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前紀 卷第八
周紀五 起上章涒灘(庚申),盡柔兆困敦(丙子),凡十七年。
惠王下
十六年(庚申、紀元一八五七年)魯閔公元年、齊桓公二十五年、晉獻公十六年、秦成公三年、楚成王十一年、宋桓公二十一年、衛懿公八年、陳宣公三十二年、蔡穆侯十四年、曹昭公元年、鄭文公十二年、燕莊公三十年、吳勾卑十一年、杞惠公十二年
□春,狄伐邢,齊救邢。
□秋,八月,齊侯及魯侯盟于落姑。〔此段原無,據左傳
閔公元年補。〕
□冬,晉獻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師未出,士蒍言於公曰:「太子,君之貳也,而率下軍,無乃不可乎?」公曰:「寡人在上,申生在下。」士蒍曰:「下不可以貳上。闕而不變,〔「不」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一補。〕敗弗能補也。可以陵小,難以征大。〔「大」原作「國」,據國語
晉語一改。〕君其圖之!」公曰:「寡人有子而制焉,非子之憂也。」士蒍出,語人曰:「太子不得立矣!行之克也,將以害之,若其不克,因以罪之,無以避罪,不如逃之。君得其欲,太子遠死,且有令名,為吳太伯,不亦可乎?」〔以上二十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一補。〕太子聞之曰:「子輿之為我謀,忠矣。然〔以上九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一補。〕為人子者,患不從,不患無名;為人臣者,患不勤,不患無祿。今我不才而得勤與從,又何求焉?焉能及吳太伯乎?」〔以上二十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一補。〕遂行,與公伐滅霍、魏、耿。太子還,讒言彌興。公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于耿、畢萬于魏,〔二「于」字原無,今補之。〕為大夫。〈考異曰:年表云:「晉獻公十六年,滅魏、耿、霍。始封趙夙 耿,畢萬 魏,始此。」趙、魏世家亦有記述,皆與左傳合。唯秦本紀書滅耿則在武公十三年,相隔二十四年。〉霍公 求奔齊。
晉大旱,卜之,曰:「霍太山為祟。」使趙夙召霍公,復之。耿,姬姓;趙夙,叔帶五世之孫公明子也;畢萬,畢公 高之後,其後從所封故晉,有魏氏。
十七年(辛酉、紀元一八五八年)魯閔公二年、齊桓公二十六年、晉獻公十七年、秦成公四年、楚成王十二年、宋桓公二十二年、衛戴公元年、陳宣公三十三年、蔡穆侯十五年、曹昭公二年、鄭文公十三年、燕莊公三十一年、吳勾卑十二年、杞惠公十三年
□春,正月,齊人遷陽。陽,姬姓。〔此段原無,據春秋經 閔公二年補,並據楊伯峻
春秋左傳注考証補「陽,姬姓」三字。〕
□虢公敗犬戎于渭汭。〔「犬」原作「大」,今改之。〕
□魯 哀姜與慶父通,欲殺閔公而立慶父。秋,八月,辛丑,慶父使卜齮賊公于武闈,年十歲。季友聞之,自陳與閔公庶兄申適邾,請魯求內之。魯人欲誅慶父,慶父奔莒。季友奉申入魯,立之,是為僖公。九月,〔「九月」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閔公二年補。〕哀姜奔邾。季友以賂求慶父於莒,莒人歸之。慶父請奔,弗聽,乃使大夫奚斯行哭而往。慶父聞奚斯音,乃自殺。其後為孟孫氏。
□衛懿公好鶴,〔「好鶴」二字原無,據左傳
閔公二年、史記 衛世家補。〕淫樂奢侈,百姓、大臣不服。冬,十二月,狄伐衛,其民曰:「君之所與祿位者,鶴也;所貴富者,宮人也。君使鶴與宮人,余焉能戰?」公與石祁子玦,與甯莊子矢,使守,曰:「以此贊國,擇利而為之。」與夫人繡衣,曰:「聽于二子。」渠孔御戎,子伯為右,黃夷前驅,孔嬰齊殿。及狄人戰衛于熒澤,衛師敗績,〔「公與石祁子玦」以下六十一字原作「皆潰去。狄敗衛于熒澤」,據左傳 閔公二年補。〕遂滅衛。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曰:「我,太史也,實掌其祭。不先,國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則告守曰:「不可待也。」夜與國人出。狄入衛,遂從之,又敗諸河。〔「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下五十九字原無,據左傳
閔公二年補。〕
狄人殺懿公,〔「狄人」二字原無,今補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懿公之臣弘演使遠而至,呼天而號曰:「臣請為表。」因自刺其腹,內懿公之肝而死。齊桓公聞之曰:「衛之亡也,以無道。今有臣如此,〔「今」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忠廉補。〕不可不存。」乃救衛。
自惠公 朔之讒殺太子伋至其子懿公,國人常欲敗之,至是衛人欲立伋之後,伋子死,而代伋死者壽又無子。伋同母弟二人:黔牟嘗為君,而敗;季曰昭伯 頑,已死。宋桓公收衛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為五千人,〔「男女」以下十九字原無,據左傳
閔公二年補。〕立昭伯子申,是為戴公。東徙都曹。齊侯使公子無虧率車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以上二句二十字原無,據左傳
閔公二年補。〕是月,戴公卒,迎其弟燬於齊而立之,是為文公。文公初立,輕賦平罪,身自勞,與百姓同苦。
□鄭人惡高克,使率師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此段原無,據左傳
閔公二年補。〕
□晉 優施教驪姬夜半而泣謂獻公曰:〔「獻」字原無,今補之。〕「申生甚好仁而強,寬惠而慈於民,謂君惑我,必亂國。盍殺我,無以一妾亂百姓。」公曰:「夫豈惠其民而不惠其父乎?」驪姬曰:「君盍老而授之政。」公曰:「不可。能絕於我,必能害我。爾勿憂,吾將圖之。」驪姬曰:「皋落狄朝夕苛我邊鄙,君盍使之伐狄。若不勝狄,濟其罪,可也;勝狄,則善用眾矣,求必益廣,乃可厚圖也。」公悅,使申生伐東山,衣之偏裻之衣,佩之以金玦。〔此二句十一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
里克諫曰:「君居,太子行,未有此也。」公曰:「立太子之道三:身鈞以年,年同以愛,愛疑決之卜、筮。子無謀吾父子之間。」
太子謂里克曰:「君賜我以偏衣、金玦,何也?」里克曰:「孺子何懼!敬賢於請,勉之乎!」〔原下有外紀正文「君子曰:善處父子之間矣」十字,今刪之。〕狐突嘆曰:「以庬衣純,而玦之以金銑者,寒之甚矣,胡可恃也?」至于稷桑,狄人出逆,申生欲戰。狐突曰:「不可。國君好內,嫡子殆,社稷危,況危身于狄,以起讒于內也!」申生曰:「君之使我,非歡也,抑欲測吾心也。不戰而返,我罪滋厚。戰死,猶有令名焉。」果敗狄而返。讒言益起,狐突杜門不出。〔原下有外紀正文「君子曰:善深謀也」七字,今刪之。〕
□秦成公薨,子七人莫立,立其弟任好,是為穆公。〔「穆」原作「繆」,今改之。下同。〕
□虢公夢在廟,有神人面白毛虎爪,執鉞立于西阿,公懼而走。神曰:「無走!帝命曰:『使晉襲於爾門。』」公拜稽首,覺,召史嚚占之,對曰:「蓐收,天之刑神也。」公囚之,且使國人賀夢。舟之僑告其族曰:「嘉其夢,侈必展,是天奪之鑑而益其疾也。〔「是」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民疾其態,天又誑之,內外無親,吾不忍俟也!」以其族適晉。
十八年(壬戌、紀元一八五九年)魯僖公元年、齊桓公二十七年、晉獻公十八年、秦穆公元年、楚成王十三年、宋桓公二十三年、衛文公元年、陳宣公三十四年、蔡穆侯十六年、曹昭公三年、鄭文公十四年、燕莊公三十二年、吳勾卑十三年、杞惠公十四年
□春,狄人攻邢。〔「狄人攻邢」四字原無,今補之。〕
初,齊桓公謂管仲曰:「寡人有千歲之食,無百歲之壽,今有疾病,姑樂乎!」管子曰:「諾。」令懸鐘磬,陳歌舞竽瑟之樂,日殺數十牛者數旬。群臣諫曰:「狄伐邢、衛,不可不救。」公曰:「非寡人之國也,子無事焉。」公起,行筍虡之間,視管子曰:「樂乎!」對曰:「君在鐘磬之間,有四面兵革之憂,令不行於天下,臣所謂哀,非樂也。」桓公於是伐鐘磬之懸,并歌舞之樂,率諸侯救邢,邢潰而逐狄。夏,六月,〔「六月」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元年補。〕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桓公予車百乘,卒千人,男女不淫,牛馬選具。
□桓公聞魯 哀姜與慶父亂以危魯,秋,召于邾而殺之。
□楚伐鄭。八月,齊桓公會諸侯于檉。〔此段原作「楚伐鄭」,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元年補。〕
□九月,魯敗邾于偃。〔「于偃」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元年補。〕
□冬,十月,壬午,魯 公子友率師敗莒于酈。獲莒子之弟莒拏。〔此段原作「冬,魯敗莒」,據春秋經
僖公元年補。〕魯僖公以汶陽及費封季友,其後為季孫氏。與叔孫、孟孫氏,是為三桓。
十九年(癸亥、紀元一八六O年)魯僖公二年、齊桓公二十八年、晉獻公十九年、秦穆公二年、楚成王十四年、宋桓公二十四年、衛文公二年、陳宣公三十五年、蔡穆侯十七年、曹昭公四年、鄭文公十五年、燕莊公三十三年、吳勾卑十四年、杞惠公十五年
□春,齊桓公率諸侯城楚丘,衛文公徙都之,其畜散而無育,桓公與之繫馬三百,車三百乘,甲五千。天下知桓公仁,非為已動,故歸之。
桓公輕諸侯之幣而重其禮。齊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報。齊以馬往,小侯以犬報。使者垂櫜而入,捆載而歸。拘之以利,結之以信,示之以武,而莫敢背。通齊國之魚鹽于東萊,使關市幾而不徵,以為諸侯利。築葵茲、晏、負夏、領釜丘,以禦戎狄;築五鹿、中牟、蓋與、牡丘,以衛諸夏。定三革,隱五刃,大國慚愧,小國附協。魯、梁為綈,萊、莒有柴田,楚鹿、代狐白皮,管仲勸桓公皆厚以金幣買之,其民釋農事而作綈、治柴、取鹿狐。已而齊閉關不通,使諸國糴貴,魯、梁、萊、莒、楚、代之民多降。
齊 管仲嘗會國用,三分二在賓客,懼而復之。公曰:「入者悅,出者譽,粟盡則生,貨散則聚。君人者,名之為貴,財安可有?」管仲曰:「此君之明也。」
□晉 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於虞,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對曰:「宮之奇之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於君,君暱之,雖諫,將不聽。」乃使荀息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冀之既病。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於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虞公許之,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夏,晉
里克、荀息率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此段原作「夏,晉會虞,伐虢,滅下陽」,據左傳
僖公二年補。〕
□秋,虢公敗戎于桑田。
□冬,楚伐鄭,囚鄭 聃伯。〔此句四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年補。〕
□是歲,燕莊公薨,襄公立。
二十年(甲子、紀元一八六一年)魯僖公三年、齊桓公二十九年、晉獻公二十年、秦穆公三年、楚成王十五年、宋桓公二十五年、衛文公三年、陳宣公三十六年、蔡穆侯十八年、曹昭公五年、鄭文公十六年、燕襄公元年、吳勾卑十五年、杞惠公十六年
□春,魯不雨。夏,六月,雨。
□徐取舒。〔此段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三年補。〕
□秋,齊、宋、江、黃會于陽穀。〔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三年補。〕
□冬,楚伐鄭。
□齊桓公與蔡姬乘舟于囿,蔡姬蕩舟。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蔡姬而弗絕也。蔡穆侯怒,嫁其女。桓公大怒,將伐蔡。管仲諫曰:「夫以寢席之戲,不足以伐人之國。功業不可冀也,請無以此為稽也。」桓公不聽。管仲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貢於天子三年矣。君不如舉兵為天子伐楚。楚服,因還襲蔡,曰:『余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聽從。』」〔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三年、史記 齊世家、韓非子
外儲說左上補。〕
二十一年(乙丑、紀元一八六二年)魯僖公四年、齊桓公三十年、晉獻公二十一年、秦穆公四年、楚成王十六年、宋桓公二十六年、衛文公四年、陳宣公三十七年、蔡穆侯十九年、曹昭公六年、鄭文公十七年、燕襄公二年、吳勾卑十六年、杞惠公十七年
□春,〔原下有管子、國語之文:「初,齊桓公問管仲曰:『吾欲南、西、北伐,何主?』對曰:「南以魯為主,西以衛為主,北以燕為主,皆返其侵地,正其封疆,南至于陶陰,西至于濟,北至于河,東至于紀 酅。三歲治定,四歲教成,五歲兵出,有革車八百乘。東南多淫亂者征之。東救徐州,分吳半,存魯 蔡陵,割越地,南據宋、鄭,萊、莒、徐、夷、吳、越,一戰率服三十一國。楚欲吞宋、鄭而畏齊,令於國曰:『人君之賢莫如齊侯,人臣之賢莫如管仲,寡人願以重寶幣帛事之。』桓公謂管仲曰:『楚王善寡人甚矣,仲父何不交楚?』對曰:『不可。楚焚鄭地,使城壞者不得築,屋燒者不得葺。要宋田夾塞兩川,使水不得東流。楚思人眾兵強能害己者必齊也,欲以文克齊,而武取宋、鄭也。』公曰:『然則若何?』對曰:『請興兵南存宋、鄭,而令曰無攻楚。與楚王遇,而以鄭城、宋水為請,楚若許,是我以文令也;不許,則以武令焉。』公曰:『善。』」二百十四字,今刪之。〕正月,齊桓公會魯、宋、陳、衛、鄭,許、曹以侵蔡,〔「齊桓公會魯、宋、陳、衛、鄭,許、曹以侵蔡」原作「以諸侯之師侵蔡」,據春秋經 僖公四年改。〕〈考異曰:史記 年表、世家並作在蔡穆侯十八年,春秋事在魯僖四年,即蔡穆十九年,今從之。〉蔡潰,虜穆侯。〔「穆侯」原作「繆侯」,據左傳 僖公四年改。下同。〕遂伐楚。〔此句前原有「以鄭城、宋水請於楚,楚人不許,桓公退七十里而舍城鄭南之地。立百代城,而楚不敢墮也。東發宋田,水復東流,而楚不敢塞也」四十九字,後有「濟汝,踰方城,望汶山。使貢絲于周,周返胙於隆嶽,荊州諸侯,莫不來服」二十七字,今刪之。〕
楚成王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夏,成王使屈完將兵扞齊。齊師退次召陵,齊桓公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桓公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桓公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 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齊師乃去。諸侯為蔡謝齊,齊歸穆侯。〔此段原作「夏,師退次召陵,諸侯為蔡謝齊,齊歸繆侯」,據左傳 僖公四年、史記 齊世家補。〕
□許穆公 新臣薨於師,子僖公 業立。〔此段原繫於後文「齊伐陳」句之下,據左傳
僖公四年移至夏季,並補「於師」二字。〕
□陳 轅濤塗謂鄭 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桓公,許之。申侯見曰:「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鄭之間,共其資糧、屝屨,其可也。」齊侯悅,與之虎牢。執轅濤塗。〈考異曰:公羊傳謂「於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於沛澤之中,顧而執濤塗」。陳世家云,「陳大夫轅濤塗惡其過陳,詐齊令出東道。東道惡,桓公怒,執陳 轅濤塗」,似用公羊。然齊世家云「過陳,陳 轅濤塗詐齊,令出東方,覺」,則又用左傳。法言 先知篇云「齊桓公欲徑陳,陳不果內,執轅濤塗」,與傳異。〉秋,齊伐陳。冬,諸侯侵陳。陳成,歸轅濤塗。〔此段原作「秋,齊伐陳。冬,諸侯侵陳」,據左傳
僖公四年補。〕
□晉 驪姬謂獻公曰:「吾聞申生之謀愈深。君若不圖,難將至矣!」公曰:「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焉」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驪姬告優施曰:「君許我殺太子而立奚齊矣,吾難里克。」乃具使優施飲里克酒。中飲,優施起舞,乃歌曰:「暇豫之吾吾,不如鳥烏。人皆集於苑,已獨集於枯。」里克笑曰:「何謂苑?何謂枯?」優施曰:「其母為夫人,其子為君,可不謂苑乎?其母既死,其子又有謗,可不謂枯乎?枯且有傷。」
優施出,里克辟奠,不飧而寢。夜半,召優施曰:「曩而言戲乎?抑有所聞乎?」曰:「然。君許驪姬殺太子而立奚齊,謀既成矣。」里克曰:「中立其免乎?」優施曰:「免。」
旦而里克以優施之謀告丕鄭,且曰:「吾對以中立。」丕鄭曰:「惜也!不如曰不信以疏之。今固其謀也,彼有成矣。」里克曰:「子將何如?」丕鄭曰:「我無心。君為我心,制不在我。」里克曰:「廢人以自利,利方以求成人,吾不能。將伏也!」明日,稱疾不朝。〔原下有外紀正文「三旬,難乃成」五字,今刪之。〕
驪姬以君命命申生祭齊姜于曲沃,歸福于絳。公田,驪姬置鴆于酒,置堇于肉。公至,召申生獻,公祭之地,地墳。申生恐而出。驪姬與犬肉,犬斃;飲小臣酒,亦斃。公命殺杜原款。申生奔新城。
杜原款將死,使小臣圉告申生,曰:「君子不去情,不反讒。死不遷情,強也。守情說父,孝也。殺身以成志,仁也。死不忘君,敬也。孺子勉之!」申生許諾。
人謂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去而罪釋,必歸于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惡,取笑諸侯,吾誰響而入?是重困也。棄君去罪,是逃死也。吾將伏以俟命。」十二月,戊申,驪姬見申生而哭之,曰:「有父忍之,況國人乎?殺父以求利人,人孰利之?民之所惡,難以長生!」驪姬退,申生雉脛于新城之廟。〈考異曰:左傳、國語、史記皆謂申生自縊而死,而呂氏春秋、說苑同謂「遂以劍死」,論衡亦云「申生伏劍」,穀梁傳謂「刎脰而死」,殆傳聞之異。〉謚為共君。驪姬譖二公子曰:「皆與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
初,獻公使士蒍為二公子築蒲與屈,不慎,寘薪焉。夷吾訴之。公使讓之。士蒍謝曰:「臣聞之,無喪而慼,憂必讎焉。無戎而城,讎必保焉。寇讎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廢命,不敬。固讎之保,不忠。失忠與敬,何以事君?詩云:『懷德惟寧,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將尋師焉,焉用慎?」退而賦曰:「狐裘尨茸,一國三公,吾誰適從?」卒就城。及申生死,二子亦歸保其城。〔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五年、史記 晉世家補。〕
□是歲,吳伐穀,諸侯之師竭至。齊桓公以車千乘,〔「齊」字原無,今補之。〕會諸侯于境,吳人逃。管仲曰:「可以加政矣。嫡子不聞孝悌,可誅也。臣及國事,三年不聞善,大夫不諫,君不進善,可罰也。」桓公受而行之,近侯莫不請事。桓公修鐘磬而復樂,管仲曰:「此臣之所謂樂也。」
二十二年(丙寅、紀元一八六三年)魯僖公五年、齊桓公三十一年、晉獻公二十二年、秦穆公五年、楚成王十七年、宋桓公二十七年、衛文公五年、陳宣公三十八年、蔡穆侯二十年、曹昭公七年、鄭文公十八年、燕襄公三年、吳勾卑十七年、杞惠公十八年
□春,晉獻公使閹楚刺重耳,重耳出亡。及柏谷,卜適齊、楚。狐偃曰:「無卜。齊、楚道遠而望大,不可以困往。夫狄近晉而不通,走之易達。今若休憂于狄,以觀晉國,且以監諸侯之為,其無不成。」遂逃于狄。
是時,重耳年十七,〈考異曰:史記言文公二十二獻公即位,四十三奔狄,六十二返國,卒時年七十。左傳、國語言文公生十七年而亡,十九年而返,凡三十六年卒,時年四十四年。按左傳云:「晉獻公娶於賈,無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歸,生奚齊,其娣生卓子。」烝,上淫,意與長輩婦女姦通,則齊姜當是武公之妾,爾後獻公所納,武公卒於周僖王四年,至惠王二十二年只二十三年,故而申生、重耳等年歲不得過於二十三。〉從者狐偃、趙衰、顛頡、魏犨、胥臣、狐毛、賈佗。趙衰,趙夙弟成子也;〈考異曰:晉語云:「趙衰,先其先君之戎御趙夙之弟也。」史記〔「史記」原作「或」,今改之。〕云:「夙生共孟,共孟生衰。」〔以上九字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八正文,今改為考異之文。〕以為衰為夙之孫。世本云:「公明生孟及趙夙,夙生成季衰。」按晉語 趙衰 夙之弟,故左傳 文六年稱成季,韋昭曰「衰,公明之少子」。杜預注亦從晉語,云「夙,趙衰兄」,則夙與衰皆共孟子,公明、共孟音相近,其實為一人也。〉魏犨,畢萬孫,芒季之子武子也。
□夏,齊會魯、宋、陳、衛、鄭、許、曹于首止。陳 轅宣仲怨鄭 申侯之反己於召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鄭伯,曰:「美城其賜邑,將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五年補。〕
秋,八月,諸侯盟,定王世子之位。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輕,輕則失親;失親,患必至。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弗聽,逃其師而歸。〔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五年補。〕
□楚滅弦,弦子奔黃。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五年補。〕
□晉獻公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虞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為文王卿士,其記勳在王室,藏於盟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之親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盡滅之。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虞公不聽,遂許晉。宮之奇出,〔以上原作「晉獻公伐虢,師出于虞。宮之奇諫,不聽,出」,據左傳 僖公五年、史記 晉世家補。〕謂其子曰:「虞將亡矣!唯忠信者,能留外寇而不害。今君施其所惡于人,以賄滅親,自拔其本矣,何以能久?吾不去,懼及焉。」以其孥適西山。冬,十月,〔「十月」原作「八月」,據楊伯峻 春秋左傳注考証,此用夏曆,周曆當十月,據改。〕甲午,晉圍虢。十二月,丙子朔,滅虢。虢公 醜奔京師。晉師還,館于虞,襲虞,滅之,執虞公,虜其大夫井伯,〔「井伯」原作「百里奚」,據左傳 僖公五年改。〕為穆姬媵于秦。〈考異曰:史記 秦本紀:「晉滅虞,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奚,以為秦繆公夫人媵於秦。」按左傳,媵秦穆姬者乃虞大夫井伯,非百里奚也,又孟子言百里奚先去虞,自不至為晉所虜。今從左傳。〉
百里奚亡走宛,〔「百里」二字原無,今補之。〕楚鄙人執之。秦穆公聞其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以五羖羊皮贖之。楚人遂許。穆公釋其囚,與語國事。謝曰:「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穆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固問,語三日,穆公大悅,授之國政,號曰五羖大夫。奚年已七十餘,讓曰:「臣友蹇叔賢而世莫知。臣嘗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脫齊難。周 王子頹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臣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私利祿爵,且留。再用其言,得脫;一不用,及難:是以知其賢。」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為上大夫。〈考異曰:說苑:〔「說苑」原作「或云」,今改之。〕「秦穆公使賈人載鹽於虞,〔「秦穆公」原作「繆公」,據說苑 臣術改。下同。「於虞」二字原無,據世說新語 德行篇引說苑補。〕賈人買百里奚以五羖羊皮,使將車之秦。〔「使」字原無,據說苑 臣術補。〕穆公觀鹽,見奚牛肥而問之。對曰:『任重道遠,飲食之以時,使之不暴,有險先後之以身,是以肥也。』穆公知其君子也,令有司其沐浴為衣冠,〔「令有司其」原作「且」,據說苑 臣術改。〕坐與語,〔此句原作「與坐而語」,據太平御覽卷三九五引說苑改。〕公悅之。異日,公孫枝謂公曰:『君耳目聰明,思慮審察,其得聖人乎?』公曰:『吾悅夫奚之言,類聖人也。』明日,公孫枝致上卿以讓之,公不許。枝曰:『廢君之德逆臣之行,臣將逃之。』公乃受之。以奚為上卿,枝為次卿以佐之。」呂氏春秋:〔「呂氏春秋」原作「或曰」,今改之。〕「百里奚飯牛于秦,傳鬻以五羊之皮。公孫枝得而悅之,獻繆公,三日,請屬事焉。繆公曰:〔「繆」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慎人補。〕『買之五羊皮而屬事焉,〔「而屬事焉」四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慎人補。〕無乃為天下笑乎?』〔「為」字原無,據陳奇猷 呂氏春秋校釋注孫蜀丞引太平御覽補。〕枝曰:『信賢而任之,君之明也;讓賢而下之,臣之忠也;君為明君,臣為忠臣。彼信賢,〔以上三句十一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慎人補。〕境內將服,敵國且畏,夫誰暇笑哉?』〔「夫」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慎人補。〕繆公用之。謀無不當,舉必有功。」〔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四正文,今改為考異之文。〕按百里奚仕秦前自鬻之傳聞喧囂甚上。孟子中亦記有百里奚自鬻於養牲者一事,孟子斥為乃好事者為之,謂百里奚即便行至窮途,也絕不折腰自鬻以求售。今從秦本紀。〉
□是歲,杞德公薨,子成公立。
二十三年(丁卯、紀元一八六四年)魯僖公六年、齊桓公三十二年、晉獻公二十三年、秦穆公六年、楚成王十八年、宋桓公二十八年、衛文公六年、陳宣公三十九年、蔡穆侯二十一年、曹昭公八年、鄭文公十九年、燕襄公四年、吳勾卑十八年、杞成公元年
□春,晉獻公使賈華伐屈,刺夷吾。夷吾出奔,曰:「盍從吾兄竄于狄?」冀芮曰:「不可。偕出偕入難,聚居異情惡,不若走梁。梁近于秦,秦親吾君,吾君老矣,子往,驪姬懼,必告悔,是吾免也。」遂之梁。〔原下有外紀正文「居二年,驪姬使奄楚以環釋言」十二字,今刪之。〕
□夏,齊桓公率諸侯伐鄭,圍新密。秋,楚成王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冬,蔡穆侯將許僖公以亡國之禮見楚王,王釋之。
二十四年(戊辰、紀元一八六五年)魯僖公七年、齊桓公三十三年、晉獻公二十四年、秦穆公七年、楚成王十九年、宋桓公二十九年、衛文公七年、陳宣公四十年、蔡穆侯二十二年、曹昭公九年、鄭文公二十年、燕襄公五年、吳勾卑十九年、杞成公二年
□春,齊伐鄭。夏,鄭殺申侯以悅于齊,且用陳 轅濤塗之譖也。〔「夏」字以下十八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七年補。〕
□秋,七月,齊桓公盟諸侯于甯母。管仲言於公曰:「臣聞之,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齊侯修禮於諸侯,諸侯官受方物。〔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七年補。〕
□冬,閏十二月,王崩。初,惠后生太叔帶,〈考異曰:周本紀作「襄王母早死,後母曰惠后,生叔帶」。史記正義云「左傳二十四年傳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書曰天王出居於鄭,避母弟之難也。如彼傳文,則襄王與子帶俱是惠后所生,但其母鍾愛少子,故欲廢太子而立之。史記謬也」;按正義說是,今從之。〉有寵于王。太子鄭惡之,畏其作難不立,不發喪,而告難于齊。
□是歲,曹昭公薨,子共公 襄立。
二十五年(己巳、紀元一八六六年)魯僖公八年、齊桓公三十四年、晉獻公二十五年、秦穆公八年、楚成王二十年、宋桓公三十年、衛文公八年、陳宣公四十一年、蔡穆侯二十三年、曹共公元年、鄭文公二十一年、燕襄公六年、吳勾卑二十年、杞成公三年
□春,正月,〔原下有外紀正文「翟伐晉。周有白兔舞于市」十字,今刪之。〕齊桓公謀王室,會諸侯,盟于洮。襄王定位,而後發喪。
□晉 里克率師,梁由靡御,虢射為右,以敗狄于采桑。梁由靡曰:「狄無恥,從之,必大克。」里克曰:「拒之而已,無速眾狄。」虢射曰:「期年狄必至,示之弱矣。」〔此段原作「晉敗狄于采桑」,繫於周惠王二十四年末,據左傳 僖公八年補並移至此年春季。〕
夏,狄伐晉。是時晉強,西有河西,與秦接境,北邊狄,東至河內。
□冬,宋桓公病,太子茲父讓其庶兄目夷為嗣。桓公義太子意,命目夷,目夷辭,曰:「能以國讓,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順。」遂走而退。〔「命目夷」以下二十七字原作「竟不聽」,據左傳 僖公八年改。〕
襄王上
元年(庚午、紀元一八六七年)魯僖公九年、齊桓公三十五年、晉獻公二十六年、秦穆公九年、楚成王二十一年、宋桓公三十一年、衛文公九年、陳宣公四十二年、蔡穆侯二十四年、曹共公二年、鄭文公二十二年、燕襄公七年、吳勾卑二十一年、杞成公四年
□春,三月,丁丑,〔「三月丁丑」四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九年補。〕宋桓公薨,太子襄公 茲父立。以公子目夷為仁,使為左師以聽政,於是宋治。故魚氏世為左師。〔「以公子目夷為仁」以下二十五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九年補。〕
□夏,齊侯會王人、魯、宋、衛、鄭、許、曹于葵丘。〔以上十四字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九年補。〕王使宰周公致胙於齊桓公,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以下二十九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九年補。〕『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原作「以爾自卑勞」,據左傳 僖公九年改。〕無下拜。』」桓公召管子而謀,管子曰:「為君不君,為臣不臣,亂之本也。」桓公懼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于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曰」字以下三十四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九年補。〕遂下拜,升受命。賞服大輅,龍旗九旒,渠門赤旂。
秋,九月,戊辰,〔「九月戊辰」四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九年補。〕桓公復盟諸侯于葵丘,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初命曰:「誅不孝,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再命曰:「尊賢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無忘賓旅。」四命曰:「士無世官,官事無攝,取士必得,無專殺大夫。」五命曰:「無曲防,無遏糴,無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曰」字以下十五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九年補。〕桓公兵出而大功十二。東夷、西戎、南蠻、北狄、中國諸侯,莫不賓服。兵車之屬六,乘車之會三,諸侯甲不解纍,兵不解翳,弢無弓,服無矢,寢武事,行文道。
□晉獻公將如會,病,行後,未至,遇宰周公曰:「齊侯輕致諸侯而重遣之,使至者勸而叛者慕。吾聞之,惠難遍也,施難報也。不遍不報,卒於怨讎。後之會,將在東矣。君弟毋會,毋如晉何。」公乃還。宰孔謂其御曰:「晉侯將死矣!不量齊德之豐否,不度諸侯之勢,釋其閉修,而輕于行道,失其心矣。」
晉獻公病甚,謂荀息曰:「奚齊年少,諸大臣不服,恐亂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乃以荀息主國政。甲子,〔「甲子」原作「九月」,據春秋經 僖公九年改。〕公薨。〈考異曰:公羊作「甲戌」,蓋公羊誤;今從左傳、穀梁傳。〉里克將殺奚齊,先告荀息曰:「三公子之徒將殺孺子,子將如何?」〔「子將如何」四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息曰:「有死而已。」克曰:「子死,孺子立,死不亦可也?〔「死不亦」三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子死,孺子廢,焉用死?」息曰:「昔君問臣事君於我,我對以忠貞。曰:『力有所能無不為,忠也。葬死者,養生者,死人復生不悔,生人不愧,貞也。』吾言既往矣,雖死,焉避之?」里克告丕鄭,丕鄭曰:「荀息謂何?」對曰:「荀息曰『死之。』」丕鄭曰:「子勉之。夫二國士之所圖,無不遂也。我為子行之。子率七輿大夫以待我。〔「里克告丕鄭」以下原作「丕鄭曰」,據國語 晉語二補。〕我使狄以動之,援秦以搖之。立其薄者可以得重賂,厚者可使無入。國,誰之國也?」里克曰:「不可。〔「不可」二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義者,利之足也;貪者,怨之本也。夫孺子豈獲罪於民?以驪姬之惑蠱君而誣國人,讒群公子而奪之利,殺無罪以為諸侯笑,百姓藏惡于心中,如壅大川,潰而不可救禦也。是故將殺奚齊,而立公子之在外者,〔「公」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以定民弭憂,於諸侯且為援,國可以固。今殺君而賴其富,貪且反義,不可常也。」丕鄭許諾。〔「丕鄭許諾」四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二補。〕
冬,十月,里克殺奚齊于次。荀息將死之。人曰:「不如立其弟。」荀息立卓子,而葬獻公。十一月,里克殺卓子于朝,〔「于朝」二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九年補。〕鞭殺驪姬於市。荀息死之。〔原下有外紀正文「君子曰:不食其言矣」八字,今刪之。〕〈考異曰:殺卓子,傳在去年,經在今年者,蓋傳仍晉史用夏正,卓被殺於夏正之十一月。然此時各國曆法俱不精確,魯太史不知何據列於此年。〉
里克及丕鄭使屠岸夷告公子重耳於狄,曰:「子盍入乎?」舅犯勸重耳,不行。重耳出見使者,曰:「負父之命出奔,父死不得修人子之禮,重耳何敢入!」呂甥、郤稱使蒲城午告公子夷吾于梁,〈考異曰:晉世家云里克使迎夷吾於梁,夷吾欲往,呂省、郤芮欲輔秦國之威以入,厚賂秦以河西之地,又內遺里克書,皆國語所無,疑是太史公別有依據也。〉曰:「子厚賂秦人以求入,吾主子。」夷吾告冀芮,冀芮曰:〔「冀芮」二字原不重,今補之。〕「非亂何入?非危何安?盍盡國以賂外內。」夷吾出見使者,再拜稽首許諾。
呂甥告大夫曰:「君死自立則不敢,久則恐諸侯之謀徑召君於外也,則民各有心,恐厚亂,盍請君于秦乎?」大夫許諾。乃使梁由靡告于秦穆公曰:「天降禍於晉國,讒言繁興,延及寡君之紹續昆裔,隱悼播越,託在草莽,未有所依。君若惠顧社稷,不忘先君之好,辱收其逋遷裔胄而建立之。終君之重愛,受君之重貺,而群臣受其大德,晉國其誰非君之群隸臣也?」穆公許諾。〔以上原作「呂甥告大夫,請君于秦,乃使梁由靡告于秦穆公。穆公」,據國語 晉語二改。〕使公子縶弔重耳於狄,許之為後,不從。又使縶弔夷吾於梁。夷吾告冀芮曰:「秦人勤我矣。」出見縶曰:「里克與我,吾命之以汾陽之田百萬。丕鄭與我,吾命之以負蔡之田七十萬。君茍輔我亡人茍入,且入河外列城五,請納黃金四十鎰,白玉之珩六雙於左右。」公子縶返,穆公曰:「重耳不役為後,吾與之也。」縶曰:「不如置不仁以猾其中,可以進退。」穆公發兵納夷吾於晉。齊桓公討晉亂,至高梁,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為晉君,是為惠公。穆公問惠公於冀芮,對曰:「夷吾戲不過所復,怒不及色,出亡無怨於國,而眾安之。」〔原下有外紀正文「君子曰:善以微勸也」八字,今刪之。〕
□是時周室微,唯齊、楚、秦、晉為強。秦穆公僻遠,不與諸夏會盟。楚成王初收荊蠻有之,〔「有之」二字原無,據管子 封禪補。〕夷狄自置。晉國內亂。獨齊伯中國,桓公能宣其德,諸侯賓服,而欲封禪。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禪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記者十有二焉:無懷氏、虙羲、神農、炎帝、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禹、湯、周成王。非帝即王,〔以上三十六字原無,據管子 封禪補。〕皆受命然後得封禪。」桓公曰:「寡人北伐山戎,過孤竹,西征攘白狄,至於西河,方舟濟河,至石枕。懸車束馬,踰太行與辟耳之谿,拘大夏,〔「大」字原無,據史記封 封禪書補。〕西服流沙、西吳。南伐至召陵,登熊耳山,以望江、漢。兵車之會三,而乘車之會六,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諸侯莫違我。〔以上二十四字原無,據管子 封禪補。〕三代受命,何以異乎?」管仲睹桓公不可窮以辭,因設之以事曰:「古之封禪,遠方珍怪之物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鳳凰、麒麟不來,嘉穀不生,蓬蒿藜莠茂,鴟梟數至,而欲封禪,無乃不可乎?」桓公乃止。
□桓公將飲,管仲掘新井而柴焉。十日齋戒,管仲至,公執爵,夫人執尊,觴三行,管仲出。鮑叔、隰朋趨,及於途,曰:「公怒。」管仲返,入,公不與言。進傅堂,公曰:〔「公」字原無,今補之。〕「仲父不告寡人而出,何也?」對曰:「沈於樂者反於憂,厚於味者薄於德。」公曰:「仲父年長,寡人亦衰,願一朝安仲父也。」對曰:「壯而怠,則失時,老而懈,則無名,順天之道,必以善終。君奈何偷乎?」公再拜送之。
明日,管仲朝,公曰:「願聞國君之信。」對曰:「民愛之,鄰國親之,天下信之。」公曰:「信安始而可?」對曰:「始於為身,中於為國,成於為天下。」管仲曰:「黃帝立明臺之議,堯有衢室之問,舜有告善之旌,禹立建鼓于朝,湯有總街之庭,武王有靈臺之復,所以聽于人,而主不蔽也。」公曰:「吾欲效而為之。」對曰:「名曰嘖室之議,人有非上之過,謂之正士。」
二年(辛未、紀元一八六八年)魯僖公十年、齊桓公三十六年、晉惠公元年、秦穆公十年、楚成王二十二年、宋襄公元年、衛文公十年、陳宣公四十三年、蔡穆侯二十五年、曹共公三年、鄭文公二十三年、燕襄公八年、吳勾卑二十二年、杞成公五年
□春,正月,〔「正月」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年補。〕狄滅溫,蘇子奔衛。蘇子,己姓,周司寇蘇忿生之後,畿內諸侯,國於溫,故曰溫子。
□齊桓公聞晉內亂,亦率諸侯如晉。秦兵與夷吾亦至晉,齊乃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至晉之高梁。〔「齊桓公聞晉內亂」以下三十七字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補。〕夏,四月,王使周公 忌父會齊、秦大夫,立晉惠公。
□晉惠公使丕鄭謝秦,曰:「始夷吾以河西地許君。今大臣曰:『先君之地,君亡在外,何以得擅許秦?』寡人爭之,弗能得,故謝秦。」亦不與里克 汾陽邑而奪之權。輿人誦之曰:「佞之見佞,果喪其田。詐之見詐,果喪其賂。得國而狃,〔「國」原作「之」,據國語 晉語三改。〕終逢其咎。喪田不懲,禍亂其興。」公以重耳為外,畏里克為變,賜死丕鄭。未還,故不及難。
惠公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達于外。國人誦之曰:「貞之無報也。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貞為不聽,信為不誠,國斯無刑,偷居倖生,不更厥貞,大命其傾。威兮懷兮,各聚爾有,以待所歸兮。猗兮違兮,心之哀兮。歲之二七,其靡有微兮。〔「微」原作「徵」,據國語 晉語三改。〕若狄公子,吾是之依兮。鎮撫國家,為王妃兮。」郭偃曰:「君改葬共君以為榮也,而惡滋章。十四年,君之冢嗣其替乎!其數告於民矣。公子重耳其入乎!其魄兆於民矣。若入,必伯諸侯以見天子,其光耿于民矣。」
惠公將殺里克,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殺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公悔之,〔以上原作「惠公既殺里克而悔之」,據左傳 僖公十年改。〕曰:「芮也,使寡人過殺我社稷之鎮。」郭偃曰:「冀芮不謀而諫,不忠。君不圖而殺,不祥。不忠,受君之罰。不祥,罹天之禍。受君之罰,死戮。罹天之禍,無後。將及矣!」
丕鄭在秦,聞里克誅,謂穆公曰:「君厚問召呂甥、郤稱、冀芮而止之,以師奉重耳,臣之屬內作,晉君必出。」冬,〔「冬」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年補。〕公使泠至報問,召三大夫。丕鄭見共華曰:「可以入乎?」曰:「二三子皆在外而不及,子使於秦,可哉!」丕鄭入,冀芮曰:「秦使誘我。弗殺,必作難。」遂殺丕鄭。共賜謂共華曰:「子行乎?其及也!」華曰:「夫子之入,吾謀也。知而背之不信,謀而困人不智,困而不死無勇。子其行矣,我姑待死。」惠公殺七輿大夫:共華、賈華、叔堅、騅歂、纍虎、特宮、山祁,皆里、丕之黨也。丕之子豹,奔秦,謂穆公曰:「晉君大失其眾,其黨半國矣。伐之,必出。」公曰:「禍唯無斃,勝敗若化。以禍為違,孰能出君?爾俟我!」
三年(壬申、紀元一八六九年)魯僖公十一年、齊桓公三十七年、晉惠公二年、秦穆公十一年、楚成王二十三年、宋襄公二年、衛文公十一年、陳宣公四十四年、蔡穆侯二十六年、曹共公四年、鄭文公二十四年、燕襄公九年、吳勾卑二十三年、杞成公六年
□春,王使召武公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呂甥、郤芮相晉侯不敬,〔「晉侯」二字原無,據國語 周語上補。〕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內史過歸,告王曰:「晉君不亡,必無後。呂、郤將不免。晉侯非嗣也,而得位,若廣其心而遠其鄰,陵其民而卑其上,將何以固守?大臣弗諫而阿,亦必及焉。」
□夏,太叔帶召楊、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秦、晉伐戎以救周。秋,晉惠公平戎于王。
□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不共楚職,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以上二十六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二年補。〕冬,楚伐黃。
□是歲,雨金于晉。
四年(癸酉、紀元一八七O年)魯僖公十二年、齊桓公三十八年、晉惠公三年、秦穆公十二年、楚成王二十四年、宋襄公三年、衛文公十二年、陳宣公四十五年、蔡穆侯二十七年、曹共公五年、鄭文公二十五年、燕襄公十年、吳勾卑二十四年、杞成公七年
□春,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二年補。〕
□諸侯城衛 楚丘之郭。〔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二年補。〕
□夏,楚滅黃。
□王討太叔帶。秋,帶奔齊。冬,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考異曰:周本紀、年表並在三年,誤,平戎亦在四年;今從左氏傳。〉使隰朋平戎于晉。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陪臣敢辭。」王曰:「舅氏,余嘉乃勳,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冬」字以下九十四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二年補。〕
□十二月,丁丑,〔「十二月丁丑」五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二年補。〕陳宣公薨,太子穆公 款立。
□是歲,〔「是歲」二字原為上段「陳宣公薨」之文,今移至此段。〕星晝墜于秦,有聲。
五年(甲戌、紀元一八七一年)魯僖公十三年、齊桓公三十九年、晉惠公四年、秦穆公十三年、楚成王二十五年、宋襄公四年、衛文公十三年、陳穆公元年、蔡穆侯二十八年、曹共公六年、鄭文公二十六年、燕襄公十一年、吳勾卑二十五年、杞成公八年
□春,狄侵衛。〔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三年補。〕
□齊使仲孫湫請王,為帶謝。王怒,弗聽。〔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三年、史記 齊世家補。〕
□夏,淮夷病杞。齊會魯、宋、陳、鄭、許、曹于鹹。〔此句十七字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十三年補。〕
□秋,為戎難,齊桓公率諸侯戍周。
□冬,晉饑,乞糴於秦。丕豹曰:「晉已失人,又失天,君其伐之,勿予糴。」穆公曰:「補乏薦饑,道也,不可廢道於天下。」公孫枝曰:「不若予之,以悅其眾。眾悅,必咎其君。其君不聽,然後誅焉。」故氾舟於河,歸糴於晉。
六年(乙亥、紀元一八七二年)魯僖公十四年、齊桓公四十年、晉惠公五年、秦穆公十四年、楚成王二十六年、宋襄公五年、衛文公十四年、陳穆公二年、蔡穆侯二十九年、曹共公七年、鄭文公二十七年、燕襄公十二年、吳勾卑二十六年、杞成公九年
□春,諸侯城緣陵,而遷杞。齊桓公與車百乘、甲一千。
□秋,八月,辛卯,晉 沙鹿崩。
□冬,秦饑,晉惠公令河上輸之粟。虢射曰:「弗與賂地,不若勿予。」慶鄭曰:「已賴其地,又受其實,忘善背德,秦必擊我。」公曰:「非鄭所知也。」不予。
□是歲,蔡穆侯薨,子莊公 甲午立。
七年(丙子、紀元一八七三年)魯僖公十五年、齊桓公四十一年、晉惠公六年、秦穆公十五年、楚成王二十七年、宋襄公六年、衛文公十五年、陳穆公三年、蔡莊侯元年、曹共公八年、鄭文公二十八年、燕襄公十三年、吳勾卑二十七年、杞成公十年
□春,楚伐徐。三月,齊侯會魯、宋、陳、衛、鄭、許、曹盟于牡丘,遂次于匡。率師及諸侯救徐。〔此段原作「春,楚伐。三月,諸侯救徐」,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十四年補。〕
□夏,五月,日有食之。〔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本年日食中國境內不可見。〕
□秋,齊伐厲。
□秦侵晉,三敗及韓,〔「三敗及」原作「至於」,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改。〕晉惠公謂慶鄭曰:〔「晉」字原無,今補之。〕「秦寇深矣,奈何?」〔「奈何」二字原無,據國語 晉語三補。〕慶鄭曰:「君深其怨,能淺其寇乎?」卜右,慶鄭吉。公曰:「鄭也不遜。」弗使。步揚御戎,家僕徒為右,乘小駟,鄭入也。慶鄭曰:「古者大事,必乘其產,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訓,而服習其道,唯所納之,無不如志。今乘異產以從戎事,及懼而變,將與人易。亂氣狡憤,陰血周作,張脈僨興,外強中乾。進退不可,周旋不能,君必悔之。」弗聽。〔「步揚御戎」以下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
九月,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鬪士倍我。」公曰:「何故?」對曰:「出因其資,入用其寵,饑食其粟,三施而無報,是以來也。今又擊之,我怠秦奮,倍猶未也。」公曰:「一夫不可狃,況國乎?」遂使請戰,曰:「寡人不佞,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君若不還,無所逃命。」秦伯使公孫枝對曰:「君之未入,寡人懼之。入而未定列,猶吾憂也。苟列定矣,敢不承命。」韓簡退曰:「吾幸而得囚。」〔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
公孫枝諫秦穆公曰:〔「秦」字原無,今補之。〕「君不置德而置服,擊而不勝,其若諸侯笑何?君盍待之?」穆公曰:「殺其內主,背其外賂,彼塞我施,若有天,吾必勝之。」壬戌,戰于韓原,〔此二句六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揖大夫就車,君鼓而進之。晉師潰,戎馬還濘而止。〔「還」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穆公與麾下馳追惠公,〔此句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補。〕梁由靡御韓簡,虢射為右,輅穆公。〔此三句十三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惠公號慶鄭曰:「載我!」慶鄭曰:「忘善而背德,又廢吉卜,何我之載?鄭之車不足以辱君避也。」〔此句原無,據國語 晉語三補。〕遂去之。穆公為晉軍所圍,傷,將止之。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晉軍解圍,遂脫穆公而返生得惠公。初,穆公亡善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吏逐得,欲法之。穆公曰:「君子不以畜產害人。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乃皆賜酒而赦之。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穆公窘,亦皆推鋒爭死,以報食馬之德。鄭以救晉侯誤之,遂失秦伯。〔「遂去之」以下原作「遂止于秦」,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史記 秦本紀、國語 晉語三補。〕
晉大夫返首拔舍,從之。穆公使辭焉,曰:「二三子何其慼也?寡人之從晉君而西也,亦晉之妖夢是踐,豈敢以至?」晉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實聞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風。」〔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
穆公獲晉侯以歸,將至王城,穆姬以太子罃、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絰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諸靈臺。〔此段原作「穆公歸,至王城」,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
穆公合大夫而謀曰:「殺晉君與逐出之,與以歸之,與復之,孰利?」公子縶曰:「殺之利。逐之恐構諸侯,以歸則國家多慝,復之則君臣合作,恐為君憂。」公孫枝曰:「恥大國之士於中原,又殺其君以重之,臣子思報君父之仇讎。天下孰弗患?」公子縶曰:「吾豈將徒殺之?將以重耳代之。戰勝大國,武也。殺無道立有道,仁也。勝無後害,智也。」公孫枝曰:「殺其弟而立其兄,兄德我而忘其親,不可謂仁。若弗忘,是再施不遂也,不可謂智。不若歸之,要晉國之成,質其嫡子,使子父代處秦,國可以無害。」穆公從之。郭偃曰:「眾口禍福之門。君子省眾而動,監戒而謀,謀度而行,故無不濟。」
□魯震夷伯之廟。
□冬,宋伐曹。
□楚敗徐于婁林。
□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卜貳圉也。』」眾皆哭。晉於是乎作爰田。呂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將若君何?」眾曰:「何為而可?」對曰:「征繕以輔孺子。諸侯聞之,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庶有益乎!」眾悅。晉於是乎作州兵。〔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
呂甥逆君於秦,穆公訊之,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報讎,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公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忌而不思,願從其君而報秦。君子則否,曰:『能納之,能執之,則能釋之,惠莫大焉。』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穆公曰:「然。」乃改館晉君,饋七牢焉。〔此段原作「呂甥逆君於秦,穆公訊之,對曰:『小人忌而不思,願從其君而報秦。君子則否,曰:「能納之,能執之,則能釋之。惠莫大焉。」』穆公曰:『然。』乃改館晉君」,據左傳 僖公十五年補。〕
十一月,惠公歸,蛾柝謂慶鄭曰:「君將來,子何俟?」慶鄭曰:「將待刑以快君志。君若不來,將獨伐秦。不得君,必死之。」公至于絳郊,使家僕徒召之,曰:「鄭猶在乎?」慶鄭曰:「待刑以成君政。」君曰:「刑之。」慶鄭曰:「君雖弗刑,必自殺也。」蛾析曰:「奔刑之臣,不若捨之以報秦讎。」梁由靡曰:「我能行之,秦豈不能?成而反之,不信;失刑亂政,不威。不若刑之。」公曰:「斬鄭,無使自殺!」司馬說進三軍之士而數慶鄭曰:「韓之誓曰:失次犯令,死;將止不面夷,死;偽言誤眾,死。」慶鄭曰:「有人能坐待刑,而不能面夷,促行事乎!」丁丑,斬慶鄭,公乃入絳。惠公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於秦。秦妻子圉以宗女。〔以上三句二十四字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補。〕秦伯始知河東之政。
□是歲,晉饑,秦又餼之粟。
□齊 管仲寢疾,桓公往問之,曰:「仲父之疾甚矣,寡人將屬國於鮑叔牙,何如?」管仲曰:「夷吾善叔牙君子也。千乘之國,不以其道予之,不受也。清廉潔直,視不已若者,不比於人;一聞人之過,終身不忘,不可以為政。」桓公曰:「然則孰可?」管仲曰:「隰朋可。朋之為人也,醜不若黃帝,而哀不已若者;堅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居其家不忘公門,居公門不忘其家,〔二「門」字原無,據管子 戒補。〕事君不二其心,亦不忘其身。動必量力,舉必量技。」公又問曰:「不幸而失仲父,二三大夫者。能以國寧乎?」管仲曰:「鮑叔好直,賓胥無好善,而皆不能以國絀。甯戚能事,而不能以足息。孫在善言,而不能以信默。臣聞,消息盈虛,與百姓絀信,然後能以國寧。勿己者,朋其可乎!」言終,喟然而嘆曰:「天之生朋,為夷吾舌也,其身死,舌焉得生哉?」管仲曰:「江、黃近於楚,〔「黃」字原無,據管子 戒補。〕君必歸之,不歸則不可不救,救之則亂自此始矣。」〔「則」字原無,據管子 戒補。〕桓公曰:〔「公」字原無,據管子 戒補。〕「諾。」管仲又言曰:「易牙以調和事公,公曰惟烝嬰兒之未嘗,於是烝其首子而獻之;子之不愛,將何有於公?公喜宮而妬,豎刁自刑而為公治內,身之不愛,將何有於公?公子啟方去其千乘之太子而臣事君,是其得於君者,過其千乘。齊、衛之間不過數日之行,而十五年不歸視其親。願君之遠易牙、竪刁、啟方及常巫也。」〔「常巫」,管子 戒作「堂巫」。〕桓公曰:「善。」
初,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上以為公臣,曰:「其所與游辟也,可人也!」管仲卒,桓公使為之服。後十月,隰朋亦卒。齊遵管仲之政,常強於諸侯。桓公憎四子而廢之:逐易牙,而五味不至。逐豎刁,而宮中亂。逐公子啟方,利言卑辭不在側,而朝不治。逐常巫,而苛病起。桓公曰:「聖人固有悖乎!」乃復返四子。
劉恕曰:管氏之書,大抵審輕重、法度,持度量、權衡,以鹽鐵、錢幣、粟帛、馬牛、金、珠、玉通商賈,明券契以籠天下之權,致鄰國之弱。盡地利以成富強,完兵械以臨不服,賞罰防禁以全威勢,號令表儀以定毀譽。仗王室之義,為諸侯之長。操督責,絕利孔,其術類商鞅,其言如韓非,其寬厚曠大,則過之固,非王者之佐矣。管仲始困時,與鮑叔分財多自予,曰:「鮑叔不以我為貪,知吾貧也。」夫富盛而廉渝,則民斯下矣。貧窶而貪,常人不學而能也。君子固窮絜身,遠利守死,善道則異。於是鮑叔仰伯國之才,而忘其貪汙之行,故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管仲之德,蓋不及其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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