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 星期五

資治通鑑考異卷005

資治通鑑考異 卷第

  漢紀〔本作「資治通鑑考異卷第二,漢紀中」,今改之。此卷考異原起漢哀帝 建平元年,終漢靈帝 中平六年,今漢光武帝以前歸入前一卷。〕

顯宗 永平二年十月,賜桓榮爵關內侯。
帝紀載詔文,上言李躬而下獨封,似脫「躬」字。榮傳 ,詔獨言桓榮,不及李躬,今闕疑。
十二年五月乙亥,伏恭罷,牟融為司空。〔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五補;下考異同。〕
帝紀曰: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罷;乙未,牟融為司空。按長曆,七月壬子朔,無乙未。 以二人罷任俱在五月乙亥,今從之。
十三年閏七月甲辰晦,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五補;下考異同。〕
明帝紀續漢志作「十月壬辰晦」,古今注作「閏八月」, 作「十月甲辰晦」。按長曆,是年閏七月,十月甲辰為朔,非晦,亦無壬辰。今推是年閏七月甲辰晦,洛陽日食可見。 續漢志 古今注皆訛。
十四年春,周澤行司徒事,復為太常。
澤傳云「十二年」。按十二年不闕司徒,當是虞延免後、邢穆未至間,行司徒事爾,故云數月。
寋朗
作「寒」,陸龜蒙 離合詩云:「初寒朗詠徘徊立」。 作「寋」。按今有姓,音件,與 合。今從之。
十六年,吳棠下獄,免。
「棠」,皆作「常」;今從
十七年正月,謁原陵,降甘露於陵樹。
帝紀云:「甘露降甘陵。」皇后紀云:「謁原陵,甘露降於樹。」然則實降原陵也。帝紀誤以「原」為「甘」。
班超疏勒故王兄子為王。
云:「求索故王近屬,得兄榆勒立之,更名。」續漢書云:「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今從超傳
陳睦西域都護。
「睦」作「穆」,今從
耿恭關寵為戊己校尉。〔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五補;下考異同。〕
東觀記續漢書 均以耿恭關寵皆為戊己校尉者,蓋東都凡兩置戊己校尉,以兩人各將戊校、己校兵故也。
柳中城
作「折中」,今從
十八年八月,太子即位,年十九。〔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五補;下考異同。〕
曰「年十九」, 曰「年十八」。按東觀記,「永平三年二月,以皇子立為太子,年四歲」,則至永平十八年,正當十九歲。 誤。
酒泉太守段彭
耿恭傳云「秦彭」,今從帝紀
肅宗 建初三年春,馬防大破布橋
帝紀在四月。蓋春破而京師四月始聞也。今從防傳
四年四月癸卯,封馬廖等為侯。
皇后紀稱「等並辭讓,願就關內侯,太后聞之云云;等不得已受封爵。」按太后之辭,皆不欲封等之意,而史家文勢,反似太后欲令等受封。今輒移等辭讓於太后語下,使文勢有序,讀者易解。
七年春正月,沛王等來朝。〔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六補;下考異同。〕
無「廣陵王」,而有「濟南王」。按 廣陵思王荊傳明帝 永平十年自殺。十四年,封元壽廣陵侯,服王璽綬,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至建初七年,章帝元壽兄弟與諸王俱朝京師。據此則廣陵侯雖名曰侯,實與王等,故 以「王」稱之。而 又有「榆鄉侯」、「東鄉侯」,此必元壽之弟也。
十二月丁亥,上還宮。〔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六補;下考異同。〕
帝紀云:「十二月丁亥,車駕還宮。」按長曆,十二月甲午朔,無丁亥。帝紀又云:「十一月,詔賜河東守、令、掾以下。」疑還宮在十一月時,「十二月」當衍文。
東平〔「東平憲王」原作「東平獻王」,據後漢紀 光武十王傳北堂書鈔卷七十引續漢書太平御覽卷七四七引東觀漢記改。〕
「獻王」,今從 續漢書東觀記〔原作「范 書作『憲』,今從袁 紀」,今改之。〕
元和元年褒寵毛義鄭均
義傳云「建初中」,今從均傳
二年,太初曆失天益遠,作四分曆
王莽初已廢太初,用三統曆。今云太初曆失天益遠,蓋光武中興,廢曆,復用太初也。續漢志又云:「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按三統曆 劉歆所造,云太初元年始用,誤也。
三年四月,鄭弘上書言竇憲
云:「為尚書僕射,烏孫王遣子入侍,上問:『當答其使否?』對:『烏孫前為大單于所攻,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尚未賞;今如答之,小單于不當怨乎!』上以議問侍中竇憲,對曰:『禮存往來。章句諸生,不達國體。』上遂答烏孫。小單于忿恚,攻金城郡,殺太守任昌。上謂曰:『朕前不從君議,果如此。』對曰:『竇憲,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兩觀之誅,陛下前何為用其議!』」按肅宗時無小單于寇金城事,今不取。
章和二年正月,何敞奏記宋由
敞傳,此事在肅宗崩後,云「竇氏專政,外戚奢侈,賞賜過制,奏記云云。」 元和三年。按 云:「明公視事,出入再期」,又言臘賜,知在此時。
七月,南單于請伐北虜
:「章和元年十月,南單于上書,求出兵破北成南。宗意諫,不聽,師未出而帝寢疾。」 南匈奴傳,事並在此年七月。按單于書云:「孝章皇帝聖思遠慮。」則 是也。今從之。
都鄉侯
作「郁鄉」,今從
冬,鄧訓迷唐
西羌傳:「永元元年,張紆坐徵,以代為校尉。」鄧訓傳:「章和二年,誘誅謀報怨,公卿舉,擊破之。其春,迷唐復欲歸,又破之。」按訓傳,下云「永元二年」,則其春者,永元元年春也。今從訓傳
和帝 永元二年五月,副校尉〔「閻盤」原作「閻礱」,據資治通鑑卷四十七注及校改。〕
西域傳作「閻槃」,帝紀作「閻磐」,今從竇融傳〔原作「今從帝紀」,今改之。〕
三年十二月,竇憲請立於除鞬為單于,宋由等以為可許;袁安獨上封事;上竟從策。
袁安傳云:「請立左鹿蠡王 阿佟北單于以為不可,竟立右鹿蠡王 於除鞬。」據此,則阿佟於除鞬是二人。 作「阿脩」,南匈奴傳止有右谷蠡王 於除鞬,無阿佟名。今從之。 又云:「宋由丁鴻尹睦以為阿脩誅君之子,又與烏丸鮮卑為父兄之讎,不可立。南單于先帝所置,今首破北虜,新建大功,宜令並領降眾。」與 不同。又云「卒從議」,蓋誤。今從袁安傳
六年正月,骨都侯 南單于 安國〔「為」字原無,據後漢書 南匈奴傳補。〕
帝紀在去年,誤。今從南匈奴傳
七月,班超尉犁王
「汎」作「沈」,今從超傳
八年三月己丑,立陰氏為皇后。〔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八補;下考異同。〕
作「二月」, 作「三月」。按長曆,二月丁未朔,無己丑,三月丙子朔,有己丑; 是。
九年閏八月,樊調
「嫕」皆作「憑」,今從皇后紀梁竦傳
越騎校尉趙世
西羌傳作「趙代」,帝紀作「趙世」〔此句原作「今從帝紀」,今改之。〕唐太宗世民 ,偶檢點及此,遂改「世」為「代」耳。〔「按唐太宗」以下二十二字原無,據胡三省注補。〕
十四年八月,班超;九月卒。〔「雒」原作「洛」,今改之。〕
本傳十二年上疏,十四年至。而妹上書曰:「延頸踰望,三年於今。」東觀記曰:「安息遣使獻大雀、獅子,遣子隨入塞。」按帝紀:「十三年,安息國入貢」, 書亦在十三年。今並置其書於此。 又云「到數月薨」,今從本傳
元興元年四月丙午,改元元興〔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八補;下考異同。〕
作「庚午」。按長曆,四月甲申朔,無庚午;今從
殤帝 延平元年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順陵〔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九補;下考異同。〕
殤帝紀作「慎陵」。曰:「俗本作『順』者,誤。」 東觀記作「順陵」。按劉攽 東漢刊誤:「按皇后紀和熹皇后順陵,以為皇后紀誤。而靈帝孝仁皇慎陵,世數不遠,陵名必不相襲。參校前後,孝和實葬順陵,言慎乃更為誤耳。」則 李賢注誤也。
八月丙寅,葬孝殤皇帝康陵〔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九補;下考異同。〕
作九月葬。按長曆,九月乙亥朔,無丙寅;今從
安帝 永初元年三月甲申,葬清河孝王,司空、宗正護喪事。
帝紀書「車騎將軍護葬」,今從
鄧閶為列侯。
前作「閶」,後作「闓」,蓋誤。
十二月,詔鄧騭任尚漢陽
帝紀在六月,今從西羌傳
二年八月癸未,蜀郡 內屬。〔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九補;下考異同。〕
帝紀在閏七月,在辛丑後四十二日。按長曆,閏七月乙未朔,無癸未,後接九月,不書八月,蓋脫「八月」二字耳。
三年六月,烏桓代郡上谷
涿郡無之。今從
九月,烏桓鮮卑南匈奴五原,與太守戰高渠谷〔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九補;下考異同。〕
東觀記作「高梁谷」,今從 本紀烏桓傳
四年,鄧騭欲棄涼州虞詡言於張禹,以為不可
龐參虞詡傳皆云,「四年,轉盛,故有棄涼州之畫,又干說鄧騭」,則是未以喪罷以前明矣。而虞詡傳中言「辟太尉李脩府為郎中,說李脩」,以五年正月方自光祿勳拜太尉。按 ,「四年春匈奴常山」下載「欲棄涼州說太尉張禹」,又其言語小異於 ,此近得實,今從之。
五年正月己丑,太尉張禹免;乙巳,李脩為太尉。〔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九補;下考異同。〕
帝紀云:「庚辰朔,日有食之。丙戌,郡國十地震。己丑,太尉張禹免。甲申,光祿勳李脩為太尉。」按長曆,正月庚辰朔,庚辰一日,丙戌七日,己丑十四日,甲申五日,干支失次。 云「乙巳,太尉張禹以災異策罷」,張禹罷當從 ,乙巳當為李脩任太尉日而非甲申, 干支各有誤。
三月,詔隴西襄武
上云「金城襄武」,此又云「隴西襄武」, 皆然。或者二郡皆寄治於襄武歟!
六年四月乙亥,司空張敏罷。〔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九補;下考異同。〕
作「乙丑」。按長曆,四月癸酉朔,無乙丑;今從
七年正月壬寅,郡國十八地震。〔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四十九補;下考異同。〕
作「二月丙午」。按長曆,二月戊辰朔,無丙午;今從續漢志
元初元年卯,〔「三月己卯」原作「二月乙卯」,據後漢紀卷十六、續漢書 五行志改。〕日南地坼。〔原下有「三月癸亥,日食」六字,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刪。〕
帝紀:「二月己卯,日南地坼。三月癸酉,日食。」本志 皆云「三月己卯,日南地坼」,無三月日食,僅書十月日食。長曆,是年二月壬辰朔,無己卯;三月壬戌朔,癸酉十二日,不應日食,疑為永初元年三月癸酉之重衍;〔「疑為」以下十三字原作「二月當是乙卯,三月當是癸亥」,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改。〕今從續漢志
十月,涼州刺史皮楊
作「皮陽」,今從西羌傳
二年八月,詔班雄三輔
帝紀:「冬十月,遣任尚三輔。」按西羌傳司馬鈞抵罪後,乃代三輔耳。
右扶風 仲光
作「右扶風太守种暠」,今從
十月,龐參梁慬下獄;馬融上書。
慬傳曰:「為度將軍。明年,安定北地上郡皆被寇,不能自立,詔發邊兵迎三郡吏民,徙扶風界。即遣南單于兄子優孤塗奴將兵迎之。既還,塗奴接其家屬有勞,輒授以羌侯印綬,坐專擅,徵下獄抵罪。明年,校書郎馬融上書訟。」按為度將軍在永初四年,徙三郡民在五年,下獄在今年,不得云明年訟之也。疑誤。
虞詡武都太守。
詡傳曰:「武都,太后以有將帥之略,遷武都太守。」又曰:「賊敗散,南入益州。」本紀,「元初元年,武都漢中。」據此,似元初元年為武都太守也。然按西羌傳,「龐參抵罪後,任尚三輔,時猶為令,說用騎兵。」 亦云虞詡,如 所言。又云:「上問『何從發此計?』表之,受於虞詡,由是知名,遷武都太守。」以此驗之,當在龐參抵罪後也。
四年四月己巳,鮮卑 連休等入寇。
鮮卑傳上作「連休」,下作「休連」,今從上文。
十二月,大牛種 封離等反。
西南夷傳云「五年叛」,今從帝紀
五年八月,代郡 鮮卑入寇,殺長吏。
獨行傳云:「元初中,鮮卑數百餘騎寇漁陽,太守張顯率吏士追出塞,遙望虜營煙火,急趣之。兵馬掾嚴授慮有伏兵,苦諫止,不聽。令進,不獲已前戰,伏兵發,身被十創,沒於陣。拔刃追散兵,不能制,虜射中,主簿衛福、功曹徐咸遽趣之,遂墮馬,以身擁蔽,虜并殺之。朝廷愍等節,詔書褒嘆,厚加賞賜。」按元初凡六年,鮮卑不曾犯漁陽,殺長吏;唯是入代郡曾殺長吏。今疑漁陽本是代郡,史之誤也。
永寧元年春,北匈奴車師共攻殺後部司馬。
班勇傳:「元初六年,曹宗索班伊吾。後數月,北單于車師後部共攻沒。」按本紀,「永寧元年,車師後王叛,殺部司馬。」車師傳亦曰:「永寧元年,後王 軍就母沙麻反叛,殺後部司馬及敦煌行事。」蓋以去年末屯伊吾,今春見殺,或今春奏事方到也。
建光元年。
陳禪傳曰:「北匈奴遼東,追拜 遼東太守。憚其威強,退還數百里。不加兵,但使吏卒往曉慰之。單于隨使還郡,於學行禮,為說道義以感化之,單于懷服,遺以中珍貨而去。」當在此年矣。又按北單于漢朝所不能臣,未嘗入朝天子,和帝以來,北匈奴益西徙,自代郡以東至遼東塞外之地,皆鮮卑烏桓居之,〔「又和帝以來」以下三十原無,據胡三省注補。〕安肯遼東太守!〔「往」字原無,今補之。〕此事可疑,今不取。
七月壬寅,馬英薨。
作「策罷」,誤。今從
九月戊子,幸衛尉馮石府,留飲十許日。
曰:「十二月丙申,乃還宮」,今從石傳
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冬十一月己丑,地震」,續漢志  作「九月己丑,地震」;按帝紀後有「冬十二月」,不得重言「冬」。上文書「九月」,又書「戊子」,戊子與己丑相接,然則帝紀「冬十一月」四字乃衍文也。今從續漢志
高句驪王 死。或有上言,因喪擊之。陳忠諫:「死而擊之,非義也。」〔此段原作「四月,龐奮斬姚光,收馮煥」,繫於延光元年,據後漢書集解卷三十八改並移至建光元年。〕
帝紀年十二月,高驪玄菟,而高驪傳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按帝紀」以下二十六字原在下文「馮緄傳亦云建光元年」之後,今移之,並改「去年」為「今年」,補「玄菟太守」四字。〕帝紀:「建光元年,四月甲戌,龐奮承偽璽書殺姚光。」馮緄傳亦云「建光元年」。然則上言者雖或有人,而必非姚光也。〔以上二句原作「蓋光實以延光元年被殺,紀、傳誤以『延』為『建』。又今年四月無甲戌」,據後漢書集解卷三十八改。〕
延光元年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甲戌」;今從 續漢志
周乘〔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補;下考異同。〕
黃憲傳,「同郡陳蕃周舉常相謂曰」云云。世說 皆作「周子居」。汝南先賢傳:「周乘子居汝南 安城人。天資聰明,高峙嶽立,非陳仲舉黃叔度之儔,則不交也。為泰山太守,甚有惠政。」按周舉宣光,非子居也,則 「周舉」當係「周乘」之誤。
三年三月,楊震上疏曰:「去年十二月四日,京師地動。」
震傳作「十一月四日」。按下文「其日戊辰」,十一月丙申朔,戊辰乃十月四日也。〔「二」原誤「三」,今改之。〕
四年三月,立北鄉侯
東觀記續漢書作「北鄉侯犢」,今從
十月,閻崇平朔門
宦者傳作「朔平門」,今從
順帝 永建元年八月,三公劾奏虞詡上書自訟。
詡傳云:「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按 孫程就國在九月,而免在十月,蓋帝由此知不直,因事免之。不然,何三府共奏而獨免也!
孫程等就國。
:「秋,七月,有司奏:『浮陽侯 孫程祝阿侯 張賢為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謗訕大臣,妄造不祥,亂悖逆;〔「干」原誤「于」,今改之。〕王國等皆與黨,久留,益其驕溢。』詔免等,徙為都梁侯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為宜城侯。」 孫程傳,亦云「坐訟虞詡,呵叱左右,就國。」按虞詡傳,「言見用,上不以為怒。」周舉傳云,「坐爭功就國」,今從之。
二年,設壇,見樊英
英傳云:「四年,三月,乃設壇場見。」黃瓊傳李固勸書,已云「樊英設壇席。及至,上疏薦,稱光祿大夫。」則是至之時,已嘗設壇見之,而為光祿大夫矣。至三年旱,復上疏。若四年方設壇場見,則都與瓊傳異,知其必不在四年也。
四年五月壬辰,詔:「桂陽太守文礱,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一補;下考異同。〕
順帝紀言獻大珠者乃桂陽太守文礱。按東觀記曰:「漢陽率善都尉蒲密桂陽太守文礱獻大明珠以求媚,今封珠還蒲密。」則獻珠者實蒲密也。
陽嘉四月十一月壬寅,司空孔扶免。〔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二補;下考異同。〕
魯國先賢傳云,孔氏 仲淵為司空,以地震免。按三年無地震事,或史闕文也。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二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丁亥」;今從 續漢志
二年三月丁丑,郭虔為司空。
作「乾」,今從
四月丙申,京師地震。〔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二補;下考異同。〕
續漢志作「庚申」,誤。
五月,中官黃龍等九侯與宋娥更相賂遺,〔「中官」二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五十二補。〕發覺,並遣就國。
孫程傳云:「等誣罔曹騰孟賁。」按梁商傳,誣罔張逵等,非等也。
三年癸酉〔「九月」原作「八月」,據資治通鑑卷五十二改。〕劉壽為司徒。〔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二補;下考異同。〕
作「九月己酉」。按長曆,九月庚午朔,無己酉, 誤;今從
丙戌,令公卿舉武猛。
宦者傳云:「陽嘉中,詔舉武猛,良賀獨無所薦。」按此詔蓋誤以永和陽嘉也。
六年三月,太守趙沖追擊鞏唐羌〔「武威」原作「武都」,據後漢書 西羌傳改。〕
帝紀作「武都太守」,西羌傳作「武威太守」。〔以上原作「西羌傳作『武威太守』,今從帝紀。」〕以追之功,詔督河西四郡兵,則武威太守為是。皇甫規傳云:「與護校尉趙沖。」按西羌傳時尚為太守,規傳誤也。
夏,鞏唐羌北地
西羌傳作「罕種羌」,今從帝紀
漢安元年八月,張嬰張綱降。
帝紀:「九月,張嬰寇郡縣。」又云:「是歲,降。」按張綱傳云「寇亂十餘年」,則非今年九月始寇郡縣也。 降事於八月下、十月上。今從之。
二年四月,趙沖燒何羌〔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二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燒當羌」,誤。
六月丙寅,立兜樓儲南單于
,去年六月立兜樓儲為單于,今從
建康元年八月,遣馮緄督州郡討賊。
帝紀作「馮赦」, 作「馮放」,皆誤。今據緄傳
九月,皇甫規對策,梁冀忿之,遂廢於家,積十餘年。
規傳云:「之間,對策免歸,積十四年。」檢帝紀,此後別無舉賢良事,或者此時舉賢良,其至對策時已在質帝世也,故云之間。自明年數至梁冀誅,亦整十四年也。
十一月,馬勉稱皇帝。
帝紀:「永嘉元年三月,稱黃帝。」今據滕撫傳
沖帝 永嘉元年。〔「沖帝」二字原無,據通鑑考異體例補。〕
作「元嘉」,誤。 左雄傳文有「迄於永憙,察選清平」,「永憙」僅一見,存疑;今從帝紀東觀記
十一月丁未,趙序坐畏懦不進,詐增首級,棄市。
東觀記曰:「取錢縑三百七十五萬。」今從滕撫傳
金蛇輸司農。
种暠傳云:「二府畏懦,不敢案之。」今從杜喬傳
桓帝 建和元年六月,光祿勳杜喬為太尉。
帝紀云:「大司農杜喬。」喬傳自司農累遷為大鴻臚、光祿勳,乃為太尉。 亦然。荀淑傳云:「光祿勳杜喬舉淑方正。」今從之。
七月,杜喬諫封梁冀等。
喬傳此章在為太尉前, 在為太尉後。今從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皇后紀 皆云八月而無日,帝紀云「七月乙未」。以長曆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蓋帝紀脫「八月」字。
魏郡 劉鮪〔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三補;下考異同。〕
朱穆傳作「嚴鮪」,今從清河王李固杜喬傳;又清河王傳云「南郡妖賊劉鮪」,今從李固傳
清河謝暠〔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三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射暠」,本傳作「謝暠」。三輔決錄云:「末,大鴻臚射咸,本姓,天子以為將軍出征,姓不祥,改之為射氏。」按此謝氏末始改射氏桓帝初,不應先作射氏,今從
十一月,梁冀杜喬,請案罪,太后不許。
喬傳云「策免而已」。前已免官,誤也。
二年四月丙子,平原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三補;下考異同。〕
桓帝紀作「帝弟平原王」。皇后紀作「帝弟平原王 」,河間孝王開傳作「帝兄都鄉侯 平原王。按「石」乃聲近之誤,「顧」乃字形之訛,今從本傳。又 言封都鄉侯子為平原王,與 異;又東觀記桓帝蠡吾侯長子,則桓帝不得有兄也。
三年,鍾瑾〔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三補;下考異同。〕
先賢行狀皆名「覲」,與 鍾皓傳不同。
元嘉元年四月己丑,上微行,私幸河南梁胤府舍。
作「梁不疑府」,今從
二年正月,敦煌太守馬達
車師傳作「司馬達」,今從于闐傳
十一月丁亥,司空黃瓊免。〔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三補;下考異同。〕
元嘉二年十一月免, 元嘉元年十一月丁亥免。按瓊傳言以朝廷從議,恨之,會以地動策免。事必不久,則當以 為是。然是月辛巳,京師地震,而朔日為甲寅,故無丁亥日。按元嘉二年十一月乙亥地震,是月有丁亥日,今免黃瓊 日從
永壽元年秋,南匈奴 左薁鞬 臺耆且渠伯德等反。
帝紀作「左臺且渠伯德等叛」,今從張奐傳
二年七月,李膺為度將軍。
:「延熹二年六月,鮮卑遼東,度將軍李膺擊破之。」今從
十二月,封梁不疑梁胤為侯。
封在建和〔「年」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五十三引考異補。〕「馬」作「焉」,「桃」作「祧」。今從
三年正月癸未,赦天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四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己未」。按長曆,正月癸未朔,無己未;今從
十一月,司徒尹頌薨。
在六月,今從
天下民戶千六十七萬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六千八百五十六。〔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四補;下考異同。〕
皇甫謐 帝王世紀云「永壽二年,戶千六百七萬九百六,口五千六萬六千八百五十六人」,晉志通典並云「戶千六十七萬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六千八百五十六」。按書所載,平均每戶僅三口略強,當有訛誤。晉志所載,平均每戶五口略強,較近情理,今從之。
延熹元年五月,梁冀陳授由是發怒。〔「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
曰:「以私憾專殺議郎邴尊,上益怒之。」今從
十二月,陳龜為度將軍。
匈奴傳,每除度將軍輒書之,此陳龜及前李膺、後种暠皆不記,一時既不當有兩官,今約其事,分著前後。
詔遣南單于 車兒還庭。〔「居」字原無,據後漢書 南匈奴傳補。〕
:「元康元年,四月,中郎將張奐車兒不能治國事,〔「居」字原無,據後漢書 南匈奴傳補。〕上言更立左鹿蠡王 都紺為單于;詔不許。」 匈奴傳延熹元年,今從之。
二年七月,黃門令具瑗
宦者傳作「中常侍」,今從梁冀傳
八月,陳蕃徐穉等。
徐穉傳云:「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書薦。」 :「五年,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按二年,胡廣已為太尉,五年,已為光祿勳。今置在二年,從 ,去名,從
楊秉單超兄子,坐作左校。〔「輸」原作「論」,據後漢書 楊震傳改;下考異同。〕叔孫無忌寇暴第五種坐徙朔方
楊秉傳作「超弟」,宦者傳作「弟子」,今從第五種傳 李雲死在延熹三年春, 在二年秋。按楊秉傳:「三年,坐救免歸田里,其年冬,復徵拜河南尹,坐單匡使客任方衛羽,繫獄亡走,作左校。」第五種傳:「遣客刺積忿,以事陷。」若如 ,則死時單超已卒,何得更能陷!又書所論者立鄧后與封五侯事,皆在二年; 似近之。種傳又云:「衛羽叔孫無忌無忌率其黨羽三十餘人降。」按帝紀:「延熹三年十一月,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又臧旻書,稱「所坐盜賊公負,筋力未就。」然則必不能降無忌,此說妄也。
三年正月,「回天,獨坐,臥虎,雨墮。」
太子 ,「雨墮」作「兩墮」,云「隨意所為不定」也。諸本「兩」或作「雨」。按雨墮者,謂其性急暴如雨之墮,無有常處也。
四年二月,种暠為司徒。
在去年。按祝恬薨後有盛允免,為司徒,相去半年, 誤也。今從
五年十月,度尚荊州刺史。馮緄武陵蠻
帝紀:「三年十二月,武陵蠻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長沙蠻,平之。」此事當在今年三月,重出,誤也。
七年二月丙戌,黃瓊薨。
:「四年,免司空,至七年,卒。」 :「七年,以太尉薨。」 楊秉五年代劉矩為太尉。 ,此年卒,乃為太尉。今從
十一月戊辰,幸雲夢〔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五補;下考異同。〕
並云十月幸雲夢。按長曆,十月戊戌朔,無戊辰。十一月朔乃戊辰,蓋二書脫「十一月」三字也。
十二月,寇榮
置此事於延熹元年。按 榮傳云「延熹中被罪」,書又云:「遇罰以來,三赦再贖」,不知死果在何年。按襄楷竇武上書,皆言之誅。今置於此。
八年月,〔「二月」原作「正月」,據資治通鑑卷五十五改。〕楊秉劾奏宦官。
楊秉傳:「南巡之明年,侯覽」,則是在此年矣。宦者傳:「韓縯具瑗坐奪國為鄉侯」,與秉傳所云削國共是一時事明矣。而 載在去年春,與不同。今從
五月,張磐會赦不肯出獄。
張磐會赦得原。檢帝紀,此後未有赦,不知會何赦也?六年三月赦,前此二年;永康元年六月赦,後此二年。今從帝紀
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五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辛亥朔」。按長曆,正月辛卯朔,二十一日辛亥,不得稱朔日;今從續漢志
七月,富賈張汎
陳蕃傳作「張汜」,謝承 作「張子禁」,今從岑晊傳
張儉舉奏侯覽
:「行部下平陵,逢母。按劍怒曰:『何等女子干督郵,此非賊耶!』使吏卒收母,殺之,追擒家屬、賓客,死者百餘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園宅,井堙木刊,雞犬器物,悉無餘類。」苑康傳亦云:「張儉侯覽母,按其宗黨,或有迸匿泰山界者,窮相收掩,無得遺脫。大怨之,徵詣廷尉,坐徙日南。」按侯覽傳云:「喪母還家。」陳蕃傳云:「翟超沒入侯覽財產、坐髡鉗。」皆不云殺其母。若果殺之,則苑康不止徙日南也。侯覽傳又云:「建寧二年喪母」,蓋以誅黨人在其年,致此誤耳。
等下獄,陳蕃劉茂共諫請之。
陳蕃傳又有司徒劉矩,按時胡廣為司徒,非矩也。
襄楷上疏曰:「前年冬,竹柏傷枯。」
帝紀此年十二月書「城傍竹柏枯傷」,誤也。
司隸李膺促捕張成
黨錮傳云「河南尹」,按此事非作尹時也。
牢脩上書誣告李膺等。
作「牢順」,今從
陳蕃上書極諫,策免之。
李膺下獄在九月。 免在七月。蕃傳:「上書極諫曰:『等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云云。」按等赦出在明年六月,再下獄死徙在建寧二年十月。既以此年七月免,則蕃傳所云,疑非書也。又 陳蕃免事。靈帝即位,以太尉陳蕃為太傅。按免後有太尉周景。蓋 誤也。
永康元年五月,竇武上疏曰:「今臺閣近臣,尚書等。」
武傳上疏曰:「今臺閣近臣,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尚書等。」按時不為令、僕,故去之
六月,黨人書名三府。
帝紀於去年冬書「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三府。」按陳蕃以訟李膺,免。即等下獄已在前,後遇赦,方得書名三府。則帝紀所紀為兩,無所用,故去之。又故書「三府」為「王府」,劉攽曰:當為「三府」。
十二月,迎解瀆亭侯 ,時年十二。
云:「即帝位,年十二」, ,初立為嗣詔書云,「年十有二」;建寧二年誅黨人時,云年十四。 是也。
靈帝 建寧元年正月壬午,竇武為大將軍。
:「延熹九年四月戊寅,特進竇武為大將軍。移病固讓,至于數十;不許。」 在今年正月壬午,武傳,為大將軍亦在迎立靈帝後。今從之。
陳蕃為太傅。
帝紀,拜太傅在即位後;在前。緣有責尚書等語,故知從是也。
四月甲午,追尊孝元皇等。〔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六補;下考異同。〕
作「閏月甲午」。按長曆,閏三月戊申朔,無甲午;今從
九月辛亥,朱瑀盜發竇武奏。
帝紀作「丁亥」, 作「辛亥」。按長曆,是年九月乙巳朔,無丁亥。今從
陳蕃聞難,將官屬諸生,拔刃突入承明門
:「承明門,使者不內,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宮!』曰:『趙鞅專兵向宮,以逐君側之惡,春秋義之。』有使者出開門,到尚書門,正色云云。」春秋趙鞅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書曰「趙鞅晉陽叛」,未嘗義之。後因之請,盟於公宮,亦無清君側之舉。春秋三傳均不見,未知 何據;今從
王甫使劍士收,送北寺獄。
蕃傳曰:「拔劍叱兵不敢近。乃益人圍之數十重,遂執送獄。」今據
二年四月壬辰,青蛇見御坐。癸巳,大風,雨雹。
帝紀:「建寧二年四月癸巳,大風雨雹。」楊賜傳:「熹平元年,青蛇見御坐。」續漢志:「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坐。」 :「建寧二年四月壬辰,青蛇見;癸巳,大風。」按張奐傳,論,薦,與 相應。今從之。
九月,郭泰聞黨人死,私為之慟曰:「漢室滅矣!」
此語為哭 以為哭三君、八俊,今從之。
張儉亡命東萊,止李篤家。毛欽操兵到門。〔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六補;下考異同。〕
作「外黃令」。檢兩漢志外黃縣陳留郡黃縣東萊郡毛欽蓋為黃縣令,「外」字衍。
中常侍袁赦
作「袁朗」,今從 袁隗傳
十月戊戌晦,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六補;下考異同。〕
帝紀作「庚子晦」,誤;今從續漢志
四年八月癸丑,立宋氏為皇后。〔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六補;下考異同。〕
靈紀作「癸丑」。續漢 禮儀志 劉昭注引蔡質所記立后儀,云「七月乙未」。按長曆,七月己未朔,無癸丑,亦無乙未。蓋「癸丑」上脫「八月」二字,而蔡質所記,亦當「八月乙未」之誤。
熹平元年月,〔「六月」原作「五月」,據資治通鑑卷五十七改。〕曹節等欲別葬竇太后陳球下議。太尉李咸上疏。
云:「河南李咸執藥上書曰:『昔秦始皇幽閉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駕迎母,供養如初。夫以秦后之惡,始皇之悖,尚納直臣之語,不失母子之恩,豈況皇太后不以罪歿,陛下之過有重始皇!臣謹左手齎章,右手執藥,詣闕自聞。如遂不省,臣當飲鴆自裁,下覲先帝,具陳得失。』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議。廷尉陳球乃下議。」與不同,今從
七月,有人書朱雀闕,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后。」
舊云「常侍侯覽多殺黨人」。按時已死,恐誤。今去之。
十一月,會稽妖賊許昭自稱大將軍,立父越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吳志 孫堅傳許昌自稱陽明皇帝,與其子作亂。 靈紀 許生自稱越王作亂;今從臧洪傳續漢志東觀記
十二月,袁隗為司徒。
在四年,今從
二年七月,楊賜免,唐珍為司空。〔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楊賜傳熹平二年,代唐珍為司空。按靈帝紀熹平二年正月,司空宗俱薨。二月,以光祿勳楊賜為司空。七月司空楊賜免,太常唐珍為司空。是宗俱,而也。誤。
十二月甲戌晦,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續漢志作「癸酉晦,日食」。按長曆,十二月乙巳朔,癸酉不得在晦日。是年甲戌晦中原一帶日食可見,則日食誤前一日明矣
三年三月,中山穆王 薨,〔「中山」二字上原有「嗣」字,據資治通鑑卷五十七刪。〕無子,國除。
本傳云:「子節王 嗣,無子,國除。」與帝紀異,未知孰是,又不知薨在何年,今且從帝紀
六月,封河間王 濟南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靈紀章帝八王傳皆以河間王 子名「康」。按光武子有濟南安王 ,此濟南王亦名,先後同國同名,當有誤;今從
五年四月癸丑,赦天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作「癸亥」, 作「癸丑」。按長曆,四月壬辰朔,有癸丑,無癸亥, 誤。
十二月丙戌,楊賜為司徒。〔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云十一月, 云十二月。按長曆,十一月戊子朔,無丙戌,十二月戊午朔,有丙戌, 是。
六年四月,旱,蝗。三公條奏長吏苛酷貪汙者。陽球坐嚴酷,徵詣廷尉。
本傳:司空張顥條奏。按光和元年為太尉,未嘗為司空。光和元年陷蔡邕時,已為將作大匠,不知被徵果在何年,唯熹平五年、六年大旱,故附於此。
十一月壬午朔,日有食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作「十月癸丑朔,日食」。按是年十一月壬午朔,中原一帶日出時可見及,與相以聞相符,蓋相所報十一月誤為十月,史官注以十月干支耳。
太尉劉寬、司空陳球免。〔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作十月劉寬免,十一月陳球免, 二人以災異罷,今從之。
光和元年九月,司空來豔薨。
云:「以久病罷。」今從
射聲校尉袁逢〔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七補;下考異同。〕
靈紀作「屯騎校尉」, 作「射聲校尉」。按是年任屯騎校尉者乃蓋升 是。
二年三月,袁滂免,劉郃為司徒。
:「二月丁巳,免。」「劉郃」作「劉邵」。今從
四月辛巳,陽球奏收王甫下獄,死。曹節見磔尸道次,抆淚曰:「我曹可自相食!」
云:「虞貴人葬,還入夏城門曹節見謁於道旁。大罵曰:『賊臣曹節。』」收淚於車中,而有是語。今從
三年十二月己巳,立何皇后
在十一月,今從
問侍中任芝樂松
云「中常侍樂松」。鴻都文學,必非中常侍。 云「侍中」,今從之。
四年四月庚午,赦天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八補;下考異同。〕
靈帝紀作「庚子」。按長曆,四月癸亥朔,無庚子, 誤;今從
九月,劉寬免;許戫為太尉。
:「十月,許郁坐辟召錯繆,免。楊賜為太尉。」今從
月,楊賜罷;十月,陳耽為司徒。
:「三年閏月,楊賜久病罷。十月,陳耽為司徒。」蓋誤置閏於去年。按長曆,此年閏十月,以 考之,閏九月為是,恐長曆差一月。今從 帝紀
五年正月,陳耽上言。
劉陶傳:「光和五年,以謠言舉二千石。與議郎曹操上言。」按已為司徒,不應與議郎同上言。王沈 魏書曰:「是歲,以災異博問得失,太祖因此上書切諫」,不云與同上言也。今但云陳耽
六年夏,大旱〔「夏大旱」原作「冬」,據資治通鑑卷五十八改。〕
本紀云:「大有年。」按今夏大旱,縱使秋成,亦不得為大有年。今不取。
張角置三十六方。
作「坊」,今從
中平元年正月〔「正月」原作「春」,據後漢紀卷二十四改。〕濟南 唐周張角反。
云「濟陰唐客」,今從
車裂馬元義
曰:「五月乙卯,馬元義等於京都謀反,伏誅。」續漢書曰:「張角別黨馬元義山陽所捕得,饋送京師,車裂於市。」今從
二月,自稱天公將軍,稱地公將軍,稱人公將軍。
司馬彪 九州春秋云:「」, 云「」,今從
張鈞上書請斬十常侍。
宦者傳上列常侍十二人名,而下云十常侍,舉大數也〔「舉大數也」原作「未詳」,據胡三省注改。〕
盧植張角走保廣宗〔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八補;下考異同。〕
續漢書云,「,失利抵罪。」按范曄皇甫嵩傳論,「前史 平原 華嶠,稱其父光祿大夫,每言其祖太尉稱『時人說皇甫嵩之不伐, 之戰,歸功朱儁張角之捷,本之於盧植,收名斂策,而己不有焉。』」抵罪後,而皇甫奏捷,則之行師方略,實資之,續漢書以為失利,失其實也。
七月,巴郡 張脩反。
靈帝紀有此張脩陳壽 魏志 張魯傳有「劉焉司馬張脩」,劉艾 典略有「漢中 張脩」,裴松之以為「張脩」應是「張衡」,非典略之失,則傳寫之誤。按魯傳云:「祖父,父,皆為五斗米道。死,復行之。」劉焉司馬張脩同擊漢中襲殺,非其父也。今此據
十一月,趙忠乞降;朱儁諸將皆欲聽之。〔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八補;下考異同。〕
曰:「議郎蔡邕、司馬張超皆欲聽之。」 朱儁傳曰:「司馬張超徐璆秦頡皆欲聽之。」不及蔡邕。且邕傳亦不載此事,疑其有誤。
十二月,王允下獄,楊賜袁隗上疏請之。〔「楊賜袁隗」原作「袁隗楊賜」,據資治通鑑卷五十八乙正。〕
允傳云「太尉袁隗、司徒楊賜」。按時皆不為此官,恐誤。
二年九月庚寅,楊賜薨。〔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八補;下考異同。〕
靈紀:「十月庚寅,司空楊賜薨。」按長曆,十月丙申朔,無庚寅。賜傳云:「二年九月,復代張溫為司空。其月薨。」九月丁卯朔,庚寅為二十四日,蓋靈紀誤置薨於十月;今從賜傳作薨於九月。
三年二月,趙忠為車騎將軍。傅燮出為漢陽太守。
在明年九月,今從
八月丙午,陳寔卒。〔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八補;下考異同。〕
本傳云「中平四年卒,年八十四」,今從陳太丘碑文
四年春,韓遂邊章〔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八補;下考異同。〕
典略云「病卒」,與 董卓傳異。
四月,傅燮戰歿。
在明年五月,今從
烏桓校尉公綦稠〔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八補;下考異同。〕
劉虞傳作「箕稠」,今從帝紀
十月,長沙區星
作「觀鵠」,今從陳壽 吳志
五年三月,益州刺史郤儉
作「郗儉」,今從陳壽 蜀志
南匈奴 右部醯落攻殺單于羌渠
帝紀:「屠各胡攻殺并州刺史張懿,遂與南匈奴左部合,殺其單于。」今從匈奴傳
六月,益州從事賈龍涼州馬相,迎劉焉〔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九補;下考異同。〕
馬相等為「益州賊」, 云「涼州逆賊」,華陽國志云「涼州 黃巾」,蓋等為北宮伯玉之黨,自稱黃巾也,非益州人明矣。又馬相等起兵滅亡之年, 未記年月,只指賈龍劉焉之時, 事在本年六月,華陽國志以起兵在中平元年,後賈龍平亂,迎劉焉。按 馬相破壞三郡,眾有萬數,賈龍領兵數百,糾吏民攻,數日破走,然等究屬以少攻多,何能數日遂克,疑 行文之妄耳。以華陽志推之,馬相等據,蓋有三四年之久。今以「數年」概之。
八月,置西園八校尉。
袁紹傳續漢 五行志,「為佐軍校尉」,何進傳淳于瓊為佐軍校尉」。今從樂資 山陽公載記
十月甲子,講武,問蓋勳
勳傳云:「時與宗正劉虞、佐軍校尉袁紹同典禁兵。云云。」按匈奴未叛之前已為幽州牧,又宗正非典兵之官。今除之。
六年二月,韓遂等廢王國,劫閻忠為主。〔此段原無,據資治通鑑補訂卷五十九補;下考異同。〕
皇甫嵩傳王國敗走而死,英雄記王國等劫閻忠為主;今從董卓傳
四月,劉虞為太尉。
:「三月己丑,光祿劉虞為司馬,領幽州牧。」今從
戊午,皇子即位,年十四。
帝紀云「年十七」,張璠 漢紀曰「帝年十四」,今從之。
中常侍郭勝
作「郭脈」,九州春秋作「郎勝」,今從何進傳
六月辛亥,暴崩。〔「太」字原無,據資治通鑑卷五十九補。〕
九州春秋曰:「太后憂懼,自殺。」今從皇后紀
七月,皇甫嵩從子
作「從子」,今從
何進董卓
進傳曰:「召上林苑。」按時已駐河東,若屯上林,則更為西去,非所以脅太后也。今從卓傳
袁術南宮 青瑣門
何進傳作「九龍門」,今從
十月,白波賊寇河東
帝紀:「五年九月,南單于叛,與白波賊寇河東。」按匈奴傳,帝崩之後,於扶羅乃與白波賊為寇。誤,今從
十二月,尚書武威 周毖、城門校尉汝南 伍瓊
云:「吏部尚書漢陽 周珌、侍中汝南 伍瓊」, 作「侍中周毖」,今從魏志英雄記
豫州刺史。
九州春秋作「孔冑」,今從董卓傳
韓馥袁紹舉兵。
魏志俱有此事。 在舉兵之後,魏志在舉兵之前。若在舉兵後,時已為盟主,何敢禁其發兵?若在舉兵前,則近是也。今從魏志

二百則,五十五則新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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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