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 星期日

資治通鑑卷027



資治通鑑 卷第二十七
  漢紀十九 起昭陽大淵獻(癸亥),盡玄黓涒灘(壬申),凡十年。

  中宗孝宣皇帝下

神爵四年(癸亥、紀元二四六O年)
 □春,二月,以鳳凰、甘露降集京師,赦天下。
 □潁川太守黃霸在郡前後八年,政事愈治;是時鳳凰、神爵數集郡國,潁川尤多。上以治行終長者。〔此句八字原無,據漢書 循吏傳補。〕夏,四月,詔曰:「潁川太守,宣布詔令,百姓嚮化,孝子、悌悌、貞婦、順孫日以眾多,田者讓畔,道不拾遺,養視鰥寡,贍助貧窮,獄或八年無重罪囚;其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秩中二千石。」而潁川孝、悌、有行義民,三老、力田皆以差賜爵及帛。後數月,徵為太子太傅。
 □五月,匈奴單于遣弟呼留若王 勝之來朝。考異曰:匈奴傳:「握衍朐鞮單于立,復修和親,遣弟伊酋若王 勝之獻見。」蓋即謂此也。〉
 □冬,十月,鳳凰十一集杜陵
 □河南太守東海 嚴延年為治陰鷙酷烈,眾人所謂當死者一朝出之,所謂當生者詭殺之,吏民莫能測其意深淺,戰慄不敢犯禁。冬月,傳屬縣囚會論府上,流血數里,河南號曰「屠伯」。延年素輕黃霸為人,及比郡為守,褒賞反在己前,心內不服。河南界中又有蝗蟲,府丞出行蝗,還,見延年延年曰:「此蝗豈鳳凰食耶?」年老,頗悖,素畏延年,恐見中傷。延年本嘗與俱為丞相史,實親厚之,饋遺之甚厚。愈益恐,自筮,得死卦,忽忽不樂,取告至長安,上書言延年罪名十事;已拜奏,因飲藥自殺,以明不欺。事下御史丞案驗,得其語言怨望、誹謗政治數事。十一月,延年坐不道,棄市。
  初,延年母從東海來,欲從延年臘;到洛陽,適見報囚,母大驚,便止都亭,不肯入府。延年出至都亭謁母,母閉閤不見。延年免冠頓首閤下,良久,母乃見之,因數責延年:「幸得備郡守,專治千里,不聞仁愛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顧乘刑罰,多刑殺人,欲以立威,豈為民父母意哉!」延年服罪,重頓首謝,因自為母御歸府舍。母畢正臘,謂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東歸,掃除墓地耳!」遂去,歸郡,見昆弟、宗人,復為言之。後歲餘,果敗,東海莫不賢智其母。
 □匈奴 握衍朐鞮單于暴虐,好殺伐,國中不附。及太子、左賢王數讒左地貴人,左地貴人皆怨。會烏桓匈奴東邊姑夕王,頗得人民,單于怒。姑夕王恐,即與烏禪幕及左地貴人共立稽侯狦呼韓邪單于,發左地兵四五萬人,西擊握衍朐鞮單于,至姑且水北。未戰,握衍朐鞮單于兵敗走,使人報其弟右賢王曰:「匈奴共攻我,若肯發兵助我乎?」右賢王曰:「若不愛人,殺昆弟、諸貴人。各自死若處,無來汙我!」握衍朐鞮單于恚,自殺。左大且渠都隆奇亡之右賢王所,其民眾盡降呼韓邪單于呼韓邪單于歸庭;數月,罷兵,使各歸故地,乃收其兄呼屠吾斯在民間者,立為左谷蠡王,使人告右賢貴人,欲令殺右賢王。其冬,都隆奇右賢王共立日逐王 薄胥堂屠耆單于,發兵數萬人東襲呼韓邪單于呼韓邪單于兵敗走。屠耆單于還,以其長子都塗吾西左谷蠡王,少子姑瞀樓頭右谷蠡王,留居單于庭。
五鳳元年(甲子、紀元二四六一年)
 □春,正月,上幸甘泉,郊泰畤,改元五鳳〔「改元五鳳」四字原無,據漢書 郊祀志補。〕
 □皇太子冠。考異曰:按宣紀,太子冠在此年,而 元康三年。疑二疏去位事已云皇太子冠,至是又重複言之,蓋誤也。〉
 □秋,匈奴 屠耆單于使先賢撣右奧鞬王烏藉都尉各二萬騎屯東方,以備呼韓邪單于。是時西方呼揭王來與唯犁當戶謀,共讒右賢王,言欲自立為單于。屠耆單于右賢王父子;後知其冤,復殺唯犁當戶,於是呼揭王恐,遂叛去,自立為呼揭單于右奧鞬王聞之,即自立為車犁單于烏藉都尉亦自立為烏藉單于。凡五單于。屠耆單于自將兵東擊車犁單于,使都隆奇烏藉烏藉車犁皆敗,西北走,與呼揭單于兵合為四萬人。烏藉呼揭皆去單于號,共并力尊輔車犁單于屠耆單于聞之,使左大將、都尉將四萬騎分屯東方,以備呼韓邪單于,自將四萬騎西擊車犁單于車犁單于敗,西北走。屠耆單于即引兵西南留闟敦地。
  議者多曰:「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詔問御史大夫蕭望之,對曰:「春秋 率師侵,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以為恩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前單于慕化嚮善,稱弟,遣使請求和親,海內欣然,夷狄莫不聞。未終奉約,不幸為賊臣所殺;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宜遣使者弔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咸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復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之。」上從其議。
 □冬,十二月,〔「十二月」原作「十有二月」,今刪「有」字。〕乙酉朔,日有食之。
 □韓延壽蕭望之左馮翊望之延壽東郡時放散官錢千餘萬,使御史案之。延壽聞知,即部吏案校望之馮翊時廩犧官錢放散百餘萬。望之自奏:「職在總領天下,聞事不敢不問,而為延壽所拘持。」上由是不直延壽,各令窮竟所考。望之卒無事實。而望之遣御史案東郡者,得其試騎士日,車服侍衛,奢僭踰制;又取官銅物,候月食鑄刀劍鉤鐔〔「劍鉤鐸」三字原無,據漢書 韓延壽傳補。〕效尚方事;及取官錢帛,私假徭〔「役」原作「使」,「民」字原無,據漢紀卷三十補改。〕及治飾車甲三百萬以上。延壽竟坐狡猾不道,棄市。吏民數千人送至渭城,老小扶持車轂,爭奏酒炙。延壽不忍拒逆,人人為飲,計飲酒石餘。使掾、史分謝送者:「遠苦吏民,延壽死無所恨!」百姓莫不流涕。
五鳳二年(乙丑、紀元二四六二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考異曰:宣紀云:「三月,行幸甘泉。」 作「正月」。按制,常以正月郊祀。蓋荀悅之時,本猶未誤也。又楊惲傳曰:「行必不至河東矣。」蓋時亦幸河東祠后土,史脫之也。〉
 □夏,四月,己丑,〔「夏四月己丑」五字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補。〕車騎將軍韓增薨。五月,將軍許延壽為大司馬、車騎將軍。「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車騎將軍」原作車騎大將軍」,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漢紀卷二十刪「大」字。〕
 □丞相丙吉年老,上重之。蕭望之意常輕,上由是不悅。丞相司直奏望之遇丞相禮節倨慢,又使吏買賣,私所附益凡十萬三千,請逮捕繫治。秋,八月,壬午,詔左遷望之為太子太傅;以太子太傅黃霸為御史大夫。
 □匈奴 呼韓邪單于遣其弟右谷蠡王等西襲屠耆單于屯兵,殺掠萬餘人。屠耆單于聞之,即自將六萬騎擊呼韓邪單于屠耆單于兵敗,自殺。都隆奇乃與屠耆少子右谷蠡王 姑瞀樓頭亡歸車犁單于東降呼韓邪單于。冬,十一月,呼韓邪單于左大將烏厲屈與父呼遫累烏厲溫敦皆見匈奴亂,率其眾數萬人降;封烏厲屈新城侯烏厲溫敦義陽侯考異曰:宣紀︰「匈奴 呼遫累單于率眾來降。」功臣表:「信成侯王定匈奴 烏桓 屠驀單于左大將軍率眾降,〔「子」字原空一格,今補之。〕侯。義陽侯厲溫敦匈奴 謼連累單于率眾降,侯。」此即屈與敦也。未嘗為單于,或降時自稱單于;或二者誤也。〉是時李陵子復立烏藉都尉為單于,呼韓邪單于捕斬之;遂復都單于庭,然眾裁數萬人。屠耆單于從弟休旬王自立為閏振單于,在西邊;呼韓邪單于左賢王 呼屠吾斯亦自立為郅支骨都侯單于,在東邊。
 □光祿勳平通侯 楊惲,廉潔無私;然伐其行能,又性刻害,好發人陰伏,由是多怨於朝廷。與太僕戴長樂相失;人有上書告長樂罪,長樂教人告之,亦上書告罪曰:「上書訟韓延壽,郎中丘常曰:『聞君侯訟韓馮翊,當得活乎?』曰:『事何容易,脛脛者未必全也!我不能自保,真人所謂「鼠不容穴,銜窶數」者也。』又語長樂曰:『正月以來,天陰不雨,此春秋所記,夏侯君所言。』」事下廷尉。廷尉定國怨望,〔「于」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為妖惡言,大逆不道。上不忍加誅,有詔皆免長樂為庶人。考異曰:宣紀:「十二月,楊惲坐前為光祿勳有罪,免為庶人。不悔過,怨望,大逆不道,腰斬。」 因而用之。惲傳:「孫會宗書曰:『臣之得罪已三年矣。』又因日食之變,騶馬猥佐成上書告罪,下獄死。又楊譚杜延年為御史大夫。按百官表神爵元年為光祿勳,五年免。戴長樂亦以其年為太僕,五年免。杜延年五鳳三年六月辛酉為御史大夫。又按蕭望之傳:「使光祿勳策免望之」,其事在今年八月,猶為光祿勳。至四年四月,乃有日食之變。蓋以今年十二月免為庶人,至四年乃死。宣紀誤也。〉
五鳳三年(丙寅、紀元二四六三年)
 □春,正月,癸卯,博陽定侯 丙吉薨。
  班固贊曰:古之制名,必由象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謂君為元首,臣為股肱,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相,高祖開基,為冠;孝宣中興,有聲。是時黜陟有序,眾職修理,公卿多稱其位,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乎哉!
 □二月,壬辰,黃霸為丞相。〔「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材長於治民,及為丞相,功名損於治郡。時京兆張敞舍鶡雀飛集丞相府,以為神雀,議欲以聞。曰:「竊見丞相請與中二千石、博士雜問郡、國上計長史、守丞為民興利除害,成大化,條其對。有耕者讓畔,男女異路,道不拾遺,及舉孝子、貞婦者為一輩,先上殿;舉而不知其人數者,次之;不為條教者在後。叩頭謝丞相,雖口不言,而心欲其為之也。長史、守丞對時,臣舍有鶡雀飛止丞相府屋上,丞相以下見者數百人。邊吏多知鶡雀者,問之,皆陽不知。丞相圖議上奏曰:『臣問上計長史、守丞以興化條,皇天報下神雀。』後知從臣舍來,乃止。郡國吏竊笑丞相仁厚有智略,微信奇怪也。臣非敢毀丞相也,誠恐群臣莫白,而長史、守丞畏丞相指,歸捨法令,各為私教,務相增加,澆淳散樸,並行偽貌,有名無實,傾搖懈怠,甚者為妖。假令京師先行讓畔、異路、道不拾遺,其實無益廉貪、貞淫之行,而以偽先天下,固未可也。即諸侯先行之,偽聲軼於京師,非細事也。漢家承敝通變,造起律令,所以勸善禁奸,條貫詳備,不可復加。宜令貴臣明敕長史、守丞,歸告二千石,舉三老、孝悌、力田、孝廉、廉吏,務得其人,郡事皆以法令檢式,毋得擅為條教;敢挾詐偽以奸名譽者,必先受戮,以正明好惡。」嘉納言,〔「上」原作「天子」,今一律改作「上」。下同。〕召上計吏,使侍中臨敕,如指意。甚慚。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后土。減天下口錢;赦殊死以下。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六月,辛酉,以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考異曰: 作「辛巳」,百官表作「辛酉」。按長曆,此月丙午朔,無辛巳。〉
 □西河北地屬國以處匈奴降者。
 □廣陵厲王 使巫李女須祝詛上,求為天子。事覺,藥殺巫及宮人二十餘人以絕口。公卿請誅
五鳳四年(丁卯、紀元二四六四年)
 □春,正月,〔「正月」二字原無,據漢書 宣帝紀漢紀卷二十補。〕自殺。
 □匈奴單于稱臣,遣弟谷蠡王入侍。考異曰:按匈奴傳:「呼韓邪稱臣,即遣銖婁渠堂入侍。」事在明年。時匈奴有三單于,不知此單于為誰也。〉以邊塞無寇,減戍卒什二。
 □〔「初」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二十七補。〕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言:「歲數豐穰,穀賤,農人少利。故事:歲漕東穀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郡穀,足供京師,可以省東漕卒過半。」上從其計。壽昌又白:「令邊郡皆築倉,以穀賤增其價而糴,以利農,穀貴時減價而糶,名曰常平倉。」上善之。〔「上善之」三字原無,據漢書 蕭望之傳補。〕行之數年,〔「行之數年」四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二十七補。〕民便之。上乃下詔賜壽昌爵關內侯。
 □夏,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楊惲既失爵位,家居治產業,以財自娛。其友人安定太守西河 孫會宗書,諫誡之,為言「大臣廢退,當闔門惶懼,為可憐之意;不當治產業,通賓客,有稱譽。」,宰相子,有材能,少顯朝廷,一朝以晻昧語言見廢,內懷不服,報會宗書曰:「竊自思念,過已大矣,行已虧矣,常為農夫以沒世矣,是故身率妻子,勠力耕桑,不意當復用此為譏議也!夫人情所不能止者,聖人弗禁;故君、父至尊、親,送其終也,有時而既。臣之得罪,已三年矣,田家作苦,歲時伏臘,烹羊,炰羔,斗酒自勞,酒後耳熱,仰天拊缶呼烏烏,其詩曰:『田彼南山,蕪穢不治;種一頃豆,落而為萁。人生行樂耳,須富貴何時!』誠淫荒無度,不知其不可也。」又兄子安平侯 曰:「侯罪薄,又有功,且復用!」曰:「有功何益!縣官不足為盡力。」曰:「縣官實然。蓋司隸韓馮翊皆盡力吏也,俱坐事誅。」會有日食之變,騶馬猥佐上書告「驕奢,不悔過。日食之咎,此人所致。」章下廷尉,案驗,得所予會宗書,見而惡之。〔「上」原作「帝」,今一律改作「上」。下同。〕廷尉當大逆無道腰斬;妻子徙酒泉郡坐免為庶人,諸在位與厚善者,太常韋玄成及孫會宗等,〔「太常」原作「未央衛尉」,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韋玄成傳改。〕皆免官。考異曰:楊惲傳作「未央衛尉韋玄成」。按百官表玄成神爵四年為衛尉,五鳳二年為太常。又玄成傳,亦載為未央衛尉,遷太常,坐與厚善。誅,友黨皆免官。以此考之,當是楊惲傳誤,今從百官表玄成傳易為太常。〉
  臣曰:以孝宣之明,魏相丙吉為丞相,于定國為廷尉,而之死皆不厭眾心,惜哉,其為善政之累大矣!周官司寇之法,有議賢、議能,若廣漢延壽之治民,可不謂能乎!寬饒之剛直,可不謂賢乎!然則雖有死罪,猶將宥之,況罪不足以死乎!揚子韓馮翊之愬為臣之自失。夫所以使延壽犯上者,望之激之也。上不之察,而延壽獨蒙其辜,不亦甚哉!
 □匈奴 閏振單于率其眾東擊郅支單于郅支與戰,殺之,并其兵;遂進攻呼韓邪呼韓邪兵敗走,郅支都單于庭。
甘露元年(戊辰、紀元二四六五年)
 □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楊惲之誅也,公卿奏京兆張敞之黨友,不宜處位。上惜材,獨寢其奏,不下。使掾絮舜有所案驗,私歸其家曰:「五日京兆耳,安能復案事!」語,即部吏收繫獄,晝夜驗治,竟致其死事。當出死,使主簿持教告曰:「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盡,延命乎?」乃棄市。會立春,行冤獄使者出,家載尸并編教,自言使者。使者奏賊殺不辜。上欲令得自便,即先下前坐楊惲奏,免為庶人。詣闕上印綬,便從闕下亡命。數月,京師吏民懈弛,枹鼓數起,而冀州部中有大賊,功效,使使者即家在所召身被重劾,及使者至,妻子家室皆泣惶懼,而獨笑曰:「吾身亡命為民,郡吏當就捕。今使者來,此天子欲用我也。」裝隨使者,詣公車上書曰:「臣前幸得備位列卿,待罪京兆,坐殺掾絮舜本臣素所厚吏,數蒙恩貸;以臣有章劾當免,受記考事,便歸臥家,謂臣五日京兆。背恩忘義,傷薄俗化。臣竊以無狀,枉法以誅之。臣賊殺無辜,鞠獄故不直,雖伏明法,死無所恨!」引見,拜為冀州刺史。考異曰: 載於五鳳二年,因楊惲事,並致此誤也。百官表:「神爵元年為京兆尹,八年免。」敞傳云:「為京兆九歲免。」〉到部,盜賊屏跡。
 □皇太子柔仁好儒,見上所用多文法吏,以刑繩下,嘗侍宴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
  臣曰:王霸無異道。昔三代之隆,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則謂之王。天子微弱不能治諸侯,諸侯有能率其與國同討不庭以尊王室者,則謂之霸。其所以行之也,皆本仁祖義,任賢使能,賞善罰惡,禁暴誅亂;顧名位有尊卑,德澤有深淺,功業有鉅細,政令有廣狹耳,非若白黑、甘苦之相反也。之所以不能復三代之治者,由人主之不為,非先王之道不可復行於後世也。夫儒有君子,有小人。彼俗儒者,誠不足與為治也,獨不可求真儒而用之乎!皋陶伯益伊尹周公孔子,皆大儒也,使得而用之,功烈豈若是而止耶!孝宣謂太子懦而不立,闇於治體,必亂我家,則可矣;乃曰王道不可行,儒者不可用,豈不過甚矣哉!殆非所以訓示子孫,垂法將來者也。
 □淮陽憲王好法律,聰達有材;王母張倢伃尤幸。上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憲王,數嗟嘆憲王曰:「真我子也!」常有意欲立憲王,然用太子起於微細,上少依倚許氏,及即位而許后以殺死,故弗忍也。久之,上拜韋玄成淮陽中尉,以玄成嘗讓爵於兄,欲以感諭憲王;由是太子遂安。
 □匈奴 呼韓邪單于之敗也,左伊秩訾王呼韓邪計,勸令稱臣入朝事,從求助,如此,匈奴乃定。呼韓邪問諸大臣,皆曰:「不可。匈奴之俗,本上氣力而下服役,以馬上戰鬪為國,故有威名於百蠻。戰死,壯士所有也。今兄弟爭國,不在兄則在弟,雖死猶有威名,子孫常長諸國。雖強,猶不能兼并匈奴;奈何亂先古之制,臣事於,卑辱先單于,為諸國所笑!雖如是而安,何以復長百蠻!」左伊秩訾曰:「不然,強弱有時。今方盛,烏孫城郭諸國皆為臣妾。自且鞮侯單于以來,匈奴日削,不能取復,雖屈強於此,未嘗一日安也。今事則安存,不事則危亡,計何以過此!」諸大人相難久之。呼韓邪從其計,引眾南近塞,遣子右賢王 銖婁渠堂入侍。郅支單于亦遣子右大將駒于利受入侍。
 □二月,丁巳,樂成敬侯 許延壽薨。
 □樂陵侯 史高以外屬舊恩侍中,〔「樂陵侯史高」前原有「又」字,今刪之。〕貴重,可太尉。使尚書召問:「太尉官罷久矣。夫宣明教化,通達幽隱,使獄無冤刑,邑無盜賊,君之職也。將相之官,朕之任焉。侍中、樂陵侯 ,帷幄近臣,朕之所自親,君何越職而舉之?」尚書令受丞相對,免冠謝罪,數日,乃決,自是後不敢復有所請。然自興,言治民吏,以為首。〔此段原繫於五鳳三年「黃霸為丞相」之後,今移入許延壽薨之後。〕考異曰:黃霸傳云:「史高可太尉。」按以大司馬代太尉,無大司馬與太尉並置者,當後人著史,以後世官職名代之。〉
 □夏,四月,改元甘露〔「改元甘露」四字原無,辛德勇 建元與改元:西漢新莽年號研究補於四月。
 □黃龍見新豐
 □丙申,太上皇廟火;甲辰,孝文廟火;上素服五日。
 □烏孫狂王復尚楚主 解憂,生一男鴟靡,不與主和;又暴惡失眾。使衛司馬魏和意、副侯任昌烏孫。公主言:「狂王烏孫所患苦,易誅也。」遂謀置酒,使士拔劍擊之。劍旁下,狂王傷,上馬馳去。其子細沈瘦會兵圍和意及公主於赤谷城;數月,都護鄭吉發諸國兵救之,乃解去。遣中郎將張遵持醫藥治狂王,賜金帛;因收和意繫瑣,從尉犁檻車至長安,斬之。
  初,肥王 翁歸靡胡婦子烏就屠狂王傷時,驚,與諸翕侯俱去,居北山中,揚言母家匈奴兵來,故眾歸之;後遂襲殺狂王,自立為昆彌。是歲,遣破將軍辛武賢將兵萬五千人至敦煌,通渠積穀,欲以討之。
  初,楚主侍者馮嫽,能史書,習事,嘗持節為公主使,城郭諸國敬信之,號曰馮夫人,為烏孫右大將妻。右大將與烏就屠相愛,都護鄭吉使馮夫人烏就屠,以兵方出,必見滅,不如降。烏就屠恐,曰:「願得小號以自處!」馮夫人,自問狀;遣謁者竺次、期門甘延壽為副,送馮夫人馮夫人錦車持節,詔烏就屠長羅侯 赤谷城,立元貴靡為大昆彌,烏就屠為小昆彌,皆賜印綬。破將軍不出塞,還。後烏就屠不盡歸諸翕侯民眾,復遣長羅侯 將三校屯赤谷,因為分別其人民地界,大昆彌戶六萬餘,小昆彌戶四萬餘;然眾心皆附小昆彌。
甘露二年(己巳、紀元二四六六年)
 □春,正月,立皇子定陶王考異曰:諸侯王表:「十月乙亥立。」今據宣紀。〉
 □詔赦天下,減民算三十。
 □珠崖郡反。夏,四月,遣護軍都尉張祿將兵擊之。
 □杜延年以老病免。五月,己丑,廷尉于定國為御史大夫。〔「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秋,九月,立皇子東平王
 □冬,十二月,上行幸萯陽宮屬玉觀
 □是歲,營平壯武侯 趙充國薨。先是,充國以老乞骸骨,賜安車、駟馬、黃金,罷就第。朝廷每有四夷大議,常與參兵謀、問籌策焉。
 □匈奴 呼韓邪單于五原塞,願奉國珍,朝三年正月。詔有司議其儀。丞相、御史曰:「聖王之制,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後夷狄。匈奴單于朝賀,其禮儀宜如諸侯王,位次在下。」太子太傅蕭望之以為:「單于非正朔所加,故稱敵國,宜待以不臣之禮,位在諸侯王上。外夷稽首稱藩,中國讓而不臣,此則羈縻之誼,謙亨之福也。曰:『戎狄荒服,』言其來服荒忽無常。如使匈奴後嗣猝有鳥竄鼠伏,闕於朝享,不為叛臣,萬世之長策也。」采之,下詔曰:「匈奴單于稱北蕃,朝正朔。朕之不〔「逮」字原無,據漢書 宣帝紀蕭望之傳補。〕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禮待之,令單于位在諸侯王上,贊謁稱臣而不名。」
  荀悅論曰:春秋之義,王者無外,欲一于天下也。戎狄道里遼遠,人跡介絕,故正朔不及,禮教不加,非尊之也,其勢然也。云:「自彼,莫敢不來王。」故要、荒之君必奉王貢;若不供職,則有辭讓號令加焉,非敵國之謂也。望之欲待以不臣之禮,加之王公之上,僭度失序,以亂天常,非禮也!若以權時之宜,則異論矣。
 □詔遣車騎都尉韓昌迎單于,發所過七郡二千騎,為陳道上。〔原「郡」字不重。注:「按漢書『郡』下又有『郡』字。師古注曰:所過之郡,每為發兵陳列於道,以為寵衛也。七郡,謂過五原朔方西河上郡北地馮翊而後至長安也。」此據注補。〕
甘露三年(庚午、紀元二四六七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 呼韓邪單于來朝,贊謁稱藩臣而不名;賜以冠帶、衣裳,黃金璽、盭綬,玉具劍、佩刀,弓一張,矢四發,棨戟十,安車一乘,鞍勒一具,馬十五匹,黃金二十斤,錢二十萬,衣被七十七襲,錦繡、綺縠、雜帛八千匹,絮六千斤。禮畢,使使者導單于先行宿長平。上自甘泉宿池陽宮。上登長平阪,詔單于毋謁,其左右當戶群皆得列觀,〔此句原作「其左右當戶群臣皆得列觀」字下原有「俗」字,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九十四下引王念孫說改。漢書 宣帝紀作「其左右當戶之群皆列觀」。〕及諸蠻夷君長、王、侯數萬,咸迎於渭橋下,夾道陳。上登渭橋,咸稱萬歲。單于就邸長安。置酒建章宮,饗賜單于,觀以珍寶。二月,遣單于歸國。單于自請「願留居漠南光祿塞下;有急,保 受降城。」長樂衛尉、高昌侯 董忠、車騎都尉韓昌將騎萬六千,又發邊郡士馬以千數,送單于出朔方 雞鹿塞。詔等留衛單于,助誅不服,又轉邊穀米糒,前後三萬四千斛,給贍其食。先是,自烏孫以西至安息諸國近匈奴者,皆畏匈奴而輕;及呼韓邪單于後,咸尊矣。
  上以戎狄賓服,思股肱之美,乃圖畫其人於麒麟閣,法其容貌,署其官爵、姓名;唯霍光不名,曰「大司馬、大將軍、博陸侯,姓霍氏」,其次張安世韓增趙充國魏相丙吉杜延年劉德梁丘賀蕭望之蘇武,凡十一人,皆有功德,知名當世,是以表而揚之,明著中興輔佐,列於方叔召虎仲山甫焉。
 □鳳凰集新蔡
 □三月,己丑〔「己丑」原作「己巳」,據漢書 宣帝紀百官公卿表改。〕建成安侯 黃霸薨。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當補此字。〕五月,甲午,于定國為丞相,〔「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西平侯。太僕沛郡 陳萬年為御史大夫。
 □詔諸儒講五經同異,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乃立梁丘 小夏侯 尚書穀梁 春秋博士。
 □烏孫大昆彌元貴靡鴟靡皆病死。公主上書言:「年老土思,願得歸骸骨,葬地!」憫而迎之。冬,至京師,待之一如公主之制。後二歲卒。
  元貴靡星靡代為大昆彌,弱。馮夫人上書:「願使烏孫,鎮撫星靡。」遣之。都護韓宣烏孫大吏大祿、大監皆可賜以金印紫綬,以尊輔大昆彌。許之。
 □初,〔「初」字原無,今補之。〕皇太子所幸司馬良娣,病,且死,謂太子曰:「妾死非天命,乃諸娣妾、良人更祝詛殺我。」太子以為然。及死,太子悲恚發病,忽忽不樂。乃令皇后擇後宮家人子可以娛侍太子者,得元城 王政君,送太子宮。政君,故繡衣御史之孫女也,見於丙殿;壹幸,有身。是歲,生皇孫甲館畫堂〔「皇孫」原作「成帝」,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二十七改。〕為世嫡皇孫。愛之,自名曰,字大孫,常置左右。
甘露四年(辛未、紀元二四六八年)
 □夏,廣川王 海陽坐禽獸行、賊殺不辜廢,徙房陵考異曰:諸侯表作「汝陽」,宣紀景十三王傳作「海陽」,今從之。〉
 □冬,十月,丁卯,未央宮 宣室閣火。
 □是歲,徙定陶王 楚王
 □匈奴 呼韓邪郅支兩單于俱遣使朝獻,呼韓邪使有加焉。
黃龍元年(壬申、紀元二四六九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改元黃龍〔「改元黃龍」四字原無,辛德勇 建元與改元:西漢新莽年號研究補於正月。
 □匈奴 呼韓邪單于來朝;二月,歸國。始,郅支單于以為呼韓邪兵弱,降,不能復自還,即引其眾西,欲攻定右地。又屠耆單于小弟本侍呼韓邪,亦亡之右地,收兩兄餘兵,得數千人,自立為伊利目單于;道逢郅支,合戰,郅支殺之,并其兵五萬餘人。郅支出兵穀助呼韓邪,即遂留居右地;自度力不能定匈奴,乃益西,近烏孫,欲與并力,遣使見小昆彌烏就屠烏就屠殺其使,發八千騎迎郅支郅支覺其謀,勒兵逢擊烏孫,破之;因北擊烏揭堅昆丁令,并三國。數遣兵擊烏孫,常勝之。堅昆東去單于庭七千里,南去車師五千里,郅支留都之。
 □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閣道,入紫微宮。
 □寢疾,選大臣可屬者,引外屬侍中樂陵侯 史高、太子太傅蕭望之、少傅周堪至禁中,拜為大司馬、車騎將軍,望之為前將軍、光祿勳,為光祿大夫,皆受遺詔輔政,領尚書事。冬,十二月,甲戌,崩于未央宮
  班固贊曰:孝宣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於技巧、工匠、器械,自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遭值匈奴乖亂,推亡固存,申威北夷,單于慕義,稽首稱藩。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
 □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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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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