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資治通鑑卷129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二十九
  宋紀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己亥),盡閼逢執徐(甲辰),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下
 
大明三年(己亥、紀元二九七六年)北魏文成帝太安五年
 □春,正月,己巳朔,兗州兵與 皮豹子戰于高平兗州兵不利。
 □己丑,以驃騎將軍柳元景為尚書令,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
 □月,〔「二月」原作「三月」,後文已書三月,此誤。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卒及以揚州六郡為王畿皆為二月事,據改。〕己酉, 河南公 卒。〔此段原繫於下文「乙卯」段之後,按二月己亥朔,乙卯十七日,己酉十一日,干支倒誤,今移之。〕
 □乙卯,以揚州六郡為王畿;注:「六郡:丹陽淮南宣城吳郡吳興義興也。」〕更以東揚州揚州,徙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三月,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兗州刺史。之子也。
 □夏,四月,乙巳,主立其弟子京兆王
 □竟陵王 意忌之,〔「帝」原作「上」,今改作「帝」;下同。〕亦潛為之備;因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糧治仗。記室參軍江智淵有異志,請假先還建康以為中書侍郎。智淵之弟子也,少有操行,沈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無盡無者,其唯江智淵乎!」
  是時,道路皆云反。會吳郡劉成上書稱:「息道龍昔事,見石頭城修乘輿法物,習唱警蹕。道龍憂懼,私與伴侶言之,道龍。」考異曰:宋略南史作「道就」。今從宋書。〉豫章陳談之上書稱:「弟詠之左右,見疏陛下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祝詛,詠之密以啟聞,詠之乘酒罵詈,殺之。」乃令有司奏罪惡,請收付廷尉治罪。乙卯,詔貶爵為侯,遣之國。詔書未下,先以羽林禁兵配兗州刺史垣閬,使以之鎮為名。與給事中戴明寶
  廣陵未悟也。明寶夜報典籤蔣成,使明晨開門為內應。以告府舍人許宗之宗之入告驚起,呼左右及素所蓄養數百人執蔣成,勒兵自衛。天將曉,明寶率精兵數百人猝至,而門不開;已列兵登陴,自在門上斬蔣成,赦作徒、繫囚,開門擊,殺之,考異曰:宋略云己亥殺。按本紀,乙卯貶爵,今從之。〉明寶從間道逃還。詔內外纂嚴。考異曰:宋略乙亥纂嚴。按長曆,是月戊戌朔,無乙亥;蓋己亥也。〉始興公 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將兵討。甲子,親總禁兵頓宣武堂
  司州刺史劉季之故將也,素與都督宗愨有隙,聞反,恐為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季之同謀,邀殺之。
  沈慶之歐陽慶之宗人沈道愍齎書說慶之,餉以玉環刀。慶之道愍返,數以罪惡。焚郭邑,驅居民悉使入城,閉門自守,分遣書檄,邀結遠近。時山陽內史梁曠,家在廣陵執其妻子,遣使邀斬使拒之;怒,滅其家。
  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用讒言,遂令無名小人來相掩襲;不任枉酷,即加誅翦。雀鼠貪生,仰違詔敕。今親勒部曲,鎮扞。先經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陵鋒奮戈,萬沒豈顧;盪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宮帷之醜,豈可三緘!」大怒,凡左右、腹心、同籍、期親在建康者並誅之,死者以千數,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內出奔者。
  慶之至城下,登樓謂之曰:「沈公垂白之年,何苦來此!」慶之曰:「朝廷以君狂愚,不足勞少壯故耳。」
  ,使慶之斷其走路。慶之移營白土,去城十八里,又進軍新亭豫州刺史宗愨徐州刺史劉道隆並率眾來會;兗州刺史沈僧明之兄子也,亦遣兵助慶之。先是誑其眾,云「宗愨助我」;至,繞城曜馬呼曰:「我,宗愨也!」
  見眾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親信並自隨,聲云出戰,邪趨海陵道。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行十餘里,眾皆不欲去,互請還城,曰:「我還易耳,卿能為我盡力乎?」眾皆許諾。乃復還,築壇歃血以誓眾,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劉琨之為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右衛將軍垣護之、虎賁中郎將殷孝祖等擊還,至廣陵並使受慶之節度。慶之進營,逼廣陵城慶之食,提挈者百餘人,出自北門;慶之不開視,悉焚之。於城上函表,〔「投」原作「授」。注:「『授』,南史作『投』,當從之。」此據注改。〕慶之為送,慶之曰:「我受詔討賊,不得為汝送表。汝必欲歸死朝廷,自應開門遣使,吾為汝護送。」
 □東揚州刺史顏竣遭母憂,送喪還都,恩待猶厚,時對親舊有怨言,或語及朝廷得失。會王僧達得罪,疑譖之;將死,具陳前後怨望誹謗之語。乃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劾奏,免官。愈懼,上啟陳謝,且請生命;益怒,詔答曰:「卿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自全,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耶!」及竟陵王 反,遂誣通謀,五月,收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後賜死。妻子徙交州,至宮亭湖,復沈其男口。
 □六月,戊申,主如陰山
 □沈慶之為三烽於桑里,若克外城,舉一烽,克內城,舉兩烽,擒劉誕,舉三烽;璽書督促,前後相繼。慶之焚其東門,塞塹,造攻道,立行樓、土山并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奏免慶之官,詔勿問,以激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猶未拔。怒,命太史擇日,將自濟;太宰義恭固諫。乃止。
  初閉城拒使者,記室參軍山陰 賀弼固諫,怒,抽刀向之,乃止。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踰城出降。或勸宜早出,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藥自殺。參軍何康之等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為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曝露之,不與食,母呼康之,數日而死。以中軍長濟陽 范義為左司馬。〔「史」字原無,據宋書 竟陵王誕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九、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補。〕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沈慶之率眾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巳,〔「己巳」原「乙巳」,據宋書 孝武帝紀改。〕克其外城;乘勝而進,又克小城。聞兵入,走趨後園,隊主沈胤之等追及之,擊傷,墜水,引出,斬之。母、妻皆自殺。
  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侍中蔡興宗陪輦,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不悅。
  詔貶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對之,欣欣若有所得。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為京觀,侍中沈懷文諫,不聽。
  初,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民間,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之。」〔「埋」原作「理」,據宋書 竟陵王誕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九、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改。〕各分以金寶齎送。既出門,並散走;唯曇濟不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內史羊璿坐與素善,下獄死。
  擢梁曠為後將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興宗范義素善,收斂其尸,送喪歸豫章謂曰:「卿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言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有慚色。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陣。每數萬人止頓,自騎馬前行,使軍人隨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陽劉秀之為尚書右僕射。
 □丙戌,以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九月,壬辰,築上林苑玄武湖北。
 □初,人築南郊壇於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謂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博士司馬興之傅郁、太常丞陸澄並同議。甲午,〔「謂宜移郊正午」以下二十九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引宋書 禮志一、南史 宋本紀二補。〕詔徙於牛頭山西,直宮城之午位。是歲〔「是歲」原作「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復還故處」,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改。〕帝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帝」下原有「又」字,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刪。〕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大明四年(庚子、紀元二九七七年)北魏文成帝和平元年
 □春,正月,甲子朔,大赦,改元和平
 □乙亥,耕籍田,大赦。
 □己卯,詔祀郊廟,初乘玉路。
 □庚寅,立皇子子勛晉安王子房尋陽王子頊歷陽王子鸞襄陽王
 □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二月,衛將軍樂安王 西叛
 □三月,人寇北陰平 孔堤,太守楊歸子擊破之。〔「孔堤」原作「朱提」。注:「今按魏收 地形志武都郡孔堤縣五代志武都 建威縣後周西魏孔堤郡及縣入焉。此時人蓋寇北陰平孔堤,為北陰平太守楊歸子所所破也。當從宋紀朱提郡南中,時屬寧州,去陰平甚遠,蓋考異誤以宋紀宋略二書所載合為朱提也,當讀作孔堤,屬上句。宋略所謂『壯降平』,亦『北陰平』三字之誤,『朱』字於下文無所附著,當為衍字。」此據注改。〕考異曰: 帝紀:「索虜北陰平孔堤太守楊歸子擊破之。」宋略云︰「索虜壯降平,朱太守楊歸子擊破之。」按宋志南齊志郡縣名無「壯降平」及「孔堤」、「北陰平」,魏收 地形志武都郡孔堤縣五代志武都 建威縣後周西魏孔堤郡及縣入焉。此時人蓋寇北陰平孔堤,為北陰平太守楊歸子所破也。當從宋紀宋略所謂「壯降平」,亦「北陰平」三字之誤,「朱」字於下文無所附著,當為衍字。〔「檢魏收地形志」以下原作「參酌二書,當為朱提」,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注語改。〕
 □甲申,皇后親桑于西郊,皇太后觀禮。
 □夏,四月,戊戌,〔「戊戌」二字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太后常氏殂。五月,癸〔「癸酉」原作「癸丑」,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改。〕昭太后鳴雞山
 □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
 □吐谷渾王 拾寅兩受爵命,居止出入,擬於王者,人忿之。定陽侯 曹安表:「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六月,甲午,遣征西大將軍陽平王 新成等督統萬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 中山 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以擊吐谷渾
 □ 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河西長安首罪,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遣使如
 □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壬午,主如河西
 □八月,〔「八月」二字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補。〕軍至西平吐谷渾王 拾寅走保南山。考異曰:魏書作「八月」,北史作「七月」。按魏書,七月乙丑,劉駿遣使朝貢。壬午,行幸河西。八月,西征諸軍至西平什寅走保南山北史刪節,去七月紀事,祗留「七月」二字而誤刪「八月」,遂使八月事訛為七月事。〉九月,考異曰:後魏 天象志:「和平元年九月庚申朔,日食。」按宋書南史 ,今年無日食,今不取。〉軍濟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二十餘萬。
 □庚午,主還平城
 □丁亥,徙襄陽王 子鸞新安王
 □冬,十月,庚寅,詔沈慶之討緣江蠻
 □前廬陵內史周朗,言事切直,銜之,使有司奏居母喪不如禮,傳送寧州,於道殺之。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別;坐白衣領職。
 □十一月,散騎侍郎盧度世等來聘。
 □是歲,二州刺史顏師伯為侍中。師伯以諂佞被親任,群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嘗與之樗蒲,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失色。師伯遽斂曰:〔「子」原作「手」,據南史 顏師伯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改。〕「幾作盧!」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柔然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以闞伯周高昌王高昌稱王自此始。
大明五年(辛丑、紀元二九七八年)北魏文成帝和平二年
 □春,正月,戊午朔,朝賀。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為瑞;悅。義恭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之世,得免於禍。
 □二月,辛卯,主如中山;丙午,至,遂如信都
 □三月,遣使如
 □主發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辛巳,還平城
 □夏,四月,癸巳,更以西陽王 子尚豫章王
 □庚子,詔經始明堂,直作大殿於丙、己之地,制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為異。
 □雍州刺史海陵王 休茂,年十七,司馬新野 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深之及主帥每禁之,常懷忿恨。左右張伯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伯超懼,說休茂曰:「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休茂曰:「為之奈何?」伯超曰:「唯有殺行事及主帥,舉兵自衛。此去都數千里,縱大事不成,不失入虜中為王。」休茂從之。
  丙午夜,休茂伯超等率夾轂隊,殺典籤楊慶於城中,出金城,殺深之及典籤戴雙;徵集兵眾,建牙馳檄,使佐吏上己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黃鉞。侍讀博士荀詵諫,休茂殺之。伯超專任軍政,生殺在己,休茂左右曹萬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休茂出城行營,諮議參軍沈暢之等率眾閉門拒之。休茂馳還,不得入。義成太守薛繼考休茂盡力攻城,克之,斬之及同謀數十人。其日,參軍尹玄慶復起兵攻休茂,生擒,斬之,母、妻皆自殺,同黨伏誅。城中擾亂,莫相統攝。中兵參軍劉恭之秀之之弟也,眾共推行府州事。繼考以兵脅恭之,使作啟事,言「繼考立義」,自乘驛還都;以為北中郎諮議參軍,賜爵冠軍侯;事尋泄,伏誅。以玄慶為射聲校尉。
  自即位以來,抑黜諸弟;既克廣陵,欲更峻其科。沈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陛下既明之誅,願崇之寄。」及襄陽平,太宰義恭探知旨,復上表請裁抑諸王,不使任邊州,及悉輸器甲,禁絕賓客;沈懷文固諫以為不可,乃止。
  畋遊無度,嘗出,夜還,敕開門。侍中謝莊居守,以棨信或虛,執不奉旨,須墨敕乃開。後因宴飲,從容曰:「卿欲效郅君章耶?」對曰:「臣聞王者祭祀、畋遊,出入有節。今陛下晨往宵歸,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矯詐,是以伏須神筆,乃敢開門耳。」
 □大旱,詔:「州郡境內,神無大小,悉灑掃致禱;俟豐登,各以其秩祭之。」於是群祀之廢者皆復其舊。
 □秋,七月,戊寅,主立其弟小新成〔「濟陰」原作「濟陽」,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改。〕加征東大將軍,鎮平原天賜汝陰王,加征南大將軍,鎮虎牢萬壽樂浪王,加征北大將軍,鎮和龍洛侯廣平王
 □壬午,〔「壬午」前原有「八月」二字,今移至後段。〕主巡山北。
 □八月,戊子,立皇子子仁永嘉王子真始安王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沈慶之固讓司空,柳元景固讓開府儀同三司,詔許之;仍命慶之朝會位次司空,俸祿依三司,考異曰:宋略,此事在戊戌。按長曆,是月甲寅朔,無戊戌。〉元景在從公之上。
  慶之目不知書,家素富,產業累萬金,童奴千計;再獻錢千萬,穀萬斛。先有四宅,又有園舍在婁湖慶之一夕攜子孫及中表親戚徙居婁湖,以四宅輸官。慶之多蓄妓妾,優遊無事,盡意歡娛,非朝賀不出門;車馬率素,從者不過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甲戌,移南豫州于湖。丁丑,以潯陽王 子房南豫州刺史。
 □是日,平城〔此段原繫於前文「壬午魏主巡山北」段之後,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在曆八月,於曆為九月,據此移至九月,並改「丁丑」為「是日魏主」。〕
 □閏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卒,謚曰獻妃
 □壬寅,更以歷陽王 子頊臨海王考異曰:宋略作「子項」,今從宋書。〉
 □冬,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右僕射劉秀之雍州刺史。
 □乙卯,以新安王 子鸞南徐州刺史。子鸞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鸞愛冠諸子,凡為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鸞之府。及為南徐州,割吳郡以屬之。
  初,巴陵王 休若北徐州刺史,以山陰張岱為諮議參軍,行府、州、國事。後臨海王 子頊廣州刺史〔「刺史」二字原無,今補之;下同。〕豫章王 子尚揚州刺史晉安王 子勛南兗州刺史歷為三府諮議、三王行事,與典籤、主帥共事,事舉而情不相失。或謂曰:「主王既幼,執事多門,而每能緝和公私,云何致此?」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為政端平,待物以禮,悔吝之事,無由而及;明闇短長,更是才用之多少耳。」及子鸞南徐州刺史,復以為別駕、行事。之弟也。
 □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之從祖弟也。
 □ 廣平王 洛侯卒。
 □十二月,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甲戌,制民戶歲輸布四匹。
 □是歲,詔士族雜婚者皆補將吏。士族多避役逃亡,乃嚴為之制,捕得即斬之,往往奔竄湖山為盜賊。沈懷文諫,不聽。
大明六年(壬寅、紀元二九七九年)北魏文成帝和平三年
 □春,正月,癸未, 樂浪王 萬壽卒。
 □辛卯,初祀五帝於明堂,大赦。
 □丁未,策秀、孝于中堂。揚州秀才顧法對策曰:「源清則流潔,神聖則全。〔「形」原作「刑」。注:「聖,當作『王』。刑,當作『形』。」校:「本正作『形』。」此據二校改。〕躬化易於上風,體訓速於草偃。」覽之,惡其諒也,投策於地。
 □二月,壬子朔,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魏書 天象志北史 魏本紀二補。宋書南史失載。〕
 □乙卯,復百官祿。
 □三月,庚寅,立皇子子元邵陵王
 □初,侍中沈懷文,數以直諫忤旨。懷文素與顏竣周朗善,懷文曰:「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懷文默然。侍中王彧,言次稱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顏師伯以白益不悅。嘗出射雉,風雨驟至,懷文王彧江智淵約相與諫。會召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冒。」曰:「懷文所啟,宜從。」智淵未及言,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耶,何以恒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先鞭其面!」每宴集,在坐者皆令沈醉,嘲謔無度。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調,謂故欲異己。謝莊嘗誡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所得耳。」乃出懷文晉安王 子勛征虜長史,領廣陵太守。
  懷文建康朝正,事畢遣還,以女病求申期,至是猶未發,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懷文賣宅,欲還東,聞之,大怒,收付廷尉,丁未,賜懷文死。懷文三子,,行哭為懷文請命,見者傷之。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竟殺之。
 □夏,四月,淑儀殷氏卒。考異曰:南史云:殷淑儀南郡王 義宣女也;義宣敗後,帝密娶之,假姓殷氏;左右泄者多死。〔「言」原作「宣」,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引考異改。〕或云,貴妃是殷琰家人,入義宣家,義宣敗,入宮。今從宋書。〉追拜貴妃,謚曰痛悼不已,精神為之罔罔,頗廢政事。
 □五月,壬寅,太宰義恭解領司徒。
 □六月,辛酉,東昌文穆公 劉延孫卒。
 □庚午,主如陰山考異曰:北史作「癸卯」。按長曆,是月庚戌朔,無癸卯;今從魏書。〉
 □ 石樓胡 賀略孫反,長安鎮將陸真討平之。主命長蛇鎮反,討平之,卒城而還。
 □秋,七月,乙未,立皇子子雲晉陵王;是日卒,謚曰
 □壬寅,主如河西〔此段原在前文「乙未」段之前,據所書干支互乙。〕
 □初, 庾冰議使沙門敬王者,桓玄復述其議,並不果行。至是,使有司奏曰:「儒、法枝派,名、墨條分,至於崇親嚴上,厥猷靡爽。唯浮圖為,反經提傳,拘文蔽道,在末彌扇。夫佛以謙儉自牧,〔「法」字原無,據宋書 蠻夷傳補。〕忠虔為道,寧有屈膝四輩而簡禮二親,稽顙耆臘而直體萬乘者哉!臣等參議,以為沙門接見,比當盡虔;禮敬之容,依其本俗。」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及廢帝即位,復舊。
 □乙未,以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為左僕射,丹陽王僧朗為右僕射。僧朗之父也。
 □冬,十月,壬申,葬宣貴妃龍山。鑿岡通道數十里,民不堪役,死亡甚眾;自南葬埋之盛,未之有也。又為之別立廟。
 □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
 □十一月,〔「十一月」三字原無,據宋書 孝武帝紀補。〕辛巳,加尚書令柳元景司空。
 □壬寅,主還平城
 □南徐州從事史范陽 祖沖之上言,何承天 元嘉曆疏舛猶多,更造新曆,以為:「舊法,冬至日有定處,未盈百載,輒差二度。今令冬至日度,歲歲微差,將來久用,無煩屢改。又,子為辰首,位在正北;虛為北方列宿之中。今曆,上元日度,發自虛一。又,日辰之號,甲子為先;今曆,上元歲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會、遲疾,悉以上元歲首為始。」令善曆者難之,不能屈。會晏駕,不果施行。
大明七年(癸卯、紀元二九八O年)北魏文成帝和平四年
 □春,正月,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為太常,衛將軍顏師伯為尚書僕射。
 □每因宴集好,使群臣自相嘲訐以為樂。吏部郎江智淵素恬雅,漸不會旨。嘗使智淵王僧朗戲其子智淵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戲!」怒曰:「江僧安癡人,癡人自相惜。」僧安智淵之父也。智淵伏席流涕,由此恩寵大衰。又議殷貴妃謚曰以為不盡美,甚銜之。他日與群臣乘馬至貴妃墓,舉鞭指墓前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懼,竟以憂卒。考異曰:宋略曰︰「帝既以僧安智淵,自是詆之無度,智淵不堪其恥,退而自殺。」今從宋書。〉
 □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二月,甲寅,帝巡南兗二州;〔「巡南」原作「南巡」,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乙正。〕〔「丁巳」原作「丁卯」,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改。〕校獵於烏江己未,登六合山〔「己未登六合山」六字原無,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補。〕壬戌,大赦;考異曰:宋書作「壬寅」。按長曆,是月丙午朔,無壬寅;今從南史。〉甲子,如瓜步山;壬申,還建康
 □三月,主弟胡仁卒,追封樂陵康王〔此段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
 □夏,四月,甲子,詔:「自非臨軍戰陣,並不得專殺;其罪應重辟者,皆先上須報;違犯者以殺人論。」
 □五月,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姦釁內發,變起倉猝者,不從此例。」
 □戊辰,〔五月乙亥朔,無戊辰,疑「戊子」之訛。嚴衍改作「戊寅」。〕以左民尚書蔡興宗、左衛將軍袁粲為吏部尚書。之兄子也。
  好狎侮群臣,自太宰義恭以下,不免穢辱。常呼金紫光祿大夫王玄謨為老傖,僕射劉秀之為老慳,顏師伯為齴;其餘短、長、肥、瘦,皆有稱目。黃門侍郎宗靈秀體肥,拜起不便,每至集會,多所賜與,欲其瞻謝傾踣,以為歡笑。又寵一崑崙奴,令以杖擊群臣,尚書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憚蔡興宗方嚴,不敢侵媟。顏師伯曹郎王耽之曰:〔「儀」原作「議」,據宋書 百官志南史 蔡興宗改。〕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壬辰, 漁陽莊王 尉眷卒。〔此段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
 □壬寅,主如陰山
 □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願豫州刺史。德願懷慎之子也。
  既葬殷貴妃,數與群臣至其墓,謂德願曰:「卿哭貴妃,悲者當厚賞。」德願應聲慟哭,撫膺擗踊,涕泗交流。甚悅,故用豫州刺史以賞之。〔「為」字原無。注:「『用』下當有『為』字。」此據注改。〕又令醫術人羊志哭貴妃,亦嗚咽極悲。他日有問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淚?」曰:「我爾日自哭亡妾耳。」
  為人,機警勇決,學問博洽,文章華敏;省讀書奏,能七行俱下。又善騎射,而奢欲無度。自晉氏以來,宮室草創,朝宴所臨,東、西二堂而已。晉孝武末,始作清暑殿興,無所增改。始大修宮室,土木被錦繡,嬖妾幸臣,賞賜傾府藏。壞高祖所居陰室,於其處起玉燭殿。與群臣觀之,牀頭有土障,壁上掛葛燈籠、麻蠅拂。侍中袁顗因盛稱高祖儉素之德。不答,獨曰:「田舍公得此,已為過矣。」之兄子也。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淮南王子產臨賀王
 □丙寅,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還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 子鸞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東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東海王 為司空。
 □己巳,校獵姑孰
 □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奉使三返,以其長者,禮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習水軍於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歷陽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義恭加尚書令。
 □癸亥,建康
大明八年(甲辰、紀元二九八一年)北魏文成帝和平五年
 □春,正月,丁亥,主立其弟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 子鸞領司徒。
 □夏,閏五月,壬寅,太宰義恭領太尉。〔此段原與上段連文,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分為二段。〕
 □末年尤貪財利,刺史、二千石罷還,必限使獻奉,又以蒲戲取之,要令罄盡乃止。終日酣飲,少有醒時。常憑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肅然整容,無復酒態。由是內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殂於玉燭殿。遺詔:「太宰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以驃騎將軍、南兗州刺史柳元景領尚書令,入居城內。事無巨細,悉關二公,大事與始興公 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悉委慶之;尚書中事,委僕射顏師伯;外監所統,委領軍將軍王玄謨。」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書蔡興宗親奉璽綬,太子受之,傲惰無戚容。興宗出,告人曰:「昔魯昭不戚,叔孫知其不終。家國之禍,其在此乎!」
 □甲子,詔復以太宰義恭錄尚書事,柳元景加開府儀同三司,領丹陽尹,解南兗州
 □六月,丁亥,主如陰山
 □秋,七月,己亥,以晉安王 子勛江州刺史。
 □柔然 處羅可汗卒,子予成立,號曰受羅部真可汗部真率眾侵;辛丑,北鎮遊軍擊破之。
 □壬寅,主如河西高車五部相聚祭天,眾至數萬。主親往臨視之,高車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景寧陵,廟號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罷南北二馳道,及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於都座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從。
  太宰義恭素畏戴法興巢尚之等,雖受遺輔政,而引身避事,由是政歸近習。法興等專制朝權,威行近遠,詔敕皆出其手;尚書事無大小,咸取決焉,義恭顏師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興宗自以職管銓衡,每至上朝,輒為義恭陳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性恇撓,阿順法興,恒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答。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在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師伯曰:「主上諒闇,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數與義恭等爭選事,往復論執。義恭法興皆惡之。左遷興宗新昌太守;〔「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既而以其人望,復留之建康
 □丙辰,追立何妃獻皇后
 □乙丑,新安王 子鸞解領司徒。戴法興等惡王玄謨剛嚴,八月,丁卯,以玄謨州刺史。〔「青冀二州刺史」原作「南徐州刺史」,據宋書 王玄謨傳改。〕考異曰: 本紀云「王玄謨為鎮北將軍、南徐州刺史」,下又云「新安王 子鸞二州刺史」。按子鸞傳,不言曾為二州刺史,玄謨傳玄謨時徙為二州刺史,則本紀衍「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為」十一字。〉
 □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己丑,太后殂。考異曰:宋書作「己未」,南史作「乙丑」。按長曆,是月丁卯朔,無己未、乙丑。今從宋略。〉
 □九月,辛丑,主還平城
 □癸卯,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乙卯,葬文穆皇后景寧陵
 □冬,十月, 琅邪貞王 司馬楚之卒;十二月,南秦忠王 楊難當卒。〔此段原作「冬十二月」,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並據二史氏傳補「貞」「忠」謚號。〕
 □乙酉,以尚書右僕射顏師伯為尚書僕射。〔此段原無,據宋書 前廢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補。〕
 □壬辰,以王畿諸郡為揚州,以揚州東揚州。癸巳,以豫章王 子尚為司徒、揚州刺史。
  是歲,青州移治東陽
  之境內,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縣千二百九十九,戶九十四萬有奇。注:「此大較以沈約 宋志為據,沈約,大較以是年為正,然是年止二十一州耳。 所謂二十二州,以明帝 泰始七年分越州足之;而此時又已省司州,蓋止二十一州也。揚州,領丹楊吳興淮南宣城義興五郡。東揚州,領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南徐州,領南東海南琅邪晉陵南蘭陵南東莞淮陵臨淮南彭城南高平南平昌南濟陰南濮陽南泰山濟陽南魯郡十七郡。徐州,領彭城下邳蘭陵東海東莞東安琅邪陽平濟陰北濟陰十二郡。南兗州,領廣陵海陵山陽盱眙秦郡南沛鍾離北沛臨江九郡。兗州,領泰山高平東平陽平濟北六郡。南豫州,領歷陽南譙廬江南汝陰南梁晉熙弋陽安豐南汝南南新蔡東郡南潁南潁川西汝陰南汝陽南陳留南陳左郡邊城左郡、光城左郡十九郡。豫州,領汝南新蔡南頓潁川汝陰汝陽陳留馬頭十一郡。江州,領尋陽、豫鄱陽臨川廬陵安成南康南新蔡建安晉安十郡。青州,領濟南樂安高密平昌北海東萊太原長廣九郡。冀州,領廣川平原清河樂陵河間頓丘高陽勃海九郡。司州,領義陽隨陽安陸南汝南四郡。荊州,領南郡南平宜都巴東汶陽南義陽新興南河東建平長寧武寧十一郡。郢州,領江夏竟陵武陵天門巴陵武昌西陽八郡。湘州,領長沙衡陽桂陽零陵營陽湘東邵陵始興臨慶始安十郡。雍州,領襄陽南陽新野順陽京兆始平扶風南上洛河南廣平義成馮翊天水建昌華山北河南弘農十七郡。梁州,領漢中魏興新興新城上庸晉壽華陽新巴北巴西北陰平南陰平巴渠懷安安熙白水南上洛北上洛安康南宕渠懷安二十郡。秦州,領武都略陽安固西京兆南太原南安馮翊隴西始平金城安定天水西扶風北扶風十四郡。益州,領蜀郡廣漢巴西梓潼巴郡遂寧江陽懷寧寧蜀越巂汶山南陰平犍為始康晉熙晉原永寧安固南漢中北陰平武都新城南新巴南晉壽宋興南宕渠天水東江陽沈黎二十九郡。寧州,領建寧晉寧牂柯平蠻夜郎朱提南廣建都西平西河陽東河陽興寧興古梁水十五郡。廣州,領南海蒼梧晉康新寧永平鬱林桂林高涼新會東官義安宋康綏康海昌宋熙寧浦晉興樂昌臨鄣十九郡。交州,領交趾武平新昌、九真、九德日南合浦義昌宋平九郡。合二百六十八。蓋以新立百梁龍蘇永寧安昌富昌南流六郡,足為二百七十四。其間荒外有郡而無縣,有縣而無戶口,有戶數而無口數,亦不能詳也。」〕
 □東方諸郡連歲旱饑,米一升錢數百,建康亦至百餘錢,餓死者什六七。
 □是歲,復移南郊壇於巳位,以舊地為吉故也〔此段原作「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復還故處」繫於大明三年末「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段「直宮城之午位」句之下,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移至大明八年末並改之。〕

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