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二十九
宋紀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己亥),盡閼逢執徐(甲辰),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下
大明三年(己亥、紀元二九七六年)北魏文成帝太安五年
□春,正月,己巳朔,兗州兵與魏 皮豹子戰于高平,兗州兵不利。
□己丑,以驃騎將軍柳元景為尚書令,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
□二月,〔「二月」原作「三月」,後文已書三月,此誤。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伊馛卒及以揚州六郡為王畿皆為二月事,據改。〕己酉,魏 河南公 伊馛卒。〔此段原繫於下文「乙卯」段之後,按二月己亥朔,乙卯十七日,己酉十一日,干支倒誤,今移之。〕
□乙卯,以揚州六郡為王畿;〔胡注:「六郡:丹陽、淮南、宣城、吳郡、吳興、義興也。」〕更以東揚州為揚州,徙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三月,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為兗州刺史。閬,遵之子也。
□夏,四月,乙巳,魏主立其弟子推為京兆王。
□竟陵王 誕知帝意忌之,〔「帝」原作「上」,今改作「帝」;下同。〕亦潛為之備;因魏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糧治仗。誕記室參軍江智淵知誕有異志,請假先還建康,帝以為中書侍郎。智淵,夷之弟子也,少有操行,沈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無盡無者,其唯江智淵乎!」
是時,道路皆云誕反。會吳郡民劉成上書稱:「息道龍昔事誕,見誕在石頭城修乘輿法物,習唱警蹕。道龍憂懼,私與伴侶言之,誕殺道龍。」〈考異曰:宋略、南史作「道就」。今從宋書。〉又豫章民陳談之上書稱:「弟詠之在誕左右,見誕疏陛下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祝詛,詠之密以啟聞,誕誣詠之乘酒罵詈,殺之。」帝乃令有司奏誕罪惡,請收付廷尉治罪。乙卯,詔貶誕爵為侯,遣之國。詔書未下,先以羽林禁兵配兗州刺史垣閬,使以之鎮為名。與給事中戴明寶襲誕。
閬至廣陵,誕未悟也。明寶夜報誕典籤蔣成,使明晨開門為內應。成以告府舍人許宗之,宗之入告誕;誕驚起,呼左右及素所蓄養數百人執蔣成,勒兵自衛。天將曉,明寶與閬率精兵數百人猝至,而門不開;誕已列兵登陴,自在門上斬蔣成,赦作徒、繫囚,開門擊閬,殺之,〈考異曰:宋略云己亥殺閬。按本紀,乙卯貶誕爵,今從之。〉明寶從間道逃還。詔內外纂嚴。〈考異曰:宋略乙亥纂嚴。按長曆,是月戊戌朔,無乙亥;蓋己亥也。〉以始興公 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將兵討誕。甲子,帝親總禁兵頓宣武堂。
司州刺史劉季之,誕故將也,素與都督宗愨有隙,聞誕反,恐為愨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疑季之與誕同謀,邀殺之。
沈慶之至歐陽,誕遣慶之宗人沈道愍齎書說慶之,餉以玉環刀。慶之遣道愍返,數以罪惡。誕焚郭邑,驅居民悉使入城,閉門自守,分遣書檄,邀結遠近。時山陽內史梁曠,家在廣陵,誕執其妻子,遣使邀曠,曠斬使拒之;誕怒,滅其家。
誕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用讒言,遂令無名小人來相掩襲;不任枉酷,即加誅翦。雀鼠貪生,仰違詔敕。今親勒部曲,鎮扞徐、兗。先經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鋒奮戈,萬沒豈顧;盪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宮帷之醜,豈可三緘!」帝大怒,凡誕左右、腹心、同籍、期親在建康者並誅之,死者以千數,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內出奔者。
慶之至城下,誕登樓謂之曰:「沈公垂白之年,何苦來此!」慶之曰:「朝廷以君狂愚,不足勞少壯故耳。」
帝慮誕奔魏,使慶之斷其走路。慶之移營白土,去城十八里,又進軍新亭。豫州刺史宗愨、徐州刺史劉道隆並率眾來會;〉兗州刺史沈僧明,慶之兄子也,亦遣兵助慶之。先是誕誑其眾,云「宗愨助我」;愨至,繞城曜馬呼曰:「我,宗愨也!」
誕見眾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守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親信並自隨,聲云出戰,邪趨海陵道。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誕行十餘里,眾皆不欲去,互請誕還城,誕曰:「我還易耳,卿能為我盡力乎?」眾皆許諾。誕乃復還,築壇歃血以誓眾,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劉琨之為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誕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右衛將軍垣護之、虎賁中郎將殷孝祖等擊魏還,至廣陵,帝並使受慶之節度。慶之進營,逼廣陵城。誕餉慶之食,提挈者百餘人,出自北門;慶之不開視,悉焚之。誕於城上投函表,〔「投」原作「授」。胡注:「『授』,南史作『投』,當從之。」此據胡注改。〕請慶之為送,慶之曰:「我受詔討賊,不得為汝送表。汝必欲歸死朝廷,自應開門遣使,吾為汝護送。」
□東揚州刺史顏竣遭母憂,送喪還都,帝恩待猶厚,竣時對親舊有怨言,或語及朝廷得失。會王僧達得罪,疑竣譖之;將死,具陳竣前後怨望誹謗之語。帝乃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懼,上啟陳謝,且請生命;帝益怒,詔答曰:「卿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自全,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耶!」及竟陵王 誕反,帝遂誣竣與誕通謀,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後賜死。妻子徙交州,至宮亭湖,復沈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陰山。
□帝命沈慶之為三烽於桑里,若克外城,舉一烽,克內城,舉兩烽,擒劉誕,舉三烽;璽書督促,前後相繼。慶之焚其東門,塞塹,造攻道,立行樓、土山并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帝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奏免慶之官,詔勿問,以激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猶未拔。帝怒,命太史擇日,將自濟江討誕;太宰義恭固諫。乃止。
誕初閉城拒使者,記室參軍山陰 賀弼固諫,誕怒,抽刀向之,乃止。誕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踰城出降。或勸弼宜早出,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藥自殺。參軍何康之等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誕為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曝露之,不與食,母呼康之,數日而死。誕以中軍長史濟陽 范義為左司馬。〔「史」字原無,據宋書 竟陵王誕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九、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補。〕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沈慶之率眾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己巳,〔「己巳」原「乙巳」,據宋書 孝武帝紀改。〕克其外城;乘勝而進,又克小城。誕聞兵入,走趨後園,隊主沈胤之等追及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誕母、妻皆自殺。
帝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侍中蔡興宗陪輦,帝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帝不悅。
詔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帝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為京觀,侍中沈懷文諫,不聽。
初,誕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民間,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埋」原作「理」,據宋書 竟陵王誕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九、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改。〕各分以金寶齎送。既出門,並散走;唯曇濟不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內史羊璿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擢梁曠為後將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興宗與范義素善,收斂其尸,送喪歸豫章。帝謂曰:「卿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言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帝有慚色。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陣。每數萬人止頓,越自騎馬前行,使軍人隨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陽尹劉秀之為尚書右僕射。
□丙戌,以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九月,壬辰,築上林苑於玄武湖北。
□初,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謂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博士司馬興之、傅郁、太常丞陸澄並同爰議。甲午,〔「謂宜移郊正午」以下二十九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引宋書 禮志一、南史 宋本紀二補。〕詔徙於牛頭山西,直宮城之午位。是歲,〔「是歲」原作「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復還故處」,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改。〕帝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帝」下原有「又」字,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刪。〕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大明四年(庚子、紀元二九七七年)北魏文成帝和平元年
□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乙亥,帝耕籍田,大赦。
□己卯,詔祀郊廟,初乘玉路。
□庚寅,立皇子子勛為晉安王,子房為尋陽王,子頊為歷陽王,子鸞為襄陽王。
□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二月,魏衛將軍樂安王 良討河西叛胡。
□三月,魏人寇北陰平 孔堤,太守楊歸子擊破之。〔「孔堤」原作「朱提」。胡注:「今按魏收 地形志,武都郡有孔堤縣。五代志:武都 建威縣,後周併西魏之孔堤郡及縣入焉。此時魏人蓋寇北陰平之孔堤,為北陰平太守楊歸子所所破也。當從宋紀。朱提郡在南中,時屬寧州,去陰平甚遠,蓋考異誤以宋紀、宋略二書所載合為朱提也,當讀作孔堤,屬上句。宋略所謂『壯降平』,亦『北陰平』三字之誤,『朱』字於下文無所附著,當為衍字。」此據胡注改。〕〈考異曰:宋 帝紀:「索虜寇北陰平,孔堤太守楊歸子擊破之。」宋略云︰「索虜寇壯降平,朱太守楊歸子擊破之。」按宋志、南齊志郡縣名無「壯降平」及「孔堤」、「北陰平」,檢魏收 地形志,武都郡有孔堤縣。五代志:武都 建威縣,後周併西魏之孔堤郡及縣入焉。此時魏人蓋寇北陰平之孔堤,為北陰平太守楊歸子所破也。當從宋紀。宋略所謂「壯降平」,亦「北陰平」三字之誤,「朱」字於下文無所附著,當為衍字。〉〔「檢魏收地形志」以下原作「參酌二書,當為朱提」,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注語改。〕
□甲申,皇后親桑于西郊,皇太后觀禮。
□夏,四月,戊戌,〔「戊戌」二字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魏太后常氏殂。五月,癸酉,〔「癸酉」原作「癸丑」,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改。〕魏葬昭太后於鳴雞山。
□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
□吐谷渾王 拾寅兩受宋、魏爵命,居止出入,擬於王者,魏人忿之。定陽侯 曹安表:「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六月,甲午,魏遣征西大將軍陽平王 新成等督統萬、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 中山 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以擊吐谷渾。
□魏 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魏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遣使如魏。
□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壬午,魏主如河西。
□八月,〔「八月」二字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補。〕魏軍至西平,吐谷渾王 拾寅走保南山。〈考異曰:魏書作「八月」,北史作「七月」。按魏書,七月乙丑,劉駿遣使朝貢。壬午,行幸河西。八月,西征諸軍至西平,什寅走保南山。北史刪節,去七月紀事,祗留「七月」二字而誤刪「八月」,遂使八月事訛為七月事。〉九月,〈考異曰:後魏 天象志:「和平元年九月庚申朔,日食。」按宋書、南史 帝 紀,今年無日食,今不取。〉魏軍濟河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二十餘萬。
□庚午,魏主還平城。
□丁亥,徙襄陽王 子鸞為新安王。
□冬,十月,庚寅,詔沈慶之討緣江蠻。
□前廬陵內史周朗,言事切直,帝銜之,使有司奏朗居母喪不如禮,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別;坐白衣領職。
□十一月,魏散騎侍郎盧度世等來聘。
□是歲,帝徵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為侍中。師伯以諂佞被親任,群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帝嘗與之樗蒲,帝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帝失色。師伯遽斂子曰:〔「子」原作「手」,據南史 顏師伯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改。〕「幾作盧!」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柔然攻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以闞伯周為高昌王。高昌稱王自此始。
大明五年(辛丑、紀元二九七八年)北魏文成帝和平二年
□春,正月,戊午朔,朝賀。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為瑞;帝悅。義恭以帝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帝之世,得免於禍。
□二月,辛卯,魏主如中山;丙午,至鄴,遂如信都。
□三月,遣使如魏。
□魏主發并、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辛巳,還平城。
□夏,四月,癸巳,更以西陽王 子尚為豫章王。
□庚子,詔經始明堂,直作大殿於丙、己之地,制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為異。
□雍州刺史海陵王 休茂,年十七,司馬新野 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深之及主帥每禁之,常懷忿恨。左右張伯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伯超懼,說休茂曰:「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休茂曰:「為之奈何?」伯超曰:「唯有殺行事及主帥,舉兵自衛。此去都數千里,縱大事不成,不失入虜中為王。」休茂從之。
丙午夜,休茂與伯超等率夾轂隊,殺典籤楊慶於城中,出金城,殺深之及典籤戴雙;徵集兵眾,建牙馳檄,使佐吏上己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黃鉞。侍讀博士荀詵諫,休茂殺之。伯超專任軍政,生殺在己,休茂左右曹萬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休茂出城行營,諮議參軍沈暢之等率眾閉門拒之。休茂馳還,不得入。義成太守薛繼考為休茂盡力攻城,克之,斬暢之及同謀數十人。其日,參軍尹玄慶復起兵攻休茂,生擒,斬之,母、妻皆自殺,同黨伏誅。城中擾亂,莫相統攝。中兵參軍劉恭之,秀之之弟也,眾共推行府州事。繼考以兵脅恭之,使作啟事,言「繼考立義」,自乘驛還都;帝以為北中郎諮議參軍,賜爵冠軍侯;事尋泄,伏誅。以玄慶為射聲校尉。
帝自即位以來,抑黜諸弟;既克廣陵,欲更峻其科。沈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衛之寄。」及襄陽平,太宰義恭探知帝旨,復上表請裁抑諸王,不使任邊州,及悉輸器甲,禁絕賓客;沈懷文固諫以為不可,乃止。
帝畋遊無度,嘗出,夜還,敕開門。侍中謝莊居守,以棨信或虛,執不奉旨,須墨敕乃開。帝後因宴飲,從容曰:「卿欲效郅君章耶?」對曰:「臣聞王者祭祀、畋遊,出入有節。今陛下晨往宵歸,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矯詐,是以伏須神筆,乃敢開門耳。」
□魏大旱,詔:「州郡境內,神無大小,悉灑掃致禱;俟豐登,各以其秩祭之。」於是群祀之廢者皆復其舊。
□秋,七月,戊寅,魏主立其弟小新成為濟陰王,〔「濟陰」原作「濟陽」,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改。〕加征東大將軍,鎮平原;天賜為汝陰王,加征南大將軍,鎮虎牢;萬壽為樂浪王,加征北大將軍,鎮和龍;洛侯為廣平王。
□壬午,〔「壬午」前原有「八月」二字,今移至後段。〕魏主巡山北。
□八月,戊子,立皇子子仁為永嘉王,子真為始安王。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沈慶之固讓司空,柳元景固讓開府儀同三司,詔許之;仍命慶之朝會位次司空,俸祿依三司,〈考異曰:宋略,此事在戊戌。按長曆,是月甲寅朔,無戊戌。〉元景在從公之上。
慶之目不知書,家素富,產業累萬金,童奴千計;再獻錢千萬,穀萬斛。先有四宅,又有園舍在婁湖;慶之一夕攜子孫及中表親戚徙居婁湖,以四宅輸官。慶之多蓄妓妾,優遊無事,盡意歡娛,非朝賀不出門;車馬率素,從者不過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甲戌,移南豫州治于湖。丁丑,以潯陽王 子房為南豫州刺史。
□是日,魏主還平城。〔此段原繫於前文「壬午魏主巡山北」段之後,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在魏曆八月,於宋曆為九月,據此移至九月,並改「丁丑」為「是日魏主」。〕
□閏九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卒,謚曰獻妃。
□壬寅,更以歷陽王 子頊為臨海王。〈考異曰:宋略作「子項」,今從宋書。〉
□冬,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右僕射劉秀之為雍州刺史。
□乙卯,以新安王 子鸞為南徐州刺史。子鸞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鸞愛冠諸子,凡為帝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鸞之府。及為南徐州,割吳郡以屬之。
初,巴陵王 休若為北徐州刺史,以山陰令張岱為諮議參軍,行府、州、國事。後臨海王 子頊為廣州刺史,〔「刺史」二字原無,今補之;下同。〕豫章王 子尚為揚州刺史,晉安王 子勛為南兗州刺史,岱歷為三府諮議、三王行事,與典籤、主帥共事,事舉而情不相失。或謂岱曰:「主王既幼,執事多門,而每能緝和公私,云何致此?」岱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為政端平,待物以禮,悔吝之事,無由而及;明闇短長,更是才用之多少耳。」及子鸞為南徐州刺史,復以岱為別駕、行事。岱,永之弟也。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雅之從祖弟也。
□魏 廣平王 洛侯卒。
□十二月,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甲戌,制民戶歲輸布四匹。
□是歲,詔士族雜婚者皆補將吏。士族多避役逃亡,乃嚴為之制,捕得即斬之,往往奔竄湖山為盜賊。沈懷文諫,不聽。
大明六年(壬寅、紀元二九七九年)北魏文成帝和平三年
□春,正月,癸未,魏 樂浪王 萬壽卒。
□辛卯,帝初祀五帝於明堂,大赦。
□丁未,策秀、孝于中堂。揚州秀才顧法對策曰:「源清則流潔,神聖則形全。〔「形」原作「刑」。胡注:「聖,當作『王』。刑,當作『形』。」章校:「孔本正作『形』。」此據二校改。〕躬化易於上風,體訓速於草偃。」帝覽之,惡其諒也,投策於地。
□二月,壬子朔,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魏書 天象志、北史 魏本紀二補。宋書、南史失載。〕
□乙卯,復百官祿。
□三月,庚寅,立皇子子元為邵陵王。
□初,侍中沈懷文,數以直諫忤旨。懷文素與顏竣、周朗善,帝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懷文默然。侍中王彧,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顏師伯以白帝,帝益不悅。帝嘗出射雉,風雨驟至,懷文與王彧、江智淵約相與諫。會召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冒。」彧曰:「懷文所啟,宜從。」智淵未及言,帝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耶,何以恒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先鞭其面!」每帝宴集,在坐者皆令沈醉,嘲謔無度。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調,帝謂故欲異己。謝莊嘗誡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所得耳。」帝乃出懷文為晉安王 子勛征虜長史,領廣陵太守。
懷文詣建康朝正,事畢遣還,以女病求申期,至是猶未發,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懷文賣宅,欲還東,帝聞之,大怒,收付廷尉,丁未,賜懷文死。懷文三子,澹、淵、沖,行哭為懷文請命,見者傷之。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帝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帝竟殺之。
□夏,四月,淑儀殷氏卒。〈考異曰:南史云:殷淑儀,南郡王 義宣女也;義宣敗後,帝密娶之,假姓殷氏;左右言泄者多死。〔「言」原作「宣」,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引考異改。〕或云,貴妃是殷琰家人,入義宣家,義宣敗,入宮。今從宋書。〉追拜貴妃,謚曰宣。帝痛悼不已,精神為之罔罔,頗廢政事。
□五月,壬寅,太宰義恭解領司徒。
□六月,辛酉,東昌文穆公 劉延孫卒。
□庚午,魏主如陰山。〈考異曰:北史作「癸卯」。按長曆,是月庚戌朔,無癸卯;今從魏書。〉
□魏 石樓胡 賀略孫反,長安鎮將陸真討平之。魏主命真城長蛇鎮。氐豪仇傉檀反,真討平之,卒城而還。
□秋,七月,乙未,立皇子子雲為晉陵王;是日卒,謚曰孝。
□壬寅,魏主如河西。〔此段原在前文「乙未」段之前,據所書干支互乙。〕
□初,晉 庾冰議使沙門敬王者,桓玄復述其議,並不果行。至是,帝使有司奏曰:「儒、法枝派,名、墨條分,至於崇親嚴上,厥猷靡爽。唯浮圖為教,反經提傳,拘文蔽道,在末彌扇。夫佛法以謙儉自牧,〔「法」字原無,據宋書 蠻夷傳補。〕忠虔為道,寧有屈膝四輩而簡禮二親,稽顙耆臘而直體萬乘者哉!臣等參議,以為沙門接見,比當盡虔;禮敬之容,依其本俗。」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及廢帝即位,復舊。
□乙未,以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為左僕射,丹陽尹王僧朗為右僕射。僧朗,彧之父也。
□冬,十月,壬申,葬宣貴妃於龍山。鑿岡通道數十里,民不堪役,死亡甚眾;自江南葬埋之盛,未之有也。又為之別立廟。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
□十一月,〔「十一月」三字原無,據宋書 孝武帝紀補。〕辛巳,加尚書令柳元景司空。
□壬寅,魏主還平城。
□南徐州從事史范陽 祖沖之上言,何承天 元嘉曆疏舛猶多,更造新曆,以為:「舊法,冬至日有定處,未盈百載,輒差二度。今令冬至日度,歲歲微差,將來久用,無煩屢改。又,子為辰首,位在正北;虛為北方列宿之中。今曆,上元日度,發自虛一。又,日辰之號,甲子為先;今曆,上元歲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會、遲疾,悉以上元歲首為始。」帝令善曆者難之,不能屈。會帝晏駕,不果施行。
大明七年(癸卯、紀元二九八O年)北魏文成帝和平四年
□春,正月,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為太常,衛將軍顏師伯為尚書僕射。
□帝每因宴集好,使群臣自相嘲訐以為樂。吏部郎江智淵素恬雅,漸不會旨。嘗使智淵以王僧朗戲其子彧。智淵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戲!」帝怒曰:「江僧安癡人,癡人自相惜。」僧安,智淵之父也。智淵伏席流涕,由此恩寵大衰。又議殷貴妃謚曰懷,帝以為不盡美,甚銜之。他日與群臣乘馬至貴妃墓,舉鞭指墓前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懼,竟以憂卒。〈考異曰:宋略曰︰「帝既以僧安辱智淵,自是詆之無度,智淵不堪其恥,退而自殺。」今從宋書。〉
□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二月,甲寅,帝巡南豫、南兗二州;〔「巡南」原作「南巡」,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乙正。〕丁巳,〔「丁巳」原作「丁卯」,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改。〕校獵於烏江;己未,登六合山;〔「己未登六合山」六字原無,據宋書 孝武帝紀、南史 宋本紀補。〕壬戌,大赦;〈考異曰:宋書作「壬寅」。按長曆,是月丙午朔,無壬寅;今從南史。〉甲子,如瓜步山;壬申,還建康。
□三月,魏主弟胡仁卒,追封樂陵康王。〔此段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
□夏,四月,甲子,詔:「自非臨軍戰陣,並不得專殺;其罪應重辟者,皆先上須報;違犯者以殺人論。」
□五月,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姦釁內發,變起倉猝者,不從此例。」
□戊辰,〔五月乙亥朔,無戊辰,疑「戊子」之訛。嚴衍改作「戊寅」。〕以左民尚書蔡興宗、左衛將軍袁粲為吏部尚書。粲,淑之兄子也。
帝好狎侮群臣,自太宰義恭以下,不免穢辱。常呼金紫光祿大夫王玄謨為老傖,僕射劉秀之為老慳,顏師伯為齴;其餘短、長、肥、瘦,皆有稱目。黃門侍郎宗靈秀體肥,拜起不便,每至集會,多所賜與,欲其瞻謝傾踣,以為歡笑。又寵一崑崙奴,令以杖擊群臣,尚書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憚蔡興宗方嚴,不敢侵媟。顏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儀」原作「議」,據宋書 百官志、南史 蔡興宗改。〕「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壬辰,魏 漁陽莊王 尉眷卒。〔此段原無,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
□壬寅,魏主如陰山。
□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願為豫州刺史。德願,懷慎之子也。
帝既葬殷貴妃,數與群臣至其墓,謂德願曰:「卿哭貴妃,悲者當厚賞。」德願應聲慟哭,撫膺擗踊,涕泗交流。帝甚悅,故用為豫州刺史以賞之。〔「為」字原無。胡注:「『用』下當有『為』字。」此據胡注改。〕帝又令醫術人羊志哭貴妃,志亦嗚咽極悲。他日有問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淚?」志曰:「我爾日自哭亡妾耳。」
帝為人,機警勇決,學問博洽,文章華敏;省讀書奏,能七行俱下。又善騎射,而奢欲無度。自晉氏渡江以來,宮室草創,朝宴所臨,東、西二堂而已。晉孝武末,始作清暑殿。宋興,無所增改。帝始大修宮室,土木被錦繡,嬖妾幸臣,賞賜傾府藏。壞高祖所居陰室,於其處起玉燭殿。與群臣觀之,牀頭有土障,壁上掛葛燈籠、麻蠅拂。侍中袁顗因盛稱高祖儉素之德。帝不答,獨曰:「田舍公得此,已為過矣。」顗,淑之兄子也。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為淮南王,子產為臨賀王。
□丙寅,魏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還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 子鸞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為東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東海王 禕為司空。
□己巳,帝校獵姑孰。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奉使三返,帝以其長者,禮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帝習水軍於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歷陽。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義恭加尚書令。
□癸亥,帝還建康。
大明八年(甲辰、紀元二九八一年)北魏文成帝和平五年
□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雲為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 子鸞領司徒。
□夏,閏五月,壬寅,太宰義恭領太尉。〔此段原與上段連文,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一百二十九分為二段。〕
□帝末年尤貪財利,刺史、二千石罷還,必限使獻奉,又以蒲戲取之,要令罄盡乃止。終日酣飲,少有醒時。常憑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肅然整容,無復酒態。由是內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帝殂於玉燭殿。遺詔:「太宰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以驃騎將軍、南兗州刺史柳元景領尚書令,入居城內。事無巨細,悉關二公,大事與始興公 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悉委慶之;尚書中事,委僕射顏師伯;外監所統,委領軍將軍王玄謨。」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書蔡興宗親奉璽綬,太子受之,傲惰無戚容。興宗出,告人曰:「昔魯昭不戚,叔孫知其不終。家國之禍,其在此乎!」
□甲子,詔復以太宰義恭錄尚書事,柳元景加開府儀同三司,領丹陽尹,解南兗州。
□六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秋,七月,己亥,以晉安王 子勛為江州刺史。
□柔然 處羅可汗卒,子予成立,號曰受羅部真可汗,部真率眾侵魏;辛丑,魏北鎮遊軍擊破之。
□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車五部相聚祭天,眾至數萬。魏主親往臨視之,高車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于景寧陵,廟號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罷南北二馳道,及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於都座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從。
太宰義恭素畏戴法興、巢尚之等,雖受遺輔政,而引身避事,由是政歸近習。法興等專制朝權,威行近遠,詔敕皆出其手;尚書事無大小,咸取決焉,義恭與顏師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興宗自以職管銓衡,每至上朝,輒為義恭陳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性恇撓,阿順法興,恒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答。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在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師伯曰:「主上諒闇,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數與義恭等爭選事,往復論執。義恭、法興皆惡之。左遷興宗為新昌太守;〔「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既而以其人望,復留之建康。
□丙辰,追立何妃曰獻皇后。
□乙丑,新安王 子鸞解領司徒。戴法興等惡王玄謨剛嚴,八月,丁卯,以玄謨為青、冀二州刺史。〔「青冀二州刺史」原作「南徐州刺史」,據宋書 王玄謨傳改。〕〈考異曰:宋 本紀云「王玄謨為鎮北將軍、南徐州刺史」,下又云「新安王 子鸞為青、冀二州刺史」。按子鸞傳,不言曾為青、冀二州刺史,玄謨傳,玄謨時徙為青、冀二州刺史,則本紀衍「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為」十一字。〉
□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己丑,太后殂。〈考異曰:宋書作「己未」,南史作「乙丑」。按長曆,是月丁卯朔,無己未、乙丑。今從宋略。〉
□九月,辛丑,魏主還平城。
□癸卯,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乙卯,葬文穆皇后于景寧陵。
□冬,十月,魏 琅邪貞王 司馬楚之卒;十二月,南秦忠王 楊難當卒。〔此段原作「冬十二月」,據魏書 高宗紀、北史
魏本紀二補,並據二史氏傳補「貞」「忠」謚號。〕
□乙酉,以尚書右僕射顏師伯為尚書僕射。〔此段原無,據宋書 前廢帝紀、南史
宋本紀中補。〕
□壬辰,以王畿諸郡為揚州,以揚州為東揚州。癸巳,以豫章王 子尚為司徒、揚州刺史。
是歲,青州移治東陽。
宋之境內,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縣千二百九十九,戶九十四萬有奇。〔胡注:「此大較以沈約 宋志為據,沈約作志,大較以是年為正,然是年止二十一州耳。沈 志所謂二十二州,以明帝 泰始七年分交、廣置越州足之;而此時又已省司州,蓋止二十一州也。揚州,領丹楊、吳興、淮南、宣城、義興五郡。東揚州,領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南徐州,領南東海、南琅邪、晉陵、吳、南蘭陵、南東莞、淮陵、臨淮、南彭城、南高平、南平昌、南濟陰、南濮陽、南泰山、濟陽、南魯郡十七郡。徐州,領彭城、沛、下邳、蘭陵、東海、東莞、東安、琅邪、陽平、濟陰、北濟陰十二郡。南兗州,領廣陵、海陵、山陽、盱眙、秦郡、南沛、鍾離、北沛、臨江九郡。兗州,領泰山、高平、魯、東平、陽平、濟北六郡。南豫州,領歷陽、南譙、廬江、南汝陰、南梁、晉熙、弋陽、安豐、南汝南、南新蔡、東郡、南潁、南潁川、西汝陰、南汝陽、南陳留、南陳左郡、邊城左郡、光城左郡十九郡。豫州,領汝南、新蔡、譙、梁、陳、南頓、潁川、汝陰、汝陽、陳留、馬頭十一郡。江州,領尋陽、豫章、鄱陽、臨川、廬陵、安成、南康、南新蔡、建安、晉安十郡。青州,領齊、濟南、樂安、高密、平昌、北海、東萊、太原、長廣九郡。冀州,領廣川、平原、清河、樂陵、魏、河間、頓丘、高陽、勃海九郡。司州,領義陽、隨陽、安陸、南汝南四郡。荊州,領南郡、南平、宜都、巴東、汶陽、南義陽、新興、南河東、建平、長寧、武寧十一郡。郢州,領江夏、竟陵、隨、武陵、天門、巴陵、武昌、西陽八郡。湘州,領長沙、衡陽、桂陽、零陵、營陽、湘東,邵陵、始興、臨慶、始安十郡。雍州,領襄陽、南陽、新野、順陽、京兆、始平、扶風、南上洛、河南、廣平、義成、馮翊、天水、建昌、華山、北河南、弘農十七郡。梁州,領漢中、魏興、新興、新城、上庸、晉壽、華陽、新巴、北巴西、北陰平、南陰平、巴渠、懷安、安熙、白水、南上洛、北上洛、安康、南宕渠、懷安二十郡。秦州,領武都、略陽、安固、西京兆、南太原、南安、馮翊、隴西、始平、金城、安定、天水、西扶風、北扶風十四郡。益州,領蜀郡、廣漢、巴西、梓潼、巴郡、遂寧、江陽、懷寧、寧蜀、越巂、汶山、南陰平、犍為、始康、晉熙、晉原、永寧、安固、南漢中、北陰平、武都、新城、南新巴、南晉壽、宋興、南宕渠、天水、東江陽、沈黎二十九郡。寧州,領建寧、晉寧、牂柯、平蠻、夜郎、朱提、南廣、建都、西平、西河陽、東河陽、興寧、興古、梁水十五郡。廣州,領南海、蒼梧、晉康、新寧、永平、鬱林、桂林、高涼、新會、東官、義安、宋康、綏康、海昌、宋熙、寧浦、晉興、樂昌、臨鄣十九郡。交州,領交趾、武平、新昌、九真、九德、日南、合浦、義昌、宋平九郡。合二百六十八。蓋以新立百梁、龍蘇、永寧、安昌、富昌、南流六郡,足為二百七十四。其間荒外有郡而無縣,有縣而無戶口,有戶數而無口數,亦不能詳也。」〕
□東方諸郡連歲旱饑,米一升錢數百,建康亦至百餘錢,餓死者什六七。
□是歲,復移南郊壇於巳位,以舊地為吉故也。〔此段原作「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復還故處」繫於大明三年末「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段「直宮城之午位」句之下,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一百二十九移至大明八年末並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