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資治通鑑卷035



資治通鑑 卷第三十五
  漢紀二十七 起屠維協洽(己未),盡玄黓閹茂(壬戌),凡四年。

  孝哀皇帝下

元壽元年(己未、紀元二五一六年)
 □春,正月,辛丑朔,考異曰: 云「辛卯朔」,誤。〉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習兵法者各一人,因就拜孔鄉侯 傅晏為大司馬、衛將軍,陽安侯 丁明為大司馬、驃騎將軍。
 □是日,日有食之。上詔公卿大夫悉心陳過失;又令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丞相奏封事曰:〔「王」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孝元皇帝奉承大業,溫恭少欲,都內錢四十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萬」十五字原無,據漢書 王嘉傳補。〕嘗幸上林,後宮馮貴人從臨獸圈,猛獸驚出,貴人前當之,元帝嘉美其義,賜錢五萬。掖庭見親,有加賞賜,屬其人勿眾謝。示平惡偏,重失人心,賞賜節約。是時外戚貲千萬者少耳,故少府、水衡見錢多也。雖遭初元永光凶年饑饉,加有西羌之變,外奉師旅,內振貧民,終無傾危之憂,以府藏內充實也。孝成皇帝時,諫臣多言燕出之害,及女寵專愛,耽於酒色,損德傷年,其言甚切,然終不怨怒也。寵臣淳于長張放史育數貶退,家貲不滿千萬,放斥逐就國,榜死於獄,不以私愛害公義,故雖多內譏,朝廷安平,傳業陛下。
  陛下在國之時,好,上儉節,徵來,所過道上稱誦德美,此天下所以回心也。初即位,易帷帳,去錦繡,乘輿席緣綈繒而已。共皇寢廟比當作,憂憫元元,惟用度不足,以義割恩,輒且止息,今始作治。而駙馬都尉董賢亦起官寺上林中,又為治大第,開門向北闕,引王渠灌園池,使者護作,賞賜吏卒,甚於治宗廟。母病,長安廚給祠具,道中過者皆飲食。為治器,器成,奏御乃行,或物好,特賜其工;自貢獻宗廟、三宮,猶不至此。家有賓婚及見親,諸官並供,賜及倉頭、奴婢人十萬錢。使者護視、發取市物,百賈震動,道路讙譁,群臣惶惑。詔書罷苑,而以賜二千餘頃,均田之制從此墮壞。奢僭放縱,變亂陰陽,災異眾多,百姓訛言,持籌相驚,天惑其意,不能自止。陛下素仁智慎事,今而有此大譏。
  孔子曰:『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安用彼相矣!』臣幸得備位,竊內悲傷不能通愚忠之信;身死有益於國,不敢自惜。唯陛下慎己之所獨向,察眾人之所共疑!往者寵臣鄧通韓嫣,驕貴失度,逸豫無厭,小人不勝情欲,卒陷罪辜,亂國亡軀,不終其祿,所謂『愛之適足以害之』者也!宜深覽前世,以節寵,全安其命。」上由是於浸不悅。
  前涼州刺史杜鄴以方正對策曰:「臣聞陽尊陰卑,天之道也。是以男雖賤,各為其家陽;女雖貴,猶為其國陰。故禮明三從之義,雖有文母之德,必繫於子。昔鄭伯姜氏之欲,終有叔段篡國之禍;周襄王內迫惠后之難,而遭居之危。興,呂太后權私親屬,幾危社稷。竊見陛下約儉正身,欲與天下更始,然嘉瑞未應,而日食、地震。案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日食,明陽為陰所臨。坤以法地,為土,為母,以安靜為德;震,不陰之效也。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昔曾子問從令之義,孔子曰:『是何言歟!』善閔子騫守禮,不苟從親,所行無非理者,故無可間也。今諸外家昆弟,無賢不肖,並侍帷幄,布在列位,或典兵衛,或將軍屯,寵意並於一家,積貴之勢,世所希見、所希聞也。至乃並置大司馬、將軍之官,皇甫雖盛,三桓雖隆,為作三軍,無以甚此!當拜之日,暗然日食。不在前後,臨事而發者,明陛下謙遜無專,承指非一,所言輒聽,所欲輒隨,有罪惡者不坐辜罰,無功能者畢受官爵,流漸積猥,過在於是,欲令昭昭以覺聖朝。昔詩人所刺,春秋所譏,指象如此,殆不在他。由後視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鏡見,則以為可,計之過者。願陛下加致精誠,思承始初,事稽諸古,以厭下心,則黎庶群生無不悅喜,上帝百神收還威怒,禎祥福祿,何嫌不報!」
  上又徵孔光詣公車,問以日食事,拜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給事中,位次丞相。
  初,王莽既就國,杜門自守。其中子殺奴,切責,令自殺。在國三歲,吏民上書冤訟者百數。至是,賢良周護宋崇等對策,復深訟功德;上於是徵平阿侯 京師,侍太后。
 □董賢因日食之變以沮傅晏息夫躬之策,辛亥,上收印綬,罷就第。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合葬渭陵,稱孝元傅皇后
 □丞相、御史奏息夫躬孫寵等罪過,上乃免官,遣就國;又罷侍中、諸曹、黃門郎數十人。
  鮑宣上書曰:「陛下父事天,母事地,子養黎民;即位以來,父虧明,母震動,子訛言相驚恐。今日食於三始,誠可畏懼。小民正朔日尚恐毀敗器物,何況於日虧乎!陛下深內自責,避正殿,舉直言,求過失,罷退外親及旁仄素餐之人,徵拜孔光為光祿大夫,發覺孫寵息夫躬過惡,免官遣就國,眾庶歙然,莫不悅喜。天人同心,人心悅則天意解矣。乃二月丙戌,白虹干日,連陰不雨,此天憂結未解,〔「有」原作「下」,據漢書 鮑宣傳改。〕民有怨望未塞者也。侍中、駙馬都尉董賢,本無葭莩之親,但以令色、諛言自進,賞賜無度,竭盡府藏,並合三第,尚以為小,復壞暴室。父、子坐使天子使者,將作治第,行夜吏卒皆得賞賜,上塚有會,輒太官為供。海內貢獻,當養一君,今反盡之家,豈天意與民意耶!天不可久負,厚之如此,反所以害之也!誠欲哀,宜為謝過天地,解讎海內,免遣就國,收乘輿器物還之縣官,如此可以父子終其性命;否者,海內之所仇,未有得久安者也。孫寵息夫躬不宜居國,可皆免,以示天下。復徵何武師丹彭宣傅喜,曠然使民易視,以應天心,建立大政,興太平之端。」〔「以」字原無,據漢書 鮑宣傳補。〕上感大異,納宣言,徵何武彭宣;拜鮑宣為司隸。
 □上託傅太后遺詔,令太皇太后下丞相、御史,益封董賢二千戶,孔鄉侯汝昌侯陽新侯國。〔「及」字原無。校:「甲十六行本『賜』上有『及』;本同。」漢書 王嘉傳通鑑紀事本末卷五有此字,據補。〕王嘉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諫曰:「臣聞爵祿、土地,天之有也。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裂地而封,不得其宜,則眾庶不服,感動陰陽,其害疾自深。今聖體久不平,此臣所內懼也。高安侯 ,佞幸之臣,陛下傾爵位以貴之,殫貨財以富之,損至尊以寵之,主威已黜,府藏已竭,唯恐不足。財皆民力所為,孝文皇帝欲起露臺重百金之費,克己不作。今散公賦以施私惠,一家至受千金,往古以來,貴臣未嘗有此,流聞四方,皆同怨之。里諺曰:『千人所指,無病而死。』臣常為之寒心。今太皇太后以永信太后遺詔詔丞相、御史,益戶,賜三侯國,臣竊惑。山崩、地動、日食於三朝,皆陰侵陽之戒也。前已再封,再易邑,業緣私橫求,恩已過厚,求索自恣,不知厭足,甚傷尊尊之義,不可以示天下,為害痛矣!臣驕侵罔,陰陽失節,氣感相動,害及身體。陛下寢疾久不平,繼嗣未立,宜思正萬事,順天人之心,以求福祐,奈何輕身肆意,不念高祖之勤苦,垂立制度,欲傳之於無窮哉!臣謹封上詔書,不敢露見;非愛死而不自法,恐天下聞之,故不敢自劾。」
  初,廷尉梁相東平王 獄時,冬月未盡二旬,而心疑冤獄,有飾辭,奏欲傳之長安,更下公卿覆治。尚書令鞫譚、僕射宗伯鳳以為可許。以為等皆見上體不平,〔「上」原作「天子」,今一律改作「上」。〕外內顧望,操持兩心,幸踰冬,無討賊疾惡主讎之意,免等皆為庶人。後數月,大赦,薦「等皆有材行,聖王有計功除過,臣竊為朝廷惜此三人。」書奏,上不能平。後二十餘日,封還益董賢戶事,上乃發怒,召詣尚書,責問以「等前坐不忠,罪惡著聞,君時輒已自劾;今又稱譽,云『為朝廷惜之』,何也?」免冠謝罪。
  事下將軍中朝者,光祿大夫孔光等劾「迷國罔上,不道,請謁者召詣廷尉詔獄。」議郎等以為「言事前後相違,宜奪爵土,免為庶人。」永信少府等以為「罪名雖應法,大臣括髮關械,裸躬就笞,非所以重國,褒宗廟也。」上不聽,三月,詔「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詔獄。」
  使者既到,府掾、史涕泣,共和藥進不肯服。主簿曰:「將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故事,君侯宜引決!」使者危坐府門上,主簿復前進藥。引藥杯以擊地,謂官屬曰:「丞相幸得備位三公,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示萬眾。丞相豈兒女子耶!何謂咀藥而死!」遂裝,出見使者,再拜受詔;乘吏小車,去蓋,不冠,隨使者詣廷尉。廷尉收丞相、新甫侯印綬,縛載致都船詔獄。上聞生自詣吏,大怒,使將軍以下與五二千石雜治。吏詰問對曰:「案事者思得實。竊見等前治東平王獄,不以為不當死,欲關公卿,示重慎,誠不見其外內顧望,阿附為驗,復幸得蒙大赦。等皆良善吏,臣竊為國惜賢,不私此三人。」獄吏曰:「苟如此,則君何以為罪,猶當有以負國,不空入獄矣?」吏稍侵辱喟然仰天嘆曰:「幸得充備宰相,不能進賢、退不肖,以是負國,死有餘責。」吏問賢、不肖主名。曰:「賢故丞相孔光、故大司空何武,不能進;惡高安侯 董賢父子,佞邪亂朝,而不能退。罪當死,死無所恨!」繫獄二十餘日,不食,嘔血而死。
  已而上覽其對,思言,會御史大夫賈延免,夏,五月,乙卯,以孔光為御史大夫。秋,七月,丙午,以為丞相,復故國博山侯;又以氾鄉侯 何武為御史大夫。上乃知孔光前免非其罪,以過近臣毀短者,曰:「傅嘉前為侍中,毀譖仁賢,誣愬大臣,令俊乂者久失其位,其免為庶人,歸故郡。」
 □八月,何武徙為前將軍。辛卯,光祿大夫彭宣為御史大夫。〔「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司隸鮑宣坐摧辱宰相,拒閉使者,無人臣禮,減死髡鉗。
 □大司馬丁明素重王嘉,以其死而憐之;九月,乙卯,冊免,使就第。
 □冬,十一月,壬午,以故定陶太傅、光祿大夫韋賞為大司馬、車騎將軍。己丑,卒。〔十一月丙申朔,無庚子及己丑,疑皆十二月事。〕
 □十二月,改元元壽〔「閏」「改元元壽」五字原無,辛德勇 建元與改元:西漢新莽年號研究補。
 □庚子,以侍中、駙馬都尉董賢為大司馬、衛將軍,冊曰:「建爾于公,以為輔!往悉爾心,匡正庶事,允執其中!」是時年二十二,雖為三公,常給事中,領尚書,百官因奏事。以父衛尉不宜在卿位,徙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弟寬信為駙馬都尉。董氏親屬皆侍中、諸曹、奉朝請,寵在之右矣。
  初,丞相孔光為御史大夫,為御史,事;及為大司馬,與並為三公。上故令私過雅恭謹,知上欲尊寵。及聞當來也,警戒衣冠出門待,望見車乃却入,至中門,入閤,既下車,乃出,拜謁、送迎甚謹,不敢以賓客鈞敵之禮。上聞之,喜,立拜兩兄子為諫大夫、常侍。由是權與人主侔矣。
  是時,成帝外家王氏衰廢,唯平阿侯 去疾為侍中,弟為中常侍。妻父中郎將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慕之,欲為子寬信女為婦,使言之。惶恐不敢當,私謂曰:「董公為大司馬,冊文言『允執其中』,此乃之文,非三公故事,長者見者莫不心懼。此豈家人子所能堪耶!」性有智略,聞言,心亦悟;乃還報,深達自謙薄之意。嘆曰:「我家何用負天下,而為人所畏如是!」意不悅。後上置酒麒麟殿父子、親屬宴飲,侍中、中常侍皆在側,上有酒所,校:「甲十六行本『有』作『在』;本同;校同。」乙十一行本、漢書 佞幸傳並作「有」,通鑑紀事本末卷五作「在」。按文意,作「有」是。〕從容視,笑曰:「吾欲法,何如?」王閎進曰:「天下乃高皇帝天下,非陛下之有也!陛下承宗廟,當傳子孫於無窮,統業至重,天子無戲言!」上默然不悅,左右皆恐。於是遣出歸郎署。考異曰:董賢傳但云「遣出不得復侍宴」,自「歸郎署」以下,皆漢紀所載也。 漢書外事,不知此語荀悅何從得之。又云:「歸郎署二十日,長樂宮深為謝。又御史大夫彭宣上封事,言國安危繼嗣事,上覺寤,召。」按太皇太后居長信宮;云長樂宮,誤也。〉
  久之,太皇太后為謝,復召還。遂上書諫曰:「臣聞王者立三公,法三光,居之者當得賢人。曰:『鼎折足,覆公餗,』喻三公非其人也。昔孝文皇帝鄧通,不過中大夫;武皇帝韓嫣,賞賜而已,皆不在大位。今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無功於漢朝,又無肺腑之連,復無名跡高行以矯世,昇擢數年,列備鼎足,典衛禁兵,無功封爵,父子、兄弟橫蒙拔擢,賞賜空竭帑藏,萬民諠譁,偶言道路,誠不當天心也!昔神蚖變化為人,實生褒姒,亂周國,恐陛下有過失之譏,有小人不知進退之禍,非所以垂法後世也!」上雖不從言,多其年少志強,亦不罪也。
元壽二年(庚申、紀元二五一七年)
 □春,正月,匈奴單于及烏孫大昆彌伊秩靡皆來朝,以為榮。是時西域凡五十國,自譯長至將、相、侯、王皆佩印綬,凡三百七十六人;而康居大月氏安息罽賓烏弋之屬,皆以絕遠,不在數中,其來貢獻,則相與報,不督錄總領也。自黃龍以來,單于每入朝,其賞賜錦繡、繒絮輒加厚於前,以慰接之。單于宴見,群臣在前,單于怪董賢年少,以問譯。上令譯報曰:「大司馬年少,以大賢居位。」單于乃起,拜賀得賢臣。是時上以太歲厭勝所在,舍單于上林苑 蒲陶宮,告之以加敬於單于;單于知之,不悅。
 □夏,四月,壬戌晦,日有食之。〔「壬戌」原作「壬辰」,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改。〕
 □五月,甲子,正三公官分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
 □六月,戊午,崩于未央宮〔「上」原作「帝」,今一律改作「上」。下同。〕
  孝成之世祿去王室,及即位,屢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然而寵信讒諂,憎疾忠直,業由是遂衰。
  太皇太后聞崩,即日駕之未央宮,收取璽綬。太后召大司馬,引見東〔「廂」原作「箱」,據漢書 佞幸傳改。〕問以喪事調度;內憂,不能對,免冠謝。太后曰:「新都侯 ,前以大司馬奉送先帝大行,曉習故事,吾令佐君。」頓首:「幸甚!」太后遣使者馳召,詔尚書,諸發兵符節、百官奏事、中黃門、期門兵皆屬以太后指,使尚書劾病不親醫藥,禁止不得入宮殿司馬中;不知所為,詣闕免冠徒跣謝。己未,使謁者以太后詔即闕下冊曰:「年少,未更事理,為大司馬,不合眾心,其收大司馬印綬,罷歸第!」即日,與妻皆自殺;家惶恐,夜葬。疑其詐死;有司奏請發棺,至獄診視,因埋獄中。太皇太后詔「公卿舉可大司馬者」。故大司馬,辭位避,眾庶稱以為賢,又太皇太后近親,自大司徒孔光以下,舉朝皆舉。獨前將軍何武、左將軍公孫祿二人相與謀,以為「往時之世,外戚上官持權,幾危社稷;今孝成孝哀比世無嗣,方當選立近親幼主,〔「輔」字原無,據漢書 何武傳補。〕不宜令外戚大臣持權;親疏相錯,為國計便。」於是公孫祿大司馬,〔「為」原作「可」,據文當改此字。〕祿亦舉。庚申,太皇太后自用為大司馬、領尚書事。
  太皇太后與議立嗣。安陽侯 王舜之從弟,其人修敕,太皇太后所信愛也,白以為車騎將軍。秋,七月,遣與大鴻臚左咸使持節迎中山王 箕子以為嗣。
  莽又白太皇太后,詔有司以皇太后前與女弟昭儀專寵錮寢,殘滅繼嗣,貶為孝成皇后,徙居北宮;又以定陶共王太后孔鄉侯 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徙孝哀皇后退就桂宮傅氏丁氏皆免官爵歸故郡,傅晏將妻子徙合浦。獨下詔褒揚傅喜曰:「高武侯 ,姿性端愨,論議忠直,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終不順指從邪,介然守節,以故斥逐就國。不云乎:『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其還 長安,位特進,奉朝請。」雖外見褒賞,孤立憂懼;後復遣就國,以壽終。又貶傅太后號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號曰丁姬又奏董賢父子驕恣奢僭,請收沒入財物縣官,諸以為官者皆免;父、弟寬信與家屬徙合浦,母別歸故郡鉅鹿長安中小民讙譁,向其第哭,冀獲盜之。縣官斥賣董氏財,凡四十三萬萬。所厚吏朱詡自劾去大司馬府,〔「人」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字。〕買棺衣,收屍葬之;聞之,以他罪擊殺以大司徒孔光名儒,相三主,太后所敬,天下信之,於是盛尊事,引女婿甄邯為侍中、奉車都尉。諸素所不悅者,皆附致其罪,為請奏草,令持與,以太后指風素畏慎,不敢不上之;白太后,輒可其奏。於是劾奏何武公孫祿互相稱舉,皆免官,就國。又奏董宏高昌侯 父為佞邪,奪爵。又奏南郡太守毋將隆前為冀州牧,治中山 馮太后獄,冤陷無辜,關內侯張由誣告骨肉,中太僕史立泰山太守丁玄陷人入大辟,河內太守趙昌譖害鄭崇,幸逢赦令,皆不宜處位在中土,免為庶人,徙合浦中山之獄,本自典考之,但與連名奏事;少時慕與交,不甚附,故因事擠之。
  紅陽侯 ,太后親弟,雖不居位,以諸父內敬憚之,畏從容言太后,令己不得肆意,復令罪惡:「前知定陵侯 淳于長,犯大逆罪,多受其賂,為言誤朝;後白以官婢楊寄私子為皇子,眾言曰:『呂氏 少帝復出,』紛紛為天下所疑,難以示來世,成襁褓之功;請遣就國。」太后不聽。曰:「今漢家衰,比世無嗣,太后獨代幼主統政,誠可畏懼。力用公正先天下,尚恐不從;今以私恩逆大臣議,如此,群下傾邪,亂從此起。宜可且遣就國,安後復徵召之。」太后不得已,遣就國。之所以脅持上下,皆此類也。
  於是附順者拔擢,忤恨者誅滅,以王舜王邑為腹心,甄豐甄邯主擊斷,平晏領機事,劉秀典文章,孫建為爪牙。涿郡 崔發南陽 陳崇皆以材能幸於色厲而言方,欲有所為,微見風采,黨羽承其指意而顯奏之;稽首涕泣,固推讓,上以惑太后,下用示信於眾庶焉。
 □八月,復白太皇太后,廢孝成皇后孝哀皇后為庶人,就其園。是日,皆自殺。考異曰:漢春秋云「八月,甲寅」,未知胡旦所據。〉
 □大司空彭宣王莽專權,乃上書言:「三公鼎足承君;一足不任,則覆亂美實。臣資性淺薄,年齒老耄,數伏疾病,昏亂遺忘,願上大司空、長平侯印綬,乞骸骨歸鄉里,俟填溝壑。」白太后策免,使就國。求退,故不賜黃金、安車、駟馬。居國數年,薨。
  班固贊曰:薛廣德保懸車之榮,平當逡巡有恥,彭宣見險而止,異乎苟患失之者矣!
 □戊午,右將軍王崇為大司空,光祿勳東海 馬宮為右將軍,左曹、中郎將甄豐為光祿勳。
 □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明年改元元始〔「明年改元元始」六字原無,辛德勇 建元與改元:西漢新莽年號研究補於元壽二年九月平帝即位後。
  平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權日盛,孔光憂懼,不知所出,上書乞骸骨;白太后,幼少,宜置師傅,徙為帝太傅,位四輔,給事中,領宿衛、供養,行內署門戶,省服御食物。以馬宮為大司徒,甄豐為右將軍。
 □冬,十月,壬寅,葬孝哀皇帝義陵考異曰:哀紀云:「九月壬寅,葬義陵。」 云:「九月壬辰,皇帝葬義陵。」長曆,是月辛酉朔,無壬寅及壬辰;壬寅乃十月十二日,壬辰乃十月二日。又臣 曰:「自崩至葬凡百五日。」按帝以六月戊午崩,然則葬在十月審矣,蓋 月誤也〔「班書、荀紀」原作「本紀」,今改之。〕今葬日據本紀,書於十月。〉

  孝平皇帝上

元始元年(辛酉、紀元二五一八年)
 □春,正月,王莽益州,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白太后下詔,以白雉薦宗廟。於是群臣盛陳功德,「致周成白雉之瑞;周公及身在而託號於宜賜號曰安漢公,益戶疇爵邑。」太后詔尚書具其事。上書言:「臣與孔光王舜甄豐甄邯共定策;今願獨條等功賞,寢置臣,勿隨輩列。」甄邯白太后下詔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君其勿辭!」復上書固讓數四,稱疾不起;左右白太后,「宜勿奪意,但條孔光等。」乃肯起。
  二月,丙辰,太后下詔:「以太傅、博山侯 為太師,車騎將軍、安陽侯 為太保,皆益封萬戶;考異曰:平紀作正月事,而王子侯表公卿表皆云「二月丙辰」,今從之。〉左將軍、光祿勳為少傅,封廣陽侯;皆授四輔之職。侍中、奉車都尉承陽侯。」四人既受賞,尚未起。群臣復上言:「雖克讓,朝所宜章,以時加賞,明重元功,無使百僚元元失望!」太后乃下詔:「以大司馬、新都侯 為太傅,幹四輔之事,號曰安漢公,益封二萬八千戶。」於是為惶恐,不得已而起,受太傅、安漢公號,讓還益封事,云:「願須百姓家給,然後加賞。」群臣復諍,太后詔曰:「公自期百姓家給,是以聽之,其令公俸賜皆倍故。百姓家給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聞。」復讓不受,而建言褒賞宗室群臣,立故東平王 太子開明東平〔「東平」二字原無,據文當補此二字。〕又以故東平思王成都中山王,奉孝王後;封宣帝耳孫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考異曰:平紀:「元始元年,封孝宣曾孫等三十六人。」莽傳在五年。按王子侯表皆以元年二月丙辰封,莽傳誤也。〉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皆賜爵關內侯。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無子而有孫若同產子者,〔「子」字原無,據漢書 平帝紀補。〕皆得以為嗣;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天下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吏」原作「令」,據漢書 平帝紀、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五改。〕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下及庶民鰥寡,恩澤之政,無所不施。
  既媚悅吏民,又欲專斷;知太后老,厭政,乃風公卿奏言:「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及州部所舉才異等吏,率多不稱,宜皆見安漢公。又,太后春秋高,不宜親省小事。」令太后下詔曰:「自今以來,唯封爵乃以聞,他事安漢公、四輔平決。州牧、二千石及才吏初除奏事者,輒引入,至近署對安漢公,考故官,問新職,以知其稱否。」於是人人延問,密致恩意,厚加贈送,其不合指,顯奏免之,權與人主侔矣。
 □置羲和官,秩二千石。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大赦天下。公卿以下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王莽外家衛氏奪其權,白太后:「前哀帝立,背恩義,自貴外家,撓亂國家,幾危社稷。今帝以幼年復奉大宗為成帝後,宜明一統之義,以戒前事,為後代法。」六月,遣甄豐奉璽綬,即拜衛姬中山孝王后。賜帝舅衛寶爵關內侯。賜女弟三人號曰君,皆留中山,不得至京師
  扶風功曹申屠剛以直言對策曰:「臣聞成王幼少,周公攝政,聽言下賢,均權布寵,動順天地,舉措不失;然近則召公不悅,遠則四國流言。今聖主始免襁褓,即位以來,至親分離,外戚杜隔,恩不得通。且漢家之制,雖任英賢,猶援姻戚,親疏相錯,杜塞間隙,誠所以安宗廟,重社稷也。宜亟遣使者徵中山太后,置之別宮,令時朝見,又召二族,裁與冗職,使得執戟親奉宿衛,以抑患禍之端。上安社稷,下全保傅。」令太后下詔曰:「所言僻經妄說,違背大義!」罷歸田里。
 □丙午,封魯頃公之八世孫公子寬褒魯侯,奉周公祀;封褒成君 孔霸曾孫褒成侯,奉孔子祀。
 □詔:「天下女徒已論,歸家,出雇山錢,月三百。復貞婦,鄉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秋,九月,赦天下徒。
元始二年(壬戌、紀元二五一九年)
 □春,黃支國獻犀牛。黃支南海中,去京師三萬里。王莽欲耀威德,故厚遺其王,令遣使貢獻。
 □越巂郡黃龍游中。〔「言」字原無,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七十七引王念孫說補。漢紀卷三十有「言」字。〕太師、大司徒等咸稱「功德比周公,宜告祠宗廟。」〔「孔」「馬」二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大司農孫寶曰:「周公上聖,召公大賢,尚猶有不相悅,著於經典,兩不相損。今風雨未時,百姓不足,每有一事,群臣同聲,得無非其美者?」時大臣皆失色。甄邯即時承制罷議者。會遣吏迎母,母道病,留弟家,獨遣妻子。司直陳崇劾奏,事下三公即訊。對曰:「年七十,誖耄,恩衰供養,營妻子,如章。」坐免,終於家。
 □更名
 □三月,癸酉,大司空王崇謝病免,以避王莽
 □夏,四月,丁酉,左將軍甄豐為大司空,〔「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右將軍孫建為左將軍,光祿勳甄邯為右將軍;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廣宗王江都易王盱台侯 〔「廣世」原作「廣川」,見下文考異。〕考異曰:平紀作「廣川王」,諸侯王表作「廣世王」,景十三王傳作「廣陵王」;按時有廣陵王 劉宏劉宮不得再立為廣陵王劉倫廣川惠王後,故劉宮不得立為廣川王。蓋人避唐太宗諱改字;今從諸侯王表。〉廣川惠王曾孫廣德王。紹封興以來大功臣之後周共等皆為列侯及關內侯,凡百一十七人。〔此段原分作二段,「立代孝王」以下為另一段,據漢書 諸侯王表如意封王俱在四月丁酉,今合為一段。〕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王莽白太后:宜衣繒練,頗損膳,以示天下。因上書願出錢百萬,獻田三十頃,付大司農助給貧民。於是公卿皆慕效焉,凡獻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率群臣奏太后,言:「幸賴陛下德澤,間者風雨時,甘露降,神芝生,蓂莢、朱草、嘉禾,休徵同時並至。願陛下遵帝王之常服,復太官之法膳,使臣子各得盡驩心,備供養!」又令太后下詔,不許。每有水旱,輒素食,左右以白太后。太后遣使者詔曰:「聞公菜食,憂民深矣。今秋幸孰,公以時食肉,愛身為國!」
 □六月,隕石于鉅鹿二。
 □光祿大夫楚國 龔勝、太中大夫琅邪 邴漢王莽專政,皆乞骸骨。令太后策詔之曰:「朕愍以官職之事煩大夫,大夫其修身守道,以終高年。」皆加優禮而遣之。
 □梅福王莽必篡祚,一朝棄妻子去,不知所之。其後,人有見會稽者,變姓名為市門卒云。
 □秋,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赦天下徒。
 □遣執金吾候陳茂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雲陽,賜公田宅。
 □王莽欲悅太后以威德至盛,異於前,乃風單于令遣王昭君須卜居次云入侍太后,所以賞賜之甚厚。
 □車師後王國有新道通玉門關,往來差近,戊己校尉徐普欲開之。車師後王 姑句以當道供給使者,心不便也。欲分明其界,然後奏之,召姑句使証之;不肯,繫之。其妻股紫陬姑句曰:「前車師前王為都護司馬所殺,今久繫必死,不如降匈奴!」即馳突出高昌壁,入匈奴。又去胡來王 唐兜赤水羌數相寇,不勝,告急都護,都護但欽不以時救助。唐兜困急,怨,東玉門關〔「叩」原作「守」,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三十五改。〕玉門關不內,即將妻子、人民千餘人亡降匈奴;單于受置左谷蠡地,遣使上書言狀曰:「臣謹已受。」詔遣中郎將韓隆等使匈奴,責讓單于;單于叩頭謝罪,執二虜還付使者。詔使中郎將王萌待於西域 惡都奴界上。單于遣使送,因請其罪;使者以聞。不聽,詔會西域諸國王,陳軍斬姑句唐兜以示之。乃造設四條,中國人亡入匈奴者,烏孫亡降匈奴者,西域諸國佩中國印綬降匈奴者,烏桓匈奴者,皆不得受。遣中郎將王駿王昌、副校尉甄阜王尋使匈奴,班四條與單于,雜函封,付單于,令奉行;因收故宣帝所為約束封函還。時奏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因使使者以風單于,宜上書慕化,為一名,必加厚賞。單于從之,上書言:「幸得備藩臣,竊樂太平聖制。臣故名囊知牙斯,今謹更名曰。」大悅,白太后,遣使者答諭,厚賞賜焉。
 □欲以女配為皇后以固其權,奏言:「皇帝即位三年,長秋宮未建,掖廷媵未充。乃者國家之難,本從無嗣,配娶不正,請考論五經,定娶后禮,正十二女之義,以廣繼嗣,博采二王後及周公孔子世、列侯在長安者嫡子女。」事下有司,上眾女名,王氏女多在選中者,恐其與己女爭,即上言:「身無德,子材下,不宜與眾女並采。」太后以為至誠,乃下詔曰:「王氏女,朕之外家,其勿采。」庶民、諸生、郎吏以上守闕上書者日千餘人,公卿大夫或詣廷中,或伏省戶下,咸言:「安漢公盛勳堂堂若此,今當立后,獨奈何廢公女,天下安所歸命!願得公女為天下母!」遣長史以下分部曉止公卿及諸生,而上書者愈甚。太后不得已,聽公卿采女。復自白:「宜博選眾女。」公卿諍曰:「不宜采諸女以貳正統。」乃白:「願見女。」
 □是歲,天下凡郡、國一百三,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此之極盛矣。〔此段原無,據漢書 地理志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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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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