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前紀 卷第十九
周紀十六 起玄黓困敦(壬子),盡旃蒙赤奮若(乙丑),凡十四年。〔原作「資治通鑑外紀,卷第九,周紀七,起上章閹茂,盡閼逢困敦,凡十五年」,今恢復此書初名,敬王三十年以前之文獨立為另一卷。〕
敬王下
三十一年(壬子、紀元二O二九年)魯哀公六年、齊晏孺子元年、晉定公二十三年、秦悼公三年、楚昭王二十七年、宋景公二十八年、衛出公四年、陳閔公十三年、蔡成侯二年、曹伯陽十三年、鄭聲公十二年、燕平公十六年、吳夫差七年、杞僖公十七年、越勾踐八年
□春,晉伐鮮虞。
□吳伐陳,取三邑;楚救陳,軍城父。〔此段原作「吳伐陳,楚救陳」,據左傳
哀公六年、史記 楚世家補。〕
□齊 陳僖子 乞偽事高、國者,每朝,乞驂乘,言曰:「子得君,大夫皆自危,欲謀作亂。」又謂諸大夫曰:「二子可畏,及未發,先之。」大夫從之。夏,六月,戊辰,陳 乞、鮑牧及諸大夫以兵入公宮,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戰于莊,公師敗,陳乞之徒追之,國夏奔莒,逐及高張、晏圉、弦施來奔魯。〔此段原作「夏,六月,戊辰,齊陳僖子乞及鮑牧逐國夏、高張」,據左傳 哀公六年、史記 齊世家、田世家補。〕〈考異曰:齊、田世家並云「反殺高昭子」,與左傳不同。按呂氏春秋云「鄭 子陽之難,猘狗潰之。齊 高
國之難,失牛潰之。眾因之以殺子陽、高 國」。史或因此訛傳。〉陳乞,武子 啟子也。〔「武子啟」原作「武子強啟」,據史記 田世家刪「強」字。〕〈考異曰:田世家云「桓子 無宇生武子 開與釐子 乞」。按左傳,無宇見於襄六年至昭十年。乞見於哀四年至十一年,中間四十餘年。以此推之,無宇與乞應非父子,中必缺一世。又左傳記陳完初婚,其妻占之,得卜辭曰:「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後云:「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得政。」起陳完至桓子,凡五世;至成子,只七世耳。故知,世家所述陳氏世系有誤,當是「桓子 無宇生武子 開,武子 開生釐子 乞」之訛,如此則傳位次序合情合理,世系代數亦與左傳相符。〉
□初,楚昭王之理石渚公正好義,廷有殺人者,渚追之,乃其父也,縱之而返於廷曰:「殺人者,臣之父也,臣罪當死。」王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渚曰:「以父立政,非孝子也;廢法縱罪,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不受令而自刎。〔原下有外紀正文「昭王嘗出遊,留夫人姜氏於漸臺之上。王聞江水大至,使使者迎夫人。夫人曰:『王召宮人必以符,使者忘持符來,妾不敢從。妾聞貞女不犯約,勇者不畏死,守節而已。不敢棄約越義而求生。』大水至而死,號曰貞姜」八十一字,今刪之。〕
秋,〔「秋」字前原有外紀正文「先是,楚有雲如眾赤鳥,夾日以飛三日」十三字,今刪之。〕七月,楚昭王在城父,將救陳,召諸公子大夫曰:「孤不佞,再辱楚師,今得以天壽終,孤之幸也。」命其兄公子申及結為王,〔「兄」原作「弟」,據春秋左傳正義卷五十八引杜預杜改。下同。〕皆讓,不可。又命次兄公子啟,〔「啟」原作「閭」,據左傳 哀公六年改。〕五讓,乃許之。〈考異曰:楚世家以申、結、啟為昭王弟。按杜預曰:「申,子西;結,子期;啟,子閭:皆昭王兄。」則作「弟」者誤。〉將戰,王有疾。卜而河為祟,大夫請禱河。昭王曰:「自吾先王受封,望不過江、漢、雎、漳,而河非所獲罪也。」止不許。〔「卜而河為祟」以下三十六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六年、史記 楚世家補。〕庚寅,攻大冥,薨于城父。公子閭曰:「王病甚而捨其子,臣所以許王,廣王意也。今王卒,臣敢忘乎!」乃與子西、子期謀,伏師閉塗,迎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後還,是為惠王。
□八月,齊 陳乞使人之魯,召景公子陽生。陽生夜至於齊,私匿陳乞家。冬,十月,丁卯,陳乞請諸大夫曰:「恒之母有魚菽之祭,幸來會飲。」會飲,乞盛陽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與大夫盟而立之,鮑牧醉,乞誣大夫曰:「吾受命于鮑子謀共立陽生。」鮑牧怒曰:「子忘先君之命乎?」諸大夫相視欲悔,陽生前,稽首曰:「子奉義而行者也。可則立之,否則已。」鮑牧恐禍起,乃復曰:「皆君之子也,何為不可!」乃與盟,立陽生,是為悼公。悼公入宮,使朱毛遷其君荼于駘,殺諸野幕之下,謂之安孺子。逐孺子母鬻姒。〔此段原作「八月,齊陳乞使人之魯,召景公子陽生,夜至於齊。冬,十月,丁卯,立之,是為悼公。使朱毛遷其君荼于駘,殺諸野幕之下,謂之安孺子」,據左傳 哀公六年、史記 齊世家補。〕
□孔子嘗過蔡,如負函,就葉公。葉公問政,孔子曰:「政在來遠附邇。」他日,葉公問孔子於子路,子路不對。孔子聞之,曰:「由,爾何不對曰『其為人也,學道不倦,誨人不厭,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是歲,陳亂,孔子去,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孔子講誦弦歌不衰。子路慍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孔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此段原無,據史記 孔子世家補。〕
三十二年(癸丑、紀元二O三O年)魯哀公七年、齊悼公元年、晉定公二十四年、秦悼公四年、楚惠王元年、宋景公二十九年、衛出公五年、陳閔公十四年、蔡成侯三年、曹伯陽十四年、鄭聲公十三年、燕平公十七年、吳夫差八年、杞僖公十八年、越勾踐九年
□春,宋侵鄭。
□晉侵衛。
□夏,吳會魯于鄫。〔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七年、史記 魯世家補。〕
□是時,衛出公父蒯聵不得立,在外,諸侯數以為讓。而孔子弟子多仕于衛,衛君欲得孔子為政。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此段原無,據史記 孔子世家、論語 子路補。〕
□魯 季康子欲伐邾,饗大夫以謀之。子服景伯曰:「小以信事大,大以仁保小。背大國,不信;伐小國,不仁。失二德者,危,將焉保?」孟孫曰:「諸子以為何如?」對曰:「魯德如邾,而以眾加之,可乎?」不樂而出。〔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七年補。〕
秋,魯伐邾,及都門,猶聞鍾聲。大夫諫,邾子不聽。茅成子請告於吳,不許,曰:「吳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國內豈不足?」成子以茅叛。八月,己酉,魯師入邾,縱兵虜掠,邾眾保于繹。魯執邾隱公以歸。〔此段原作「秋,魯伐邾,入之,執邾隱公以歸」,據春秋經、左傳 哀公七年補。〕
邾 茅夷鴻自請救於吳,曰:「魯弱晉而遠吳,憑眾背君之盟,辟君之執事,以陵我小國。邾非敢自愛,懼君威不立。若君威不立,魯成求而不違,四方諸侯何以事吳?唯君圖之。」吳王從之。〔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七年補。〕
□曹司城彊言霸說於曹伯,曹伯從之,乃背晉干宋。宋人伐之,圍曹,鄭 駟桓子曰:「宋有曹,鄭之患也,不可不救。」冬,鄭救曹,侵宋。〔此段原作「宋圍曹。冬,鄭救曹,侵宋」,據左傳 哀公七年補、史記 管蔡世家補。〕
三十三年(甲寅、紀元二O三一年)魯哀公八年、齊悼公二年、晉定公二十五年、秦悼公五年、楚惠王二年、宋景公三十年、衛出公六年、陳閔公十五年、蔡成侯四年、曹伯陽十五年、鄭聲公十四年、燕平公十八年、吳夫差九年、杞僖公十九年、越勾踐十年
□春,宋滅曹,執曹伯 陽及公孫彊以歸,〔「及司城彊」四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八年、史記 管蔡世家補。〕殺之。
□三月,吳為邾伐魯,與魯盟而還。〔此段原作「三月,吳伐魯」,據左傳 哀公八年補。〕
□齊悼公使人逆季康子妹妻之,季姬與季魴侯通,弗敢與。齊侯怒。夏,五月,齊 鮑牧率師伐魯,取讙及闡。
初,鮑牧本不欲立悼公,嘗諷動群公子曰:「使汝有馬千乘乎?」群公子訴之,公使人殺之。〔以上二段原作「夏,五月,齊伐魯,取讙及闡」,據左傳 哀公八年補。〕
□齊侯使使如吳請師,將伐魯。六月,魯歸邾隱公。公無道,吳使太宰嚭討之,〔以上原作「六月,魯歸邾隱公。公無道,吳討之」,據左傳 哀公八年補。〕囚諸樓臺,使諸大夫奉太子革為政。
□秋,魯及齊平。九月,魯 臧賓如如齊涖盟。〔此句八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八年補。〕齊 閭丘明如魯莅盟。子服景伯戒宰人曰:「陷而入于恭。」閔馬父笑,景伯問之,對曰:「笑吾子之汰也。〔「汰」原作「大」,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引汪遠孫說改。〕先聖王之傳恭,猶不敢專,稱曰『自古』『在昔』『先民』。今吾子之教官僚曰『陷而後恭』,滿之甚也。」齊人逆季姬以歸。季姬嬖。〔以上二句十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八年補。〕十二月,齊歸魯 讙及闡。
□癸亥,〔「癸亥」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哀公八年補。〕杞僖公薨,子湣公 維立。〔原下有外紀正文「是歲,晉有豕人言」七字,今刪之。〕
三十四年(乙卯、紀元二O三二年)魯哀公九年、齊悼公三年、晉定公二十六年、秦悼公六年、楚惠王三年、宋景公三十一年、衛出公七年、陳閔公十六年、蔡成侯五年、鄭聲公十五年、燕平公十九年、吳夫差十年、杞閔公元年、越勾踐十一年
□春,鄭圍宋 雍丘。宋圍鄭師。二月,甲戍,取之。
□夏,楚伐陳。
□宋伐鄭。
□秋,吳城邗,溝通江、淮。〔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九年補。〕
□是歲,越王 勾踐謂范蠡曰:「上天降禍於越,委制於吳,吾欲與子謀之。」對曰:「得時不成,反受其殃,王無早圖。」
□燕平公薨,釐公立。〔此段作「是歲,燕平公薨,簡公立,或云惠公」,今改之。此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八周敬王十五年末,今移至周敬王三十四年。見卷十四燕世系考異。〕
三十五年(丙辰、紀元二O三三年)魯哀公十年、齊悼公四年、晉定公二十七年、秦悼公七年、楚惠王四年、宋景公三十二年、衛出公八年、陳閔公十七年、蔡成侯六年、鄭聲公十六年、燕釐公元年、吳夫差十一年、杞閔公二年、越勾踐十二年
□春,邾隱公奔魯,遂奔齊。吳、魯、邾、郯伐齊,師于鄎。〔「師于鄎」三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年補。〕
□三月,戊戌,〔「三月戊戌」四字原無,據春秋經 哀公十年補。〕齊 陳恒弒悼公。〔「陳恒」原作「鮑牧」,見下文考異。〕〈考異曰:悼公之弒,左傳但云「齊人」,史記 表與吳、齊、衛世家、伍子胥傳或云鮑子,或云鮑氏,田世家直曰鮑牧。按左傳,鮑牧已于哀公八年為齊悼公所殺,安能弒君?晏子春秋云「田氏殺陽生」,蓋弒者為陳恒也。〉吳王 夫差聞之,乃率舟師,〔以上二句原作「吳王夫差率舟師」,據左傳 哀公十年、史記 吳世家補。〕將自海入討齊,齊人敗之,吳師還。夏,晉 趙鞅率師伐齊,〔「趙鞅率師」四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年補。〕取犁及轅,毀高唐,及賴而還。〔以上二句七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年補。〕齊人立悼公子壬,是為簡公。陳恒,〔「陳恒」原作「田恒成子」,今改之。〕僖子 乞之子也。〔以上二句原繫於周敬王三十六年「春,齊伐魯」段,見其說明。〕
□越王獻美女西施、鄭旦于吳,夫差納之。伍子胥諫曰:「越王夏被毛裘,冬御絺綌,聚敢死之士數萬人,必為吳隙。」夫差不聽
初,闔廬起臺於姑蘇山,去國三十五里,春、夏遊焉,夫差高而飾之,三年乃成。周旋詰屈,橫亘五里,崇飾土木,殫耗人力。宮妓千人。別立春宵宮,為長夜飲,造千石酒鍾。作天池,池中作青龍舟,舟中盛陳妓樂,日與西施為水嬉。宮中作海靈館、館娃閣,銅溝玉檻。宮之楹檻,皆珠玉飾之。秋,夫差復儆師,將伐齊。伍子胥曰:「天命有反,越王惕然,〔「惕」原作「戚」,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引王念孫說改。〕服士以伺吾間。而王以齊、魯為憂,越將有吳土。今王疲民於姑蘇。都鄙薦饑,吳民離矣。」王不聽。
越王 勾踐拊循其士民,欲以報吳。大夫逢同曰:「吳兵加齊、晉,怨深於楚、越,德少而功多。為越計,莫若結齊親楚附晉,以厚吳。三國伐之,越承其弊,可克也。」勾踐問范蠡曰:「吳王淫於樂而忘百姓,亂民功,逆天時,信讒喜優,憎輔遠弼,上下相偷。其可乎?」對曰:「人事至矣,天應未也,王姑待之。」
□冬,楚伐陳。吳 延州來季子救陳。
□是歲,薛惠公薨。
三十六年(丁巳、紀元二O三四年)魯哀公十一年、齊簡公元年、晉定公二十八年、秦悼公八年、楚惠王五年、宋景公三十三年、衛出公九年、陳閔公十八年、蔡成侯七年、鄭聲公十七年、燕釐公二年、吳夫差十二年、杞閔公三年、越勾踐十三年
□春,齊 國書、高無丕率師伐魯。〈考異曰:仲尼弟子傳曰:「仲尼〔「仲尼」下原有「在衛聞之」四字,今刪之。〕謂弟子曰:『魯,父母之國,二三子何為莫出?』子路、子張、子由請出,孔子皆弗許。子貢請行,孔子許之。至齊,說田恒曰:『君憂在內者攻強,憂在外者攻弱。今君破魯以廣齊,戰勝以驕主,破國以尊臣,而君之功不與焉,則交日疏於主。求以成大事,難矣。不如伐吳。伐吳不勝,人民外死,大臣內空,孤主制齊者唯君也。』田恒曰:『善。雖然,吾兵業已加魯矣,去而之吳,大臣疑我,奈何?』子貢曰:『君按兵無伐,臣請使吳,令救魯而伐齊,君因以兵迎之。』田恒許之。子貢南說吳王曰:『霸者無強敵,千鈞之重加銖兩而移。今以萬乘之齊伐千乘之魯,與吳爭強,竊為王危之。夫救魯,顯名也,誅暴齊以服強晉,利莫大焉。』吳王曰:『吾嘗與越戰,越王有報我心。待我伐越而聽子。』子貢曰:「王方以存亡繼絕為名,伐小越而畏強齊,非勇也。今存越示諸侯以仁,救魯伐齊,威加晉國,諸侯相率而朝吳,伯業成矣。王必惡越,臣請東見越王,令出兵以從。」吳王大悅,使子貢之越。越王除道郊迎,身御至舍,而問曰:『此蠻夷之國,大夫何以儼然辱而臨之?』子貢曰:『吾說吳王以救魯伐齊,其志欲之,而畏越,曰「待我伐越乃可」。如此破越必矣。』勾踐頓首再拜曰:『孤不料力,與吳戰,困于會稽,痛入骨髓,日夜欲與吳王接踵而死。』子貢曰:『吳王猛暴,群臣不堪;國家敝於數戰,百姓怨上。今王發士卒佐之,以徼其志,卑辭以尊其禮,其伐齊必矣。彼戰不勝,王之福也。戰勝必以兵臨晉,臣請北見晉君,令共攻之。吳銳兵盡於齊,重甲困于晉,而王制其敝,此滅吳矣。』越王許諾。子貢報吳王曰:『臣敬以大王之言告越王,越王大恐曰:「抵罪於吳,賴大王之賜,死不敢忘,何謀之敢慮!」』後五日,越使大夫種頓首言於吳王曰:『東海役臣孤勾踐使者臣種,敢修下吏,問於左右。竊聞大王將興大義,誅強救弱,請悉起境內士卒三千人,孤被堅執銳,先受矢石。因賤臣種,奉先人藏器甲二十領,鈇屈盧之矛,步光之劍,以賀軍吏。』吳王悅。〔原下有外紀正文「太宰嚭數受越重寶厚賂,日夜言於吳王,愛信越殊甚。伍子胥諫曰:『齊之與吳,習俗不同,言語不通,我得其地不能處,得其民不能使。吳之與越,接土鄰境,道易人通,仇讎敵戰之國也,非吳喪越,越必喪吳。王信越浮詞詐偽而貪齊,後將悔之。』太宰嚭曰:『君王之令不行於上國者,齊、晉也。王勝齊而以兵臨晉,是一舉而服兩國也。』子胥曰:『王戰而勝,天亡吳矣。不勝猶未也。』王不聽」一百四十四字,今刪之。〕子貢勸王許越師,而辭其君。吳王乃謝越王。發九郡兵伐齊。〔此句原作「夏,發兵及魯伐齊」,據史記 仲尼弟子傳改。〕子貢因之晉,謂定公曰:『吳與齊將戰勝,必以兵臨晉。』定公大恐。子貢曰:『修兵休卒以待之。』定公許諾。」〔「仲尼謂弟子曰」以下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九正文,今改為考異之文。原下有外紀正文「田恒成子,僖子乞之子也」十字,今移至周敬王三十五年「陳恒弒齊悼公」段。〕家語、越絕書、吳越春秋並載此語。按〔「按」原作「劉恕曰」,今改之。〕司馬遷曰:「子貢一出,存魯,亂齊,破吳,強晉、伯越。十年之中,五國各有變。」戰國之時,齊、魯交兵者數矣一不,被伐安能存哉?田氏弱齊一當,吳兵安能亂哉?吳不備越而亡,勝齊安能破哉?四卿擅權,晉以衰弱,修兵休卒,安能強哉?越從吳伐齊,滅吳乃強,此安能伯哉?十年之中,魯、齊、晉未嘗有變,吳、越不為是而存亡,遷之言華而少實哉!〔「司馬遷曰」以下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九劉恕曰之文,今改為考異之文。〕今不取。〉及清。季康子謂其宰冉求曰:「齊師在清,若之何?」求曰:「一子守,二子從公禦於境。」季子曰:「不能。」求曰:「居封疆之間。」季子告叔武叔、孟懿子,二子不可。求曰:「若不可,則君無出。一子率師,背城而戰,不戰者,為不臣也。魯之群室眾於齊,一室敵齊優矣,子何患焉?二子之不欲戰也宜,政在季氏。當子之身,齊人伐魯而不能戰,子之恥大矣。」季子使冉求從於朝。武叔呼而問戰焉,對曰:「君子有遠慮,小人何知?」孟氏強問之,對曰:「小人慮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武叔曰:「是謂我不成丈夫也。」退而閱乘。孟氏子泄率右師。冉求率左師。季氏之甲七千,冉有以武城人三百為己徒卒,老幼守宮,次于雩門之外。五日,右師從之。公叔務人見保者而泣,曰:「事充,政重,上不能謀,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
魯師及齊師戰于郊。齊師自稷曲,魯師不踰溝。冉求先踰溝,眾從之。用矛於齊師,入其軍。魯右師奔,齊人逐之,殺林不狃。魯左師獲甲首八十,齊人不能整其師。宵諜曰:「齊人遁。」冉有請從之三,季子弗許。
孟孺子語人曰:「我不如顏羽,而賢於邴泄。子羽銳敏,我不欲戰而能默,泄曰:『驅之。』」公為與其嬖僮汪錡乘,皆死,皆殯。孔子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及清」句以下三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一年補。〕
□夏,五月,魯侯會吳王伐齊,克齊 博。壬申,至于嬴。甲戌,戰于艾陵,大敗齊師,獲國書、公孫夏、閭丘明、陳書、東郭書,革車八百乘,甲首三千。魯侯使使歸國子首,〔以上原作「五月,吳克齊博。甲戌,戰于艾陵,大敗齊師」,據左傳 哀公十一年補。〕吳王使行人奚斯釋言於齊,曰:「大夫國子興其眾庶,犯獵吳國之師徒,天若不知有罪,則何以使下國勝?」夫差歸,而讓子胥。子胥曰:「王無喜。」
越大饑,范蠡曰:「此越之福,吳之禍也。吳國甚富,王年少政驕,好名而不思後患。王重幣卑詞請糴,以卜之,食可得,則王何患焉?」乃請於吳。吳王將與之,子胥諫曰:「越非國貧民困,伺王間也。夫狐雉之相戲。狐卑體而雉信之,故狐得志而雉必死。夫饑,代事也,猶淵之與阪,誰國無有?不如勿與而伐之。」吳王曰:「服而攻之,非義兵也;饑而不食,非仁體也。雖得十越,吾且不為。」貸之粟萬石,越人私喜。
太宰嚭數與子胥爭越議,與逢同共讒之,王使子胥於齊。子胥臨行,謂其子曰:「吾數諫王,王不用。汝與吾俱亡,無益也。」乃屬其子於齊 鮑氏,〔「鮑氏」原作「鮑牧」,據吳越春秋 夫差內傳改。按鮑牧死於周敬王三十三年,至此年已過三年,當是託付鮑氏族人。〕而還報吳。
太宰嚭謂王曰:「子胥為人剛暴猜賊,恐為深禍。王伐齊有大功,恥其計謀不用,乃反怨望。起禍不難,王不可不備。其使齊也,屬子於鮑氏。夫為人臣,內不得意,外倚諸侯,自以先王謀臣,常怏怏不見用。願王早圖之。」王曰:「微子言,吾亦疑之。」乃使使賜子胥屬鏤之劍,曰:「先王刈殺四方之蓬蒿,立名於荊,大夫之力也。今大夫老,不自安恬逸,而處以念惡,撓亂百度,妖孽吳國。」子胥對曰:「王播棄黎老,而近孩童比謀。若不得志於齊,覺寤王心,吳國猶世。王無以取之,而天祿亟至,是吳命之短也。員不忍見王為越之擒。員請先死。」乃仰天嘆曰:「嗟乎!讒臣嚭為亂,王反誅我。我令若父伯。若未立時,諸公子爭立,我以死爭之於先王。若既得立,欲分吳國予我。今聽諛臣言,以殺長者。」乃告其舍人曰:「必樹吾墓上以梓,令可以為器;抉吾目懸吳東門,以觀越之滅吳也。」乃自刎死。〈考異曰:史記 吳世家、年表、伍子胥傳並以誅員在去年,誤,今從傳。又世家、本傳曰「抉吾眼置之吳東門」,此是一時忿詞。而呂氏春秋、韓詩外傳言夫差實抉子胥之目著于門,殆未可信。〉王慍曰:「孤不使大夫得見也。」取子胥尸盛以鴟鴺,投之於江。吳人憐之,立祠江上,命曰胥山。
越王謂范蠡曰:「吾與子謀吳,子曰『未可』,今伍胥驟諫,吳王怒而殺之,〔「伍」原作「申」,「吳」字原無,今改補之。〕其可乎?」對曰:「天地未形,而先為之征,其事不成,雜受其刑。王姑待之。」
□秋,七月,辛酉,滕隱公薨。〔此段原繫於年末,據春秋經 哀公十一年移至夏季,並補「秋七月辛酉」五字。〕
□初,衛 太叔疾娶于宋 子朝女,其娣嬖。子朝出,孔文子使疾出其妻,以娣妻之。疾使侍人誘其初妻之娣寘於犁。文子怒,將攻太叔,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學之矣;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文子遽止之,曰:「圉豈敢度其私,訪衛國之難也。」文子固止,遂奪其妻。太叔淫于外州,外州人奪之軒以獻。疾恥之。冬,出奔宋。〔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一年補。〕
□初,孔子去魯,適衛、曹、宋、鄭、陳、蔡、楚諸國,返乎衛。冉求言於季康子曰:「國有聖人而不能用,欲以求治,猶却步而求及前人。今孔子在衛,衛將用之。已有才而資鄰國,難以言知。」康子以告哀公,公從之。冬,以重幣召之,孔子乃歸,年六十八矣。〔「六十八」原作「六十九」,今改之。〕
□季康子嘗問政於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季氏患盜,問於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季氏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季氏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此段原無,據論語 為政、顏淵補。〕
季康子欲以田賦,使冉有訪諸仲尼。仲尼曰:「丘不識也。」三發,卒曰:「子為國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曰」以下二十七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一年補。〕仲尼不對,私於冉有曰:「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遠邇;賦里以入,而量其有無;任力以夫,而議其老幼。先王以為足。若欲犯法,又何訪焉!」弗聽。
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寡人舉事,與群臣慮之,而國愈亂,何也?」對曰:「明主在上,群臣直議於下,故一人知之,一人不知。今群臣無不一辭同乎季孫者,魯國盡化為一,君雖問境內之人,猶不免於亂也。」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公問曰」以下二十七字原無,據論語 為政補。〕
魯終不能用孔子,孔子亦不求仕。〔原下有外紀正文「作丘陵之歌曰:登彼丘陵,峛崺其阪。仁道有邇,求之若遠,遂迷不復,自嬰屯蹇,喟然回慮。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回連,枳棘充路。陟之無緣,將伐無柯,患茲蔓延,惟以永嘆,涕霣潺湲」七十字,今刪之。〕於是周室微而詩書闕,禮樂廢,乃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穆,去詩之重複,取可施於禮義者三百五篇,皆弦歌之,求合韶武、雅頌之音。追跡三代之禮,〔「代」原作「伐」,據史記 孔子世家改。〕禮樂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文言。孔子論詩至正月之六章,矍然曰:「不逢時之君子,豈不殆哉!從上依世則廢道,違上離俗則危身;世不與善,已獨由之,則曰非妖則孽也。故賢者不遇時,常恐不終焉。」
子夏讀書畢,孔子問曰:「吾子何為於書?」子夏曰:「書之論事,昭昭若日月焉。所受於夫子者,弗敢忘。退而窮,居河、濟之間、深山之中,壤室蓬戶,彈琴瑟以歌先王之風。有人亦樂之,無人亦樂之。上見堯、舜之道,下見三王之義,可以忘死生矣。」孔子愀然變容,曰:「嘻!子殆可與言書矣。雖然,見其表未見其裡,窺其門未入其中。」顏回曰:「何謂也?」孔子曰:「丘常悉心盡志以入其中,則前有高岸,而後有大谿填填,正立而已。六誓可以觀義,五誥可以觀仁,甫刑可以觀誡,洪範可以觀度,禹貢可以觀事,皋陶謨可以觀治,堯典可以觀美。」
魯人顏回 子淵,閔損 子騫,冉耕 伯牛,冉雍 仲弓,宰予 子我,冉求 子有,曾參 子輿,澹臺滅明 子羽,宓不齊 子賤,樊須 子遲,有若 子有,公伯僚 子周,公西赤 子華,公冶長 子長,南宮适 子容,衛人端木賜 子貢,仲由 子路,卜商 子夏,吳人言偃 子游,陳人顓孫師 子張,巫馬施 子期,陳亢 子禽,齊人高柴 子高,宋人原憲 子思,司馬耕 子牛,蔡人漆雕開 子若等異能之士七十二人,其餘受業者三千人。
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不憤不啟,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弗復也。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所慎:齊、戰、疾。罕言利,與命與仁。其於鄉黨,恂恂似不能言者。其於宗廟朝廷,辯辯言,唯謹爾。朝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入公門,鞠躬如也;趨進,翼如也。君召使儐,色勃如也。君命召,不俟駕行矣。魚餒肉敗,不食。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是日哭,則不歌。見齊衰者與瞽者,雖童子必變。使人歌,善,則使復之,然後和之。不語怪、力、亂、神。子曰:「三人行,必得我師。」「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聞也。夫子言天道與性命,弗可得聞也已。」顏淵喟然嘆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既竭我才,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末由也已!」達巷黨人曰:「大哉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子聞之,曰:「我何執?執御乎?執射乎?我執御矣。」牢曰:「子云:吾不試,故藝。」〔此段原無,據史記 孔子世家、論語補。〕
東郭子惠問於子貢曰:「夫子之門何雜也?」對曰:「隱括之旁多枉木,良醫之門多病者,砥礪之旁多頑鈍。夫子修道以俟天下,是以來者不止也。」
孔子之所嚴事:於周則老子;於衛,蘧伯玉;於齊,晏平仲;於楚,老萊子;於鄭,子產;於魯,孟公綽。數稱臧文仲、柳下惠、銅鞮伯華、介山子然,孔子皆後之,不並世。
老萊子,楚人,著書十五篇,言道家之用。
孔子閑處,喟然嘆曰:「銅鞮伯華而無死,天下其定矣!」子路曰:「其為人何若?」孔子曰:「其幼也,敏而好學;其壯也,勇而不屈;其老也,有道而能以下人。」子路曰:「有道又誰下哉?」孔子曰:「以眾攻寡無不消也,以貴下賤無不得也。〔「下」原訛「卞」,據說苑 尊賢、呂氏春秋 賢君改。〕周公制天下之政,而下士豈無道哉?欲得士也。」
□成回學於子路三年,恭敬不已,子路問其故,對曰:「人比於鳥,上畏鷹鸇,下畏網羅。夫為善者少,而讒者多。若身不死,安知禍罪不施。行年七十,常恐行節之虧,恭敬以待天命。」子路曰:「君子哉!」
□是歲,洛絕于周,淇絕于舊衛。
三十七年(戊午、紀元二O三五年)魯哀公十二年、齊簡公二年、晉定公二十九年、秦悼公九年、楚惠王六年、宋景公三十四年、衛出公十年、陳閔公十九年、蔡成侯八年、鄭聲公十八年、燕釐公三年、吳夫差十三年、杞閔公四年、越勾踐十四年
□春,魯用田賦。自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賦,蒐、狩、治兵、大閱之事皆失其正,春秋書而譏之,以存王道。
□夏,魯會吳于橐皋。〔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哀公十二年補。〕
□秋,衛出公、魯哀公、宋人會吳于鄖。及盟,吳王圍衛侯之舍。子服景伯謂子貢曰:「今吳詘禮於衛,圍舍以難之,子盍見太宰?」乃請束錦以行,見太宰嚭。語及衛故,嚭曰:「寡君願事衛君,衛君之來也緩,寡君懼,故將止之。」子貢曰:「衛君之來,必謀於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子之黨也;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衛君,是墮黨而崇讎也。夫墮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而執衛君,誰敢不懼?墮黨、崇讎,而懼諸侯,或者難以霸乎!」嚭悅之,乃捨衛侯。〔此段原作「秋,衛出公會吳于鄖」,據左傳 哀公十二年補。〕〈考異曰:淮南子曰:「衛君朝于吳,〔此句五字原無,據淮南子 人間訓補。〕吳王囚之,說者冠蓋相望而弗能止。魯哀公撤鍾鼓之懸,縞素而朝。謂仲尼曰:『諸侯無親,以諸侯為親;大夫無黨,以大夫為黨。吾欲免衛君而不能。』仲尼請子貢行,至吳,見太宰嚭。嚭悅之,欲薦之於王。子貢曰:『子不能行也,且衛君之來,其半曰「不若朝晉」,其半曰「不若朝吳」。衛君以吳可歸。故束身以受命。今子受而囚之,又欲流之於海,是賞言朝晉者,而罰言朝吳者也。諸侯以為蓍龜,則皆移心於晉矣。子欲成伯王之業,難乎!』嚭入,復之於王。王出令曰:『十日而遣衛君不具者死!』」〔「吳王囚之」以下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九正文,今改為考異之文。〕按左傳,乃子服景伯使子貢使吳見太宰嚭,非孔子也。淮南子誤。〉
衛出公怨吳王。曾從子曰:「吳王好劍,臣相劍者,請為吳王相劍,拔而示之,因為君刺之。」出公曰:「子非義士,為利者也。吳強而富,衛弱而貧,子必往,吾恐子為吳王用之於我也。」乃逐之。
□初,宋、鄭之間有隙地,子產與宋人成,曰:「勿有是。」及宋 平、元之族自蕭奔鄭,鄭人為之城喦、戈、鍚。九月,宋 向巢伐鄭,取錫,殺元公之孫,遂圍嵒。冬,十二月,鄭 罕達救嵒。丙申,圍宋師。〔此段原作「九月,宋伐鄭,取錫,遂圍嵒。冬,十二月,鄭救嵒。丙申,圍宋師」,據左傳 哀公十二年補。〕
□魯螽。
□越王 勾踐召范蠡問曰:「吳稻蟹不遺種,其可乎?」對曰:「天應至矣,人事未盡也。」王怒曰:「吾與子言人事,子應我以天時。今天應至矣,子應我以人事。何也?」對曰:「人事與天地相參,乃可成功。今禍新民恐,將同其力,致其死。王其馳騁弋獵,無至禽荒;宮中之樂,無至酒荒。彼上將薄其德,民將盡其力,望而不得食,乃可以致天地之殛。王姑待之。」
□吳王 夫差起師北征,闕為深溝,通於商、魯之間,北屬之沂,西屬之濟,將會于黃池。
三十八年(己未、紀元二O三六年)魯哀公十三年、齊簡公三年、晉定公三十年、秦悼公十年、楚惠王七年、宋景公三十五年、衛出公十一年、陳閔公二十年、蔡成侯九年、鄭聲公十九年、燕釐公四年、吳夫差十四年、杞閔公五年、越勾踐十五年
□春,宋 向魋救其師。鄭取宋師于嵒,獲大夫成讙、郜延,魋逃歸,掠六邑為虛。〔此段原作「春,鄭取宋師于嵒」,據左傳 哀公十三年補。〕
□吳欲伯中國以尊周室。夏,單平公會晉定公、吳 夫差、魯哀公于黃池。
□許元公 成薨,子結立。元公,悼公孫也。〔此段原繫於年末,據春秋經 哀公十三年移至夏季。〕
□越王 勾踐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其夫人所織則不衣,十年不收於國,民有三年之食。國之父兄請曰:「昔夫差恥吾君,請報之!」勾踐辭曰:「寡人之罪也。無庸戰。」父兄又請曰:「越四封之內,親吾君,猶父母也,敢不盡力乎?」勾踐許之,致其眾而誓之曰:「進則思賞,退則思刑者,有常賞;進不用命,退則無恥者,有常刑。」國人皆勸,曰:「孰是吾君也,可無死乎?」六月,丙子,越伐吳,為二隧。命范蠡、舌庸,〔「舌庸」原作「后庸」,據楊伯峻 春秋左傳注 哀公二十六年傳注語改。〕率師沿海泝淮以絕吳路;疇無餘、謳陽自南方,先及吳郊。吳太子友、王子地、王孫彌庸、壽於姚自泓上觀之。彌庸見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見讎而弗殺也。」太子曰:「戰而不克,將亡國,請待之。」彌庸不可,屬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戰,越獲疇無餘、謳陽。越子至,敗太子友於姑熊夷,〔「太子友」原作「王子友」,據左傳 哀公十三年改。〕獲太子、王孫彌庸、壽於姚。勾踐率中軍泝江襲吳。丁亥,入其郛,焚姑蘇,徙其大舟。〔「六月」以下原作「六月,丙子,越伐吳,命范蠡、后庸率師沿海泝淮以絕吳路。敗王子友於姑熊夷。勾踐率中軍泝江襲吳,入其郛,焚姑蘇,徙其大舟」,據左傳 哀公十三年補。〕
秋,七月,辛丑,盟,吳、晉爭先,吳人曰:「於周室,我為長。」晉人曰:「於姬姓,我為伯。」未成。〔以上原作「吳、晉爭長未成」,據左傳 哀公十三年、史記 吳世家改。〕時邊遽至,以越亂告。吳王懼天下聞,斬七人於幕下,以絕口,〔「斬七人於幕下,以絕口」原作「而祕之」,據左傳 哀公十三年、史記 吳世家改。〕合大夫而謀曰:「越為不道,背其齊盟。道路悠遠,〔「悠」原作「脩」,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所據公序本及注語改。〕無會而歸,與會而先晉,孰利?」王孫洛曰:「今夕必挑戰,以廣民心,勵士以奮其馮勢。〔「馮」原作「朋」,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引王念孫說改。〕彼將不戰而先我。」吳王許諾。
昏乃戒,令秣馬食士。夜中,服兵擐甲,帶甲三萬,去晉軍一里。昧明,三軍皆譁,聲動天地。晉師大駭,令司馬寅請事,〔「司馬寅」原作「董褐」,據左傳 哀公十三年改。後文不改。〕〈考異曰:吳語為「董褐」,韋昭注謂即司馬寅,是也。〉曰:「大國越錄,造於弊邑之軍壘,敢請亂故。」吳王親對之曰:「孤欲守先君之班爵,進則不敢,退則不可。會日薄矣,恐事不集,以為諸侯笑。孤之事君在今日,不得事君亦在今日。」董褐還,告趙鞅曰:「吳王之色,類有大憂,小則嬖妾、嫡子死,大則越入吳。將毒,不可與戰。主其許之先,然不可徒許也。」趙鞅許諾。乃令董褐復命曰:「曩君之言,周室既卑,諸侯失禮於天子。〔「諸侯」下原有「大夫」二字,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語刪。〕今君王東海,淫名聞於天下,〔「下」原作「子」,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語改。〕君有短垣,而自踰之,況蠻荊何有於周室?命圭有命,固曰吳伯,不曰吳王。周無二王,君若無卑天子以干其不祥,而曰吳公,孤敢不順從君命?」吳王許諾,乃就幕而會。吳公先歃,晉侯亞之。吳王既會,越聞愈章,恐齊、宋之為己害,命王孫洛先與勇獲率徒師,以偽過賓於宋,焚其北郭。
夫差使王孫茍告勞于周,曰:「昔楚為不道,不恭承王事,吾先君闔廬不貰不忍。今齊侯 壬不鑑于楚,夫差遵汶伐博,克有成事,敢告於下執事。」周王答曰:「周室逢天之降禍,遭民之不祥,余心豈忘憂恤。今伯父曰『戮力同德』,余一人兼受介福。」
吳王欲伐宋,太宰嚭曰:「可勝而不能居也。」乃引兵歸國。國亡太子,內空,王居外久,士皆疲敝。冬,厚幣與越平。越自度亦未能滅吳,乃與吳平。
□十一月,有星孛于東方。〔此段原無,據春秋經 哀公十三年補。〕
□孔子語門人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是歲,顏淵死,孔子曰:「天喪予!」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曰:「有慟乎?非夫人之為慟而誰為!」門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門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此段原無,據史記 孔子世家、論語補。〕
三十九年(庚申、紀元二O三七年)魯哀公十四年、齊簡公四年、晉定公三十一年、秦悼公十一年、楚惠王八年、宋景公三十六年、衛出公十二年、陳閔公二十一年、蔡成侯十年、鄭聲公二十年、燕釐公五年、吳夫差十五年、杞閔公六年、越勾踐十六年
□春,魯西狩獲麟。孔子見麟,曰:「吾道窮矣!」喟然嘆曰:「莫知我夫!」子貢曰:「何為莫知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也。」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沒世而名不稱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見於後世哉!」乃因魯史記,而作春秋,上至隱公,下訖哀公十四年,十二公。約其文辭,以繩當世。〔此段原作「春,魯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不行矣!』乃因史記,而作春秋,約其文辭,以繩當世」,據左傳 哀公十四年、史記 孔子世家、論語 微子補。〕
魯哀公問孔子曰:「西益宅不祥,〔「西」原作「東」,據石光瑛 新序校釋注語改。下同。〕信有之乎?」孔子曰:「損人益己,身之不祥也;棄老取幼,家之不祥也;釋賢用不肖,國之不祥也;老者不教,幼者不學,俗之不祥也;聖人伏匿,天下之不祥也。故不祥有五,而西益不與焉。」〔原下有外紀正文「孔子閑居,喟然而嘆。子思再拜,請曰:『意子孫不修,將忝祖乎?羡堯、舜之道,恨不及乎?』夫子曰:『孺子安知吾志?』對曰:『伋於進瞻亟聞夫子之教。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負荷,是謂不肖。伋所以恐而不解也。』夫子欣然笑曰:『吾無憂矣。世不廢業,其克昌乎!』」九十三字,引自孔叢子,今刪之。詳見下文考異。〕
孔子娶於宋 并官氏,生子鯉,字伯魚,年五十,〔「年五十」三字原無,據史記 孔子世家補。〕先孔子卒。伋字子思,伯魚子也。〈考異曰:〔「考異」原作「劉恕」,今改之。〕家語篇後敘孔子子孫,及史記 孔子世家,皆云「伋字子思,年六十二」。孔叢子有子思與孔子相問答,按家語,孔子年十九,娶於宋之并官氏之女,一歲而生伯魚,則生於周景王十三年,至周敬王三十九年,正為五十。〔以上七句原作「孔子時子思已長矣」,今改之。〕漢 藝文志云子思,魯穆公師;禮記 檀弓云,魯穆公問子思舊君反服。〔以上四句原在後文「子思蓋八十餘矣」句之下,今移之。原下有「孟軻,子思弟子,亦言與魯穆公同時,必不妄」十七字,今刪之。〕孔子以周敬王四十一年壬戍卒,至魯穆公三年甲戍,當威烈王之十九年,距孔子卒七十三年,子思蓋八十餘矣。〔「八十餘」原作「九十餘」,據錢穆 先秦諸子繫年 子思生卒考,子思卒於威烈王年間,則當是「八十餘」,今改之。〕則家語、世家不當云子思六十二歲。〔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十劉恕曰之文,繫於周威烈王十八年,今改為考異之文並移至周敬王三十九年。〕上推年歲,則子思生,遲亦在周敬王三十七八年也。〉
□小邾 射以句繹奔魯。〔原下有外紀正文「齊 田恒與隰斯登靈臺觀望,三面皆暢,獨南面以隰子之家樹蔽之。田恒不言而欲去之。隰子知其意,歸,使人伐樹,俄復止之。其相室曰:『何變之速乎?』隰子曰:『古者以愚全身。今田子將有大事,而我知其微,禍莫大焉。』」八十二字,引自說苑、韓非子,今刪之。〕
□夏,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莒郊公 狂薨。
□初,齊簡公與父陽生俱在魯也,監止有寵焉。及即位,使為政。陳成子憚之,驟顧於朝。御鞅言於公曰:「陳、闞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弗聽。子我夕,陳逆殺人,逢之,遂補以入。陳氏方睦,使囚疾,而遺守者酒肉,醉而殺之,而亡。子我盟諸陳於陳宗。初,陳豹欲為子我臣,使公孫言豹,豹有喪而止。後卒以為臣,幸於子我。子我謂曰:「我盡逐陳氏而立汝,若何?」對曰:「我遠陳氏矣。且其違者不過數人,何盡逐焉?」遂告陳氏。子行曰:「彼得君,弗先,必禍子。」子行舍於公宮。
壬申,成子兄弟四乘如公。子我在幄,出逆之,遂入,閉門。侍人禦之,子行殺侍人。公與婦人飲酒于檀臺,成子遷諸寢。公執戈將擊之,太史子餘曰:「非不利也,將除害也。」成子出舍于庫,聞公猶怒,將出,曰:「何所無君?」子行抽劍,曰:「需,事之賊也。誰非陳宗?所不殺子者,有如陳宗!」乃止。子我歸,屬徒,攻闈與大門,皆不勝,乃出。陳氏追之。豐丘人執子我以告,殺之郭關。成子將殺大陸子方,陳逆請而免之。以公命取車於道,出雍門,陳豹與之車,弗受,曰:「逆為余請,豹與余車,余有私焉。事子我而有私於其讎,何以見魯、衛之士?」子方奔衛。庚辰,陳恒執簡公于舒州。公曰:「吾早從鞅之言,不及此。」〔以上二段原作「四月,田恒執簡公于舒州」,繫於四月,據左傳 哀公十四年、史記 齊世家、田世家補,並移至五月。〕
六月,甲午,齊 陳恒弒簡公,〔「陳恒」原作「田恒」,據左傳改「田」為「陳」。下同。〕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陳恒與國人盟,曰:「不盟者,死及家。」石佗人曰:「不盟,是殺吾親也,從人而盟,是背吾君也。嗚呼!生於亂世,不得正行;劫於暴人,不得全義。」乃進盟,以免父母,退伏劍而死。
陳恒使勇士六人劫子淵捷,〔「捷」原作「棲」,據石光瑛 新序校釋注語改。下同。〕子淵捷曰:「子以我為知乎?臣弒君而從之,非知也。以我為仁乎?見利而背君,非仁也。以我為勇乎,劫我以兵,懼而與子,非勇也。使我無此三者,何補於子;有此三者,終不從子。」乃捨之。
恒相平公,懼諸侯以弒君誅已,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四卿,南通吳、越,修功行賞,以親百姓。恒言於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數年,齊國之政皆歸恒。恒盡誅大臣不附已及公族之強者,割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地大於齊。選女子七尺以上百餘人為後宮,賓客舍人出入者不禁。生七十餘男。
□孔子請伐齊,魯哀公曰:「魯為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恒弒其君,民之不與者半。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公曰:「子告季孫。」孔子辭,退而告人曰:「吾以從大夫之後也,故不敢不言。」〔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四年補。〕
□宋 桓魋之寵害於景公,公使夫人驟請享焉,將討之。未及,魋先謀公,請以鞍易薄,公曰:「不可。薄,宗邑也。」乃益鞍七邑,請享公焉。日中為期,家備盡往。公知之,告司馬皇野曰:「魋將禍余,請即救。」皇野曰:「不得左師不可,請以君命召之。」左師,桓魋兄向巢也。公使皇野乘車逆左師。至,公告之故,左師拜,不能起。司馬曰:「君與之言。」公曰:「所難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對曰:「魋不恭,宋禍也,敢不唯命。」司馬起兵攻桓魋。桓魋弟子頎騁而告之。桓魋欲入公宮,弟子車止之,遂入曹以叛。是月,公使左師巢伐桓魋,入于曹。桓魋奔衛。向巢乃奔魯,景公使止之,曰:「寡人與子有盟,不可以絕向氏之祀。」辭曰:「臣之罪大,盡滅桓氏可也。若以先臣之故,而使桓氏有後,君之惠也。若臣,則不可以入矣。」〔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四年補。〕
□秋,晉伐衛。
□冬,有孛星。
□魯饑。〔原下有外紀正文「是歲,晉城頓丘」六字,今刪之。〕
四十年(辛酉、紀元二O三八年)魯哀公十五年、齊平公元年、晉定公三十二年、秦悼公十二年、楚惠王九年、宋景公三十七年、衛莊公元年、陳閔公二十二年、蔡成侯十一年、鄭聲公二十一年、燕釐公六年、吳夫差十六年、杞閔公七年、越勾踐十七年
□春,正月,魯 成叛于齊。魯伐成,不克。〔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哀公十五年補。〕
□夏,楚 子西、子期伐吳,及桐汭。〔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五年補。〕
□五月,鄭伐宋。
□秋,〔「秋」字下原有外紀正文「八月,魯大雩」五字,今刪之。〕晉伐衛。
□冬,晉伐鄭。
□魯及齊平,齊歸成。〔此段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五年補。〕
□初,衛 孔圉取太子蒯瞶之姊,生悝。孔氏之豎渾良夫長而美,孔文子卒,良夫通於孔姬。太子在戚,孔姬使良夫之焉。太子與之言曰:「苟能入我國,報子以冕軒,免子三死,毋無與。」與之盟,許以孔姬為妻。
閏十二月,良夫與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昏,二人蒙衣而乘,寺人羅御,如孔氏。孔氏之老欒寧問之,稱姻妾以告。遂入,適伯姬氏。既食,孔姬杖戈而先,太子與五人介,輿豭從之。孔姬迫孔悝於廁,強盟之,遂劫以登臺。欒寧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子路。召獲駕乘車,行嚼食炙,奉出公奔魯。
子路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矣。」子路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踐其難。」子路曰:「食焉不避其難。」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闔門,曰:「毋入為也。」子路曰:「是公孫也,求利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曰:「太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且曰:「太子無勇,若燔臺,必舍孔叔。」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孔子聞衛亂,曰:「柴也其來,由也死矣。」
孔悝立太子,是為莊公。〈考異曰:蒯聵之謚,史與左傳同作「莊公」,而漢書 人表作「簡公」,與史、傳不同。〉莊公害軏之臣,欲盡去之,先謂司徒瞞成曰:「寡人居外久矣,子請亦嘗之。」歸告褚師比,欲與之伐公,不果,乃出奔宋。〔以上四段原作「衛蒯瞶自戚入于衛,孔悝立之,是為莊公。出公奔魯」,據左傳 哀公十五年、十六年及史記 衛世家補。〕
四十一年(壬戌、紀元二O三九年)魯哀公十六年、齊平公二年、晉定公三十三年、秦悼公十三年、楚惠王十年、宋景公三十八年、衛莊公二年、陳閔公二十三年、蔡成侯十二年、鄭聲公二十二年、燕釐公七年、吳夫差十七年、杞閔公八年、越勾踐十八年
□夏,四月,己丑,〔「己丑」二字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哀公十六年及史記 孔子世家補。按殷曆,四月己酉朔,無己丑,杜預云為五月事。〕孔子卒,年七十三。〔「七十三」原作「七十四」,據史記 孔子世家改。〕
劉恕曰:包犧以來,聖王興利,知者創物,生民日用資而仰之。然其祠冢苖裔,自天子至於庶人,莫不宗奉。歷千餘年,未有如孔子之盛者,豈非君臣、父子、仁義、禮樂之教,雖蠻貊之邦,不可斯須捨乎?劉向曰:「周室衰,禮義廢,孔子以三代之道,教導於後世,繼嗣至今不絕者,有隱行也。」
□魯 季康子問子貢曰:「昔子產死,鄭人捨珠珮,琴瑟不御,牧童不歌,巷哭三日。孔子死,魯人不能如是,何也?」對曰:「子產之於夫子,如浸水之與天雨,浸水所及則生,不及則死,故人愛之天雨降,物無不生物,豈有謝於天乎!」
□初,楚 子西聞平王太子建之子勝在吳,使人召之,曰:「吾聞勝直而剛,欲置之境。」葉公 子高曰:「勝華而不實,狷而不絜,若果用之,害可待也。」不從,使為白公。子高以疾閑居於蔡。
勝請伐鄭,子西未從,他日又請,許之。晉伐鄭,楚救之,與之盟。〔「與之盟」三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補。〕勝怒,曰:「讎不遠矣!」屈建謂石乞曰:「白公將為亂。」石乞曰:「勝卑身下士,不敢驕賢,其家無筦籥之信,關楗之固,大斗斛以出,輕斤兩以內。」建曰:「此乃所以反也。」白公罷朝而立,倒杖而策銳貫頤,血流至地而弗知。鄭人聞之曰:「頤之忘,何不忘哉!」〔原下有外紀正文「白公欲得易甲,陳士勒兵,示之曰:『與我,無患不富貴。』易甲笑曰:『不義得天下,吾不取也;威吾以兵,吾不從也。子行子之威,吾亦明吾義。』拱而待兵,顏色不變。」五十九字,引自新序,今刪之。〕
吳伐慎,白公敗之。請以戰備獻,許之。〔「吳伐慎」以下十四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補。〕秋,七月,勝作亂,殺子西、子期于朝,〔「于朝」二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補。〕劫惠王,拔劍而屬之屈廬曰:「子與我乎?」廬曰:「知命之士,見利不動,臨死不恐。為人臣者,時生則生,時死則死。其可劫乎。」白公乃內其劍。
白公得楚國,不能以府庫分人。石乞曰:「不義得之,又不能施,患必至矣!不若焚之,無令人害我!」白公弗聽。〔此段原繫於後文「白公欲立王子閭為王」段之後,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移至「白公作亂」段之後。〕
白公欲立王子閭為王,不從,遂劫以兵。〔「遂劫以兵」四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補。〕勝曰:「楚國之重,天下無有,天以與子,子何不受?」閭曰:「辭天下者,非輕其利,以明其德也;不為諸侯者,非惡其位,以絜其行也。見國而忘主,不仁也;劫白刃而失義,不勇也。」白公強之,不可,遂殺之。置惠王于高府,從者公陽穴宮,負王亡走昭王夫人宮。〔以上三句二十一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史記 楚世家補。〕
初,申鳴以養父,孝聞於楚國。惠王欲以為相,鳴不受。其父問之,對曰:「不可捨父之孝子為王之忠臣。」父曰:「汝有祿於國,有位於庭,〔「有位」原作「立義」,據左松超 說苑集証注引俞樾說改。〕汝樂吾無憂矣,吾欲汝之相也。」鳴曰:「諾。」入朝,王受之相。居三年,遇白公之亂,鳴將往死之。其父曰:「棄父可乎?」鳴曰:「仕者身歸於君祿歸於親,去父事君,〔「父」原作「子」,據左松超 說苑集証注引盧文弨、金嘉錫說改。〕得無死其難乎?」葉公聞亂曰:「吾怨子西棄吾言,而德其治楚國。」乃率方城之外以入,發太府之貨以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而攻之。申鳴以兵圍白公。公謂石乞曰:「鳴,天下之勇士也。」乞曰:「鳴,天下之孝子也,往劫其父以兵,鳴聞之必來。」白公曰:「善。」取其父,持之以兵,告鳴曰:「子不與吾,父將死矣。」鳴流涕應之曰:「食其食者死其事。吾已不為父之孝子,乃君之忠臣也。」援桴鼓之,遂與葉公共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縊,其徒匿之。葉公拘石乞而問白公之死,乞不答,乃烹之。〔「遂與葉公共攻白公」以下原作「遂與葉公殺白公」,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補。〕
楚國既定,〔「楚國既定」原作「而定王室」字,今改之。〕葬二子之族,使子西之子寧為令尹,子期之子寬為司馬。〔以上二句十七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六年補。〕惠王復位,申鳴之父亦死。王賞鳴金百斤,鳴曰:「食祿避難,非忠臣也;定國殺父,非孝子也。名不可兩立行,不可兩全。」遂自殺。
楚惠王嘗以梁與公孫寬,〔「子寬」原作「魯陽文子」,高士奇 左傳姓名同異考云:「公孫寬曰魯陽文子,亦曰魯陽公。」據改。下同。〕寬辭曰:「梁險而在北境,〔「北」字原無,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所據公序本補。〕懼子孫之有貳者。」王曰:「仁人不忘子孫,施及楚國,敢不從子。」與之魯陽。
□越大夫種謂勾踐曰:「吳王疲師不戒以忘我,我不可怠。今吳民既疲,大荒薦饑。天占既兆,人事又見,王奪之利,無使夫悛。」越王乃大戒師,將伐吳。
楚 申包胥使於越,勾踐問曰:「吾欲與吳徼天之衷,車馬、兵甲、卒伍既具,請問戰奚以而可?」包胥曰:「戰,不智,則不知民之極,無以銓度天下之眾寡;不仁,則不能與三軍共饑勞之殃;不勇,則不能斷疑以發大計。」勾踐召五大夫而問之,命有司大令於國。王命夫人曰:「內政無出,外政無入。」命大夫曰:「食土不均,土地不修,內有辱於國,是子也。軍士不死,外有辱,是我也。」夫人去笄,夫人與大夫皆側席而坐,不掃。王問范蠡曰:「歲晚矣,子將奈何?」對曰:「從時者,猶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趨之,唯恐弗及。」王曰:「諾。」
四十二年(癸亥、紀元二O四O年)魯哀公十七年、齊平公三年、晉定公三十四年、秦悼公十四年、楚惠王十一年、宋景公三十九年、衛莊公三年、陳閔公二十四年、蔡成侯十三年、鄭聲公二十三年、燕釐公八年、吳夫差十八年、杞閔公九年、越勾踐十九年
□春,三月,越伐吳,勾踐之壇列,鼓而行之,至軍。三日徙舍,至於禦兒,三斬有罪以徇。命有司大徇於軍,曰:「有父母耆老而無昆弟者,兄弟四五人皆在此者,有眩瞀之疾者,皆以告。王親命之歸。後若有事,吾與子圖之。」又徇曰:「筋力不足以勝甲兵。志行不足以聽命者歸,莫告。」明日遷軍,斬有罪者。人有致死之心。有司大徇于軍,曰:「歸而不歸,處而不處,進而不進,退而不退,左而不左,右而不右,〔此二句原作「左不在左,右不在右」,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所據公序本改。〕身斬,妻子鬻。」至於五湖,吳人挑戰。王欲許之,范蠡曰:「彼來從我,固守勿與。若將與之,必因天地之災。盡其陽節,盈吾陰節而奪之。〔此句下原有「利」字,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注語刪。〕今其來也,剛強而力疾,王姑待之。」吳軍於江北,越軍於江南,中分為左、右軍,私卒君子六千人為中軍。明日將舟戰于江,及昏,令左、右軍銜枚泝江五里。夜中,命涉江鳴鼓水中以須,吳亦中分其師。越王中軍潛涉。不鼓不譟襲攻之,吳師大北。越之左軍、右軍涉而從之,又大敗之于沒。
□晉 趙鞅使告于衛,命來朝晉,衛侯辭以難。夏,六月,晉 趙鞅圍衛。齊 國觀、陳瓘救衛,得晉人。子玉使服而見之,曰:「國子實執齊柄,而命瓘曰:『無避晉師。』豈敢廢命?子又何辱?」簡子畏之,乃還。〔此段原作「夏,六月,晉圍衛。齊、陳救衛」,據左傳 哀公十七年補。〕
□楚 白公之亂,陳侵楚。楚既寧,使公孫朝率師取陳麥,陳敗,遂圍之。秋,七月,己卯,楚滅陳,殺閔公。〔此段原作「楚師取陳麥,陳敗,遂圍之。秋,七月,己卯,楚滅陳,殺湣公」,據左傳 哀公十七年補。〕〈考異曰:左傳
楚滅陳在哀十七年,為敬王四十二年,史記 秦本紀、吳、蔡、陳世家同左傳,周本紀、年表及杞、宋、楚、鄭世家俱誤作敬王四十一年。〉
□冬,十月,晉伐衛,入其郭。衛人出莊公,而與晉平。晉立襄公之孫般師而還。十一月,莊公自鄄入,般師出。初,莊公上城,見戎州。曰:「戎虜何為是?」戎州病之。〔「初」字以下原無,據史記 衛世家補。〕辛巳,石圃攻公,公入于戎州 己氏,己氏殺莊公。衛人復立般師。十二月,齊伐衛。衛人立靈公子起而請平,齊執般師以歸,舍于潞。〔「舍于潞」三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七年補。〕
□是歲,秦悼公薨,子厲共公立。〔此段原繫於周敬王四十三年末,今移至本年。見卷二十秦世系考異。〕
四十三年(甲子、紀元二O四一年)魯哀公十八年、齊平公四年、晉定公三十五年、秦厲共公元年、楚惠王十二年、宋景公四十年、衛出公後元年、蔡成侯十四年、鄭聲公二十四年、燕釐公九年、吳夫差十九年、杞閔公十年、越勾踐二十年
□春,巴伐楚,圍鄾。三月,楚敗巴師。
□夏,衛 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出公自齊復歸,逐石圃,復石魋與太叔遺。〔「逐石圃」以下十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八年補。此段下原有外紀正文「初,晉有孕婦七歲不生。 西山女子化為丈夫」十七字,今刪之。〕
四十四年〔「四十四年」原作「元年」,今改之。〕(乙丑、紀元二O四二年)魯哀公十九年、齊平公五年、晉定公三十六年、秦厲共公二年、楚惠王十三年、宋景公四十一年、衛出公後二年、蔡成侯十五年、鄭聲公二十五年、燕釐公十年、吳夫差二十年、杞閔公十一年、越勾踐二十一年
□春,越侵楚,以誤吳。〔「以誤吳」三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九年補。〕夏,楚 公子慶、公孫寬追越師,〔「公子慶公孫寬」六字原無,據左傳 哀公十九年補。〕至冥,不及,乃還。
□秋,楚 沈諸梁伐東夷,三夷男女及楚師盟于敖。〔此段原作「秋,楚伐東夷」,據左傳 哀公十九年補。〕
□冬,王崩,子元王 仁立。〔此段原繫於周敬王四十三年末,今移至四十四年,並據左傳 哀公十九年補「冬」二字。〕〈考異曰:杜預 世族譜云「敬王四十二年崩。敬王子元王十年,春秋之傳終矣」。據此,則敬王之崩不在哀公十九年,是顯與傳文悖矣。按世本載,敬王崩年與傳合;史記 諸侯年表云敬王四十三年崩,周本紀云敬王崩,子元王立,八年崩,子定王立。六國年表 定王元年,左傳盡此,自定王元年逆計元王八年至敬王崩,則值魯哀公十九年也,與傳亦合。然世本云魯哀公二十年定王 介崩,子元王 赤立,司馬遷采世本作史記,而誤以元王為敬王子,定王為敬王孫,則顛倒世序。而敬王崩之元年,亦未嘗不與世本合。帝王世紀云敬王四十四年崩,史記 十二諸侯年表 索隱引皇甫謐云四十四年,當魯哀公十九年,子貞定王立。貞定王崩,子元王立,與傳文、世本無不應合。杜氏之誤又不待辯矣;今從左傳。〉
□晉〔「晉」字下原有外紀正文「趙簡子嘗與欒激遊,曰:『吾好聲色,而激致之;吾好宮室臺榭,而激為之;吾好良馬善御,而激來之。(「來」原作「求」字,據左松超 說苑集証注引金嘉錫說改。)吾好士六年矣,而激未嘗進一人,是進吾過而黜吾善也。』將沈激於河。」「或謂簡子曰:『君何不更乎?』簡子曰:『諾。』左右曰:『君未有過,何更?』簡子曰:『吾將求之以來諫者,却之必止,我過矣。』」「簡子聞楊實之賢,問於成傅。傅曰:『不知也。』簡子曰:『子與之友,何不知也?』傅曰:『實年十五廉而不匿,年二十善義且仁,三十勇毅果決,四十綏懷鄉里,遠人親附不見。于今十年,為人數變,是以不知也。』」「楊因見簡子曰:『臣居鄉三逐,事君五去,聞君好士,故來見。』簡子絕食而迎之。左右諫曰:『居鄉三逐,不容於眾也;事君五去,不忠於君也。』簡子曰:『美女,醜婦之仇也;盛德之士,亂世所疏也;正直之行,邪枉所憎也。』授以為相,而國大治。」二百六十六字,今刪之。〕趙簡子之子,長曰伯魯,幼曰無恤。將置後,不知所立,乃書訓戒之辭於二簡,以授二子曰:「謹識之!」三年而問之,伯魯不能舉其辭;求其簡,已失之矣。問無恤,誦其辭甚習;求其簡,出諸袖中而奏之。於是簡子以無恤為賢,立以為後。〔「趙簡子之子」以下原無,據資治通鑑卷一引史記 趙世家補。〕是歲,簡子卒,無恤代立,是為襄子。未葬簡子而中牟叛入齊。葬五日,襄子興師攻之,圍未合而城自壞者十堵。襄子擊金而退軍。軍吏曰:「天助也,曷為去之?」襄子曰:「吾聞之於叔向曰:『君子不乘人於利,不迫人於險。』使之城成而後攻。」中牟聞其義,請降。〔以上五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外紀卷十周元王元年,今移至周敬王四十四年。〕〈考異曰:〔「考異」原作「劉恕」,今改之。〕左氏傳,魯哀公十七年,晉復伐衛,簡子曰「止」,謂趙鞅也;二十年十一月,越圍吳,趙孟降於喪食,曰「先主與吳王有質」,〔「主」原作「王」,據左傳 哀公二十年改。〕告于吳王曰「寡君之老無恤」,謂襄子也。杜預曰:趙孟,襄子 無恤,時有父簡子之喪。是歲,周元王二年,晉定公三十七年也。史記 六國表,周定王十一年,晉出公十七年,趙簡子之六十年,簡子卒;趙世家亦云,出公十七年,簡子卒,在魯哀公二十年之後十七年也。而趙世家,襄子元年,越圍吳,襄子降喪食,乃是左傳 哀二十年事。若簡子以晉出公十七年卒,則襄子元年在吳亡後十六年也。史記前後差互,故以左氏傳為據。〉〔以上原為資治通鑑外紀卷十劉恕曰之文,今改為考異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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