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

資治通鑑卷083



資治通鑑 卷第八十三
  晉紀五 起屠維協洽(己未),盡上章涒灘(庚申),凡二年

  孝惠皇帝上之下

元康九年(己未、紀元二八一六年)
 春,正月,孟觀大破眾於中亭,獲齊萬年〔此段原與下段連文,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三分為二段。〕
 太子洗馬陳留 江統以為,宜早絕其原,乃作徙戎論以警朝廷曰:「夫,地在要荒,平九土而西戎即敘。其性氣貪婪,凶悍不仁。四夷之中,為甚,弱則畏服,強則侵叛。當其強也,以高祖困於白登孝文軍於霸上。及其弱也,以之微而單于入朝。此其已然之效也。是以有道之君牧也,唯以待之有備,禦之有常,雖稽顙執贄而邊城不弛固守,強暴為寇而兵甲不加遠征,期令境內獲安,疆埸不侵而已。
  及至周室失統,諸侯專征,封疆不固,而利害異心,乘間,得入中國,或招誘安撫以為己用,自是四夷交侵,與中國錯居。及秦始皇天下,兵威旁達,攘,走,當是時,中國無復四夷也。
   建武中,馬援隴西太守,討叛,徙其餘種於中,居馮翊河東空地。數歲之後,族類蕃息,既恃其肥強,且苦人侵之;永初之元,群叛亂,覆沒將守,屠破城邑,鄧騭敗北,侵及河內,十年之中,俱敝,任尚馬賢,僅乃克之。考異曰: 光武 建武十一年,馬援,降之。安帝 永初元年,反。自建武十一年至永初元年,凡七十三年,不得謂作「數歲之後」。〉自此之後,餘燼不盡,小有際會,輒復侵叛,中世之寇,唯此為大。興之初,與分隔,疆埸之,一彼一此。武帝武都氐〔「秦川」原作「秦州」,據晉書 江統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三、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一改。〕欲以弱寇強國,扞禦虜,此蓋權宜之計,非萬世之利也。今者當之,已受其敝矣。
  中土沃物豐,帝王所居,未聞宜在此土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而因其衰敝,遷之畿服,士庶翫習,侮其輕弱,使其怨恨之氣毒於骨髓;至於蕃育眾盛,則坐生其心。以貪悍之性,挾憤怒之情,候隙乘便,輒為橫逆;而居封域之內,無障塞之隔,掩不備之人,收散野之積,故能為禍滋蔓,暴害不測,此必然之勢,已驗之事也。當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眾事未罷,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內諸,著先零罕幵析支之地,徙扶風始平京兆,出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廩其道路之糧,令足自致,各附本種,返其舊土,使屬國、撫夷就安集之。不雜,並得其所,縱有猾之心,風塵之警,則絕遠中國,隔閡山河,雖為寇暴,所害不廣矣。
  難者曰:新平中饑疫,百姓愁苦,咸望寧息;而欲使疲悴之眾,徙自猜之寇,恐勢盡力屈,緒業不卒,前害未及弭而後變復橫出矣。答曰:子以今者群為尚挾餘資,悔惡返善,懷我德惠而來柔附乎?將勢窮道盡,智力俱困,懼我兵誅以至於此乎?曰:無有餘力,勢窮道盡故也。然則我能制其短長之命而令其進退由己矣。夫樂其業者不易事,安其居者無遷志。方其自疑危懼,畏怖促遽,故可制以兵威,使之左右無違也。迨其死亡散流,離未鳩,與中之人,戶皆為讎,故可遐遷遠處,令其心不懷土也。夫聖賢之謀事也,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道不著而平,德不顯而成。其次則能轉禍為福,因敗為功,值困必濟,遇否能通。今子遭敝事之終而不圖更制之始,愛易轍之勤而遵覆車之軌,何哉!且中之人百餘萬口,率其少多,居半,處之與遷,必須口實。若有窮乏,糝粒不繼者,故當傾中之穀以全其生生之計,必無擠於溝壑而不為侵掠之害也。今我遷之,傳食而至,附其種族,自使相贍,而地之人得其半穀,此為濟行者以廩糧,遺居者以積倉,寬中之逼,去盜賊之原,除旦夕之損,建終年之益。若憚暫舉之小勞而忘永逸之弘策,惜日月之煩苦而遺累世之寇敵,非所謂能創業垂統,謀及子孫者也。
  ,本實匈奴桀惡之寇也,建安中,使右賢王 去卑誘質呼廚泉,聽其部落散居六郡。咸熙之際,以一部太強,分為三帥,泰始之初,又增為四;於是劉猛內叛,連結外虜,近者郝散之變,發於穀遠。今五部之眾,戶至數萬,人口之盛,過於西戎;其天性驍勇,弓馬便利,倍於。若有不虞風塵之慮,則之域可為寒心。
  正始中,毌丘儉句驪,徙其餘種於滎陽。始徙之時,戶落百數;子孫孳息,今以千計;數世之後,必至殷熾。今百姓失職,猶或亡叛,犬馬肥充,則有噬齧,況於,能不為變!但顧其微弱,勢力不逮耳。
  夫為邦者,患不在貧而在不均,〔此句原無,據晉書 江統傳補。〕憂不在寡而在不安,以四海之廣,士民之富,豈須虜在內然後取足哉!此等皆可申諭發遣,還其本域,慰彼羈旅懷土之思,釋我華夏纖介之憂,『惠此中國,以綏四方。』德施永世,於計為長也!」朝廷不能用。
 □散騎常侍賈謐侍講東宮,對太子倨傲,成都王 見而叱之;怒,言於賈后,出為平北將軍,鎮考異曰:帝紀云:「以為鎮北大將軍。」今從本傳。〉梁王 為大將軍、錄尚書事;以河間王 為鎮西將軍,鎮中。初,武帝作石函之制,非至親不得鎮中,輕財愛士,朝廷以為賢,故用之。
 □夏,六月,戊戌,高密文獻王 薨。考異曰:帝紀云「隴西王」,本傳云:「為尚書令,改封高密。」誤。〉
 □賈后淫虐日甚,私於太醫令程據等;又以簏箱載道上年少入宮,復恐其漏泄,往往殺之。賈模恐禍及己,甚憂之。裴頠張華議廢后,更立謝淑妃考異曰:賈后傳曰︰「裴頠王衍謀廢之,後悔而止。」今從頠傳。〉皆曰:「主上自無廢黜之意,而吾等專行之,倘上心不以為然,將若之何!且諸王方強,朋黨各異,恐一旦禍起,身死國危,無益社稷。」曰:「誠如公言。然中宮逞其昏虐,亂可立待也。」曰:「卿二人於中宮皆親戚,言或見信,宜數為陳禍福之戒,庶無大悖,則天下尚未至於亂,吾曹得以優遊卒歲而已。」旦夕說其從母廣城君,令誡諭賈后以親厚太子,賈模亦數為后言禍福;后不能用,反以為毀己而疏之;不得志,憂憤而卒。
  秋,八月,以裴頠為尚書僕射。〔「左」字原無,據魏志 裴潛傳注引荀綽 冀州記補。〕賈后親屬,然雅望素隆,四海唯恐其不居權位。尋詔專任門下事,上表固辭,以「賈模適亡,復以臣代之,崇外戚之望,彰偏私之舉,為聖朝累。」不聽。或謂曰:「君可以言,當盡言於中宮;言而不從,當遠引而去。倘二者不立,雖有十表,難以免矣。」慨然久之,竟不能從。
  帝為人戇騃,嘗在華林園聞蝦蟆,謂左右曰:「此鳴者,為官乎,為私乎?」時天下荒饉,百姓餓死,帝聞之曰:「何不食肉糜!」由是權在群下,政出多門,勢位之家,更相薦託,有如互市。恣橫,貨賂公行。南陽 魯褒錢神論以譏之曰:「錢之為體,有 之象,親之如兄,字曰孔方。無德而尊,無勢而熱,排金門,入紫闥,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貴可使賤,生可使殺。是故忿爭非錢不勝,幽滯非錢不拔,怨讎非錢不解,令聞非錢不發。洛中朱衣、當塗之士,愛我家兄,皆無已已,執我之手,抱我終始。凡今之人,唯錢而已!」
  又,朝臣務以苛察相高,每有疑議,群下各立私意,刑法不壹,獄訟繁滋。裴頠上表曰:「先王刑賞相稱,輕重無二,故下聽有常,群吏安業。去元康四年大風,廟闕屋瓦有數枚傾落,免太常;事輕責重,有違常典。五年二月有大風,蘭臺主者懲懼前事,求索阿棟之間,得瓦小邪十五處,遂禁止太常,復興刑獄。今年八月,陵上荊一枝圍七寸二分者被斫;司徒、太常奔走道路,雖知事小,而案劾難測,搔擾驅馳,各競免負,于今太常禁止未解。夫刑書之文有限而舛違之故無方,故有臨時議處之制,誠不能皆得循常也。至於此等,皆為過當,恐奸吏因緣,得為淺深也。」既而曲議猶不止,三公尚書劉頌復上疏曰:「自近世以來,法漸多門,令甚不一,吏不知所守,下不知所避,奸偽者因以售其情,居上者難以檢其下,事同議異,獄犴不平。夫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窮塞,故使大臣釋滯;事有時宜,故人主權斷。主者守文,若釋之執犯蹕之平也;大臣釋滯,若公孫弘郭解之獄也;人主權斷,若漢祖丁公之為也。天下萬事,自非此類,不得出意妄議,皆以律令從事。然後法信於下,人聽不惑,吏不容奸,可以言政矣。」考異曰:刑法志奏,續表之下,而云「侍中太宰汝南王 」。按表引元康八年事,時死已久,蓋誤也。〉乃下詔:「郎、令史復出法駁案者,隨事以聞,」然亦不能革也。
  遷吏部尚書,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居職希遷,考課能否,明其賞罰。用權,仕者欲速,事竟不行。
  裴頠平陽 韋忠張華辟之,辭疾不起。人問其故,曰:「張茂先華而不實,裴逸民慾而無厭,棄典禮而附賊后,此豈大丈夫之所為哉!逸民每有心託我,我常恐其溺於深淵而餘波及我,況可褰裳而就之哉!」
  關內侯敦煌 索靖,知天下將亂,指洛陽宮門銅駝嘆曰:「會見汝在荊棘中耳!」
 □冬,十一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初,廣城君 郭槐,以賈后無子,常勸后使慈愛太子。賈謐驕縱,數無禮於太子,廣城君恒切責之。廣城君欲以韓壽女為太子妃,太子亦欲婚韓氏以自固;賈午及后皆不聽,而為太子聘王衍少女。太子聞長女美,而后為賈謐聘之,心不能平,頗以為言。及廣城君病,臨終,執后手,令盡心於太子,言甚切至。又曰:「趙粲賈午,必亂汝家事;我死後,勿復聽入。深記吾言!」后不從,更與謀害太子。
  太子幼有令名,及長,不好學,唯與左右嬉戲,賈后復使黃門輩誘之為奢靡威虐。由是名譽浸減,驕慢益彰,或廢朝侍而縱遊逸,於宮中為市,使人屠酤,手揣斤兩,輕重不差。其母,本屠家女也,故太子好之。東宮月俸錢五十萬,太子常探取二月,用之猶不足。又令西園賣葵菜、藍子、雞、麵等物而收其利。又好陰陽小數,多所拘忌。洗馬江統上書陳五事:「一曰雖有微苦,宜力疾朝侍。二曰宜勤見保傅,諮詢善道。三曰畫室之功,可且減省,後園刻鏤雜作,一皆罷遣。四曰西園賣葵、藍之屬,虧敗國體,貶損令聞。五曰繕牆正瓦,不必拘攣小忌。」太子皆不從。中舍人杜錫,恐太子不得安其位,每盡忠諫,勸太子修德業,保令名,言辭懇切。太子患之,置針著常所坐氈中,刺之流血。之子也。
  太子性剛,知賈謐恃中宮驕貴,不能假借之。時為侍中,至東宮,或捨之,於後庭遊戲。〔「而」字原無,據晉書 愍懷太子遹傳補。〕詹事裴權諫曰:「,后所親昵,一旦交構,則事危矣。」不從。譖太子於后曰:「太子多蓄私財以結小人者,為賈氏故也。若宮車晏駕,彼居大位,依楊氏故事,誅臣等,廢后於金墉,如反手耳。不如早圖之,更立慈順者,可以自安。」后納其言,乃宣揚太子之短,布於遠近。又詐為有娠,內物、產具,取妹夫韓壽慰祖養之,欲以代太子。
  于時朝野咸知賈后有害太子之意,中護軍趙俊請太子廢后,太子不聽。左衛率東平 劉卞,以賈后之謀問張華曰:「不聞。」曰:「須昌小吏,受公成拔以至今日。士感知己,是以盡言;而公更有疑於耶!」曰:「假令有此,君欲如何?」曰:「東宮俊乂如林,四率精兵萬人;公居阿衡之任,若得公命,皇太子因朝入錄尚書事,廢賈后金墉城,兩黃門力耳。」曰:「今天子當陽,太子,人子也,吾又不受阿衡之命,忽相與行此,是無君父而以不孝示天下也。雖能有成,猶不免罪,況權戚滿朝,威柄不一,成可必乎!」賈后常使親黨微服聽察於外,頗聞言,乃遷雍州刺史。知言泄,飲藥而死。
  十二月,太子長子病,太子為求王爵,不許。病篤,太子為之禱祀求福。賈后聞之,乃詐稱帝不豫,召太子入朝。既至,后不見,置于別室,遣婢陳舞以帝命賜太子酒三升,使盡飲之。太子辭以不能飲三升,逼之曰:「不孝耶!天賜汝酒而不飲,酒中有惡物耶!」太子不得已,強飲至盡,遂大醉。后使黃門侍朗潘岳作書草,令小婢承福,以紙筆及草,因太子醉,稱詔使書之,文曰:「陛下宜自了,不自了,吾當入了之。中宮又宜速自了,不自了,吾當手了之。謝妃共要,刻期兩發,勿疑猶豫,以致後患。茹毛飲血於三辰之下,皇天許當掃除患害,立道文為王,為內主。願成,當三牲祠北君。」太子醉迷不覺,遂依而寫之。其字半不成,后補成之,以呈帝。
  壬戌,帝幸式乾殿,召公卿入,使黃門令董猛以太子書及青紙詔示之曰:「書如此,今賜死。」遍示諸公王,莫有言者。張華曰:「此國之大禍,自古以來,常因廢黜正嫡以致喪亂。且國家有天下日淺,願陛下詳之!」裴頠以為宜先檢校傳書者;又請比較太子手書,不然,恐有詐妄。賈后乃出太子啟事十餘紙,眾人比視,亦無敢言非者。賈后使董猛矯以長廣公主辭白帝曰:「事宜速決,而群臣各不同,其不從詔者,宜以軍法從事。」議至日西,不決。后見等意堅,懼事變,乃表免太子為庶人,詔許之。於是使尚書和郁等持節詣東宮,廢太子為庶人。太子改服出,再拜受詔,步出承華門,乘粗犢車,東武公 以兵仗送太子及妃王氏、三子同幽于金墉城王衍自表離婚,許之,妃慟哭而歸。殺太子母謝淑媛母保林蔣俊
永康元年(庚申、紀元二八一七年)
 □春,正月,癸亥朔,考異曰:帝紀天文志皆有「己卯日食」,宋志無之。按長曆,己卯十七日,安得日食。〉赦天下,改元永康〔「永康」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此段原與下段連文,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三分為二段。〕
 □西戎校尉司馬閻纘輿棺詣闕上書,以為:「 戾太子稱兵拒命,言者猶曰罪當笞耳。今受罪之日,不敢失道,猶為輕於戾太子。宜重選師傅,先加嚴誨,若不悛改,棄之未晚也。」書奏,不省。之孫也。
  賈后使黃門自首欲與太子為逆。詔以黃門首辭班示公卿,遣東武公 以千兵防衛太子,幽于許昌宮,令書御史劉振持節守之,〔「治」原作「持」。注:「持書御史,即治書侍御史。」校:「本末「持」作「治」,晉書 愍懷太子傳亦同,是也,他書均誤。」此據二校改。〕詔宮臣不得辭送。洗馬江統潘滔、舍人王敦杜蕤魯瑤等冒禁至伊水,拜辭涕泣。司隸校尉滿奮收縛等送獄。其繫河南獄者,樂廣悉解遣之;繫洛陽縣獄者,猶未釋。都官從事孫琰賈謐曰:「所以廢徙太子,以其為惡故耳。今宮臣冒罪拜辭,而加以重辟;流聞四方,乃更彰太子之德也,不如釋之。」乃語洛陽曹攄使釋之;亦不坐。之孫;之孫也。太子至〔「昌」字原無,今補之。〕王妃書,自陳誣枉,妃父不敢以聞。
 □丙子,皇孫卒。考異曰:帝紀「虨」作「霖」。按,字道文,不當作「霖」,今從。〉
 □三月,尉氏雨血,妖星見南方,太白晝見,中台星拆。張華少子遜位,不從,曰:「天道幽遠,不如靜以待之。」
 太子既廢,眾情憤怒。衛督司馬雅〔「右」原作「有」,據晉書 愍懷太子傳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三改。〕考異曰:趙王倫傳作「左衛司馬督」,今從愍懷太子傳。〉常從督許超,皆嘗給事東宮,與殿中郎士猗等謀廢賈后,復太子。以張華裴頠安常保位,難與行權,右軍將軍趙王 執兵柄,性貪冒,可假以濟事。乃說孫秀曰:「中宮凶妬無道,與賈謐等共誣廢太子。今國無嫡嗣,社稷將危,大臣將起大事,而公名奉事中宮,與親善,太子之廢,皆云豫知,一朝事起,禍必相及,何不先謀之乎!」許諾,言於納焉,遂告通事令史張林及省事張衡等,使為內應。
  事將起,孫秀言於曰:「太子聰明剛猛,若還東宮,必不受制於人。明公素黨於賈后,道路皆知之,今雖建大功於太子,太子謂公特逼於百姓之望,翻覆以免罪耳,雖含忍宿忿,必不能深德明公,若有瑕釁,猶不免誅。不若遷延緩期,賈后必害太子,然後廢賈后,為太子報讎,豈徒免禍而已,乃更可以得志!」然之。
  因使人行反間,言殿中人欲廢皇后,迎太子。賈后數遣宮婢微服於民間聽察,聞之甚懼。因勸等早除太子以絕眾望。癸未,賈后使太醫令程據和毒藥,矯詔使黃門孫慮許昌毒太子。太子自廢黜,恐被毒,常自煮食於前;以告劉振乃徙太子於小坊中,絕其食,宮人猶竊於牆上過食與之。逼太子以藥,太子不肯服,以藥杵椎殺之。有司請以庶人禮葬,賈后表請以廣陵王禮葬之。
 □夏,四月,辛卯朔,日有食之。〔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此日食中原不可見。〕
 趙王 孫秀將討賈后,告右衛佽飛督閭和從之,期以癸巳丙夜一籌,以鼓聲為應。癸巳,使司馬雅張華曰:「趙王欲與公共匡社稷,為天下除害,使以告。」拒之。怒曰:「刃將加頸,猶為是言耶!」不顧而出。
  及期,矯詔敕三部司馬曰:「中宮與賈謐等殺吾太子,今使車騎入廢中宮,汝等皆當從命,事畢,賜爵關中侯,不從者誅三族。」眾皆從之。又矯詔開門,夜入,陳兵道南,遣翊軍校尉齊王 將百人排閤而入,華林駱休為內應,迎帝幸東堂,以詔召賈謐於殿前,將誅之。走入西鍾下,呼曰:「阿后救我!」就斬之。賈后齊王 ,驚曰:「卿何為來?」曰:「有詔收后。」后曰:「詔當從我出,何詔也!」后至上閤,遙呼帝曰:「陛下有婦,使人廢之,亦行自廢矣。」是時,梁王 亦預其謀,后問曰:「起事者誰?」曰:「。」后曰:「繫狗當繫頸,反繫其尾,何得不然!」遂廢后為庶人,幽之於建始殿。收趙粲賈午等付暴室考竟。詔尚書收捕賈氏親黨,召中書監、侍中、黃門侍郎、八座皆夜入殿。尚書始疑詔有詐,郎師景露版奏請手詔,等斬之以徇。
  陰與謀篡位,欲先除朝望,且報宿怨,乃執張華裴頠解系解結等於殿前。張林曰:「卿欲害忠臣耶?」稱詔詰之曰:「卿為宰相,太子之廢,不能死節,何也?」曰:「式乾之議,臣諫事具存,可覆案也。」曰:「諫而不從,何不去位?」無以對。遂皆斬之,仍夷三族。解結女適裴氏,明日當嫁而禍起,裴氏欲認活之,女曰:「家既若此,我何以活為!」亦坐死。朝廷由是議革舊制,女不從死。甲午,端門,遣尚書和郁持節送賈庶人金墉;誅劉振董猛孫慮程據等;司徒王戎及內外官坐親黨黜免者甚眾。閻纘張華尸慟哭曰:「早語君遜位而不肯,今果不免,命也!」
  於是趙王 稱詔赦天下,自為使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相國、侍中,一依故事,置府兵萬人,以其世子散騎常侍領冗從僕射,子為前將軍,封濟陽王為黃門郎,封汝陰王為散騎侍郎,封霸城侯孫秀等皆封大郡,並據兵權,文武官封侯者數千人,百官總己以聽於素庸愚,復受制於孫秀為中書令,威權振朝廷,天下皆事而無求於
  詔追復故太子位號,使尚書和郁率東宮官屬迎太子喪於許昌,追封南陽王,封臨淮王襄陽王
  有司奏:「尚書令王衍備位大臣,太子被誣,志在苟免,請禁錮終身。」從之。
  相國欲收人望,選用海內名德之士,以前平陽太守李重滎陽太守荀組為左、右長史,東平 王堪沛國 劉謨為左、右司馬,尚書郎陽平 為記室,淮南王文學荀崧、殿中郎陸機為參軍。之子;之玄孫也。李重有異志,辭疾不就,逼之不已,憂憤成疾,扶曳受拜,數日而卒。
 □丁酉,以梁王 為太宰,左光祿大夫何劭為司徒,右光祿大夫劉寔為司空。
 □太子之廢也,將立淮南王 為太弟,議者不合。會趙王 賈后,乃以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中護軍。
 □己亥,相國矯詔遣尚書劉弘齎金屑酒賜賈后死于金墉城
 五月,己巳,詔立臨淮王 為皇太孫,考異曰:五行志作四月立,本傳作四月己巳;今從帝紀。〉還妃王氏以母之;太子官屬即轉為太孫官屬,相國行太孫太傅。
 □己卯,謚故太子曰愍懷;六月,壬寅,葬于顯平陵
 □清河康王 薨。
 中護軍淮南王 ,性沈毅,宿衛將士皆畏服之。知相國孫秀有異志,陰養死士,謀討之。深憚之。秋,八月,轉為太尉,外示優崇,實奪其兵權。稱疾不拜。遣御史劉機,收其官屬以下,劾以拒詔,大逆不敬。視詔,乃手書也。大怒,收御史,將斬之,御史走免,斬其令史二人。厲色謂左右曰:「趙王欲破我家!」遂率國兵及帳下七百人直出,大呼曰:「趙王反,我將討之,從我者左袒。」於是歸之者甚眾。將赴宮,尚書左丞王輿閉掖門,不得入,遂圍相府。所將兵皆精銳,與戰屢敗,死者千餘人。太子左率陳徽勒東宮兵鼓譟於內以應結陣於承華門前,弓弩齊發,射,飛矢雨下。主書司馬眭祕以身蔽,箭中其背而死。官屬皆隱樹而立,每樹輒中數百箭,自辰至未。中書令〔「陳準」原作「陳淮」。胡三省注:「前有中書令陳準淮』,蓋準』字之誤也。」此據注改。〕之兄也,欲應,言於帝曰:「宜遣白虎幡以解。」乃使司馬督護伏胤將騎四百持幡從宮中出,侍中汝陰王 在門下省,陰與誓曰:「富貴當與卿共之。」乃懷空版出,詐言有詔助淮南王不之覺,開陣內之,下車受詔,因殺之,秦王 漢王 ,坐夷滅者數千人。曲赦洛陽
  初,孫秀嘗為小吏,事黃門郎潘岳屢撻之。衛尉石崇之甥歐陽建素與相國有隙,有愛妾曰綠珠孫秀使求之,不與。及淮南王 敗,因稱石崇潘岳歐陽建為亂,收之。考異曰:崇傳曰:「潛知其計,陰勸淮南王 齊王 趙王 。」若果與同謀,敗,應惶遽,不應被收時,方宴於樓上。蓋以舊怨誣殺之耳。〉嘆曰:「奴輩利吾財耳!」收者曰:「知財為禍,何不早散之!」不能答。初,潘岳母常誚責曰:「汝當知足,而乾沒不已乎!」及敗,謝母曰:「負阿母。」遂與皆族誅,籍沒家。相國淮南王母弟吳王 ,欲殺之。光祿大夫傅祗諍之於朝堂,眾皆諫止乃貶賓徒縣王
  齊王 以功遷遊擊將軍,意不滿,有恨色,孫秀覺之,且憚其在內,乃出為平東將軍,鎮許昌
 □以光祿大夫陳準為太尉,錄尚書事;未幾,薨。
 孫秀議加相國九錫,百官莫敢異議。吏部尚書劉頌曰:「昔之錫之錫,皆一時之用,非可通行。周勃霍光,其功至大,皆不聞有九錫之命也。」張林積忿不已,以張華之黨,將殺之。孫秀曰:「殺已傷時望,不可復殺。」乃止。以為光祿大夫。考異曰:三十國春秋云:「黨大怒,謀害懼,自殺。」頌傳云:「為光祿,尋病卒。」今從。〉遂下詔加九錫,復加其子撫軍將軍,中軍將軍,為侍中。又加孫秀侍中、輔國將軍,相國司馬、右率如故。張林等並居顯要。增相府兵為二萬人,與宿衛同,所隱匿之兵,數踰三萬。
  九月,改司徒為丞相,以梁王 為之,固辭不受。
  及諸子皆頑鄙無識,狡黠貪淫,所與共事者,皆邪佞之士,唯競榮利,無深謀遠略,志趣乖異,互相憎嫉。為射聲校尉,形貌短陋,如奴僕之下者,使尚帝女河東公主
 □冬,十一月,甲子,立皇后羊氏,赦天下。后,尚書郎泰山 羊玄之之女也。外祖平南將軍樂安 孫旂,與孫秀善,故立之。拜玄之光祿大夫、特進、散騎常侍,〔「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興晉侯
 詔徵益州刺史趙廞為大長秋,以成都內史中山 耿滕益州刺史。考異曰:帝紀作「耿勝」,載記華陽國志作「滕」。今從之。〉賈后之姻親也。聞徵,甚懼,且以晉室衰亂,陰有據之志,乃傾倉廩,賑流民,以收眾心。以李特兄弟材武,其黨類皆巴西人,與同郡,厚遇之以為爪牙。等憑恃勢,專聚眾為盜,人患之。數密表:「流民剛剽,人軟弱,主不能制客,必為亂階,宜使還本居。若留之險地,恐之禍更移於矣。」聞而惡之。
  十二月,〔「十二月」三字原無,據晉書 惠帝紀補。〕州被詔書,遣文武千餘人迎。是時,成都少城益州太城猶在太城,未去。欲入州,功曹陳恂諫曰:「今州、郡搆怨日深,入城必有大禍,不如留少城以觀其變,檄諸縣合村保以備秦氐陳西夷行至,且當待之。不然,退保犍為,西渡江源,以防非常。」不從。是月,率眾入州,考異曰:華陽國志曰:「戰於廣漢 宣化亭,殺傳詔。」按州郡俱治成都,不容戰於廣漢。又趙廞若已與戰,不應欲直入州。今從載記。〉遣兵逆之,戰于西門,敗死,郡吏皆竄走,唯陳恂面縛詣,請喪;義而許之。
  又遣兵逆西夷校尉陳總江陽,聞有異志,主簿蜀郡 趙模曰:「今州郡不協,必生變,〔「大」原作「上」,據華陽國志卷八、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三、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三改。〕當速行赴之。府是兵要,助順討逆,誰敢動者!」更緣道停留,比至南安 魚涪津,已遇軍,:「散財募士以拒戰,若克州軍,則州可得;不克,順流而退,必無害也。」曰:「趙益州忿耿侯,故殺之;與吾無嫌,何為如此!」曰:「今州起事,必當殺君以立威,雖不戰,無益也。」言至垂涕,不聽,眾遂自潰。逃草中,服格戰;兵殺,見其非是,更搜求得,殺之。考異曰:帝紀:「又殺犍為太守李密汶山太守霍固。」按華陽國志犍為太守李苾汶山太守楊邠,非也。載記亦作「李苾」,蓋誤。〉
  自稱大都督,大將軍、益州牧,考異曰:晉春秋云「建號太平元年」,他書無之,今不取。署置僚屬,改易守令,王官被召,無敢不往。李庠率妹婿李含天水 任回上官晶扶風 李攀始平 費他 苻成隗伯等四千騎歸為威寇將軍,封陽泉亭侯,委以心膂,使招合六郡壯勇至萬餘人,以斷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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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