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星期一

資治通鑑卷003

資治通鑑 卷第三
  周紀三 起重光赤奮若(辛丑),盡昭陽大淵獻(癸亥),凡二十三年。

  慎靚王顯王之子也。此複謚也。以謚法言之,謚法:敏以敬曰慎;柔德安眾曰靖。〕

元年(辛丑、紀元二一九八年)秦惠王後五年、魏惠王後十五年、韓宣惠王十三年、趙武靈王五年、楚懷王七年、燕易王十一年、齊威王三十六年、越無彊二十三年、衛平侯二十三年、魯平公三年、宋康王十三年、中山惠王八年
 □魏惠王〔「孟子」原作「鄒人孟軻」,今改之。〕考異曰:史記云:「惠王三十五年,孟子魏惠王。」孟子云:「惠王孟子曰:『西喪地於七百里;南辱於。』」按史記襄王五年, 河西地;七年,盡入上郡;十二年, 襄陵。此皆惠王身後事。而惠王孟子乃云「西地於七百里,南辱於」。未之事,惠王何由知言乎?紀年惠王三十五年後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卒,則史記誤分魏王之世為二王年明矣,然則孟子之至不在惠王三十五年而在後元十二年襄陵既敗之後,則孟子惠王之所云者無一語不符矣。孟子魏惠王惠王之卒前一二年,當周慎元年辛丑,是惠王後元十五年。至次年,壬寅,惠王卒,襄王立,孟子一見即去矣。〉王曰:「叟,叟者,尊老之稱。〕不遠千里而來,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義而已矣!不遠千里,言不以千里為遠也。〕君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曰:「善。」通鑑於此段前後書王,因孟子之文也。中間敘孟子魏王之言,獨改「王」曰「君」,不與之稱王也。〕
  惠王曰:「寡人不佞,兵三折於外,太子虜,上將死,國以空虛,以羞先君宗廟社稷,寡人甚醜之,願比死者一灑之,如之何則可?」孟子對曰:「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制梃以撻之堅甲利兵矣!〔◎易耨,芸苗令簡易也。制,作也。〕彼奪其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彼,謂也。〕故曰:『仁者無敵。』王請勿疑。」〔此段原無,據史記 魏世家孟子 梁惠王上補。〕
  初,孟子子思之門人〔「之門人」三字原無,據史記 孟子列傳補;下同。按此事見於孔鮒 孔叢子錢穆考証子思卒於周威烈王時期,離孟子出生尚早數十年,故史記所載受業於子思門人之說,較為可信。〕考異曰:趙岐孟子親師子思王劭史記「人」字為衍。按孔子之卒下至孟子人叛時,一百六十有六年矣。伯魚之卒在顏淵前,則孔子卒時子思當不下十歲。而孟子後,居、之、之、之,為文公定井田,復遊於而後歸老,則孟子時亦不過六十歲耳。即令子思享年八十,距孟子之生,尚三十餘年,孟子何由受業於子思乎!孟子云:「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若孟子親受業於子思,則當明言其人,以見其傳之有所自,何得但云「人」而已乎!由是言之,孟子必無受業於子思之事,史記之言是也。〉嘗問牧民之道何先。門人曰:〔「門人」原作「子思」,今改之。〕「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義而已矣,何必利!」門人曰:「仁義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上不義則下樂為詐也,此為不利大矣。故曰:『利者,義之和也。』 乾卦 文言。〕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大傳之辭。〕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曰:子思門人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為知仁義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梁王直以仁義而不及利者,所與言之人異故也。〔「鄒人孟軻見魏惠王」、「孟子師子思」、「臣光曰」三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三十三年,據崔述 孟子事實錄考証移入此年。
 □是歲,齊威王薨,年六十卒。〕宣王 辟彊立;知成侯田忌事見二卷顯王二十九年。〕〔此注原作「見上二十八年」,今改之。〕乃召而復之。〔此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三十六年,據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 田齊君王年世之考訂考証移入此年,並補「是歲」二字
二年(壬寅、紀元二一九九年)秦惠王後六年、魏惠王後十六年、韓宣惠王十四年、趙武靈王六年、楚懷王八年、燕易王十二年、齊宣王元年、越無彊二十四年、衛平侯二十四年、魯平公四年、宋康王十四年、中山惠王九年
 □,取春秋師于鄢陵」,即此也。 作「傿陵」,屬潁川郡史記正義曰:許州 鄢陵縣西北十五里有鄢陵古城。◎鄢陵邑名,今河南省 鄢陵縣西北。
 □魏惠王薨,〔年八十二。〕襄王 立。〔「嗣」字原無,據史記 魏世家 索隱世本補。〕
  孟子入見而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猝然問曰:『天下惡乎定?』惡,何也。〕吾對曰:『定于一。』『孰能一之?』此一語,魏襄王以問孟子。〕對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孰能與之?』此語亦襄王問。〕對曰:『天下莫不與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孟子此言,用正也。七、八月,五、六月也。槁,乾枯也。〕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矣。油然,雲盛貌。沛然,雨盛貌。浡然,興起貌。〕其如是,孰能禦之!』」
 □使陳軫使於戰國策作「陳軫使於」,與史記異。〕,欲見公孫衍謝弗見。謝,辭也。〕曰:「吾為事來,公不見將行,不得待。」見之。陳軫曰:「公何好飲也?」曰:「無事也。」曰:「吾請令公饜事可乎?」饜,音厭。索隱:饜,飽也,謂欲令其多事也。〕曰:「奈何?」曰:「田需約諸侯縱親,楚王疑之未信也。公謂於王曰:『臣與之王有故,故,謂舊好也。〕數使人來,曰「無事何不相見」,願謁行於王。』謁,告也,謂告暇也。〕王雖許公,公請毋多車,車可陳之於庭,明言之。」乃謁魏王,王許之,即明言使客聞之,馳車告其王,使人迎公孫衍公孫衍之北,使人以事委焉。遂行,三國相事皆斷於公孫衍楚王聞之,怒曰:「縱約寡人,而犀首,是欺我也。」怒而不聽行事。戰國策亦以事因犀首,與史記異。〕遂至
  張儀弗利,故令人謂 公叔曰:「張儀已合矣,其言曰:『南陽三川。』魏王所以貴張子者,欲得地也。子何不委焉以為功,則之交可錯矣。然則必圖,謂與不合而謀之。〕而相。」公叔以為便,因委之公孫衍以為功。魏王曰:「所以不使犀首者,以為不可。今四國屬以事,寡人亦以事因焉。」使相遂主天下事。張儀去。〔以上二段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戰國策 魏策一補。〕
三年(癸卯、紀元二二OO年)秦惠王後七年、魏襄王元年、韓宣惠王十五年、趙武靈王七年、楚懷王九年、燕易王十三年、齊宣王二年、越無彊二十五年、衛平侯二十五年、魯平公五年、宋康王十五年、中山惠王十年
 □公孫衍約縱同伐「公孫衍約縱」五字原無,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考証補。此合縱攻公孫衍發起。楚懷王為縱長,此六字原無,史記 秦本紀函谷關宋白曰:函谷關弘農地理志 云:謂道形如函,荀卿子所謂「松柏之塞」是也。◎函谷關,關名,今河南省 靈寶市境。人出兵逆之,五國之師皆敗走。考異曰:史記 秦本紀云「匈奴共攻」,楚世家云「蘇秦約從東六國兵攻」,趙世家但言與魏世家犀首傳但言五國攻樂毅傳不及韓世家並略之;今從六國表燕世家。〉
四年(甲辰、紀元二二O一年)秦惠王後八年、魏襄王二年、韓宣惠王十六年、趙武靈王八年、楚懷王十年、燕子之元年、齊宣王三年、越無彊二十六年、衛平侯二十六年、魯平公六年、宋康王十六年、中山惠王十一年
 □師于脩魚索隱曰:脩魚,地名。◎脩魚邑名,今河南省 原陽縣西。斬首八萬級,虜其將申差〔原下有「于濁澤」三字,據史記 六國年表移至下文。〕申差,二將名。,音搜。〕諸侯振恐。公孫衍請和於〔「魏令公孫衍請和於秦」九字原無,據戰國策 魏策一補。〕
 □張儀復相〔此句五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考異曰:史記 張儀傳:「張儀魏襄王曰:『地方不至千里,卒不過三十萬,地四平,無名山大川之限,卒戍之境,守亭、障者不下十萬,之地勢固戰場也。夫諸侯之約縱,盟洹水之上,結為兄弟以相堅也。今親兄弟同父母,尚有爭錢財相殺傷,而欲恃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可成亦明矣。大王不事下兵攻河外,據酸棗〔「燕」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 正義注、戰國策 魏策一補。〕陽晉,則不南,不南不北,〔「則」原作「以」,據戰國策 魏策一改。〕不北則縱道絕,縱道絕則大王之國欲毋危不可得也。故願大王審定計議,且賜骸骨。』魏王乃背縱約,而因以請成于張儀歸,復相〔「張儀說魏襄王」以下至「張儀歸復相秦」原為資治通鑑卷三正文,今改為考異之文。〕三歲而復背為縱。,取曲沃。明年,復事。」〔「三歲而魏復背秦為縱」以下五句二十一字,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張儀魏惠王未卒前已由敗五國乃出兵還擊,非張儀陰令;今僅取張儀相及 曲沃二事,餘不取。
 □趙武靈王〔「王」下原有通鑑正文「獨不肯」三字,今刪之。〕令國人謂己曰君,〔「令國人謂己曰君」七字原在此段末,據史記 趙世家乙正。〕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此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四十六年,據史記 趙世家移入趙武靈王八年,並白光琦 先秦年代探略繫於此年。〕趙武靈王之不肯稱王,非守君臣之分,居之以謙也,將求其所大欲而力未能稱心也。令,使也,命令也。〕
 □,敗之濁澤〔此段原作「于濁澤」,據史記 田世家補,並改「于」為「之」。〕「濁澤」,年表作「觀澤」。括地志觀澤魏州 頓丘縣東十八里。◎觀澤,古地名,今河南省 清豐縣南。
 □公孫衍田需不善,見魏王曰:「臣盡力竭知,欲以為王廣土取尊名,田需從中敗臣,王又聽之,是臣終無成功也。亡,臣將侍;侍,臣請亡。」曰:「,寡人之股掌之臣也。股掌之臣,言可玩之股掌之上者。〕為子之不便也,殺之亡之,外之毋謂天下何?內之無若群臣何也?今吾為子外之,此外之謂擯之於外,與上「外之」義不同。〕令毋敢入子之事。入子之事者,吾為子殺之亡之,何如?」許諾。時田文田需周宵相善,欲罪公孫衍患之,謂魏王曰:「今所患者,也。嬰子言行於齊王,王欲得,則何不召文子而相之?彼必務以事王。」魏王曰:「善。」於是東見田嬰與之約結;召田文而相之田文以倍田需周宵身相於〔此段原無,據戰國策 魏策二補。〕
  蘇代田需魏王曰:譙周 古史考云:蘇秦兄弟五人,最少。兄,並為遊說之士。〕「臣請問之為為,助也。〕孰與其為也?」魏王曰:「不如其為也。」「之為,孰與其為也?」魏王曰:「不如其為也。」蘇代曰:「將右而左將右而左右,近;左,遠。〕二人者,將用王之國,舉事於世,中道而不可,中道,半途也。〕王且無所聞之矣。彼有外心,王不得而聞之。〕王之國雖滲樂而從之,「滲樂」,當作「操藥」,形近之訛也。言國病甚。〕可也。王不如舍於側,以稽二人者之所為。二人者曰:『非吾人也,非二人之黨。〕吾舉事而不利於必挫我於王。』二人必不敢有外心矣。二人之所為之,利於與不利於,王措於側以稽之,臣以為身利而便於事。」身,王身。〕魏王曰:「善。」果厝於側。〔此段原無,據戰國策 魏策二補。〕
 □子之蘇代婚,〔「燕」字上原有通鑑正文「秦蘇既死,秦弟代、厲亦以遊說顯於諸侯」十二字,今刪之。〕欲得權。蘇代使於而還,燕易王問曰:〔「燕易王」原作「燕王噲」,今改之。〕齊王其霸乎?」對曰:「不能。」王曰:「何故?」對曰:「不信其臣。」於是燕王專任子之鹿毛壽燕王曰:劉伯莊曰:鹿毛壽,人姓名;又曰潘壽春秋後語作「唐毛壽」。徐廣曰:一作「厝毛」。如徐廣一作之說,當作「厝」。清河厝縣。〕「人之謂賢者,以其能讓天下也。今王以國讓子之,是王與同名也。」燕王因屬國於子之屬,付也,託也。〕子之大重。或曰:「而以人為吏,孟子曰:於天,崩,天下之人不之而之,曰:「吾君之子也。」索隱曰:人,猶臣也。謂以臣為吏。〕及老而以為不足任天下,傳之於與交黨攻,奪之,天下謂名傳天下於而實令自取之。按或曰一段事,與師春紀 伊尹太甲,潛出自,殺伊尹,事頗相類,古書雜記固多也。〕今王言屬國於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綬,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後漢書 輿服志曰: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生,始有印綬,以檢奸萌。周禮掌節有璽節,鄭氏 云:今之印章也。綬,組綬。古者佩玉以綬貫之。制,乘輿璽綬;諸王以下,印以金、銀、銅為差,綬以赤、紫、青、黑、黃為差。印,信也,刻文合信也。綬,受也,轉相授受也。三百石吏,銅印,黑綬或黃綬。王制:諸侯大國之卿,食祿以田計之,為三十二夫之入。戰國之卿,食祿萬鍾,其僭差不度甚矣。制:三公秩萬石,至於斗食佐吏,凡十六等。三百石吏,第十等,俸月四十斛。〕子之南面行王事,而老,〔「王」原作「噲」,今改之。〕不聽政,顧為臣,顧,反也。〕國事皆決於子之〔此段原繫於周慎靚王五年,白光琦 先秦年代探略移入此年。〕為後亂張本。〕
五年(乙巳、紀元二二O二年)秦惠王後九年、魏襄王三年、韓宣惠王十七年、趙武靈王九年、楚懷王十一年、燕子之二年、齊宣王四年、越無彊二十七年、衛平侯二十七年、魯平公七年、宋康王十七年、中山惠王十二年
 □相攻擊,春秋 巴子之國。蠶叢魚鳧之後。華陽國志曰:昔蜀王封其弟於漢中,號曰苴侯,因命其邑曰葭萌苴侯巴王為好。後為讎,蜀王怒,伐苴侯苴侯求救於蜀王敗死。,因遂滅,置二郡。史記正義曰:巴子城合州 石鏡縣南五里,故墊江縣也。宋白曰:巴子後理閬中揚雄 蜀本紀曰:蜀王本治廣都 樊鄉,徙居成都。◎,古國名,在今重慶市境內,在今四川省境內。〕俱告急於秦惠王欲伐。以為道險狹難至,漢書 趙充國傳 :山峭而夾水曰狹。〕又來侵,猶豫未能決。說文:猶,玃屬,居山中;聞人聲,豫登木,無人乃下。世謂不決曰猶豫。一說,隴西謂犬子為猶,犬導人行,忽先忽後,故曰猶豫。又一說,猶豫,犬也,犬為人行,好先行,却住以俟其人,百步之間,如是者數四;先者,豫也,遂曰猶豫。〕司馬錯請伐史記之後,至周宣王時為程伯 休父,為司馬氏。〕張儀曰:「不如伐。」王曰:「請聞其說。」曰:「親,善,下兵三川,攻新城宜陽伊水洛水河水為三川。後置三川郡改為河南郡 新城縣河南郡括地志洛州 伊闕縣 新城縣,在州南七十里。隋文帝新城伊闕,取伊闕山為名。◎三川,古域名,今河南省 洛陽市境。新城宜陽邑名,新城在今河南省 伊川縣西南,宜陽在今河南省 宜陽縣。〕以臨二周之郊,分為西,故曰二周。〕據九鼎,夏禹貢金九牧,鑄鼎象物,有昏德,鼎遷于商紂暴虐,鼎遷于成王定鼎于鄏,寶之,以為三代共器。〕按圖籍,圖籍,謂天下之圖籍,周官職方氏所掌是也。〕挾天子以令於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周禮 大宗伯注云:朝,猶朝也,欲其來之早也。人君昕旦親政貴早,聲轉為朝。〕而王不爭焉,顧爭於戎翟,去王業遠矣。」翟,與狄同。〕司馬錯曰:「不然。臣聞之,欲富國者務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三資者備而王隨之矣。今王地小民貧,故臣願先從事於易。夫,西僻之國而戎翟之長也,有之亂;以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群羊;豺,音柴。〕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富民,繕兵不傷眾而彼已服焉。彼,謂也。〕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西海而天下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而又有禁暴止亂之名。今攻,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義之名,而攻天下所不欲,危矣。臣請其故:〔「謁」原作「論」,據戰國策 秦策一新序 善謀改。〕,天下之宗室也。周室為天下所宗,故謂之宗室。〕之與國也。〔此句原作「齊,韓之與國也」,據范祥雍 戰國策箋証注語改。〕鄰國相親睦者,謂之與國。〕自知失九鼎,自知亡三川,將二國並力合謀,以因乎而求解乎求解者,先與之構怨隙而今求和解也。〕以鼎與,以地與,王弗能止也。此臣之所謂危也。不如伐完。」完,全也。言以兵伐,十全必取也。〕王從計。秋,起兵石牛道石牛道,古棧道名,自今陝西省 勉縣西南行至四川蜀王自於葭萌拒之,葭萌,古關隘名,今四川省 廣元市 昭化區。〕敗績。遁走至武陽武陽,古地名,今四川省 眉山市 彭山區東。〕軍所害。其傅相及太子退至逄鄉,死於白鹿山逄鄉白鹿山,古地名,今四川省 彭州市白鹿鎮。〕冬,十月,〔「秋」字以下原作「起兵伐蜀。十月取之」,據華陽國志卷三補。〕取,言易也。〕公子通〔此句原作「貶蜀王,更號為侯」,據史記 秦本紀華陽國志卷三改。〕而使陳莊考異曰:史記 張儀傳作「貶蜀王,更號為侯」,今從華陽國志既屬以益強,富厚,輕諸侯。
 □滕文公薨。〔此段原無,據梁濤 孟子行年考補並繫於此年。〕
六年(丙午、紀元二二O三年)秦惠王後十年、魏襄王四年、韓宣惠王十八年、趙武靈王十年、楚懷王十二年、燕子之三年、齊宣王五年、越無彊二十八年、衛平侯二十八年、魯平公八年、宋康王十八年、中山惠王十三年
 □ 子之為王三年,國內大亂。將軍市被太子平謀攻子之儲子齊王曰:「因而赴之,破必矣。」〔「儲子謂齊王曰」以下十四字原無,據戰國策 燕策一補。〕齊王令人謂太子曰:「寡人聞太子將飭君臣之義,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國雖小唯太子所以令之。」飭,整也,修也,治也。飭君臣之義,言太子平將治子之僭王之罪也。明父子之位,言太子平當繼其父之位也。令,命令也,號令也。〕太子因邀黨聚眾,要,要結也。〕使市被子之,不克。反攻,太子、市被死以徇〔「乃反攻,太子、市被死以徇」原作「市被反攻太子」,據錢穆 先秦諸子繫年 燕昭王乃公子職非太子平辯移「市被」於「太子」後,「反」前補「乃」字,「太子」後補「死以徇」三字。〕考異曰:燕世家:「太子因邀黨聚眾,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以徇。」按將軍市被太子平共攻子之,世家市被反攻太子平而己又反見殺,於事勢情理均難通。蓋「將軍市被」四字當為錯簡,當讀「及百姓反攻」一句,「太子平將軍市被以殉」一句。構難數月,死者數萬人,百姓恫恐。恫,痛也。〕齊王章子將五都之兵,因北地之眾以伐將,領也。邑有先王之廟曰都。或曰:都,邑之大者。北地,之北境也,蓋 千乘清河勃海之地。◎五都,管仲所立。管仲為五大區,大區各設一名都大夫主區內之軍政事務。大區各設一都,為大區之軍政中心,都大夫於此辦公。五都:臨淄(今山東省 淄博市東舊臨淄)、即墨(今山東省 平度市東南即墨舊城)(今山東省 莒縣莒國故城)、高唐(今山東省 高唐縣東南)、平陸(今山東省 東平縣)。〕士卒不戰,城門不閉。人取子之,醢之,醢,肉醬也。〕遂殺燕易王〔「燕易王」原作「燕王噲」,今改之。〕
  齊王孟子曰:「或謂寡人勿取,或謂寡人取之。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古者天子之地方千里,出兵車萬乘。七國兼併以強大,於時皆為萬乘之國。〕五旬而舉之,十日為旬,五旬,五十日。〕人力不至於此;不取,必有天殃。殃,咎也,禍也。〕取之何如?」孟子對曰:「取之而民悅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民不悅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簞食壺漿以迎王師,簞,竹器也;圓曰簞,方曰笥。食,熟食也。漿,水也,酢漿也。◎簞,音單。〕豈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以上二段原繫於周報王元年,白光琦 先秦年代探略移入此年。〕運,轉也。言之民將轉而之他國也。〕
 □王崩,子赧王 立。
 □衛平侯薨,子嗣君立。有胥靡亡之漢書音義曰:胥,相也。靡,隨也。古者相隨坐輕刑之名,謂罪不至於扑刑者,令衣褐帶索,相隨以執役。朱元晦曰:胥靡者,連鎖役作也。◎胥,音須。靡,音米。〕因為魏王之后治病。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五返,不與,乃以左氏易之。左氏邑名,今山東省 曹縣西北。〕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無小,亂無大。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誅必,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人主之欲,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此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四十四年,據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考訂移入此年。〕此學者為之說耳。〕

  赧王考異曰:竹書隱王,蓋赧、隱聲相近。史記索隱云「謚法無赧。正以微弱,竊鈇逃債,赧然慚愧,故號曰赧』耳。」又皇甫謐云名,恐誤。〉劉伯莊曰:赧,慚之甚也。輕微危弱,寄住東、西,足為慚赧,故號之曰赧;謚法本無赧字也。◎赧,音湳。〕

元年(丁未、紀元二二O四年)秦惠王後十一年、魏襄王五年、韓宣惠王十九年、趙武靈王十一年、楚懷王十三年、燕子之四年、齊宣王六年、越無彊二十九年、衛嗣君元年、魯平公九年、宋康王十九年、中山惠王十四年
 □人侵義渠,得二十五城。考異曰:秦本紀在去年,今從六國表。〉義渠國名。按二卷顯王四十二年,義渠,以其君為臣,是已得義渠矣。今又侵得二十五城,何也?蓋先此義渠為縣,君為臣,雖臣屬於義渠之國未滅也,稍蠶食侵其地。今得二十五城,義渠之國所餘無幾矣。蓋兼併諸侯,不盡其國不止也。左傳:有鐘鼓曰伐,無曰侵。穀梁傳:苞人民、驅牛馬曰侵。斬樹木、壞宮室曰伐。〕
 □人伐「秦人伐魏」上原有通鑑正文「魏人叛秦」四字,今刪之。〕曲沃而歸其人。曲沃邑名,今山西省 曲沃縣。〕又敗岸門續漢志潁川郡 潁陰縣岸亭徐廣云︰岸亭,即岸門括地志岸門在今許州 長社縣東北二十八里,今名長武亭。◎岸門,古地名,今河南省 許昌市西北。〕犀首走。〔此句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補。〕 太子倉入質于以和。考異曰:秦本紀在去年,今從韓世家。〉
 □諸侯將謀救齊王孟子曰:「諸侯多謀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對曰:「臣聞七十里為政於天下者,是也;未聞以千里畏人者也。曰:『徯我后,后來其蘇。』 仲虺之誥之辭。徯,待也。后,君也。〕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拯,上舉也,援也,救也,助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若殺其父兄,係累其子弟,趙岐曰:係累,縛結也。〕毀其宗廟,遷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之強也,今又倍地則地倍其舊。〕而不行仁政,是動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返其旄倪,趙岐曰:旄,老旄;倪,弱小。陸德明曰:倪,謂翳倪小兒也。 曲禮曰:八十、九十曰耄,云:耄,惛忘也。旄,讀曰耄。翳,與繄同。〕止其重器,謀於眾,置君而後去之,則猶可及止也。」齊王不聽。
  已而人叛。是時人雖未立公子職〔「公子職」原作「太子平」,今改之。〕固已相率叛矣。〕齊王曰:「吾甚慚於孟子。」考異曰:之取史記 六國表周赧王元年,於湣王之十年。燕世家亦以為湣王,而齊世家無之。蘇轍 古史史記 年表文,斷以為齊湣王。按孟子書中與宣王問答有明文者凡一十四章,而絕無與湣王問答之事。記此書者不過萬章公孫丑之屬,皆嘗從孟子目睹此事者,必無以湣王之事無故移之宣王之理。由是言之,孟子之不誤無可疑者。魏世家惠王三十五年而孟子孟子列傳又謂孟子先至,而後適。自梁惠王三十五年下至之歲,凡二十有三年。如是,則孟子已久矣,何由得見取之事!由是言之,史記之有誤亦無可疑者。蓋自陳恒得政以來,凡十二代而滅,故莊子云:「田成子君,十二代而有齊國。」鬼谷子亦云然。而史記止有成子 襄子 莊子 太公 桓公 威王 嬰齊宣王 辟疆湣王 襄王 法章王建十代;其悼子侯剡二代皆遺之;又誤以桓公為在位六年,是以兩代移前二十二年,而取遂當湣王世耳。史記索隱云:「紀年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 立。」又云:「紀年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則桓公十九年而卒。」據此,則齊威立於周顯王之十二三年。以史記之年遞推而下之,取正在齊宣之六七年,非湣王時事矣。故以紀年為據,則孟子莊子戰國策鬼谷子之言皆合;若以史記為據,則此四書無一合者。講章家解孟子者,又以取宣王事,叛為湣王事,而云「燕人畔章但稱王曰』者,湣王生而未有謚也」,其說尤謬。此不聽孟子言而取者既為宣王矣,人之叛,湣王何慚於孟子乎?此無他皆由未嘗深考戰國時事,不知史記之移兩代於前二十餘年,是以委曲求全其說而卒不能合也。故今依孟子國策紀年之文,附之宣王之世。〉陳賈曰:「王無患焉。」乃見孟子,問曰:「周公何人也?」曰:「古聖人也。」陳賈曰:「周公使管叔〔「殷」原作「商」。注:「廟諱也。」今改之;下同。通稱,者,以始封為國號,者,以都為國號。〕管叔叛也。周公知其將叛而使之歟?」曰:「不知也。」陳賈曰:「然則聖人亦有過歟?」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更,更改。〕民皆仰之。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為之辭!」
 □趙王公子職,立以為燕王,使樂池送之,是為昭王〔此段原作「燕人共立太子平,是為昭王」,據史記 趙世家改。按近人錢穆楊寬方詩銘等學者皆謂太子平子之之亂時被殺,「太子平」當是「公子職」之誤。此段原繫於周赧王三年,據白光琦 先秦年代探略考証移入此年。〕考異曰:燕策:「子之三年,燕國大亂,百姓恫怨,將軍市被太子平謀攻子之儲子齊宣王因而僕之,破必矣。』王因令人謂太子平曰:寡人聞太子之義,寡人國小,不足先後,雖然,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數黨聚眾,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乃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已殉國,構難數月。宣王因伐燕王噲死,大勝, 子之亡。二年,人立公子平,是為燕昭王。」史記 燕世家文略同。史記索隱按:「上文太子平謀攻子之,而年表又云君及太子相子之皆死,紀年又云子之公子平,今此文太子平,是為燕昭王』,則年表紀年為謬也。而趙世家云:武靈王亂,召公子職,立以為燕王,使樂池送之。裴駰亦以此世家公子職之事,當是遙立而送之,事竟不就。則昭王,非,明矣。進退參詳,是年表既誤,而紀年因之而妄說耳。」今按小司馬常引紀年而不加遵信,率如此。疑燕策文記太子平、將軍市被一節,詞氣支離,多誤衍。當為「太子因要黨聚眾,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百姓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以殉。因構難數月」。蓋太子平及將軍市被始終共事,並及於難。今此節文均誤,遂謂市被反攻太子平,而市被又反見殺,於事勢情理均難通也。然則下文所云「人立公子平是為燕昭王」者,實為立「公子職」之字誤。唯今同誤,不知先誤者何書,而後人又以妄易其未誤之本也。今六國表云「君及相子之皆死」,與索隱所引年表文不同。蓋「太子」二字,又經刊去矣。古書之多經改易,不易審讀,如此。
二年(戊申、紀元二二O五年)秦惠王後十二年、魏襄王六年、韓宣惠王二十年、趙武靈王十二年、楚懷王十四年、燕昭王元年、齊宣王七年、越無彊三十年、衛嗣君二年、魯平公十年、宋康王二十年、中山惠王十五年
 □昭王於破之後即位。〔「亡」原作「燕」,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三改,並於前補「燕」字。〕燕國所破,己承其後也。〕弔死問孤,與百姓同甘苦,卑身厚幣以招賢者。謂郭隗曰:「因孤之國亂而襲破,孤極知小力少,臧文仲曰:列國有凶稱孤,禮也。杜預曰:列國諸侯無凶則稱寡人。姓出於虢公,世亦謂虢公郭公。◎隗,音委。〕不足以報;然誠得賢士與共國,以雪先王之恥,燕易王破國之恥。〕孤之願也。先生視可者,得身事之!」郭隗曰:「古之人君有以千金使涓人求千里馬者,春秋以來,諸侯之國有涓人,之間有中涓。師古曰:涓,潔也。言其在中主知潔清灑掃之事,蓋王之親舊左右也。應劭曰:涓人如謁者。〕馬已死,買其首五百金而返。君大怒,涓人曰:『死馬且買之,況生者乎!馬今至矣。』不期年,千里之馬至者三。今王必欲致士,先從始,況賢於者,豈遠千里哉!」燕王若加禮於郭隗,則四方之賢士聞之,將不以千里為遠而來。〕於是昭王改築宮而師事之。於是士爭趨蘇秦歸,鄒衍歸,樂毅歸,屈景歸。以上四句原作「樂毅自魏往,劇辛自趙往」,據說苑 君道改。〕考異曰:史記 燕世家:「燕昭王收破即位,禮賢下士,尊郭隗為師,於是樂毅往,鄒衍往,劇辛往,士爭湊。」按趙世家 悼襄王三年有龐煖擒殺劇辛事,上距燕昭王即位已七十年。若劇辛年二十入,豈年九十而為將乎?今從說苑。又樂毅 沙丘之亂後去,後以魏昭王使者入,在燕昭王即位十七年後,不在燕昭初即位時。昭王樂毅為亞卿,任以國政。〔此段原繫於周赧王三年,今移至燕昭王即位之隔年。〕樂毅張本。〕
  初,洛陽蘇秦秦王以兼天下之術,姓譜姓,顓頊裔孫吳回陸終陸終昆吾,封於,至蘇公。〕秦王不用其言。蘇秦乃去,〔「初」字以下二十五字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三十六年,據錢穆楊寬等學者考証之說,移入燕昭王即位之後。〕東至,未得用。赴,歲餘而後得見,燕王曰:「先生能為得侵地乎?」蘇秦曰:「請為王取之。」見齊王,再拜,俯而慶,仰而弔。齊王曰:「是何慶弔相隨之速也?」蘇秦曰:「臣聞飢人所以飢而不食烏喙者,本草經曰:烏頭,一名烏喙。廣雅云:蘇奧,毒附子也。一歲為烏啄,三歲為附子,四歲為烏頭,五歲為天雄。〕為其愈充腹而與餓死同患也。今雖弱小,即秦王之少婿也。大王利其十城而長與強為仇。今使弱為雁行而強敝其後,以招天下之精兵,是食烏喙之類也。」齊王愀然變色曰:「然則奈何?」蘇秦曰:「臣聞古之善制事者,轉禍為福,因敗為功。大王誠能聽臣計,即歸之十城。無故而得十城,必喜;秦王知以己之故而歸之十城,亦必喜。此所謂棄仇讎而得石交者也。夫俱事,則大王號令天下,莫敢不聽。是王以虛辭附,以十城取天下。此霸王之業也。」王曰:「善。」於是乃歸十城。蘇秦燕王厚遇之。〔「東至趙」以下至「燕王厚遇之」原無,據史記 蘇秦列傳補,從錢穆楊寬等學者考証改「易王」為「昭王」。〕考異曰:史記 蘇秦傳:「蘇秦〔「蘇秦」二字原無,今補之。〕燕文曰:〔「燕文侯」原作「燕文公」,據史記 蘇秦列傳改;下同。〕之所以不犯寇被甲兵者,以之為蔽其南也。且之攻也,戰於千里之外;之攻也,戰於百里之內。夫不憂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計無過於此者。願大王與縱親,天下為一,則燕國必無患矣。』從之,資蘇秦車馬,以說趙肅侯曰:『當今之時,東之建國莫強於之所害亦莫如。然而不敢舉兵伐者,畏之議其後也。之攻也,無有名山大川之限,稍蠶食之,國都而止。不能支,必入臣於之規,則禍中於矣。臣以天下之圖案之,〔「地」字原無,據史記 蘇秦列傳補。〕諸侯之地五倍於,料度諸侯之卒十倍於。六國為一,並力西向而攻必破矣。夫橫人者皆欲割諸侯之地以與成則其身富榮,國被患而不其憂,是故橫人日夜務以權恐愒諸侯,以求割地。故願大王孰計之也!竊為大王計,莫如一為縱親以叛,令天下之將相會於洹水之上,通質結盟,約曰:「攻一國,五國各出銳師,或橈,或救之。有不如約者,五國共伐之!」諸侯縱親以擯甲必不敢出於函谷以害東矣。』肅侯大悅,厚待蘇秦,尊寵賜賚之,以約於諸侯。會使犀首原下有「大敗其師四萬餘人」八字,今刪之。〕擒將龍賈,取雕陰,且欲東兵。蘇秦兵至〔「也」原作「而敗縱約,念莫可使用於秦者燕」,據史記 蘇秦列傳改。〕乃激怒張儀,入之於。於是蘇秦韓宣惠王曰:『地方九百餘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弩、利劍皆從出。卒超足而射,百發不暇止。以卒之勇,被堅甲,蹠勁弩,帶利劍,一人當百,不足言也。大王事必求宜陽成皋;今茲效之,明年又復求割地。與則無地以給之;不與則棄前功,受後禍。且大王之地有盡而之求無已,以有盡之地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結禍者也,不戰而地已削矣。鄙諺曰:「寧為雞口,無為牛後。」夫以大王之賢,挾強之兵,而有牛後之名,臣竊為大王羞之!』韓王從其言。蘇秦曰:〔「襄」字原無,據史記 蘇秦列傳補。〕『大王之地方千里,地名雖小,然而田舍廬廡之數,曾無所芻牧。人民之眾,車馬之多,日夜行不絕,輷輷殷殷,若有三軍之眾。臣竊量大王之國不下。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乃聽於群臣之說,而欲臣事!願大王孰察之。故敝邑趙王使臣效愚計,奉明約,在大王之詔詔之。』魏王聽之。蘇秦曰:〔「宣」字原無,據史記 蘇秦列傳補。〕四塞之國,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三軍之良,五家之兵,進如鋒矢,戰如雷霆,解如風雨,即有軍役,未嘗背泰山、絕清河、涉渤海者也。臨淄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不下戶三男子,不待發於遠縣,而臨淄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臨淄甚富而實,其民無不雞、走狗、六博、闒鞠;臨淄之塗,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揮汗成雨。夫之所以重畏者,為與接境壤也。兵出而相當,不十日而戰,勝存亡之機決矣。〔「負」字原無。胡三省注:「而戰』句斷。勝』下當有負』字。以此觀之,文意明通。竊謂通鑑史記原文之誤。」此據注補。〕戰而勝,則兵半折,四境不守;戰而不勝,則國已危亡隨其後;是故之所以重與戰而輕為之臣也。今之攻則不然,背之地,過 陽晉之道,經乎亢父之險,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比行,百人守險,千人不敢過也。雖欲深入則狼顧,恐之議其後也,是故恫疑、虛喝、驕矜而不敢進,則之不能害亦明矣。夫不深料之無奈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群臣之計過也。今無臣事之名而有強國之實,臣是故願大王少留意計之!』齊王許之。乃西南說楚威王曰:『,天下之強國也,地方六千餘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資也。之所害莫如強則弱,強則弱,其勢不兩立。故為大王計,莫如縱親以孤。臣請令東之國奉四時之獻,以承大王之明詔;委社稷,奉宗廟,練士厲兵,在大王之所用之。故縱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橫合則割地以事,此兩策者相去遠矣,大王何居焉?』楚王亦許之。於是蘇秦為縱約長,並相六國,北報,車騎輜重擬於王者。〔「說燕文侯」以下至「車騎輜重擬於王者」原為資治通鑑卷二正文,繫於周顯王三十六年,今改為考異之文。〕趙肅侯封為武安君,乃投縱約書於此二句十五字原無,據史記 蘇秦列傳補。〕兵不敢闚函谷關十五年。「年」字下原有「又云」二字,今刪之。〕其後使犀首,與共伐蘇秦而縱約皆解。」太史公曰:「蘇秦兄弟三人,皆遊說諸侯以顯名,其術長於權變,而蘇秦被反間以死,天下共笑之,諱學其術。然世言蘇秦多異,異時事有類之者皆附之蘇秦。夫蘇秦起閭閻,連六國縱親,此其智有過人者。吾故列其行事,次其時序,毋令獨蒙惡聲焉。」是史公之傳蘇秦,至慎至謹也。然考蘇秦之年代,而疑及其行事。史公所謂「連六國縱親,其智有過人者」,以當時列強大勢論之,蓋非情實,亦後世以異時事附之也。蘇秦事,有極可疑者:齊策蘇秦齊閔王蘇秦死,當之際,豈得下及閔王?其書乃後世習老子言者所為,而假託於。不得以此疑閔王立,尚在蘇秦未死前也。史記 蘇秦傳亦云:「蘇秦湣王厚葬以明孝,高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破敝而為。」同屬不可信。齊策又載「孟嘗君將入蘇秦欲止之。」孟嘗君秦昭王八年,距蘇秦死已二十年。燕王噲亦死十四年,何來有蘇秦史記蘇代說苑亦載此事,僅云有客。又秦策云:「秦惠王寒泉子曰:『蘇秦欺寡人欲以一人之智,反復東之君,從以欺因負其眾,故先使蘇秦以幣卑約乎諸侯。諸侯不可一,猶連雞之不能俱止於棲,明矣。寡人忿然含怒日久,吾欲使武安子起往喻意焉。』寒泉子曰:『不可。夫攻城墮邑,請使武安子。善我國家,使諸侯,請使客卿張儀。』惠王曰:『善。』」夫武安子昭王時將白起,豈得上及惠王,與同世?其他明屬蘇秦身後事,而附會之者尚多,然皆瑣碎不足辨。其有關於戰國史實之大,而不可不辨者,莫逾於蘇秦六國從親一事。蓋其事亦起蘇秦死後而附會之也。今縱辯以明之:史記 秦傳說七國辭,皆本國策,其辭皆出後人飾託,非實況。如其說云:「西有漢中之利,南有巫山黔中之限,東有之固。」諸地入皆遠在後,蘇秦豈得先及?其說云:「稱東藩,築帝宮,受冠帶,祠春秋。」時尚未稱王,何遽「築帝宮」?其他率類是,可疑一也。且史記蘇秦合縱事,僅見於秦傳,又略見於燕世家燕表,其他世家年表均不具,可疑二也。又其事在燕文公二十八年,正徐州相王之歲。自此以前,以僻遠,擯不預東方諸侯之會盟。孝公發憤,用商鞅變法,國勢稍振,然猶不敵東方諸國。東方諸國最強者唯。故惠王孟子,自謂「晉國天下莫強」,固非虛誇。而自惠王 邯鄲起而救桂陵不得已重歸 邯鄲。而以其時坐收漁人之利,東侵降 安邑。其後不十年,又率諸侯朝天子,而稱王。則雖前敗於,並不挫其霸業。又以是伐,五戰而五敗,幾不國。又掎之後,出師救,敗 馬陵諸國乘機漁利,而 衛鞅又虜 公子卬。然其時仍為大國,西地仍屬,猶未入人特乘虛侵略,其疆土尚未達於,不為東方諸國所畏。而齊威王以再勝軍,遂得繼稱霸。東方大局,遂為之對峙。其會徐州相王,即徵兩國東西分霸之形也。最先王,以其國勢之最強。諸國自外,莫敢繼稱王者,以其國力猶未與抗衡也。然以屢戰之餘,外強而中乾。惠王耄年稱王,不能自振奮,國遂日衰日削,而之侵圉也益急。其後遂獻西地,盡入上郡惠王所謂「西喪地於七百里」者。於是不久而亦稱王,亦稱王。其時昭侯申不害之後,其國力蓋猶在之上,故亦先而稱王也。又其後而犀首約五國相王,乃有中山。然趙武靈猶謙讓不敢居,而其事起於。蓋徐州相王為六國稱王之始,實啟之。五國相王,為六國稱王之終,亦主之。在當時,霸國餘威,猶未全失。其時同而稱王者尚有亦猶未為弱國。故孟子齊宣王曰:「今天下方千里者九,以一天下,何異以一服八哉?」使蘇秦言合縱,不當逆知中山之先亡,而屏此二國不及也。其後張儀惠施爭用事於惠施主合張儀則欲聯。蓋其先為分霸者,至是日已衰,日以強,遂有三國分霸之勢。張儀既相太子入朝於之折而入於人勢力之下者,自此開其端。而人乃駸駸與對峙。之霸業,自文侯武侯迄於惠王之世而大盛者,及其晚節,乃為東西兩強之所平分。而之盛,其聲威遠出上。故宣王欲求其所大欲,以一天下為志。而其時蘇秦已死。當是時,東方六國固絕無合縱擯之必需,亦絕無合縱擯之可能。即據今史記世家年表所記,亦絕無六國合縱擯之跡也。且蘇秦合縱,始起議在,主盟者為之與,當其時壤地不相接,與則東海西海,風馬牛不相及也。固無事乎擯,亦未得越 三晉而事成侯時,邯鄲,國幾亡。及肅侯,幸自保,未嘗敢一出兵與爭中原之霸業。而蘇秦,乃謂:「當今之時,東建國,莫強於。」豈不大謬?之強,乃在武靈王後。蘇秦張儀皆已死。若徐州相王之歲,斷無尊六國縱長之理。徐州相王後六年,當趙肅侯二十年,盡納上郡趙疵戰敗, 西,取 離石。是西而壤地始相接,兵爭始啟也。蘇秦既死,越四年,當趙武靈王七年,戰而敗之,是為兵爭之再見。是役也,楚世家亦謂蘇秦約縱六國兵攻,而楚懷王為縱長。然與戰者唯既敗,而乘其弊。復敗師於觀澤。時六國固無合縱,且蘇秦已死,亦不得牽合為說也。自此以後,東西爭霸之勢益顯。楚世家謂:「爭長,欲伐從親。患之,乃使張儀。」是張儀初至,乃離間之相親,使而暱。及其再至,亦宗至之故智,意在離間之相親,使而暱耳。之外交,常主折之羽翼,散之朋從,使轉而投於我。其時情勢,猶是為長而為亞。爭則有之,欲進連衡之說,使東諸侯相率西朝,尚未能也。張儀之明年,,是殆為兵及之始。而是年又敗,取漢中。明年張儀復至復和。而翌年,即去,復至,而卒焉。終之世,亦絕無六國相率事之痕跡也。則所謂蘇秦張儀一縱一橫,其說皆子虛,由後之好事者附會為之也。今觀張儀之辭,謂澠池,其事在昭王時,死及三十年,非語可知。其說三國,又謂河間獻魚鹽之地,恒山之尾五城,一切皆虛。然則六國果無合縱之事乎?不然。勢愈強,日益東侵,東諸國,未必絕無合縱之議,亦未必絕無合縱之事。而其議其事,皆在後。後之好事者,乃以上附之於蘇秦,則仍史公所謂「異時事皆附之」也。今即據當時策士虛造遊說之辭而可以推見其說所起之時者。考張儀之說趙王曰:「先王之時,奉陽君專權擅勢,蔽欺先王,獨擅綰事。寡人居屬師傅,不與國謀計。先王棄群臣,寡人年幼,奉祀之日新,心固竊疑焉。以為一從不事,非國之長利也。」此所謂「奉陽君」者,乃李兌,而「先王」則武靈王也。則君為惠文王,明白無疑。趙惠文王時,張儀久已死,而偽為張儀之辭者,縱筆所至,遂告後人以其身世之真相。然則合縱連橫之說,乃盛於趙武靈惠文王父子之際也。據儀傳云云,則主合縱者為奉陽君 李兌。而檢之國策,亦實有其事。趙策:「欲攻起賈禁之。乃收以伐秦王怒,屬怨於李兌約五國以伐。」此李兌主合縱之証也。或「謂齊王曰:『三晉皆有患,今之攻也,為也。五國伐必亡。李兌李兌必死。今之伐也,以救李子之死也。』」李兌亦自言之,曰:「臣之所以堅三晉者,非以為得利之毀也,將欲以攻也。」凡此皆一時辭。又將攻陰禁之,因欲與不聽,乃令公孫衍李兌以攻而定封焉。又使公孫衍奉陽君曰:「君之身老矣,封不可不早定也。為君慮封,莫若於。」是奉陽君李兌,而其事在李兌之老時,蓋武靈王之晚節也。故據張儀之辭,乃知其時主合縱者為奉陽君,即李兌其人。而觀於蘇秦之傳說,則又絕不同。趙策:「蘇秦始合縱,說趙王曰:『天下之卿相人臣,乃至布衣之士,皆願陳忠於前。雖然,奉陽君妒,大王不得任事,是以外賓客遊談之士無敢盡忠於前者。今奉陽君捐館舍,大王乃今得與士民相親,臣故敢獻其愚。』」據是言之,奉陽君乃又不主合縱。無論其身世與不相接,即就兩家之辭比而觀之,而奉陽君之為人,亦復迥然若兩人。趙策又明記蘇秦之言曰「今君殺主父而族之」,則李兌明在武靈王時。而奉陽君亦明為李兌,非趙肅侯時別有一奉陽君矣。史記奉陽君公子成,亦由公子成李兌同時,同謀殺主父,故有此誤。因知奉陽君定在趙主父時也。奉陽君 李兌主父時,而云蘇秦見之者,蘇秦亦得見齊湣王孟嘗君,何不可見奉陽君,此皆所謂異時事附之也。而其所以為附者,又不一時,不一人。故為張儀連橫之說者,特謂 奉陽君主合縱,而造為蘇秦合縱之說者,並謂奉陽君蘇秦。兩說俱違於情實,而後之離情實也益遠。豈策士之造說者,先成張儀連橫之辭,其時雖已有蘇秦合縱之說,而猶以奉陽君 李兌為親主合縱之人。其後繼起者又增造蘇秦合縱之辭,乃並以奉陽君 李兌為拒遠蘇秦而資送之入,乃又並以蘇秦為拒遠張儀而資送之入焉。其造說之益奇益怪,而益遠於情實,亦可以微窺其為說之先後也。且張儀在當時,其聲名績業,蓋遠出蘇秦上。景春之問孟子,曰:「公孫衍張儀,豈不誠大丈夫哉!」而弗及蘇秦本不得與伍。自後世有分主縱橫之說,而兩人遂儼若比偶。又謂身佩六國相印,資,其地位名業,遂若轉出右焉。今要而論之,孝公商鞅變法,而東方爭霸,以其間乘機侵地,東至。及惠王張儀已日衰,遂有爭長之勢。而張儀南廣地取漢中。然其時,猶為長而為亞。及昭襄王初年,屢戰屢和,而趙武靈崛起,以其間滅中山,為大國。及白起亟敗,而齊湣秦昭稱東西帝。其時則為長而為亞。樂毅起於,連湣王死,東方之霸國遂絕。唯獨強,破,及范雎相,而有交鬪之局。至於長平之戰,邯鄲之圍,而後之氣燄披靡,達於東海之裔。夫而後東方策士,乃有合縱連橫之紛綸,而造說者乃以上附之。檢其辭說,皆燕昭趙惠文後事。而後世言戰國事者莫之察,謂縱橫之議果起於。遂若孝公商鞅而國勢已震爍一世。而東方諸國,當齊威魏惠時,已攪擾於縱橫之說。則戰國史實,為之大晦。當時列強興衰轉移之跡全泯。其失匪細,不可不詳辯也。今不取蘇秦六國合縱事,僅取蘇秦燕昭王事。〔「按太史公曰」以下原作「,敗縱約,止在明年耳。其自相違戾如此!秦本紀:『惠文王七年,公子卬戰,虜其將龍賈。』後二年事耳;烏在其不闚函谷十五年乎!此出於遊談之士誇大蘇秦而云爾,今不取」,今改之。此考異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三十六年,今移至周赧王二年。〕之弟也。〔此句五字原無,據史記 趙世家補。〕考異曰:蘇秦傳云:「蘇秦死,齊宣王復用蘇代。」又云:「亂,立昭王與其弟遂不敢入,皆終歸。」戰國策亦同。史記索,「蘇秦季子。」引 古史考:「兄弟五人,最少。兄,及,並之士。」又云:「典略亦同其。蓋按蘇氏。」按季子,而「嫂不以我叔」,蘇秦自有兄明矣,史公弟者,當是取國策之文而也。〉
 □右更右更,爵第十四。師古曰:左、右、中更,皆主領更卒而部其役使也。〕,虜其將趙莊〔「趙莊」原作「莊豹」,據史記 趙世家改。〕考異曰:樗里子傳作「莊豹」,今從趙世家六國表。〉姓有出於者,左傳所謂之族是也;有出於者,楚莊王之後,莊蹻是也。莊暴莊辛莊周,與此莊豹,其時適相先後,莫能審其所自出。〕
 □秦王欲伐,患之縱親,乃使張儀,說楚王曰:「大王誠能聽臣,閉關絕約於閉關者,古之列國各置關尹,敵國賓至,關尹以告,則行理以節逆之。閉關則拒絕其使,不為通也。〕臣請獻之地六百里,使女得為大王箕帚之妾,箕帚之妾,猶言備灑掃也。帚,篲也。◎箕,音基。帚,音肘。〕娶婦嫁女,長為兄弟之國。」楚王悅而許之。群臣皆賀,陳軫獨弔。姓出於周武王後於,子孫以國為氏。〕王怒曰:「寡人不興師而得六百里地,何弔也?」對曰:「不然。以臣觀之,之地不可得而合,合則患必至矣。」王曰:「有說乎?」對曰:「夫之所以重者,以其有也。今閉關絕約於孤,奚貪夫孤國而與之之地六百里!邑名,在今陝西省 渭南市 商州區在今河南省 西峽縣東。〕張儀,必負王。是王北絕交,西生患於也,東北接,西接。〕兩國之兵必俱至。為王計者,不若陰合而陽絕於,使人隨張儀,苟與吾地,絕未晚也。」王曰:「願陳子閉口,毋復言,以待寡人得地!」〔原下有資治通鑑卷三正文「乃以相印授張儀,厚賜之」十字,今刪之。〕毋者,禁止之辭。復,再、又也。〕遂閉關絕約於考異曰:楚世家張儀傳並云以相印授張儀秦本紀六國表亦云「張儀」。按戰國策張儀之事,當是後人增飾之詞,今不取。〉使一將軍隨張儀班固 百官表:將軍,末官,因之。〕
  張儀佯墮車,佯,詐也。〕不朝三月。楚王聞之,曰:「以寡人絕未甚耶?」耶,疑辭也。〕乃使勇士宋遺之符,北罵齊王既閉關絕約,則之信使不通,故使宋遺符以至,姓也。周武王微子,子孫以國為氏。〕齊王大怒,折節而事之交合。歸而詐疾,待之交合乃朝。〕張儀乃朝,見使者曰:「子何不受地?從某至某,廣袤六里。」東西曰廣,南北曰袤。〕使者怒,還報楚王楚王大怒,欲發兵而攻陳軫曰:「可發口言乎?攻之不如因賂以一名都,與之并兵而攻,是我亡地於,取償於也。償,報也。〕今王已絕於而責欺於,是吾合之交而來天下之兵也,國必大傷矣!」楚王不聽,使率師伐,姓也。◎屈,音區。,音丐。〕亦發兵使庶長擊之。史記 樗里子傳,庶長,姓。〕
三年(己酉、紀元二二O六年)秦惠王後十三年、魏襄王七年、韓宣惠王二十一年、趙武靈王十三年、楚懷王十五年、燕昭王二年、齊宣王八年、越無彊三十一年、衛嗣君三年、魯平公十一年、宋康王二十一年、中山惠王十六年
 □春,師及戰于丹陽索隱曰:此丹陽漢中劉昭曰:南郡 枝江縣丹陽聚,即處。 輿地紀勝曰:丹陽在今歸州 秭歸縣東八里屈沱 楚王城是也。余按發兵逆擊之,枝江丹陽則距逼近,秭歸丹陽則不當之路。索隱因下文遂取漢中,即謂丹陽漢中,皆非也。此丹陽丹水之陽。 丹水上洛 冢嶺山,東至鈞水,其水蓋在弘農 丹水兩縣之間,武關之外也。交戰當在此水之陽。師既敗,師乘勝取上庸路西入以收漢中,其勢易矣。◎丹陽,古地域名,今陝西河南二省之間丹江以北地區。師大敗;斬甲士八萬,虜及列侯、執珪七十餘人,執珪,爵也,執珪而朝者也。〕遂取漢中郡沔陽成固新城上庸,時皆漢中郡之地。釋名曰:郡,群也,人所群聚也。黃義仲 十三州記曰:郡之言君也。改公侯之封而言君者,至尊也。今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為元首,邑以載民,故取名於君,謂之郡。◎漢中郡郡名,治今陝西省 漢中市楚王悉發國內兵以復襲,戰於藍田 藍田縣京兆秦孝公置。史記正義曰:藍田縣雍州東南八十里。從藍田關藍田縣,時深入。◎藍田邑名,今陝西省 藍田縣師大敗。之困,南襲,至春秋 鄧國之地。 鄧縣南陽郡杜預曰:潁川 召陵縣西有鄧城括地志曰:故鄧城豫州 郾陵縣東三十五里,所謂在古召陵西十里者也。◎邑名,今河南省 鄧縣人聞之,乃引兵歸,割兩城以請平于
 □齊王殺王后。〔此段原無,據史記 田世家 索隱紀年補。〕
 □韓宣惠王薨,子襄王 立。
四年(庚戌、紀元二二O七年)秦惠王後十四年、魏襄王八年、韓襄王元年、趙武靈王十四年、楚懷王十六年、燕昭王三年、齊宣王九年、越無彊三十二年、越無彊三十二年、衛嗣君四年、魯平公十二年、宋康王二十二年、中山惠王十七年
 □ 翟章,拔二城。衛君患之。如耳衛君曰:,姓也;張守節如耳大夫姓名,非也,蓋大夫。〕「請罷兵,免成陵君可乎?」衛君曰:「先生果能,孤請世世以事先生。」如耳成陵君曰:成陵君之封君。〕「昔者,斷羊腸,拔閼與之德必終無窮。」成陵君曰:「諾。」如耳魏王曰:「臣有謁於,故周室之別也,別,分支也。〕其稱小國,多寶器。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其心以為攻不以王為主,醳同釋,解救也。〕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臣竊料之,先言醳者必受者也。」,言受之賄賂。〕如耳出,成陵君入,以其言見魏王魏王聽其說,罷其兵,免成陵君此段原無,據史記 魏世家索隱紀年補。〕
  薄疑衛君以王術,,姓也;風俗通賢人薄疑。〕衛君應之曰:「予所有者,〔「予」字原無,據陳奇猷 呂氏春秋校釋注引畢沅說補。〕千乘也,願以受教。」之兵車千乘也。王者萬乘,故願以受教也。〕衛君欲重稅以聚粟,民弗安,以告薄疑曰:「民甚愚矣。夫聚粟也,將以為民也。其自藏之與在於上奚擇?」〔擇,差也。〕薄疑曰:「不然。其在於民而君弗知,其不如在上也;其在於上而民弗知,上謂官,知謂得。〕其不如在民也。」此段原無,據呂氏春秋 務大審應補。〕
 □陳壯反,蜀侯 秦王使庶長甘茂等伐〔此段原作「蜀相殺蜀侯」,繫於周赧王五年「甘茂誅蜀相莊」之前,今移入此年,並據華陽國志卷三補。〕考異曰:史記 秦本紀云:「蜀侯來降」。按蜀侯所封,陳壯所官,本紀云相蜀侯來降,實事理之所必無也;今從華陽國志
 □秦惠王使人告楚懷王,請以武關之外易黔中地。武關左傳少習,地在 弘農郡 析縣西百七十里,道通南陽晉太康地志曰:武關冠軍西。括地志曰:武關商州 上洛縣東。武關之外,蓋 商於之地。◎武關,古關名,今陝西省 商洛市西南丹江北岸。〕楚王曰:「不願易地,願得張儀而獻黔中地。」張儀聞之,請行。王曰:「將甘心於子,楚王以墮張儀之詐,故欲甘心焉。〕奈何行?」張儀曰:「弱,大王在,不宜敢取臣。且臣善其嬖臣靳尚,姓也。◎嬖,音必。靳,音近。〕靳尚得事幸姬鄭袖,以國為氏。「袖」,戰國策作「」,古字也。〕之言,王無不聽者。」遂往。楚王囚,將殺之。靳尚鄭袖曰:「秦王甚愛張儀,將以上庸六縣及美女贖之。上庸春秋 庸國 上庸縣漢中郡史記正義上庸縣,今房州宋白曰:今房州 竹山縣古城,即 上庸縣。〕王重地尊女必貴而夫人斥矣。」於是鄭袖日夜泣於楚王曰:「臣各為其主耳。「人」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今殺張儀必大怒。妾請子母俱遷南,毋為所魚肉也!」王乃赦張儀而厚禮之。張儀因說楚王曰:「夫為從者無以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不格明矣。格,當也。劉伯莊曰:格,其字宜從「手」。余據字書,格,擊也,鬪也,從「木」亦通。〕今王不事而攻,則危矣。西有,治船積粟,浮而下,「江」上原有「岷」字,據史記 張儀列傳戰國策 楚策一刪。〕〔舊謂江水蜀郡 湔氐道岷山,故謂之岷江釋名曰:江,共也;小流入其中,所公共也。〕一日行百餘里,〔「三」原作「五」。宋謀瑒 資治通鑑校補(以下簡稱校。):「本末『五』作『三』,戰國策 楚策史記 張儀傳亦均作『三』。按,起汶山三千餘里,通鑑下又移『不至十日而距扞關』,一日三百里,三千里約需十日;若一日五百里,則六日是矣。當從本末作『三』為是。」此據校改。〕不至十日而距扞關徐廣曰:巴郡 魚復縣扞關史記正義曰:在峽州 巴山縣界。◎扞關,古關名,今重慶市 奉節縣 長江邊。〕扞關驚則從竟陵以東盡城守矣,〔「竟陵」原作「境」,據戰國策 楚策一改。〕境,境也。扞關之西境,從境以東,謂扞關以東也。〕黔中巫郡非王之有。 巫縣南郡酈道元曰:縣故巫郡杜佑曰:今歸州 巴東縣是也。〕舉甲出武關,則北地絕。北地,北境之地,是也。〕兵之攻也,危難在三月之內,而待諸侯之救在半歲之外,夫待弱國之救,忘強之禍,此臣所為大王患也。大王誠能聽臣,請令長為兄弟之國,〔「臣」字原無。校:「十二行本不重『臣』字;乙十一行本同;本同。」校:「叢刊本『臣』字不重,百衲本同、本末同。楚策張儀傳『臣』字均重,重出為是,不必從本。」此據校及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三補。〕無相攻伐。」楚王已得張儀而重出黔中地,重,難也。以地為重,意難割棄之。〕乃許之。張儀屈原使從來,諫王曰:「何不殺張儀?」懷王悔,使人追,不及。「張儀去」以下二十六字原無,據史記 楚世家補。〕
  張儀歸,未至咸陽咸陽都名,今陝西省 咸陽市東。〕秦惠王薨,年四十六卒。〕武王 立。年十九立。〕武王自為太子時,不悅張儀;及即位,群臣多毀短之,毀短,訾毀而數其短也。〕張儀張儀走之〔此段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史記索隱注、張儀列傳戰國策 魏策一補。〕考異曰:史記 張儀傳張儀遂之,說韓王曰:『地險惡山居,五穀所生,非菽而麥,國無二歲之食;見卒不過二十萬。被甲百餘萬。東之士披甲蒙胄而會戰,人捐甲徒裼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夫戰孟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無異垂千鈞之重於鳥卵之上,必無幸矣。大王不事下甲據宜陽,塞成皋,則王之國分矣,鴻臺之宮,桑林之宛,非王之有也。為大王計,莫如事而攻,以轉禍而悅,計無便於此者!』韓王許之。張儀歸報,秦王封以六邑,號武信君。復使東說曰:〔「湣」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從人說大王者必曰:「蔽於三晉,地廣民眾,兵強士勇,雖有百,將無奈何。」大王賢其說而不計其實。今嫁女娶婦,為昆弟之國;宜陽河外趙王入朝,割河間以事。大王不事之南地,悉兵,渡清河,指博關臨淄即墨非王之有也!國一日見攻,雖欲事,不可得也!』齊王張儀張儀去,西說趙王曰:『大王收率天下以擯兵不敢出函谷關十五年。大王之威行於東,敝邑恐懼,繕甲厲兵,力田積粟,愁居懾處,不敢動搖,唯大王有意督過之也。今以大王之力,舉,并漢中,包兩周,守白馬之津。雖僻遠,然而心忿含怒之日久矣。今有敝甲凋兵軍於澠池,願渡,踰,據番吾,會邯鄲之下,願以甲子合戰,正殷紂之事。謹使使臣先聞左右。今為昆弟之國,而稱東藩之臣,獻魚鹽之地,此斷之右肩也。夫斷右肩而與人鬪,失其黨而孤居,求欲毋危得乎!今發三將軍,其一軍塞午道,告使渡清河,軍於邯鄲之東,一軍軍成皋,驅軍於河外,一軍軍於澠池,約四國為一以攻必四分其地。〔「破」原作「服」,據瀧川資言 史記會注考証注引王念孫說改。〕臣竊為大王計,莫如與秦王面相約而口相結,常為兄弟之國也。』趙王許之。張儀乃北之,說曰:〔「昭」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今趙王已入朝,效河間以事。大王不事下甲雲中九原,驅而攻,則易水、長城非大王之有也!且今時之於,猶郡縣也,不敢妄舉師以攻伐。今王事,長無之患矣。』燕王請獻之尾五城以和。張儀歸報,未至咸陽秦惠王薨,子武王立。武王自為太子時,不悅張儀;及即位,群臣多毀短之,張儀張儀走之〔此二句八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諸侯聞秦王有隙,皆叛橫,復合縱。張儀遂之韓」以下至「復合縱」原為資治通鑑卷三正文,今改為考異之文。〕明年,群臣日夜惡張儀未已,而讓又至。〔以上三句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張儀懼誅,乃秦武王曰:〔「懼誅乃」三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為王計者,東方有變,然後王可以多割得地也。臣聞齊王甚憎臣,臣之所在,必伐之。臣願乞其不肖之身以之必伐交兵而不能相去,王以其間伐,入三川,挾天子,案圖籍,此王業也。』王許之。齊王果伐恐。〔「哀」字原無,據史記 張儀列傳補。〕張儀曰:『王勿患也!請令罷兵。』乃使其舍人之,借使謂齊王曰:『甚矣王之託也!』齊王曰:『何故?』使者曰:『張儀之去也固與秦王謀矣,欲相攻而令三川也。今王果伐,是王內疲國而外伐與國,以信秦王也。』齊王乃解兵還。張儀說秦武王曰」以下至「齊王乃解兵還」原為資治通鑑卷三正文,繫於周赧王五年,今改為考異之文。〕儀傳楚世家張儀楚懷王十八年重至,是年即秦惠王末年,張儀,既而釋之。得返,值惠王卒,武王立。武王自為太子時,已不悅張儀,及即位,群臣多讒張儀,遂至,以魏哀王九年五月卒。即秦武王之元年也。計其自,復返而至以卒,前後最多不出十七月,期間更無時北說,東說,又西說而北說,甚明。且之去懷王已悔之,使人追勿及。時尤惡張儀決不敢幸脫禍,復說。且張儀,乃見逐于武王,又何為為之說六國,令相率事哉?又秦本紀稱:「武王立,皆賓縱。」此乃史誇大之辭,非張儀連橫之效。又張儀已失去之威勢,何必伐又何必任以為相,謂張儀使舍人說止伐事,當為策士所臆造;今僅取秦武王張儀事,餘皆不取。
五年(辛亥、紀元二二O八年)秦武王元年、魏襄王九年、韓襄王二年、趙武靈王十五年、楚懷王十七年、燕昭王四年、齊宣王十年、越無彊三十三年、衛嗣君五年、魯平公十三年、宋康王二十三年、中山惠王十八年
 □田需善於楚王,貴於魏王公孫衍張壽為怨,田需亦不善,因使人殺張壽魏王以為也,乃逐之。田需卒,昭魚張儀公孫衍田文有一人相蘇代曰:「欲誰而君便之?」昭魚曰:「吾欲太子相也。」曰:「請為君北,必相之。」遂見魏王曰:「也從來,昭魚甚憂,曰:『君何憂?』:對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者也。』曰:『梁王必不相。張儀相,必右而左犀首相,必右而左薛公相,必右而左右,親也。左,疏外也。〕梁王,長主也,必不便也。』」王曰:「然則寡人孰相?」曰:「莫若太子之自相。太子之自相,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為非常相也,皆將務以其國事,欲得丞相璽也。以之強而三萬乘之國輔之,必安矣。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遂以太子相〔此段原無,據韓非子 內儲說下說林上史記 魏世家戰國策 魏策二補。〕夏,五月,卒。〔「夏五月儀卒」原作「張儀相魏一歲卒」,據史記 張儀列傳 索隱紀年改。〕考異曰:秦本紀卒於明年,今從紀年。〉
  孟子論之曰:或謂:「公孫衍張儀豈不大丈夫哉;〔「公孫衍張儀」原作「張儀公孫衍」,據孟子 文公下乙正。〕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熄,滅也,火滅為熄。此言天下兵革之事熄滅也。〕孟子曰:「是惡足以為大丈夫哉!君子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正道,得志則與民由之,不得志則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之謂大丈夫。」
 □秦王使甘茂四年,陳莊蜀侯秦武王故誅之。史記「莊」作「壯」。案秦紀既得,使陳莊;從「莊」為是。〕
 □秦王魏王會于臨晉 臨晉縣馮翊,故大荔也,取之,更名臨晉應劭曰:臨晉水,故名。臣瓚曰:晉水之東,此縣在之西,不得臨晉水。舊說,築高壘以臨晉國,故曰臨晉章懷太子 曰:臨晉故城,在今同州 朝邑縣西南。余按唐書 地理志蒲州臨晉縣宋白曰: 臨晉縣在今臨晉縣東南十八里,故解城是也。後魏改為北解縣省。猗氏縣,置桑泉縣 天寶十二載,改臨晉縣天寶之改縣,必有所據,則應劭晉水之說,未可厚非。臨晉河西,臣章懷之說皆是也。◎臨晉邑名,今陝西省 大荔縣東南。〕
 □趙武靈王吳廣之女孟姚姓,以國為氏。〕有寵,是為惠后孔穎達曰:后,後也,言其後於天子,亦以廣後胤也。戰國諸侯僭王,亦稱其夫人為后。〕生子為立而長子爭國張本。〕
 □更貶號曰君。〔此段原繫於周慎靚王元年,據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考証移入此年。顯王十三年,已貶號曰侯;介於之間,國日以削弱,因更貶其號曰君。〕
 □ 靖郭君有子四十餘人,〔「齊」字原無,今補之。〕其賤妾之子曰通儻饒智略,通,達也。儻,倜儻卓異也。饒智略,言智略有餘也。〕靖郭君以散財養士。靖郭君使主家待賓客,賓客爭譽其美,皆請靖郭君為嗣。靖郭君卒,嗣為薛公,號曰孟嘗君史記 列傳曰:謚曰孟嘗君索隱曰:號曰孟嘗君;曰謚,非也。,字;,邑名。嘗邑之旁。〕孟嘗君招致諸侯遊士及有罪亡人,皆舍業厚遇之,舍業,為之築舍,立居業也。〕存救其親戚,食客常數千人,各自以為孟嘗君親己,由是孟嘗君之名重天下。
  臣曰:君子之養士,以為民也。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卦 彖辭也。〕夫賢者,其德足以敦化正俗,其才足以頓綱振紀,頓,謂整頓。〕其明足以燭微慮遠,其強足以結仁固義;大則利天下,小則利一國。是以君子豐祿以富之,隆爵以尊之;養一人而及萬人者,養賢之道也。今孟嘗君之養士也,不恤智愚,不擇臧否,盜其君之祿,以立私黨,張虛譽,上以侮其君,下以蠹其民,是奸人之雄也,烏足尚哉!曰:「受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此之謂也。
 □孟嘗君聘於楚王遺之象牀。登徒使送之,〔「使」字原無,據戰國策 齊策三補。〕象牀,以象齒為之。登徒,姓也;值,班也。〕不欲行,謂孟嘗君門人公孫戌曰:「象牀之值千金,苟傷之毫髮,則賣妻子不足償也。足下能使僕無行者,有先人之寶劍,願獻之。」公孫戌許諾,姓譜公孫氏出於黃帝釋名曰:劍,檢也,所以防檢非常也。償,報也。以言許人曰諾。〕入見孟嘗君曰:「小國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以君能振達貧窮,存亡繼絕,故莫不悅君之義,慕君之廉也。今始至而受象牀,則未至之國何以待君哉!」〔「將」字原無,據戰國策 齊策三補。〕孟嘗君曰:「善。」遂不受。公孫戌趨去,未至中閨,宮中小門曰閨,上圓下方如圭,故謂之閨。◎閨,音規。〕孟嘗君召而返之,曰:「子何足之高,志之揚也?」公孫戌以實對。孟嘗君乃書門版曰:「有能揚之名,止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
  臣曰:孟嘗君可謂能用諫矣。苟其言之善也,雖懷詐諼之心,猶將用之,況盡忠無私以事其上乎!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 谷風之辭。毛氏 曰:葑,須也。菲,芴也。鄭氏 曰:此二菜,蔓菁與葍之類也,皆上下可食,然其根有美時,有惡時,采之者不可以根惡并棄其葉。下體,謂根莖也。陸璣 草木疏曰:葑,蕪菁也。郭璞曰:今菘菜。陸德明曰:南有北有蔓菁,相似而異。爾雅曰:菲,芴;又曰:菲,息菜。郭璞曰:菲,芴,士瓜;息菜,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葍,大葉,白華,根如指,色白,可食。〕孟嘗君有焉。〔「靖郭君有子四十餘人」、「孟嘗君聘於楚」二段及司馬光曰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四十八年,據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移入此年。〕
 □中山惠王薨,年約三十餘卒。〕立。〔此段原無,據 補,因無紀年可依,暫附於此年。「 」字意指蜘蛛,古時蜘蛛又稱「喜子」,「 」字之意當和「喜子」有關。〕
六年(壬子、紀元二二O九年)秦武王二年、魏襄王十年、韓襄王三年、趙武靈王十六年、楚懷王十八年、燕昭王五年、齊宣王十一年、越無彊三十四年、衛嗣君六年、魯平公十四年、宋康王二十四年、中山王喜元年
 □初置丞相,以甘茂為左丞相,甘茂為左丞相」六字原無,據史記 甘茂列傳補。〕樗里疾為右丞相。應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荀悅曰:本次國,命卿二人,故置左右丞相,無三公官。樗里疾秦惠王之弟也。高誘曰:渭南陰鄉,其里有大樗樹,故號樗里子。◎樗,音書。〕
七年(癸丑、紀元二二一O年)秦武王三年、魏襄王十一年、韓襄王四年、趙武靈王十七年、楚懷王十九年、燕昭王六年、齊宣王十二年、越無彊三十五年、衛嗣君七年、魯平公十五年、宋康王二十五年、中山王喜二年
 □會于左傳曰:之穆也。杜預 云:應國襄陽 城父縣西。余按襄陽城父縣後漢志潁川 父城縣西南有應鄉,古應國也。括地志曰:故應城應山為名。古之應國汝州 魯山縣東三十里。◎邑名,今河南省 魯山縣東。〕
 □秦王使甘茂以伐,而令向壽輔行。甘茂,令向壽還,謂王曰:「聽臣矣,令,使也。,姓也。姓譜姓本自宋文公枝子向文旰以王父字為氏。余按左傳向戌本出於宋桓公孟子卿,出弔於,王使王驩為輔行。趙岐 曰:輔行,副使也。〕然願王勿伐!」王迎甘茂息壤而問其故。柳宗元曰:地長隆然而起,夷之而益高者為息壤。異書有云: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意者此所謂息壤,蓋以地長得名。◎息壤,古地名,今陝西省 咸陽市東郊。〕對曰:「宜陽大縣,其實郡也。杜佑曰:春秋時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則縣大而郡小,故趙鞅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至于戰國,則郡大而縣小矣,故甘茂曰:「宜陽大縣,其實郡也。」漢官儀曰:凡郡:或以列國,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泰山山陽是也;或以川原,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得金、酒泉泉味如酒、豫章樟樹生庭、雁門雁之所育是也;或以號令,夏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會計,因名會稽是也。〕今王倍數險,行千里,攻之難。倍,與背同。數險,謂函谷三崤之險。〕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其母織自若也。及三人告之,其母投杼下機,踰牆而走。說文曰:杼,機之持緯者,蓋今所謂梭。〕臣之賢不若曾參,王之信臣又不如其母,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魏文侯樂羊將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事見一卷威烈王二十三年。〕返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謗,訕也,毀也。篋,竹笥也。◎篋,音竊。〕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君之力也!』稽首,首至地也。〕臣,〔「今」原誤作「令」,今改之。〕羈旅之臣也,甘茂 下蔡人,故云然。羇,寄也。旅,客也。◎羇,音基。〕樗里子公孫奭而議之,王必聽之,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公仲侈相也。〕王曰:「寡人弗聽也,請與子盟!」乃盟於息壤。秋,甘茂、庶長率師伐宜陽
八年(甲寅、紀元二二一一年)秦武王四年、魏襄王十二年、韓襄王五年、趙武靈王十八年、楚懷王二十年、燕昭王七年、齊宣王十三年、越無彊三十六年、衛嗣君八年、魯平公十六年、宋康王二十六年、中山王喜三年
 □甘茂宜陽,五月而不拔。樗里子公孫奭果諍之。秦王甘茂,欲罷兵。甘茂曰:「息壤在彼。」徵前盟也。〕王曰:「有之。」因大悉起兵以佐甘茂斬首六萬,佐,助也。〕遂拔宜陽 公仲侈入謝於以請平。請平,猶請和也。〕
 □秦武王好以力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姓也。春秋時,有大夫烏枝鳴姓譜姓,魯桓公之子仲孫之胤,仲孫三桓之孟,故曰孟氏。〕秋,「秋」字原無,依通鑑體例補。〕八月,王與孟說舉鼎,絕脈而薨;脈者,係絡臟腑,其血理分行於支體之間;人舉重而力不能勝,故脈絕而死。按史記 甘茂傳云:武王而卒于。蓋舉鼎者,舉九鼎也。世家以為龍文赤鼎。史記「脈」作「臏」。◎臏,膝蓋骨。武王年二十三卒。〕孟說族者,誅夷其族。〕武王女為后,〔「娶魏女為后」五字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補。〕無子,異母弟為質於,國人逆而立之,逆,迎也。〕是為昭襄王年十九立。〕昭襄王八子姓也。漢因秦制,嫡稱皇后,次稱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之號。美人爵視二千石,比少上造。八子視千石,比中更。◎羋,音米。〕女也,實宣太后
九年(乙卯、紀元二二一二年)秦昭王元年、魏襄王十三年、韓襄王六年、趙武靈王十九年、楚懷王二十一年、燕昭王八年、齊宣王十四年、越無彊三十七年、衛嗣君九年、魯平公十七年、宋康王二十七年、中山王喜四年
 □秦昭王使向壽宜陽平,正也,和也。正宜陽之疆界而和其民人也。〕而使樗里子甘茂甘茂言於王,以武遂復歸之史記正義曰:武遂本屬,近平陽楚世家云:先王之墓在平陽武遂去之七十里。去年宜陽,因涉武遂,今復歸之。◎武遂邑名,今山西省 垣曲縣東南。向壽公孫奭諍之,不能得,由此怨讒甘茂懼,輟伐 皮氏〔「皮氏」原作「蒲阪」,據史記 六國年表樗里子列傳改。〕考異曰:甘茂傳作「伐蒲阪」,今從六國表樗里子傳。〉亡去。 皮氏縣河東郡宋白曰:蒲州 龍門縣皮氏縣括地志:今縣西一里八十步即古皮氏城。皮氏邑名,今山西省 河津市陽村鄉。〕樗里子講而罷兵。講,和也。〕甘茂
 □趙武靈王北略中山之地,略地之師速而疾。杜預曰:略者,總攝巡行之名也。〕房子 房子縣常山郡史記正義曰:房子,今趙州縣。宋白曰:天寶元年改曰臨城。◎房子邑名,今河北省 高邑縣西南。遂之,古地名,河北省 蔚縣東北。〕北至無窮北出塞外,大漠數千里,故曰無窮戰國策武靈王曰:「昔先君襄王交地,城境封之,名曰無窮之門,所以詔後而期遠也。」◎無窮,古地名,今河北省 張北縣北。〕西至,登黃華之上。史記正義曰:黃華,蓋黃河側之山名。◎黃華山,古山名,約在山西省西北近黃河處。肥義謀胡服騎射以教百姓,曰:「愚者所笑,賢者察焉。雖驅世以笑我,地、中山,吾必有之!」遂服。
  國人皆不欲,公子成稱疾不朝。王使人請之曰:「家聽於親,親,謂父母。〕而國聽於君。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公叔不服,吾恐天下議之也。制國有常,利民為本;從政有經,令行為上。明德先論於賤,而從政先信於貴,德欲其下及,故先論於賤;卑賤者感其德,則德廣所及可知矣。法行自貴近始,故先信於貴;貴近者奉法,則法之必行可知矣。〕故願慕公叔之義以成服之功也。」公子成再拜稽首曰:「臣聞中國者,聖賢之所教也,禮樂之所用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則效也。今王捨此而襲遠方之服,則,法也。襲,重衣也。〕變古之道,逆人之心,臣願王孰圖之也!」使者以報。王自往請之,曰:「吾國東有中山邯鄲,東接於中山在其東北,故史記 趙世家武靈王之言曰:「吾國東有薄落之水,與中山同之。」蓋薄落之水在之東,與中山同此地險也。〕北有東胡,西有樓煩之邊。史記正義曰:營州之境,即東胡烏丸之地。林胡樓煩,即之北也。 雁門郡 樓煩縣應劭 云:故樓煩 地。以南,石州 離石等,七國時邊也,與等州,皆七國時地,之西邊也。〕今無騎射之備,則何以守之哉?先時中山之強兵,侵暴吾地,係累吾民,引水圍;微社稷之神靈,則幾於不守也。邑;漢光武改為高邑柏鄉縣地,趙州。◎,音浩邑名,今河北省 柏鄉縣。〕先君醜之,以為趙國之醜。〕寡人變服騎射,〔「故」原訛作「放」。〕欲以備四境之難,報中山之怨。而叔順中國之俗,惡變服之名,以忘事之醜,非寡人之所望也!」公子成聽命,乃賜服;明日服而朝。於是始出服令,而招騎射焉。〔以上二段原繫於周赧王八年,今據新版戰國年表繫於趙武靈王十九年。〕
 □楚王合縱。合縱,尋即倍之,適足致之兵耳。〕
 □越王 無彊越王 句踐之後。自句踐無彊,凡六世。〕齊王使人說之以伐不如伐之利。越王遂伐人大敗之,乘勝盡取故地,東至于浙江以此散,諸公族爭立,或為王,或為君,濱於海上,之故地, 會稽九江丹陽豫章廬江廣陵臨淮等郡是也。初都會稽,其境北至於禦兒,不能全有 會稽一郡地;及其滅,始併有地。今地至于浙江;則禦兒亦入于矣。浙江有三源:發於太末者謂之榖水,今之衢港是也;發於烏傷者,水經謂之吳寧溪,今之婺港是也;發於黝縣者, 謂之漸江水,今之徽港是也:三水合為浙江,東至錢唐入海。浙,折也,言水屈折於群山之間也。釋名曰:江,共也,小水流入其中,所公共也。國於海上者,甌越閩越駱越其後也。〕朝服於此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三十五年,據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移入此年。考異曰:越世家 無彊齊威王使人說無彊遂釋而伐楚威王興兵而伐之,殺無彊盡取其地,以顯王三十六年。按曰:「元年四月,越王使,獻舟三百、箭五百萬及犀角、象齒。」赧王,在史記 後十九年。楚策曰:「五國伐杜赫昭陽曰:折而入,子何以救之?東有累,北無,而交未定於,是孤也。』」五國伐之事在慎靚王三年,在史記 後十五年。楚世家秦惠王卒後二年,齊湣王欲為從長, 昭雎懷王以敵,曰「王雖東取地於,不足以刷恥,必且取地於,而後足以刷恥於諸侯。甘茂傳范蜎楚懷王勿相甘茂曰:「且王前嘗用召滑,而內行章義之難,越國亂,故南塞厲門而郡東。」事在赧王九年、十年間,在史記 後二十七年。是之亡楚威王世,遲至楚懷王世也,故附於此。
十年(丙辰、紀元二二一三年)秦昭王二年、魏襄王十四年、韓襄王七年、趙武靈王二十年、楚懷王二十二年、燕昭王九年、齊宣王十五年、衛嗣君十年、魯平公十八年、宋康王二十八年、中山王喜五年
 □彗星見。彗星,世所謂掃星,本類星,末類彗,小者數寸,長或竟天,見則兵起,主掃除,除舊布新。史臣曰:彗體無光,傅日以為光,故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或長或短,光芒所及則為災。又曰:孛星,彗之屬也;偏指曰彗,氣四出曰孛。孛者孛孛,非常惡氣之所生,災甚於彗。天文書謂五星之精為妖,歲星流為蒼彗,熒惑、鎮星散為赤彗、黃彗,太白、辰星變為白彗、黑彗。〕
 □趙王中山地,至寧葭水經注衡漳水東北歷下博城西,又西逕樂鄉縣故城南,又東引葭水注之。◎寧葭邑名,今河北省 鹿泉市北。西略地,至榆中水經注諸次水上郡 諸次山,其水東逕榆林塞,世又謂之榆林山,即漢書所謂「榆溪舊塞」者。自溪西去,悉榆柳之藪,緣歷沙陵,屆龜茲縣西出,故云廣長榆也。王恢曰「樹榆為塞」,謂此。蘇林以為榆中上郡,非也。按始皇本紀:西北逐匈奴,自榆中以東,屬之陰山。然榆中金城東五十許里,陰山朔方東,以此推之,不得在上郡。余謂蘇林之說固未為盡,而道元所謂榆中金城東五十許里亦非也。據衛青河南地,案榆溪舊塞,正在 二州界,其西則接古上郡之境。況諸次水上郡,逕榆林塞,則榆中上郡之東明矣,諸次水無西流至金城榆中之理。夷考其故,道元特以 金城郡榆中縣,遂牽合以為說,不知此一節之誤尤甚於蘇林也。史記正義曰:榆中勝州 北河北岸也。杜佑曰:勝州 榆林郡南即 榆林塞。◎榆中,古地名,今內蒙古自治區 鄂爾多斯市 東勝區一帶。〕林胡王獻馬。如淳曰:林胡,即儋林。余謂此種落依阻林薄,因曰林胡。〕歸,使樓緩仇液王賁歸,謂趙王自略中山歸也。,姓也。春秋時,有大夫仇牧。之,往也,如也。曰:之父,之子。余按父、子,將也;此王賁人,說非是。〕富丁,姓也。春秋時,有大夫富辰。〕趙爵趙固,致其兵。〔此段原繫於周赧王九年,今據新版戰國年表繫於趙武靈王二十年。〕致者,使之至也。〕
 □ 宣太后異父弟曰穰侯 魏冉,同父弟曰華陽君 ;王之同母弟曰高陵君涇陽君魏冉最賢,穰侯范蠡所居陶邑孟康曰:定陶 定陶縣濟陰郡。下云封於穰縣南陽郡,去定陶差遠。水經注曰:穰侯封於封於;其免相也,出之而卒。穰侯冢。華陽,即武王歸馬之地。水經注洛水上洛縣東北分為二水,枝渠東北出為門水,水東北歷陽華之山,即華陽也。 高陵縣馮翊涇陽縣安定杜佑曰:京兆 涇陽縣涇陽君之地。 涇陽縣在今平涼郡涇陽故城是也。宋白曰:雍州 涇陽舊縣。與杜佑同。索隱曰:高陵君,名涇陽君,名。◎穰,音攘。〕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武王薨,諸弟爭立,唯魏冉力能立昭王惠王,即惠文王昭王,即昭襄王。〕昭王即位,以為將軍,衛咸陽。是歲,庶長及大臣、諸公子謀作亂,魏冉誅之;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惠文后昭王嫡母也。死於正命曰良死。〕悼武王后出歸于悼武王后,即秦武王后,昭王嫂也。〕王兄弟不善者,魏冉皆滅之。王少,宣太后自治事,任魏冉為政,威震秦國范雎魏冉張本。〕
十一年(丁巳、紀元二二一四年)秦昭王三年、魏襄王十五年、韓襄王八年、趙武靈王二十一年、楚懷王二十三年、燕昭王十年、齊宣王十六年、衛嗣君十一年、魯平公十九年、宋康王二十九年、中山王喜六年
 □秦王楚王盟于黃棘史記正義曰:黃棘蓋在二州。余按 南陽郡棘陽縣應劭曰:縣在棘水之陽。◎黃棘邑名,今河南省 新野縣東北。復與 上庸三年,師,虜,取 上庸。◎上庸地域名,今湖北省西北西山區一帶。
 □趙王中山,取丹丘爽陽鴻之塞,又取石邑封龍東垣史記正義曰:丹丘邢州縣。余按唐志邢州內丘縣中丘縣也,未嘗有丹丘,不知其何據。「爽陽鴻之塞,」史記作「華陽鴟之塞」。括地志曰:北岳別名曰華陽臺,即常山也,在定州 恒陽縣北百四十里。徐廣曰:「鴟」作「鴻」,鴻上故關,今名汝城,在定州 唐縣東北六十里。又有鴻上水,出唐縣葛洪山,山接北岳 恒山,皆在定州界。 石邑縣常山郡井陘山在西。括地志石邑故城,在恒州 鹿泉縣南三十五里。封龍山,一名飛龍山,在恒州 鹿泉縣南四十五里,邑蓋因山為名。洪氏 隸釋後漢所立白石碑云:常山國 元氏縣界有封龍山東垣,即 真定國真定縣漢高帝更名。史記正義曰:東垣,在恒州 真定縣南八里,故常山城是也。◎丹丘在今河北省 曲陽縣西北,爽陽在今河北省 曲陽縣、淶源縣西南,鴻之塞在今河北省 唐縣 倒馬關在今河北省 柏鄉縣石邑在今河北省 鹿泉市南,封龍在今河北省 元氏縣西北,東垣在今河北省 正定縣,皆中山邑及關名。中山獻四邑以和。〔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十年,今據新版戰國年表繫於趙武靈王二十一年。〕
十二年(戊午、紀元二二一五年)秦昭王四年、魏襄王十六年、韓襄王九年、趙武靈王二十二年、楚懷王二十四年、燕昭王十一年、齊宣王十七年、衛嗣君十二年、魯平公二十年、宋康王三十年、中山王喜七年
 □彗星見。
 □ 蒲阪晉陽封陵「晉陽」,按史記 世家作「陽晉」,其地當在蒲阪之東,風陵之西,大河之陽;且本地也,故謂之陽晉蘇秦所謂「 陽晉之道」,蓋以境有陽晉,故在境者稱「 陽晉」以別之。括地志曰:晉陽故城,今名晉城,在蒲州 虞鄉縣西。水經注函谷關直北隔有崇阜,巍然獨秀,世謂之風陵酈道元所謂函谷,則潼關也。史記正義曰:封陵蒲州唐志河中府 河東縣南有風陵關。今若據括地志,則晉陽亦通。◎蒲阪在今山西省 永濟縣晉陽在今山西省 永濟縣東,封陵在今山西省 永濟縣風陵渡,皆邑名。史記 魏世家「蒲阪」作「蒲反」,「晉陽」作「陽晉」,「封陵」索隱紀年作「封谷」。〕又取 武遂九年, 武遂。〕
 □負其縱親,九年,合縱,蓋即負之也。〕合兵伐楚王使太子橫為質於而請救。客卿將兵救,三國引兵去。將,領也。〕
 □魯平公薨,子緡公 立。〔此段原繫於資治通鑑卷四周赧王十八年,據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考証移入此年。〕世本「緡」作「湣」。〕
十三年(己未、紀元二二一六年)秦昭王五年、魏襄王十七年、韓襄王十年、趙武靈王二十三年、楚懷王二十五年、燕昭王十二年、齊宣王十八年、衛嗣君十三年、魯緡公元年、宋康王三十一年、中山王喜八年
 □秦王魏王 太子嬰會于臨晉韓太子咸陽而歸;復與 蒲阪去年 蒲阪。〕
 □大夫有私與太子鬪者,太子殺之,亡歸。太子質而亡歸,復質於以為言而誘陷其父,乘其父出而要之以利。〕
 □趙王中山〔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十四年,據史記 趙世家移至趙武靈王二十三年,並據新版戰國年表繫於本年。〕考異曰:六國表在後二年,今從趙世家。〉
十四年(庚申、紀元二二一七年)秦昭王六年、魏襄王十八年、韓襄王十一年、趙武靈王二十四年、楚懷王二十六年、燕昭王十三年、齊宣王十九年、衛嗣君十四年、魯緡公二年、宋康王三十二年、中山王喜九年
 □人取 穰縣南陽郡。以時考之,當屬。然潁川之地,與南陽接境,七國兵爭,疆埸之間,一彼一此,或者此時歟?◎邑名,今河南省 鄧州市
 □ 司馬錯往誅之。守,蜀郡守也。史記 秦紀作「蜀侯」。華陽國志曰:王子煇蜀侯蜀侯祭,歸胙於王;後母疾之,加毒以進。王大怒,使司馬錯劍。〕
 □庶長斬首二萬。〔「伐楚斬首二萬」原作「會」,據史記 秦本紀改。〕楚太子亡歸之怨。〕
 □是歲,齊宣王薨,年五十餘卒。〕湣王 立。〔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元年,據楊寬 戰國史料編年輯証 田齊君王年代之考訂考証移入此年。〕
十五年(辛酉、紀元二二一八年)秦昭王七年、魏襄王十九年、韓襄王十二年、趙武靈王二十五年、楚懷王二十七年、燕昭王十四年、齊湣王元年、衛嗣君十五年、魯緡公三年、宋康王三十三年、中山王喜十年
 □日有食之,既。〔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十四年,據朱文鑫 戰國及秦日食表考証移至本年。按本年七月二十六日八時四十三點九分日有全食,合周曆為五月初一戊子日。〕考異曰:秦本紀六國表在去年。按是年日食,都所見不及一分,何有晝晦之象?唯今年有全食經長江流域,都約見七分以上。六國表既云晝晦,必係全食,足証六年必為七年之誤。
 □ 涇陽君為質於考異曰:秦本紀在去年,今從六國表。〉
 □ 樗里疾卒。〔原下有資治通鑑卷三正文「以趙人樓緩為丞相」,按史記 秦本紀樓緩相在秦昭王十年,今移至資治通鑑卷四周赧王十八年末。〕
十六年(壬戌、紀元二二一九年)秦昭王八年、魏襄王二十年、韓襄王十三年、趙武靈王二十六年、楚懷王二十八年、燕昭王十五年、齊湣王二年、衛嗣君十六年、魯緡公四年、宋康王三十四年、中山王喜十一年
 □ 華陽君〔原下有通鑑正文「大破楚師,斬首三萬,殺其將景缺」十三字,今移至周赧王十九年「秦庶長奐伐楚」段中。〕新市〔此句原作「取楚襄城」,據史記 秦本紀改。原下有通鑑正文「楚王恐,使太子為質於齊以請平」十三字,今移至周赧王十七年「秦庶長奐伐楚」段中。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十五年,據史記 秦本紀移入此年。〕新市,當作新城年表作「襄城」。〔「新市」以下十一字注文原無,今補之。〕 襄城縣潁川郡,有西不羹楚靈王所謂「大城不羹,賦皆千乘」是也。新城邑名,今河南省 襄城縣
 □齊王魏王會于
 □ 暴鳶 公孫喜 章子兵伐〔以上三國將軍名原無,據史記 秦本紀補。〕將而拒之。姓本於唐堯。「昧」,荀子作「蔑」,楊倞 曰:與「昧」同,語音相近,當音末。〕軍相當,六月而不戰,周最章子急戰,其辭甚刻。章子周最曰:「殺之免之,殘其家,王能得此於臣。不可以戰而戰,可以戰而不戰,王不能得此於臣。」與人夾沘水而軍,章子令人視水可絕者,人射之,水不可得近。有芻水旁者,告候者,曰:「水淺深易知。人所盛守,盡其淺者也;所簡守,皆其深者也。」候者載芻者與見章子章子甚喜,因練卒以夜奄人之所盛守,〔「楚令唐昧將而拒之」句以下一百五十一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處方補。〕敗其師,〔「敗其師」下原有「於重丘」三字,今刪之。〕殺其將唐昧;遂取重丘〔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十四年,據史記 秦本紀移入此年。〕考異曰:年表及諸世家在前二年,今從秦本紀。〉春秋之時,有二重丘 孫蒯飲馬於重丘杜預曰:邑;諸侯同盟于重丘杜預曰:地。時之境皆不至此。呂氏春秋曰:章子使唐薎將兵應之,夾而軍;章子夜襲之,斬於是水之上。水經注曰:泚水又西,澳水注之。水北出茈丘山,南入于泚水。意者重丘茈丘也。◎重丘邑名,今河南省 泌陽縣北。
 □秦王孟嘗君之賢,使涇陽君為質於以請。孟嘗君來入秦王以為丞相。考異曰:秦本紀以明年孟嘗君相,今從六國表田世家。〉
 □中山中山君亡,死於立。〔此段原作「中山君奔齊」,繫於周赧王十四年,據史記 秦本紀改並繫於秦昭王八年,並據呂氏春秋 當染中山王 一世。〕
 □趙武靈王愛少子,欲及其生而立之。〔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十五年,今移入此年。〕及其生者,及其生而親見之。〕
十七年(癸亥、紀元二二二O年)秦昭王九年、魏襄王二十一年、韓襄王十四年、趙武靈王二十七年、楚懷王二十九年、燕昭王十六年、齊湣王三年、衛嗣君十七年、魯緡公五年、宋康王三十五年、中山王尚元年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五月,戊申,夏曆五月三日。〕大朝東宮,傳國於武靈王年四十六退位,惠文王年十二立。〕王廟見禮畢,出臨朝,廟見,始即位而見祖廟也。〕大夫悉為臣。肥義為相,並傅王。相邦,即相國,官至始此,因之;以降,其位望尊於丞相。〕惠文封其弟平原君〔「惠文王」原作「趙王」,今改之。〕 平原縣平原郡封於東武城,號平原君,非封於平原也。東武城清河郡杜佑曰:今貝州 武城縣是也。蓋定襄武城,時同屬,故此加「東」也。◎東武城邑名,今河北省 故城縣南。〕武靈王自號「主父」。主父,言為國之主之父也。一曰,言其子主國而己則父也。〕主父欲使子治國,身服,將士大夫西北略地。將自雲中九原南襲咸陽,於是詐自為使者,入,欲以觀地形及秦王之為人。秦王不知,已而怪其狀甚偉,非人臣之度,賓主相見,交際之禮已,方怪其非人臣。〕使人逐之;主父行已脫關矣,審問之,乃主父也。謂已脫身出關也。〕人大驚。〔此段原繫於周赧王十六年,今據新版戰國年表繫於趙武靈王二十七年。〕
 □或謂秦王曰:「孟嘗君族也,今「齊族也今」四字原無,據史記 孟嘗君列傳補。〕必先而後其危哉!」秦王乃以樓緩為相,囚孟嘗君,欲殺之。孟嘗君使人求解於秦王幸姬,姬曰:「願得君狐白裘。」狐白裘,緝狐掖之皮為之,所謂千金之裘非一狐之掖者也。〕孟嘗君有狐白裘,已獻之秦王,無以應姬求。客有善為狗盜者,入藏中,物之所藏曰藏。〕盜狐白裘以獻姬。姬乃為之言於王而遣之。王後悔,使追之。孟嘗君至關,關法,雞鳴而出客。時尚早,追者將至,客有善為雞鳴者,野雞聞之皆鳴。孟嘗君乃得脫歸。考異曰:史記 本傳,「孟嘗君,過平原君客之。人聞孟嘗君賢,出觀之,皆笑曰:始以薛公為魁然也,今視之,乃眇小丈夫耳。』孟嘗君聞之,怒。客與俱者下,斫擊殺數百人,遂滅一縣以去。」按平原君惠后納於趙武靈王十六年,至此才十一年,平原君必尚稚幼,何能客孟嘗君?又孟嘗君函谷關後,其隨同逃出之賓客不能甚多,何能在斫擊殺數百人,滅一縣而取?未可信。〉
  齊王不自得,以其遣孟嘗君。則以為相,任政。〔此段原無,據史記 孟嘗君列傳補。
 □庶長〔「庶長奐」原作「人」,據史記 秦本紀改。〕大破師,斬首三萬,殺其將景缺,取八城。楚王恐,使太子為質於以請平。楚懷王而卒、留太子以邀張本。〕
 □秦王楚王書曰:「始寡人與王約為弟兄,盟于黃棘見上十一年。〕太子入質,至驩也。見十二年。◎驩,音歡。〕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見十三年。〕寡人誠不勝怒,使兵侵君王之邊。謂戰重丘,取新市。〕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以求平。見前。〕寡人與接境,婚姻相親;妻父曰婚,婿父曰姻。字書:婚,昏也;禮娶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婿家女之所因,故曰姻。字林:婚,婦家;姻,婿家。賈公彥曰:各據男女身,則男曰昏,女曰姻;若以親言之,則女之父曰婚,婿之父曰姻。余按張儀嫁女娶婦為昆弟之國;考之於史,自赧王四年至是年,未嘗嫁娶也。至十九年,楚懷王死於。至二十三年,楚襄王逆婦於。蓋先已約親,其後襄王終喪,始逆婦成婚姻。〕而今不驩,則無以令諸侯。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願也!」
  楚王患之,欲往恐見欺,欲不往恐益怒。昭雎曰:〔◎雎,音拘。〕「毋行而發兵自守耳!,虎狼也,有併諸侯之心,不可信也!」懷王之子子蘭勸王行,王乃入〔「秦人伐楚」以下二段原繫於周赧王十六年,據史記 楚世家移入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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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