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前紀 卷第九
周紀六 起強圉赤奮若(丁丑),盡重光單閼(辛卯),凡十五年。〔原作「資治通鑑外紀,卷第五,周紀三,起上章敦牂,盡玄黓攝提格,凡三十三年」,今恢復此書初名,襄王七年以前及二十三年以後之文獨立為另一卷。〕
襄王中
八年(丁丑、紀元一八七四年)魯僖公十六年、齊桓公四十二年、晉惠公七年、秦穆公十六年、楚成王二十八年、宋襄公七年、衛文公十六年、陳穆公四年、蔡莊侯二年、曹共公九年、鄭文公二十九年、燕襄公十四年、吳勾卑二十八年、杞成公十一年
□春,正月,戊申朔,〔「正月戊申朔」五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六年補。〕隕石于宋五;是月,〔「是月」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六年補。〕六鷁退飛,過宋都。
□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不克救徐而還」六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六年補。〕
□秋,狄侵晉,取狐、廚、受鐸,涉汾,及昆都。〔「涉汾及」三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六年補。〕
□王以戎難告於齊,齊桓公徵諸侯戍周。
□冬,〔「冬」字前原有「是歲」二字,今刪之。〕十二月,齊桓公會諸侯于淮上,謀鄫,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此段原作「冬,會諸侯于淮上,謀東略」,據左傳 僖公十六年補。〕
□魯伐淮夷。〔「魯」原作「遂」,據左傳 僖公十六年改。〕
□是歲,晉惠公畏其兄重耳,使宦者履鞮與壯士如狄殺之。重耳聞之,謀於趙衰、狐偃等。偃曰:「吾來此,非以狄可成事,以奔而易達,困而有資,可以戾也。戾久將厎,〔「厎」原作「底」,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引汪遠孫說改。〕盍速行乎!不適齊、楚,避其遠也。蓄力一紀,可以遠矣。齊侯長矣,而欲親晉。管仲歿矣,求善以終,茲可以親。」皆以為然。乃行。重耳謂其妻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乃嫁。」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雖然,妾待子。」重耳居狄凡十二年而去。〔「重耳謂其妻」以下四十二字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左傳 僖公二十三年補。〕
過衛。衛文公有邢、狄之虞,不能禮晉重耳。甯莊子曰:「康叔,文之昭也。唐叔,武之穆也。周之大功在武,天祚將在武族。武族唯晉實昌,晉胤公子實德。晉之守祀,必公子也。若復而獲諸侯,以討無禮。小人是懼,敢不盡心。」弗聽。〔此段原繫於周襄王十年,據史記 晉世家移至周襄王八年適齊之前。〕
過五鹿,饑而從野人乞食。野人盛土器中進之,重耳怒。子犯曰:「天賜也!〔此句原無,據國語 晉語四補。〕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此句原無,據國語 晉語四補。〕十有二年,歲在鶉尾,其有此土。天以命矣,〔此句原無,據國語 晉語四補。〕復於壽星,必獲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此句原無,據國語 晉語四補。〕再拜稽首,受而載之。遂適齊。齊桓公妻之,甚善焉。重耳曰:「民生安樂,誰知其他?」將死于齊。
九年(戊寅、紀元一八七五年)魯僖公十七年、齊桓公四十三年、晉惠公八年、秦穆公十七年、楚成王二十九年、宋襄公八年、衛文公十七年、陳穆公五年、蔡莊侯三年、曹共公十年、鄭文公三十年、燕襄公十五年、吳勾卑二十九年、杞成公十二年
□春,齊、徐伐英氏。〔「徐」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七年補。〕
□夏,晉太子圉質於秦,秦歸河東而妻之。
□魯滅項。淮之會,魯僖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淮之會」以下二十三字原作「或云齊滅之」,據左傳 僖公十七年改。〕
□齊桓公之夫人三:王姬、徐姬、蔡姬,〔此六字原無,據史記 齊世家、左傳 僖公十七年補。〕皆無子。公多內寵,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共姬生公子無虧,是謂武孟;少衛姬,生公子元;〔「公子」原作「惠公」,今改之。〕鄭姬,生公子昭;〔「公子」原作「孝公」,今改之。〕葛嬴,生公子潘;〔「公子」原作「昭公」,今改之。〕密姬,生公子商人;〔「公子」原作「懿公」,今改之。〕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太子昭于宋襄公。雍巫、易牙有寵于衛姬,因豎刁厚獻于公,亦有寵,公許之立無虧。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公有病,常之巫從中出曰:「公將以某日薨。」〔「公有病」以下十六字原無,據呂氏春秋 知接補。〕易牙、豎刁、常巫、衛 公子啟方作難,圍公一室,塞宮門,築高牆,不通人,矯以公令。〔「塞宮門,築高牆,不通人,矯以公令」原作「不得出」,據呂氏春秋 知接改。〕冬,十月,乙亥,〔「乙亥」二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七年補。〕有婦人從竇入,至公所。公曰:「吾飢渴欲食飲,而不可得。」婦人曰:「易牙、豎刁、常巫、啟方四人分齊國,塗十日不通,啟方以書社七百下衛矣。」公曰:「嗟乎,聖人之言!若死者有知,吾何面目見仲父於地下。」〔「吾」字原無,據管子 小稱補。〕乃援素幭裹首而絕。易牙、豎刁因內寵以殺群吏,立公子無虧。太子昭奔宋。公子各樹黨爭立,相攻,宮中空,莫敢棺。桓公尸在牀上六十七日,蠱出于戶。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十年(己卯、紀元一八七六年)魯僖公十八年、齊孝公元年、晉惠公九年、秦穆公十八年、楚成王三十年、宋襄公九年、衛文公十八年、陳穆公六年、蔡莊侯四年、曹共公十一年、鄭文公三十一年、燕襄公十六年、吳勾卑三十年、杞成公十三年
□春,正月,〔「正月」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八年補。〕宋襄公率諸侯伐齊,納太子昭。三月,齊人殺無虧。
□鄭文公始朝于楚,楚成王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齊人」二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八年補。〕
□齊人將立公子昭。〔「齊人」「公子」四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八年補。〕四公子之徒攻昭,而與宋人戰。夏,五月,戊寅,〔「戊寅」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八年補。〕宋敗四公子師而立昭,是為孝公。宋師還。〔「宋師師」三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八年補。〕秋,八月,丁亥,〔「丁亥」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八年補。按殷曆,八月癸巳朔,無丁亥。〕葬桓公。
□冬,邢及狄伐衛,圍菟圃。〔「圍菟圃」三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八年補。〕衛文公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燬請從焉。」眾不可,而後師于訾,〔「以國」以下至「而後」二十四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八年補。〕婁、狄師還。
十一年(庚辰、紀元一八七七年)魯僖公十九年、齊孝公二年、晉惠公十年、秦穆公十九年、楚成王三十一年、宋襄公十年、衛文公十九年、陳穆公七年、蔡莊侯五年、曹共公十二年、鄭文公三十二年、燕襄公十七年、吳勾卑三十一年、杞成公十四年
□春,三月,〔「三月」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九年補。〕宋襄公執滕宣公 嬰齊。自滕叔 繡至宣公十七世矣。
□夏,六月,宋、曹、邾盟于曹南。鄫子會盟于邾。己酉,〔「六月」以下十七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十九年補。〕宋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欲以屬東夷」以下九十二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九年補。〕鄫,夏後,姒姓。
□秋,衛大旱,甯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伐邢,師興而雨。〔此段原作「秋,衛大旱。伐邢,師興而雨」,據左傳 僖公十九年補。〕
□宋圍曹。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子魚言於宋公」以下七十五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十九年補。〕
□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公之德。冬,魯、陳、蔡、楚、鄭盟于齊。〔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十八年補。〕
□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疲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以上原作「梁伯溝公宮」,據左傳 僖公十九年補。〕曰:「秦將襲我。」民懼而潰。秦遂滅梁。〔「滅」原作「取」,今改之。〕〈考異曰:秦本紀作穆公二十年滅梁、芮,即襄王十二年。按表書秦滅梁于穆十九年,即襄王十九年,與左傳合。滅芮不可確考,今依秦本紀。〉
十二年(辛巳、紀元一八七八年)魯僖公二十年、齊孝公三年、晉惠公十一年、秦穆公二十年、楚成王三十二年、宋襄公十一年、衛文公二十年、陳穆公八年、蔡莊侯六年、曹共公十三年、鄭文公三十三年、燕襄公十八年、吳勾卑三十二年、杞成公十五年
□滑人叛鄭,而服於衛。〔此二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年補。〕夏,鄭入滑。滑,伯爵,姬姓。
□秋,齊、狄盟于邢。衛病邢。〔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二十年補。〕
□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伐隨,取成而還。〔此段原作「冬,楚伐隨」,據左傳 僖公二十年補。〕
□是歲,秦滅芮。
□晉 子犯知齊之不可動,患重耳之安齊,與從者謀。姜氏謂重耳曰:「自子之行,晉無寧歲,民無成君。天未喪晉,子其勉之!」重耳曰:「吾不動矣,必死於此。」姜曰:「齊國之政敗矣,晉之無道久矣,從者之謀忠矣,時日及矣,公子幾矣。子必速行!」重耳弗聽。
姜與子犯謀,醉而載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之肉。」舅犯走,且對曰:「若克有成,公子其甘食晉之柔嘉。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原下有外紀正文「過衛」二字,據史記
晉世家移至周襄王八年「衛文公有邢、狄之虞」段。〕
重耳〔原下有「自衛」二字,今刪之。〕過曹,曹共公亦不禮焉。欲觀重耳駢脅,〔此句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補。〕僖負羈諫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材三人從之,不可不禮也。」公不從。〔以上三段原繫於周襄王十年,據史記 晉世家移至周襄王十二年。〕
□魯近世政衰,國事多廢,僖公能遵伯禽之法,養四種之馬牧於坰野。修姜嫄之廟,復魯舊制。〔此段原繫於周襄王八年「齊桓公會諸侯于淮上」之上,據詩經 毛詩正義移至周襄王十二年。〕
十三年(壬午、紀元一八七九年)魯僖公二十一年、齊孝公四年、晉惠公十二年、秦穆公二十一年、楚成王三十三年、宋襄公十二年、衛文公二十一年、陳穆公九年、蔡莊侯七年、曹共公十四年、鄭文公三十四年、燕襄公十九年、吳勾卑三十三年、杞成公十六年
□春,狄侵衛。〔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一年補。〕
□宋、齊、楚盟于鹿上。宋襄公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諫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不聽。〔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一年、史記 宋世家補。〕
□夏,魯大旱。
□秋,宋襄公會楚、陳、蔡、鄭、許、曹于盂。〔「楚陳蔡鄭許曹」原作「諸侯」,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一年改。〕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成王執宋公以伐宋。冬,十二月,癸丑,諸侯會于薄,以釋宋公。〔「宋公」原作「之」,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一年改。〕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此段原作「秋,宋襄公會諸侯于盂。楚成王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據左傳 僖公二十一年補。〕
□邾滅須句,須句子奔魯。
□滑人又即衛。〔此段句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是歲,鄭伐滑。王使游孫伯請滑,鄭人執之。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曰:「鄭在天子,兄弟也。武、莊有大勳力于平、桓,不可以小怨置大德,棄親即狄。」王不聽。
十四年(癸未、紀元一八八O年)魯僖公二十二年、齊孝公五年、晉惠公十三年、秦穆公二十二年、楚成王三十四年、宋襄公十三年、衛文公二十二年、陳穆公十年、蔡莊侯八年、曹共公十五年、鄭文公三十五年、燕襄公二十年、吳勾卑三十四年、杞成公十七年
□春,魯伐邾,取須句,返其君。〔「返其君」三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補。〕
□三月,鄭伯如楚。夏,宋、衛、許、滕伐鄭。〔此段原作「夏,宋伐鄭」,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補。〕
□初,平王東遷,辛有適伊川,見被髮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其」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補。〕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
□晉太子圉為質於秦,〔「為質於」原作「在」,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改。〕聞惠公病,曰:「吾母家在梁,秦滅之,我外輕于秦而內無援於國。君即不起,大夫更立他公子。」乃謀與其妻俱亡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太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謂嬴氏曰」以下原作「秦女不從,亦不言」,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改。〕圉遂逃歸。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太叔。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悅。〔以上原作「襄王」,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改。〕自齊召太叔帶復歸京師。〈考異曰:周本紀事在十二年,年表同左氏傳並在十四年,本紀誤。〉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魯侯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蠭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魯侯及邾師戰于升陘,魯師敗績。邾人獲魯侯冑,懸諸魚門。〔此段原作「八月丁未,邾敗魯于升陘」,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補。〕
□晉
重耳過宋,與司馬公孫固相善,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亡,長幼矣,好善不厭。狐偃惠以有謀,趙衰文以忠貞,賈佗多識以恭敬。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殆有禮也。」襄公贈以馬二十匹。〔此段原繫於周襄王十年「重耳過曹」段之後,據史記
宋世家移至周襄王十四年,並補「晉」字。〕
□楚伐宋以救鄭。宋襄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補。〕
冬,十一月,己巳朔,襄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陣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此段原作「冬,十一月,己巳朔,楚成王敗宋于泓,襄公傷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改。〕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成王于柯澤。楚王使師縉示之俘馘。丁丑,楚王入饗于鄭,九獻,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饗畢,夜出,文羋送于軍,取鄭二姬以歸。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二年補。〕
十五年(甲申、紀元一八八一年)魯僖公二十三年、齊孝公六年、晉惠公十四年、秦穆公二十三年、楚成王三十五年、宋襄公十四年、衛文公二十三年、陳穆公十一年、蔡莊侯九年、曹共公十六年、鄭文公三十六年、燕襄公二十一年、吳勾卑三十五年、杞成公十八年
□春,齊伐宋,圍緡。〔「圍緡」二字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二十三年補。〕
□夏,五月,宋襄公病傷,竟薨,子成公 王臣立。
□秋,楚 成得臣率師伐陳,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此段原作「秋,楚伐陳,取焦、夷」,據左傳 僖公二十三年補。〕
□晉
重耳過鄭,鄭文公不禮焉。叔詹諫曰:「親有天,用前訓,禮兄弟,資困窮,天所福也。棄此以徼天禍,無乃不可乎?」弗聽。叔詹曰:「若不禮,請殺之。」亦不從。
重耳遂如楚,楚成王以君禮享之,〔「君」原作「周」,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引俞樾說改。〕九獻,庭實旅百。重耳欲辭,子犯曰:「天命也,君其饗之。」既饗,成王問于重耳曰:「公子若返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返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避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健,以與君周旋。」〔「既饗」以下至「以與君周旋」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三年補。〕令尹子玉請止狐偃。王曰:「曹詩曰:『彼已之子,不遂其媾。』郵之也。效郵,非禮也。」〔以上二段原繫於周襄王十年,據史記
楚世家、鄭世家移至周襄王十五年,並補「晉」字。〕
□九月,晉惠公薨,太子懷公 圉立。懷公之亡,秦怨之;聞重耳在楚,乃召之。楚成王曰:「楚遠,更數國乃至晉。秦、晉接境,秦君賢,子其勉行!」厚送重耳。〔「懷公之亡」以下原作「秦穆公召重耳於楚,楚成王厚幣以送于秦」,據史記 晉世家改。〕
重耳至秦,〔「重耳至秦」四字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補。〕穆公歸女五人,懷嬴與焉。重耳不欲受,司空季子曰:「其國且伐,況其故妻乎!且受以結秦親而求入,子乃拘小禮,忘大醜乎!」遂受。〔「重耳不欲受」以下三十九字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補。〕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揮之。羸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重耳懼,降服囚命。穆公見重耳曰:「寡人之適,此為才。子圉之辱,備嬪嬙焉。公子有辱,寡人之罪也。」重耳欲辭,司空季子曰:「子於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棄,以濟大事,不亦可乎?」子犯曰:「將奪其國,何有於妻!為秦所命從也。」子餘曰:「將婚媾以從秦,受好以愛之,聽從以德之,懼其未可也,又何疑焉?」乃歸女而納幣,且逆之。
他日,穆公享重耳如享國君之禮,子餘相如賓。明日宴,穆公賦采菽,子餘曰:「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重耳敢不降拜?」〔「重耳」二字原不重,據國語 晉語四補。〕子餘使重耳賦黍苗。子餘曰:「重耳之仰君也,若黍苗之仰陰雨也。使成嘉穀,薦在宗廟,君之力也。」穆公曰:「豈專在寡人乎!」穆公賦鳩飛,公子賦河水。穆公賦六月,子餘使公子降拜,曰:「君稱所以佐天子匡王國者以命重耳,重耳敢有惰心。」
重耳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筮史占之,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司空季子曰:「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得國之卦也。吉孰大焉!」〔以上三段原繫於周襄王十四年,據左傳 僖公二十三年、史記
晉世家移至周襄王十五年。〕
懷公畏秦之伐。乃令國中諸從重耳亡者與期,期盡不到者盡滅其家。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肯召。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臣子事重耳有年數矣,今召之,是教之反君也。何以教之?」乃殺之。〔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三年、史記
晉世家補。〕
□十一月,杞成公薨,弟桓公 姑容立。
□十二月,晉大夫欒、郤等聞重耳在秦,陰勸令返國,為內應者甚眾。
□是歲,王使穨叔、桃子出狄師伐鄭。〔「師」原作「帥」,今改之。〕王德狄人,將以狄女為后,富辰曰:「婚姻,禍福之階。利內則福,外則取禍。王不忍小忿而棄鄭,又登叔隗以階狄。封豕豺狼,不可厭也。」王不聽。
□秦穆公召群臣而謀曰:「昔者晉獻公與寡人交,諸侯莫弗聞。獻公不幸離群臣,出入十年矣。嗣子不善,吾恐此將令其宗廟不祓除,而社稷不血食也。如是弗定,則非與人交之道。吾欲輔重耳而入之晉,何如?」群臣皆曰:「善。」〔此段原無,據韓非子 十過補。〕
十六年(乙酉、紀元一八八二年)魯僖公二十四年、齊孝公七年、晉文公元年、秦穆公二十四年、楚成王三十六年、宋成公元年、衛文公二十四年、陳穆公十二年、蔡莊侯十年、曹共公十七年、鄭文公三十七年、燕襄公二十二年、吳勾卑三十六年、杞桓公元年
□春,正月,秦穆公發革車五百乘,疇騎二千,步卒五萬,納重耳于晉。晉人多附,唯惠公貴臣發兵拒之。及河,重耳令籩豆茵席捐之,面目黧黑、手足胼胝者在後。舅犯聞之,中夜而哭。重耳曰:「不欲吾返國乎?」對曰:「籩豆茵席,所以資者,〔「資」原作「養」,據太平御覽卷四八七引說苑改。〕而棄之;面目黧黑,手足胼胝,勞有功者,而後之;臣聞國君蔽士,〔「蔽」原作「弊」,據說苑 復恩改。下同。〕無所取忠臣;大夫蔽游,無所取忠友;臣在所蔽之中,故不勝哀也。」乃以璧授重耳,曰:「臣過多矣,請從此辭。」重耳曰:「禍福利害,不與舅氏同者,河伯視之!」投璧於河。介子推笑曰:「天開公子,而子犯要市於君,固足羞也。吾不忍與同位。」乃去而隱。
□董因迎重耳于河,重耳問曰:「吾其濟乎?」對曰:「實沈之墟,晉人是居。今君當之,必有晉國。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享,小往大來。』且以辰出,而以參入,皆晉祥也,必伯諸侯。」重耳涉自河曲,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于郇。〔「圍令狐」以下四十八字原作「二月」,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國語 晉語四補。〕壬寅,重耳入于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入絳,即位于武宮,是為文公。群臣皆往。〔「群臣皆往」四字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補。〕懷公奔高梁。〔「懷公奔高梁」句原繫前文「二月」句之前,據史記 晉世家移至此處。〕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使」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史記
晉世家補。〕
呂甥、冀芮畏逼,悔納文公,謀作亂,將焚公宮,欲公出救火而弒之。寺人勃鞮求見,公辭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汝即至。其後,余從狄君以田渭濱,汝為夷吾來求殺余,命汝三宿,汝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祛猶在,汝其行乎。」〔「蒲城之役」以下原作「驪姬之讒,爾射余於屏內,困余於蒲城,斬余衣祛。又為惠公從余於渭濱。若干二命,以求殺余」,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改。〕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以上六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君之德宇,何不寬裕也?余,罪戾之人,又何患焉?君不見我,其無悔乎!」公遽出見之,告以呂、郤之謀。公懼,三月,乘馹自下,脫會秦穆公于王城,告之亂。己丑晦,〔「晦」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公宮火,二子求公不獲,遂如河上,穆公誘而殺之。
文公逆夫人嬴氏以歸。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此二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公屬百官,賦職任功,棄債薄斂,施舍分寡。救乏振滯,匡困資無。輕關易道,通商寬農。懋穡勸分,省用足財。利器明德,以厚民生。〔「生」原作「性」,據徐元誥 國語集解引汪遠孫說改。〕舉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類。昭舊族,愛親戚,明賢良,尊貴寵,賞功勞,事耇老,禮賓旅,友故舊。〔「故」原作「古」,今改之。〕胥、籍、狐、箕、欒、郤、柏、先、羊舌、董、韓,實掌近官。諸姬之良,掌其中官。異姓之能,掌其遠官。政平民阜,財用不匱。
□初,晉文公亡,〔原下有外紀正文「過曹」二字,今刪之。〕從者里鳧須盜其資而亡,公餒不能行。〔原下有外紀正文「介子推割股以食之」八字,今刪之。〕至是里鳧須請見,曰:「臣能安晉國。」公使人應之曰:「子何面目見寡人!」鳧須曰:「君沐耶?」曰:「否。」鳧須曰:「沐者其心倒,心倒者其言悖。〔「心」字原無,據韓詩外傳卷十補。〕今君不沐,何言之悖耶?」公聞而見之。鳧須曰:「君去國久,民臣多過;君返國,民臣自危,鳧須之為君賊大矣,君誠赦其罪,使之驂乘,遊於國中,百姓見之,知君不念舊惡,人自安矣。」文公悅而從之。民臣皆曰:「里鳧須不誅,吾何懼也?」
文公之亡於狄,狄人伐廧咎如,〔「伐」原作「代」,今改之。〕獲二女,納諸公子:公子娶季隗,以叔隗妻趙衰,生盾。至是衰之妻文公女趙姬請逆盾,與其母來,以盾為才,固請于公,以為嫡子,使其三子同、括、嬰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己下之。
劉恕曰:讓天下之至德也,勢位之際,君子其猶病諸。趙姬不以文公為寵,而以賢材為尚,屈身庶孽,以成趙宗。其後嬰以淫亂得罪,同、括罹譖刑戮。文子長,為名卿,趙氏益大于晉。仲尼曰:「泰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趙姬知人而讓,可謂賢矣。
□文公賞從亡者,介子推從者懸書宮門曰:「有龍矯矯,頃失其所,五蛇從之,周流天下。龍飢無食,一蛇割股。龍返其淵,安其壤土,〔「壤」原作「壞」,據說苑 復恩改。〕四蛇入穴,皆有處所。一蛇無穴,號於中野。」公曰:「嘻,寡人之過也。」使人求之不得,環綿上山而封之,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曰」字以下九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號曰介山。
晉從亡賤臣陶叔、狄狐曰:「君三行賞,賞不及臣,〔「賞」字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補。〕敢請罪。」文公報曰:「導我以仁義者,受上賞。輔我以行,卒以成王,〔「輔我以行,卒以成王」原作「援我不得為非,引我於賢人之門者」,據史記 晉世家改。〕受次賞。矢石之難,汗馬之勞,復受次賞。若以力事我無補吾缺者,此復受次賞。〔「此復受次賞」五字原無,據史記 晉世家補。〕三賞之後,且及子。」晉人聞之,皆悅。
文公之理李離,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有罪傅其下而畏死,非義也。」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此句原無,據史記 循吏列傳補。〕寡人亦有罪耶。」離曰:「臣受印綬之日,君命曰:『必以仁義輔政,寧過于生,無失于殺。』臣受命不稱,壅惠蔽恩,君何過之有?君以所私害公法,殺無罪而生當死,二者非所以教于國也。」遂伏劍而死。
□王使太宰文公及內史興賜晉文公命,〔「王」前原有「襄」字,今刪之。〕上卿逆于境,晉侯郊勞,館諸宗廟,饋九牢,設庭燎。及期命于武宮,設桑主,布几筵,太宰莅之,晉侯端委以入。太宰以王命命冕服,內史贊之,三命而後即冕服。既畢,賓、饗、贈、餞,如公命侯伯之禮,而加之以宴好。內史興歸,以告王曰:「晉君必伯,逆王命敬,奉禮儀成。」王其善之,使于晉者,道相逮也。
□王使頹叔、桃子出狄師。〔此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國語 周語中補。〕夏,狄伐鄭,取櫟。〈考異曰:周本紀以伐鄭在十五年,國語作十七年,俱誤;今從左氏傳。〉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后。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狄固貪惏,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狄必為患。」王又弗聽。〔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
初,〔「初」原作「周」,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改。〕太叔帶有寵於惠后,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帶奔齊,王復之,又〔「有寵」以下二十一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通於狄后 隗氏。王黜之。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曰」字以下十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奉帶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王曰:「先后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御士」以下二十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王遂出。〔「遂」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及坎欿,國人納之。秋,頹叔等復以狄師伐周,〔「師」字原無,今補之。〕大敗王師,殺原伯,〔「殺原伯」原作「殺譚伯」,見下文考異。〕〈考異曰:史記集解引唐固曰「譚伯,周大夫原伯也」。史記索隱謂「國語 譚伯,而左傳
原伯,唐固據傳文讀『譚』為『原』,然春秋有譚,何妨此時亦仕王朝,預獲被殺。國語既云『殺譚伯』,故太史公依之,不從左傳也」。按索隱甚謬。唐固引傳文,正以著「譚」、「原」之異,未嘗讀「譚」為「原」,而譚久為齊桓公所滅,此時安得有之,蓋國語誤。小司馬不糾史之誤從國語,而妄為之徵。〉獲周公 忌父、毛伯。〔「獲周公忌父毛伯」七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富辰曰:「昔吾驟諫王,王弗從,以及此難。若我不出,王其以我為懟乎!」乃以其屬死之。狄入周,王出適鄭,處于汜。帶以狄后 隗氏居于溫。
□鄭 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鷸冠。鄭伯聞而惡之,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于陳、宋之間。〔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
□冬,王遣使告難于晉、秦、魯。〈考異曰:周本紀事在十七年,左傳事在僖公二十四年,為襄王之十六年。〉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焉。」乃往得仕。〔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四年補。〕
十七年(丙戌、紀元一八八三年)魯僖公二十五年、齊孝公八年、晉文公二年、秦穆公二十五年、楚成王三十七年、宋成公二年、衛文公二十五年、陳穆公十三年、蔡莊侯十一年、曹共公十八年、鄭文公三十八年、燕襄公二十三年、吳勾卑三十七年、杞桓公二年
□春,正月,丙午,衛滅邢。
□秦穆公師于河上,將納王。子犯謂晉文公曰:「民親而未知義也,君盍納王以教之義。秦納之則失周矣,何以求諸侯?」趙衰曰:「周、晉同姓,尊王,晉之資也。」公悅,乃行賂草中之戎與麗土之狄,以啟東道。以二軍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右師圍溫,左師」六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五年補。〕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叔帶于溫,殺之于隰城。戊午,晉文公朝王,王勞之以地,辭,請隧。王曰:「天降禍災於周室,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叔父實應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豈敢有愛?變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與百姓何?」文公遂不敢請,受南陽 陽樊、溫、原、州、陘、絺、組、攢茅之田。
陽人不服,文公圍之,將殘其民,倉葛呼曰:「陽樊懷我王德,未從於晉。謂君布德以懷柔之。今將大泯其宗祊,蔑殺其人民,宜吾不敢服也!陽人有夏、商之嗣典,周室之師旅,樊仲之官守,非官守,則皆王之父兄甥舅也。若之何虐之!」公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陽民。
□癸酉,〔「癸酉」原作「是歲」,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五年改。〕衛文公薨,子成公 鄭立。〔此段原繫於年末,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五年移至四月。〕
□秋,秦、晉伐鄀。鄀,允姓。楚 鬭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隈入而係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此段原作「秋,秦、晉伐鄀。鄀,允姓。楚圍陳,納頓子于頓」,據左傳 僖公二十五年補。〕
□冬,晉文公伐原,令以三日之糧,三日而原不降,公疏軍而去之。諜出曰:「不過一二日矣。」公曰:「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信」字以下十八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五年補。〕信不可失。」乃去之。及孟門,而原請降。遷原伯 貫于冀。〔此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五年補。〕以趙衰為原大夫,狐溱為溫大夫。〔此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五年補。〕於是晉國苦奢,文公以儉矯之,衣不重帛,食不兼肉。無幾,人皆大布之衣,脫粟之飯。
十八年(丁亥、紀元一八八四年)魯僖公二十六年、齊孝公九年、晉文公三年、秦穆公二十六年、楚成王三十八年、宋成公三年、衛成公元年、陳穆公十四年、蔡莊侯十二年、曹共公十九年、鄭文公三十九年、燕襄公二十四年、吳勾卑三十八年、杞桓公三年
□春,正月,己未,〔「己未」二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六年補。〕魯僖公會莒茲丕公、衛 甯速盟于向。〔「衛甯速盟于向」六字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二十六年補。〕茲丕公,茲輿期之十七世孫也;〔「七」原作「一」,按杜預云莒共公後歷四世而亡,依春秋記載之莒君上推,此「十一世」當「十七世」之訛,或當解為茲輿期至茲丕公父子相傳十一世,非作茲丕公乃茲輿期十一世孫。〕莒,夷,無謚,以號為稱。
□齊孝公侵魯西鄙,魯僖公追齊師至酅,弗及。〔此二句十字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二十六年補。〕夏,齊侯伐北鄙。〔「齊侯」二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六年補。〕衛伐齊。〔「衛伐齊」三字原在「齊孝公侵魯」段之後,據左傳
僖公二十六年移至此段。〕臧文仲欲以辭告,病焉,問於展禽。對曰:「亂在前矣,辭其何益?」文仲曰:「國急矣!百物唯其可者,無不趨也。願以子之辭行賂焉。」展禽使乙喜以膏沐犒師。齊侯曰:「魯國何恃而不恐?」對曰:「昔者成王命我周公及齊太公曰:『賜汝土地,質之以犧牲,世世子孫無相害也。』君豈貪壤地而棄先王之命?」孝公許平而還。
□秋,楚 成得臣、鬭宜申率師滅夔,以夔子歸。〔此段原作「秋,楚滅夔,以夔子歸」,據左傳
僖公二十六年補。〕
□宋叛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率師伐宋,圍緡。〔此段原作「冬,楚伐宋,圍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六年補。〕
□魯以楚師伐齊,取穀。
十九年(戊子、紀元一八八五年)魯僖公二十七年、齊孝公十年、晉文公四年、秦穆公二十七年、楚成王三十九年、宋成公四年、衛成公二年、陳穆公十五年、蔡莊侯十三年、曹共公二十年、鄭文公四十年、燕襄公二十五年、吳勾卑三十九年、杞桓公四年
□夏,六月,庚寅,〔「六月庚寅」四字原無,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七年補。〕齊孝公薨,弟潘因衛,公子啟方殺孝公子而自立,是為昭公。
□秋,魯入杞。
□楚成王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子玉復治兵於蒍,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皆賀子文,子文飲之酒。蒍賈尚幼,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對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於子玉,曰:『以靖國也。』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賀,何後之有?」〔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七年補。〕
冬,楚及陳、蔡、鄭、許圍宋,〔「陳蔡鄭許」原作「諸侯」,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七年改。〕宋告急於晉。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先軫曰」以下十六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七年補。〕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此句九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七年補。〕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於是蒐于被廬,先定其民,總率諸侯,接齊桓公為盟主。然其禮已頗僭差,又隨時茍合以求欲速之功,不能充王制矣。
□文公問元帥於趙衰,對曰:「郤縠行年五十矣,守學彌惇,不忘百姓。」公從之,使縠將中軍,以為大政。命趙衰為卿,〔「衰」原作「襄」,據國語 晉語四改。〕辭曰:「欒枝貞慎,先軫有謀,胥臣多聞,皆可以為輔佐,臣弗若也。」使原季為卿,辭曰:「三德,偃之出也。以德紀民,其章大矣。」使狐偃為卿,辭曰:「毛之智賢於臣,其齒又長。毛不在位,不敢聞命。」又以狐毛將上軍,狐偃佐之;郤溱佐中軍;欒枝將下軍,先軫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犨為右。〔「又」字以下原作「以魏犨為右」,據左傳 僖公二十七年補。〕
二十年(己丑、紀元一八八六年)魯僖公二十八年、齊昭公元年、晉文公五年、秦穆公二十八年、楚成王四十年、宋成公五年、衛成公三年、陳穆公十六年、蔡莊侯十四年、曹共公二十一年、鄭文公四十一年、燕襄公二十六年、吳勾卑四十年、杞桓公五年
□春,正月,晉文公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將伐曹」以下原作「率齊、秦伐曹、衛,以救宋」,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改。〕戊申,取五鹿。二月,郤縠卒。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晉侯、齊侯盟于斂盂。〔「郤縠卒」以下二十一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衛成公請盟,晉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出成公,居于襄牛,以悅晉。楚救衛,不克。
□晉圍曹,文公令人告僖負羈曰:「軍旅薄城,吾知子不違也。表其閭,令軍勿犯。」曹人率親戚而保其閭者七百餘家。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文公患之,聽輿人之謀,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晉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魏犨、顛頡怒,曰:「勞之不圖,報於何有!」爇僖負羈氏,魏犨傷於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之。病,將殺之。魏犨束胸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踊三百。〔「門焉」以下原作「三月,丙午,晉入曹。令無入僖負羈之宮。魏犨、顛頡爇僖負羈氏,魏犨傷於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乃捨之,使斷顛頡之脊以恂,以舟之僑代魏犨為戎右。人皆懼曰:「顛頡有寵,況於我乎!」乃無犯禁者,晉國大治。
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捨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捨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悅,執曹共公,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此段原作「晉執曹共公,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考異曰:晉分衛田畀宋事,史記 年表作衛成四年,衛、晉世家並作衛成三年,與左傳同。〉
□楚成王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
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悅,乃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
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避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避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可。〔以上三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
夏,四月,戊辰,〔「戊辰」原作「己巳」,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改。〕晉、宋、齊、秦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召子犯而問曰:「楚眾我寡,奈何而可?」子犯對曰:「臣聞繁禮之君,不足於文;繁戰之君,不足於詐。君亦詐之而已。」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捨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裡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王搏,楚王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子玉使鬭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憑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
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
己巳,晉師陳于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以上四段原作「夏,四月,己巳,晉、宋、齊、秦次于城濮,陳于莘北,與楚子玉戰,楚師敗績」,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呂氏春秋 義賞補。〕
文公〔原下有外紀正文「始伯」二字,今刪之。〕退而有憂色曰:「吾聞能以戰勝安者,唯聖人;若夫詐勝之徒,未嘗不危。」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師」字以下十六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作王宮于踐土。
□鄭伯如楚致其師,聞楚敗,使子人九行成于晉。晉
欒枝入盟鄭伯。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
丁未,晉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侑。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文公為侯伯,賜大輅,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晉侯三辭,然後稽首受之。〔以上二段原作「五月,丙午,晉獻楚俘于王。己酉,王策命晉文公為侯伯」,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史記
晉世家補。〕
□癸丑,晉會魯、齊、宋、蔡、鄭、衛、莒,盟于踐土。衛成公聞楚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此段原作「衛成公聞楚敗,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
或訴元咺於衛成公曰:「立叔武矣。」其子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六月,晉人復成公。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衛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
成公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武將沐,聞君至,喜,捉髮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以上二段原作「六月,晉人復成公。成公入前驅殺叔武,元咺奔晉」,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
□陳穆公薨,子共公 朔立。〔此段原繫於年末,據春秋經
僖公二十八年移至六月後。〕
□城濮之戰,晉中軍風于澤,亡大旆之左旃。祁瞞奸命,司馬殺之,以徇于諸侯,使茅伐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先歸,士會攝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于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征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于國,民於是大服。〔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
□冬,十月,晉、魯、齊、宋、蔡、鄭、陳、莒、邾、秦會于溫。衛成公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士。成公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晉謂甯俞忠而免之。執成公,歸之于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元咺歸于衛。立公子瑕。〔此段原作「成公與元咺訟,不勝。晉執成公,歸之于京師。元咺歸于衛。立公子瑕」,繫於六月,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並移至「周襄王狩于河陽」段之後。〕
□晉文公召王狩于河陽;壬申,〔「壬申」二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諸侯朝于王所。
□丁丑,〔「丁丑」二字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諸侯圍許。
□或說晉文公曰:「昔齊桓公會諸侯,復異姓;今君囚曹君,滅同姓,何以令於諸侯?」晉乃釋曹共公,遂會諸侯于許。〔此段原作「晉釋曹共公」,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史記
管蔡世家補。〕
□是歲,晉文公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蔑將左行。〔此段原無,據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補。〕
二十一年(庚寅、紀元一八八七年)魯僖公二十九年、齊昭公二年、晉文公六年、秦穆公二十九年、楚成王四十一年、宋成公六年、衛成公四年、陳共公元年、蔡莊侯十五年、曹共公二十二年、鄭文公四十二年、燕襄公二十七年、吳勾卑四十一年、杞桓公六年
□夏,六月,晉會王人、魯、宋、齊 、陳 、秦 ,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此段原無,據春秋經、左傳
僖公二十九年補。〕
□秋,魯大雨雹。
二十二年(辛卯、紀元一八八八年)魯僖公三十年、齊昭公三年、晉文公七年、秦穆公三十年、楚成王四十二年、宋成公七年、衛成公五年、陳共公二年、蔡莊侯十六年、曹共公二十三年、鄭文公四十三年、燕襄公二十八年、吳勾卑四十二年、杞桓公七年
□春,晉侵鄭。
□夏,狄侵齊。
□晉文公請殺衛成公,王曰:「君臣無獄,元咺雖直,不可聽也。為臣殺其君,其安庸刑?余何私於衛侯。」晉人使醫酖成公不死,醫亦不誅。臧文仲言於魯僖公曰:「衛君殆無罪。刑五而已,無有隱者,隱乃諱也。有諸侯之請,必免之。君盍請衛君,以示親於諸侯,且以動晉?」公悅,行玉二十瑴。秋,釋成公。〈考異曰:晉世家曰:「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謂釋衛侯乃周之所請,與國語、左傳不同。〉自是晉聘魯,加於諸侯一等,爵同,厚其好貨。成公聞臧文仲之為也,使納賂焉。辭曰:「外臣之言不越境,不敢及君。」
□衛成公歸國,殺元咺及公子瑕。
□九月,甲午,晉侯、秦伯圍鄭。晉軍函陵,秦軍氾南。〔以上二句原無,據左傳 僖公三十年補。〕鄭人以名寶行成,文公弗許,曰:「予我詹而師還。」叔詹固請往,曰:「一臣可以救百姓而定社稷,君何愛也?」鄭人以詹予晉,晉人將烹之,詹曰:「天降鄭禍,棄禮違親。臣殺身贖國,忠也。」乃就烹,據鼎耳而疾號曰:「自今以往,知忠以事君者,與詹同。」乃命弗殺,厚為之禮而歸之。
佚之狐言於鄭文公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見秦穆公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厚晉,於君未為利。若舍鄭以為東道交,君亦無所害。且晉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穆公悅,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揚孫戍之,乃還。〔此段原作「鄭文公使燭之武見秦穆公,穆公與鄭人盟,乃還」,據左傳 僖公三十年補。〕
晉 子犯請擊之,文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吾其還也。」亦去之。〔此段原作「晉亦去之」,據左傳 僖公三十年補。〕
初,鄭文公有三夫人,寵子五人,皆以罪早死。公怒,逐群公子。子蘭奔晉,事文公甚謹,從公伐鄭,求入鄭為太子。公以告鄭,鄭大夫石癸曰:「夫人子盡死,餘庶子無如蘭賢。晉以為請利,孰大焉!」遂立蘭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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