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

資治通鑑卷043

資治通鑑 卷第四十三
  漢紀三十五 起柔兆涒灘(丙申),盡柔兆敦牂(丙午),凡十一年。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建武十二年(丙申、紀元二五五三年)公孫述龍興十二年、盧芳十二年
 □春,正月,吳漢公孫述魏黨公孫永魚涪津,遂圍武陽遣子婿史興救之,迎擊,破之,因入;犍為界諸縣皆城守。詔直取廣都,據其心腹。乃進軍攻廣都,拔之,遣輕騎燒成都 市橋公孫述將帥恐懼,日夜離叛,雖誅滅其家,猶不能禁。必欲降之,〔「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又下詔諭曰:「勿以來歙岑彭受害自疑,今以時自詣,則宗族完全。詔書手記,不可數得。」終無降意。
 □秋,七月,馮駿江州,獲田戎
 □吳漢曰:「成都十餘萬眾,不可輕也。但堅據廣都,待其來攻,勿與爭鋒。若不敢來,公轉營迫之,須其力疲,乃可擊也。」乘利,遂自將步騎二萬進逼成都;去城十餘里,阻江北營,〔「為」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四十三補。〕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為營相去二十餘里。聞之大驚,讓曰:「比敕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悖亂!既輕敵深入,又與別營,事有緩急,不復相及。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破,公即敗矣。幸無他者,急引兵還廣都。」詔書未到,九月,果使其大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將眾十許萬,分為二十餘營,出攻,使別將將萬餘人劫劉尚,令不得相救。與大戰一日,兵敗,走入壁,因圍之。乃召諸將厲之曰:「吾與諸君踰越險阻,轉戰千里,遂深入敵地,至其城下。而今與劉尚二處受圍,勢既不接,其禍難量;欲潛師就於江南,并兵禦之。若能同心一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如其不然,敗必無餘。成敗之機,在此一舉。」諸將皆曰:「諾。」於是饗士秣馬,閉營三日不出,乃多樹旛旗,使煙火不絕,夜,銜枚引兵與劉尚合軍。等不覺,明日,乃分兵拒北,〔「江」原作「水」,據後漢書 吳漢傳改。〕自將攻江南。悉兵迎戰,自旦至晡,遂大破之,斬。於是引還廣都,留劉尚,具以狀上,而深自譴責。報曰:「公還廣都,甚得其宜,必不敢略而擊公也。若先攻,公從廣都五十里悉步騎赴之,適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自是戰於廣都成都之間,八戰八克,遂軍于其郭中。
  臧宮綿竹,破涪城,斬公孫恢;復攻拔,與吳漢會於成都
 □李通欲避權勢,乞骸骨;積二歲,乃聽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後有司奏封皇子,首創大謀,即日,封少子召陵侯
 □公孫述困急,謂延岑曰:「事當奈何?」曰:「男兒當死中求生,可坐窮乎!財物易聚耳,不宜有愛。」乃悉散金帛,募敢死士五千餘人以配市橋偽建旗幟,鳴鼓挑戰,而潛遣奇兵出吳漢軍後襲擊破墮水,緣馬尾得出。軍餘七日糧,陰具船,欲遁去;蜀郡太守南陽 張堪聞之,馳往見,說必敗,不宜退師之策。從之,乃示弱以挑敵。
  冬,十一月,臧宮咸門〔「咸門」原作「咸陽門」。注:「臧宮傳作『咸門』。曰:成都城北面東頭門。此衍『陽』字。『東』,或作『西』。」今從注刪「陽」字。〕丁丑〔「丁丑」原作「戊寅」,見下文考異。〕自將數萬人攻,使延岑。大戰,三合三勝,自旦及日中,軍士不得食,並疲。因使護軍高午唐邯將銳卒數萬擊之,兵大亂;高午奔陣刺,洞胸墮馬,左右輿入城。以兵屬延岑,其夜,死;明旦,延岑以城降。戊寅〔「戊寅」原作「辛巳」,見下文考異。〕吳漢妻子,盡滅公孫氏,并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宮室。〈考異曰:帝紀云:「十一月戊寅,吳漢等與公孫述戰於成都,大破之。被創,夜死。辛巳,吳漢成都述宗族及延岑等。」續漢志云:「十一月丁丑,護軍將軍高午,其夜死。明日,入屠城,誅大將公孫晃延岑等,所殺數萬人,夷滅妻宗族萬餘人以上。」按長曆,十一月辛酉朔,戊寅至辛巳凡四日,丁丑次日即戊寅,明云明日入屠城,則「戊寅」當從續志作「丁丑」,「辛巳」又為「戊寅」之訛。〉聞之怒,以譴。又讓劉尚曰:「城降三日,吏民從服,孩兒、老母,口以萬數,一旦放兵縱火,聞之可為酸鼻。宗室子孫,嘗更吏職,何忍行此!仰視天,俯視地,觀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斬將弔民之義也!」
  初,廣漢 李業為博士,固稱疾不起。羞不能致,使大鴻臚尹融奉詔命以劫,「若起則受公侯之位,不起賜以毒酒。」譬旨曰:「方今天下分崩,孰知是非,而以區區之身試於不測之淵乎!朝廷貪慕名德,曠官缺位,于今七年,四時珍御,不以忘君;宜上奉知己,下為子孫,身名俱全,不亦優乎!」乃嘆曰:「古人危邦不入,亂邦不居,為此故也。君子見危授命,何乃誘以高位重餌哉!」曰:「宜呼室家計之。」曰:「丈夫斷之於心久矣,何妻子之為!」遂飲毒而死。恥有殺賢之名,遣使弔祠,賻贈百匹,逃,辭不受。又騁巴郡 譙玄不詣;亦遣使者以毒藥劫之,太守自詣廬,勸之行,曰:「保志全高,死亦奚恨!」遂受毒藥。泣血叩頭於太守,願奉家錢千萬以贖父死,太守為請,許之。又徵蜀郡 王皓王嘉,恐其不至,先繫其妻子,使者謂曰:「速裝,妻子可全。」對曰:「犬馬猶識主,況於人乎!」王皓先自刎,以首付使者。怒,遂誅家屬。王嘉聞而嘆曰:「後之哉!」乃對使者伏劍而死。犍為 費貽不肯仕,漆身為癩,陽狂以避之。同郡任永馮信皆託青盲以辭徵命。既平,詔贈常少為太常,張隆為光祿勳。譙玄已卒,祠以中牢,敕所在還其家錢,而表李業之閭。徵費貽任永馮信,會病卒,獨仕至合浦太守。上以李育有才幹,〔「焉」原作「烏」,據資治通鑑考異卷二改。〕皆擢用之。於是西土咸悅,莫不歸心焉。
  初,王莽廣漢 文齊益州太守,訓農治兵,降集群夷,甚得其和。公孫述時,固守拒險,拘其妻子,許以封侯,不降。聞上即位,間道遣使自聞。平,徵為鎮遠將軍,封成義侯
 □大司空李通以疾罷〔「大司空李通以疾罷」八字原無,據後漢書 光武帝紀後漢紀卷六補。〕十二月,辛卯,揚武將軍馬成行大司空事。〔「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是歲,參狼羌與諸種寇武都隴西太守馬援擊破之,降者萬餘人,於是隴右清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字原無,據後漢書 馬援傳補。〕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吏不從令,此乃太守事耳。」傍縣嘗有報讎者,吏民驚言反,百姓奔入城,狄道長詣門,請閉城發兵。時與賓客飲,大笑曰:「虜何敢復犯我!曉狄道長,歸守寺舍。良怖急者,可牀下伏。」後稍定,郡中服之。
 □詔:「邊吏力不足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
 □山桑節侯 王常牟平烈侯 耿況東光成侯 耿純皆薨。疾病,乘輿數自臨幸,復以並為中郎將。兄弟六人,皆垂青紫,省侍醫藥,當世以為榮。
 □盧芳匈奴烏桓連兵,數寇邊。遣驃騎大將軍杜茂等將兵鎮守北邊,治飛狐道,築亭障,修烽燧,凡與匈奴烏桓大小數十百戰,終不能克。
 □上詔竇融與五郡太守入朝。等奉詔而行,官屬賓客相隨,駕乘千餘輛,馬牛羊被野。既至,詣城門,上印綬。詔遣使者還侯印綬,引見,賞賜恩寵,傾動京師。尋拜冀州牧。〔「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又以梁統為太中大夫,姑臧孔奮武都郡丞。姑臧河西最為富饒,天下未定,土多不修檢操,居縣者不盈數月,輒致豐積;在職四年,力行清潔,為眾人所笑,以為身處脂膏不能自潤。及從入朝,諸守、令財貨連轂,彌竟川澤;唯無資,單車就路,以是賞之。
  睢陽任延武威太守,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對曰:「臣聞忠臣不和,和臣不忠。考異曰:延傳作「忠臣不私,私臣不忠」,按高峻 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為長,又與上語相應。今從之。〉履正奉公,臣子之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嘆息曰:「卿言是也!」
建武十三年(丁酉、紀元二五五四年)盧芳十三年
 □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戊子,詔曰:「郡國獻異味,其令太官勿復受!遠方口實所以薦宗廟,自如舊制。」時異國有獻名馬者,日行千里,又進寶劍,價值百金。詔以劍賜騎士,馬駕鼓車。上雅不喜聽音樂,手不持珠玉。嘗出獵,車駕夜還,上東門汝南 郅惲拒關不開。上令從者見面於門間,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上乃回,從東中門入。明日,上書諫曰:「昔文王不敢槃于遊田,以萬民唯正之供。而陛下遠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書奏,賜布百匹,貶東中門候為參封尉。
 □二月,遣捕虜將軍馬武呼沱河以備匈奴
 □郭伋并州盧芳夙賊,難卒以力制,乃嚴烽候,明購賞,以結寇心。部下多欲歸之,至是雲中〔「郭伋在并州,知」「夙賊,難卒以力制,乃嚴烽候,明購賞,以結寇心。芳部下多欲歸之,至是芳」三十四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四十三引後漢書 郭伋傳補。〕久不下。其將隨昱留守九原,欲脅來降;知之,與十餘騎亡入匈奴,其眾盡歸隨昱乃詣闕降。詔拜五原太守,〔「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鐫胡侯
 □朱祜奏:「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丙辰,詔長沙王 真定王 河間王 中山王 皆降爵為侯:丁巳,以趙王 趙公太原王 齊公魯王 魯公。是時,宗室及絕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富平侯 張純安世之四世孫也,歷王莽世,以敦謹守約保全前封;建武初,先來詣闕,為侯如故。於是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復國。」上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三月,〔「三月」二字原在後文「辛未」之前,見下文考異。〕庚午,以紹嘉公 孔安宋公承休公 姬常衛公〈考異曰: 作二月庚午日。按長曆,二月庚寅朔,無庚午,當為三月事, 作五月,疑「五」係「三」之訛。〉
 □辛未,以沛郡太守韓歆為大司徒。
 □丙子,行大司空馬成復為揚武將軍。
 □吳漢振旅而還,至,詔過家上塚,賜穀二萬斛;夏,四月,至京師。於是大饗將士,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澤封者四十五人。定封鄧禹高密侯,食四縣;李通固始侯賈復膠東侯,食六縣;餘各有差。已歿者益封其子孫,或更封支庶。
  在兵間久,厭武事,且知天下疲耗,思樂息肩,自平後,非警急,未嘗復言軍旅。皇太子嘗問攻戰之事,曰:「昔衛靈公問陣,孔子不對。此非爾所及。」鄧禹賈復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師,乃去甲兵,敦儒學。亦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遂罷左、右將軍官。耿弇等亦上大將軍、將軍印綬,皆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奉朝請。
  鄧禹內行淳備,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藝,修整閨門,養子孫,皆可以為後世法,資用國邑,不修產利。
  賈復為人剛毅方直,多大節,既還私第,闔門養威重。朱祜等薦宜為宰相,方以吏事責三公,故功臣並不用。是時,列侯唯高密固始膠東三侯與公卿參議國家大事,恩遇甚厚。雖制御功臣,而每能回容,宥其小失。遠方貢珍甘,必先遍賜諸侯,而太官無餘,故皆保其福祿,無誅譴者。
 益州傳送公孫述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於是法物始備。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
 □甲寅,以冀州竇融為大司空。自以非舊臣,一旦入朝,在功臣之右,每會進見,〔「朝」原作「召」,據後漢紀卷六、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三改。〕容貌辭氣,卑恭已甚,以此愈親厚之。小心,久不自安,數辭爵位,上疏曰:「臣有子,朝夕導以經藝,不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守道,不願其有才能,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故諸侯王國哉!」因復請間求見,不許。後朝罷,逡巡席後,知欲有讓,遂使左右傳出。他日會見,迎詔融曰:「日者知公欲讓職還土,故命公暑熱且自便;今相見,宜論他事,勿得復言。」不敢重陳請。
 □五月,匈奴河東
建武十四年(戊戌、紀元二五五五年)盧芳十四年
 □夏,邛穀王 任貴遣使上三年計,即授越巂太守。
 □秋,會稽大疫。
 □九月,〔「九月」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七補。〕莎車王 鄯善王 皆遣使奉獻。西域匈奴重斂,皆願屬,復置都護;上以中國新定,不許。
 □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 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 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之後,著為常準,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餘皆率由舊章。至繼體,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考異曰:按嘉傳刑法志並無其事,時代相接,所引固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載也。〉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祿勳杜林奏曰:「大漢初興,蠲除苛政,海內歡欣;及至其後,漸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贓,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至於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敝彌深。臣愚以為宜如舊制,不合翻移。」復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嚴刑。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于孝宣,海內稱治,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事寢,不報。
建武十五年(己亥、紀元二五五六年)盧芳十五年
 □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韓歆免。好直言,無隱諱,每不能容。於上前証歲將饑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故坐免歸田里。猶不釋,復遣使宣詔責之;及子皆自殺。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
  臣曰:昔高宗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夫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是以人君夙夜求之,唯懼弗得聞。惜乎,以光武之世而韓歆用直諫死,豈不為仁明之累哉!
 □丁未,有星孛於昴。
 □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
 □匈奴寇抄日盛,州郡不能禁。二月,遣吳漢馬成馬武等北擊匈奴,徙雁門代郡上谷吏民六萬餘口置居庸常山關以東,以避寇。匈奴左部遂復轉居塞內,朝廷患之,增緣邊兵,部數千人。
 □夏,四月,戊申〔「戊申」原作「丁巳」,後漢紀卷七改。〕封皇子右翊公楚公東海公濟南公東平公淮陽公山陽公臨淮公左翊公琅邪公。癸丑,追謚兄齊武公,兄魯哀公考異曰:帝紀作四月丁巳封皇子為公,癸丑追謚其兄為公。按長曆,四月丁未朔,丁巳不得在癸丑之前;今從 。〉功業不就,撫育二子,恩愛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使試守平陰令, 緱氏令;其後梁郡太守,弘農太守。
 □以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自占,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乃詔下州郡檢覈。於是刺史、太守多為詐巧,苟以度田為名,聚民田中,度廬屋、里落,民遮道啼呼;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
  時諸郡各遣使奏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詰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壽街上得之」。怒。時東海公 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準。」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如東海公對。上由是益奇愛
  遣謁者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坐前為汝南太守,度田不實,贓罪千餘萬,下獄。世授尚書,八世為博士,諸生守闕為求哀者千餘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 禮震,年十七,求代死;竟不赦,死獄中。
 □十二月,庚午,以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
 □盧芳匈奴復入居高柳
 □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坐使軍吏殺人,免。使揚武將軍馬成,繕治障塞,十里一候,以備匈奴。使騎都尉張堪杜茂營,擊破匈奴高柳。拜漁陽太守。〔「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勸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安平侯 蓋延薨。
 □交趾 麊泠縣 將女子徵側,甚雄勇,交趾太守蘇定以法繩之,徵側忿怨。
建武十六年(庚子、紀元二五五七年)盧芳十六年
 □春,二月,徵側與其妹徵貳反,九真日南合浦蠻俚皆應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為王,都麊泠交趾剌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
 □三月,辛丑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河南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下獄死。後上從容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對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復生也!」上大笑。
 □郡國群盜處處並起,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摘,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擒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徙其魁帥於他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盧芳閔堪使使請降,代王考異曰:帝紀作十二月甲辰封代王;今從 。〉代相,賜繒二萬匹,因使和集匈奴上疏謝,自陳思望闕庭;詔報朝明年正月。
  初,匈奴購求,貪得財帛,故遣還降。既而以自歸為功,不稱匈奴所遣,單于復恥言其計,故賞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
 □馬援奏,宜如舊鑄五銖錢,上從之;天下賴其便。
 □盧芳入朝,南及昌平,有詔止,令更朝明歲。
建武十七年(辛丑、紀元二五五八年)
 □春,正月,趙孝公 薨。初,懷縣大姓李子春二孫人,〔「殺」原作「役」,據後漢書 趙憙傳、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三改。〕趙憙窮治其奸,二孫自殺,收繫子春京師貴戚為請者數十,終不聽。及病,上臨視之,問所欲言,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趙憙欲殺之,願乞其命。」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他所欲。」無復言。既薨,上追思,乃貰出子春。遷平原太守。
 □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考異曰:帝紀「乙亥晦」,續漢志 「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
 □夏,四月,乙卯,〔是年四月丙寅朔,無乙卯。〕上行幸滎陽潁川,進幸章陵〔「滎陽潁川進幸葉」七字原無,據後漢書 光武帝紀後漢紀卷七補。〕五月,乙卯,還宮。
 □六月,癸巳,臨淮懷公 薨。
 □妖賊李廣攻沒皖城,遣虎賁中郎將馬援、驃騎將軍段志討之。秋,九月,破皖城,斬李廣
 □郭后寵衰,數懷怨懟,上怒之。冬,十月,辛巳,廢皇后郭氏,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詔曰:「異常之事,非國休福,不得上壽稱慶。」東門候郅惲言於曰:〔「東門侯」三字原無,據後漢書 郅惲傳後漢紀卷七補。〕「臣聞夫婦之好,父不能得之於子,況臣能得之於君乎!是臣所不敢言。雖然,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無令天下有議社稷而已。」曰:「善恕己量主,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輕天下也!」壬午,〔「壬午」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七補。〕郭后右翊公 中山王,以常山郡中山國郭后中山太后;其餘九國公皆為王。
 □甲申,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聞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十二月,還自章陵
 □是歲,莎車王 復遣使奉獻,請都護; 西域都護印綬及車旗、黃金、錦繡。敦煌太守裴遵上言:「夷狄不可假以大權;又令諸國失望。」詔書收還都護印綬,更賜大將軍印綬;其使不肯易,迫奪之。由是始恨,而猶詐稱大都護,移書諸國,諸國悉服屬焉。
 □匈奴鮮卑赤山 烏桓數連兵入塞,殺略吏民;詔拜襄賁祭肜遼東太守。有勇力,虜每犯塞,常為士卒鋒,數破走之。之從弟也。
 □徵側等寇亂連年,詔長沙合浦交趾具車船,修道橋,通障谿,儲糧穀。拜馬援為伏波將軍,以扶樂侯 劉隆為副,南擊交趾
建武十八年(壬寅、紀元二五五九年)
 □春,〔「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二月,蜀郡守將史歆反,攻太守張穆踰城走;宕渠 楊偉等起兵以應吳漢等將萬餘人討之。
 □壬午〔「壬午」原作「甲寅」,據後漢紀卷七改。〕上行幸長安考異曰:帝紀作「甲寅」。按長曆,二月辛酉朔,無甲寅;今從 。〉三月,幸蒲坂,祠后土。
 □馬援緣海而進,隨山刊道千餘里,至浪泊上,與徵側等戰,大破之,追至禁谿注:「『禁谿』,水經注越志皆作『金溪』。其地蓋在麊泠縣西南。水經注曰:徵側走入金谿究,三歲乃得之。竺芝 扶南記曰:水溪瀨中謂之究。曰:其地今岑州 新昌縣也。余按唐志新昌縣豐州,『岑』字誤。」〕賊遂散走。
 □夏,四月,甲戌,車駕還宮。
 □甲申〔「甲申」原作「戊申」,見下文考異。〕上行幸河內;戊子,還宮。考異曰:帝紀作戊申幸河內,戊子還宮。按長曆,四月庚申朔,無「戊申」,下文云「戊子至自河內」,明此「戊申」乃「甲申」之誤。〉
 □五月,旱。
 □盧芳昌平還,內自疑懼,遂復反,與閔堪相攻連月。匈奴遣數百騎迎出塞。匈奴中十餘年,病死。
 □吳漢廣漢三郡兵,圍成都百餘日,秋,七月,拔之,斬史歆等。乃乘桴沿巴郡楊偉等惶恐解散。誅其渠帥,徙其黨羽數百家於南郡長沙而還。
 □冬,十月,庚辰,上幸宜城;還,祠章陵;十二月,乙丑,〔「乙丑」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光武帝紀補。〕還宮。
 □是歲,罷州牧,置刺史。
 □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當除今親廟四,以先帝四廟代之。」大司徒〔「戴」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等奏「立四廟。」上自以昭穆次第,當為元帝後。
 □固始恭侯 李通薨。〔此段原無,據後漢書 李通傳補。〕
建武十九年(癸卯、紀元二五六年)
 □春,正月,庚子,追尊宣帝中宗。始祠宣帝元帝於太廟,〔「宣帝」原作「昭帝」,據後漢書 祭祀志下改。〕考異曰:續漢志建武二年立雒陽 高廟,祀高帝文帝武帝,是年雒陽 高廟四時加祭宣帝元帝,凡五帝。光武紀云「昭帝」,誤。〉成帝哀帝平帝長安舂陵節侯以下於章陵;其長安章陵,皆太守、令、長侍祠。
 □馬援徵側徵貳
 □妖賊單臣傅鎮等相聚入原武城,自稱將軍。詔太中大夫臧宮將兵圍之,數攻不下,士卒死傷。召公卿、諸侯王問方略,皆曰:「宜重其購賞。」東海王 獨曰:「妖巫相劫,勢無久立,其中必有悔欲亡者,但外圍急,不得走耳。宜小挺緩,令得逃亡,逃亡,則一亭長足以擒矣。」然之,即敕撤圍緩賊,賊眾分散。夏,四月,拔原武,斬等。
 □馬援進擊徵側餘黨都陽等,至居風,降之;嶠南悉平。考異曰:援傳作「都羊」,帝紀作「都陽」,今從。又帝紀:「十八年四月,遣交趾。十九年四月,斬等,因擊都陽等,降之。」援傳:「十七年,拜伏波將軍,討。十八年春,軍至浪泊,明年正月,斬。」蓋之所書者,奏破及傳首至之時也。沈懷遠 南越志云:「徵側奔入金溪穴中,二年乃得之。」援傳近是,今從之。〉於是立銅柱於交趾,為之極界,〔「於是立銅柱於交趾,為漢之極界」十三字原無,據後漢書 馬援傳 李賢注引顧微 廣州記補。〕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
 □月,戊申,進三公爵皆為王。
 □郭后既廢,太子意不自安。郅惲說太子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危殆,不如辭位以奉養母氏。」太子從之,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藩國。上不忍,遲回者數歲。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東海王 ,皇后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東海王,立為皇太子,改名。」
  袁宏論曰:夫建太子,所以重宗統,一民心也,非有大惡於天下,不可移也。世祖中興業,宜遵正道以為後法。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內寵既多,嫡子遷位,可謂失矣。然東海歸藩,謙恭之心彌亮;明帝承統,友于之情愈篤;雖長幼易位,興廢不同,父子兄弟,至性無間。夫以三代之道處之,亦何以過乎!
 □以太子舅陰識守執金吾,陰興為衛尉,皆輔導太子。性忠厚,入雖極言正議,及與賓客語,未嘗及國事。敬重之,常指以敕誡貴戚,激勵左右焉。雖禮賢好施,而門無遊俠,與同郡張宗上谷 鮮于裒不相好,知其有用,猶稱所長而達之;友人張汜杜禽,與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
  上以沛國 桓榮為議郎,使授太子經。車駕幸太學,會諸博士論難於前,辯明經義,每以禮讓相厭,不以辭長勝人,儒者莫之及,特加賞賜。又詔諸生雅歌擊磬,盡日乃罷。使左中郎將汝南 鍾興授皇太子及宗室諸侯春秋,賜爵關內侯。辭以無功,曰:「生訓太子及諸王侯,非大功耶!」曰:「臣師少府丁恭。」於是復封,而遂固辭不受。
 □陳留 董宣雒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夏門亭候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大怒,召,欲箠殺之。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曰:「欲何言?」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令小黃門持之。使叩頭謝主,不從;強使頓之,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慄」原作「慓」。注:「『慓』,當作『慄』。」校:「十二行本正作『慄』;本同。」後漢書 董宣傳亦作「慄」,據改。〕
 □九月,壬申,上行幸南陽;進幸汝南 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民,復南頓田租一歲。父老前叩頭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識知寺舍,每來輒加厚恩,願賜復十年。」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吏民又言:「陛下實惜之,何言謙也!」大笑,復增一歲。進幸淮陽
 □西南夷 棟蠶反,殺長吏;詔武威將軍劉尚討之。路由越巂邛穀王 任貴既定南邊,威法必行,己不得自放縱;即聚兵起營,多釀毒酒,欲先勞軍,因襲擊知其謀,即分兵先據邛都,遂掩任貴冬,十二月,〔「冬十二月」四字原無,據後漢書 光武帝紀下後漢紀卷七補。〕誅之。
建武二十年(甲辰、紀元二五六一年)
 □春,二月,戊子,車駕還宮。
 □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坐入故太倉令奚涉罪,下獄死。以三公連職,策免大司空竇融
 □廣平忠侯 吳漢病篤,車駕親臨,問所欲言,對曰:「臣愚,無所知識,惟願陛下慎無赦而已。」五月,辛亥,薨;詔送葬如大將軍霍光故事。
  性強力,每從征伐,未安,常側足而立。諸將見戰陣不利,或多惶懼,失其常度,意氣自若,方整厲器械,激揚吏士。時遣人觀大司馬何為,還言方修戰攻之具,乃嘆曰:「吳公差強人意,隱若一敵國矣!」每當出師,朝受詔,夕則引道,初無辦之日。〔「莊」原作「嚴」。注:「曰:嚴,即裝也,避明帝諱改之。」此據注改。〕及在朝廷,斤斤謹質,形於體貌。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業,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故能任職以功名終。
 □匈奴上黨天水,遂至扶風
 □苦風眩,疾甚,以陰興領侍中,受顧命於雲臺 廣室。會疾瘳,召見,欲以代吳漢為大司馬,叩頭流涕固讓,曰:「臣不敢惜身,誠虧損聖德,不可苟冒!」至誠發中,感動左右,遂聽之。
 □太子太傅張湛,自郭后之廢,稱疾不朝,強起之,欲以為司徒,固辭疾篤,不能復任朝事,遂罷之。
  六月,庚寅,以廣漢太守河內 蔡茂為大司徒,太僕朱浮為大司空。
 □壬辰,以左中郎將劉隆為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
 □乙未,徙中山王 沛王。以郭況為大鴻臚,數幸其第,賞賜金帛,豐盛莫比,京師家為「金穴」。
 □秋,九月,馬援交趾還,平陵 孟冀迎勞之。援曰:「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尸還葬耳,何能臥牀上在兒女子手中耶!」曰:「諒!為烈士當如是矣!」
 □冬,十月,甲午,上行幸東海沛國
 □十二月,匈奴天水扶風上黨
 □壬寅,車駕還宮。
 □馬援自請擊匈奴許之,使出屯襄國,詔百官祖道。謂黃門郎梁松竇固曰:「凡人富貴,當使可復賤也;如卿等欲不可復賤,居高堅自持。勉思鄙言!」之子;之子也。
 □劉尚進兵與棟蠶等連戰,皆破之。
建武二十一年(乙巳、紀元二五六二年)
 □春,正月,追至不韋,斬棟蠶帥,西南諸夷悉平。
 □烏桓匈奴鮮卑連兵為寇,代郡以東尤被烏桓之害;其居止近塞,朝發穹廬,暮至城郭,五郡民庶,家受其辜,至於郡縣損壞,百姓流亡,邊陲蕭條,無復人跡。秋,八月,馬援與謁者分築堡塞,稍興立郡縣,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烏桓上谷塞外白山者最為強富,將三千騎擊之,無功而還。考異曰:劉昭注補後漢書 亦謂之續漢志,其郡國志注云「中郎將馬援」,誤也。帝紀「冬十月,遣出塞擊烏桓」,援傳:「十二月,出屯襄國,明年秋,將三千騎出高柳。」 在八月祭肜事前。今從之。〉
 □鮮卑萬餘騎寇遼東,太守祭肜率數千人迎擊之,自被甲陷陣;虜大奔,投水死者過半,遂窮追出塞;虜急,皆棄兵裸身散走。是後鮮卑震怖,畏,不敢復窺塞。
 □冬,十月,〔「十月」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光武帝紀後漢紀卷七補。〕匈奴上谷中山
 □莎車王 浸以驕橫,欲兼西域,數攻諸國,重求賦稅,諸國愁懼。車師前王鄯善焉耆等十八國俱遣子入侍,獻其珍寶;及得見,皆流涕稽首,願得都護。以中國初定,北邊未服,皆還其侍子,厚賞賜之。諸國聞都護不出,而侍子皆還,大憂恐,乃與敦煌太守檄,「願留侍子以示莎車,言侍子見留,都護尋出,冀且息其兵。」裴遵以狀聞,許之。
建武二十二年(丙午、紀元二五六三年)
 □春,閏正月,丙戌,上幸長安;二月,己巳,〔是年二月丁酉朔,無己巳。〕雒陽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戊辰,郡國四十二地震南陽尤甚〔「郡國四十二」「南陽尤甚」九字原無,據續漢書 五行志補。〕
 □冬,十月,壬子,大司空朱浮免;癸丑,以光祿勳杜林為大司空。〔「癸丑」上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三與上文連文。〕
 初,陳留 劉昆江陵令,縣有火災,向火叩頭,火尋滅;後為弘農太守,虎皆負子渡河。聞而異之,徵為光祿勳。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後守弘農,虎北渡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對曰:「偶然耳。」左右皆笑,嘆曰:「此乃長者之言也!」顧命書諸策。
 □是歲,青州蝗。
 □匈奴單于輿死,子左賢王 烏達鞮侯立;復死,弟左賢王 蒲奴立。匈奴中連年旱蝗,赤地數千里,人畜饑疫,死耗太半。單于畏乘其敝,乃遣使詣漁陽求和親;遣中郎將李茂報命。考異曰:帝紀︰「是歲,匈奴 日逐王 遣使詣漁陽請和親,使報命。」按明年又有「遣使詣西河內附。」然則所報者,非也。今從南匈奴傳。〉
 □烏桓匈奴之弱,擊破之,匈奴北徙數千里,漠南地空。詔罷諸邊郡亭候、吏卒,以幣帛招降烏桓
 □西域諸國侍子久留敦煌,皆愁思亡歸。莎車王 知都護不至,擊破鄯善,攻殺龜茲王鄯善王 上書:「願復遣子入侍,更請都護;都護不出,誠迫於匈奴。」報曰:「今使者大兵未能得出,如諸國力不從心,東西南北自在也。」於是鄯善車師復附匈奴
  班固論曰:孝武之世,圖制匈奴,患其兼從西國,結黨南羌,乃表河曲列四郡,開玉門,通西域,以斷匈奴右臂,隔絕南羌月氏;單于失援,由是遠遁,而漠南無王庭。遭值玄默,養民五世,財力有餘,士馬強盛,故能睹犀布、玳瑁,則建珠崖七郡;感蒟醬、竹杖,則開牂柯越巂;聞天馬、蒲萄,則通大宛安息;自是殊方異物,四面而至。於是開苑囿,廣宮室,盛帷帳,美服玩,設酒池肉林以饗四夷之客,作魚龍角抵之戲以觀示之;及賂遺贈送,萬里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至於用度不足,乃榷酒酤,筦鹽鐵,鑄白金,造皮幣,算至車船,租及六畜。民力屈,財用竭,因之以凶年,寇盜並起,道路不通,直指之使始出,衣繡杖斧,斷斬於郡國,然後勝之。是以末年遂棄輪臺之地而下哀痛之詔,豈非仁聖之所悔哉!
  且通西域,近有龍堆,遠則葱嶺身熱頭痛懸度之阨,淮南杜欽揚雄之論,皆以為此天地所以界別區域,絕外內也。西域諸國,各有君長,兵眾分弱,無所統一,雖屬匈奴,不相親附;匈奴能得其馬畜、旃罽而不能統率,與之進退。與隔絕,道里又遠,得之不為益,棄之不為損,盛德在我,無取於彼。故自建武以來,西域威德,咸樂內屬,數遣使置質于,願請都護。聖上遠覽古今,因時之宜,辭而未許;雖大禹之序西戎周公之讓白雉,太宗之却走馬,義兼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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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