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前紀 卷第五
周紀二 起柔兆敦牂(丙午),盡上章敦牂(庚午),凡二百六十五年。
成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癸巳,終壬戌,凡三十年,通周公攝政三十七年,引鄭玄曰成王二十八年崩。今本竹書紀年亦作通周公攝政三十七年。今取以西曆前一O四四年,即丁酉年為周克商之年說,又取史記 周本紀武王克商後二年崩及周公攝政七年說,定起丙午,終年據康王時期銘器韋甗、小盂鼎推算,當丁卯,在位凡二十二年。并武王二年及周公攝政七年,凡三十一年。〕
元年〔原下有外紀注文「癸巳」二字,今刪之。〕(丙午、紀元一四八三年)魯伯禽八年、齊太公十年、楚熊繹元年、宋微子五年、衛康叔五年、陳胡公十年、蔡仲胡元年、曹叔振繹十年、燕侯克五年、吳周章十年
□春,〔「春」字原無,今補之。〕正月朔,王臨朝。〔「王」上原有「成」字,今刪之。〕
孔子曰:昔者周公事文王,行無專制,事無由己,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奉持於前,洞洞焉若將失之,可謂能子矣。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承文、武之業,履天子之位,聽天子之政,征夷狄之亂,誅管、蔡之罪,負扆而朝諸侯,誅賞制斷,無所顧問,威動天地,聲懾海內,可謂能武矣。成王既壯,周公致政,北面而臣事之,請而後為,復而後行,無擅恣之志,無矜伐之色,可謂能臣矣。一人之身而三變者,應時也。
□王大蒐于岐山之陽。
□周公為太師,召公為太保,畢公為太傅。召公以周公嘗攝王政,不宜留在王朝,復列臣職,其意不悅,周公陳己意,作君奭以告之,曰:「湯時有伊尹,假于皇天;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般:率維茲有陳,保乂有殷。」〔「曰」字以下五十七字原無,據史記 燕世家補。〕〈考異曰:史記 燕世家云:「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阼,召公疑之,作君奭。」今按此篇是周公歸政,言留輔成王之意,司馬遷妄說耳。〉〔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
魯伯禽嘗與衛康叔朝于王,〔「魯」「衛」二字原無,今補之。「王」上原有「成」字,今刪之。〕見周公,三見而三笞。康叔有駭色,與伯禽問於商子。商子曰:「南山之陽,有木曰喬。」二子盍往觀乎,見喬,疎焉實而仰。商子曰:「喬者,父道也。」「南山之陰,有木名梓。」二子盍往觀乎,見梓,勃焉實而俯。商子曰:「梓者,子道也。」二子明日見周公,入門而趨,登堂而跪。周公拂其首,勞而食之,曰:「安見?」對曰:「見商子。」周公曰:「君子哉!」
衛康叔、聃季載皆有馴行,周公言於王,舉康叔為司寇,季載為司空,〔「季載為司空」句原在下文「以章有德」句之後,今移至於此,並刪「周」字。〕賜寶祭器,以章有德;佐成王治,〔「佐成王」三字原無,據史記 管蔡世家補。〕皆有令名於天下。餘五叔無官。初,降霍叔為庶人,〔「為庶人」三字原無,今補之。〕後三年,復其舊封。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改行,率德馴善。周公舉胡為己卿士,〈考異曰:管蔡世家曰「舉胡以為魯卿士」。史記索隱曰:「尚書云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為卿士,叔卒,乃命諸王,封之蔡,元無仕魯之文。又伯禽居魯乃是七年致政之後,此言乃說居攝政之初,未知史遷何憑而有斯言也。」按左傳曰「周公舉之以為己卿士」,杜預注「為周公臣」,然為周公臣即是仕魯,史似不誤。〉言於王,復封胡於蔡,徙居新蔡,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
周公嘗言有道之士曰:〔「有道之士」四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觀世補,並補「嘗言」二字。〕「不如吾者,不與處,累我也;與我齊者,不與處,無益我也。」唯賢於己者,可與處也。
王問於尹佚曰:〔「王」上原有「成」字,今刪之。〕「何德而民親其上?」對曰:「使之以時而敬順之,忠而愛之,布令信而不食言。」王曰:「其度安至?」對曰:〔「王曰其度安至對曰」八字原無,據說苑
理政補。〕「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王曰:「懼哉!」對曰:「天地之間,四海之內,善之則蓄,不善則讎也。夏、殷之臣,讎桀、紂而臣湯、武,若何其不懼也?」
□初,鬻熊生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王舉文、武勤勞之後嗣,封熊繹以子男之田於楚蠻,姓羋,居丹陽。〔此段原繫於「命魯祀周公天子禮樂」段之後,今移至「成王大蒐于岐山」段之後。〕
二年(丁未、紀元一四八四年)魯伯禽九年、齊太公十一年、唐叔虞元年、楚熊繹二年、宋微子六年、衛康叔六年、陳胡公十一年、蔡仲胡二年、曹叔振繹十一年、燕侯克六年、吳周章十一年
□初,武王后齊太公之女曰邑姜,方震太叔,夢帝謂已,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字曰子干。未幾,唐有亂,周公誅滅之,遷其民於杜。〔此句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杜預注補。〕王削桐葉為珪,〔「王」上原有「成」字,今刪之。〕與弟太叔虞戲,曰:「以此封若。」周公請擇日。〔「周公」原作「史佚」,據說苑 君道、呂氏春秋 重言改;下同。〕王曰:「吾與之戲耳。」周公曰:「天子無戲言。言則史書之,禮成之,樂歌之。」遂封太叔虞於河、汾之東,方百里,堯之故墟,曰唐侯。〔此段原繫於周公四年「封季弟季載於聃」句之後,據資治通鑑前編卷八繫於周公歸政後二年。〕〈考異曰:晉世家作「史佚」,今從說苑、呂氏春秋。〉
三年(戊申、紀元一四八五年)魯伯禽十年、齊太公十二年、唐叔虞二年、楚熊繹三年、宋微子七年、衛康叔七年、陳胡公十二年、蔡仲胡三年、曹叔振繹十二年、燕侯克七年、吳周章十二年
□周公歸政三年之後,老于豐,事文王之廟,〔以上三句原繫於「衛康叔、聃季載皆有馴行」段之後,今移周公歸政後三年。〕恐王壯,治有所淫佚,乃作多士,作無逸。無逸稱:「為人父母,為業至長久,子孫驕奢忘之,以亡其家,為人子可不慎乎!故昔在殷王 祖甲,不義惟王,久為小人于外,知小人之依,能保施小民,不侮鰥寡,故祖甲饗國三十三年。〔「祖甲」以下三十五字原繫於「高宗饗國」句之後,據王玉哲 中華遠古史引試論商代「兄終弟及」的繼統法與殷商前期的社會性質考証,謂祖甲段當在中宗段之前,今從此說乙正。〕〈考異曰:「祖甲」是何者,歷來有二說:孔 傳謂「湯孫大甲,為王不義,久為小人之行,伊尹放之桐」。馬融以為「祖甲有兄祖庚,而祖甲賢,武丁欲立之,祖甲以王廢長立少為不義,逃亡民間,故曰不義惟王,久為小人也」。按漢書 韋賢傳曰「故於殷,太甲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為毋逸之戒,舉殷三宗以勸成王」。漢 石經「自時厥後」在「高宗」享國年數之後。又安陽 殷墟古文早期有稱祖庚為「大庚」,武丁為「祖丁」之例,則「大甲」或初稱之為「祖甲」,尚書概沿襲此一系而來。晏子稱「大甲、武丁、祖乙」與湯是「天下之盛君」,故無逸「其在祖甲」,必是太甲,非武丁之子祖甲明矣。又今本尚書以中宗、高宗、祖甲為序,或係錯簡所致。〉其在中宗,嚴恭敬,畏天命,自度,治民震懼,不敢荒寧,故中宗饗國七十五年。其在高宗,久勞于外,為與小人,作其即位,乃有亮闇,三年不言,言乃讙,不敢荒寧,密靖殷國,至于小大無怨,故高宗饗國五十九年。〔「五十九年」原作「五十五年」,據尚書 無逸改。〕周多士,文王日中昃不暇食,饗國五十年。」多士稱曰:「自湯至于帝乙,無不率祀明德,帝無不配天者。在今後嗣王紂,誕淫厥佚,不顧天及民之從也。其民皆可誅。」作此以誡王。〔此段原無,據史記 魯世家補。〕
四年(己酉、紀元一四八六年)魯伯禽十一年、齊太公十三年、唐叔虞三年、楚熊繹四年、宋微子八年、衛康叔八年、陳胡公十三年、蔡仲胡四年、曹叔振繹十三年、燕侯克八年、吳周章十三年
□周公將沒,曰:「葬我成周,示天下臣於王也。」公卒,〔原下有外紀注文「應劭曰:周公年九十九」九字,今刪之。〕謚文公,王葬于畢,〔「王」上原有「成」字,今刪之。〕從文王之墓,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命子平公 君陳治東都,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茲東郊,敬哉!昔周公師保萬民,民懷其德。往慎乃司,茲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訓,惟民其乂。」〔「命子平公君陳治東都」以下六十五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尚書 君陳補。〕
初,王少時,病,周公乃自揃其早沈之河,以祝於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於府。王病有瘳。〈考異曰:魯世家下有「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返周公」。史記索隱云:「經典無文,其事或別有所出。而譙周云『秦既燔書,時人欲言金縢之事,失其本末』。」按其事與金縢不同。王應麟云:「考之書,啟金縢之書在周公未薨前,而無揃蚤事,此蓋一事,傳之者不同耳。」王說甚是,蓋秦、漢之際,由金縢蛻變之異說,流行正廣,故史遷乃兼錄之也。〉秋,未穫,暴風雷雨,禾盡偃,大木盡拔。國大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縢書,王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二公及王乃問史百執事,史百執事曰:「信有,昔周公命我勿敢言。」王執書以泣,曰:「自今後其無繆卜乎!昔周公勤勞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二公命國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於是王乃〔以上原無,據史記 魯世家補。〕命魯世世祀周公以天子禮樂,賜之重祭,外則郊社,內則大嘗。禘,升歌清廟,下而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虞、夏、殷、周四代之樂器、服官,魯兼用之,昭文王、周公之德,以示子孫。凡蔣、邢、茅、胙、祭六國,皆周公之胤也。〔以上二段原繫於「周公言有道之士」段之後,據資治通鑑前編卷八繫於周公歸政後四年。〕
五年(庚戌、紀元一四八七年)魯伯禽十二年、齊太公十四年、唐叔虞四年、楚熊繹五年、宋微子九年、衛康叔九年、陳胡公十四年、蔡仲胡五年、曹叔振繹十四年、燕侯克九年、吳周章十四年
□王師、燕師城韓。王錫韓侯命。〔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成王十二年,今減其周公攝政七年,繫於周成王五年。〕又有邘侯、應侯二國;皆武王子也。〔二「侯」字原無,據漢書 古今人表補。「應」下原有「韓」字,「二」原作「三」,今改之。此段原繫於周公四年,今附於此年。〕
六年(辛亥、紀元一四八八年)魯伯禽十三年、齊太公十五年、唐叔虞五年、楚熊繹六年、宋微子十年、衛康叔十年、陳胡公十五年、蔡仲胡六年、曹叔振繹十五年、燕侯克十年、吳周章十五年
□王師會齊侯、魯侯伐戎。〔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成王十三年,今減其周公攝政七年,附於周成王六年。〕
□吳子 周章薨,〔「吳子周章薨」原作「初吳周章卒」,今改之。〕子熊遂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考異曰:吳越春秋作「章子熊、熊子遂」,與吳世家不同。〉
七年(壬子、紀元一四八九年)魯伯禽十四年、齊太公十六年、唐叔虞六年、楚熊繹七年、宋微子十一年、衛康叔十一年、陳胡公十六年、蔡仲胡七年、曹叔振繹十六年、燕侯克十一年、吳熊遂元年
八年(癸丑、紀元一四九O年)魯伯禽十五年、齊太公十七年、唐叔虞七年、楚熊繹八年、宋微子十二年、衛康叔十二年、陳胡公十七年、蔡仲胡八年、曹叔振繹十七年、燕侯克十二年、吳熊遂二年
九年(甲寅、紀元一四九一年)魯伯禽十六年、齊太公十八年、唐叔虞八年、楚熊繹九年、宋微子十三年、衛康叔十三年、陳胡公十八年、蔡仲胡九年、曹叔振繹十八年、燕侯克十三年、吳熊遂三年
十年(乙卯、紀元一四九二年)魯伯禽十七年、齊太公十九年、唐叔虞九年、楚熊繹十年、宋微子十四年、衛康叔十四年、陳胡公十九年、蔡仲胡十年、曹叔振繹十九年、燕侯克十四年、吳熊遂四年
十一年(丙辰、紀元一四九三年)魯伯禽十八年、齊太公二十年、唐叔虞十年、楚熊繹十一年、宋微子十五年、衛康叔十五年、陳胡公二十年、蔡仲胡十一年、曹叔振繹二十年、燕侯克十五年、吳熊遂五年
□宋微子 啟薨,〔「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微仲 衍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宋微子之世對應周成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宋微子元年在周文公四年壬寅,終周成王十一年丙辰,在位十五年。〕〈考異曰:宋世家曰:「微子 啟卒,立其弟衍,是為微仲。」禮記 檀弓曰:「微子捨其孫腯而立衍。」鄭玄曰:〔「玄」字原無,今補其名。〕「微子嫡子死,立其弟衍,殷禮也。」按鄭注是,〔「按鄭注是」原作「而」,今改之。〕宋世家誤以衍為微子之弟。〉〔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附於周厲王之世,今改為考異之文,移至周成王十一年。〕
十二年(丁巳、紀元一四九四年)魯伯禽十九年、齊太公二十一年、唐叔虞十一年、楚熊繹十二年、宋微仲元年、衛康叔十六年、陳胡公二十一年、蔡仲胡十二年、曹叔振繹二十一年、燕侯克十六年、吳熊遂六年
□王巡狩侯、甸、方岳,召康公從。歸于宗周,遂正百官。〔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成王十九年,今減其周公攝政七年,附於周成王十二年。〕
□酆侯沈酒,得罪,王黜之,使人圖形誡後。〔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北堂書鈔卷一四八引崔駰 酒箴補。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成王十九年,今減其周公攝政七年,附於周成王十二年。〕
十三年(戊午、紀元一四九五年)魯伯禽二十年、齊太公二十二年、唐叔虞十二年、楚熊繹十三年、宋微仲二年、衛康叔十七年、陳胡公二十二年、蔡仲胡十三年、曹叔振繹二十二年、燕侯克十七年、吳熊遂七年
十四年(己未、紀元一四九六年)魯伯禽二十一年、齊太公二十三年、唐叔虞十三年、楚熊繹十四年、宋微仲三年、衛康叔十八年、陳胡公二十三年、蔡仲胡十四年、曹叔振繹二十三年、燕侯克十八年、吳熊遂八年
□於越、離戎來賓。〔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分別繫於周成王二十五年及三十年,今附於周成王大會諸侯之前一年。〕
十五年(庚申、紀元一四九七年)魯伯禽二十二年、齊太公二十四年、唐叔虞十四年、楚熊繹十五年、宋微仲四年、衛康叔十九年、陳胡公二十四年、蔡仲胡十五年、曹叔振繹二十四年、燕侯克十九年、吳熊遂九年
□周室既寧,王大會諸侯于東都,四夷來賓,各以職來獻。冬,十月,歸自東都,大事于太廟。〔此段原無,據逸周書序、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成王二十五年,今減其十年,附於周成王十五年。〕
□王致治刑錯,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周之極盛也。〔此段原無,據續漢書 郡國志 劉昭注引帝王世紀補。〕
□衛康叔薨,〔「衛康叔薨」原作「初衛康叔卒」,今改之。〕子庸伯 牟立。〔「庸伯」原作「康伯」,據錢穆 周公引孫詒讓 周書斠補改;下同。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衛康叔之世對應周成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衛康叔元年在周文公四年壬寅,終周成王十五年庚申,在位十九年。〕〈考異曰:衛世家,「康叔卒,子康伯代立」,不著其名。世本云名「髦」。宋忠謂即左傳之王孫牟。司馬貞謂牟、髦聲相近。逸周書 作雒有「中旄父」,亦即王孫牟也。譙周 古史考無康伯,而云子牟伯立,蓋以不宜父子俱謚康,故因其名云牟伯也。按周書云「俾康叔宇於殷,俾中旄父宇於東」,中旄父即王孫牟也。蓋周公以武庚故地封康叔,實盡專三衛全境。以其地閎廣難治,故依其舊壤,仍區殷、東為二,以其子弟別治之。至康伯嗣立,而統於一屬。依班固說,則邶、衛為舊殷,而庸在其東。中旄所治者,即庸也。而中旄別封於庸,因以為稱,猶康叔初封康,亦即以為稱。康伯即庸伯也。庸康形相近,古多通用。史籍訛掍,并康叔、康伯為一。實則康叔之「康」,當讀如字,而康伯之「康」,自當作「庸」。二字本異,後人不察,謂其父子不嫌同稱,遂不能析別。〉
十六年(辛酉、紀元一四九八年)魯伯禽二十三年、齊太公二十五年、唐叔虞十五年、楚熊繹十六年、宋微仲五年、衛庸伯元年、陳胡公二十五年、蔡仲胡十六年、曹叔振繹二十五年、燕侯克二十年、吳熊遂十年
十七年(壬戌、紀元一四九九年)魯伯禽二十四年、齊太公二十六年、唐叔虞十六年、楚熊繹十七年、宋微仲六年、衛庸伯二年、陳胡公二十六年、蔡仲胡十七年、曹叔振繹二十六年、燕侯克二十一年、吳熊遂十一年
十八年(癸亥、紀元一五OO年)魯伯禽二十五年、齊太公二十七年、唐叔虞十七年、楚熊繹十八年、宋微仲七年、衛庸伯三年、陳胡公二十七年、蔡仲胡十八年、曹叔振繹二十七年、燕侯克二十二年、吳熊遂十二年
□王遊于卷阿,召康公從。歸于宗周。〔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成王三十三年,在「咸陽雨金」的前一年,今從之,繫於周成王十八年。〕
十九年〔「十九年」原作「成王之時」,今改之。〕(甲子、紀元一五O一年)魯伯禽二十六年、齊太公二十八年、唐叔虞十八年、楚熊繹十九年、宋微仲八年、衛庸伯四年、陳胡公二十八年、蔡仲胡十九年、曹叔振繹二十八年、燕侯克二十三年、吳熊遂十三年
□咸陽雨金。〔此段原無紀年,據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成王薨前三年。〕
二十年(乙丑、紀元一五O二年)魯伯禽二十七年、齊太公二十九年、唐叔虞十九年、楚熊繹二十年、宋微仲九年、衛庸伯五年、陳胡公二十九年、蔡仲胡二十年、曹叔振繹二十九年、燕侯克二十四年、吳熊遂十四年
□曹叔 振鐸薨,〔「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太伯 脾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曹叔振鐸之世對應周成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曹叔振鐸元年在周武王五年丁酉,終周成王二十年乙丑,在位二十九年。〕
二十一年(丙寅、紀元一五O三年)魯伯禽二十八年、齊太公三十年、唐叔虞二十年、楚熊繹二十一年、宋微仲十年、衛庸伯六年、陳胡公三十年、蔡仲胡二十一年、曹太伯元年、燕侯克二十五年、吳熊遂十五年
二十二年〔「二十二年」原作「末年」,今改之。〕(丁卯、紀元一五O四年)魯伯禽二十九年、齊太公三十一年、唐叔虞二十一年、楚熊繹二十二年、宋微仲十一年、衛庸伯七年、陳胡公三十一年、蔡仲胡二十二年、曹太伯二年、燕侯克二十六年、吳熊遂十六年
□夏,〔「夏」字原無,今補之。〕四月,甲子,王疾,大漸,懼太子釗之不任,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衛侯、毛公率百官相太子而立之。〔原下有外紀注文「王肅曰:彤伯,姒姓之國;其餘五國,姬姓;毛公,文王庶子」二十一字,今刪之。〕乙丑,王崩。〔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三十年,通周公攝政三十七年。鄭玄曰:成王二十八年崩」二十九字,今刪之。太平御覽卷八十四引帝王世紀云「年十六」,有誤,當作「年四十六」。〕二公以太子見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是為康王。
康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癸亥」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癸亥,終戊子,在位二十六年。今本竹書紀年作同。據康王時期銘器韋甗、小盂鼎及昭王時期銘器夨令簋推算,當起戊辰,終癸巳,在位凡二十六年。〕
元年(戊辰、紀元一五O五年)魯伯禽三十年、齊太公三十二年、唐叔虞二十二年、楚熊繹二十三年、宋微仲十二年、衛庸伯八年、陳胡公三十二年、蔡仲胡二十三年、曹太伯三年、燕侯克二十七年、吳熊遂十七年
□王朝諸侯於酆宮,〔「王」前原有「康」字,今刪之。〕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此句十字原無,據史記 周本紀補。此段原繫於後文「成康之際」句之前,據今本竹書紀年移至周康王元年。〕
二年(己巳、紀元一五O六年)魯伯禽三十一年、齊太公三十三年、唐叔虞二十三年、楚熊繹二十四年、宋微仲十三年、衛庸伯九年、陳胡公三十三年、蔡仲胡二十四年、曹太伯四年、燕侯克二十八年、吳熊遂十八年
三年(庚午、紀元一五O七年)魯伯禽三十二年、齊太公三十四年、唐叔虞二十四年、楚熊繹二十五年、宋微仲十四年、衛庸伯十年、陳胡公三十四年、蔡仲胡二十五年、曹太伯五年、燕侯克二十九年、吳熊遂十九年
□定樂歌。吉禘于先王。申戒農官,告于廟。〔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陳胡公 滿薨,〔「薨」原作「卒」,今改之。〕子申公 犀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陳胡公之世對應周成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陳胡公元年在周武王五年丁酉,終周康王三年庚午,在位三十四年。〕
四年(辛未、紀元一五O八年)魯伯禽三十三年、齊太公三十五年、唐叔虞二十五年、楚熊繹二十六年、宋微仲十五年、衛庸伯十一年、陳申公元年、蔡仲胡二十六年、曹太伯六年、燕侯克三十年、吳熊遂二十年
五年(壬申、紀元一五O九年)魯伯禽三十四年、齊太公三十六年、唐叔虞二十六年、楚熊繹二十七年、宋微仲十六年、衛庸伯十二年、陳申公二年、蔡仲胡二十七年、曹太伯七年、燕侯克三十一年、吳熊遂二十一年
六年(癸酉、紀元一五一O年)魯伯禽三十五年、齊太公三十七年、唐叔虞二十七年、楚熊繹二十八年、宋微仲十七年、衛庸伯十三年、陳申公三年、蔡仲胡二十八年、曹太伯八年、燕侯克三十二年、吳熊遂二十二年
□齊太公 望薨,〔「齊太公薨」原作「太師太公望卒」,今改之。〕年百有餘歲,葬鎬京,陪文、武之墓。子丁公 伋立。〔此段原繫於周成王之世,據史記 齊世家 索隱引紀年移至周康王六年。〕
七年(甲戌、紀元一五一一年)魯伯禽三十六年、齊丁公元年、唐叔虞二十八年、楚熊繹二十九年、宋微仲十八年、衛庸伯十四年、陳申公四年、蔡仲胡二十九年、曹太伯九年、燕侯克三十三年、吳熊遂二十三年
□錫齊侯伋命。〔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康王十六年,今附於齊太公薨後明年。〕
□燕侯
克薨,弟旨立。〔此段原無,任偉 西周封國考疑綜合各家之說謂克為召公奭之子,又李學勤謂燕侯旨活到召公死後,大約到昭王初年,此當克、旨二人在位到昭王初年。今以此為據,暫定燕侯克元年在周文公四年壬寅,終周康王七年甲戌,在位三十二年。〕
八年(乙亥、紀元一五一二年)魯伯禽三十七年、齊丁公二年、唐叔虞二十九年、楚熊繹三十年、宋微仲十九年、衛庸伯十五年、陳申公五年、蔡仲胡三十年、曹太伯十年、燕侯旨元年、吳熊遂二十四年
□唐叔 虞薨,子燮立。〔此段原無,今補之,附於今本竹書紀年 周康王九年「唐遷於晉」的前一年。〕
九年(丙子、紀元一五一三年)魯伯禽三十八年、齊丁公三年、晉侯燮元年、楚熊繹三十一年、宋微仲二十年、衛庸伯十六年、陳申公六年、蔡仲胡三十一年、曹太伯十一年、燕侯旨二年、吳熊遂二十五年
□唐國之南有晉水,故燮徙居之,〔「徙居之」三字原無,據史記正義 晉世家引徐才宗 國都城記補。〕改為晉侯。〔此段原繫於後文「並事康王」句之下,據今本竹書紀年移至周康王九年。〕〈考異曰:晉語、呂覽、說宛並云成王封叔虞於「晉」;晉世家謂叔虞封於「唐」,至叔虞子燮「是為晉侯」。鄭玄 唐風譜、司馬貞 史記索隱,並以為「晉」之名乃叔虞子燮因唐有晉水而改,叔虞時未嘗名「晉」。徐才宗 國都城記謂燮父徙居晉水傍,乃改國號為「晉」,今姑從其說。〉作宮而美,王使人讓之。〔此二句原無,據北堂書鈔卷十八引紀年補,又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人」字。此段原繫於「魯侯五人並事康王」之後,據今本竹書紀年附於周康王九年。〕
十年(丁丑、紀元一五一四年)魯伯禽三十九年、齊丁公四年、晉侯燮二年、楚熊繹三十二年、宋微仲二十一年、衛庸伯十七年、陳申公七年、蔡仲胡三十二年、曹太伯十二年、燕侯旨三年、吳熊遂二十六年
十一年(戊寅、紀元一五一五年)魯伯禽四十年、齊丁公五年、晉侯燮三年、楚熊繹三十三年、宋微仲二十二年、衛庸伯十八年、陳申公八年、蔡仲胡三十三年、曹太伯十三年、燕侯旨四年、吳熊遂二十七年
十二年(己卯、紀元一五一六年)魯伯禽四十一年、齊丁公六年、晉侯燮四年、楚熊繹三十四年、宋微仲二十三年、衛庸伯十九年、陳申公九年、蔡仲胡三十四年、曹太伯十四年、燕侯旨五年、吳熊遂二十八年
□夏,〔「夏」字原無,今補之。〕六月,庚午,王命畢公保釐成周。
□秋,毛懿公薨。〔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三年(庚辰、紀元一五一七年)魯伯禽四十二年、齊丁公七年、晉侯燮五年、楚熊繹三十五年、宋微仲二十四年、衛庸伯二十年、陳申公十年、蔡仲胡三十五年、曹太伯十五年、燕侯旨六年、吳熊遂二十九年
十四年(辛巳、紀元一五一八年)魯伯禽四十三年、齊丁公八年、晉侯燮六年、楚熊繹三十六年、宋微仲二十五年、衛庸伯二十一年、陳申公十一年、蔡仲胡三十六年、曹太伯十六年、燕侯旨七年、吳熊遂三十年
□齊師圍曲城,克之。〔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晏子春秋 內篇諫下補。原繫於周成王十四年,晏子春秋言在齊丁公時,紀年云康王六年齊太公薨,則丁公之世當在周康、昭二王之世,今移至周康王十四年。〕
十五年(壬午、紀元一五一九年)魯伯禽四十四年、齊丁公九年、晉侯燮七年、楚熊繹三十七年、宋微仲二十六年、衛庸伯二十二年、陳申公十二年、蔡仲胡三十七年、曹太伯十七年、燕侯旨八年、吳熊遂三十一年
十六年(癸未、紀元一五二O年)魯伯禽四十五年、齊丁公十年、晉侯燮八年、楚熊繹三十八年、宋微仲二十七年、衛庸伯二十三年、陳申公十三年、蔡仲胡三十八年、曹太伯十八年、燕侯旨九年、吳熊遂三十二年
□王南巡狩,至九江
廬山。〔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魯侯 伯禽薨,〔「薨」原作「之四十六年卒」,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康王十六年」五字,今刪「康王」二字,其餘改為正文。〕〈考異曰:魯世家不書伯禽在位之年。漢書 律曆志云伯禽即位四十六年,康王十六年薨。皇甫謐亦云伯禽以成王元年封,四十六年,康王十六年卒。按成王元年實為周公元年,至康王十六年,只四十五年耳。〉子考公 酋立。〔此段原繫於「燮改為晉侯」句之後,據所推算的魯國紀年及資治通鑑外紀卷五注文,附於周康王十六年。〕
十七年(甲申、紀元一五二一年)魯考公元年、齊丁公十一年、晉侯燮九年、楚熊繹三十九年、宋微仲二十八年、衛庸伯二十四年、陳申公十四年、蔡仲胡三十九年、曹太伯十九年、燕侯旨十年、吳熊遂三十三年
十八年(乙酉、紀元一五二二年)魯考公二年、齊丁公十二年、晉侯燮十年、楚熊繹四十年、宋微仲二十九年、衛庸伯二十五年、陳申公十五年、蔡仲胡四十年、曹太伯二十年、燕侯旨十一年、吳熊遂三十四年
十九年(丙戌、紀元一五二三年)魯考公三年、齊丁公十三年、晉侯燮十一年、楚熊繹四十一年、宋微仲三十年、衛庸伯二十六年、陳申公十六年、蔡仲胡四十一年、曹太伯二十一年、燕侯旨十二年、吳熊遂三十五年
二十年(丁亥、紀元一五二四年)魯考公四年、齊丁公十四年、晉侯燮十二年、楚熊繹四十二年、宋微仲三十一年、衛庸伯二十七年、陳申公十七年、蔡仲胡四十二年、曹太伯二十二年、燕侯旨十三年、吳熊遂三十六年
□魯考公薨,〔「魯考公薨」原作「四年卒」,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康王二十年」五字,今刪「康王」二字,其餘改為正文。〕弟煬公 熙立。〔此段原繫於「魯考公立」之後,據所推算的魯國紀年及資治通鑑外紀卷五注文,附於周康王二十年。〕
二十一年(戊子、紀元一五二五年)魯煬公元年、齊丁公十五年、晉侯燮十三年、楚熊繹四十三年、宋微仲三十二年、衛庸伯二十八年、陳申公十八年、蔡仲胡四十三年、曹太伯二十三年、燕侯旨十四年、吳熊遂三十七年
□魯煬公築茅闕門,徙魯。〔「魯煬公」三字原無,今補之。〕
二十二年(己丑、紀元一五二六年)魯煬公二年、齊丁公十六年、晉侯燮十四年、楚熊繹四十四年、宋微仲三十三年、衛庸伯二十九年、陳申公十九年、蔡仲胡四十四年、曹太伯二十四年、燕侯旨十五年、吳熊遂三十八年
□曹太伯薨,〔「曹太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仲君 平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曹太伯之世對應周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曹太伯元年在周成王二十一年丙寅,終周康王二十二年己丑,在位二十四年。〕
二十三年(庚寅、紀元一五二七年)魯煬公三年、齊丁公十七年、晉侯燮十五年、楚熊繹四十五年、宋微仲三十四年、衛庸伯三十年、陳申公二十年、蔡仲胡四十五年、曹仲君元年、燕侯旨十六年、吳熊遂三十九年
□楚子 熊繹薨,子熊艾立。〔此段原作「初,楚子熊繹生熊艾」,今改之。此段原附於周夷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繹之世對應周成、康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繹元年在周成王元年丙午,終周康王二十三年庚寅,在位四十五年。〕〈考異曰:楚世家云「熊艾生熊䵣,熊䵣生熊勝,熊勝以弟熊楊為後」。按世表、人表「艾」作「乂」,古通。而人表「勝」作「盤」,疑有二名。「䵣」與「楊」,世表作「黮」與「煬」,人表作「亶」與「鍚」,蓋俱以形聲相近,至所傳異耳。又人表以盤為乂子,以鍚為盤子,未知孰是。〉
二十四年(辛卯、紀元一五二八年)魯煬公四年、齊丁公十八年、晉侯燮十六年、楚熊艾元年、宋微仲三十五年、衛庸伯三十一年、陳申公二十一年、蔡仲胡四十六年、曹仲君二年、燕侯旨十七年、吳熊遂四十年
□初,召公治西方,甚得民和。有司請召民,召公曰:「不勞一身,而勞百姓,非吾先君文王之志也。」乃巡行鄉邑,聽斷於阡陌隴畝之間,廬於棠樹下。以桑蠶耕種時,弛獄出拘,民得反業。自侯伯至庶人,無失職者。是歲,〔「是歲」原作「及」,今改之。〕召公卒,謚康公,民思其政,懷棠樹不敢伐,作甘棠之詩,歌詠之。〔原下有外紀注文「王充曰:召公,周公之兄,年百八十歲」十四字,今刪之。此段原繫於「康王十二年」之後,據今本竹書紀年移至周康王二十四年。〕
二十五年(壬辰、紀元一五二九年)魯煬公五年、齊丁公十九年、晉侯燮十七年、楚熊艾二年、宋微仲三十六年、衛庸伯三十二年、陳申公二十二年、蔡仲胡四十七年、曹仲君三年、燕侯旨十八年、吳熊遂四十一年
二十六年(癸巳、紀元一五三O年)魯煬公六年、齊丁公二十年、晉侯燮十八年、楚熊艾三年、宋微仲三十七年、衛庸伯三十三年、陳申公二十三年、蔡仲胡四十八年、曹仲君四年、燕侯旨十九年、吳熊遂四十二年
□魯侯 伯禽、晉侯 燮、齊侯 伋、衛庸伯 牟、楚子 熊繹並事康王。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餘年不用。秋,九月,己未,〔「秋九月己未」五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王崩,〔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二十六年,年五十七」十字,今「二十六年」四字改為正文,其餘刪之。〕子昭王 瑕立。〔原下有外紀注文「按三統曆,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數,據魯侯年為紀」十九字,今刪之。〕
□魯煬公薨,〔「薨」原作「六十年卒」,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穆王三年」四字,今刪之。〕〈考異曰:漢志謂「煬公二十四年」,又謂「十六年卒,出世家」,妄也;今從魯世家。〉子幽公 宰立。〔此段原附於周穆王之世,據史記 魯世家所載魯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康王二十六年。〕
昭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己丑」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己丑,終己卯,在位五十一年,引皇甫謐曰在位二年。今本竹書紀年作在位十九年。據作冊析方尊及方彝,可知昭王在位下限為十九年。今據西周銅器銘文的「雙干支日」現象與昭王之死解紀年「末年」作周昭王二十年。〕
元年(甲午、紀元一五三一年)魯幽公元年、齊丁公二十一年、晉侯燮十九年、楚熊艾四年、宋微仲三十八年、衛庸伯三十四年、陳申公二十四年、蔡仲胡四十九年、曹仲君五年、燕侯旨二十年、吳熊遂四十三年
二年(乙未、紀元一五三二年)魯幽公二年、齊丁公二十二年、晉侯燮二十年、楚熊艾五年、宋微仲三十九年、衛庸伯三十五年、陳申公二十五年、蔡仲胡五十年、曹仲君六年、燕侯旨二十一年、吳熊遂四十四年
□宋微仲薨,〔「宋微仲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宋公 稽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宋微仲之世對應周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宋微仲元年在周成王十二年丁巳,終周昭王二年乙未,在位三十九年。〕
□陳申公薨,〔「陳申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弟相公 皋羊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陳申公之世對應周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陳申公元年在周康王四年辛未,終周昭王二年乙未,在位二十五年。〕
三年(丙申、紀元一五三三年)魯幽公三年、齊丁公二十三年、晉侯燮二十一年、楚熊艾六年、宋公稽元年、衛庸伯三十六年、陳相公元年、蔡仲胡五十一年、曹仲君七年、燕侯旨二十二年、吳熊遂四十五年
四年(丁酉、紀元一五三四年)魯幽公四年、齊丁公二十四年、晉侯燮二十二年、楚熊艾七年、宋公稽二年、衛庸伯三十七年、陳相公二年、蔡仲胡五十二年、曹仲君八年、燕侯旨二十三年、吳熊遂四十六年
五年(戊戌、紀元一五三五年)魯幽公五年、齊丁公二十五年、晉侯燮二十三年、楚熊艾八年、宋公稽三年、衛庸伯三十八年、陳相公三年、蔡仲胡五十三年、曹仲君九年、燕侯旨二十四年、吳熊遂四十七年
□衛庸伯薨,〔「衛庸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孝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衛庸伯之世對應周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衛庸伯元年在周成王十六年辛酉,終周昭王五年戊戌,在位三十八年。〕
六年(己亥、紀元一五三六年)魯幽公六年、齊丁公二十六年、晉侯燮二十四年、楚熊艾九年、宋公稽四年、衛孝伯元年、陳相公四年、蔡仲胡五十四年、曹仲君十年、燕侯旨二十五年、吳熊遂四十八年
□王錫郇伯命。〔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冬,十二月,桃李華。〔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燕侯
旨薨。〔此段原無,任偉 西周封國考疑綜合各家之說謂旨為召公奭之子,又李學勤謂燕侯旨活到召公死後,大約到昭王初年,此當克、旨二人在位到周昭王初年。今以此為據,暫定燕侯旨元年在周康王八年乙亥,終周昭王六年己亥,在位二十五年。以後世系無考,世傳有「燕侯舞戈」之物,陳平 燕史紀事編年會按考証,認為此為宮廷樂舞的舞器。世傳有「憲鼎」「伯憲盉」之物,陳平 燕史紀事編年會按考証,認為伯憲為召伯父辛的侄子。世傳有「伯和鼎」之物,任偉 西周封國考疑綜合各家之說謂伯和為燕侯克、召伯父辛的侄子。〕
七年(庚子、紀元一五三七年)魯幽公七年、齊丁公二十七年、晉侯燮二十五年、楚熊艾十年、宋公稽五年、衛孝伯二年、陳相公五年、蔡仲胡五十五年、曹仲君十一年、吳熊遂四十九年
□吳子 熊遂薨,〔「吳子熊遂薨」原作「卒」,今改之。〕子柯相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
八年(辛丑、紀元一五三八年)魯幽公八年、齊丁公二十八年、晉侯燮二十六年、楚熊艾十一年、宋公稽六年、衛孝伯三年、陳相公六年、蔡仲胡五十六年、曹仲君十二年、吳柯相元年
九年(壬寅、紀元一五三九年)魯幽公九年、齊丁公二十九年、晉侯燮二十七年、楚熊艾十二年、宋公稽七年、衛孝伯四年、陳相公七年、蔡仲胡五十七年、曹仲君十三年、吳柯相二年
十年(癸卯、紀元一五四O年)魯幽公十年、齊丁公三十年、晉侯燮二十八年、楚熊艾十三年、宋公稽八年、衛孝伯五年、陳相公八年、蔡仲胡五十八年、曹仲君十四年、吳柯相三年
十一年(甲辰、紀元一五四一年)魯幽公十一年、齊丁公三十一年、晉侯燮二十九年、楚熊艾十四年、宋公稽九年、衛孝伯六年、陳相公九年、蔡仲胡五十九年、曹仲君十五年、吳柯相四年
十二年(乙巳、紀元一五四二年)魯幽公十二年、齊丁公三十二年、晉侯燮三十年、楚熊艾十五年、宋公稽十年、衛孝伯七年、陳相公十年、蔡仲胡六十年、曹仲君十六年、吳柯相五年
□夏,四月,天大曀,雉兔皆震。〔此段原無,據太平御覽卷九O七引紀年補,又據今本竹書紀年補「夏四月」三字,並據劉次沅 天大曀記錄的天文年代分析附於此年。〕
□齊丁公薨,〔「薨」原作「呂伋卒」,今改之。〕子乙公 得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齊丁公之世對應周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齊丁公元年在周康王七年甲戌,終周昭王十二年乙巳,在位三十二年。〕
十三年(丙午、紀元一五四三年)魯幽公十三年、齊乙公元年、晉侯燮三十一年、楚熊艾十六年、宋公稽十一年、衛孝伯八年、陳相公十一年、蔡仲胡六十一年、曹仲君十七年、吳柯相六年
□春,正月,壬寅,王征南夷。〔此段原無,據无箕簋補。〕
十四年(丁未、紀元一五四四年)魯幽公十四年、齊乙公二年、晉侯燮三十二年、楚熊艾十七年、宋公稽十二年、衛孝伯九年、陳相公十二年、蔡仲胡六十二年、曹仲君十八年、吳柯相七年
□秋,七月,〔「秋七月」三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魯幽公弟茀弒公自立,〔「魯幽公」原作「十四年」,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穆王十七年」五字,今刪之。〕是為魏公。〔「魏公」原作「微公」,據史記 魯世家改。此段原附於周穆王之世,據史記 魯世家所載魯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昭王十四年。〕〈考異曰:世本作「微公弗」。按魏公若果名弗,則其後惠公安得名弗湟乎?〉
十五年(戊申、紀元一五四五年)魯魏公元年、齊乙公三年、晉侯燮三十三年、楚熊艾十八年、宋公稽十三年、衛孝伯十年、陳相公十三年、蔡仲胡六十三年、曹仲君十九年、吳柯相八年
十六年(己酉、紀元一五四六年)魯魏公二年、齊乙公四年、晉侯燮三十四年、楚熊艾十九年、宋公稽十四年、衛孝伯十一年、陳相公十四年、蔡仲胡六十四年、曹仲君二十年、吳柯相九年
□王伐楚荊,涉漢,遇大兕。〔此段原無,據初學記卷七引紀年補。〕
□蔡仲薨,〔「薨」原作「卒」,今改之。〕子伯荒立。〔「伯荒」原作「蔡伯荒」,今刪「蔡」字。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蔡仲之世對應周成、康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蔡仲元年在周成王元年丙午,終周昭王十六年己酉,在位六十四年。〕
十七年(庚戌、紀元一五四七年)魯魏公三年、齊乙公五年、晉侯燮三十五年、楚熊艾二十年、宋公稽十五年、衛孝伯十二年、陳相公十五年、蔡伯荒元年、曹仲君二十一年、吳柯相十年
十八年(辛亥、紀元一五四八年)魯魏公四年、齊乙公六年、晉侯燮三十六年、楚熊艾二十一年、宋公稽十六年、衛孝伯十三年、陳相公十六年、蔡伯荒二年、曹仲君二十二年、吳柯相十一年
十九年(壬子、紀元一五四九年)魯魏公五年、齊乙公七年、晉侯燮三十七年、楚熊艾二十二年、宋公稽十七年、衛孝伯十四年、陳相公十七年、蔡伯荒三年、曹仲君二十三年、吳柯相十二年
□春,三月,丁卯,王南征方雷氏。夏,五月,之斥,返。〔此段原無,據師旂鼎、作冊析方尊、小子生尊、作冊寰尊補。〕
□秋,九月,伐楚荊。〔「秋九月伐楚荊」六字原無,據作冊夨令簋、靜方鼎、堆叔簋、召尊補。〕王親將征荊蠻,辛餘靡長且多力,為王右。還返,濟漢,〔此句前原有「王南巡狩反」五字,今刪之。〕漢濱之人以膠膠船王,至中流,膠液船解,王及祭公溺焉。〔原下有外紀注文「呂氏春秋曰:昭王親將征荊蠻,辛餘靡長且多力,為王右。還返涉漢,梁敗,王及祭公隕于漢。辛餘靡振王北濟,返振蔡公。周公乃侯之于西翟,實為長公」五十八字,今刪「呂氏春秋曰昭」「返涉漢,梁敗,王及祭公隕于漢」十八字,其餘改為正文。〕辛餘靡振王北濟,返振祭公。〔「祭」原作「蔡」,據陳奇猷 呂氏春秋校釋引許維遹、郝懿行說改。〕周公乃侯之于西翟,賞為長公。〔「賞」原作「實」,據陳奇猷 呂氏春秋校釋注改。〕其崩不赴告,諱之也。〔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五十一年。皇甫謐曰:在位二年,年三十五」十八字,今刪之。〕昭王之世,王道微缺,德衰。
□是歲,有光五色貫紫微,井水溢。〔此段原繫於前文「王親將征荊蠻」段之前,今移至周昭王崩後,並補「是歲」二字。〕
□楚子
熊艾薨,子熊䵣立。〔此段原作「熊艾生熊䵣」,今改之。此段原附於周夷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艾之世對應周昭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艾元年在周康王二十四年辛卯,終周昭王十九年壬子,在位二十二年。〕
二十年(癸丑、紀元一五五O年)魯魏公六年、齊乙公八年、晉侯燮三十八年、楚熊䵣元年、宋公稽十八年、衛孝伯十五年、陳相公十八年、蔡伯荒四年、曹仲君二十四年、吳柯相十三年
□初,昭王娶于房,曰房后,生太子滿,代立,是為穆王。〔以上原作「子穆王滿立」,據太平御覽卷八五引帝王世紀改。〕穆王即位,春秋已十五矣。〔「穆王」二字原無,今補之。「十五」原作「五十」,見下文考異。此段正文及下注文原繫於周穆王之世,今移至周穆王即位之年。〕〈考異曰:史記 周本紀云「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又云「穆王立五十五年」。孔安國曰:「穆王即位,過四十矣。」〔「孔安國曰」以下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按後人均解「春秋」為「年歲」之意,故穆王年一百五卒。然秦始皇帝以來,各代皇帝其壽長均未有踰越九十者,秦以後如此,則先秦以前亦當如此。又武王以年五十四崩,成王年四十六崩,康王以年五十七崩,昭王以年三十五崩,以此推之,則穆王當以年十餘歲即位,與周本紀「春秋已五十矣」不合。則「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之「春秋」不當以年歲解之,當指禮記左史。即言穆王即位時,周自武王成辟起,至穆王已有五十餘年,古人好舉成數,以五十為整,如此解之亦與紀年「自武王至穆王享國百年」相合。尚書 呂刑云「王享國百年」,亦為此意。〉
穆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庚辰」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庚辰,終甲戌,在位五十五年。今本竹書紀年同。據庚嬴鼎、裘衛簋、虎簋蓋、鮮簋,知穆王在位下限為三十四年。起以康、昭在位年推算為甲寅,終以周共王時期銅器五祀衛鼎、十五年趞曹鼎等逆推,定為戊戌年,凡在位四十五年。〕
元年(甲寅、紀元一五五一年)魯魏公七年、齊乙公九年、晉侯燮三十九年、楚熊䵣二年、宋公稽十九年、衛孝伯十六年、陳相公十九年、蔡伯荒五年、曹仲君二十五年、吳柯相十四年
□作昭宮。〔此句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命辛伯
餘靡。〔此句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築祇宮于南鄭。〔此句原無,據穆天子傳注引紀年補。〕
二年(乙卯、紀元一五五二年)魯魏公八年、齊乙公十年、晉侯燮四十年、楚熊䵣三年、宋公稽二十年、衛孝伯十七年、陳相公二十年、蔡伯荒六年、曹仲君二十六年、吳柯相十五年
三年(丙辰、紀元一五五三年)魯魏公九年、齊乙公十一年、晉侯燮四十一年、楚熊䵣四年、宋公稽二十一年、衛孝伯十八年、陳相公二十一年、蔡伯荒七年、曹仲君二十七年、吳柯相十六年
□衛孝伯薨,〔「衛孝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嗣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衛孝伯之世對應周昭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衛孝伯元年在周昭王六年己亥,終周穆王三年丙辰,在位十八年。〕
四年(丁巳、紀元一五五四年)魯魏公十年、齊乙公十二年、晉侯燮四十二年、楚熊䵣五年、宋公稽二十二年、衛嗣伯元年、陳相公二十二年、蔡伯荒八年、曹仲君二十八年、吳柯相十七年
五年(戊午、紀元一五五五年)魯魏公十一年、齊乙公十三年、晉侯燮四十三年、楚熊䵣六年、宋公稽二十三年、衛嗣伯二年、陳相公二十三年、蔡伯荒九年、曹仲君二十九年、吳柯相十八年
六年(己未、紀元一五五六年)魯魏公十二年、齊乙公十四年、晉侯燮四十四年、楚熊䵣七年、宋公稽二十四年、衛嗣伯三年、陳相公二十四年、蔡伯荒十年、曹仲君三十年、吳柯相十九年
□春,徐子
誕來朝,錫命為伯。〔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晉侯燮薨,〔「薨」原作「卒」,今改之。〕子武侯 寧族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任偉 西周封國考疑附晉侯墓地AMS數據擬合晉侯燮之世在紀元一五二O至一五九O之間,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在周康、昭、穆三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晉侯燮元年在周康王九年丙子,終周穆王六年己未,在位凡四十四年。〕〈考異曰:世本作「曼期」,譙周 古史考作「曼旗」,與史記 晉世家不同。〉
七年(庚申、紀元一五五七年)魯魏公十三年、齊乙公十五年、晉武侯元年、楚熊䵣八年、宋公稽二十五年、衛嗣伯四年、陳相公二十五年、蔡伯荒十一年、曹仲君三十一年、吳柯相二十年
□吳子 柯相薨,〔「吳子柯相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彊鳩夷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
八年(辛酉、紀元一五五八年)魯魏公十四年、齊乙公十六年、晉武侯二年、楚熊䵣九年、宋公稽二十六年、衛嗣伯五年、陳相公二十六年、蔡伯荒十二年、曹仲君三十二年、吳疆鳩夷元年
□北唐之君來見,獻一驪馬,是生騄耳。〔此段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 集解引紀年補,並據今本竹書紀年改「以」為「獻」,「綠」為「騄」。〕
九年(壬戌、紀元一五五九年)魯魏公十五年、齊乙公十七年、晉武侯三年、楚熊䵣十年、宋公稽二十七年、衛嗣伯六年、陳相公二十七年、蔡伯荒十三年、曹仲君三十三年、吳疆鳩夷二年
□築春宮。〔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年(癸亥、紀元一五六O年)魯魏公十六年、齊乙公十八年、晉武侯四年、楚熊䵣十一年、宋公稽二十八年、衛嗣伯七年、陳相公二十八年、蔡伯荒十四年、曹仲君三十四年、吳疆鳩夷三年
十一年(甲子、紀元一五六一年)魯魏公十七年、齊乙公十九年、晉武侯五年、楚熊䵣十二年、宋公稽二十九年、衛嗣伯八年、陳相公二十九年、蔡伯荒十五年、曹仲君三十五年、吳疆鳩夷四年
□王命卿士祭公 謀父。〔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二年(乙丑、紀元一五六二年)魯魏公十八年、齊乙公二十年、晉武侯六年、楚熊䵣十三年、宋公稽三十年、衛嗣伯九年、陳相公三十年、蔡伯荒十六年、曹仲君三十六年、吳疆鳩夷五年
□王將征犬戎,祭公 謀父諫曰:「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自大畢、伯士之終,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王不聽,冬,十月,〔「冬十月」三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遂征之,獲其五王四白鹿四白狼,王遂遷戎于太原。自是荒服者不至。〔此段原在「徐子作亂」段之後,據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穆王十二年。〕
十三年(丙寅、紀元一五六三年)魯魏公十九年、齊乙公二十一年、晉武侯七年、楚熊䵣十四年、宋公稽三十一年、衛嗣伯十年、陳相公三十一年、蔡伯荒十七年、曹仲君三十七年、吳疆鳩夷六年
□春,祭公率師從王西征,次于陽紆,河宗柏夭先白囗,王使祭父受之。〔「春」字以下二十六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穆天子傳補。〕秋,至于青鳥之所憩。〔此句原無,據藝文類聚卷九十一引紀年補。〕
□徐戎侵洛。〔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四年(丁卯、紀元一五六四年)魯魏公二十年、齊乙公二十二年、晉武侯八年、楚熊䵣十五年、宋公稽三十二年、衛嗣伯十一年、陳相公三十二年、蔡伯荒十八年、曹仲君三十八年、吳疆鳩夷七年
□徐夷作亂,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王畏其方熾,〔「王」上原有「穆」字,今刪之。〕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子主之。徐子,嬴姓,處潢池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通溝陳、蔡之間,欲舟行上國,得朱弓朱矢以為天瑞,自號偃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無骨」十一字,今刪之。〕陸地而朝者三十六國。
昔蜚廉子惡來弟曰季勝,生孟增,幸於成王,是為宅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以善御習馬幸於王,〔「王」上原有「穆」字,今刪之。〕得驥之乘匹,桃林溫驪、驊駵、騄耳之駟。王使造父御,西巡狩,樂而忘歸。聞徐子僭號,王日馳千里馬,〔「王」上原有「穆」字,今刪之。〕長驅歸周,以救亂。使造父告楚,令伐徐。
王孫厲謂楚子曰:「徐君好行仁義,君若不伐,楚必事徐。」楚子曰:「若信有道,不可伐也。」對曰:「大之伐小,強之伐弱,猶石之投卵,虎之啗豚也,惡有其理?」楚子大舉兵伐徐。徐子愛民無權,不忍鬪,故敗。乃北走彭城東山下,百姓隨之者以萬數,因名其山為徐山。徐子將死,曰:「吾賴於文德,而不明武備,故至於此。」〈考異曰:劉向云:「王孫厲勸楚文王代徐偃王殘之。」范曄云:「穆王令楚文王滅徐偃王。」按穆王,西周之王,楚文王乃在東周莊王八年即位,相去僅三百年,蓋由劉向誤云楚文王,曄從而記之,故差謬耳。〉〔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王乃以趙城封造父,〔「王」上原有「穆」字,今刪之。〕其族由此為趙氏。
□夏,四月,王畋于軍丘。五月,作范宮。秋,八月,王射鹿于林中。〔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穆天子傳補。〕
□九月,翟人侵畢。王使孟悆如畢討戎。〔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穆天子傳補。〕
□冬,蒐于萍澤。作虎牢。〔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穆天子傳補。〕
十五年(戊辰、紀元一五六五年)魯魏公二十一年、齊乙公二十三年、晉武侯九年、楚熊䵣十六年、宋公稽三十三年、衛嗣伯十二年、陳相公三十三年、蔡伯荒十九年、曹仲君三十九年、吳疆鳩夷八年
□冬,王幸安邑,觀鹽澤。〔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穆天子傳補。〕
□王寵盛姬,為之築重壁之臺。盛姬,盛伯子也。〔此段原無紀年,繫於前文「徐子作亂」段之前,據今本竹書紀年繫於周穆王十五年。〕
十六年(己巳、紀元一五六六年)魯魏公二十二年、齊乙公二十四年、晉武侯十年、楚熊䵣十七年、宋公稽三十四年、衛嗣伯十三年、陳相公三十四年、蔡伯荒二十年、曹仲君四十年、吳疆鳩夷九年
□霍侯 舊薨。〔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七年(庚午、紀元一五六七年)魯魏公二十三年、齊乙公二十五年、晉武侯十一年、楚熊䵣十八年、宋公稽三十五年、衛嗣伯十四年、陳相公三十五年、蔡伯荒二十一年、曹仲君四十一年、吳疆鳩夷十年
□王西征崑崙丘,見西王母。其年來見,賓于昭宮。〔此段原無,據穆天子傳注引紀年補。〕
□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積羽千里。西征還履天下,億有九萬里。〔此段原無,據後漢書 西羌傳及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八年(辛未、紀元一五六八年)魯魏公二十四年、齊乙公二十六年、晉武侯十二年、楚熊䵣十九年、宋公稽三十六年、衛嗣伯十五年、陳相公三十六年、蔡伯荒二十二年、曹仲君四十二年、吳疆鳩夷十一年
□春,正月,王居祇宮,諸侯來朝。〔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九年(壬申、紀元一五六九年)魯魏公二十五年、齊乙公二十七年、晉武侯十三年、楚熊䵣二十年、宋公稽三十七年、衛嗣伯十六年、陳相公三十七年、蔡伯荒二十三年、曹仲君四十三年、吳疆鳩夷十二年
二十年(癸酉、紀元一五七O年)魯魏公二十六年、齊乙公二十八年、晉武侯十四年、楚熊䵣二十一年、宋公稽三十八年、衛嗣伯十七年、陳相公三十八年、蔡伯荒二十四年、曹仲君四十四年、吳疆鳩夷十三年
二十一年(甲戌、紀元一五七一年)魯魏公二十七年、齊乙公二十九年、晉武侯十五年、楚熊䵣二十二年、宋公稽三十九年、衛嗣伯十八年、陳相公三十九年、蔡伯荒二十五年、曹仲君四十五年、吳疆鳩夷十四年
□祭文公薨。〔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二十二年(乙亥、紀元一五七二年)魯魏公二十八年、齊乙公三十年、晉武侯十六年、楚熊䵣二十三年、宋公稽四十年、衛嗣伯十九年、陳相公四十年、蔡伯荒二十六年、曹仲君四十六年、吳疆鳩夷十五年
二十三年(丙子、紀元一五七三年)魯魏公二十九年、齊乙公三十一年、晉武侯十七年、楚熊䵣二十四年、宋公稽四十一年、衛嗣伯二十年、陳相公四十一年、蔡伯荒二十七年、曹仲君四十七年、吳疆鳩夷十六年
□自周受命至王享國百年,〔「自周受命至」五字原無,據晉書 束皙傳補。〕耄荒。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修刑辟,命曰甫刑。〔此段原無紀年,按「享國百年」當是指周建國百年,今權且繫於周穆王二十三年。〕
二十四年(丁丑、紀元一五七四年)魯魏公三十年、齊乙公三十二年、晉武侯十八年、楚熊䵣二十五年、宋公稽四十二年、衛嗣伯二十一年、陳相公四十二年、蔡伯荒二十八年、曹仲君四十八年、吳疆鳩夷十七年
□王命左史戎夫作記,曰:「今夕朕寤,遂事驚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主之,朔望以聞。」〔此段原無,據逸周書 史記及今本竹書紀年補。〕
二十五年(戊寅、紀元一五七五年)魯魏公三十一年、齊乙公三十三年、晉武侯十九年、楚熊䵣二十六年、宋公稽四十三年、衛嗣伯二十二年、陳相公四十三年、蔡伯荒二十九年、曹仲君四十九年、吳疆鳩夷十八年
二十六年(己卯、紀元一五七六年)魯魏公三十二年、齊乙公三十四年、晉武侯二十年、楚熊䵣二十七年、宋公稽四十四年、衛嗣伯二十三年、陳相公四十四年、蔡伯荒三十年、曹仲君五十年、吳疆鳩夷十九年
□宋公 稽薨,〔「宋公稽薨」原作「卒」,今改之。〕子丁公 申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宋公稽之世對應周昭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宋公稽元年在周昭王三年丙申,終周穆王二十六年己卯,在位四十四年。〕
二十七年(庚辰、紀元一五七七年)魯魏公三十三年、齊乙公三十五年、晉武侯二十一年、楚熊䵣二十八年、宋丁公元年、衛嗣伯二十四年、陳相公四十五年、蔡伯荒三十一年、曹仲君五十一年、吳疆鳩夷二十年
二十八年(辛巳、紀元一五七八年)魯魏公三十四年、齊乙公三十六年、晉武侯二十二年、楚熊䵣二十九年、宋丁公二年、衛嗣伯二十五年、陳相公四十六年、蔡伯荒三十二年、曹仲君五十二年、吳疆鳩夷二十一年
二十九年(壬午、紀元一五七九年)魯魏公三十五年、齊乙公三十七年、晉武侯二十三年、楚熊䵣三十年、宋丁公三年、衛嗣伯二十六年、陳相公四十七年、蔡伯荒三十三年、曹仲君五十三年、吳疆鳩夷二十二年
□陳相公薨,〔「陳相公薨」原作「卒」,今改之。〕申公子孝公 突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陳相公之世對應周昭、穆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陳相公元年在周昭王三年丙申,終周穆王二十九年壬午,在位四十七年。〕
三十年(癸未、紀元一五八O年)魯魏公三十六年、齊乙公三十八年、晉武侯二十四年、楚熊䵣三十一年、宋丁公四年、衛嗣伯二十七年、陳孝公元年、蔡伯荒三十四年、曹仲君五十四年、吳疆鳩夷二十三年
三十一年(甲申、紀元一五八一年)魯魏公三十七年、齊乙公三十九年、晉武侯二十五年、楚熊䵣三十二年、宋丁公五年、衛嗣伯二十八年、陳孝公二年、蔡伯荒三十五年、曹仲君五十五年、吳疆鳩夷二十四年
□衛嗣伯薨,〔「衛嗣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疌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衛嗣伯之世對應周穆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衛嗣伯元年在周穆王四年丁巳,終三十一年甲申,在位二十八年。〕
三十二年(乙酉、紀元一五八二年)魯魏公三十八年、齊乙公四十年、晉武侯二十六年、楚熊䵣三十三年、宋丁公六年、衛疌伯元年、陳孝公三年、蔡伯荒三十六年、曹仲君五十六年、吳疆鳩夷二十五年
□蔡伯薨,〔「蔡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宮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蔡伯 荒之世對應周昭、穆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蔡伯 荒元年在周昭王十七年庚戌,終周穆王三十二年乙酉,在位三十六年。〕
三十三年(丙戌、紀元一五八三年)魯魏公三十九年、齊乙公四十一年、晉武侯二十七年、楚熊䵣三十四年、宋丁公七年、衛疌伯二年、陳孝公四年、蔡宮侯元年、曹仲君五十七年、吳疆鳩夷二十六年
三十四年(丁亥、紀元一五八四年)魯魏公四十年、齊乙公四十二年、晉武侯二十八年、楚熊䵣三十五年、宋丁公八年、衛疌伯三年、陳孝公五年、蔡宮侯二年、曹仲君五十八年、吳疆鳩夷二十七年
□夏,五月,戊午,王在豐京,禘于昭王。〔此段原無,據鮮簋補。〕
三十五年(戊子、紀元一五八五年)魯魏公四十一年、齊乙公四十三年、晉武侯二十九年、楚熊䵣三十六年、宋丁公九年、衛疌伯四年、陳孝公六年、蔡宮侯三年、曹仲君五十九年、吳疆鳩夷二十八年
□荊人入徐,毛伯 遷率師敗荊人于泲。〔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三十六年(己丑、紀元一五八六年)魯魏公四十二年、齊乙公四十四年、晉武侯三十年、楚熊䵣三十七年、宋丁公十年、衛疌伯五年、陳孝公七年、蔡宮侯四年、曹仲君六十年、吳疆鳩夷二十九年
□齊乙公薨,〔「齊乙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子癸公 慈母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齊乙公之世對應周昭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齊丁公元年在周昭王十三年丙午,終周穆王三十六年己丑,在位四十四年。〕〈考異曰:世本作「庮公」,譙周 古史考作「祭公」,與史記 齊世家不同。〉
三十七年(庚寅、紀元一五八七年)魯魏公四十三年、齊癸公元年、晉武侯三十一年、楚熊䵣三十八年、宋丁公十一年、衛疌伯六年、陳孝公八年、蔡宮侯五年、曹仲君六十一年、吳疆鳩夷三十年
□王起六師,東至于九江,〔「東」字原無,據太平御覽卷七十三引紀年補。〕架黿鼉以為梁,〔此句原無,據太平御覽卷七十三引紀年補。〕伐紆。〔「紆」原作「楚」,據太平御覽卷三O五引紀年改。朱右曾云:「『紆』當作『紓』,形近而訛,『紓』、『舒』通用。」洪亮吉云:「史記 齊世家:『常執簡公於徐州。』索隱:『徐字從人。』說文作『䣄』,音舒。戰國策:『楚威王戰勝於徐州。』高誘注:『徐州或作舒州,是時屬齊。』案舒、徐、䣄古字通。」方詩銘等云:「是穆王之伐紆當即伐徐。」原下有外紀注文「汲塚紀年曰:三十七年」九字,今「三十七年」四字改為正文,其餘刪之。〕
三十八年(辛卯、紀元一五八八年)魯魏公四十四年、齊癸公二年、晉武侯三十二年、楚熊䵣三十九年、宋丁公十二年、衛疌伯七年、陳孝公九年、蔡宮侯六年、曹仲君六十二年、吳疆鳩夷三十一年
三十九年(壬辰、紀元一五八九年)魯魏公四十五年、齊癸公三年、晉武侯三十三年、楚熊䵣四十年、宋丁公十三年、衛疌伯八年、陳孝公十年、蔡宮侯七年、曹仲君六十三年、吳疆鳩夷三十二年
□王會諸侯於塗山。〔「王」字原無,今補之。〕
□吳子 彊鳩夷薨,〔「吳子彊鳩夷薨」原作「卒」,今改之。〕子餘橋疑吾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
四十年(癸巳、紀元一五九O年)魯魏公四十六年、齊癸公四年、晉武侯三十四年、楚熊䵣四十一年、宋丁公十四年、衛疌伯九年、陳孝公十一年、蔡宮侯八年、曹仲君六十四年、吳餘橋疑吾元年
四十一年(甲午、紀元一五九一年)魯魏公四十七年、齊癸公五年、晉武侯三十五年、楚熊䵣四十二年、宋丁公十五年、衛疌伯十年、陳孝公十二年、蔡宮侯九年、曹仲君六十五年、吳餘橋疑吾二年
□楚子
熊䵣薨,子熊勝立。〔此段原作「熊䵣生熊勝」,今改之。熊勝,漢書
古今人表作「熊盤」,清華簡 楚居作「熊樊」,整理者云:「漢書 古今人表作『熊盤』,樊與盤皆唇音元部字。楚世家作『熊勝』,疑是『般』字訛誤。」此段原附於周夷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䵣之世對應周穆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䵣元年在周昭王二十年癸丑,終周穆王四十一年甲午,在位四十二年。〕
四十二年(乙未、紀元一五九二年)魯魏公四十八年、齊癸公六年、晉武侯三十六年、楚熊勝元年、宋丁公十六年、衛疌伯十一年、陳孝公十三年、蔡宮侯十年、曹仲君六十六年、吳餘橋疑吾三年
□春,二月,大風、地震。〔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今本竹書紀年原繫於周穆王五十二年,今減其十年,附於四十二年。〕
四十三年(丙申、紀元一五九三年)魯魏公四十九年、齊癸公七年、晉武侯三十七年、楚熊勝二年、宋丁公十七年、衛疌伯十二年、陳孝公十四年、蔡宮侯十一年、曹仲君六十七年、吳餘橋疑吾四年
□晉武侯薨,〔「晉侯燮薨」原作「卒」,今改之。〕子成侯 服人立。自唐徙都曲沃。〔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任偉 西周封國考疑附晉侯墓地AMS數據擬合晉武侯之世在紀元一五八O至一六六O之間,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在穆、共、懿、孝、夷五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晉武侯元年在周穆王七年庚申,終四十三年丙申,在位凡三十七年。〕
□曹仲君薨,〔「曹仲君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宮伯 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曹仲君之世對應周昭、穆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曹仲君元年在周康王二十三年庚寅,終周穆王四十三年丙申,在位六十七年。〕
四十四年(丁酉、紀元一五九四年)魯魏公五十年、齊癸公八年、晉成侯元年、楚熊勝三年、宋丁公十八年、衛疌伯十三年、陳孝公十五年、蔡宮侯十二年、曹宮伯元年、吳餘橋疑吾五年
□魯魏公薨,〔「魏公」原作「微公」,據史記 魯世家改。「薨」原作「五十年卒」,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懿王二年」四字,今刪之。〕子厲公 擢立。〔此段原附於周懿王之世,據史記 魯世家所載魯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穆王四十四年。〕
四十五年(戊戌、紀元一五九五年)魯厲公元年、齊癸公九年、晉成侯二年、楚熊勝四年、宋丁公十九年、衛疌伯十四年、陳孝公十六年、蔡宮侯十三年、曹宮伯二年、吳餘橋疑吾六年
□王崩,〔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五十五年」六字,今刪之。〕子共王 繄扈立。〈考異曰:世表及世本、漢書 人表作「伊扈」,本紀作「繄」,古通也。〉
共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乙亥」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乙亥,終甲申,在位十年,引皇甫謐曰在位二十五年。今本竹書紀年作在位十二年。夏商周代工程作在位二十三年,元己亥,終辛酉。傳世青銅器中可確定為周共王時期銅器有五祀衛鼎、十五年趞曹鼎、十六年士山盤,其中後兩者記載「唯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龔王在周新宮」、「十又六年九月既生霸甲申」,據文推算,唯癸丑年寅正五月初四日合於「既生霸」,此年為周共王十五年無誤;甲寅年寅正九月十四日合於「既生霸」,此年為周共王十六年無誤。據此元當己亥年,終取周懿王元年壬戌「天在旦于鄭」之說,定為辛酉年,凡在位二十三年。〕
元年(己亥、紀元一五九六年)魯厲公二年、齊癸公十年、晉成侯三年、楚熊勝五年、宋丁公二十年、衛疌伯十五年、陳孝公十七年、蔡宮侯十四年、曹宮伯三年、吳餘橋疑吾七年
二年(庚子、紀元一五九七年)魯厲公三年、齊癸公十一年、晉成侯四年、楚熊勝六年、宋丁公二十一年、衛疌伯十六年、陳孝公十八年、蔡宮侯十五年、曹宮伯四年、吳餘橋疑吾八年
三年(辛丑、紀元一五九八年)魯厲公四年、齊癸公十二年、晉成侯五年、楚熊勝七年、宋丁公二十二年、衛疌伯十七年、陳孝公十九年、蔡宮侯十六年、曹宮伯五年、吳餘橋疑吾九年
□王遊於涇上,〔「王」字原無,今補之。〕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於王。夫女三為粲,美之物也。眾以美物歸汝,而何德以堪之?小醜備物,終必亡。」康公不獻。
四年〔「四年」原作「一年」,據今本竹書紀年改。〕(壬寅、紀元一五九九年)魯厲公五年、齊癸公十三年、晉成侯六年、楚熊勝八年、宋丁公二十三年、衛疌伯十八年、陳孝公二十年、蔡宮侯十七年、曹宮伯六年、吳餘橋疑吾十年
□王滅密。
□宋丁公薨,〔「宋丁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子湣公 共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宋丁公之世對應周穆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宋丁公元年在周穆王二十七年庚辰,終周共王四年壬寅,在位二十三年。〕〈考異曰:史記 世表云「丁公弟」,誤矣。漢書 人表作「共公子」,乃「丁公子」之訛。〉
五年(癸卯、紀元一六OO年)魯厲公六年、齊癸公十四年、晉成侯七年、楚熊勝九年、宋湣公元年、衛疌伯十九年、陳孝公二十一年、蔡宮侯十八年、曹宮伯七年、吳餘橋疑吾十一年
六年(甲辰、紀元一六O一年)魯厲公七年、齊癸公十五年、晉成侯八年、楚熊勝十年、宋湣公二年、衛疌伯二十年、陳孝公二十二年、蔡宮侯十九年、曹宮伯八年、吳餘橋疑吾十二年
七年(乙巳、紀元一六O二年)魯厲公八年、齊癸公十六年、晉成侯九年、楚熊勝十一年、宋湣公三年、衛疌伯二十一年、陳孝公二十三年、蔡宮侯二十年、曹宮伯九年、吳餘橋疑吾十三年
八年(丙午、紀元一六O三年)魯厲公九年、齊癸公十七年、晉成侯十年、楚熊勝十二年、宋湣公四年、衛疌伯二十二年、陳孝公二十四年、蔡宮侯二十一年、曹宮伯十年、吳餘橋疑吾十四年
九年(丁未、紀元一六O四年)魯厲公十年、齊癸公十八年、晉成侯十一年、楚熊勝十三年、宋湣公五年、衛疌伯二十三年、陳孝公二十五年、蔡宮侯二十二年、曹宮伯十一年、吳餘橋疑吾十五年
□春,正月,丁亥,王使內史良錫毛伯
遷命。〔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十年(戊申、紀元一六O五年)魯厲公十一年、齊癸公十九年、晉成侯十二年、楚熊勝十四年、宋湣公六年、衛疌伯二十四年、陳孝公二十六年、蔡宮侯二十三年、曹宮伯十二年、吳餘橋疑吾十六年
□楚子
熊勝薨,無子,以弟熊煬為後。〔此段原作「熊勝以弟熊楊為後」,今改之。「熊煬」原作「熊楊」,據史記 三代世表、漢書 古今人表改;下同。清華簡 楚居作「熊賜」。此段原附於周夷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勝之世對應周共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勝元年在周穆王四十二年乙未,終周共王十年戊申,在位十四年。〕
十一年(己酉、紀元一六O六年)魯厲公十二年、齊癸公二十年、晉成侯十三年、楚熊煬元年、宋湣公七年、衛疌伯二十五年、陳孝公二十七年、蔡宮侯二十四年、曹宮伯十三年、吳餘橋疑吾十七年
十二年(庚戌、紀元一六O七年)魯厲公十三年、齊癸公二十一年、晉成侯十四年、楚熊煬二年、宋湣公八年、衛疌伯二十六年、陳孝公二十八年、蔡宮侯二十五年、曹宮伯十四年、吳餘橋疑吾十八年
十三年(辛亥、紀元一六O八年)魯厲公十四年、齊癸公二十二年、晉成侯十五年、楚熊煬三年、宋湣公九年、衛疌伯二十七年、陳孝公二十九年、蔡宮侯二十六年、曹宮伯十五年、吳餘橋疑吾十九年
十四年(壬子、紀元一六O九年)魯厲公十五年、齊癸公二十三年、晉成侯十六年、楚熊煬四年、宋湣公十年、衛疌伯二十八年、陳孝公三十年、蔡宮侯二十七年、曹宮伯十六年、吳餘橋疑吾二十年
十五年(癸丑、紀元一六一O年)魯厲公十六年、齊癸公二十四年、晉成侯十七年、楚熊煬五年、宋湣公十一年、衛疌伯二十九年、陳孝公三十一年、蔡宮侯二十八年、曹宮伯十七年、吳餘橋疑吾二十一年
□衛疌伯薨,〔「衛疌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靖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衛疌伯之世對應周共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衛疌伯元年在周穆王三十二年乙酉,終周共王十五年癸丑,在位二十九年。〕
十六年(甲寅、紀元一六一一年)魯厲公十七年、齊癸公二十五年、晉成侯十八年、楚熊煬六年、宋湣公十二年、衛靖伯元年、陳孝公三十二年、蔡宮侯二十九年、曹宮伯十八年、吳餘橋疑吾二十二年
十七年(乙卯、紀元一六一二年)魯厲公十八年、齊癸公二十六年、晉成侯十九年、楚熊煬七年、宋湣公十三年、衛靖伯二年、陳孝公三十三年、蔡宮侯三十年、曹宮伯十九年、吳餘橋疑吾二十三年
十八年(丙辰、紀元一六一三年)魯厲公十九年、齊癸公二十七年、晉成侯二十年、楚熊煬八年、宋湣公十四年、衛靖伯三年、陳孝公三十四年、蔡宮侯三十一年、曹宮伯二十年、吳餘橋疑吾二十四年
□陳孝公薨,〔「陳孝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子慎公 圉戎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陳孝公之世對應周共、懿、孝三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陳孝公元年在周穆王三十年癸未,終周共王十八年丙辰,在位三十四年。〕
十九年(丁巳、紀元一六一四年)魯厲公二十年、齊癸公二十八年、晉成侯二十一年、楚熊煬九年、宋湣公十五年、衛靖伯四年、陳慎公元年、蔡宮侯三十二年、曹宮伯二十一年、吳餘橋疑吾二十五年
二十年(戊午、紀元一六一五年)魯厲公二十一年、齊癸公二十九年、晉成侯二十二年、楚熊煬十年、宋湣公十六年、衛靖伯五年、陳慎公二年、蔡宮侯三十三年、曹宮伯二十二年、吳餘橋疑吾二十六年
二十一年(己未、紀元一六一六年)魯厲公二十二年、齊癸公三十年、晉成侯二十三年、楚熊煬十一年、宋湣公十七年、衛靖伯六年、陳慎公三年、蔡宮侯三十四年、曹宮伯二十三年、吳餘橋疑吾二十七年
□晉成侯薨,〔「晉成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厲侯 福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任偉 西周封國考疑附晉侯墓地AMS數據擬合晉成侯之世在紀元一六OO至一六六O之間,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在周共、懿、孝、夷四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晉成侯元年在周穆王四十四年丁酉,終周共王二十一年己未,在位凡二十三年。〕
二十二年(庚申、紀元一六一七年)魯厲公二十三年、齊癸公三十一年、晉厲侯元年、楚熊煬十二年、宋湣公十八年、衛靖伯七年、陳慎公四年、蔡宮侯三十五年、曹宮伯二十四年、吳餘橋疑吾二十八年
□齊癸公薨,〔「齊癸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哀公 不辰立。荒淫怠慢,好田獵,政衰,齊之變風始作。〔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齊癸公之世對應周穆、共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齊癸公元年在周穆王三十七年庚寅,終周共王二十二年庚申,在位三十一年。〕
二十三年(辛酉、紀元一六一八年)魯厲公二十四年、齊哀公元年、晉厲侯二年、楚熊煬十三年、宋湣公十九年、衛靖伯八年、陳慎公五年、蔡宮侯三十六年、曹宮伯二十五年、吳餘橋疑吾二十九年
□王能庇昭、穆之闕,崩,謚曰共。〔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十年。皇甫謐曰:在位二十五年,年八十四」十八字,今刪之。按穆王崩時年約六七十餘,若共王卒時「年八十四」,則得穆王幼時得子,年歲可疑,或為「年六十四」之訛。〕子懿王 堅立。〔「堅」原作「囏」,據史記 三代世表、漢書 古今人表、世本改。〕
懿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乙酉」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乙酉,終己酉,在位二十五年,引皇甫謐曰在位二十年。今本竹書紀年作在位二十五年。夏商周代工程據紀年「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鄭」之文,推算周懿王元年為壬戌,今從之,終以孝、夷、厲、共伯和、宣、幽六王在位年數逆推定為辛未,在位十年。〕
元年(壬戌、紀元一六一九年)魯厲公二十五年、齊哀公二年、晉厲侯三年、楚熊煬十四年、宋湣公二十年、衛靖伯九年、陳慎公六年、蔡宮侯三十七年、曹宮伯二十六年、吳餘橋疑吾三十年
□王室遂衰,詩人作刺。〔原下有外紀注文「鄭玄曰:懿王烹齊哀公,今齊風有刺哀公詩」十七字,今刪之。〕
□天再旦于鄭。〔此段原無,據太平御覽卷二引汲冢紀年書補。〕〈考異曰:汲塚紀年書曰:「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鄭。」按此事不見於先秦古書,僅見於汲塚古書。今推之,唯共和元年前六十年,即壬戌年丑正四月丁巳朔有日食,關中可見。則此年當即懿王元年。〉
二年(癸亥、紀元一六二O年)魯厲公二十六年、齊哀公三年、晉厲侯四年、楚熊煬十五年、宋湣公二十一年、衛靖伯十年、陳慎公七年、蔡宮侯三十八年、曹宮伯二十七年、吳餘橋疑吾三十一年
三年(甲子、紀元一六二一年)魯厲公二十七年、齊哀公四年、晉厲侯五年、楚熊煬十六年、宋湣公二十二年、衛靖伯十一年、陳慎公八年、蔡宮侯三十九年、曹宮伯二十八年、吳餘橋疑吾三十二年
四年(乙丑、紀元一六二二年)魯厲公二十八年、齊哀公五年、晉厲侯六年、楚熊煬十七年、宋湣公二十三年、衛靖伯十二年、陳慎公九年、蔡宮侯四十年、曹宮伯二十九年、吳餘橋疑吾三十三年
□蔡宮侯薨,〔「蔡宮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厲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蔡宮侯之世對應周共、懿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蔡宮侯元年在周穆王三十二年丙戌,終周懿王四年乙丑,在位四十年。〕
五年(丙寅、紀元一六二三年)魯厲公二十九年、齊哀公六年、晉厲侯七年、楚熊煬十八年、宋湣公二十四年、衛靖伯十三年、陳慎公十年、蔡厲侯元年、曹宮伯三十年、吳餘橋疑吾三十四年
□王居犬丘。〔「王」下原有「嘗」字,今刪之。原下有外紀注文「皇甫謐曰:犬丘與鎬相近,有離宮,懿王暫居,非徙都也」二十一字,今刪之。〕
□宋湣公薨,〔「宋湣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弟煬公 熙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宋湣公之世對應周共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宋湣公元年在周共王五年癸卯,終周懿王五年丙寅,在位二十四年。〕
六年(丁卯、紀元一六二四年)魯厲公三十年、齊哀公七年、晉厲侯八年、楚熊煬十九年、宋煬公元年、衛靖伯十四年、陳慎公十一年、蔡厲侯二年、曹宮伯三十一年、吳餘橋疑吾三十五年
七年(戊辰、紀元一六二五年)魯厲公三十一年、齊哀公八年、晉厲侯九年、楚熊煬二十年、宋煬公二年、衛靖伯十五年、陳慎公十二年、蔡厲侯三年、曹宮伯三十二年、吳餘橋疑吾三十六年
□西戎侵鎬。翟人侵岐。〔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虢德公率師北伐犬戎,敗逋。德公,文王弟虢叔之後,西虢也。虢叔之後曰郭叔,曰成公
撻,曰宮公
哉、曰幽公
望,曰德公 即。〔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梁寧森 虢國研究補。〕
八年(己巳、紀元一六二六年)魯厲公三十二年、齊哀公九年、晉厲侯十年、楚熊煬二十一年、宋煬公三年、衛靖伯十六年、陳慎公十三年、蔡厲侯四年、曹宮伯三十三年、吳餘橋疑吾三十七年
九年(庚午、紀元一六二七年)魯厲公三十三年、齊哀公十年、晉厲侯十一年、楚熊煬二十二年、宋煬公四年、衛靖伯十七年、陳慎公十四年、蔡厲侯五年、曹宮伯三十四年、吳餘橋疑吾三十八年
十年(辛未、紀元一六二八年)魯厲公三十四年、齊哀公十一年、晉厲侯十二年、楚熊煬二十三年、宋煬公五年、衛靖伯十八年、陳慎公十五年、蔡厲侯六年、曹宮伯三十五年、吳餘橋疑吾三十九年
□王崩,〔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二十五年。皇甫謐曰:在位二十五年,年五十」十九字,今刪之。〕共王弟孝王 辟方立。
孝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庚戌」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庚戌,終甲子,在位十五年。今本竹書紀年作在位九年。徐伯鴻 晉侯墓葬用鼎制度考引夷王時期銘器元年師史簋、四年散伯車父簋等,共王時期銘器十五年趞曹鼎等,及孝王時期銘器十三年興壺為証,謂元壬申,終甲申,在位凡十三年。今從此說。〕
元年(壬申、紀元一六二九年)魯厲公三十五年、齊哀公十二年、晉厲侯十三年、楚熊煬二十四年、宋煬公六年、衛靖伯十九年、陳慎公十六年、蔡厲侯七年、曹宮伯三十六年、吳餘橋疑吾四十年
□命申侯伐西戎。〔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吳子 餘橋疑吾薨,〔「吳子餘橋疑吾薨」原作「卒」,今改之。〕子柯盧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
二年(癸酉、紀元一六三O年)魯厲公三十六年、齊哀公十三年、晉厲侯十四年、楚熊煬二十五年、宋煬公七年、衛靖伯二十年、陳慎公十七年、蔡厲侯八年、曹宮伯三十七年、吳柯盧元年
□衛靖伯薨,〔「衛靖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貞伯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衛靖伯之世對應周懿、孝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衛靖伯元年在周共王十六年甲寅,終周孝王二年癸酉,在位二十年。〕〈考異曰:世本作「箕伯」。按謚法無「箕」,或「箕」是貞伯之名歟?〉
三年(甲戌、紀元一六三一年)魯厲公三十七年、齊哀公十四年、晉厲侯十五年、楚熊煬二十六年、宋煬公八年、衛貞伯元年、陳慎公十八年、蔡厲侯九年、曹宮伯三十八年、吳柯盧二年
□魯厲公薨,〔「薨」原作「三十七年卒」,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孝王十四年」五字,今刪之。〕弟獻公 具立。〔此段原在周孝王八年「非子邑之秦」段之後,據史記
魯世家所載魯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孝王三年。〕
□楚子
熊煬薨,子熊渠立。〔此段原作「熊煬生熊渠」,今改之。此段原附於周夷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煬之世對應周懿、孝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煬元年在周共王十一年己酉,終周孝王三年甲戌,在位二十六年。〕
四年(乙亥、紀元一六三二年)魯獻公元年、齊哀公十五年、晉厲侯十六年、楚熊渠元年、宋煬公九年、衛貞伯二年、陳慎公十九年、蔡厲侯十年、曹宮伯三十九年、吳柯盧三年
五年(丙子、紀元一六三三年)魯獻公二年、齊哀公十六年、晉厲侯十七年、楚熊渠二年、宋煬公十年、衛貞伯三年、陳慎公二十年、蔡厲侯十一年、曹宮伯四十年、吳柯盧四年
□西戎來獻馬。〔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曹宮伯薨,〔「曹宮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孝伯 雲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曹宮伯之世對應周共、懿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曹宮伯元年在周穆王四十四年丁酉,終周孝王五年丙子,在位四十年。〕
六年(丁丑、紀元一六三四年)魯獻公三年、齊哀公十七年、晉厲侯十八年、楚熊渠三年、宋煬公十一年、衛貞伯四年、陳慎公二十一年、蔡厲侯十二年、曹孝伯元年、吳柯盧五年
七年(戊寅、紀元一六三五年)魯獻公四年、齊哀公十八年、晉厲侯十九年、楚熊渠四年、宋煬公十二年、衛貞伯五年、陳慎公二十二年、蔡厲侯十三年、曹孝伯二年、吳柯盧六年
□冬,〔「冬」原作「是時」,據太平御覽卷八四引史記改。原下有外紀注文「七年」二字,今改為正文。〕大雨雹,牛馬死,江、漢俱凍。
八年(己卯、紀元一六三六年)魯獻公五年、齊哀公十九年、晉厲侯二十年、秦非子元年、楚熊渠五年、宋煬公十三年、衛貞伯六年、陳慎公二十三年、蔡厲侯十四年、曹孝伯三年、吳柯盧七年
□昔惡來革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非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王〔「王」上原有「孝」字,今刪之。〕召使主馬汧、渭之間,馬大蕃息。〔「大」字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補。〕王欲以為大駱嫡嗣。申侯謂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和睦。今我復妻大駱,生嫡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王曰:「昔柏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嬴」字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補。〕今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別居槐里,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遂不廢大駱嫡子成,以和西戎。
九年(庚辰、紀元一六三七年)魯獻公六年、齊哀公二十年、晉厲侯二十一年、秦非子二年、楚熊渠六年、宋煬公十四年、衛貞伯七年、陳慎公二十四年、蔡厲侯十五年、曹孝伯四年、吳柯盧八年
十年(辛巳、紀元一六三八年)魯獻公七年、齊哀公二十一年、晉厲侯二十二年、秦非子三年、楚熊渠七年、宋煬公十五年、衛貞伯八年、陳慎公二十五年、蔡厲侯十六年、曹孝伯五年、吳柯盧九年
十一年(壬午、紀元一六三九年)魯獻公八年、齊哀公二十二年、晉厲侯二十三年、秦非子四年、楚熊渠八年、宋煬公十六年、衛貞伯九年、陳慎公二十六年、蔡厲侯十七年、曹孝伯六年、吳柯盧十年
□宋湣公子鮒祀曰:〔「宋」字原無,今補之。〕「我當立。」弒煬公而自立,是為厲公。〔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宋煬公之世對應周懿、孝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宋煬公元年在周懿王六年丁卯,終周孝王十一年壬午,在位十六年。〕〈考異曰:徐廣云「鮒,一作『魴』」,譙周亦云「魴祀」。按「鮒」「魴」古通借。〉
十二年(癸未、紀元一六四O年)魯獻公九年、齊哀公二十三年、晉厲侯二十四年、秦非子五年、楚熊渠九年、宋厲公元年、衛貞伯十年、陳慎公二十七年、蔡厲侯十八年、曹孝伯七年、吳柯盧十一年
十三年(甲申、紀元一六四一年)魯獻公十年、齊哀公二十四年、晉厲侯二十五年、秦非子六年、楚熊渠十年、宋厲公二年、衛貞伯十一年、陳慎公二十八年、蔡厲侯十九年、曹孝伯八年、吳柯盧十二年
□王崩,〔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十五年,年六十五」九字,今刪之。〕懿王子夷王 燮立。〈考異曰:漢書 人表獨以夷王名「摺」,與諸書異。〉
□晉厲侯薨,〔「晉厲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靖侯 宜臼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任偉 西周封國考疑附晉侯墓地AMS數據擬合晉厲侯之世在紀元一六四O至一六九O之間,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在周夷、厲、共伯和三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晉厲侯元年在周共王二十二年庚申,終周孝王十三年甲申,在位凡二十五年。〕
夷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乙丑」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乙丑,終己巳,在位十五年。今本竹書紀年作在位八年。徐伯鴻 晉侯墓葬用鼎制度考引厲王時期銘器晉侯蘇編鐘等,孝王時期銘器十三年興壺,及夷王時期銘器元年師史簋、四年散伯車父簋為証,謂元乙酉,終戊戌,在位凡十四年。今從此說。太師虘簋當為夷王時期銘器。〕
元年(乙酉、紀元一六四二年)魯獻公十一年、齊哀公二十五年、晉靖侯元年、秦非子七年、楚熊渠十一年、宋厲公三年、衛貞伯十二年、陳慎公二十九年、蔡厲侯二十年、曹孝伯九年、吳柯盧十三年
二年(丙戌、紀元一六四三年)魯獻公十二年、齊哀公二十六年、晉靖侯二年、秦非子八年、楚熊渠十二年、宋厲公四年、衛貞伯十三年、陳慎公三十年、蔡厲侯二十一年、曹孝伯十年、吳柯盧十四年
□蜀人、呂人來獻瓊玉,賓于河,用介珪。〔此段原無,據太平御覽卷八四引紀年補。〕
三年(丁亥、紀元一六四四年)魯獻公十三年、齊哀公二十七年、晉靖侯三年、秦非子九年、楚熊渠十三年、宋厲公五年、衛貞伯十四年、陳慎公三十一年、蔡厲侯二十二年、曹孝伯十一年、吳柯盧十五年
□覲禮,王始下堂,而見諸侯。
□紀侯譖齊哀公於周,〔「齊」字原無,今補之。〕王烹之。〔「王」原作「周」,據史記 周本紀 正義引紀年改。〕〈考異曰:鄭玄 詩譜序曰:懿王受譖,烹齊哀公。公羊傳及史記 齊世家皆云周烹哀公,而不言何王。鄭據本紀稱懿王之時,詩人作刺。〔原下有外紀注文「謚法:保民耆艾曰胡,故知胡公壽考,自懿王歷孝、夷、厲,始被殺,齊變風始於哀公,則懿王時也。鄭亦無明文,蓋約其事而言耳」四十八字,今刪之。〕徐廣見史記云:「夷王時,獻公殺胡公。」〔原下有外紀注文「故傳會而言夷王烹哀公」十字,今刪之。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紀年亦云:「夷王三年,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故懿王烹哀公說非也。〉而立其弟靜,是為胡公。徙都薄姑。紀,姜姓,侯爵。〔原下有外紀正文「或云子爵」四字,今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據史記 周本紀 正義引紀年繫於周夷王三年。〕
四年(戊子、紀元一六四五年)魯獻公十四年、齊胡公元年、晉靖侯四年、秦非子十年、楚熊渠十四年、宋厲公六年、衛貞伯十五年、陳慎公三十二年、蔡厲侯二十三年、曹孝伯十二年、吳柯盧十六年
五年(己丑、紀元一六四六年)魯獻公十五年、齊胡公二年、晉靖侯五年、秦非子十一年、楚熊渠十五年、宋厲公七年、衛貞伯十六年、陳慎公三十三年、蔡厲侯二十四年、曹孝伯十三年、吳柯盧十七年
六年(庚寅、紀元一六四七年)魯獻公十六年、齊胡公三年、晉靖侯六年、秦非子十二年、楚熊渠十六年、宋厲公八年、衛貞伯十七年、陳慎公三十四年、蔡厲侯二十五年、曹孝伯十四年、吳柯盧十八年
□王獵于杜林,得一犀牛以歸。〔此段原無,據太平御覽卷八九O引紀年補,並據今本竹書紀年補「王」「以歸」三字,繫於周夷王六年。〕
七年(辛卯、紀元一六四八年)魯獻公十七年、齊胡公四年、晉靖侯七年、秦非子十三年、楚熊渠十七年、宋厲公九年、衛貞伯十八年、陳慎公三十五年、蔡厲侯二十六年、曹孝伯十五年、吳柯盧十九年
□周衰弱,〔此句原無,據後漢書 西羌傳 李賢注補,並改「夷王」為「周」。〕荒服不朝,乃命虢公 丞率六師伐太原之戎,〔「乃」「丞」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西羌傳 李賢注及蔡運章 西虢史跡及相關問題補。〕至於俞泉,獲馬千匹。
□冬,雨雹,大如礪。〔此段原無,據太平御覽卷十四引紀年補。〕
□是時諸侯或不朝,相伐。楚子 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楚子」二字原無,今補之。〕乃興兵伐庸、揚粵,至于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立其長子毋康為句亶王,中子摯紅為鄂王,少子執庇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熊渠嘗夜行,見寢石以為伏虎,彎弓射之,滅金飲羽,下視,知石也。復射之,矢摧無跡。
八年(壬辰、紀元一六四九年)魯獻公十八年、齊胡公五年、晉靖侯八年、秦非子十四年、楚熊渠十八年、宋厲公十年、衛貞伯十九年、陳慎公三十六年、蔡厲侯二十七年、曹孝伯十六年、吳柯盧二十年
九年(癸巳、紀元一六五O年)魯獻公十九年、齊胡公六年、晉靖侯九年、秦非子十五年、楚熊渠十九年、宋厲公十一年、衛貞伯二十年、陳慎公三十七年、蔡厲侯二十八年、曹孝伯十七年、吳柯盧二十一年
十年(甲午、紀元一六五一年)魯獻公二十年、齊胡公七年、晉靖侯十年、秦非子十六年、楚熊渠二十年、宋厲公十二年、衛貞伯二十一年、陳慎公三十八年、蔡厲侯二十九年、曹孝伯十八年、吳柯盧二十二年
□衛貞伯薨,〔「衛貞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頃侯立。〔「侯」原作「公」,據史記 衛世家改;下同。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衛貞伯之世對應周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衛貞伯元年在周孝王三年甲戌,終年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衛世家所載衛侯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夷王十年。〕
十一年(乙未、紀元一六五二年)魯獻公二十一年、齊胡公八年、晉靖侯十一年、秦非子十七年、楚熊渠二十一年、宋厲公十三年、衛頃侯元年、陳慎公三十九年、蔡厲侯三十年、曹孝伯十九年、吳柯盧二十三年
□衛頃侯厚賂周,〔「衛頃侯」原作「頃公元年,魯獻公之三十二年也。頃公」,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厲王十六年」五字,今刪之。〕周命衛為侯。〔原下有外紀注文「衛世家云: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非也」十九字,今刪之。〕頃侯之時,仁人不遇,小人在側,衛之變風始作。〔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衛世家所載衛侯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夷王十一年。〕
十二年(丙申、紀元一六五三年)魯獻公二十二年、齊胡公九年、晉靖侯十二年、秦非子十八年、楚熊渠二十二年、宋厲公十四年、衛頃侯二年、陳慎公四十年、蔡厲侯三十一年、曹孝伯二十年、吳柯盧二十四年
□曹孝伯薨,〔「曹孝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夷伯 喜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曹孝伯之世對應周孝、夷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曹孝伯元年在周孝王六年丁丑,終年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管蔡世家所載曹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夷王十二年,在位二十年。〕
□是歲,〔「是歲」二字原無,今補之。〕燕惠侯立。〔「立」字原無,今補之。〕燕自召公奭起,歷燕侯 克、旨,中隔五世至惠侯。〔「起歷燕侯克旨中隔五」九字原作「九」,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正文「燕惠侯元年,魯獻公之三十四年也」十四字,外紀注文「厲王十八年」五字,今保留「燕惠侯」三字,其餘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所載燕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夷王十二年。〕
十三年(丁酉、紀元一六五四年)魯獻公二十三年、齊胡公十年、晉靖侯十三年、秦非子十九年、楚熊渠二十三年、宋厲公十五年、衛頃侯三年、陳慎公四十一年、蔡厲侯三十二年、曹夷伯元年、燕惠侯元年、吳柯盧二十五年
□蔡厲侯薨,〔「蔡厲侯薨」原作「卒」,今改之。〕子武侯立。〔原下有外紀正文「武侯元年,魯獻公之三十五年也」十三字,注文「厲王十九年」五字,今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蔡厲侯之世對應周孝、夷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蔡厲侯元年在周懿王五年丙寅,終年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管蔡世家所載蔡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夷王十三年,在位三十二年。〕
十四年(戊戌、紀元一六五五年)魯獻公二十四年、齊胡公十一年、晉靖侯十四年、秦非子二十年、楚熊渠二十四年、宋厲公十六年、衛頃侯四年、陳慎公四十二年、蔡武侯元年、曹夷伯二年、燕惠侯二年、吳柯盧二十六年
□王有疾,諸侯祈于山川。〔「有疾」以下八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崩,〔原下有外紀注文「在位十五年,年六十」八字,今刪之。〕子厲王 胡立。
厲王〔原下有外紀注文「元年庚辰」四字,今刪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作起庚辰,終己未,在位四十年。今本竹書紀年作含共和在位二十六年。徐伯鴻 晉侯墓葬用鼎制度考謂晉侯蘇編鐘作於周厲王三十三年,即共和十一年,又引元年師兌簋、十五年大鼎、廿八年㝨鼎、廿八年㝨盤、三十一年鬲攸从鼎等銘器為証。今從此說,則元己亥,終庚申,在位二十二年。〕
元年(己亥、紀元一六五六年)魯獻公二十五年、齊胡公十二年、晉靖侯十五年、秦非子二十一年、楚熊渠二十五年、宋厲公十七年、衛頃侯五年、陳慎公四十三年、蔡武侯二年、曹夷伯三年、燕惠侯三年、吳柯盧二十七年
□王作夷宮,命卿士榮夷公落。〔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王暴虐,〔「王」字原無,今補之。〕楚子 熊渠畏其伐,去三子王號。熊渠薨,〔「熊渠」前原有「楚」字,今刪之。「薨」原作「卒」,今改之。〕子熊摯紅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渠之世對應周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渠元年在周孝王三年甲戌,終周厲王元年己亥,在位二十五年。〕
二年(庚子、紀元一六五七年)魯獻公二十六年、齊胡公十三年、晉靖侯十六年、秦非子二十二年、楚熊摯紅元年、宋厲公十八年、衛頃侯六年、陳慎公四十四年、蔡武侯三年、曹夷伯四年、燕惠侯四年、吳柯盧二十八年
□楚子 熊摯紅薨,〔「楚熊摯紅薨」原作「卒」,今改之。〕子熊翔立,〔「子熊翔立」四字原無,見下文考異。〕弟熊延弒而代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摰之世對應周夷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摰元年在周厲王元年己亥,在位一年。〕〈考異曰:史記 楚世家:摯紅卒,其弟弒而代立,曰熊延。孔晁曰:熊繹玄孫熊摯有疾,楚人廢之,立其弟熊延。熊摯自棄於夔,子孫有功,王命為夔子。〔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按楚世家,「熊渠生子三人,長子康為句亶王,仲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史遷不言熊延為熊渠之子。則熊延不得為摯紅之弟,蓋簡文殘奪所至。既云摯紅卒,則非弒矣,而云弒者蓋弒其子,史有脫文耳,「摯紅卒」下當奪「子熊囗立」四字。譙周 古史考:「熊渠卒,子熊翔立,卒,長子摰有疾,少子熊延立。」此當有誤,熊翔當熊摯紅之子,則楚世家當補「子熊翔立」四字。〉
三年(辛丑、紀元一六五八年)魯獻公二十七年、齊胡公十四年、晉靖侯十七年、秦非子二十三年、楚熊延元年、宋厲公十九年、衛頃侯七年、陳慎公四十五年、蔡武侯四年、曹夷伯五年、燕惠侯五年、吳柯盧二十九年
□齊哀公同母弟山怨胡公,〔「齊」字原無,今補之。〕與其黨率營丘人襲胡公,騶馬繻以胡公入貝水而殺之。山自立,是為獻公。〔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終年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齊世家所載齊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厲王四年。〕〈考異曰:齊世家:「周夷王時,山殺胡公自立,是為獻公。九年卒,子武公立。武公九年,厲王出奔彘。」按本紀,厲王三十四年,王益嚴。三年,王出奔彘。是時,周雖未見年,厲王在位必踰十八年,獻公安得以夷王時即位哉?〉〔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
四年(壬寅、紀元一六五九年)魯獻公二十八年、齊獻公元年、晉靖侯十八年、秦非子二十四年、楚熊延二年、宋厲公二十年、衛頃侯八年、陳慎公四十六年、蔡武侯五年、曹夷伯六年、燕惠侯六年、吳柯盧三十年
□齊獻公盡逐胡公子,〔「盡逐胡公子」原作「元年」,據史記
齊世家改,前補「齊」字。〕復都臨淄。〔原下有外紀正文「魯獻公之三十九年也」九字,注文「厲王二十三年」六字,今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據史記 齊世家所載移於齊獻公元年,即周厲王四年。〕
□宋厲公薨,〔「宋厲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子釐公 舉立。〔原下有外紀正文「宋釐公及晉靖侯元年,魯獻公之四十年也」十七字,注文「厲王二十四年」六字,今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宋厲公之世對應周夷王之世,今從之,暫定宋厲公元年在周孝王十二年癸未,終年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宋世家所載宋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厲王四年壬寅,在位二十年。〕
□晉靖侯薨,子釐侯 司徒立。釐侯甚嗇愛物,儉不中禮,國人憫之,唐之變風始作。〔此段原附於周共和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厲王二十二年,按晉侯蘇編鐘,此紀年為周厲王三十三年,即共和十一年,則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晉世家所載之晉釐侯在位年世不當在共和年間,當提前至周厲王在位年世,如此則晉獻侯年世不當在周厲王年間,當提前至周夷王在位年世,今暫以晉靖侯年世提早十八年,附於周厲王四年。〕
五年(癸卯、紀元一六六O年)魯獻公二十九年、齊獻公二年、晉釐侯元年、秦非子二十五年、楚熊延三年、宋釐公元年、衛頃侯九年、陳慎公四十七年、蔡武侯六年、曹夷伯七年、燕惠侯七年、吳柯盧三十一年
□秦嬴 非子薨,〔「薨」原作「卒」,今改之。〕子秦侯立。〔原下有外紀正文「秦侯元年,魯獻公之四十一年也」十三字,注文「厲王二十五年」六字,今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據史記 秦本紀及 十二諸侯年表所載秦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厲王五年。〕
六年(甲辰、紀元一六六一年)魯獻公三十年、齊獻公三年、晉釐侯二年、秦侯元年、楚熊延四年、宋釐公二年、衛頃侯十年、陳慎公四十八年、蔡武侯七年、曹夷伯八年、燕惠侯八年、吳柯盧三十二年
七年(乙巳、紀元一六六二年)魯獻公三十一年、齊獻公四年、晉釐侯三年、秦侯二年、楚熊延五年、宋釐公三年、衛頃侯十一年、陳慎公四十九年、蔡武侯八年、曹夷伯九年、燕惠侯九年、吳柯盧三十三年
八年(丙午、紀元一六六三年)魯獻公三十二年、齊獻公五年、晉釐侯四年、秦侯三年、楚熊延六年、宋釐公四年、衛頃侯十二年、陳慎公五十年、蔡武侯九年、曹夷伯十年、燕惠侯十年、吳柯盧三十四年
□魯獻公薨,〔「薨」原作「五十年卒」,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注文「厲王三十四年」六字,今刪之。〕〈考異曰:漢志謂「五十年卒,出世家」,皇甫謐云「三十六年」,俱誤;今從魯世家。〉子真公 濞立。〔「真公濞」原作「慎公執」,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魯世家改;下同。原下有外紀注文「魯世家曰:獻公三十二年卒,子真公濞立。皇甫謐曰:獻公立三十六年」二十七字,今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據史記 魯世家所載魯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厲王八年。〕〈考異曰:魯世家云獻公三十二年卒,帝王世紀云三十六年,三統曆云五十年,或云獻公四十二年誤作三十二年,〔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繫於共和元年,今改為考異之文並移至此處。〕不知所據;今從魯世家。〉
□陳慎公薨,〔「陳慎公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幽公 寧立。〔原下有外紀正文「幽公元年,魯獻公之四十四年也」十三字,注文「厲王二十八年」六字,今刪之。〕幽公淫荒昏亂,遊蕩無度,國人傷而刺之,陳之變風作矣。〔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陳慎公之世對應周夷、厲二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陳慎公元年在周共王十九年丁巳,終年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陳世家所載陳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厲王八年,在位五十年。〕
□衛頃侯薨,子釐侯立。〔此段原無,據史記 衛世家補。〕
九年(丁未、紀元一六六四年)魯真公元年、齊獻公六年、晉釐侯五年、秦侯四年、楚熊延七年、宋釐公五年、衛釐侯元年、陳幽公元年、蔡武侯十年、曹夷伯十一年、燕惠侯十一年、吳柯盧三十五年
十年(戊申、紀元一六六五年)魯真公二年、齊獻公七年、晉釐侯六年、秦侯五年、楚熊延八年、宋釐公六年、衛釐侯二年、陳幽公二年、蔡武侯十一年、曹夷伯十二年、燕惠侯十二年、吳柯盧三十六年
十一年(己酉、紀元一六六六年)魯真公三年、齊獻公八年、晉釐侯七年、秦侯六年、楚熊延九年、宋釐公七年、衛釐侯三年、陳幽公三年、蔡武侯十二年、曹夷伯十三年、燕惠侯十三年、吳柯盧三十七年
□玁狁入寇,至于京郊。〔此段原無,據多友鼎補。〕
十二年(庚戌、紀元一六六七年)魯真公四年、齊獻公九年、晉釐侯八年、秦侯七年、楚熊延十年、宋釐公八年、衛釐侯四年、陳幽公四年、蔡武侯十三年、曹夷伯十四年、燕惠侯十四年、吳柯盧三十八年
□王無道,〔「王」前原有「厲」字,今刪之。〕鄂侯御方率淮夷、東夷入寇,王命虢仲以西六師、殷八師征之,不克。冬,十月,應公敔追鄂侯御方于上洛
炘谷,至于伊班。邢叔禹以車百乘、御徒千二百人伐之,至于噩,獲鄂侯。〔「鄂侯御方」以下原作「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據敔簋、禹鼎、鄂侯御方鼎補。〕
十三年(辛亥、紀元一六六八年)魯真公五年、齊武公元年、晉釐侯九年、秦侯八年、楚熊延十一年、宋釐公九年、衛釐侯五年、陳幽公五年、蔡武侯十四年、曹夷伯十五年、燕惠侯十五年、吳柯盧三十九年
□吳子 柯盧薨,〔「吳子柯盧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周繇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
十四年(壬子、紀元一六六九年)魯真公六年、齊武公二年、晉釐侯十年、秦侯九年、楚熊延十二年、宋釐公十年、衛釐侯六年、陳幽公六年、蔡武侯十五年、曹夷伯十六年、燕惠侯十六年、吳周繇元年
十五年(癸丑、紀元一六七O年)魯真公七年、齊武公三年、晉釐侯十一年、秦侯十年、楚熊延十三年、宋釐公十一年、衛釐侯七年、陳幽公七年、蔡武侯十六年、曹夷伯十七年、燕惠侯十七年、吳周繇二年
□楚子 熊延薨,〔「楚熊延薨」原作「卒」,今改之。〕子熊勇立。〔原下有外紀正文「熊勇元年,魯慎公之元年也。(外紀注文:厲王三十五年)自是衛、曹、燕、蔡、齊、宋、晉、秦、陳、楚之年始可紀」二十八字,今刪之。此段原附於周厲王之世,陳夢家 西周年代考附西周諸侯世表,以楚熊延之世對應周厲王之世,今以此為據,暫定楚熊延元年在周厲王二年庚子,終年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楚世家所載楚君在位年數逆推,附於周厲王十五年,在位十四年。〕
十六年(甲寅、紀元一六七一年)魯真公八年、齊武公四年、晉釐侯十二年、秦公伯元年、楚熊勇元年、宋釐公十二年、衛釐侯八年、陳幽公八年、蔡武侯十七年、曹夷伯十八年、燕惠侯十八年、吳周繇三年
十七年(乙卯、紀元一六七二年)魯真公九年、齊武公五年、晉釐侯十三年、秦公伯二年、楚熊勇二年、宋釐公十三年、衛釐侯九年、陳幽公九年、蔡武侯十八年、曹夷伯十九年、燕惠侯十九年、吳周繇四年
十八年(丙辰、紀元一六七三年)魯真公十年、齊武公六年、晉釐侯十四年、秦公伯三年、楚熊勇三年、宋釐公十四年、衛釐侯十年、陳幽公十年、蔡武侯十九年、曹夷伯二十年、燕惠侯二十年、吳周繇五年
□王好利,悅虢厲公 長父、榮夷公 終。〔「虢厲公長父」「終」六字原無,據墨子 所染補。〕大夫芮良夫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詩之變雅始作。
十九年(丁巳、紀元一六七四年)魯真公十一年、齊武公七年、晉釐侯十五年、秦仲元年、楚熊勇四年、宋釐公十五年、衛釐侯十一年、陳幽公十一年、蔡武侯二十年、曹夷伯二十一年、燕惠侯二十一年、吳周繇六年
□王行侈傲,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召公曰:「是障之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今王塞下之口,而遂上之過,恐為社稷憂。」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
二十年(戊午、紀元一六七五年)魯真公十二年、齊武公八年、晉釐侯十六年、秦仲二年、楚熊勇五年、宋釐公十六年、衛釐侯十二年、陳幽公十二年、蔡武侯二十一年、曹夷伯二十二年、燕惠侯二十二年、吳周繇七年
二十一年(己未、紀元一六七六年)魯真公十三年、齊武公九年、晉釐侯十七年、秦仲三年、楚熊勇六年、宋釐公十七年、衛釐侯十三年、陳幽公十三年、蔡武侯二十二年、曹夷伯二十三年、燕惠侯二十三年、吳周繇八年
二十二年〔「二十二年」原作周共和「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厲王二十二年,今改之。〕(庚申、紀元一六七七年)魯真公十四年、齊武公十年、晉釐侯十八年、秦仲四年、楚熊勇七年、宋釐公十八年、衛釐侯十四年、陳幽公十四年、蔡武侯二十三年、曹夷伯二十四年、燕惠侯二十四年、吳周繇九年
□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原下有外紀正文「三年」二字,今刪之。〕乃相與叛襲王。王出奔彘。〈考異曰:史記 本紀:「厲王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三年,王奔彘。」按史記,厲王以前皆無年,好利非一年之事,三十年王殺謗者,三十四年始道路,以目事不相接。國語無年,今從之。〉〔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王子靜匿召公之宮,國人圍之。召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是以及此難。今殺王子,王其以我為懟而怒乎?」乃以其子代王子。
□西戎因王室之亂,滅秦 犬丘、大駱之族。
□晉釐侯薨,子獻侯 蘇立。〔「蘇」原作「籍」,據史記 晉世家 索隱引世本、古史考及晉侯蘇編鐘改。此段原附於周宣王五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年,按晉侯蘇編鐘,此紀年為周厲王三十三年,即共和十一年,則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及晉世家所載之晉釐侯在位年世不當在共和年間,當提前至周厲王在位年世,今暫以晉釐侯年世提早十八年,附於周厲王二十二年。〕〈考異曰:年表、世家名「藉」,今從世本、古史考、晉侯蘇編鐘。〉
共伯和〔資治通鑑外紀卷三作起庚申,終癸酉,凡十四年。徐伯鴻 晉侯墓葬用鼎制度考謂晉侯蘇編鐘作於周厲王三十三年,即共和十一年,又李學勤 夏商周年代學劄記、張培瑜 逨鼎的月相紀日和西周年代謂宣、幽二王在位年份當移後一年,李、張二說如是,則共和亦當移後一年,今定元辛酉,終甲戌,凡十四年。〕
元年(辛酉、紀元一六七八年)魯真公十五年、齊武公十一年、晉獻侯元年、秦仲五年、楚熊勇八年、宋釐公十九年、衛釐侯十五年、陳幽公十五年、蔡武侯二十四年、曹夷伯二十五年、燕惠侯二十五年、吳周繇十年
□厲王在彘,天子曠絕。共伯 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內皆來稽矣。〔此句原作「而海內皆以來為稽矣」,據陳奇猷 呂氏春秋校釋引俞樾說刪。今本竹書紀年補。〕諸侯皆請以為天子,共伯不聽,弗獲免,即干王位,攝行天子事,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此段原無,據史記 周本紀 索隱引紀年、司馬彪注、呂氏春秋 開春補。〕〈考異曰:史記 周本紀:「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以上十二字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正文,附於厲王之世「王心戾虐」段後,今改為考異之文。〕韋昭曰:〔此句上原有外紀注文「厲王在位四十年」七字,今刪之。〕「彘之亂,公卿相與和而修政事,號曰共和。」按汲冢紀年曰「共伯 和干王位」,與史記不同。魯連子曰:「共國之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于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政,〔「按汲冢紀年曰」以下十二句原作「汲冢紀年及魯連子曰:共國之伯名和,行天子政,與史記不同」,據史記正義 周本紀引魯連子改。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今改為考異之文。原下有注文「按自武王元年己卯,至厲王四十年己未,二百八十一年;自共和元年庚申,至幽王十一年庚午,七十一年,共三百五十二年,為西周。汲冢紀年曰: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史記魯世家無伯禽在位之年。獻公三十二年卒,三統曆云五十年,故共和元年當慎公之七年。史記獻公既少十八年,則共和元年合當真公二十五年,而十二諸侯年表共和元年,當真公十五年。或云獻公四十二年誤作三十二年,或伯禽無年,故移易不定。三統曆,武公在位二年,而魯世家云九年,年表云十年,然後史記與三統曆魯公之年始同」二百三字,今「汲冢紀年曰」至「二百五十七年」三句移至周幽王十年,「獻公三十二年卒,三統曆云五十年」「或云獻公四十二年誤作三十二年」三句移至周厲王八年,「三統曆」至「年表云十年」四句移至周宣王十一年。〕號曰『共和元年』。」司馬彪曰:「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賢人,諸侯皆以為賢。周厲王之難,天子曠絕,諸侯皆請以為天子,共伯不聽,即干王位。」呂氏春秋曰:「共伯 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內皆來稽矣。〔此句原作「而海內皆以來為稽矣」,據陳奇猷 呂氏春秋校釋引俞樾說改。〕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皆述共伯事,與紀年同。史記云周、召二相行政,亦當有所源。蓋由共伯為主以天子之名平穩朝政,召、周二公為輔助理國事耳。〉
二年(壬戌、紀元一六七九年)魯真公十六年、齊武公十二年、晉獻侯二年、秦仲六年、楚熊勇九年、宋釐公二十年、衛釐侯十六年、陳幽公十六年、蔡武侯二十五年、曹夷伯二十六年、燕惠侯二十六年、吳周繇十一年
□玁狁侵宗周西鄙。〔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召穆公率師追荊蠻,至于洛。〔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三年〔「三年」原作「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三年,今改之。〕(癸亥、紀元一六八O年)魯真公十七年、齊武公十三年、晉獻侯三年、秦仲七年、楚熊勇十年、宋釐公二十一年、衛釐侯十七年、陳幽公十七年、蔡武侯二十六年、曹夷伯二十七年、燕惠侯二十七年、吳周繇十二年
□夏,七月,王在永師田宮。〔此段原無,據鬲從盨補。銘文為周厲王二十五年,即共伯和三年。〕
□蔡武侯薨,子夷侯立。
□楚子
熊勇薨,弟熊嚴立。
四年(甲子、紀元一六八一年)魯真公十八年、齊武公十四年、晉獻侯四年、秦仲八年、楚熊嚴元年、宋釐公二十二年、衛釐侯十八年、陳幽公十八年、蔡夷侯元年、曹夷伯二十八年、燕惠侯二十八年、吳周繇十三年
五年(乙丑、紀元一六八二年)魯真公十九年、齊武公十五年、晉獻侯五年、秦仲九年、楚熊嚴二年、宋釐公二十三年、衛釐侯十九年、陳幽公十九年、蔡夷侯二年、曹夷伯二十九年、燕惠侯二十九年、吳周繇十四年
六年〔「六年」原作「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六年,今改之。〕(丙寅、紀元一六八三年)魯真公二十年、齊武公十六年、晉獻侯六年、秦仲十年、楚熊嚴三年、宋釐公二十四年、衛釐侯二十年、陳幽公二十年、蔡夷侯三年、曹夷伯三十年、燕惠侯三十年、吳周繇十五年
□曹夷伯薨,弟幽伯 彊立。
七年(丁卯、紀元一六八四年)魯真公二十一年、齊武公十七年、晉獻侯七年、秦仲十一年、楚熊嚴四年、宋釐公二十五年、衛釐侯二十一年、陳幽公二十一年、蔡夷侯四年、曹幽伯元年、燕惠侯三十一年、吳周繇十六年
八年(戊辰、紀元一六八五年)魯真公二十二年、齊武公十八年、晉獻侯八年、秦仲十二年、楚熊嚴五年、宋釐公二十六年、衛釐侯二十二年、陳幽公二十二年、蔡夷侯五年、曹幽伯二年、燕惠侯三十二年、吳周繇十七年
九年〔「九年」原作「十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九年,今改之。〕(己巳、紀元一六八六年)魯真公二十三年、齊武公十九年、晉獻侯九年、秦仲十三年、楚熊嚴六年、宋釐公二十七年、衛釐侯二十三年、陳幽公二十三年、蔡夷侯六年、曹幽伯三年、燕惠侯三十三年、吳周繇十八年
□陳幽公薨,子釐公 孝立。
十年〔「十年」原作「十一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十年,今刪「一」字。〕(庚午、紀元一六八七年)魯真公二十四年、齊武公二十年、晉獻侯十年、秦仲十四年、楚熊嚴七年、宋釐公二十八年、衛釐侯二十四年、陳釐公元年、蔡夷侯七年、曹幽伯四年、燕惠侯三十四年、吳周繇十九年
□宋釐公薨,子惠公 覸立。
十一年(辛未、紀元一六八八年)魯真公二十五年、齊武公二十一年、晉獻侯十一年、秦仲十五年、楚熊嚴八年、宋惠公元年、衛釐侯二十五年、陳釐公二年、蔡夷侯八年、曹幽伯五年、燕惠侯三十五年、吳周繇二十年
□春,王親省東國、南國。二月,入成周。三月,王伐夙夷。〔此段原無,據晉侯蘇編鐘補。銘文為周厲王三十三年,即共伯和十一年。〕
十二年(壬申、紀元一六八九年)魯真公二十六年、齊武公二十二年、晉獻侯十二年、秦仲十六年、楚熊嚴九年、宋惠公二年、衛釐侯二十六年、陳釐公三年、蔡夷侯九年、曹幽伯六年、燕惠侯三十六年、吳周繇二十一年
十三年〔「十三年」原作「十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十三年,今改之。〕(癸酉、紀元一六九O年)魯真公二十七年、齊武公二十三年、晉獻侯十三年、秦仲十七年、楚熊嚴十年、宋惠公三年、衛釐侯二十七年、陳釐公四年、蔡夷侯十年、曹幽伯七年、燕惠侯三十七年、吳周繇二十二年
□楚子
熊嚴有子四人,曰伯霜、仲雪、叔熊、季紃。熊嚴薨,伯霜立,是為熊霜。
十四年〔「十四年」原作周宣王「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年,今改之。〕(甲戌、紀元一六九一年)魯真公二十八年、齊武公二十四年、晉獻侯十四年、秦仲十八年、楚熊霜元年、宋惠公四年、衛釐侯二十八年、陳釐公五年、蔡夷侯十一年、曹幽伯八年、燕惠侯三十八年、吳周繇二十三年
□厲王崩于彘,〔按厲王生於周孝王七年,至此年,年五十六。〕太子靜長於召公家,共伯使諸侯奉而立之,〔「共伯使諸侯奉而」原作「二相共」,據史記 周本紀 正義引魯連子改。〕是為宣王。共伯復歸國。〔此句原無,據史記 周本紀 正義引魯連子補。此段原繫於周共和十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十三年,而史記 周本紀所記,在周共和十四年時,紀年當不誤,今移之。〕
□大旱。〔此段原繫於周共和十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十三年,而太平御覽卷八七九引史記所記,在周共和十四年時,紀年當不誤,今移之。〕
□燕惠侯薨,子釐侯 莊立。
□宣王以秦仲為大夫,〔「宣」字原無,今補之。〕討西戎,始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國人美之,秦之變風始作。
宣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作起甲戌,終己未,凡四十六年。張培瑜 逨鼎的月相紀日和西周年代據逨鼎銘文推斷周宣王在位年份當移後一年,即起乙亥,終庚申,今從張說。〕
元年〔「元年」原作「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元年,今改之。〕(乙亥、紀元一六九二年)魯真公二十九年、齊武公二十五年、晉獻侯十五年、秦仲十九年、楚熊霜二年、宋惠公五年、衛釐侯二十九年、陳釐公六年、蔡夷侯十二年、曹幽伯九年、燕釐侯元年、吳周繇二十四年
□召穆公、周定公輔王,〔「穆」「定」二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共和十四年,此事太平御覽卷八十五引帝王世紀、詩經正義均作在元年,今仍從之,附於周宣王元年。〕
□曹幽伯弟蘇弒幽伯而代立,是為戴伯。
二年〔「二年」原作「三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年,今改之。〕(丙子、紀元一六九三年)魯真公三十年、齊武公二十六年、晉獻侯十六年、秦仲二十年、楚熊霜三年、宋惠公六年、衛釐侯三十年、陳釐公七年、蔡夷侯十三年、曹戴伯元年、燕釐侯二年、吳周繇二十五年
□齊武公薨,子厲公 無忌立。
□魯真公薨,弟武公 敖立。〔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十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該年為周宣王九年,此是據漢書 律曆志 魯侯紀年所致,今據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魯世家所記魯侯在位年數移至此年。〕
三年(丁丑、紀元一六九四年)魯武公元年、齊厲公元年、晉獻侯十七年、秦仲二十一年、楚熊霜四年、宋惠公七年、衛釐侯三十一年、陳釐公八年、蔡夷侯十四年、曹戴伯二年、燕釐侯三年、吳周繇二十六年
四年〔「四年」原作「五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年,今改之。〕(戊寅、紀元一六九五年)魯武公二年、齊厲公二年、晉獻侯十八年、秦仲二十二年、楚熊霜五年、宋惠公八年、衛釐侯三十二年、陳釐公九年、蔡夷侯十五年、曹戴伯三年、燕釐侯四年、吳周繇二十七年
□王命秦仲伐西戎。〔此段原無,據後漢書 西羌傳 李賢注補,並據今本竹書紀年改「使」為「王命」。〕
□王命蹶父如韓,韓侯來朝。〔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五年〔「五年」原作「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五年,今改之。〕(己卯、紀元一六九六年)魯武公三年、齊厲公三年、晉獻侯十九年、秦仲二十三年、楚熊霜六年、宋惠公九年、衛釐侯三十三年、陳釐公十年、蔡夷侯十六年、曹戴伯四年、燕釐侯五年、吳周繇二十八年
□春,三月,庚寅晦,王初伐玁狁于彭衙。王令吉甫政治成周四方積,至於南淮夷。淮夷,舊周帛畝人也。〔此段原無,據兮甲盤補。〕
夏,六月,玁狁侵鎬及邡,至于涇陽。尹吉甫率師伐玁狁,至于太原。〔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詩經 小雅補。〕
□秋,八月,方叔率師伐荊蠻。〔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詩經 小雅補。〕
□西戎殺秦仲,王召其子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王予其長子莊公父秦仲及其先大輅 犬丘地,即大輅舊居,為西垂大夫,戎由是少却。
□楚子
熊霜薨,三弟爭立。仲雪死,叔熊逃難於濮。季紃立,是為熊紃;濮,南夷也。
六年(庚辰、紀元一六九七年)魯武公四年、齊厲公四年、晉獻侯二十年、秦莊公元年、楚熊徇元年、宋惠公十年、衛釐侯三十四年、陳釐公十一年、蔡夷侯十七年、曹戴伯五年、燕釐侯六年、吳周繇二十九年
□王命召公伐徐戎,皇父、休父從王伐徐戎,〔「徐戎」以下十一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詩經 大雅補。〕平淮夷。申伯、仲山甫順天下,匡失理,〔「匡」原作「存」,據韓詩外傳卷八改。釋氏稽古略卷一、中庸衍義卷十七作「更」。〕喻德教,舉遺士,海內翕然向風。諸侯復宗周。尹吉甫作詩美之。〔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元年,在「周召輔王」段之後,據今本竹書紀年移至周宣王六年。〕
□自二年不雨,至於是歲。〔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五年,此事太平御覽卷八十五引帝王世紀作「六月乃得雨」,詩經正義引作「六年乃雨」。今仍從資治通鑑外紀卷三附於周宣王六年。〕
七年(辛巳、紀元一六九八年)魯武公五年、齊厲公五年、晉獻侯二十一年、秦莊公二年、楚熊徇二年、宋惠公十一年、衛釐侯三十五年、陳釐公十二年、蔡夷侯十八年、曹戴伯六年、燕釐侯七年、吳周繇三十年
□王錫申侯命。〔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詩經 大雅補。〕
□命樊侯 仲山甫城齊。〔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引詩經 大雅補。〕
八年(壬午、紀元一六九九年)魯武公六年、齊厲公六年、晉獻侯二十二年、秦莊公三年、楚熊徇三年、宋惠公十二年、衛釐侯三十六年、陳釐公十三年、蔡夷侯十九年、曹戴伯七年、燕釐侯八年、吳周繇三十一年
□初考室。〔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秋,玁狁廣擾西隅。九月,戊申,王命秦莊公進追于西。〔此段原無,據不其簋補。〕
九年〔「九年」原作「十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九年,今改之。〕(癸未、紀元一七OO年)魯武公七年、齊厲公七年、晉獻侯二十三年、秦莊公四年、楚熊徇四年、宋惠公十三年、衛釐侯三十七年、陳釐公十四年、蔡夷侯二十年、曹戴伯八年、燕釐侯九年、吳周繇三十二年
□王會諸侯于東都,遂狩于甫。〔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吳子 周繇薨,〔「吳子周繇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屈羽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
十年(甲申、紀元一七O一年)魯武公八年、齊厲公八年、晉獻侯二十四年、秦莊公五年、楚熊徇五年、宋惠公十四年、衛釐侯三十八年、陳釐公十五年、蔡夷侯二十一年、曹戴伯九年、燕釐侯十年、吳屈羽元年
十一年〔「十一年」原作「十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十二年,今改之。〕(乙酉、紀元一七O二年)魯武公九年、齊厲公九年、晉獻侯二十五年、秦莊公六年、楚熊徇六年、宋惠公十五年、衛釐侯三十九年、陳釐公十六年、蔡夷侯二十二年、曹戴伯十年、燕釐侯十一年、吳屈羽二年
□春,魯武公與子括、戲朝王,王愛戲,欲立為魯太子。樊仲山父諫曰:「廢長立少,不順;不順,必犯王命;〔「王命」二字原無,據史記 魯世家補。〕犯王命,必誅:故出令不可不順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順,民將棄上。夫下事上,少事長,所以為順。〔「故出令不可不順也」以下三十五字原無,據史記 魯世家、國語
周語上補。〕今天子建諸侯而立其少,〔「今天子建諸侯而立其少」原作「今天子立諸侯而建其少」,據史記 魯世家改。〕是教逆也。若魯從之,而諸侯效之,王命將有所壅;若不從而誅之,是自誅王命也。是事也,誅亦失,不誅亦失。天子其圖之。」王卒立之。夏,武公歸而薨,〈考異曰:三統曆,武公在位二年,而魯世家云九年,年表云十年;〔原下有外紀注文「然後史記與三統曆魯公之年始同」十四字,今刪之。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繫於共和元年,今改為考異之文並移至此處。〕今以魯侯年世推之,作九年是。〉戲立,是為懿公。
□齊厲公暴虐,齊人欲立故胡公子,乃攻殺厲公。胡公子亦戰死。齊人立厲公子赤,是為文公。誅殺厲公者七十人。
十二年(丙戌、紀元一七O三年)魯懿公元年、齊文公元年、晉獻侯二十六年、秦莊公七年、楚熊徇七年、宋惠公十六年、衛釐侯四十年、陳釐公十七年、蔡夷侯二十三年、曹戴伯十一年、燕釐侯十二年、吳屈羽三年
□虢文公
白狀武於戎功,搏伐玁狁於洛之陽。〔此段原無,據虢季子白盤補。〕
十三年(丁亥、紀元一七O四年)魯懿公二年、齊文公二年、晉獻侯二十七年、秦莊公八年、楚熊徇八年、宋惠公十七年、衛釐侯四十一年、陳釐公十八年、蔡夷侯二十四年、曹戴伯十二年、燕釐侯十三年、吳屈羽四年
□姜后生子宮涅,不恒期月而生,后弗敢舉。王召問群臣之元史,〔「臣」原作「王」,據嚴可均 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五汲塚瑣語改。〕史皆答曰:「若男子也,身體有不全,諸骨節有不備者,則可。身體全,骨節備,不利于天子也。〔「利」原作「得」,據嚴可均 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五汲塚瑣語改。〕將必喪邦。」王曰:「若而不利余一人,命棄之。」仲山甫曰:「天子年長矣,而未有子,或者天將以是棄周,雖棄之,何益?且卜筮言,何必從。」王乃弗棄。〔此段原無,據太平御覽卷八十五、卷一三四引瑣語補。法苑珠林卷四十三引搜神記言「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今減二十年,繫於此年。〕
十四年〔「十四年」原作「十五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十四年,今改之。〕(戊子、紀元一七O五年)魯懿公三年、齊文公三年、晉獻侯二十八年、秦莊公九年、楚熊徇九年、宋惠公十八年、衛釐侯四十二年、陳釐公十九年、蔡夷侯二十五年、曹戴伯十三年、燕釐侯十四年、吳屈羽五年
□衛釐侯薨,太子餘立。初,餘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其賂」二字原無,據史記 衛世家補。〕襲攻餘於墓上,餘入釐侯羨自殺。衛人因葬之釐侯旁,〔此句原無,據史記 衛世家補。〕謚曰共伯。和立,是為武公。武公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
十五年〔「十五年」原作「十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十五年,今改之。〕(己丑、紀元一七O六年)魯懿公四年、齊文公四年、晉獻侯二十九年、秦莊公十年、楚熊徇十年、宋惠公十九年、衛武公元年、陳釐公二十年、蔡夷侯二十六年、曹戴伯十四年、燕釐侯十五年、吳屈羽六年
□晉獻侯薨,子穆侯 弗生立。自曲沃徙都絳。
十六年(庚寅、紀元一七O七年)魯懿公五年、齊文公五年、晉穆侯元年、秦莊公十一年、楚熊徇十一年、宋惠公二十年、衛武公二年、陳釐公二十一年、蔡夷侯二十七年、曹戴伯十五年、燕釐侯十六年、吳屈羽七年
十七年〔「十七年」原作「十八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十八年,今改之。〕(辛卯、紀元一七O八年)魯懿公六年、齊文公六年、晉穆侯二年、秦莊公十二年、楚熊徇十二年、宋惠公二十一年、衛武公三年、陳釐公二十二年、蔡夷侯二十八年、曹戴伯十六年、燕釐侯十七年、吳屈羽八年
□蔡夷侯薨,子釐侯 所事立。
十八年(壬辰、紀元一七O九年)魯懿公七年、齊文公七年、晉穆侯三年、秦莊公十三年、楚熊徇十三年、宋惠公二十二年、衛武公四年、陳釐公二十三年、蔡釐侯元年、曹戴伯十七年、燕釐侯十八年、吳屈羽九年
十九年(癸巳、紀元一七一O年)魯懿公八年、齊文公八年、晉穆侯四年、秦莊公十四年、楚熊徇十四年、宋惠公二十三年、衛武公五年、陳釐公二十四年、蔡釐侯二年、曹戴伯十八年、燕釐侯十九年、吳屈羽十年
二十年〔「二十年」原作「二十一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年,今刪「一」字。〕(甲午、紀元一七一一年)魯懿公九年、齊文公九年、晉穆侯五年、秦莊公十五年、楚熊徇十五年、宋惠公二十四年、衛武公六年、陳釐公二十五年、蔡釐侯三年、曹戴伯十九年、燕釐侯二十年、吳屈羽十一年
□魯懿公兄括之子伯御與國人攻殺懿公而自立。〈考異曰:魯語
韋昭注以伯御即括,按伯御乃括之子,非括也,韋注誤。〉
二十一年〔「二十一年」原作「二十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一年,今改之。〕(乙未、紀元一七一二年)魯伯御元年、齊文公十年、晉穆侯六年、秦莊公十六年、楚熊徇十六年、宋惠公二十五年、衛武公七年、陳釐公二十六年、蔡釐侯四年、曹戴伯二十年、燕釐侯二十一年、吳屈羽十二年
□封季弟友於鄭,伯爵,都咸林。〔此段原繫於周宣王二十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一年,而史記 鄭世家所記,封鄭桓公在周宣王立二十二年時,當從宣王立之年始計,非宣王立後隔年計。〕
二十二年〔「二十二年」原作「二十三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二年,今改之。〕(丙申、紀元一七一三年)魯伯御二年、齊文公十一年、晉穆侯七年、秦莊公十七年、楚熊徇十七年、宋惠公二十六年、衛武公八年、陳釐公二十七年、蔡釐侯五年、曹戴伯二十一年、鄭桓公元年、燕釐侯二十二年、吳屈羽十三年
□王嘗晏起,姜后脫簪珥,待罪於永巷,使其傅母通言於王曰:「王樂色而忘德,失禮而晏起。亂之興,自婢子始,敢請罪。」王曰:「寡人不德,實自生過,非夫人之罪也。」自是勤於政事。早朝晏罷,卒成中興之名。〔此段原繫於周宣王二十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一年,此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附於周宣王二十二年,當有所據,今移之。〕
□晉穆侯伐條。
二十三年〔「二十三年」原作「二十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四年,今改之。〕(丁酉、紀元一七一四年)魯伯御三年、齊文公十二年、晉穆侯八年、秦莊公十八年、楚熊徇十八年、宋惠公二十七年、衛武公九年、陳釐公二十八年、蔡釐侯六年、曹戴伯二十二年、鄭桓公二年、燕釐侯二十三年、吳屈羽十四年
□秋,九月,王命膳夫克舍于成周,遹正八師。〔此段原無,據小克鼎補。〕
□齊文公薨,子成公 說立。
二十四年(戊戌、紀元一七一五年)魯伯御四年、齊成公元年、晉穆侯九年、秦莊公十九年、楚熊徇十九年、宋惠公二十八年、衛武公十年、陳釐公二十九年、蔡釐侯七年、曹戴伯二十三年、鄭桓公三年、燕釐侯二十四年、吳屈羽十五年
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原作「二十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五年,今改之。〕(己亥、紀元一七一六年)魯伯御五年、齊成公二年、晉穆侯十年、秦莊公二十年、楚熊徇二十年、宋惠公二十九年、衛武公十一年、陳釐公三十年、蔡釐侯八年、曹戴伯二十四年、鄭桓公四年、燕釐侯二十五年、吳屈羽十六年
□天下大旱。〔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元年,在「王不籍千畝」段之後,據今本竹書紀年移至周宣王二十五年。〕
□晉穆侯伐千畝有功。初,穆侯夫人齊女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仇,千畝之戰生少子成師。晉人師服曰:「仇者,讎也。成師,大號,成之者也。名,自命也;物,自定也。今嫡庶名反逆,晉其能毋亂乎?」
二十六年〔「二十六年」原作「二十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六年,今改之。〕(庚子、紀元一七一七年)魯伯御六年、齊成公三年、晉穆侯十一年、秦莊公二十一年、楚熊徇二十一年、宋惠公三十年、衛武公十二年、陳釐公三十一年、蔡釐侯九年、曹戴伯二十五年、鄭桓公五年、燕釐侯二十六年、吳屈羽十七年
□宋惠公薨,子哀公立。
二十七年〔「二十七年」原作「二十八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七年,今改之。〕(辛丑、紀元一七一八年)魯伯御七年、齊成公四年、晉穆侯十二年、秦莊公二十二年、楚熊徇二十二年、宋哀公元年、衛武公十三年、陳釐公三十二年、蔡釐侯十年、曹戴伯二十六年、鄭桓公六年、燕釐侯二十七年、吳屈羽十八年
□楚子
熊紃薨,子熊咢立。
□宋哀公薨,子戴公 白立。〔「白」字原無,據新唐書 宰相世系表五下補。〕
宋政久衰,商之禮樂散亡。戴公時,大夫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歸以祀其先王。
二十八年(壬寅、紀元一七一九年)魯伯御八年、齊成公五年、晉穆侯十三年、秦莊公二十三年、楚熊咢元年、宋戴公元年、衛武公十四年、陳釐公三十三年、蔡釐侯十一年、曹戴伯二十七年、鄭桓公七年、燕釐侯二十八年、吳屈羽十九年
二十九年〔「二十九年」原作「三十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二十九年,今改之。原下有外紀正文「周有馬化為人。有兔舞于鎬京」十二字,今刪之。〕(癸卯、紀元一七二O年)魯伯御九年、齊成公六年、晉穆侯十四年、秦莊公二十四年、楚熊咢二年、宋戴公二年、衛武公十五年、陳釐公三十四年、蔡釐侯十二年、曹戴伯二十八年、鄭桓公八年、燕釐侯二十九年、吳屈羽二十年
□王不籍千畝,虢文公諫曰:「民之大事在農,故稷為天官。〔「天官」原作「大官」,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引汪遠孫說改。〕今欲修先王之緒而棄其大功,匱神之祀困民之財,〔「之」原作「乏」,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引汪遠孫說改。〕將何以求福用民?」王不聽。〔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元年,在「召公伐平淮夷」段之後,據今本竹書紀年移至周宣王二十九年。〕
三十年(甲辰、紀元一七二一年)魯伯御十年、齊成公七年、晉穆侯十五年、秦莊公二十五年、楚熊咢三年、宋戴公三年、衛武公十六年、陳釐公三十五年、蔡釐侯十三年、曹戴伯二十九年、鄭桓公九年、燕釐侯三十年、吳屈羽二十一年
□王始伐魯。〔此段原無,據詩經正義卷九引皇甫謐 帝王世紀補。〕
□初,邾武公 女有為魯夫人者。〔「邾武公」原作「顏」,據顏氏家廟碑改;下同。〕孝公幼,武公淫九公子于宮中,因以納賊,臧氏之母,養公者也。臧氏之母聞有賊,以其子易公,抱公以逃。賊至,湊公寢而弒之。臣有鮑廣父與梁買子者,聞有賊,趨而至。臧氏之母曰:「公不死也,在是,吾以吾子易公矣。」於是負孝公之周訴王,王為之誅武公而立其弟叔術。〔以上原無,據公羊傳 昭公三十一年補。〕邾,曹姓,顓頊之後,〔此句原無,據元和姓纂補。〕武王封陸終第五子安苗裔挾為附庸,居邾。〔此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四周桓王二年,據公羊傳 昭公三十一年所載之文,此事在立魯孝公之前後,今附於周宣王三十年。〕挾生非,非生成,成生車輔,車輔生將新,將新生訾父,訾父生夷甫,即武公也。〔以上世系原無,據馬驌 繹史 邾世系補。〕
三十一年〔「三十一年」原作「三十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一年,今改之。〕(乙巳、紀元一七二二年)魯伯御十一年、齊成公八年、晉穆侯十六年、秦莊公二十六年、楚熊咢四年、宋戴公四年、衛武公十七年、陳釐公三十六年、蔡釐侯十四年、曹戴伯三十年、鄭桓公十年、燕釐侯三十一年、吳屈羽二十二年
□王伐太原戎,不克。〔此段原繫於周宣王三十三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二年。朱右曾 汲冢紀年存真云:「西羌傳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後二十七年;條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後五年;下敗北戎,滅姜邑,在此後二年。據此差次以補之。」列此役於宣王三十一年,今從朱說,移至周宣王三十一年。〕
□陳釐公薨,子武公 靈立。
□曹戴伯薨,子惠伯 雉立。〔「雉」原作「兕」,此資治通鑑外紀引用史記原文避漢高后 呂雉名諱而改,今改之。〕〈考異曰:年表作「惠公伯雉」,世家作「惠伯兕」,史記集解引孫檢曰「惠伯或名雉,或名弟,或復名弟兕也」,各不相同。按表中「公」字衍,伯者惠伯,雉者其名,非名「伯雉」也。世家作「兕」者,當漢人避高后 呂雉諱而改。〉
三十二年〔「三十二年」原作「三十三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二年,今改之。〕(丙午、紀元一七二三年)魯孝公十二年、齊成公九年、晉穆侯十七年、秦莊公二十七年、楚熊咢五年、宋戴公五年、衛武公十八年、陳武公元年、蔡釐侯十五年、曹惠伯元年、鄭桓公十一年、燕釐侯三十二年、吳屈羽二十三年
□王伐魯,殺其君伯御,立懿公弟稱,是為孝公。〈考異曰:漢書
人表曰「孝公,懿公子」,與魯世家不同。〉諸侯從是而不睦。王欲得國子之能訓導諸侯者。樊穆仲曰:「魯侯肅恭明神,敬事耇老。賦事行刑,必問遺訓而咨于故實。」王曰:「然則能訓治其民矣。」乃命孝公于夷宮。〔此段原繫於周宣王三十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一年。國語 周語上記此役於周宣王三十二年,紀年當不誤,今從之,移至周宣王三十二年。〕
□齊成公薨,子莊公 購立。〔原下有外紀正文「周有馬化為狐」六字,今刪之。
三十三年〔「三十三年」原作「三十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三年,今改之。〕(丁未、紀元一七二四年)魯孝公十三年、齊莊公元年、晉穆侯十八年、秦莊公二十八年、楚熊咢六年、宋戴公六年、衛武公十九年、陳武公二年、蔡釐侯十六年、曹惠伯二年、鄭桓公十二年、燕釐侯三十三年、吳屈羽二十四年
三十四年(戊申、紀元一七二五年)魯孝公十四年、齊莊公二年、晉穆侯十九年、秦莊公二十九年、楚熊咢七年、宋戴公七年、衛武公二十年、陳武公三年、蔡釐侯十七年、曹惠伯三年、鄭桓公十三年、燕釐侯三十四年、吳屈羽二十五年
□王征獫狁。〔此段原繫於周宣王三十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三年,此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附於周宣王三十四年,當有所據,今移之。〕
三十五年(己酉、紀元一七二六年)魯孝公十五年、齊莊公三年、晉穆侯二十年、秦莊公三十年、楚熊咢八年、宋戴公八年、衛武公二十一年、陳武公四年、蔡釐侯十八年、曹惠伯四年、鄭桓公十四年、燕釐侯三十五年、吳屈羽二十六年
三十六年〔「三十六年」原作「三十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六年,今改之。〕(庚戌、紀元一七二七年)魯孝公十六年、齊莊公四年、晉穆侯二十一年、秦莊公三十一年、楚熊咢九年、宋戴公九年、衛武公二十二年、陳武公五年、蔡釐侯十九年、曹惠伯五年、鄭桓公十五年、燕釐侯三十六年、吳屈羽二十七年
□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此段原繫於周宣王三十八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七年。朱右曾 汲冢紀年存真列此役於宣王三十六年,今從之,移至周宣王三十六年。〕
□燕釐侯薨,子頃侯立。
□楚子
熊咢薨,子熊儀立,是為若敖。
三十七年〔「三十七年」原作「三十八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七年,今改之。〕(辛亥、紀元一七二八年)魯孝公十七年、齊莊公五年、晉穆侯二十二年、秦莊公三十二年、楚若敖元年、宋戴公十年、衛武公二十三年、陳武公六年、蔡釐侯二十年、曹惠伯六年、鄭桓公十六年、燕頃侯元年、吳屈羽二十八年
三十八年〔「三十八年」原作「三十九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八年,今改之。〕(壬子、紀元一七二九年)魯孝公十八年、齊莊公六年、晉穆侯二十三年、秦莊公三十三年、楚若敖二年、宋戴公十一年、衛武公二十四年、陳武公七年、蔡釐侯二十一年、曹惠伯七年、鄭桓公十七年、燕頃侯二年、吳屈羽二十九年
□晉敗北戎于汾隰,戎滅姜侯之邑。〔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四十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九年。朱右曾 汲冢紀年存真列此役於宣王三十八年,郭偉 夏商周斷代工程結論夏商周年表疏証謂紀年有誤,「後二年,晉人敗北戎於汾隰」之「後二年」當為「後五年」傳抄之誤,即周宣王四十一年,今從朱說移至周宣王三十八年。〕
三十九年〔「三十九年」原作「四十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九年,今改之。〕(癸丑、紀元一七三O年)魯孝公十九年、齊莊公七年、晉穆侯二十四年、秦莊公三十四年、楚若敖三年、宋戴公十二年、衛武公二十五年、陳武公八年、蔡釐侯二十二年、曹惠伯八年、鄭桓公十八年、燕頃侯三年、吳屈羽三十年
□王征申戎,破之。〔「王征申戎,破之」六字原繫於周宣王四十一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十年。朱右曾 汲冢紀年存真列此役於周宣王三十九年,今從朱說移至周宣王三十九年。〕戰于千畝,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王御奄父曰公仲,脫宣王。奄父,趙造父六世孫。
王既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仲山甫諫曰:「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且無故而料民,天所惡也,害於政而妨於後嗣。」王不聽,〔「不聽」二字原無,據史記 周本紀補。〕卒料之。〔以上二段原繫於周宣王三十九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三十八年。史記 周本紀、國語 周語上記此役於周宣王三十九年,紀年當不誤,今從之,移至周宣王三十九年。〕
四十年〔「四十年」原作「四十一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十年,今改之。〕(甲寅、紀元一七三一年)魯孝公二十年、齊莊公八年、晉穆侯二十五年、秦莊公三十五年、楚若敖四年、宋戴公十三年、衛武公二十六年、陳武公九年、蔡釐侯二十三年、曹惠伯九年、鄭桓公十九年、燕頃侯四年、吳屈羽三十一年
四十一年(乙卯、紀元一七三二年)魯孝公二十一年、齊莊公九年、晉穆侯二十六年、秦莊公三十六年、楚若敖五年、宋戴公十四年、衛武公二十七年、陳武公十年、蔡釐侯二十四年、曹惠伯十年、鄭桓公二十年、燕頃侯五年、吳屈羽三十二年
四十二年〔「四十二年」原作「四十三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十二年,今改之。〕(丙辰、紀元一七三三年)魯孝公二十二年、齊莊公十年、晉穆侯二十七年、秦莊公三十七年、楚若敖六年、宋戴公十五年、衛武公二十八年、陳武公十一年、蔡釐侯二十五年、曹惠伯十一年、鄭桓公二十一年、燕頃侯六年、吳屈羽三十三年
□晉穆侯薨,弟殤叔自立。太子仇出奔。
四十三年(丁巳、紀元一七三四年)魯孝公二十三年、齊莊公十一年、晉殤叔元年、秦莊公三十八年、楚若敖七年、宋戴公十六年、衛武公二十九年、陳武公十二年、蔡釐侯二十六年、曹惠伯十二年、鄭桓公二十二年、燕頃侯七年、吳屈羽三十四年
□王將殺其臣杜伯而非其罪,〔「王」前原有「初」字,今刪之。〕杜伯之友左儒爭之于王,〔「杜」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字。〕九復之而王不許。王曰:「汝別君而黨友也。」〔「黨」原作「異」,據左松超 說苑集証引盧文弨、朱駿聲說改。〕儒曰:「君道友逆,則順君以誅友;友道君逆,則帥友以違君。」王怒曰:「易而言則生,不易則死。」儒曰:「士不枉義以從邪,〔「邪」原作「死」,據左松超 說苑集証引盧文弨說改。〕不易言以求生。故臣能明君以過,〔「故」字原無,據說苑 立節補。〕正明杜伯之無罪。」〔「正明」原作「以死」,據左松超 說苑集証注語改。〕王殺杜伯,左儒死之。杜伯子隰叔避害奔晉。〔此句原無,據國語 晉語及韋昭注補。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四十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是年當周幽王元年。按墨子 明鬼,杜伯曰「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後三年而宣王死,以此推之,殺杜伯事當在宣王四十三年,今移之。〕
□吳子 屈羽薨,〔「吳子屈羽薨」原作「卒」,今改之。〕子夷吾立。〔此段原附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六周定王二十一年,據吳甄源 勾吳君主世表辨析 推算的吳君在位年附於此年。〕
四十四年(戊午、紀元一七三五年)魯孝公二十四年、齊莊公十二年、晉殤叔二年、秦莊公三十九年、楚若敖八年、宋戴公十七年、衛武公三十年、陳武公十三年、蔡釐侯二十七年、曹惠伯十三年、鄭桓公二十三年、燕頃侯八年、吳夷吾元年
□天一夕再啟于鄭。〔此段原無,據開元占經卷三補,並據范祥雍 古本竹書紀年輯校按語繫於晉殤叔二年。〕
四十五年〔「四十五年」原作「四十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十五年,今改之。〕(己未、紀元一七三六年)魯孝公二十五年、齊莊公十三年、晉殤叔三年、秦莊公四十年、楚若敖九年、宋戴公十八年、衛武公三十一年、陳武公十四年、蔡釐侯二十八年、曹惠伯十四年、鄭桓公二十四年、燕頃侯九年、吳夷吾二年
四十六年〔「四十六年」原作周幽王「元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十六年,今改之。〕(庚申、紀元一七三七年)魯孝公二十六年、齊莊公十四年、晉殤叔四年、秦莊公四十一年、楚若敖十年、宋戴公十九年、衛武公三十二年、陳武公十五年、蔡釐侯二十九年、曹惠伯十五年、鄭桓公二十五年、燕頃侯十年、吳夷吾三年
□王合諸侯而田於圃,杜人射王于鎬。王殪車中,伏弢而死。〔以上原作「王崩」,據墨子 明鬼改。〕子幽王 宮涅立。〔此段原繫於周宣王四十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宣王四十五年事,而史記 周本紀所記,在周宣王四十六年時,紀年當不誤,今移之。〕〈考異曰:周春秋云:「宣王殺杜伯而無辜,後三年,宣王會諸侯田于圃,日中,杜伯起於道左,衣朱衣冠,操朱弓矢,射宣王,中心折脊而死。」國語云:「杜伯射王於鄗。」按宣王殺杜伯乃三年前事,以書之文觀之,則宣王乃為鬼神所弒。此說可疑,蓋杜伯死後,其族有人為報其仇,隱而尋機弒君。弒君者其貌頗類杜伯,故眾人以為杜伯化鬼而弒君也。〉
□是歲,日暈再重,內赤外青,有一黑,畫上下通,在日中。〔原下有外紀正文「牛化為虎,羊化為狼」八字,今刪之。此段原為繫於周幽王十一年,今移至本年周幽王即位之後,並補「是歲」二字。〕
□陳武公薨,子夷公 說立。
□晉穆侯太子仇攻殺殤叔而自立,是為文侯。未幾,王無道,趙奄父之子叔帶去周如晉,事文侯,始建趙氏于晉國。
幽王〔資治通鑑外紀卷三作起庚申,終庚午,凡十一年。李學勤 夏商周年代學劄記謂幽王十一年與平王元年均在辛未年,今從李說,定幽王起辛酉,終庚午,在位十年,明年辛未犬戎殺幽王。〕
元年〔「元年」原作「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元年,今改之。〕(辛酉、紀元一七三八年)魯孝公二十七年、齊莊公十五年、晉文侯元年、秦莊公四十二年、楚若敖十一年、宋戴公二十年、衛武公三十三年、陳夷公元年、蔡釐侯三十年、曹惠伯十六年、鄭桓公二十六年、燕頃侯十一年、吳夷吾四年
□邾武公 顏夫人者,嫗盈女也,國色也,其言曰:「有能為我殺殺顏者,吾為其妻。」叔術為之殺殺顏者,而以為妻,有子焉,謂之盱。夏父者,其所為有於武公者也。盱幼而皆愛之,食必坐二子於其側而食之,有珍怪之食,盱必先取足焉。夏父曰:「以來,人未足而盱有餘。」叔術覺焉,曰:「嘻!此誠爾國也夫!」起而致國于夏父,是為釐公。夏父受而中分之,叔術曰:「不可!」三分之,叔術曰:「不可!」四分之,叔術曰:「不可!」五分之,然後受之。〔此段原無,據公羊傳 昭公三十一年補。〕
二年〔「二年」原作「三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二年,今改之。〕(壬戌、紀元一七三九年)魯孝公二十八年、齊莊公十六年、晉文侯二年、秦莊公四十三年、楚若敖十二年、宋戴公二十一年、衛武公三十四年、陳夷公二年、蔡釐侯三十一年、曹惠伯十七年、鄭桓公二十七年、燕頃侯十二年、吳夷吾五年
□西周 三川皆震。伯陽父曰:「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源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是歲,三川竭,岐山崩。
初,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為二龍,以同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殺之與去之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幣而策告之,龍亡漦在,櫝而藏之。傳郊之及殷、周,莫之發也。厲王之末,發而觀之。漦流于庭,不可除也。王使婦人不幃而譟之,漦化為玄黿,〔「漦」字原無,今補之。〕入于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齔而遭之,既笄而孕,當宣王時而生。不夫而育,懼而棄之。時童謠曰:「檿弧箕菔,〔「菔」原作「服」,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語改。〕實亡周國。」有夫婦鬻是器者,王使執而戮之。逃於道,而見鄉者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夫婦哀其夜號而取之,逸逃于褒。褒人褒姁有獄,而入於王,王遂置之。棄女子出于褒,是為褒姒。〔以上二段原繫於周幽王二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元年,而史記 周本紀所記,在周幽王二年時,紀年當不誤,今移之。〕
三年〔「三年」原作「四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三年,今改之。〕(癸亥、紀元一七四O年)魯孝公二十九年、齊莊公十七年、晉文侯三年、秦莊公四十四年、楚若敖十三年、宋戴公二十二年、衛武公三十五年、陳夷公三年、蔡釐侯三十二年、曹惠伯十八年、鄭桓公二十八年、燕頃侯十三年、吳夷吾六年
□王之後宮,見褒姒而嬖愛之。褒姒年十四,與虢石父比而譖申后、太子,周大夫尹氏 夷及祭公 穀導王為非。〔「夷」「穀」二字原無,據墨子 所染補。此段原繫於周幽王三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二年,而史記 周本紀所記,在周幽王三年時,紀年當不誤,今移之。〕
□陳夷公薨,弟平公 燮立。
□秦莊公三子,其長世父曰:「戎殺我大父仲,我非殺戎王,不敢入邑。」遂讓其弟為太子,自將擊戎。莊公薨,太子襄公立。
四年(甲子、紀元一七四一年)魯孝公三十年、齊莊公十八年、晉文侯四年、秦襄公元年、楚若敖十四年、宋戴公二十三年、衛武公三十六年、陳平公元年、蔡釐侯三十三年、曹惠伯十九年、鄭桓公二十九年、燕頃侯十四年、吳夷吾七年
五年〔「五年」原作「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五年,今改之。〕(乙丑、紀元一七四二年)魯孝公三十一年、齊莊公十九年、晉文侯五年、秦襄公二年、楚若敖十五年、宋戴公二十四年、衛武公三十七年、陳平公二年、蔡釐侯三十四年、曹惠伯二十年、鄭桓公三十年、燕頃侯十五年、吳夷吾八年
□冬,十月,辛卯朔,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詩經 小雅補。據劉次沅
中國歷史日食典,此年雖有日食,然西安一帶不可見。〕
□王既淫亂,四夷交侵。西戎滅蓋,〔「西」「滅蓋」三字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圍犬丘,秦 世父擊之,為戎所虜。歲餘,復歸之。
六年(丙寅、紀元一七四三年)魯孝公三十二年、齊莊公二十年、晉文侯六年、秦襄公三年、楚若敖十六年、宋戴公二十五年、衛武公三十八年、陳平公三年、蔡釐侯三十五年、曹惠伯二十一年、鄭桓公三十一年、燕頃侯十六年、吳夷吾九年
□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之。〔此段原繫於周幽王六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五年,又古本竹書紀年輯証引范祥雍語謂當周幽王三年事,郭偉 夏商周斷代工程結論夏商周年表疏証謂繫年不誤,仍是周幽王六年,今從郭說移之。〕
七年〔「七年」原作「八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七年,今改之。〕(丁卯、紀元一七四四年)魯孝公三十三年、齊莊公二十一年、晉文侯七年、秦襄公四年、楚若敖十七年、宋戴公二十六年、衛武公三十九年、陳平公四年、蔡釐侯三十六年、曹惠伯二十二年、鄭桓公三十二年、燕頃侯十七年、吳夷吾十年
□王以鄭伯 友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悅而便愛之。〔此段原繫於周幽王八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七年,而據史記 鄭世家所記,在鄭桓公封後三十三年時,即幽王七年事,今移之。〕
□虢人滅焦。〔此段原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補。〕
八年〔「八年」原作「九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八年,今改之。〕(戊辰、紀元一七四五年)魯孝公三十四年、齊莊公二十二年、晉文侯八年、秦襄公五年、楚若敖十八年、宋戴公二十七年、衛武公四十年、陳平公五年、蔡釐侯三十七年、曹惠伯二十三年、鄭桓公三十三年、燕頃侯十八年、吳夷吾十一年
□王竟以虢石父、褒姒之譖,廢申后及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后,其子伯服為太子。宜臼出奔申。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奈何!」
褒姒不好笑,王悅之萬方,故不笑。有寇至則舉烽火,大鼓為燧,褒姒乃大笑。諸侯悉至,至而無寇。王為是數舉烽火。諸侯不信,亦不至。褒姒好聞裂繒聲,王發繒裂之,以適其意。
虢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以為卿,用事專任,國人皆怨,政治多邪,諸侯或叛,王室始騷。〔以上三段原繫於周幽王九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八年,而太平御覽卷一四七引紀年亦作幽王八年事,今移之。〕
九年(己巳、紀元一七四六年)魯孝公三十五年、齊莊公二十三年、晉文侯九年、秦襄公六年、楚若敖十九年、宋戴公二十八年、衛武公四十一年、陳平公六年、蔡釐侯三十八年、曹惠伯二十四年、鄭桓公三十四年、燕頃侯十九年、吳夷吾十二年
□諸侯焉始不朝於周。〔此段原無,據清華簡 繫年第二章補。〕
□鄭伯 友問於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懼及焉,何所可以逃死?」史伯曰:「濟、洛、河、潁之間乎!其子男之國,虢、鄶為大,虢叔恃勢,鄶仲恃險。君若以周難之故,寄孥與賄,不敢不許。周亂而弊,是驕而貪,必將背君,君以成周之眾奉辭伐罪,無不克矣。若克二邑,鄔、蔽、補、丹、依、㽥、歷、華,君之土也。修典刑以守之,可以少固。」公曰:「周其弊乎?」對曰:「今王棄高明昭顯,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去和而取同。凡周存亡,不過三稔矣!時至而求,恐無及也!」鄭伯悅,乃東寄孥與賄,虢、鄶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虢,王季子虢仲之後,國在榮陽南,鄰于鄶,是為東虢。鄶,妘姓,高辛火正祝融、黎之後,處其袒之故墟溱、洧之間。周衰,鄶君不務政事,而好絜衣服,逍遙遊宴,國小而迫,不能自強於政治,大夫去之,鄶之變風始作。〔此段原繫於周幽王九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八年,而據史記 鄭世家所記,在鄭桓公封後三十五年時,即幽王九年,今移之。〕
十年〔「十年」原作「十一年」,據所整理的西周年表,此年為周幽王十年,今刪「一」字。〕(庚午、紀元一七四七年)魯孝公三十六年、齊莊公二十四年、晉文侯十年、秦襄公七年、楚若敖二十年、宋戴公二十九年、衛武公四十二年、陳平公七年、蔡釐侯三十九年、曹惠伯二十五年、鄭桓公三十五年、燕頃侯二十年、吳夷吾十三年
□春,王為太室之盟,戎狄叛之。〔此段原繫於前文「虢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段之後,今刪「王」後「嘗」字,並據今本竹書紀年移至周幽王十年,補「春」字。〕
□秋,九月,桃杏實。〔此段原無,據太平御覽卷九六八引紀年補。〕
明年,犬戎伐周,幽王乃滅,周室東遷。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七十五年也。〔此段原無,據史記 周本紀 集解引紀年、國語 鄭語補。〕〈考異曰:汲冢紀年曰:「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以上三句原繫於後文「為西周」之後,今移之。〕按自武王五年丁酉,〔「五年丁酉」原作「元年己卯」,今改之。〕至幽王十一年辛未,〔「辛未」原作「庚午」,今改之。〕二百七十五年,〔「二百七十五年」原作「七十一年,共三百五十二年」,今改之。〕知紀年 西周年數倒誤。〉〔此句原作「為西周」,今改之。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三注文,繫於共和元年,今改為考異之文,並移於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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