餘眾推會為主,與敕文相攻。
 □夏,四月,甲申,魏主至長安。
 □丁未,大赦。
 □仇池人李洪聚眾,自言應王;梁會求救於氐王 楊文德,文德曰:「兩雄不並立,若須我者,宜先殺洪。」會誘洪斬之,送首於文德。五月,癸亥,魏主遣安豐公 閭根率騎赴上邽,未至,會棄東城走。封敕文先掘重塹於外,〔「封」字原無,今補其姓。〕嚴兵守之,格鬪從夜至旦。敕文曰:「賊知無生路,致死於我,多殺傷士卒,未易克也。」乃以白虎幡宣告會眾,降者赦之,會眾遂潰;分兵追討,悉平之。略陽人王元達聚眾屯松多川,敕文又討平之。
 □蓋吳收兵屯杏城,〔「收」原作「牧」,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自號秦地王,聲勢復振。魏主遣永昌王 仁、高涼王 那督北道諸軍討之。
 □檀和之等拔區粟,斬范扶龍,乘勝入象浦;林邑王 陽邁傾國來戰,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宗愨曰:「吾聞外國有獅子,威服百獸。」乃製其形,與象相拒,象果驚走,林邑兵大敗。和之遂克林邑,〈考異曰:本紀在六月,傳在五月。當是六月賞檀和之等。今從傳。〉陽邁父子挺身走。所獲未名之寶,不可勝計,宗愨一無所取,還家之日,衣櫛蕭然。
 □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甲申,魏發冀、相、定三州兵二萬人屯長安 南山諸谷,以備蓋吳竄逸。丙戌,又發司、幽、定、冀四州十萬人築畿上塞圍,起上谷,西至河,廣縱千里。
 □帝築北隄,立玄武湖,築景陽山於華林園。
 □秋,七月,辛未,以散騎常侍杜坦為青州刺史。坦,驥之兄也。初,杜預之子耽,避晉亂,居河西,仕張氏。前秦克涼州,子孫始還關中。高祖滅後秦,坦兄弟從高祖過江。時江東王、謝諸族方盛,北人晚渡者,朝廷悉以傖荒遇之,雖復人才可施,皆不得踐清塗。帝嘗與坦論金日磾,曰:「恨今無復此輩人!」坦曰:「日磾假生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帝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坦曰:「請以臣言之:臣本中華高族,晉氏喪亂,播遷涼土,世業相承,不殞其舊;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乃超登內侍,齒列名賢。聖朝雖復拔才,臣恐未必能也。」帝默然。
 □八月,魏 高涼王 那等破蓋吳,獲其二叔;諸將欲送詣平城,長安鎮將陸俟曰:「長安險固,風俗豪忮,平時猶不可忽,況承荒亂之餘乎!今不斬吳,則長安之變未已也。吳一身潛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眾以追一人,又非長策。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矣。」諸將咸曰:「今賊黨眾已散,唯吳一身,何所能至?」俟曰:「諸君不見毒蛇乎!不斷其首,猶能為害。吳天性凶狡,今若得脫,必自稱王者不死,以惑愚民,為患愈大。」諸將曰:「公言是也。但得賊不殺,而更遣之,若遂往不返,將何以任其罪?」俟曰:「此罪,我為諸君任之。」高涼王 那亦以俟計為然,遂赦二叔,與刻期而遣之。及期,吳叔不至,諸將皆咎俟,俟曰:「彼伺之未得其便耳,必不負也。」後數日,吳叔果以吳首來,傳詣平城。〈考異曰:宋 索虜傳云:「屠各反,吳自攻之,為流矢所中死。吳弟吾生率眾入木面山,尋皆破散。」今從魏書。〉永昌王 仁等討吳餘黨白廣平、路那羅等,悉平之。以陸俟為內都大官。
  會安定 盧水胡 劉超等聚眾萬餘人反,魏主以俟威恩著於關中,復加俟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鎮長安,謂俟曰:「關中奉化日淺,恩信未洽,吏民數為逆亂。今朕以重兵授卿,則超等必同心協力,據險拒守,未易攻也;若兵少,則不能制賊;卿當自以方略取之。」俟乃單馬之鎮。超等聞之,大喜,以俟為無能為也。
  俟既至,諭以成敗,誘納超女,與為姻戚以招之;超自恃其眾,猶無降意。俟乃率其帳下親往見超,超使人逆謂俟曰:「從者過三百人,當以弓馬相待;不及三百人,當以酒食相供。」俟乃將二百騎詣超。超設備甚嚴,俟縱酒盡醉而還。頃之,俟復選敢死士五百人出獵,因詣超營;約曰:「發機當以醉為限。」既飲,俟陽醉,上馬大呼,手斬超首,士卒應聲縱擊,殺傷千數,遂平之。魏主徵俟還,為外都大官。
 □是歲,吐谷渾復還舊土。

三國演義第100回

  第一百回 漢兵劫寨破曹真 武侯鬥陣辱仲達     卻說眾將聞孔明不追魏兵,俱入帳告曰:「魏兵苦雨,不能屯紮,因此回去,正好乘勢追之。丞相如何不追?」孔明曰:「司馬懿善能用兵,今軍退必有埋伏。吾若追之,正中其計。不如縱他遠去,吾卻分兵逕出斜谷而取祁山,使魏人不提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