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二十四
宋紀六 起玄黓敦牂(壬午),盡柔兆閹茂(丙戌),凡五年。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
元嘉十九年(壬午、紀元二九五九年)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三年、北涼沮渠無諱建平六年
□春,正月,甲申,魏主備法駕,詣道壇受符籙,旗幟盡青。自是每帝即位皆受籙。寇謙之又奏作靜輪宮,〔「寇」字原無,今補其姓。〕必令其高不聞雞犬,欲以上接天神。崔浩勸魏主為之,〔「魏主」原作「帝」,今改之;下同。〕功費萬計,經年不成。太子晃諫曰:「天人道殊,卑高定分,不可相接,理在必然。今虛耗府庫,疲弊百姓,為無益之事,將安用之!必如謙之所言,請因東山萬仞之高,為功差易。」魏主不從。
□夏,四月,沮渠無諱將萬餘家,棄敦煌西就沮渠安周。未至,鄯善王 比龍畏之,將其眾奔且末,其世子降於安周。無諱遂據鄯善,其士卒經流沙渴死者太半。
李寶自伊吾率眾二千入據敦煌,繕修城府,安集故民。
沮渠牧犍之亡也,涼州人闞爽據高昌,自稱太守。唐契為柔然所逼,擁眾西趨高昌,欲奪其地。柔然遣其將阿若追擊之,契敗死。契弟和收餘眾奔車師前部王伊洛。時沮渠安周屯橫截城,和攻拔之,又拔高寧、白力二城,〔胡注:「李延壽曰:高昌國有四十六鎮,交河、田地、高寧、白刃、橫截等;餘不具載。『白力』,當作『白刃』。」〕遣使請降於魏。
□甲戌,帝以疾癒,〔「帝」原作「上」,今改之;下同。〕大赦。
□五月,裴方明等至漢中,與劉真道分兵攻武興、下辯、白水,皆取之。楊難當遣建節將軍苻弘祖守蘭皋,〔「苻」原作「符」。胡注:「『符』,恐當作『苻』;楊氏、苻氏,皆氐種也。」此據胡注改。〕使其子撫軍大將軍和將重兵為後繼。方明與弘祖戰於濁水,大破之,斬弘祖;和退走,追至赤亭,又破之。難當奔上邽;獲難當兄子建節將軍保熾。難當以其子虎為益州刺史,守陰平,聞難當走,引兵還,至下辯;方明使其子肅之邀擊之,擒虎,送建康,斬之;仇池平。以輔國司馬胡崇之為北秦州刺史,鎮其地;立楊保熾為楊玄後,使守仇池。魏人遣中山王 辰迎楊難當詣平城。秋,七月,以劉真道為雍州刺史,裴方明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方明辭不拜。〈考異曰:真道傳,此事在胡崇之沒後;氐胡傳,崇之沒在明年二月;即真道傳誤。〉
丙寅,魏主使安西將軍古弼〈考異曰:宋 索虜傳作「吐奚愛弼」,氐胡傳作「吐奚弼」,蓋其舊姓。今從後魏書。〉督隴右諸軍及殿中虎賁與武都王 楊保宗自祁山南入,征西將軍漁陽 皮豹子與琅邪王 司馬楚之督關中諸軍自散關西入,俱會仇池。又使譙王 司馬文思督洛、豫諸軍南趨襄陽,征南將軍刁雍東趨廣陵,移書徐州,稱為楊難當報仇。
□甲戌晦,日有食之。〈考異曰:後魏 天象志:「八月甲戌晦,日有食之。」按長曆,甲戌晦乃七月,後魏書誤。宋書、南史俱作七月晦,是。〉
□唐契之攻闞爽也,〈考異曰:宋 氐胡傳作「闕爽」,今從後魏書。〉爽遣使詐降於沮渠無諱,欲與之共擊契。八月,無諱將其眾趨高昌;比至,契已死,爽閉門拒之。九月,無諱將衛興奴夜襲高昌,屠其城,〈考異曰:宋書,「衛興奴」作「衛尞」,今從後魏書。〉爽奔柔然。無諱據高昌,遣其常侍氾儁奉表詣建康。詔以無諱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征西大將軍、涼州刺史、河西王。〈考異曰:宋 本紀,封爵在六月,傳在九月末。今從傳。〉
□冬,十月,己卯,魏立皇子伏羅為晉王,翰為秦王,譚為燕王,建為楚王,余為吳王。
□甲申,柔然遣使詣建康。
□十二月,辛巳,魏 襄城孝王 盧魯元卒。
□丙申,詔魯郡修孔子廟及學舍,蠲墓側五戶課役以供灑掃。
□李寶遣其弟懷達、子承奉表詣平城;魏人以寶為都督西垂諸軍事、鎮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沙州牧、敦煌公,四品以下聽承制假授。
□雍州刺史晉安襄侯 劉道產卒。道產善為政,民安其業,小大豐贍,由是民間有襄陽樂歌。山蠻前後不可制者皆出,緣沔為村落,戶口殷盛。及卒,蠻追送至沔口。未幾,群蠻大動,征西司馬朱脩之討之,不利;詔建威將軍沈慶之代之,殺虜萬餘人。
□魏主使尚書李順差次群臣,賜以爵位;順受賄,品第不平。是歲,涼州人徐桀告之,魏主怒,且以順保庇沮渠氏,面欺誤國,賜順死。
元嘉二十年(癸未、紀元二九六O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四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元年
□春,正月,魏 皮豹子等進擊樂鄉,將軍王奐之等敗沒。魏軍進至下辯,將軍強玄明等敗死。二月,胡崇之與魏戰於濁水,崇之為魏所擒,餘眾走還漢中。將軍姜道祖兵敗,降魏,魏遂取仇池。楊保熾走。
□丙子,〔「丙子」原作「丙午」,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改。〕魏主如恒山之陽;三月,庚申,還平城。〔「還平城」原作「還宮」,據通鑑體例改。〕
□壬戌,烏洛侯國遣使如魏。初,魏之居北荒也,鑿石為廟,在烏洛侯西北,以祀其先,高七十尺,深九十步。及烏洛侯使者至魏,言石廟具在,魏主遣中書侍郎李敞詣石廟致祭,刻祝文於壁而還,去平城四千餘里。
□魏 河間公 齊與武都王 楊保宗對鎮雒谷,〔「駱」原作「雒」。胡注:「雒谷,即駱谷,北史作『駱』。」此據胡注改。〕保宗弟文德說保宗,令閉險自固以叛魏。或以告齊,夏,四月,齊誘執保宗,送平城,殺之。前鎮東司馬苻達、〔「馬」字原無。章校:「十二行本『司』下正有『馬』字;孔本同;張校同。」胡注:「『司』上當有『軍』字;否則『司』下當有『馬』字。」通鑑紀事本末卷十八有「馬」字,據補。「苻」原作「符」,據宋書 氐胡傳、資治通鑑考異卷五、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征西從事中郎任朏等遂舉兵立楊文德為主,據白崖,〈考異曰:宋 氐胡傳云:「拓跋齊聞兵起,遁走,達追擊斬齊,因據白崖。」按後魏 河間公齊傳云:「文德求援於宋,宋遣房亮之、苻昭、啖龍等率眾助文德,斬龍,擒亮之,氐遂平,以功拜內都大官,卒。」然則宋書誤也。〉分兵取諸戍,進圍仇池,自號征西將軍、秦、河、梁三州牧、仇池公。〈考異曰:宋書在三月;魏書在四月,今從之。〉
□甲午,立皇子誕為廣陵王。
□丁酉,魏大赦。
□己亥,魏主如陰山。
□五月,魏 古弼發上邽、高平、岍城諸軍擊楊文德,〔胡注:「『岍城』,意當作『汧城』。」〕文德退走。皮豹子督關中諸軍至下辯,聞仇池解圍,欲還;弼遣人謂豹子曰:「宋人恥敗,必將復來。軍還之後,再舉為難,不如練兵蓄力以待之。不出秋冬,宋師必至;以逸待勞,無不克矣。」豹子從之。魏以豹子為仇池鎮將。
楊文德遣使來求援。秋,七月,癸丑,詔以文德為都督北秦、雍二州諸軍事、征西大將軍、北秦州刺史、武都王。文德屯葭蘆城,以任朏為左司馬;武都、陰平 氐多歸之。
□甲子,前雍州刺史劉真道、梁、南秦二州刺史裴方明坐破仇池減匿金寶及善馬,下獄死。
□九月,辛丑,〔「辛丑」原作「辛巳」,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改。〕魏主如漠南。甲辰,捨輜重,以輕騎襲柔然。分軍為四道:樂安王 範、建寧王 崇各統十五將出東道,樂平王 丕督十五將出西道,魏主出中道,中山王 辰督十五將為後繼。
魏主至鹿渾谷,遇敕連可汗。太子晃言於魏主曰:「賊不意大軍猝至,宜掩其不備,速進擊之。」尚書令劉潔固諫,〔「潔」原作「絜」,據魏書 劉潔傳、北史 劉潔傳改;下同。〕以為「賊營中塵盛,其眾必多,出至平地,恐為所圍,不如須諸軍大集,然後擊之。」晃曰:「塵之盛者,由軍士驚怖擾亂故也,何得營上而有此塵乎!」魏主疑之,不急擊。柔然遁去。追至石水,不及而還。既而獲柔然候騎曰:「柔然不覺魏軍至,上下惶駭,引眾北走,經六七日,知無追者,始乃徐行。」魏主深恨之。自是軍國大事,皆與太子謀之。
司馬楚之別將兵督軍糧,鎮北將軍封沓亡降柔然,說柔然令擊楚之以絕軍食。俄而軍中有告失驢耳者,諸將莫曉其故,楚之曰:「此必賊遣奸人入營覘伺,割驢耳以為信耳。賊至不久,宜急為之備。」乃伐柳為城,以水灌之令凍;城立而柔然至,冰堅滑,不可攻,乃散走。
□十一月,將軍姜道盛與楊文德合眾二萬攻魏 濁水戍,魏皮豹子、河間公 齊救之,道盛敗死。
□甲子,魏主還,至朔方,下詔令皇太子副理萬機,總統百揆。〈考異曰:宋 索虜傳:「晃與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譖之。玄高道人有道術,晃使祈福,七日七夜。佛貍夢其祖父並怒,手刃向之曰:『汝何故信讒,欲害太子!』佛貍驚覺,下偽詔曰:『王者大業,篡承為重,儲宮嗣紹,百王舊例。自今以往,事無巨細,必經太子然後上聞。』」事節小異,今從後魏書。〉且曰:「諸功臣勤勞日久,皆當以爵歸第,隨時朝請,饗宴朕前,論道陳謨而已,不宜復煩以劇職;更舉賢俊以備百官。」十二月,辛卯,魏主還平城。
□是歲,沮渠無諱卒,弟安周代立,改元承平。〔此段原繫於元嘉二十一年六月末,據柳洪亮 吐魯番出土文書中「建平」、「承平」紀年索隱考証移至此年,並補「是歲」「改元承平」六字。〕〈考異曰:後魏 沮渠蒙遜傳:「太平真君五年夏,無諱病死,安周代立。」按今西域 高昌故城出土經文,云「歲在己丑。涼王 大且渠安周所供養經」、「大涼王 大且渠安周所供養經。承平十五年歲在丁酉」。然則承平乃安周年號,其元年在今年癸未年也,本傳「五年」應為「四年」之誤。〉
元嘉二十一年(甲申、紀元二九六一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北涼沮渠無諱承平二年
□春,正月,己亥,帝耕藉田,大赦。〈考異曰:宋略「辛酉,藉田,大赦」下有「戊午」,又有「辛酉」,誤也。今從宋書。〉
□壬寅,魏太子始總百揆,命侍中、中書監穆壽、司徒崔浩、侍中張黎、古弼輔太子決庶政,上書者皆稱臣,儀與表同。
古弼為人,忠慎質直;有嘗以上谷民上書,言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弼覽見之,入見魏主,欲奏其事。〔此段原作「古弼為人,忠慎質直;嘗以上谷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入見魏主,欲奏其事」胡注:「據北史 古弼傳:「時上谷人上書,言苑囿過度,人無田業,宜減太半以賜貧者。」蓋上谷距代都甚遠,魏未嘗置苑囿於其地。而道武帝起鹿苑於南臺陰,北距長城,東苞白登,屬之西山,廣輪數十里。天興六年,幸南平城,規度灅南夏屋山背黃瓜堆以建新邑。至天賜三年,遂築灅南宮闕,引溝穿池,廣苑囿,所謂太廣者此也,不在上谷。當以北史為正。」此從胡注,據魏書
古弼傳、北史 古弼傳補「民上書言」「弼覽見之」八字,並改「嘗以」為「有」。〕魏主方與給事中劉樹圍碁,志不在弼;弼侍坐良久,不獲陳聞。忽起,捽樹頭,掣下牀,搏其耳,毆其背,曰:「朝廷不治,實爾之罪!」魏主失容,捨碁曰:「不聽奏事,朕之過也,樹何罪!置之!」弼具以狀聞,魏主皆可其奏。弼曰:「為人臣無禮至此,其罪大矣!」出詣公車,免冠徒跣請罪。魏主召入,謂曰:「吾聞築社之役,蹇蹶而築之,端冕而事之,神降之福。然則卿有何罪!其冠履就職。苟有可以利社稷、便百姓者,竭力為之,勿顧慮也。」
太子課民稼穡,使無牛者借人牛以耕種,而為之芸田以償之,凡耕種二十二畝而芸七畝,大略以是為率。使民各標姓名於田首,以知其勤惰,禁飲酒遊戲者。於是墾田大增。
□戊申,魏主詔:「王、公以下至庶人,有私養沙門、巫覡於家者,皆遣詣官曹;過二月十五日不出,沙門、巫覡死,主人門誅。」庚戌,又詔:「王、公、卿、大夫之子皆詣太學,其百工、商賈之子,當各習父兄之業,毋得私立學校;違者,師死,主人門誅。」
□戊午,南兗州刺史臨川康王 義慶薨。〔此段原無,據宋書 文帝紀補。〕
□二月,辛未,魏 中山王 辰、內都坐大官薛辨、尚書奚眷等八將坐擊柔然後期,斬於都南。
初,魏尚書令劉潔,久典機要,恃寵自專,魏主心惡之。及將襲柔然,潔諫曰:「蠕蠕遷徙無常,前者出師,勞而無功;不如廣農積穀以待其來。」崔浩固勸魏主行,魏主從之。潔恥其言不用,欲敗魏師;魏主與諸將期會鹿渾谷,潔矯詔易其期。魏主至鹿渾谷,欲擊柔然,潔諫止之,使待諸將。魏主留鹿渾谷六日,諸將不至,柔然遂遠遁,追之不及。軍還,經漠中,糧盡,士卒多死。潔陰使人驚魏軍,勸魏主委軍輕還,魏主不從。潔以軍出無功,請治崔浩之罪。魏主曰:「諸將失期,遇賊不擊,浩何罪也!」浩以潔矯詔事白魏主,魏主至五原,收潔,囚之。魏主之北行也,潔私謂所親曰:「若車駕不返,吾當立樂平王。」潔聞尚書右丞張嵩家有圖讖,問曰:「劉氏應王,繼國家後,吾有姓名否?」嵩曰:「有姓無名。」魏主聞之,命有司窮治,索嵩家,得讖書。事連南康公 狄鄰,潔、嵩、鄰皆夷三族,死者百餘人。潔在勢要,好作威福,諸將破敵,所得財物皆與潔分之。既死,籍其家,財巨萬。魏主每言之則切齒。
癸酉,樂平戾王 丕以憂卒。初,魏太宗築白臺,〔「魏太宗」原作「魏太主」,據魏書及北史,築白臺乃在魏明元帝 泰常二年七月時,非魏太武帝時,據改。〕高二百餘尺。丕夢登其上,四顧不見人,命術士董道秀筮之,道秀曰:「大吉。」丕默有喜色。及丕卒,道秀亦坐棄市。高允聞之,曰:「夫筮者皆當依附爻象,勸以忠孝。王之問道秀也,道秀宜曰:『窮高為亢。易曰:「亢龍有悔。」又曰:「高而無民。」皆不祥也,王不可以不戒。』如此,則王安於上,身全於下矣。道秀反之,宜其死也。」
□庚辰,魏主幸廬。
□己丑,江夏王 義恭進位太尉,領司徒。
□庚寅,以侍中、領右衛將軍沈演之為中領軍,左衛將軍范曄為太子詹事。
□辛卯,立皇子宏為建平王。
□三月,戊戌,魏主大會于那南池;甲辰,還平城。〔此段原作「三月,甲辰,魏主還宮」,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改。〕
□癸丑,魏主遣司空長孫道生鎮統萬。
□夏,四月,乙亥,魏侍中、太宰、陽平王 杜超為帳下所殺。
□六月,魏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 莫孤,率五千餘落北走。遣兵追擊之,至漠南,殺其渠帥,餘徙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吐谷渾王 慕利延兄子緯世與魏使者謀降魏,慕利延殺之。是月,緯世弟叱力延等八人奔魏,魏以叱力延為歸義王。
□魏入中國以來,雖頗用古禮祀天地、宗廟、百神,而猶循其舊俗,所祀胡神甚眾。崔浩請存合於祀典者五十七所,其餘複重及小神悉罷之。魏主從之。
□秋,七月,癸卯,魏 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伏誅。
□八月,乙丑,魏主畋于河西,尚書令古弼留守。詔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魏主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朕!朕還臺,先斬此奴!」弼頭銳,故魏主常以筆目之。弼官屬惶怖,恐并坐誅。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于遊畋,其罪小;不備不虞,乏軍國之用,其罪大。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魏主聞之,嘆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賜衣一襲,馬二匹,鹿十頭。
他日,魏主復畋於山北,獲麋鹿數千頭。詔尚書發牛車五百乘以運之。詔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自以馬運之。」遂還。行百餘里,得弼表曰:「今秋穀懸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鳥雁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乞賜矜緩,使得收載。」魏主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魏主使員外散騎常侍高濟來聘。
□戊辰,以荊州刺史衡陽王 義季為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以南譙王 義宣為荊州刺史。初,帝以義宣不才,故不用;會稽公主屢以為言,帝不得已用之。先賜中詔敕之曰:「師護以在西久,比表求還,今欲聽許,以汝代之。師護雖無殊績,潔己節用,通懷期物,不恣群下,聲著西土,為士庶所安,論者乃未議遷之。今之回換,更為汝與師護年時一輩,欲各試其能。汝往,脫有一事減之者,既於西夏交有巨礙,遷代之譏,必歸責於吾矣。此事亦易勉耳,無為使人復生評論也!」師護,義季字也。〔「師護義季字也」六字原無,據胡注補。〕義宣至鎮,勤自課勵,事亦修理。
庚辰,會稽長公主卒。
□吐谷渾 叱力延等請師於魏以討吐谷渾王 慕利延,魏主使晉王 伏羅督諸軍擊之。
□九月,甲辰,以沮渠安周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河西王。
□丁未,魏主如漠南,將襲柔然,柔然 敕連可汗遠遁,乃止。敕連尋卒,子吐賀真立,號處羅可汗。
□魏 晉王 伏羅至樂都,引兵從間道襲吐谷渾,至大母橋。吐谷渾王 慕利延大驚,逃奔白蘭,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魏軍斬首五千餘級,慕利延從弟伏念等率萬三千落降於魏。
□冬,十月,己卯,以左軍將軍徐瓊為兗州刺史,大將軍參軍申恬為冀州刺史。徙兗州鎮須昌,冀州鎮歷下。恬,謨之弟也。
□十二月,丙戌,魏主還平城。
□是歲,沙州牧李寶入朝于魏,〔「李寶」原作「李竇」,據魏書
李寶傳、北史 李寶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魏人留之,以為外都大官。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撰元嘉新曆,表上之。以月食之衝知日所在。又以中星檢之,知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今在斗十七度。又測景校二至,差三日有餘,知今之南至日應在斗十三四度。於是更立新法,冬至徙上三日五時,日之所在,移舊四度。又月有遲疾,前曆合朔,月食不在朔望;〔胡注:「『月食』上當有『日』字。」〕今皆以盈縮定其小餘,以正朔望之日。詔付外詳之。太史令錢樂之等奏:皆如承天所上,唯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殊為乖異,謂宜仍舊。詔可。
元嘉二十二年(乙酉、紀元二九六二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三年
□春,正月,辛卯朔,始行新曆。初,漢 京房以十二律中呂上生黃鍾,不滿九寸,更演為六十律。錢樂之復演為三百六十律,日當一管。何承天立議,以為上下相生,三分損益其一,蓋古人簡易之法,猶如古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而京房不悟,謬為六十。乃更設新率,林鍾長六寸一釐,則從中呂還得黃鍾,十二旋宮,聲韻無失。
□壬辰,以武陵王 駿為雍州刺史。帝欲經略關、河,故以駿鎮襄陽。
□魏主使散騎常侍宋愔來聘。
□二月,甲戌,立皇子褘為東海王,〔「褘」原作「禕」,據宋書
孝武帝紀、廬江王褘傳、南史 宋本紀二、宋宗室及諸王傳下、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昶為義陽王。
□三月,魏主如上黨,西至吐京,討徙叛胡,出配郡縣。〔「魏主如上黨」以下原繫於「二月」段,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正月,魏曆二月當宋曆三月,今移之。〕
□夏,四月,庚申,魏主還平城。〔「還平城」原作「還宮」,據通鑑體例改。〕
□魏詔:「諸疑獄皆付中書,以經義量決。」〔「庚申」以下二段原繫於「三月」段,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正月,魏曆三月當宋曆四月,今移之。〕
□五月,庚戌,魏主遣征西大將軍高涼王 那等擊吐谷渾王 慕利延於白蘭,秦州刺史代人封敕文、安遠將軍乙烏頭擊慕利延兄子什歸於枹罕。
□河西之亡也,鄯善人以其地與魏鄰,大懼,曰:「通其使人,知我國虛實,取亡必速。」乃閉斷魏道,〔「魏」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補。〕使者往來,輒抄劫之。由是西域不通者數年。魏主使散騎常侍萬度歸發涼州以西兵擊鄯善。〔「庚戌」以下二段原繫於「四月」段,據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本年魏曆閏正月,魏曆四月當宋曆五月,今移之,並補「五月」二字。〕
□六月,〈考異曰:後魏 天象志:「太平真君六年六月戊子朔,日有食之。」按宋書、南史 紀、志,是年無日食,今不取。〉壬辰,魏主北巡。
□帝謀伐魏,罷南豫州入豫州。辛亥,以南豫州刺史南平王 鑠為豫州刺史。
□秋,七月,己未,以尚書僕射孟顗為左僕射,中護軍何尚之為右僕射。
□乙酉,以南兗州刺史義季為徐州刺史。〔此段原無,據宋書 文帝紀補。〕
□武陵王 駿將之鎮,時緣沔諸蠻猶為寇,水陸梗礙;駿分軍遣撫軍中兵參軍沈慶之掩擊,大破之。駿至鎮,蠻斷驛道,欲攻隨郡;隨郡太守河東 柳元景募得六七百人,邀擊,大破之。遂平諸蠻,獲七萬餘口。溳山 蠻最強,沈慶之討平之,獲三萬餘口,徙萬餘口於建康。
□吐谷渾 什歸聞魏軍將至,棄城夜遁。八月,丁亥,封敕文入枹罕,分徙其民千家還上邽,留乙烏頭守枹罕。
□魏 萬度歸至敦煌,〔「魏」字原無,今補其國名。〕留輜重,以輕騎五千渡流沙,襲鄯善。壬辰,鄯善王 真達面縛出降。〈考異曰:本紀作「真達興」,今從西域傳。〉度歸留軍屯守,與真達詣平城,西域復通。
□魏主如陰山之北,發諸州兵三分之一,各於其州戒嚴,以須後命。徙諸種雜民五千餘家於北邊,令就北畜牧,以餌柔然。
□壬寅,魏 高涼王 那軍至曼頭城,〔「最」原作「寧」,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引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改。〕吐谷渾王 慕利延擁其部落西渡流沙。吐谷渾 慕璝之子被囊逆戰,那擊破之;被囊遁走,中山公 杜豐率精騎追之,度三危,至雪山,生擒被囊及吐谷渾 什歸、乞伏熾磐之子成龍,皆送平城。慕利延遂西入于闐,〔「延」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補。〕殺其王,據其地,死者數萬人。
□九月,癸酉,帝餞衡陽王 義季于武帳岡。帝將行,敕諸子且勿食,至會所設饌;日旰,不至,有飢色。帝乃謂曰:「汝曹少長豐佚,不見百姓艱難。今使汝曹識有飢苦,知以節儉御物耳。」
裴子野論曰:善乎太祖之訓也!夫侈興於有餘,儉生於不足。欲其隱約,莫若貧賤!習其險艱,利以任使;達其情偽,易以躬臨。太祖若能率此訓也,難其志操,卑其禮秩,教成德立,然後授以政事,則無怠無荒,可播之於九服矣。
高祖思固本枝,崇樹襁褓;後世遵守,迭據方岳。及乎泰始之初,升明之季,絕咽於衾衽者動數十人。國之存亡,既不是繫,早肆民上,非善誨也。
□魏民間訛言「滅魏者吳」,盧水胡 蓋吳聚眾反於杏城,諸種胡爭應之,有眾十餘萬,遣其黨趙綰來,上表自歸。冬,十月,戊子,長安鎮副將拓跋紇率眾討吳,紇敗死。吳眾愈盛,民皆渡渭奔南山。魏主發高平 敕勒騎赴長安,命將軍叔孫拔領攝并、秦、雍三州兵屯渭北。
□十一月,魏發冀州民造浮橋於碻磝津。
□蓋吳遣別部帥白廣平,西掠魏 新平,〔「魏」字原無,今補其國名。〕安定諸胡皆聚眾應之。又分兵東掠臨晉已東,〔「已」原作「巴」。胡注:「『巴』誤『已』。」章校:「孔本正作『已』。」此據二注改。〕將軍章直擊破之,溺死於河者三萬餘人。吳又遣兵西掠至長安,將軍叔孫拔與戰於渭北,大破之,斬首三萬餘級。
河東蜀 薛永宗聚眾以應吳,襲擊聞喜。聞喜縣無兵仗,令憂惶無計;縣人裴駿率厲鄉豪擊之,永宗引去。
魏主命薛謹之子拔糾合宗、鄉,壁於河際,以斷二寇往來之路。庚午,魏主使殿中尚書拓跋處直等將二萬騎討薛永宗,殿中尚書乙拔將三萬騎討蓋吳,西平公 寇提將萬騎討白廣平。吳自號天台王,署置百官。
□辛未,魏主還平城。〔「還平城」原作「還宮」,據通鑑體例改。〕
□魏選六州驍騎二萬,使永昌王 仁、高涼王 那分將之為二道,掠淮、泗以北,徙青、徐之民以實河北。
□癸未,魏主西巡。
□初,魯國 孔熙先博學文史,兼通數術,有縱橫才志;為員外散騎侍郎,不為時所知,憤憤不得志。父默之為廣州刺史,以贓獲罪,大將軍彭城王 義康為救解得免。及義康遷豫章,熙先密懷報效。且以為天文、圖讖,帝必以非道晏駕,由骨肉相殘;江州應出天子。以范曄志意不滿,欲引與同謀,而熙先素不為曄所重。太子中舍人謝綜,曄之甥也,熙先傾身事之。綜引熙先與曄相識。
熙先家饒於財,數與曄博,故為拙行,以物輸之。曄既利其財,又愛其文藝,由是情好款洽。熙先乃從容說曄曰:「大將軍英斷聰敏,人神攸屬,失職南垂,天下憤怨。小人受先君遺命,以死報大將軍之德。頃人情騷動,天文舛錯,此所謂時運之至,不可推移者也。若順天人之心,結英豪之士,表裡相應,發於肘腋;然後誅除異我,崇奉明聖,號令天下,誰敢不從!小人請以七尺之軀,三寸之舌,立功立事而歸諸君子,丈人以為何如?」曄甚愕然。熙先曰:「昔毛玠竭節於魏武,張溫畢議於孫權,彼二人者,皆國之俊乂,豈言行玷缺,然後至於禍辱哉!皆以廉直勁正,不得久容。丈人之於本朝,不深於二主,人間雅譽,過於兩臣,讒夫側目,為日久矣,比肩競逐,庸可遂乎!近者殷鐵一言而劉班碎首,彼豈父兄之讎,百世之怨乎?所爭不過榮名勢利先後之間耳。及其末也,唯恐陷之不深,發之不早;戮及百口,猶曰未厭。是可為寒心悼懼,豈書籍遠事也哉!今建大勳,奉賢哲,圖難於易,以安易危,享厚利,收鴻名,一旦包舉而有之,豈可棄置而不取哉!」曄猶疑未決。熙先曰:「又有過於此者,愚則未敢道耳。」曄曰:「何謂也?」熙先曰:「丈人奕葉清通,而不得連姻帝室,人以犬豕及相遇,而丈人曾不恥之,欲為之死,不亦惑乎!」曄門無內行,故熙先以此激之。曄默然不應,反意乃決。
曄與沈演之並為帝所知,曄先至,必待演之俱入,演之先至,嘗獨被引,曄以此為怨。曄累經義康府佐,中間獲罪於義康。謝綜及父述,皆為義康所厚,綜弟約娶義康女。綜為義康記室參軍,自豫章還,申義康意於曄,求解晚隙,復敦往好。大將軍府史仲承祖,有寵於義康,聞熙先有謀,密相結納。丹陽尹徐湛之,素為義康所愛,承祖因此結事湛之,告以密計。道人法略、尼法靜,皆感義康舊恩,並與熙先往來。法靜妹夫許曜,領隊在臺,許為內應。法靜之豫章,熙先付以牋書,陳說圖讖。於是密相署置,及素所不善者,並入死目。熙先又使弟休先作檄文,稱:「賊臣趙伯符肆兵犯蹕,禍流儲宰。湛之、曄等投命奮戈,即日斬伯符首及其黨羽。今遣護軍將軍臧質奉璽綬迎彭城王正位辰極。」熙先以為舉大事宜須以義康之旨諭眾,曄又詐作義康與湛之書,令誅君側之惡,宣示同黨。
帝之宴武帳岡也,曄等謀以其日作亂。許曜侍帝,扣刀目曄,曄不敢仰視。俄而座散,徐湛之恐事不濟,密以其謀白帝。帝使湛之具探取本末,得其檄書,選署姓名,上之。帝乃命有司收掩窮治。其夜,呼曄置客省,先於外收綜及熙先兄弟,皆款服。帝遣使詰問曄,曄猶隱拒;熙先聞之,笑曰:「凡處分、符檄、書疏,皆范所造,云何於今方作如此抵蹋耶?」帝以曄墨跡示之,乃具陳本末。
明日,仗士送付廷尉。熙先望風吐款,辭氣不橈。帝奇其才,遣人慰勉之曰:「以卿之才而滯於集書省,理應有異志,此乃我負卿也。」又責前吏部尚書何尚之曰:「使孔熙先年將三十作散騎郎,那不作賊!」熙先於獄中上書謝恩,且陳圖讖,深戒帝以骨肉之禍,曰:「願且勿遺棄,存之中書。若囚死之後,或可追錄,庶九泉之下,少塞釁責。」
曄在獄為詩曰:「雖無嵇生琴,庶同夏侯色。」曄本意謂入獄即死,而帝窮治其獄,遂經二旬,曄更有生望。獄吏戲之曰:「外傳詹事或當長繫。」曄聞之,驚喜。綜、熙先笑之曰:「詹事疇昔攘袂瞋目,躍馬顧盼,自以為一世之雄;今擾攘紛紜,畏死乃爾!設令賜以性命,人臣圖主,何顏可以生存!」
十二月,乙未,曄、綜、熙先及其子弟、黨羽皆伏誅。曄母至市,涕泣責曄,以手擊曄頸,曄色不怍;妹及妓妾來別,曄悲涕流漣。綜曰:「舅殊不及夏侯色。」曄收淚而止。
謝約不預逆謀,見兄綜與熙先遊,常諫之曰:「此人輕事好奇,不近於道,果銳無檢,未可與狎。」綜不從而敗。綜母以子弟自蹈逆亂,獨不出視。曄語綜曰:「姊今不來,勝人多矣。」
收籍曄家,樂器服玩,並皆珍麗,妓妾不勝珠翠。母居止單陋,唯有一廚盛樵薪;弟子冬無被,叔父單布衣。
裴子野論曰:夫有逸群之才,必思沖天之據;蓋俗之量,則憤常均之下。其能守之以道,將之以禮,殆為鮮乎!劉弘仁、范蔚宗皆忸志而貪權,矜才以徇逆,累葉風素,一朝而隕。嚮之所謂智能,翻為亡身之具矣。
□徐湛之所陳多不盡,為曄等辭所連引,帝赦不問。臧質,熹之子也,先為徐、兗二州刺史,與曄厚善,曄敗,以為義興太守。
有司奏削彭城王 義康爵,收付廷尉治罪。丁酉,詔免義康及其男女皆為庶人,絕屬籍,徙付安成郡;以寧朔將軍沈邵為安成相,領兵防守。邵,璞之兄也。義康在安成,讀書,見淮南厲王 長事,廢書嘆曰:「自古有此,我乃不知,得罪為宜也。」
庚戌,〔「庚戌」原作「庚成」,據宋書 文帝紀、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以前豫州刺史趙伯符為護軍將軍。伯符,孝穆皇后之弟子也。
□初,江左二郊無樂,宗廟雖有登歌,亦無二舞。是歲,南郊始設登歌。
□魏安南、平南將軍府移書兗州,〔「將軍」二字原無。胡注「安南、平南二將軍府。」此據胡注補「將軍」二字。〕以南國僑置諸州多濫北境名號;又欲遊獵具區。兗州答移曰:「必若因土立州,則彼立徐、揚,豈有其地?復知欲遊獵具區,觀化南國。開館飾邸,則有司存;呼韓入漢,厥儀未泯,饋餼之秩,每存豐厚。」
元嘉二十三年(丙戌、紀元二九六三年)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北涼沮渠安周承平四年
□春,正月,庚申,尚書左僕射孟顗罷。
□戊辰,魏主軍至東雍州,臨薛永宗壘,崔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來,眾心縱弛。今北風迅疾,宜急擊之。」魏主從之,庚午,圍其壘。永宗出戰,大敗,與家人皆赴汾水死。其族人安都先據弘農,棄城來奔。
辛未,魏主南如汾陰,濟河,至洛水橋。聞蓋吳在長安北,魏主以渭北地無穀草,欲渡渭南,循渭而西;以問崔浩,對曰:「夫擊蛇者先擊其首,首破則尾不能掉。今蓋吳營去此六十里,輕騎趨之,一日可到,到則破之必矣。破吳,南向長安亦不過一日,一日之乏,未至有傷。若從南道,則吳徐入北山,猝未可平。」魏主不從,自渭南向長安,庚辰,至戲水。吳眾聞之,悉散入北山,〔「北」下原有「地」字。胡注:「『地』字衍。」魏書 崔浩傳亦無此字,據刪。〕軍無所獲。魏主悔之。二月,丙戌,魏主至長安,丙申,如盩厔,歷陳倉,還,如雍城,所過誅民、夷與蓋吳通謀者。乙拔等諸軍大破蓋吳於杏城。
吳復遣使上表求援,詔以吳為都督關、隴諸軍事、雍州刺史、北地公,使雍、梁二州發兵屯境上,為吳聲援;遣使賜吳印一百二十一紐,使吳隨宜假授。
□初,林邑王 范陽邁,雖遣使入貢,而寇盜不絕,所貢亦薄陋;帝遣交州刺史檀和之討之。南陽 宗愨,家世儒素,愨獨好武事,常言「願乘長風破萬里浪」。及和之伐林邑,愨自奮請從軍。詔以愨為振武將軍,和之遣愨為前鋒。陽邁聞軍出,遣使上表請還所掠日南民,輸金一萬斤,銀十萬斤。帝詔和之:「若陽邁果有款誠,亦許其歸順。」和之至朱梧戍,遣府戶曹參軍姜仲基等詣陽邁,陽邁執之;和之乃進軍圍林邑將范扶龍於區粟城。陽邁遣其將范毗沙達救之,宗愨潛兵迎擊毗沙達,破之。
□魏主與崔浩皆信重寇謙之,奉其道。浩素不喜佛法,每言於魏主,以為佛法虛誕,為世費害,宜悉除之。及魏主討蓋吳,至長安,入佛寺,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室,見大有兵器,出以白魏主。魏主怒曰:「此非沙門所用,必與蓋吳通謀,欲為亂耳。」命有司案誅闔寺沙門,閱其財產,大得釀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萬計,又為窟室以匿婦女。浩因說魏主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魏主從之。寇謙之與浩固爭,浩不從。先盡誅長安沙門,焚毀經像,并敕留臺下四方,令一用長安法。三月,〔「三月」二字原無,據魏書 世祖紀下、北史 魏本紀二補。〕詔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以亂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未嘗有此。夸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九服之內,鞠為丘墟。朕承天緒,欲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其一切盪除,滅其蹤跡。自今已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歷代之偽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浮圖形像及胡經,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太子晃素好佛法,屢諫不聽;乃緩宣詔書,使遠近豫聞之,得各為計,沙門多亡匿獲免,或收藏經像,唯塔廟在魏境者無復孑遺。
□魏主徙長安工巧二千家於平城。還,至洛水,分軍誅李閏叛羌。
□太原 顏白鹿私入魏境,為魏人所得,將殺之,詐云青州刺史杜驥使其歸誠。魏人送白鹿詣平城,魏主喜曰:「我外家也。」使崔浩作書與驥,且命永昌王 仁、高涼王 那將兵迎驥,攻冀州刺史申恬於歷城;杜驥遣其府司馬夏侯祖歡等將兵救歷城。魏人遂寇兗、青、冀三州,至清東而還,殺掠甚眾,北邊騷動。〈考異曰:宋文帝紀:「三月,索虜寇兗、豫、青、冀,刺史申恬破之。」魏太武紀:「二月,永昌王 仁至高平,擒劉義隆將王章,略金鄉、方與,遷其民五千家於河北。高涼王 那至濟南 東平陵,遷其民六千餘家於河北。」蓋宋、魏各據奏到之月書之耳。宋 索虜傳又云:「虜破掠太原,得四千餘口。」蓋魏人夸張其數,故不同耳。〉
帝以魏寇為憂,諮訪群臣。御史中丞何承天上表,以為:「凡備匈奴之策,不過二科:武夫盡征伐之謀,儒生講和親之約。今若欲追蹤衛、霍,自非大田淮、泗,內實青、徐,使民有贏儲,野有積穀,然後發精卒十萬,一舉蕩夷,則不足為也。若但欲遣軍追討,報其侵暴,則彼必輕騎奔走,不肯會戰;徒興巨費,不損於彼,報復之役,將遂無已。斯策之最末者也。安邊固守,於計為長。臣竊以曹、孫之霸,才均智敵,江、淮之間,不居各數百里。何者?斥候之郊,非耕牧之地,故堅壁清野以候其來,整甲繕兵以乘其弊;保民全境,不出此塗。要而歸之,其策有四:一曰移遠就近。今青、兗舊民及冀州新附,在界首者三萬餘家,可悉徙置大峴之南,以實內地。二曰多築城邑以居新徙之家,假其經用,春夏佃牧,秋冬入保。寇至之時,一城千家,堪戰之士,不下二千,其餘羸弱,猶能登陴鼓譟,足抗群虜三萬矣。三曰纂偶車牛以載糧械。計千家之資,不下五百耦牛,為車五百輛,參合鉤連以衛其眾;設使城不可固,平行趨險,賊所不能干,有急徵發,信宿可聚。四曰計丁課仗。凡戰士二千,隨其便能,各自有仗,素所服習,銘刻由己,還保輸之於庫,出行請以自衛。〔「衛」原作「新」,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引宋書 何承天傳改。〕弓簳利鐵,民不得者,官以漸充之。數年之內,軍用粗備矣。近郡之師,遠屯清、濟,功費既重,嗟怨亦深,以臣料之,未若即用彼眾之易也。今因民所利,導而率之,兵強而敵不戒,國富而民不勞,比於優復隊伍,坐食糧廩者,不可同年而校矣。」
□魏 金城 邊囧、〔「囧」原作「固」,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四引北史 魏本紀二、封敕文傳改;下同。〕天水 梁會,與秦、益雜民萬餘戶據上邽東城反,攻逼西城。秦、益二州刺史封敕文拒却之。氐、羌萬餘人,休官、屠各二萬餘人皆起兵應囧、會,敕文擊囧,斬之,餘眾推會為主,與敕文相攻。
□夏,四月,甲申,魏主至長安。
□丁未,大赦。
□仇池人李洪聚眾,自言應王;梁會求救於氐王 楊文德,文德曰:「兩雄不並立,若須我者,宜先殺洪。」會誘洪斬之,送首於文德。五月,癸亥,魏主遣安豐公 閭根率騎赴上邽,未至,會棄東城走。封敕文先掘重塹於外,〔「封」字原無,今補其姓。〕嚴兵守之,格鬪從夜至旦。敕文曰:「賊知無生路,致死於我,多殺傷士卒,未易克也。」乃以白虎幡宣告會眾,降者赦之,會眾遂潰;分兵追討,悉平之。略陽人王元達聚眾屯松多川,敕文又討平之。
□蓋吳收兵屯杏城,〔「收」原作「牧」,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四改。〕自號秦地王,聲勢復振。魏主遣永昌王 仁、高涼王 那督北道諸軍討之。
□檀和之等拔區粟,斬范扶龍,乘勝入象浦;林邑王 陽邁傾國來戰,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宗愨曰:「吾聞外國有獅子,威服百獸。」乃製其形,與象相拒,象果驚走,林邑兵大敗。和之遂克林邑,〈考異曰:本紀在六月,傳在五月。當是六月賞檀和之等。今從傳。〉陽邁父子挺身走。所獲未名之寶,不可勝計,宗愨一無所取,還家之日,衣櫛蕭然。
□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甲申,魏發冀、相、定三州兵二萬人屯長安 南山諸谷,以備蓋吳竄逸。丙戌,又發司、幽、定、冀四州十萬人築畿上塞圍,起上谷,西至河,廣縱千里。
□帝築北隄,立玄武湖,築景陽山於華林園。
□秋,七月,辛未,以散騎常侍杜坦為青州刺史。坦,驥之兄也。初,杜預之子耽,避晉亂,居河西,仕張氏。前秦克涼州,子孫始還關中。高祖滅後秦,坦兄弟從高祖過江。時江東王、謝諸族方盛,北人晚渡者,朝廷悉以傖荒遇之,雖復人才可施,皆不得踐清塗。帝嘗與坦論金日磾,曰:「恨今無復此輩人!」坦曰:「日磾假生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帝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坦曰:「請以臣言之:臣本中華高族,晉氏喪亂,播遷涼土,世業相承,不殞其舊;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乃超登內侍,齒列名賢。聖朝雖復拔才,臣恐未必能也。」帝默然。
□八月,魏 高涼王 那等破蓋吳,獲其二叔;諸將欲送詣平城,長安鎮將陸俟曰:「長安險固,風俗豪忮,平時猶不可忽,況承荒亂之餘乎!今不斬吳,則長安之變未已也。吳一身潛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眾以追一人,又非長策。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矣。」諸將咸曰:「今賊黨眾已散,唯吳一身,何所能至?」俟曰:「諸君不見毒蛇乎!不斷其首,猶能為害。吳天性凶狡,今若得脫,必自稱王者不死,以惑愚民,為患愈大。」諸將曰:「公言是也。但得賊不殺,而更遣之,若遂往不返,將何以任其罪?」俟曰:「此罪,我為諸君任之。」高涼王 那亦以俟計為然,遂赦二叔,與刻期而遣之。及期,吳叔不至,諸將皆咎俟,俟曰:「彼伺之未得其便耳,必不負也。」後數日,吳叔果以吳首來,傳詣平城。〈考異曰:宋 索虜傳云:「屠各反,吳自攻之,為流矢所中死。吳弟吾生率眾入木面山,尋皆破散。」今從魏書。〉永昌王 仁等討吳餘黨白廣平、路那羅等,悉平之。以陸俟為內都大官。
會安定 盧水胡 劉超等聚眾萬餘人反,魏主以俟威恩著於關中,復加俟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鎮長安,謂俟曰:「關中奉化日淺,恩信未洽,吏民數為逆亂。今朕以重兵授卿,則超等必同心協力,據險拒守,未易攻也;若兵少,則不能制賊;卿當自以方略取之。」俟乃單馬之鎮。超等聞之,大喜,以俟為無能為也。
俟既至,諭以成敗,誘納超女,與為姻戚以招之;超自恃其眾,猶無降意。俟乃率其帳下親往見超,超使人逆謂俟曰:「從者過三百人,當以弓馬相待;不及三百人,當以酒食相供。」俟乃將二百騎詣超。超設備甚嚴,俟縱酒盡醉而還。頃之,俟復選敢死士五百人出獵,因詣超營;約曰:「發機當以醉為限。」既飲,俟陽醉,上馬大呼,手斬超首,士卒應聲縱擊,殺傷千數,遂平之。魏主徵俟還,為外都大官。
□是歲,吐谷渾復還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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