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前紀 卷第十五
周紀十二 起強圉大荒落(丁巳),盡屠維大荒落(己巳),凡十三年。
景王上
元年(丁巳、紀元一九七四年)魯襄公二十九年、齊景公四年、晉平公十四年、秦景公三十三年、楚郟敖元年、宋平公三十二年、衛獻公後三年、陳哀公二十五年、蔡景侯四十八年、曹武公十一年、鄭簡公二十二年、燕簡公元年、吳餘祭四年、杞文公六年
□夏,四月,魯襄公還,及方城,聞季武子襲卞,公欲還,出楚師以伐之。榮成伯曰:「君不能令於國,而恃諸侯,其誰暱之?若楚克魯,置其同類以服東夷,而大攘諸夏,何德於君而予君也?若不克,君以蠻夷伐之,又求入焉,必不獲矣。不如予之。」
武子使季冶逆公,追予之璽書。以告,公未言,榮成子曰:「社稷之事,子實制之。唯子所利,何必卞?」公曰:「欲之而言叛,只見疏也。」謂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對曰:「君實有國,誰敢違君!」公與公冶冕服。固辭,強之而後受。〔「公曰」以下四十四字原無,據左傳 襄公二十九年補。〕季冶歸,致祿而不出,曰:「使予欺君,敢享其祿而立其朝乎?」季孫見之,則言季氏如他日;不見,則終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無以冕服斂,非德賞也。且無使季氏葬我。」〔「季孫見之」以下四十四字原無,據左傳 襄公二十九年補。〕
□五月,葬靈王。
□庚午,衛獻公薨,子襄公 惡立。〔此段原繫於年末,據春秋經 襄公二十九年移至五月,並改「是歲」為「庚午」。〕
□吳伐越,獲俘,以為閽,使守舟。〔以上十一字原無,據左傳 襄公二十九年補。〕吳子 餘祭觀舟,閽以刀弒之。弟王夷昧立。〈考異曰:史記 年表、吳世家及吳越春秋皆作餘祭在位十七年,夷昧在位四年。按春秋 襄二十九年閽殺吳子 餘祭,是餘祭在位四年也;昭十五年正月吳子 夷昧卒,是夷昧在位十七年也。左氏、公羊、穀梁皆同。史記倒錯二君之年。〉
□鄭、宋饑。
□六月,吳 季札出聘,通嗣君。至魯,見叔孫穆子,說之,請觀周樂。至齊,說晏平仲,謂之曰:「納邑與政,乃免於難。」故晏子因陳桓子納政與邑。札至鄭,見子產,如舊相識。適衛。說蘧瑗、史狗、史鰌、公子荊、公叔發、公子朝。如晉,入其境,嘆曰:「暴哉!」入其都,嘆曰:「力闕哉!」入其朝,嘆曰:「亂哉!」從者問其故,季札曰:「吾見烏巢高,所以知其暴;見舊室好新室惡,是以知其力闕;見其君自決而不下,問臣保祿而不上諫,所以知其亂也。」見趙文子、韓宣子、魏獻子及叔向,而說之。陳桓子 無宇,文子子也。
初,季札北過徐,徐君好季札寶劍,口弗敢言。季札心許之,為使上國,未獻。還至徐,徐君死於楚,乃解劍致之嗣君。從者曰:「此吳國之寶也。」季子曰:「以死倍吾心,是欺也。愛劍偽心,廉者不為。」嗣君曰:「先君無命,孤不敢受。」季子以劍繫其墓樹而去。徐人歌之曰:「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脫千金之劍兮帶丘墓。」
□晏平仲治東阿三年,齊景公召而數之曰:「子治而亂,將加大誅。」晏子曰:「臣請改道易行,三年不治,臣當死之。」明年上計,公曰:「善矣!」晏子曰:「臣前之治東阿,舉儉罰偷,惰民惡之;決獄不畏強貴,強貴惡之;事貴人不能過禮,貴人惡之。屬託不行,貨賂不至,陂池之魚,以利貧民。君以為罪臣。後日之治,皆反於前,民飢過半矣。願乞骸骨,避賢者路。」公謝之曰:「子強為我治東阿,寡人無復與焉。」
二年(戊午、紀元一九七五年)魯襄公三十年、齊景公五年、晉平公十五年、秦景公三十四年、楚郟敖二年、宋平公三十三年、衛襄公元年、陳哀公二十六年、蔡景侯四十九年、曹武公十二年、鄭簡公二十三年、燕簡公二年、吳夷眛元年、杞文公七年
□春,蔡景侯為太子般娶于楚,通焉。〔以上十三字原無,據左傳 襄公三十年補。〕夏,四月,蔡太子般弒景公而自立,是為靈公。
□周 儋括欲立王弟王子佞夫。戊子,儋括圍蒍,逐成愆。五月,癸巳,大夫尹言多、劉毅、單蔑、甘過、鞏成殺佞夫。括、瑕、廖奔晉。〔此段原無,據左傳 襄公三十年補。〕
□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甲午,大災。伯姬卒。
□鄭簡公有耆酒,為窟室,而夜飲酒,朝至未已。既伯有及群臣共朝公,則又將使子皙如楚,歸而飲酒。夏,七月,庚子,子皙率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後知之,遂奔許。人謂子產:「就直助強!」。子產曰:「豈為我徒?國之禍難,誰知所敝?或主強直,難寧不生。姑成吾所。」辛丑,子產斂伯有氏之死者而殯之,不及謀而遂行。印段從之。子皮止之。眾曰:「人不我順,何止焉?」子皮曰:「夫子禮於死者,況生者乎?」遂自止之。乙巳,鄭伯及其大夫盟于太宮,盟國人于師之梁之外。
伯有聞鄭人之盟己也,怒;聞子皮之甲不與攻己也,喜。曰:「子皮與我矣。」癸丑,晨,自墓門之瀆入,因馬師頡介于襄庫,以伐舊北門。駟帶率國人以伐之。皆召子產。子產曰:「兄弟而及此,吾從天所與。」伯有死。子產襚之而哭,斂而葬之。子駟氏欲攻子產。子皮怒之,曰:「禮,國之幹也。殺有禮,禍莫大焉。」乃止。於是游吉如晉還,聞難,不入。覆命于介。八月,奔晉。駟帶追之,及酸棗。與子上盟,用兩珪質于河。使公孫肸入盟大夫,乃復歸。〔以上二段原無,據左傳 襄公三十年補。〕
□冬,十月,鄭 子皮授子產政。辭曰:「國小而逼,族大、寵多,不可為也。」子皮曰:「虎帥以聽,誰敢犯子?子善相之。國無小,小能事大,國乃寬。」子產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大人之忠儉者,從而與之,泰侈者因而斃之。
豐卷將祭,請田焉。弗許,曰:「唯君用鮮,眾給而已。」子張怒,退而徵役。子產奔晉,子皮止之,而逐豐卷。豐卷奔晉。子產請其田、里,三年而復之,返其田、里及其入焉。
從政〔「辭曰」以下一百三十七字原無,據左傳 襄公三十年補。〕一年,豎子不戲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道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喪期不令而治。鄭簡公謂子產曰:「內政無出,外政無入。衣裘之不美,車馬之不飾,子女之不潔,寡人之醜;國家之不治,封疆之不正,夫子之醜。」終簡公之身,內無國中之亂,外無諸侯之患。
三年(己未、紀元一九七六年)魯襄公三十一年、齊景公六年、晉平公十六年、秦景公三十五年、楚郟敖三年、宋平公三十四年、衛襄公二年、陳哀公二十七年、蔡靈侯元年、曹武公十三年、鄭簡公二十四年、燕簡公三年、吳夷眛二年、杞文公八年
□春,齊 子尾害閭丘嬰,欲殺之,使率師以伐魯 陽州。夏,五月,子尾殺閭丘嬰,以說魯。嬰黨工僂灑、渻竈、孔虺、賈寅出奔莒。出群公子。〔此段原作「春,齊伐魯」,據左傳 襄公三十一年補。〕
□魯哀公無嫡,納胡女敬歸,生子野;又納娣齊歸,生子裯。六月,辛巳,公薨,子野立。秋,九月,癸巳,毀而卒。子裯立,是為昭公。昭公年十九矣,猶有童心。穆叔不欲立,曰:「太子死,有母弟可立,不即立長。年鈞擇賢,義均則卜之。今裯非嫡嗣,且居喪而不哀,在戚而有喜色。若果立,必為季氏憂。」季武子弗聽,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此段原作「六月,辛巳,魯哀公薨,子野立。秋,九月,癸巳,毀而卒。襄公子昭公裯立」,據左傳 襄公三十一年、史記 魯世家補。〕
□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輿,既立展輿,又廢之。犁比公虐,國人患之。冬,十一月,展輿因國人攻犁比公,弒之,自立。去疾奔齊。
□鄭人遊于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遊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實不才,若果行此,其鄭國實賴之,豈唯二三臣?」仲尼聞是語也,曰:「以是觀之,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此段原無,據左傳 襄公三十一年補。〕
四年(庚申、紀元一九七七年)魯昭公元年、齊景公七年、晉平公十七年、秦景公三十六年、楚郟敖四年、宋平公三十五年、衛襄公三年、陳哀公二十八年、蔡靈侯二年、曹武公十四年、鄭簡公二十五年、燕簡公四年、吳夷眛三年、杞文公九年
□春,正月,楚 公子圍聘于鄭,且娶於公孫段氏。伍舉為介。既聘,將以眾逆。子產患之,使子羽辭,曰:「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從者,請墠聽命!」令尹命太宰伯州犁對曰:「君謂圍將使豐氏撫有而室。圍布几筵,告於莊、共之廟而來。若野賜之,是委君貺於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於諸卿也。唯大夫圖之。」子羽曰:「小國無罪,恃實其罪。將恃大國之安靖己,而無乃包藏禍心以圖之?小國失恃,而懲諸侯,使莫不憾者,距違君命,而有所壅塞不行是懼。不然,敝邑,館人之屬也,其敢愛豐氏之祧?」伍舉知其有備也,請垂櫜而入。許之。
乙未,入,逆而出。與諸侯會于虢,尋宋之盟。祁午謂趙文子曰:「宋之盟,楚人得志於晉。今令尹之不信。子弗戒,懼又如宋。子木之信稱於諸侯,猶詐晉而駕焉,況不信之尤者乎?楚重得志於晉,晉之恥也。子相晉國,以為盟主,於今七年矣。師徒不頓,國家不疲,民無謗讟,諸侯無怨,天無大災,子之力也。有令名矣,而終之以恥,吾子其不可以不戒。」文子曰:「武受賜矣!然宋之盟,子木有禍人之心,武有仁人之心,是楚所以駕於晉也。今武猶是心也,楚又行僭,非所害也。武將信以為本,循而行之。譬如農夫,是穮是蔉。雖有飢饉,必有豐年。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信也。能為人則者,不為人下矣。」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于牲上而已,晉人許之。〔以上二段原作「春,正月,諸侯會于虢,尋宋之盟」,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
三月,甲辰,盟。鄭 子皮曰:「楚 公子圍有執戈之前,吾惑之。」蔡 子家曰:「楚,大國也;圍,令尹也。有執戈之前,不亦可乎?」魯 叔孫穆子曰:「服,心之文也。大夫而設諸侯之服,有其心矣。」
□魯伐莒,取鄆。楚令尹圍以魯食言,將以叔孫穆子為戮。晉 樂王鮒求貨於穆子,穆子不予,曰:「國有罪,我以貨私免,其若諸侯之事何?余非愛貨,患其不衷也。罪非我之由,為戮何害?」趙文子曰:「子盍逃之?不幸,必及於子。」穆子曰:「豹也受命於君,以從諸侯之盟,為社稷也。苟可以安君利國,美惡一心也。」文子將請之於楚,樂王鮒曰:「諸侯盟未退,而魯背之,安用齊盟?縱不能討,又免其受盟者,晉何以為盟主?必殺叔孫豹。」文子曰:「有人不難以死安利其國,可無愛乎!善人在患,〔「患」上原有「位」字,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語刪。〕弗救不祥;惡人在位,不去亦不祥。」乃請于楚曰:「魯 叔孫豹可謂能矣,請免之,以靖能者。疆埸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王、伯之令也,引其封疆,而樹之官,舉之表旗,而著之制令,過則有刑,猶不可壹。諸侯逐進,封疆之削,何國蔑有?莒、魯爭鄆,為日久矣,苟無大害於其社稷,可無亢也。去煩宥善,莫不競勸。子其圖之。」〔「乃請于楚曰」以下一百六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固請於楚,楚人許而免之。〔「楚人許」三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
穆子歸,季武子使曾夭勞之。旦及日中不出。曾夭謂曾阜曰:「旦及日中,吾知罪矣。魯以相忍為國也,忍其外,不忍其內,焉用之?」阜曰:「數月於外,一旦於是,庸何傷?賈而欲贏,而惡囂乎?」阜謂叔孫曰:「可以出矣。」〔以上原作「穆子歸,季武子勞之」,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穆子曰:「吾不難為戮,養吾棟也。棟折榱崩。吾懼壓焉。既免大恥,而不忍小忿,可以為能乎?」乃見之。
□秦 后子有寵於桓,如二君於景。其母曰:「弗去,懼選。」夏,五月,癸卯,鍼奔晉,其車千乘。后子享晉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車,自雍及絳。歸取酬幣,終事八返。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對曰:「秦公無道,畏誅,欲待其後世乃歸。」〔以上原作「五月,秦后子奔晉」,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與趙文子語,謂其徒曰:「趙孟相晉國,主諸侯之盟,思長世之德,歷遠年之數,猶懼不終其身,今忨日而愒歲,〔「忨」原作「悅」,據國語 晉語八改。〕怠偷甚矣,非死逮之,必有大咎。」
□六月,晉敗無終及群狄于太原。
□莒 展輿立而奪群公子秩,公子召去疾于齊。秋,齊納去疾,展輿奔吳。去疾立,是為著丘公。
□晉平公有疾,秦景公使醫和視之,曰:「君惑以生蠱,若不死,必失諸侯。」趙文子曰:「醫及國家乎?」對曰:「上醫醫國,其次疾人,固醫官也。」文子曰:「何實生之?」對曰:「物莫伏於蠱,蠱莫嘉於穀。〔「莫」上原有「蠱」字,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語刪。〕食穀者,晝選男德以象穀明,宵靜女德以伏蠱慝,今君一之,是不饗穀而食穀也。」文子曰:「君其幾何?」對曰:「諸侯服不過三年,不服不過十年,過是,晉之殃也。」
□楚 公子圍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犨、櫟、郟。鄭人懼。子產曰:「令尹將行大事,而先除二子也。禍不及鄭,何患焉?」〔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
冬,楚郟敖季父圍聘于鄭。未出境,聞王有疾而還。十一月,己丑,圍入,問王疾,縊而殺之,遂殺其二子幕及平夏。右尹子干出奔晉,宮廄尹子皙出奔鄭。殺太宰伯州犁于郟,葬王于郟,謂之郟敖。使赴于鄭,伍舉問應為後之辭焉,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之,曰:「共王之子圍為長。」圍自立,是為靈王。以薳罷為令尹,薳啟彊為太宰。〔此段原作「冬,楚郟敖季父圍聘于鄭。未出竟,聞王有疾而還。十一月,己丑,圍入,問王疾,縊而殺之,葬于郟,謂之郟敖。圍自立,是為靈王」,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
靈王弟公子比奔晉,〔「靈」字原無,今補之。〕其車五乘。秦 后子來仕,其車千乘。叔向為太傅,實賦祿,韓宣子問二公子之祿,對曰:「大國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二公子,上大夫,皆一卒可也。」宣子曰:「秦公子富,若之何鈞之?」對曰:「絳之富商,韋藩木摙以過于朝,〔「摙」原作「楗」,據徐元誥 國話集解引王引之說改。〕唯其功庸少也。秦、楚匹也,若之何回于富也。」乃均其祿。
□趙文子為室,斲其椽而礱之,張老曰:「天子之室,斲其椽而礱之,加密石焉。諸侯礱之,大夫斲之,士首之。今子貴而忘義,富而忘禮,吾懼不免。」文子歸,令勿礱也。
□趙文子問於叔向曰:「晉六卿其孰先亡?」對曰:「中行氏以苛為察,以切為明,〔「切」原作「欺」,據淮南子 道應訓改。〕以刻下為忠,以訐多為功,〔「訐」原作「計」,據張雙棣 淮南子校釋注引何寧說改。〕以聚斂為良。譬猶鞹革者,大則大矣,裂之道也。」
劉恕曰:夫利者,眾人之所趨,人主之操柄,上專之則民怨,望下瀆之則身鄙穢。厲王近榮夷公而不知大難,幽王用虢石父而國人皆怨,故曰:「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不能不亡也。
□十二月,庚戌,〔「庚戌」二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元年補。〕晉 趙文子卒。未幾,平公過九原而嘆曰:「嗟乎,此地蘊吾良臣多矣。」叔向曰:「趙武舉士於白屋者四十六人,公家賴之。文子之死也,四十六人皆就賓位,是其無私德也。」公曰:「趙武賢臣也,相晉九年,天下無兵革。」景子 成,文子子也。
□是歲,邾悼公薨,子莊公 穿立。〔「子」字原無,今補之。〕
五年(辛酉、紀元一九七八年)魯昭公二年、齊景公八年、晉平公十八年、秦景公三十七年、楚靈王元年、宋平公三十六年、衛襄公四年、陳哀公二十九年、蔡靈侯三年、曹武公十五年、鄭簡公二十六年、燕簡公五年、吳夷眛四年、杞文公十年
□春,晉使韓宣子聘于魯。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夏,魯使叔弓聘于晉。
□晉使韓須如齊逆女。齊 陳無宇送女,晉侯謂陳無宇非卿,執於中都。叔向言曰:「彼何罪?君使公族逆之,齊使上大夫送之,猶曰不恭,君求以貪。國則不恭,而執其使。君刑已頗,何以為盟主?」冬,十月,陳無宇歸。〔以上二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二年補。〕
六年(壬戌、紀元一九七九年)魯昭公三年、齊景公九年、晉平公十九年、秦景公三十八年、楚靈王二年、宋平公三十七年、衛襄公五年、陳哀公三十年、蔡靈侯四年、曹武公十六年、鄭簡公二十七年、燕惠公元年、吳夷眛五年、杞文公十一年
□春,正月,丁未,滕成公薨,子悼公 寧立。
□晉 少姜卒。齊使晏嬰請繼室于晉。既成婚,晏子受禮,叔向從之宴,相與語。叔向曰:「齊其何如?」晏子曰:「齊季世,其為陳氏矣!公棄其民,而歸於陳氏。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魚鹽蜃蛤,弗加於海。民參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國之諸市,屨賤踊貴。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欲無獲民,將焉避之?」叔向曰:「然。雖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馬不駕,卿無軍行。庶民疲敝,而宮室滋侈。道殣相望,而汝富溢尤。民聞公命,如逃寇讎。欒、郤、胥、原、狐、續、慶、伯,降在皂隸。政在家門。君日不悛,以樂慆憂。讒鼎之銘曰:『昧旦丕顯,後世猶怠。』況日不悛,其能久乎?」晏子曰:「子將若何?」叔向曰:「晉之公族盡矣。肸聞之,公室將卑,其宗族枝葉先落,則公室從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無子。公室無度,幸而得死,豈其獲祀?」
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囂塵,不可以居,請更諸爽塏者。」辭曰:「君之先臣容焉,臣不足以嗣之,於臣侈矣。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敢煩里旅?」公笑曰:「子家近市,〔「家」字原無,據吳則虞 晏子春秋集釋注語補。〕識貴賤乎?」對曰:「既竊利之,〔「竊」字原無,據吳則虞 晏子春秋集釋注語補。〕敢不識乎?」公曰:「何貴?何賤?」是時景公繁於刑,〔「是時」原作「於是」,據吳則虞 晏子春秋集釋注語改。〕有鬻踊者,故對曰:「踊貴,屨賤。」公愀然改容,為是省於刑。及晏子如晉,公更其宅。返,則成矣。既拜,乃毀之,而為里室,皆如其舊,則使宅人返之,曰:「諺曰:『非宅是卜,唯鄰是卜。』二三子先卜鄰矣,違卜不祥。君子不犯非禮,小人不犯不祥,古之制也。吾敢違諸乎?」卒復其舊宅,公弗許,因陳桓子以請,乃許之。〔以上二段原作「齊使晏嬰于晉。叔向問之,晏子曰:『齊季世,其為陳氏矣!公棄其民,而歸於陳氏。』叔向曰:『吾公室,亦政在家門,其能久乎?』」據左傳
昭公三年、晏子春秋卷五補。〕
□五月,晉 韓起如齊逆女。公孫蠆為少姜之有寵也,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人謂宣子:「子尾欺晉,晉胡受之?」宣子曰:「我欲得齊,而遠其寵,寵將來乎?」〔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三年補。〕
□秋,八月,魯大雩。
□齊侯田於莒,盧蒲嫳見,泣,且請曰:「余髮如此種種,余奚能為?」公曰:「諾。吾告二子。」歸而告之。子尾欲復之,子雅不可,曰:「彼其髮短而心甚長,其或寢處我矣。」九月,子雅放盧蒲嫳于北燕。〔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三年補。〕
□燕簡公欲去諸大夫,立其寵人。冬,大夫比殺公之外嬖,〔「比」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三年補。〕公懼,奔齊。燕人立惠公。是歲,惠公之元年。〔「惠公」原作「悼公」,今改之。「燕人立惠公」以下十二字原繫於周景王十年二月,今移至六年。見卷十四燕世系考異。〕
七年(癸亥、紀元一九八O年)魯昭公四年、齊景公十年、晉平公二十年、秦景公三十九年、楚靈王三年、宋平公三十八年、衛襄公六年、陳哀公三十一年、蔡靈侯五年、曹武公十七年、鄭簡公二十八年、燕惠公二年、吳夷眛六年、杞文公十二年
□春,正月,楚使椒舉如晉求諸侯。曰:「寡君使舉曰:日君有惠,賜盟于宋,曰:『晉、楚之從交相見也。』以歲之不易,寡人願結歡於二三君。』君若苟無四方之虞,則願假寵以請於諸侯。」晉侯欲勿許,司馬侯曰:「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罰,未可知也。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晉、楚唯天所相,不可與爭。君其許之。」公乃許楚使。椒舉遂請婚,晉侯許之。〔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四年補。〕
□魯大雨雹。
□夏,六月,丙午,楚、蔡、陳、鄭、許、徐、滕、頓、胡、沈、小邾、宋、淮夷會于申。
楚 椒舉言於靈王曰:「臣聞諸侯無歸,禮以為歸。今君始得諸侯,其慎禮矣。霸之濟否,在此會也。夏啟有鈞臺之享,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陽之蒐,康有酆宮之朝,穆有塗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君其何用?」王曰:「吾用齊桓。」
靈王示諸侯侈,椒舉曰:「夫六王、二公之事,皆所以示諸侯禮也,諸侯所由用命也。夏桀為仍之會,有緡叛之;商紂為黎之蒐,東夷叛之;周幽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皆所以示諸侯汰也,諸侯所由棄命也。今君以汰,無乃不濟乎?」王弗聽。〔以上三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昭公四年補。〕
秋,七月,楚率諸侯伐吳。八月,甲申,〔按殷曆,八月庚寅朔,無甲申。〕克朱方,執齊 慶封而盡滅其族。遂滅賴,遷於鄢。遷許於賴。賴,子爵。〔此段原作「秋,七月,楚率諸侯伐吳。八月,甲申,克朱方,遂滅賴。賴,子爵」,據春秋經、左傳 昭公四年補。〕
□莒著丘公不撫鄫,鄫叛。九月,魯取鄫。
□鄭 子產作丘賦,國人謗之,曰:「其父死於路,己為蠆尾,以令於國,國將若之何?」子寬以告。子產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聞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濟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詩曰:『禮義不愆,何恤於人言?』吾不遷矣。」〔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四年補。〕
□冬,吳伐楚,入棘、櫟、麻。〔「入棘櫟麻」四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四年補。〕
□十二月,乙卯,魯 叔孫穆子卒。〔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四年補。〕
八年(甲子、紀元一九八一年)魯昭公五年、齊景公十一年、晉平公二十一年、秦景公四十年、楚靈王四年、宋平公三十九年、衛襄公七年、陳哀公三十二年、蔡靈侯六年、曹武公十八年、鄭簡公二十九年、燕惠公三年、吳夷眛七年、杞文公十三年
□春,正月,魯舍中軍,四分公室,季氏擇二,叔氏、孟氏各一,皆盡徵之,而貢于魯昭公。〔此段原作「春,正月,魯舍中軍」,據左傳 昭公五年補。〕
□楚靈王以屈申通吳而殺之。以屈生為莫敖。
□晉 韓宣子如楚送女。楚靈王朝其大夫,曰:「晉,吾仇敵也。苟得志焉,無恤其他。今其來者,上卿、上大夫也。若吾以韓起為閽,以羊舌肸為司宮,足以辱晉,吾亦得志矣。可乎?」大夫莫對。薳啟彊曰:「可。苟有其備,何故不可?恥匹夫不可以無備,況恥國乎?是以聖王務行禮,不求恥人。朝聘有珪,享頫有璋,小有述職,大有巡功。設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飲;宴有好貨,飧有陪鼎,入有郊勞,出有贈賄,禮之至也。國家之敗,失之道也,則禍亂興。城濮之役,晉無楚備,以敗於邲。邲之役,楚無晉備,以敗於鄢。自鄢以來,晉不失備,而加之以禮,重之以睦,是以楚弗能報,而求親焉。既獲姻親,又欲恥之,以召寇讎,備之若何。誰其重此?若有其人,恥之可也。若其未有,君亦圖之。晉之事君,臣曰可矣:求諸侯而麇至;求婚而薦女,君親送之,上卿及上大夫致之。猶欲恥之,君其亦有備矣。不然,奈何?韓起之下,趙成、中行吳、魏舒、范鞅、知盈;羊舌肸之下,祁午、張趯、籍談、女齊、梁丙、張骼、輔躒、苗賁皇,皆諸侯之選也。韓襄為公族大夫,韓須受命而使矣;箕襄、邢帶、叔禽、叔椒、子羽,皆大家也。韓賦七邑,皆成縣也。羊舌四族,皆強家也。晉人若喪韓起、楊肸,五卿八大夫輔韓須、楊石,因其十家九縣,長轂九百,其餘四十縣,遺守四千,奮其武怒,以報其大恥。伯華謀之,中行伯、魏舒帥之,其蔑不濟矣。君將以親易怨,實無禮以速寇,而未有其備,使群臣往遺之擒,以逞君心,何不可之有?」王曰:「不穀之過也,大夫無辱。」厚為韓子禮。王欲傲叔向以其所不知,而不能,亦厚其禮。〔以上二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五年補。〕
□夏,莒 牟夷以牟婁及防茲奔魯。秋,七月,莒伐魯。戊辰,敗莒。
□冬,十月,楚以諸侯及東夷伐吳。吳有備,楚師還。〔此二句六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五年補。〕
□是歲,秦景公薨,子哀公立。
九年(乙丑、紀元一九八二年)魯昭公六年、齊景公十二年、晉平公二十二年、秦哀公元年、楚靈王五年、宋平公四十年、衛襄公八年、陳哀公三十三年、蔡靈侯七年、曹武公十九年、鄭簡公三十年、燕惠公四年、吳夷眛八年、杞文公十四年
□春,正月,杞文公薨,弟平公 郁釐立。
□三月,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曰:「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蒞之以強,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
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
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謗政,制叁辟,鑄刑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型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肸聞之,『國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
復書曰:「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以上四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六年補。〕
□夏,六月,丙戌,鄭災。
□晉 韓宣子適楚,楚人弗逆。楚 公子棄疾如晉,平公將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詩曰:『爾之教矣,民胥效矣。』從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書曰:『聖作則。』無寧以善人為則,而則人之辟乎?匹夫為善,民猶則之,況國君乎?」公悅,乃逆之。〔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六年補。〕
□秋,九月,魯大雩。
□楚靈王不修方城之內,踰諸夏而圖東國,三歲於沮、汾以服吳、越。遂伐徐,吳救之。楚伐吳,吳敗楚於房鍾。
□冬,十一月,齊景公如晉,請伐北燕。平公許之。〔「十一月」以下十七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六年補。〕十二月,齊景公伐北燕,將納簡公,晏子曰:「燕有君矣。」
十年(丙寅、紀元一九八三年)魯昭公七年、齊景公十三年、晉平公二十三年、秦哀公二年、楚靈王六年、宋平公四十一年、衛襄公九年、陳哀公三十四年、蔡靈侯八年、曹武公二十年、鄭簡公三十一年、燕惠公五年、吳夷眛九年、杞平公元年
□春,正月,癸巳,齊師次于虢。燕人行成,二月,戊午,盟于濡。燕人歸燕姬,賂齊而還。
□楚靈王成章華之臺,下令內亡人實之。召諸侯落之。三月,魯昭公如楚賀王,王賜公寶弓;已而悔,復詐取之。〔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七年、史記 魯世家、楚世家補。〕〈考異曰: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魯世家、楚世家俱在後一年,誤;今從左氏傳。〉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晉為杞治田,魯 季孫將以成與之。謝息為孟孫守,不可。季孫曰:「君之在楚,於晉罪也。不聽,晉師必至,不如與之,吾與子桃。侯晉間隙而取諸杞。魯無憂,而孟孫益邑,子何病焉?」乃遷于桃。晉為杞取成。〔此段原作「晉為杞取魯成」,據左傳 昭公七年補。〕
□秋,八月,戊辰,〔「戊辰」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昭公七年補。〕衛襄公薨。長曰孟縶,其足不良能行,立少子元,是為靈公。〔「長曰孟縶」以下原作「子靈公元立」,據左傳 昭公七年補。〕
□單獻公棄親用羈。冬,十月,辛酉,襄、頃之族殺獻公而立其弟成公。〔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七年補。〕
□十一月,癸未,魯 季武子卒。〔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昭公七年補。〕
□晉返衛 戚田。
十一年(丁卯、紀元一九八四年)魯昭公八年、齊景公十四年、晉平公二十四年、秦哀公三年、楚靈王七年、宋平公四十二年、衛靈公元年、陳哀公三十五年、蔡靈侯九年、曹武公二十一年、鄭簡公三十二年、燕惠公六年、吳夷眛十年、杞平公二年
□春,晉方築虒祁之宮,有石言于魏榆。平公問之,師曠曰:「石不能言,或憑焉。不然,民聽濫也。臣聞之曰:『作事不時,怨讟動于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凋盡,怨讟並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此段原作「春,石言于晉」,據左傳 昭公八年補。〕
□衛靈公嘗朝晉,舍于濮水之上。召師涓曰:「吾夜半獨聞鼓琴聲,其狀似鬼神。」師涓端坐援琴,聽而寫之。明日,曰:「臣得之矣,然未習也,請宿習之。」公復宿。明日,報曰:「習矣。」即去之晉,平公置酒於施惠之臺。酒酣,靈公曰:「寡人得新聲,請奏之。」平公令師涓坐師曠旁,援琴鼓之。未終,師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也,不可遂。昔師延與紂作樂,以為淫亂,武王伐紂,師延東走,抱其樂器自投濮水之中,聞此聲必於濮水之上。先聞者國削。」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願遂聞之。」師涓鼓而終之。
平公悅之,〔此句原作「晉平公悅新聲」,今改之。〕師曠曰:「公室其將卑乎!君之明兆於衰矣。夫樂以開山川之風,耀德於廣遠。是以遠服而邇不遷。」
平公淫,六卿擅權,東伐諸侯;楚靈王兵強,陵轢中國;齊大而近於魯。魯小弱,附於楚則晉怒;附於晉則楚來伐,不備於齊,齊師侵。
□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 偃師,〈考異曰:陳世家曰:「哀公娶鄭,長姬生悼太子 師,少姬生偃。」司馬貞 索隱曰:「昭八年經云『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左傳『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 偃師』。今此云兩姬,又分偃師為二人,亦恐此非。」按索隱說是,今從之。〉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哀公屬之其弟司徒招與公子過。哀公有廢疾。三月,甲申,招及過殺太子偃師,〔以上原作「陳哀公有廢疾。三月,甲申,公弟招及過殺太子偃師」,據左傳 昭公八年、史記 陳杞世家補。〕立公子留為太子。公怒,欲誅招,招發兵圍公。夏,四月,辛亥,哀公自經,招立留為君。使干徵師赴于楚,〔「干」原作「于」,據左傳
昭公八年補。〕且告有立君。公子勝愬之于楚,〔以上二句十二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八年補。〕楚人執殺之。留奔鄭。
秋,八月,招歸罪於過而殺之。九月,楚 公子棄疾圍陳。冬,十一月,壬午,〔「壬午」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昭公八年補。〕滅陳。輿嬖袁克葬哀公。楚使穿封戍為陳公。〈考異曰:陳杞世家作「使棄疾為陳公」。按左傳,為陳公者穿封戌也,棄疾為蔡公,世家誤。〉
□陳 悼太子之子名吳,出奔晉。〔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八年、史記 陳杞世家補。〕
十二年(戊辰、紀元一九八五年)魯昭公九年、齊景公十五年、晉平公二十五年、秦哀公四年、楚靈王八年、宋平公四十三年、衛靈公二年、陳惠公元年、蔡靈侯十年、曹武公二十二年、鄭簡公三十三年、燕惠公七年、吳夷眛十一年、杞平公三年
□春,魯、宋、鄭、衛使會楚靈王于陳。〔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昭公九年補。〕
□二月,庚申,楚 公子棄疾遷許于夷,實城父。取州來、淮北之田以益之,伍舉授許男田。然丹遷城父人於陳,以夷濮西田益之。遷方城外人於許。〔此段原作「春,二月,楚遷許于夷」,據左傳 昭公九年補。〕
□夏,四月,陳災。
□六月,晉 荀盈卒。秋,八月,使荀躒佐下軍。〔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九年補。〕
□冬,魯築郎囿。季平子欲其速成也,叔孫昭子曰:「詩曰:『經始勿亟,庶民子來。』焉用速成?其以剿民也?無囿猶可;無民,其可乎?」〔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九年補。〕
十三年(己巳、紀元一九八六年)魯昭公十年、齊景公十六年、晉平公二十六年、秦哀公五年、楚靈王九年、宋平公四十四年、衛靈公三年、陳惠公二年、蔡靈侯十一年、曹武公二十三年、鄭簡公三十四年、燕惠公八年、吳夷眛十二年、杞平公四年
□春,正月,有星出于婺女。
□初,齊 子尾卒。子旗欲治子尾之室,殺家宰梁嬰,逐其屬子成、子工、子車,而立子良氏之宰。其臣曰:「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備甲,將攻之。陳桓子善於子尾,亦將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則數人告。將往,又數人告於道,遂如陳氏。桓子將出矣,聞之而還,遊服而逆之,請命。對曰:「聞彊氏授甲將攻子,子聞乎?」曰:「弗聞。」「子盍亦授甲?無宇請從。」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誨之,猶懼其不濟,吾又寵秩之,其若先人何?子盍謂之。」桓子稽顙曰:「頃、靈福子,吾猶有望。」遂和之如初。〔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八年補。〕
子旗、子良皆耆酒,信內多怨,強於陳、鮑氏而惡之。夏,有告陳桓子曰:「子旗、子良將攻陳、鮑。」亦告鮑氏。桓子授甲而如鮑氏,遭子良醉而騁,遂見文子,則亦授甲矣。使視二子,則皆將飲酒。桓子曰:「彼雖不信,聞我授甲,則必逐我。及其飲酒也,先伐乎?」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陳、鮑焉往?」遂伐虎門。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門之外,四族召之,無所往。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助欒、高乎?」曰:「庸愈乎?」「然則歸乎?」曰:「君伐,焉歸?」公召之,而後入。五月,庚辰,戰于稷,欒、高敗,又敗於莊。國人追之,又敗於鹿門。欒施、高彊來奔。陳、鮑分其室。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讓之謂懿德。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桓子盡致於公。〔此段原無,據左傳 昭公十年補。〕
陳桓子請老,〔此句上原有「齊」字,今刪之。〕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國之貧約孤寡者,私與之粟。陳氏始大。桓子生彊啟,是為武子。
□晉平公遊于西河,〔「西」字原無,據新序 雜事一補。〕曰:「安得賢士與之樂此乎!」船人蓋胥跪而對曰:「劍出干越,珠出江、漢,〔「漢」原作「海」,據石光瑛 新序校釋注語改。〕玉出崑山,無足而至者,君好之也。士有足而不至者,君不好耳。」公曰:「吾食客門左千人,門右千人;朝食不足,夕收市賦,暮食不足,朝收市賦,可不謂之好士乎?」蓋胥曰:「鴻鵠一舉千里,所恃者六翮耳。背上之毛,腹下之毳,益之,飛不加高,損之,飛不加下。今君食客二千人,亦六翮耶,亦腹背之毛毳耶?」
晉藏寶臺災,三日三夜而止。公子晏束帛而賀,平公悖然作色,曰:「天火燒國之重寶,士大夫趨車走馬而救之,子獨賀,何也?」晏曰:「王者藏於天下,諸侯藏于百姓,農夫藏于囷庾,〔「于」原作「干」,今改之。〕商賈藏于篋匱。今百姓乏絕而收大半之賦,是以天火燒之。昔桀賦斂無度,殘賊海內,故湯誅之。皇天降災,乃君之福也。」公曰:「自今已後,請藏於百姓。」
平公問於師曠曰:「人君之道何如?」對曰:「清淨無為,務在博愛,趨在任賢,廣開耳目,以察萬方,不牽制於流俗,不拘繫於左右,屢省考績,以臨臣下。此人君之本也。」公曰:「善。」
平公出田,見乳虎伏而不動,顧謂師曠曰:「吾聞伯王之主出,則猛獸伏不敢起。」對曰:「鵲食猬,猬食鵔鸃,鵔鸃食豹,豹食駮,駮食虎。夫駮狀似駮馬,君驂駮馬乎?」公曰:「然。」師曠曰:「一自誣者窮,再自誣者辱,三自誣者死。今虎為駮馬,非君之德義,奈何一自誣乎?」平公異日出朝,有鳥環而不去,公謂師曠曰:「吾聞伯王之主鳳下之。」對曰:「東方有鳥名曰珂,文身朱足,憎鳥而愛狐。君必衣狐裘以出朝乎?」公曰:「然。」師曠曰:「君奈何再自誣乎?」公不悅。異日置酒虎祁之臺,布蒺藜於陛上,令人召師曠。師曠履而上堂。公曰:「安有人臣履而上人主堂乎?」師曠解履刺足,蒲伏刺膝,仰天而嘆。公起引之曰:「與叟戲,叟遽憂乎?」對曰:「肉生蠱還自食也,木生蠹還自刻也,人生妖還自賊也。五鼎之具不當烹藜藿,人主堂殿不當生蒺藜。」〔「藜」原作「蔾」,據前文改。〕公曰:「為之奈何?」師曠曰:「妖已在前。來月,當立太子,君將死矣。」秋,七月,戊子平旦,公謂師曠曰:「叟以今日為期,寡人如何?」師曠不樂,謁歸。未到,平公薨,子昭公夷立。
□魯伐莒,取郠,獻俘,始用人於亳社。〔「獻俘」以下八字原無,據左傳
昭公十年補。〕
□冬,十二月,甲子,〔「甲子」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昭公十年補。〕宋平公薨,子元公 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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