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

資治通鑑卷085



資治通鑑 卷第八十五
  晉紀七 起昭陽大淵獻(癸亥),盡閼逢困敦(甲子),凡二年。

  孝惠皇帝中之下

太安二年(癸亥、紀元二八二O年)長樂鄉侯李特建初元年
 □春,正月,李特潛渡江擊羅尚,水上軍皆散走。蜀郡太守徐儉少城降,入據之,唯取馬以供軍,餘無侵掠;赦其境內,改元建初考異曰:帝紀:「太安元年五月,自號大將軍。」載記:「太安元年,稱大將軍,改元。」後魏書 李雄傳云:「昭帝七年,稱大將軍,號年建初。」昭帝七年,太安元年也。祖孝徵 修文殿御覽云:「太安二年,大赦,改年建初元年。見殺。」三十國晉春秋云:「太安二年正月,僭位改年。」今從御覽等書。〉羅尚太城,遣使求和於民相聚為塢者,皆送款於遣使就撫之;以軍中糧少,乃分六郡流民於諸塢就食。李流言於曰:「諸塢新附,人心未固,宜質其大姓子弟,聚兵守,〔「自」字原文訛作「目」。〕以備不虞。」又與司馬上官惇書曰:「納降如待敵,不可易也。」前將軍亦以為言。怒曰:「大事已定,但當安民,何為更逆加疑忌,使之離叛乎!」
  朝廷遣荊州刺史宗岱建平太守孫阜率水軍三萬以救羅尚為前鋒,進逼德陽李蕩蜀郡太守李璜德陽太守任臧共拒之。軍勢甚盛,諸塢皆有貳志。益州兵曹從事蜀郡 任叡考異曰:載記作「任明」,羅尚傳作「任銳」;今從華陽國志。〉言於羅尚曰:「李特散眾就食,驕怠無備,此天亡之時也。宜密約諸塢,刻期同發,內外擊之,破之必矣!」使夜縋出城,宣旨於諸塢,期以二月十日同擊因詣詐降,問城中虛實,曰:「糧儲將盡,但餘貨帛耳。」求出省家,許之,遂還報。二月,遣兵掩襲營,諸塢皆應之,兵大敗,斬李輔李遠,皆焚尸,傳首洛陽,流民大懼。李流李蕩李雄收餘眾還保赤祖自稱大將軍、大都督、益州牧,保東營,保北營。孫阜德陽,獲寋碩任臧退屯涪陵
  三月,羅尚遣督護何沖常深等攻李流涪陵藥紳等亦起兵攻李驤,使李蕩李雄何沖乘虛攻北營, 苻成隗伯在營中,叛應之。羅氏擐甲拒戰,手刃傷其目,羅氏氣益壯;營垂破,會等破,引兵還,與等戰,大破之。率其黨突出詣等乘勝進抵成都復閉城自守。馳馬逐北,中矛而死。
  朝廷遣侍中燕國 劉沈假節統羅尚許雄等軍,討李流。行至長安河間王 為軍師,遣席薳代之。
  李流李特李蕩繼死,宗岱孫阜將至,甚懼。李含降,從之;李驤李雄迭諫,不納。夏,五月,遣其子為質於軍;梓潼太守,聞之,自郡馳還,欲諫不及。退,與謀襲軍,曰:「為今計,當如是;而二翁不從,奈何?」曰:「當劫之耳!」大喜,乃共說六郡流民曰:〔「六郡」二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八十五補。〕「吾屬前已殘暴民,今一旦束手,便為魚肉,唯有同心襲以取富貴耳!」眾皆從之。遂與襲擊軍,大破之。會宗岱卒於墊江荊州軍遂退。甚慚,由是奇才,軍事悉以任之。
 新野莊王 ,為政嚴急,失蠻夷心,義陽蠻 張昌聚黨數千人,欲為亂。荊州以壬午詔書發武勇赴益州李流,號「壬午兵」。民憚遠征,皆不欲行。詔書督遣嚴急,所經之界停留五日者,二千石免官。由是郡縣官長皆親出驅逐;展轉不遠,輒復屯聚為群盜。時江夏大稔,民就食者數千口。張昌因之誑惑百姓,更姓名曰李辰,募眾於安陸 石巖山,諸流民及避戍役者多往從之。太守弓欽遣兵討之,不勝。遂攻郡,兵敗,與部將朱伺武昌遣騎督靳滿討之,滿復敗走。
  遂據江夏,造妖言云:「當有聖人出為民主。」得山都縣丘沈,更其姓名曰劉尼,詐云後,奉以為天子,曰:「此聖人也。」自為相國,〔「自」字下誤空一格。〕詐作鳳凰、玉璽之瑞,建元神鳳;郊祀、服色,悉依故事。有不應募者,族誅之,士民莫敢不從。又流言云:「以南皆反,官軍大起,當悉誅之。」互相扇動,人情惶懼,間所在起兵以應,旬月間眾至三萬,皆著絳帽,以馬尾作髯。詔遣監軍華宏討之,敗于障山
  上言:「妖賊犬羊萬計,絳頭毛面,挑刀走戟,其鋒不可當。請臺敕諸軍三道救助。」朝廷以屯騎校尉劉喬豫州刺史,寧朔將軍沛國 劉弘荊州刺史。又詔河間王 雍州刺史劉沈將州兵萬人征西府五千人出藍田關以討不奉詔;自領州兵至藍田又逼奪其眾。於是劉喬汝南劉弘及前將軍趙驤、平南將軍羊伊遣其將黃林率二萬人向豫州劉喬擊却之。
  初,齊王 善,敗,懼,自結於大將軍。及張昌作亂,表請討之。時長沙王 已與有隙,疑連謀,不聽出兵,眾日盛。從事中郎孫洵曰:「公為岳牧,受閫外之託,拜表輒行,有何不可!而使奸凶滋蔓,禍釁不測,豈藩翰王室、鎮靜方夏之義乎!」將出兵,王綏曰:「等小賊,偏裨自足制之,何必違詔命,親矢石也!」樊城乃出拒之,眾潰,為所殺。詔以劉弘為鎮南將軍,都督荊州諸軍事。六月,南蠻長史廬江 陶侃為大都護,參軍蒯恒為義軍督護,牙門將皮初為都戰帥,進據襄陽張昌軍圍,敗趙驤軍,殺羊伊退屯進攻襄陽,不克。
 □李雄攻殺汶山太守陳圖考異曰:華陽國志作「陳」,今從載記。〉遂取郫城
  秋,七月,李流徙屯民皆保險結塢,或南入寧州,或東下荊州,城邑皆空,野無煙火,流虜掠無所得,士眾飢乏。唯涪陵千餘家,依青城山處士范長生考異曰:華陽國志作「范賢」,今從載記。〉平西參軍涪陵 徐轝考異曰:華陽國志作「徐輿」,今從載記。〉羅尚,求為汶山太守,邀結長生,與共討不許,怒,出降於為安西將軍。長生,使資給流軍糧,長生從之;流軍由是復振。
 初,李含長沙王 微弱,必為齊王 所殺,因欲以為罪而討之,遂廢帝,立大將軍,以河間王 為宰相,己得用事。既而所殺,猶守藩,不如所謀。恃功驕奢,百度弛廢,甚於時;猶嫌在內,不得逞其欲,欲去之。時皇甫商復為參軍,秦州刺史。曰:「所任,終不為人用,宜早除之。可表遷為內職,因其過長安執之。」知之,露檄上尚書,發隴上兵以討以兵方少息,遣使詔罷兵,徵河南尹。考異曰:含傳云:「河間王 河南尹。」今從皇甫重傳。〉就徵而不奉詔,金城太守游楷隴西太守韓稚等合四郡兵攻之。密使與侍中馮蓀、中書令卞粹謀殺皇甫商以告,收,殺之。驃騎從事琅邪 諸葛玫、前司徒長史武邑 牽秀皆出奔
 □張昌石冰揚州,敗刺史陳徽,諸郡盡沒;又攻破江州,別將陳貞等攻武陵零陵豫章武昌長沙,皆陷之,臨淮封雲起兵寇徐州以應。於是五州之境,多為所據。更置牧守,皆桀盜小人,專以劫掠為務。
  劉弘陶侃等攻竟陵劉喬遣其將李楊等向江夏等屢與戰,大破之,前後斬首數萬級,逃于下雋山,考異曰:帝紀:「八月庚申,劉弘張昌戰于清水,斬之。」昌傳云:「敗,竄于下雋山。明年秋,擒斬之。」按 斬張奕表云:「張昌奸黨初平,未梟首。」故從昌本傳。〉其眾悉降,石冰尚據臨淮〔此句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八十五補。〕
  初,陶侃少孤貧,為郡督郵,長沙太守萬嗣廬江,見而異之,命其子結友而去。後察孝廉,至洛陽豫章國郎中令薦之於顧榮由是知名。既克張昌劉弘曰:「吾昔為羊公參軍,謂吾後當居身處。今觀卿,必繼老夫矣。」
  之退屯於也,征南將軍范陽王 遣前長水校尉張奕荊州至,不受代,舉兵拒,斬之。時荊部守宰多缺,請補選,詔許之。敘功銓德,隨才授任,人皆服其公當。皮初襄陽太守,朝廷以雖有功而望淺,更以婿前東平太守夏侯陟襄陽太守。曰:「夫治一國者,宜以一國為心,必若姻親然後可用,則荊州十郡,安得十女婿然後為政哉!」乃表:「姻親,舊制不得相監;之勳,宜見酬報。」詔聽之。於是勸課農桑,寬刑省賦,公私給足,百姓愛悅。
 河間王 李含等死,即起兵討長沙王 。大將軍上表請討張昌,許之;聞已平,因欲與共攻盧志諫曰:「公前有大功而委權辭寵,時望美矣。今宜頓軍關外,文服入朝,此霸主之事也。」參軍魏郡 邵續曰:「人之有兄弟,如左右手。明公欲當天下之敵而先去其一手,可乎!」皆不從。八月,共表:「論功不平,與右僕射羊玄之、左將軍皇甫商專擅朝政,殺害忠良,請誅玄之,遣還國。」詔曰:「敢舉大兵,內向京輦,吾當親率六軍以誅奸逆。其以為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以禦之。」考異曰:帝紀:「太安元年十二月,齊王 〔「冏」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五注補。〕即以為太尉、都督中外。」晉春秋:「二年七月,起兵,乃以為太尉、都督以討之。」按齊王死後,懸執朝政,未應都督中外。又見為太尉,不應更為太尉。今從晉春秋。〉
  張方為都督,將精兵七萬,自函谷東趨洛陽引兵屯朝歌,以平原內史陸機為前將軍、前鋒都督,督北中郎將王粹、冠軍將軍牽秀、中護軍石超等軍二十餘萬,南向洛陽以羈旅事,一旦頓居諸將之右,王粹等心皆不服。白沙孫惠親厚,勸讓都督於曰:「彼將謂吾首鼠兩端,適所以速禍也。」遂行。列軍自朝歌河橋,鼓聲聞數百里。
  乙丑,帝如十三里橋。太尉使皇甫商將萬餘人拒張方宜陽。己巳,帝還軍宣武場。庚午,舍于石樓。九月,丁丑,屯于河橋壬午〔「壬午」原作「壬子」,據晉書 惠帝紀改。〕張方皇甫商,敗之。甲申,帝軍于芒山。丁亥,幸偃師;辛卯,舍于豆田。大將軍進屯河南,阻清水為壘。癸巳,羊玄之憂懼而卒,帝旋軍城東;丙申,幸緱氏,擊牽秀,走之。大赦。張方乘虛京城〔「乘虛」二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八十五補。〕大掠,死者萬計。
 李流疾篤,謂諸將曰:「驍騎仁明,固足以濟大事;然前軍英武,殆天所相,可共受事於前軍。」卒,眾推李雄為大都督、大將軍、益州牧、治郫城使武都 朴泰紿羅尚,使襲郫城,云己為內應。使隗伯將兵攻約舉火為應,李驤伏兵於道,出長梯於外。隗伯兵見火起,爭緣梯上,縱兵擊,大破之。追奔夜至城下,詐稱萬歲,曰:「已得郫城矣!」入少城乃覺之,退保太城隗伯創甚,生獲之,赦不殺。李驤犍為,斷運道。獲太守龔恢,殺之。
 □石超進逼緱氏。冬,十月,壬寅,帝還宮。丁未,敗牽秀東陽門外。大將軍遣將軍馬咸陸機。戊申,太尉奉帝與戰于建春門考異曰:陸機傳云「戰于鹿苑」,今從帝紀。〉司馬王瑚使數千騎繫戟於馬,以突陣,軍亂,執而斬之。軍大敗,赴七里澗,死者如積,水為之不流。斬其大將賈崇等十六人,石超遁去。
  初,宦人孟玖有寵於大將軍欲用其父為邯鄲令,左長史盧志等皆不敢違,右司馬陸雲固執不許,曰:「此縣,公府掾資,豈有黃門父居之耶!」深怨之。,領萬人為小督,未戰,縱兵大掠,陸機錄其主者;將鐵騎百餘人直入麾下,奪之,顧謂曰:「貉奴,能作督否!」司馬吳郡 孫拯殺之,不能用。宣言於眾曰:「陸機將反。」又還書與,言持兩端,故軍不速決。及戰,不受節度,輕兵獨進,敗沒。殺之,譖之於曰:「有貳心於長沙。」牽秀素諂事,將軍王闡郝昌、帳下督陽平 公師藩所引用,相與共証之。大怒,使將兵收。參軍事王彰諫曰:「今日之舉,強弱異勢。庸人猶知必克,況之明達乎!但 人,殿下用之太過,北土舊將皆疾之耳。」不從。至,釋戎服,著白帢,與相見,為牋辭,既而嘆曰:「華亭鶴唳,可復聞呼!」遂殺之。又收右司馬〔「右司馬」原作「清河內史」。胡三省注:「晉書 陸雲傳清河內史轉大將軍右司馬。此當書右司馬。」此據注改。〕平東祭酒孫拯,皆下獄。考異曰:晉春秋作「孫承」,今從晉書 。〉
  記室江統陳留 蔡克潁川 棗嵩等上疏,以為:「陸機淺謀致敗,殺之可也。至於反逆,則眾共知其不然。宜先檢校反狀,若有徵驗,誅等未晚也。」等懇請不已,遲迴者三日。蔡克入,至前,叩頭流血曰:「孟玖所怨,遠近莫不聞;今果見殺,竊為明公惜之!」僚屬隨入者數十人,流涕固請,惻然,有宥之色。孟玖入,催令殺,夷三族。獄吏考掠孫拯數百,兩踝骨見,終言冤。吏知義烈,謂曰:「二陸之枉,誰不知之!君可不愛身乎!」仰天嘆曰:「陸君兄弟,世之奇士,吾蒙知愛。今既不能救其死,忍復從而誣之乎!」等知不可屈,乃令獄吏詐為辭。既殺,意常悔之,及見辭,大喜,謂等曰:「非卿之忠,不能窮此奸。」遂夷三族。門人費慈宰意二人詣獄明冤,譬遣之曰:「吾義不負二陸,死自吾分;卿何為爾耶!」曰:「君既不負二陸,僕又安可負君!」固言冤,又殺之。
  太尉奉帝攻張方兵望見乘輿,皆退走,遂大敗,死者五千餘人。退屯十三里橋考異曰:河間王顒傳云「駃水橋」,今從帝紀。〉眾懼,欲夜遁,曰:「勝負兵家之常,善用兵者能因敗為成。今我更前作壘,出其不意,此奇策也。」乃夜潛進逼洛城七里,築壘數重,外引廩穀以足軍食。既戰勝,以為不足憂。聞壘成,十一月,引兵攻之,不利。朝議以為兄弟,可辭說而釋,乃使中書令王衍等往說,令與而居,不從。因致書於,為陳利害,欲與之和解。復書:「請斬皇甫商等首,則引兵還。」不可。
  進兵逼京師張方千金堨,水碓皆涸。乃發王公奴婢手舂給兵,〔「乂」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名。〕一品以下不從征者,男子十三以上皆從役,又發奴助兵;公私窮踧,米石萬錢。詔命所行,一城而已。驃騎主簿范陽 祖逖言於曰:「劉沈忠義果毅,雍州兵力足制河間,宜啟上為詔與,使發兵襲窘急,必召張方以自救,此良策也。」從之。奉詔馳檄四境,諸郡多起兵應之。合七郡之眾凡萬餘人,趣長安
  又使皇甫商間行,齎帝手詔,命游楷等罷兵,敕皇甫重進軍討行至新平,遇其從甥;從甥素憎,以告,捕,殺之。
 十二月,議郎義興 〔「義興」二字原無,據晉書 補。〕南平內史長沙 王矩起兵江東以討石冰,推前吳興太守吳郡 顧祕都督揚州九郡諸軍事,傳檄州郡,殺所署將吏。於是前侍御史賀循起兵於會稽廬江內史廣陵 華譚丹陽 葛洪丹陽 甘卓皆起兵以應〔「丹陽」二字原無,據晉書 甘卓傳補。〕之子;之子;之曾孫也。
  遣其將羌毒率兵數萬拒擊斬之。臨淮退趨壽春。征東將軍劉準至,惶懼不知所為。廣陵度支廬江 陳敏統眾在壽春,謂曰:「此等本不樂遠戍,逼迫成賊,烏合之眾,其勢易離,請督帥運兵為公破之。」乃益兵,使擊之。
 十二月,李雄急攻羅尚軍無食,留牙門張羅守城,考異曰:載記作「羅特」,今從華陽國志。〉夜,由牛鞞水東走,開門降。成都,軍士飢甚,乃率眾就穀於,掘野芋而食之。許雄坐討賊不進,徵即罪。
 □先是,〔「先是」二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八十五補。〕安北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王浚,以天下方亂,欲結援夷狄,乃以一女妻鮮卑 段務勿塵,一女妻素怒延,又表以遼西郡務勿塵遼西公之子也。
 □毛詵之死也,李叡五苓夷于陵丞于陵丞李毅請命,許之。至,殺之。于陵丞怒,率諸夷反攻
 □尚書令樂廣女為成都王妃,或譖諸太尉神色不動,徐曰:「豈以五男易一女哉!」猶疑之。
永興元年(甲子、紀元二八二一年)漢王劉淵元熙元年、成都王李雄建興元年
 □春,正月,丙午,樂廣以憂卒。
 長沙厲王 屢與大將軍戰,破之,前後斬獲六、七萬人。而未嘗虧奉上之禮;城中糧食日窘,而士卒無離心。張方以為洛陽未可克,欲還長安。而東海王 慮事不濟,癸亥,潛與殿中諸將夜收送別省。考異曰:越傳云:「殿中諸將及三部司馬,疲於戰守,密與左衛將軍朱默夜收別省,逼為主。」今從乂傳。〉甲子,啟帝,下詔免官,置金墉城。大赦,改元永安〔「永安」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考異曰:帝紀:「太安二年十二月甲子,大赦。」「永興元年正月,大赦,改元。」疑是一事。〉城既開,殿中將士見外兵不盛,悔之,更謀劫出以拒懼,欲殺以絕眾心。黃門侍郎潘滔曰:「不可,將自有靜之者。」乃遣人密告張方。丙寅,金墉城,至營,炙而殺之,軍士亦為之流涕。考異曰:帝紀三十國晉春秋云:「太安二年十二月,殺。」乂傳曰:「初,執權之始,洛下謠曰:『草木萌芽,殺長沙。』以正月二十五日廢,二十七日死,如謠言焉。」樂廣傳云:「成都王 之婿也,及與長沙王 遘難,而既處朝望,群小讒謗之,以憂卒。」惠帝紀:「永興元年,正月丙午,樂廣卒。」若卒時未死,即乂傳正月二十五日廢為是,合移在永興元年正月。而晉春秋:「太安二年,八月,樂廣自裁。」按帝紀,今年正月,以為丞相,遣兵屯城門代宿衛者,疑此皆初死時事。又今年正月末,亦有甲子、丙寅;今從乂傳。〉
  公卿皆詣謝罪;大將軍京師,復還鎮于。詔以為丞相;加東海王 守尚書令。遣奮武將軍石超等率兵五萬屯十二城門,殿中宿所忌者,皆殺之;悉代去宿衛兵。表盧志為中書監,留,參署丞相府事。
  河間王 頓軍於,為東軍聲援,聞劉沈兵起,還鎮渭城,遣督護虞夔逆戰於好畤兵敗,懼,退入長安,急召張方洛中官私奴婢萬餘人而西。軍中乏食,殺人雜牛馬肉食之。
  劉沈而軍,與戰,屢敗。使安定太守衙博、功曹皇甫澹以精甲五千襲長安,入其門,力戰至帳下。兵來遲,馮翊太守張輔見其無繼,引兵橫擊之,殺兵遂敗,收餘卒而退。張方遣其將敦偉夜擊之,軍驚潰,與麾下南走,追獲之。曰:「知己之惠輕,君臣之義重,不可以違天子之詔,量強弱以苟全。投袂之日,期之必死,葅醢之戮,其甘如薺。」怒,鞭之而後腰斬。新平太守江夏 張光數為畫計,執而詰之,曰:「劉雍州不用鄙計,故令大王得有今日!」壯之,引與歡宴,表為右衛司馬。
 羅尚逃至江陽,遣使表狀;詔權統巴東巴郡涪陵以供軍賦。遣別駕李興詣鎮南將軍劉弘求糧,綱紀以運道阻遠,且荊州自空乏,欲以零陵米五千斛與曰:「天下一家,彼此無異,吾今給之,則無西顧之憂矣。」遂以三萬斛給之,賴以自存。李興願留為參軍,奪其手版而遣之。又遣治中何松領兵屯巴東後繼。于時流民在荊州者十餘萬戶,羈旅貧乏,多為盜賊,大給其田及種糧,擢其賢才,隨資敘用,流民遂安。
 □二月,乙酉,丞相表廢皇后羊氏,幽于金墉城,廢皇太子清河王
 陳敏石冰戰數十合,眾十倍於擊之,所向皆捷,遂與合攻〔「建業」原作「建康」,按更名建康晉愍帝 建興元年之後,此時不得稱建康,今改之。〕三月,北走,投封雲司馬張統以降,二州平。賀循皆散眾還家,不言功賞。朝廷以陳敏廣陵相。
 □河間王 表請立丞相為太弟。戊申,詔以為皇太弟,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如故。大赦。乘輿服御皆遷于,制度一如魏武帝故事。以為太宰、大都督、雍州牧;前太傅劉寔為太尉。以老,固讓不拜。
 太弟僭侈日甚,嬖倖用事,大失眾望。司空東海王 ,與右衛將軍陳眕,及長沙王故將上官巳等謀討之。秋,七月,丙申朔,陳眕勒兵入雲龍門,以詔召三公百僚入殿中,戒嚴討石超。戊戌,大赦,復皇后羊氏及太子。己亥,奉帝北征。以為大都督。徵前侍中嵇紹詣行在。侍中秦準曰:「今往,安危難測,卿有佳馬乎?」正色曰:「臣子扈衛乘輿,死生以之,佳馬何為!」
  檄召四方兵,赴者雲集,比至安陽,眾十餘萬,中震恐。會群僚問計,東安王 曰:「天子親征,宜釋甲縞素出迎請罪。」不從,遣石超率眾五萬拒戰。折衝將軍喬智明奉迎乘輿,怒曰:「卿名曉事,投身事孤;今主上為群小所逼,卿奈何欲使孤束手就刑耶!」
  陳眕二弟赴行在,云中皆已離散,由是不甚設備。己未,石超軍奄至,乘輿敗績於蕩陰,帝傷頰,中三矢,百官侍御皆散。嵇紹朝服,下馬登輦,以身衛帝,兵人引於轅中斫之。帝曰:「忠臣也,勿殺!」對曰:「奉太弟令,唯不犯陛下一人耳。」遂殺,血濺帝衣。帝墮於草中,亡六璽。石超奉帝幸其營,帝餒甚,進水,左右奉秋桃。盧志迎帝;庚申,入。大赦,改元曰建武。左右欲浣帝衣。帝曰:「嵇侍中血,勿浣也!」
  陳眕上官巳等奉太子洛陽。司空下邳徐州都督東平王 不納,徑還東海。太弟兄弟宗室之望,下令招之,不應命。前奮威將軍孫惠上書勸邀結藩方,同獎王室,為記室參軍,豫參謀議。北軍中候苟晞范陽王 承制以兗州刺史。
 初,三王之起兵討趙王 也,王浚擁眾挾兩端,禁所部士民不得赴三王召募。太弟欲討之而未能,心亦欲圖以右司馬和演幽州刺史,密使殺烏桓單于 審登謀與薊城清泉,因而圖之。會天暴雨,兵器沾溼,不果而還。審登以為得天助,乃以謀告審登密嚴兵,約刺史東嬴公 共圍,殺之,自領幽州營兵。之弟也。太弟稱詔徵鮮卑 段務勿塵烏桓 羯朱東嬴公 同起兵討遣北中郎將王斌石超擊之。
 □太弟東安王 前議,八月,戊辰,收,殺之。初,琅邪恭王 薨,子嗣。沈敏有度量,為左將軍,與東海參軍王導善。之從父弟也;識量清遠,以朝廷多故,每勸之國。及死,從帝在,恐及禍,將逃歸。先敕諸關津,無得出貴人,河陽,為津吏所止。從者宋典自後來,〔「宋典」原作「宋興」,據晉書 元帝紀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五、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二、太平御覽卷九十八引晉書、卷三五九引蕭方等 三十國春秋、卷四九四引晉中興書改。〕以鞭拂而笑曰:「舍長,官禁貴人,汝亦被拘耶?」吏乃聽過。至洛陽,迎太妃夏侯氏俱歸國。
 □丞相從事中郎王澄孟玖奸利事,勸太弟誅之,從之。
 □上官巳洛陽,殘暴縱橫。守河南周馥之從父弟也,與司隸校尉滿奮等謀誅之,事泄,等死,走,得免。司空之討太弟也,太宰遣右將軍、馮翊太守張方將兵二萬救之,聞帝已入,因命洛陽。巳與別將苗願拒之,大敗而還。太子夜襲出走;洛陽廣陽門而拜,下車扶止之,復廢羊后
 □初,太弟匈奴 左賢王 劉淵為冠軍將軍,監五部軍事,使將兵在,驍勇絕人,博涉經史,善屬文,彎弓三百斤;弱冠遊京師,名士莫不與交。為積弩將軍。
  從祖故北部都尉、右賢王 謂其族人曰:〔「故北部都尉」五字原無,據晉書 劉元海載記湯球 十六國春秋輯補卷一補。〕「自亡以來,代興,〔此句原無,據晉書 劉元海載記湯球 十六國春秋輯補卷一補。〕我單于徒有虛號,無復尺土;自餘王侯,降同編戶。今吾眾雖衰,猶不減二萬,奈何斂手受役,奄過百年!左賢王英武超世,天苟不欲興匈奴,必不虛生此人也。今司馬氏骨肉相殘,四海鼎沸,復呼韓邪之業,此其時矣!」乃相與謀,推為大單于,使其黨呼延攸告之。
  ,請歸會葬,弗許。先歸,告等使招集五部及雜,聲言助,實欲叛之。及王浚東嬴公 起兵,曰:「今二鎮跋扈,眾十餘萬,恐非宿衛及近郡士眾所能禦也,請為殿下還說五部,鳩合義眾,〔此句原無,據魏書 匈奴劉淵傳湯球 十六國春秋輯補卷一補。〕以赴國難。」曰:「五部之眾,果可發否?就能發之,鮮卑烏桓,未易當也。吾欲奉乘輿還洛陽以避其鋒,徐傳檄天下,以逆順制之,君意何如?」曰:「殿下武皇帝之子,有大勳於王室,威恩遠著,四海之內,孰不願為殿下盡死力者!何難發之有!王浚豎子,東嬴疏屬,豈能與殿下爭衡耶!殿下一發宮,示弱於人,洛陽不可得至;雖至洛陽,威權不復在殿下也。紙檄尺書,誰為人奉之!且東胡之悍不踰五部,〔「紙檄尺書」以下十八字原無,據晉書 劉元海載記湯球 十六國春秋輯補卷一補。〕願殿下撫勉士眾,靖以鎮之,請為殿下以二部摧東嬴,三部梟王浚,二豎之首,可指日而懸也。」悅,拜為北單于、參丞相軍事。
  左國城劉宣等上大單于之號,二旬之間,有眾五萬,都於離石,以鹿蠡王。遣左於陸王 率精騎五千,會王粹東嬴公 已為所敗,無及而歸。
  王浚東嬴公 合兵擊王斌,大破之。以主簿祁弘為前鋒,敗石超平棘,乘勝進軍。候騎至中大震,百僚奔走,士卒分散。盧志奉帝還洛陽。時甲士尚有萬五千人,夜部分,至曉將發,而程太妃不欲去,狐疑未決。俄而眾潰,遂將帳下數十騎與奉帝御犢車南奔洛陽。倉猝上下無齎,中黃門被囊中齎私錢三千,詔貸之,於道中買飯,夜則御中黃門布被,食以瓦盆。至,將謁陵,帝喪履,納從者之履,下拜流涕。及濟張方洛陽遣其子率騎三千,以所乘車奉迎帝。至芒山下,自率萬餘騎迎帝。將拜謁,帝下車自止之。帝還宮,奔散者稍還,百官粗備。辛巳,大赦。
  王浚,士眾暴掠,死者甚眾。使烏桓 羯朱追太弟,至朝歌,不及。,以鮮卑多掠人婦女,命:「有敢挾藏者斬!」於是沈於易水者八千人。
 □東嬴公 乞師於拓跋猗以擊劉淵與弟猗盧合兵擊西河,破之,與盟于汾東而還。
 □劉淵聞太弟,嘆曰:「不用吾言,逆自奔潰,真奴才也!然吾與之有言矣,不可以不救。」將發兵擊鮮卑烏桓劉宣等諫曰:「人奴隸御我,今其骨肉相殘,是天棄彼而使我復呼韓邪之業也。鮮卑烏桓,我之氣類,可以為援,奈何擊之!」曰:「善!大丈夫當為漢高魏武呼韓邪何足效哉!」等稽首曰:「非所及也!」
 □荊州兵擒斬張昌,同黨皆夷三族。
 李雄范長生有名德,為人所重,欲迎以為君而臣之,長生不可。諸將固請即尊位,冬,十月,成都王位,大赦,改元曰建興。除法,約法七章。以其叔父為太傅,兄為太保,李離為太尉,李雲為司徒,李璜為司空,李國為太宰,閻式為尚書令,楊褒為僕射。尊母羅氏為王太后,追尊父成都景王李國李離有智謀,凡事必諮而後行,然彌謹。
 劉淵遷都左國城考異曰:下云「離石大饑,遷于黎亭」,則是猶在離石也。按杜佑 通典離石南單于庭 左國城。然則雖遷左國,猶在離石縣境內也。歸之者愈眾。謂群臣曰:「昔有天下久長,恩結於民。吾,漢氏之甥,約為兄弟;兄亡弟紹,不亦可乎!」乃建國號曰劉宣等請上尊號,曰:「今四方未定,且可依高祖漢王。」於是即漢王位,考異曰:帝紀李雄劉淵稱王,皆在十一月惠帝長安後。華陽國志李雄十月稱王,一本作十二月。三十國晉春秋十六國鈔皆在十月,今從之。〉大赦,改元曰元熙。追尊安樂公 孝懷皇帝,作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注:「漢高祖世祖昭烈為三祖,太宗世宗中宗顯宗肅宗為五宗。」〕立其妻呼延氏為王后。以右賢王 為丞相,崔游為御史大夫,左於陸王 為太尉,范隆為大鴻臚,朱紀為太常,上黨 崔懿之、後部人陳元達皆為黃門郎,族子為建武將軍;固辭不就。
  元達少有志操,嘗招之,元達不答。及漢王,或謂元達曰:「君其懼乎?」元達笑曰:「吾知其人久矣,彼亦亮吾之心;但恐不過三、二日,驛書必至。」其暮,果徵元達元達,屢進忠言,退而削草,雖子弟莫得知也。
  生而眉白,目有赤光,幼聰慧,有膽量,早孤,養於。及長,儀觀魁偉,性拓落高亮,與眾不群。好讀書,善屬文,鐵厚一寸,射而洞之。常自比樂毅,時人莫之許也;唯劉聰重之,曰:「永明漢世祖魏武之流,數公何足道哉!」
 帝既還洛陽張方擁兵專制朝政,太弟不得復豫事。豫州都督范陽王 徐州都督東平王 等上言:「弗克負荷,宜降封一邑,特全其命。考異曰:虓傳云:「與鎮東將軍周馥同上言。」按馥傳:「帝自長安還,出為平東將軍,都督揚州,代劉準為鎮東。」據此表,張方猶存,蓋自洛陽時也。〉太宰宜委以右之任,自州郡以下,選舉授任,一皆仰成;朝之大事,廢興損益,每輒疇諮。張方為國效節,而不達變通,未即西還,宜遣還郡,所加官,請悉如舊。司徒、司空,並忠國小心,宜幹機事,委以朝政。王浚有定社稷之勳,宜特崇重,遂撫幽朔,長為北藩。臣等竭力扞城,藩屏皇家,則陛下垂拱,四海自正矣。」
  張方既久,兵士剽掠殆竭,眾情喧喧,無復留意,議欲奉帝遷都長安;恐帝及公卿不從,欲須帝出而劫之。乃請帝謁廟,帝不許。十一月,乙未,引兵入殿,以所乘車迎帝,帝馳避後園竹中。軍人引帝出,逼使上車,帝垂泣從之。於馬上稽首曰:「今寇賊縱橫,宿衛單少,願陛下幸臣壘,臣盡死力以備不虞。」時群臣皆逃匿,唯中書監盧志侍側,曰:「陛下今日之事,當一從右將軍。」帝遂幸壘,令具車載宮人、寶物。軍人因妻略後宮,分爭府藏,割流蘇、武帳為馬帴,以來蓄積,掃地無遺。將焚宗廟、宮室以絕人返顧之心,盧志曰:「昔董卓無道,焚燒洛陽,怨毒之聲,百年猶存,何為襲之!」乃止。
  帝停壘三日,擁帝及太弟豫章王 等趨長安王戎出奔。太宰率官屬步騎三萬迎于霸上前拜謁,帝下車止之。帝入長安,以征西府為宮。唯尚書僕射荀藩、司隸劉暾河南周馥等在洛陽為留臺,承制行事,號東、西臺。之子也。丙午,〔十一月乙未朔,無丙午,疑丙申或庚子之訛。〕留臺大赦,改元復為永安。辛丑,復皇后羊氏
 □羅尚移屯巴郡,遣兵掠中,獲李驤昝氏及子
 十二月,丁亥,詔太弟成都王還第;更立豫章王 為皇太弟。帝兄弟二十五人,時存者唯吳王 材質庸下,沖素好學,故太宰立之。詔以司空為太傅,與夾輔帝室,王戎參錄朝政。又以光祿大夫王衍為尚書左僕射。高密王 為鎮南將軍,領司隸校尉,權鎮洛陽考異曰:惠紀作「高密王 」。按宗室傳高密孝王 ,字元簡,時都督青州,後遷都督荊州,未嘗鎮洛陽。蓋也,時雖有朝命而不至,或嘗鎮洛陽本傳遺脫耳。〉東中郎將為寧北將軍,都督冀州諸軍事,鎮考異曰:模傳為「北中郎將」,後「遷鎮東大將軍,鎮許昌」;今從帝紀。〉百官各還本職。令州郡蠲除苛政,愛民務本,清通之後,當還東京。大赦,改元永興〔「永興」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皆之弟也。王浚既去使鎮之。以四方乖離,禍難不已,故下此詔和解之,冀獲少安。辭太傅不受。又詔以太宰都督中外諸軍事。張方為中領軍、錄尚書事,領京兆太守。
 □東嬴公 遣將軍聶玄漢王 ,戰於大陵兵大敗。
  劉曜太原,取泫氏屯留長子中都。又遣冠軍將軍喬晞西河,取介休介休賈渾不降,殺之;將納其妻宗氏宗氏而哭,又殺之。聞之,大怒曰:「使天道有知,喬晞望有種乎!」追還,降秩四等,收屍,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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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