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資治通鑑卷034



資治通鑑 卷第三十四
  漢紀二十六 起柔兆執徐(丙辰),盡著雍敦牂(戊午),凡三年。

  孝哀皇帝中

建平二年(丙辰、紀元二五一三年)
 □春,正月,有星孛于牽牛。
 □宗族驕奢,皆嫉傅喜之恭儉。又,傅太后欲求稱尊號,與成帝母齊尊;孔光師丹共執以為不可。上重違大臣正議,又內迫傅太后,依違者連歲。傅太后大怒,上不得已,先免師丹以感動終不順。朱博孔鄉侯 傅晏連結,共謀成尊號事,數燕見,奏封事,毀短孔光二月,〔「二月」二字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補。〕丁丑,上遂策免,以侯就第。
  御史大夫官既罷,議者多以為古今異制,自天子之號下至佐史,皆不同於古,而獨改三公,職事難分明,無益於治亂。於是朱博奏言:「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復置御史大夫,遵奉舊制。臣願盡力以御史大夫為百僚率!」上從之。夏,四月,戊午,更拜為御史大夫。又以丁太后陽安侯 為大司馬、衛將軍,置官屬;大司馬冠號如故事。
 □傅太后又自詔丞相、御史大夫曰:「高武侯 附下罔上,與故大司空同心背叛,放命圮族,不宜奉朝請,其遣就國!」
 □丞相孔光,自先帝時議繼嗣,有持異之隙,又重忤傅太后指;由是傅氏在位者與朱博為表裡,共毀譖。乙亥,策免為庶人。以御史大夫朱博為丞相,封陽鄉侯考異曰:公卿表:「四月乙未,孔光免,朱博為丞相。」又曰:「四月戊午,為御史大夫;乙亥,遷。」五行志:「四月乙亥朔,為丞相。」 :「乙亥,孔光免。」按長曆,是月丁巳朔,無乙未;十九日乙亥,非朔也。皆有誤。〉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鍾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
  上以問黃門侍郎蜀郡 揚雄李尋對曰:「此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揚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朱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凶惡亟疾之怒。」上不聽。
  朱博既為丞相,上遂用其議,下詔曰:「定陶共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尊共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共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為共皇立寢廟於京師,比宣帝悼皇考制度。」於是四太后各置少府、太僕,秩皆中二千石。傅太后既尊後,尤驕,與太皇太后語,至謂之「嫗」。時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為公卿列侯者甚眾;然不甚假以權勢,〔「上」原作「帝」,今一律改作「上」。下同。〕不如王氏成帝世也。
 □丞相、御史大夫奏言:「前高昌侯 ,首建尊號之議,而為關內侯師丹所劾奏,免為庶人。時天下衰粗,校:「各本均同。嚴衍 通鑑補正漢書 師丹傳改『下』為『子』,當從之。」按是據顏師古注。〕委政於不深惟褒廣尊號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以忠孝復封高昌侯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奏可。
  又奏:「新都侯 王莽前為大司馬,不廣尊尊之義,抑貶尊號,虧損孝道,當伏顯戮。幸蒙赦令,不宜有爵土,請免為庶人。」上曰:「以與太皇太后有屬,勿免,遣就國。」及平阿侯 藏匿趙昭儀親屬,皆就國。
  天下多冤王氏者!諫大夫楊宣上封事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以承天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下自代,奉承東宮哉!太皇太后春秋七十,數更憂傷,敕令親屬引領以避,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於陛下!時登高遠望,獨不慚於延陵乎!」深感其言,復封成都侯 中子成都侯
  朱博又奏言:「漢家故事,置部刺史,秩卑而賞厚,咸勸功樂進。前罷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補;其中材則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奸軌不禁。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上從之。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詔歸葬定陶共皇之園,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初,成帝時,甘忠可詐造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言漢家逢天地之大終,當更受命於天;以教勃海 夏賀良等。中壘校尉劉向忠可假鬼神,罔上惑眾;下獄,治服;未斷,病死。賀良等復私以相教。上即位,司隸校尉解光、騎都尉李尋賀良等,皆待詔黃門。數召見,陳說「曆中衰,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命,故絕嗣。今陛下久疾,變異屢數,天所以譴告人也;宜急改元易號,乃得延年益壽,皇子生,災異息矣。得道不得行,咎殃且無不有,洪水將出,災火且起,滌盪民人。」上久寢疾,冀其有益,遂從賀良等議,詔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將元年,考異曰:哀紀李尋傳並作「太初元年」。按武帝既有太初矣,哀帝不應復以紀元。宋祁曰:「予按王莽傳,以讖文解釋,當作太初元將元年,後人不曉四字為號,輒削去元將二字,非是。後得本,元將二字果存。」說是,今補「元將」二字。〉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秋,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勿徙郡國民。
 □上既改號月餘,寢疾自若。夏賀良等復欲妄變政事,大臣爭以為不可許。賀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尋輔政。」上以其言無驗,八月,丁巳,〔「丁巳」二字原無,據漢書 天文志補。〕詔曰:「待詔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信道不篤,過聽其言,冀為百姓獲福,卒無嘉應。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眾,奸態當窮竟。」皆下獄,伏誅。解光減死一等,徙敦煌郡
 上以寢疾,盡復前世所嘗興諸神祠凡七百餘所,一歲三萬七千祠云。
 □傅太后傅喜不已,使孔鄉侯 風丞相朱博令奏免侯。與御史大夫趙玄議之,言:「事已前決,得無不宜?」曰:「已許孔鄉侯矣。匹夫相要,尚相得死,〔「尚得相死」原作「尚相得死」,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八十三引王念孫說乙。漢紀卷二十八同作「尚得相死」。〕何況至尊!唯有死耳!」即許可。惡獨斥奏,以故大司空氾鄉侯 何武前亦坐過免就國,事與相似,即並奏:「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土之封,非所當也;皆請免為庶人。」上知傅太后素嘗怨,疑承指,即召詣尚書問狀,辭服。有詔左將軍彭宣與中朝者雜問,等奏劾「皆不道,不敬,請召詣廷尉詔獄」。上減死罪三等;削戶四分之一;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甲戌,〔「甲戌」二字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補。〕自殺,國除。
 □九月,乙酉,〔「乙酉」二字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補。〕以光祿勳平當為御史大夫;冬,十月,甲寅,遷為丞相;考異曰:百官表作十二月, 作十月。按王嘉以十月為御史大夫,代平當,不應當十二月始自御史大夫拜相也,明衍「二」字, 是。〉以冬月故,且賜爵關內侯。以京兆平陵 為御史大夫。〔「嘉」原作「喜」。注:「按,『喜』當作『嘉』,詳見下年。」此據注改。〕
 □上欲令處爪牙官,是歲,策免左將軍淮陽 彭宣,以關內侯歸家,而以光祿勳丁望代為左將軍。
 □烏孫 卑爰疐侵盜匈奴西界,單于遣兵擊之,殺數百人,掠千餘人,驅牛畜去。卑爰疐恐,遣子趨逯為質匈奴,單于受,以狀聞。遣使者責讓單于,令還歸卑爰疐質子;〔「告」原訛「吉」,今改之。〕單于受詔遣歸。
建平三年(丁巳、紀元二五一四年)
 □春,正月,壬寅,〔「壬寅」二字原無,據漢書 諸侯王表補。〕廣德夷王廣漢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考異曰:五行志云:「桂宮 鴻寧殿災。」 云:「桂宮正殿火。」今從哀紀。〉
 □上使使者召丞相平當,欲封之;病篤,不應召。室家或謂:「不可強起受侯印為子孫耶?」曰:「吾居大位,已負素餐責矣;起受侯印,還臥而死,死有餘罪。今不起者,所以為子孫也!」遂上書乞骸骨,上不許。三月,己酉,薨。
 □有星孛于河鼓。
 □夏,四月,丁酉,王嘉為丞相,〔「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河南太守王崇為御史大夫。駿之子也。〔「駿」上原有「京兆尹」三字,按此前王駿已改任御史大夫,不當以舊職稱之,今刪之。〕以時政苛急,郡國守相數有變動,乃上疏曰:「臣聞聖王之功在於得人。孔子曰:『材難,不其然歟!』故『繼世立諸侯,像賢也』。雖不能盡賢,天子為擇臣、立命卿以輔之。居是國也,累世尊重,然後士民之眾附焉,是以教化行而治功立。今之郡守重於古諸侯,往者致選賢材,賢材難得,拔擢可用者,或起於囚徒。昔魏尚坐事繫,文帝馮唐之言,遺使持節赦其罪,拜為雲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韓安國於徒中,拜為內史;注:「按韓安國傳安國坐法抵罪。會內史缺,使使者拜安國內史,起徒中為二千石。此景帝時事也。『武帝』,當作『景帝』。師古曰:骨肉以安,言梁孝王免罪也。」〕考異曰:按韓安國傳安國坐法抵罪。會內史缺,使使者拜安國內史,起徒中為二千石。此景帝時事也,謂武帝時非,蓋王嘉以為安國內史在武帝時而誤,今仍從舊。〉骨肉以安。張敞京兆尹,有罪當免,黠吏知而犯收殺之,其家自冤,使者覆獄,劾賊殺人,上逮捕不下,會免;亡命十數日,宣帝拜為冀州刺史,卒獲其用。前世非私此三人,貪其材器有益於公家也。孝文時,吏居官者或長子孫,以官為氏,倉氏庫氏則倉庫吏之後也;其二千石長吏亦安官樂職,然後上下相望,莫有苟且之意。其後稍稍變易,公卿以下傳相促急,又數改更政事,司隸、部刺史舉劾苛細,發揚陰私,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中材苟容求全,下材懷危內顧,壹切營私者多。二千石益輕賤,吏民慢易之,或持其微過,增加成罪,言於刺史、司隸,或上書告之;眾庶知其易危,小失意則有離叛之心。前山陽亡徒蘇令等縱橫,吏士臨難,莫肯伏節死義,以守、相威權素奪也。孝成皇帝悔之,下詔書,二千石不為故縱,遣使者賜金,慰厚其意,誠以為國家有急,取辦於二千石;二千石尊重難危,乃能使下。孝宣皇帝愛其善治民之吏,有章劾事留中,會赦壹解。故事:尚書希下章,為煩擾百姓,証驗繫治,或死獄中,章文必有『敢告之』字乃下。唯陛下留神於擇賢,記善忘過,容忍臣子,勿責以備。二千石、部刺史、三輔縣令有材任職者,人情不能不有過差,宜可闊略,令盡力者有所勸。此方今急務,國家之利也。前蘇令發,欲遣大夫使逐問狀,時見大夫無可使者,召盩厔尹逢,拜為諫大夫遣之。今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豫蓄養可成就者,則士赴難不愛其死;臨事倉猝乃求,非所以明朝廷也。」因薦儒者公孫光滿昌及能吏蕭咸薛脩等,皆故二千石有名稱者,納而用之。〔「上」原作「天子」,今一律改作「上」。下同。〕
 □六月,辛卯,〔「辛卯」二字原無,據漢書 諸侯王表補。〕魯頃王鄉侯 〔「郚鄉」原作「部鄉」。注:「『部鄉』,據當作『郚鄉』。地理志東海郡郚鄉侯國。」今從注改,並補「魯」字。〕
 □上以寢疾未定,冬,十一月,壬子,令太皇太后下詔復甘泉 泰畤汾陰 后土祠,罷南、北郊。上亦不能親至甘泉河東,遣有司行事而禮祠焉。
 □無鹽 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馳道狀;又,瓠山石轉立。東平王 及后自之石所祭;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並祠之。河內 息夫躬長安 孫寵相與謀共告之,曰:「此取封侯之計也!」乃與中郎師譚共因中常侍宋弘上變事,〔「右」原作「谷」。校:「乙十一行本『右』誤『谷』。」漢書 息夫躬傳漢紀卷二十八、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四並作「右」,據改。〕告焉。是時上被疾,多所惡,事下有司,逮王后下獄驗治;服「祠祭詛祝上,為求為天子,以為石立,宣帝起之表也。」有司請誅王,有詔,廢徙房陵自殺,並舅伍宏成帝安成共侯夫人 ,皆棄市。事連御史大夫王崇,左遷大司農。擢南陽太守, 潁川都尉,皆光祿大夫、左曹、給事中。
建平四年(戊午、紀元二五一五年)
 □春,正月,大旱。
 □東民無故驚走,持稾或掫一枚,轉相付與,曰「行西王母籌」,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或被髮徒跣,或夜折關,或踰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郡國二十六至京師,不可禁止。民又聚會里巷阡陌,設張博具,歌舞祠西王母,至秋乃止。
 □上欲封傅太后從父弟侍中、光祿大夫,尚書僕射平陵 鄭崇諫曰:「孝成皇帝封親舅五侯,天為赤黃,晝昏,日中有黑氣。孔鄉侯,皇后父,高武侯以三公封,尚有因緣。今無故欲復封,壞亂制度,逆天人之心,非傅氏之福也!臣願以身命當國咎!」因持詔書案起。傅太后大怒曰:「何有為天子乃反為一臣所顓制耶!」二月,癸卯,上遂下詔封汝昌侯考異曰:哀紀恩澤侯表皆云「以今年二月封」,而孫寶傳云:「制詔丞相、大司空」。按建平二年已罷大司空官,疑誤。〉
 □駙馬都尉、侍中雲陽 董賢得幸於上,出則參乘,入御左右,賞賜累鉅萬,貴震朝廷。常與上臥起;嘗晝寢,偏藉上袖,上欲起,未覺,不欲動,乃斷袖而起。又詔妻得通引籍殿中,止廬。又召女弟以為昭儀,位次皇后。昭儀及與妻旦夕上下,並侍左右。以為少府,賜爵關內侯。詔將作大匠為起大第北闕下,重殿,洞門,土木之功,窮極技巧。賜武庫禁兵、上方珍寶。其選物上第盡在董氏,而乘輿所服乃其副也。及至東園祕器、珠襦、玉柙,豫以賜,無不備具。又令將作為起塚塋義陵旁,內為便房,剛柏題湊,外為徼道,周垣數里,門闕罘罳甚盛。
  鄭崇貴寵過度諫上,由是重得罪,數以職事見責;發疾頸癰,欲乞骸骨,不敢。尚書令趙昌佞諂,素害;知見疏,因奏「與宗族通,疑有奸,請治。」上責曰:「君門如市人,何以欲禁切主上?」對曰:「臣門如市,臣心如水。願得考覆!」上怒,下獄。司隸孫寶上書曰:「按尚書令奏僕射獄,覆治,榜掠將死,卒無一辭;道路稱冤。疑內有纖介,浸潤相陷。自禁門樞機近臣,蒙受冤譖,虧損國家,為謗不小。臣請治以解眾心。」書奏,上下詔曰:「司隸附下罔上,以春月作詆欺,遂其奸心,蓋國之賊也。免為庶人。」竟死獄中。
 □三月〔「三月」原作「二月」。校:「乙十一行本『三』誤『二』。」漢書 百官公卿表漢紀卷二十九、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四並作「三月」,據改。〕丁卯,諸吏、散騎、光祿勳賈延為御史大夫。〔「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上欲侯董賢而未有緣,侍中傅嘉勸上定息夫躬孫寵東平本章,掇去宋弘,更言因董賢以聞,欲以其功侯之,皆先賜爵關內侯。頃之,上欲封等而心憚王嘉,乃先使孔鄉侯 持詔書示丞相、御史。於是與御史大夫賈延上封事言:「竊見董賢等三人始賜爵,眾庶洶洶,咸曰貴,其餘並蒙恩;至今流言未解。陛下仁恩於等不已,宜暴等本奏語言,問公卿、大夫、博士、議郎,考合古今,明正其義,然後乃加爵土;不然,恐大失眾心,海內引領而議。暴評其事,必有言當封者,在陛下所從;天下雖不悅,咎有所分,不獨在陛下。前定陵侯 淳于長初封,其事亦議,大司農谷永當封;眾人歸咎於,先帝不獨蒙其譏。臣,臣,材駑不稱,死有餘責,知順指不迕,可得容身須臾;所以不敢者,思報厚恩也。」上不得已,且為之止。
 □夏,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辛卯,上下詔切責公卿曰:「昔子玉 得臣晉文為之側席而坐;近事,汲黯淮南之謀。今東平王 等至有圖弒天子逆亂之謀者,是公卿股肱莫能悉心、務聰明以銷厭未萌故也。賴宗廟之靈,侍中、駙馬都尉等發覺以聞,咸伏厥辜。不云乎:『用德章厥善。』其封高安侯南陽太守寵為方陽侯,左曹、光祿大夫宜陵侯,賜右師譚爵關內侯。」又封傅太后同母弟鄭惲陽信侯息夫躬既親近,數進見言事,議論無所避,上疏歷詆公卿大臣。眾畏其口,見之仄目。
 □上使中黃門發武庫兵,前後十輩,送董賢及上乳母王阿舍。執金吾毋將隆奏言:「武庫兵器,天下公用。國家武備,繕治造作,皆度大司農錢。大司農錢,自乘輿不以給供養;供養勞賜,一出少府。蓋不以本藏給末用,不以民力供浮費,別公私,示正路也。古者諸侯、方伯得專征伐,乃賜斧鉞,漢家邊吏職任拒寇,亦賜武庫兵,皆任事然後蒙之。春秋之誼,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損私力也。今等便僻弄臣,私恩微妾,而以天下公用給其私門,契國威器, 供其家備,民力分於弄臣,武兵設於微妾,建立非宜,以廣驕僭,非所以示四方也。孔子曰:『奚取於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上不悅。
  頃之,傅太后使謁者賤買執金吾官婢八人,奏言:「賤,〔「價」原作「買」。注:「漢書作『賈賤』。賈,讀曰價;下同。」此據注改。〕請更平值。」上於是制詔丞相、御史:「位九卿,既無以匡朝廷之不逮,而反奏請與永信宮爭貴賤之價,傷化失俗。以前有安國之言,左遷為沛郡都尉。」初,成帝末,為諫大夫,嘗奏封事言:「古者選諸侯入為公卿,以褒功德,宜徵定陶王使在國邸,以鎮萬方。」故上思其言而宥之。
 □諫大夫渤海 鮑宣上書曰:「竊見孝成皇帝時,外親持權,人人牽引所私以充塞朝廷,妨賢人路,濁亂天下,奢泰無度,窮困百姓,是以日食且十,彗星四起。危亡之徵,陛下所親見也;今奈何反劇於前乎!」〔「復」原作「覆」。注:「『覆』,當作『復』;劇,增也,甚也。」此據注改。〕
  今民有七亡:陰陽不和,水旱為災,一亡也;縣官重責更賦租稅,二亡也;貪吏並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強大姓,蠶食無厭,四亡也;苛吏徭役,失農桑時,五亡也;部落鼓鳴,男女遮列,六亡也;盜賊劫掠,取民財物,七亡也。七亡尚可,又有七死:酷吏毆殺,一死也;治獄深刻,二死也;冤陷無辜,三死也;盜賊橫發,四死也;怨讎相殘,五死也;歲惡饑餓,六死也;時氣疾疫,七死也。民有七亡而無一得,欲望國安,誠難;民有七死而無一生,欲望刑措,誠難。此非公卿、守相貪殘成化之所致耶!
  群臣幸得居尊官,食重祿,豈有肯加惻隱於細民,助陛下流教化者耶!志但在營私家,稱賓客,為奸利而已。以苟容曲從為賢,以拱默尸祿為智,謂如臣等為愚。陛下擢臣岩穴,誠冀有益豪毛,豈徒使臣美食大官、重高門之地哉!
  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為皇天子,下為黎庶父母,為天牧養元元,視之當如一,合尸鳩之詩。今貧民菜食不厭,衣又穿空,父子、夫婦不能相保,誠可為酸鼻。陛下不救,將安所歸命乎!奈何獨養外親與幸臣董賢,多賞賜,以大萬數,使奴從、賓客,漿酒藿肉,蒼頭廬兒,皆用致富,非天意也!
  及汝昌侯 傅商,無功而封。夫官爵非陛下之官爵,乃天下之官爵也。陛下取非其官,官非其人,而望天悅民服,豈不難哉!方陽侯 孫寵宜陵侯 息夫躬,辯足以移眾,強可用獨立,奸人之雄,惑世尤劇者也,宜以時罷退。及外親幼童未通經術者,皆宜令休,就師傅。急徵故大司馬傅喜,使領外親;故大司空何武師丹,故丞相孔光,故左將軍彭宣,經皆更博士,位皆歷三公;龔勝為司直,郡國皆慎選舉;可大委任也。陛下前以小不忍退等,海內失望。陛下尚能容無功德者甚眾,曾不能忍等耶!治天下者,當用天下之心為心,不得自專快意而已也。」語雖刻切,上以名儒,優容之。
 □匈奴單于上書願朝五年。時被疾,或言:「匈奴從上游來厭人;自黃龍竟寧時,單于朝中國,輒有大故。」上由是難之,以問公卿,亦以為虛費府帑,可且勿許。單于使辭去,未發,黃門郎揚雄上書諫曰:「臣聞六經之治,貴於未亂;兵家之勝,貴於未戰;二者皆微,然而大事之本,不可不察也。今單于上書求朝,國家不許而辭之,臣愚以為匈奴從此隙矣。匈奴五帝所不能臣,三王所不能制,其不可使隙明甚。臣不敢遠稱,請引以來明之:
  以秦始皇之強,蒙恬之威,然不敢窺西河,乃築長城以界之。會初興,以高祖之威靈,三十萬眾困於平城,時奇譎之士、石畫之臣甚眾,卒其所以脫者,世莫得而言也。又高皇后時,匈奴悖慢,大臣權書遺之,然後得解。及孝文時,匈奴侵暴北邊,候騎至 甘泉京師大駭,發三將軍屯細柳棘門霸上以備之,數月乃罷。孝武即位,設馬邑之權,欲誘匈奴,徒費財勞師,一虜不可得見,況單于之面乎!其後深惟社稷之計,規恢萬載之策,乃大興師數十萬,使衛青霍去病操兵,前後十餘年,於是浮西河,絕大漠,破寘顏,襲王庭,窮極其地,追奔逐北,封狼居胥山,禪於姑衍,以臨翰海,虜名王、貴人以百數;自是之後,匈奴震怖,益求和親,然而未肯稱臣也。
  且夫前世豈樂傾無量之費,役無罪之人,快心於狼望之北哉?以為不壹勞者不久逸,不暫費者不永寧,是以忍百萬之師以摧餓虎之喙,運府庫之財填盧山之壑而不悔也。至本始之初,匈奴有桀心,欲掠烏孫,侵公主,乃發五將之師十五萬騎以擊之,時鮮有所獲,徒奮揚威武,明兵若雷風耳!雖空行空返,尚誅兩將軍,故北狄不服,中國未得高枕安寢也。逮至元康神爵之間,大化神明,鴻恩溥洽,而匈奴內亂,五單于爭立,日逐呼韓邪攜國歸〔「化」原作「死」,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九十四下引王念孫說改。漢紀卷二十九、通典卷一九五亦作「化」。〕扶伏稱臣,然尚羈縻之,計不專制。自此之後,欲朝者不拒,不欲者不強。何者?外國天性忿鷙,形容魁健,負力怙氣,難化以善,易肄以惡,其強難詘,其和難得。故未服之時,勞師遠攻,傾國殫貨,伏尸流血,破堅拔敵,如彼之難也;既服之後,慰薦撫循,交接賂遺,威儀俯仰,如此之備也。往時嘗屠大宛之城,蹈烏桓之壘,探姑繒之壁,藉蕩姐之場,刈朝鮮之旃,拔兩越之旗,近不過旬月之役,遠不離二時之勞,固已犁其庭,掃其閭,郡縣而置之,雲撤席捲,後無餘災。唯北狄為不然,真中國之堅敵也,三垂比之懸矣;前世重之茲甚,未易可輕也。
  今單于歸義,懷款誠之心,欲離其庭,陳見于前,此乃上世之遺策,神靈之所想望,國家雖費,不得已者也。奈何拒以來厭之辭,疏以無日之期,消往昔之恩,開將來之隙!夫疑而隙之,使有恨心,負前言,緣往辭,歸怨於,因以自絕,終無北面之心,威之不可,諭之不能,焉得不為大憂乎!夫明者視於無形,聰者聽於無聲,誠先於未然,即兵革不用而憂患不生。不然,壹有隙之後,雖智者勞心於內,辯者轂擊於外,猶不若未然之時也。且往者圖西域,制車師,置城郭都護三十六國,費歲以大萬計者,豈為康居烏孫能踰白龍堆而寇西邊哉?乃以制匈奴也。夫百年勞之,一日失之,費十而愛一,臣竊為國不安也。唯陛下少留意於未亂、未戰,以遏邊氓之禍!」書奏,寤焉,召還匈奴使者,更報單于書而許之。賜帛五十匹,黃金十斤。單于未發,會病,復遣使願朝明年;上許之。
 □董賢貴幸日盛,害其寵,孔鄉侯 息夫躬謀欲求居位輔政。會單于以病未朝,因是而上奏,以為:「單于當以十一月入塞,後以病為解,疑有他變。烏孫兩昆彌弱,卑爰疐強盛,東結單于,遣子往侍,恐其合勢以并烏孫烏孫并,則匈奴盛而西域危矣。可令降詐為卑爰疐使者來上書,欲因天子威告單于歸臣侍子,因下其章,令匈奴客聞焉;則是所謂『上兵伐謀,其次伐交』者也。」
  書奏,上引見,召公卿、將軍大議。左將軍公孫祿以為:「中國常以威信懷伏夷狄,欲逆詐,進不信之謀,不可許。且匈奴賴先帝之德,保塞稱藩;今單于以疾病不任奉朝賀,遣使自陳,不失臣子之禮。臣祿自保沒身不見匈奴為邊境憂也!」祿曰:「臣為國家計,冀先謀將然,豫圖未形,為萬世慮。而祿欲以其犬馬齒保目所見。臣與祿異議,未可同日語也!」上曰:「善!」乃罷群臣,獨與議。
  因建言:「災異屢見,恐必有非常之變,可遣大將軍行邊兵,整武備,斬一郡守以立威,震四夷,因以厭應變異。」上然之,以問丞相,對曰:「臣聞動民以行不以言,應天以實不以文,下民微細,猶不可詐,況於上天神明而可欺哉!天之見異,所以敕戒人君,欲令覺悟反正,推誠行善,民心悅而天意得矣!辯士見一端,或妄以意附著星曆,虛造匈奴烏孫西羌之難,謀動干戈,設為權變,非應天之道也。守相有罪,車馳詣闕,交臂就死,恐懼如此,而談說者欲動安之危,辯口快耳,其實未可從。夫議政者,苦其諂諛、傾險、辯惠、深刻也。昔秦繆公不從百里奚蹇叔之言,以敗其師,其悔過自責,疾詿誤之臣,思黃髮之言,名垂於後世。唯陛下觀覽古戒,反覆參考,無以先入之語為主!」上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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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