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 星期日

資治通鑑卷030



資治通鑑 卷第三十
  漢紀二十二 起屠維赤奮若(己丑),盡著雍閹茂(戊戌),凡十年。

  孝成皇帝上之上

建始元年(己丑、紀元二四八六年)
 □春,正月,改元建始〔此段原無,據辛德勇 建元與改元:西漢新莽年號研究補。〕
 □乙丑,悼考廟災。
 □石顯長信中太僕,秩中二千石。既失倚,離權,於是丞相、御史條奏舊惡;及其黨牢梁陳順皆免官,與妻子徙歸故郡,憂懣不食,道死。諸所交結以為官者,皆廢罷;少府五鹿充宗左遷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雁門都尉。
  司隸校尉涿郡 王尊劾奏:「丞相、御史大夫,知等專權擅勢,大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邪迷國,無大臣輔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舉奏,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失大臣體!」於是慚懼,免冠謝罪,上丞相、侯印綬。以新即位,〔「上」原作「天子」,今改作「上」。下同。〕重傷大臣,乃左遷高陵令。然群下多是者。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連乞骸骨讓位;上輒以詔書慰撫,不許。
 □立故河間王 上郡庫令河間王
 □有星孛于營室。
 □二月,赦天下。〔「二月」二字原無,據漢書 成帝紀漢紀卷二十四補。〕
 □壬子,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安成侯;賜舅逢時爵關內侯。夏,四月,黃霧四塞,詔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於是大將軍懼,上書乞骸骨,辭職;上優詔不許。
 □御史中丞東海 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豫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失」字原無,據漢書 薛宣傳補。〕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至眾庶。是故鄉黨闕於嘉賓之懽,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隔,和氣不興,未必不由此也!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上嘉納之。
 □秋,〔「秋」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八月,戊午,〔「戊午」二字原無,據漢書 五行志漢紀卷二十四補。〕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冬,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及紫壇偽飾、女樂、鸞路、騂駒、龍馬、石壇之屬。
建始二年(庚寅、紀元二四八七年)
 □春,正月,罷 五畤陳寶祠,皆從匡衡之請也。辛巳,上始郊祀長安南郊。赦奉郊縣及中都官耐罪徒;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月,以渭城 延陵亭部為初陵。
 □三月,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后許氏。后,車騎將軍之女也。元帝傷母恭哀后居位日淺而遭霍氏之辜,故選女以配太子。
 □上自為太子時,以好色聞;及即位,皇太后詔采良家女以備後宮。大將軍軍武庫令杜欽王鳳曰:〔「軍武庫令」原作「武軍令」,據漢書 杜周傳改。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作「武庫令」,注:「此大將軍之軍中武庫令也。欽傳,軍下更有『軍』字。」〕「禮,一娶九女,所以廣嗣重祖也;娣姪雖缺不復補,所以養壽塞爭也。故后妃有貞淑之行,則胤嗣有賢聖之君;制度有威儀之節,則人君有壽考之福。廢而不由,則女德不厭;女德不厭,則壽命不究於高年。男子五十,好色未衰;婦人四十,容貌改前;以改前之容侍於未衰之年,而不以禮為制,則其原不可救而後徠異態;後徠異態,則正后自疑而支庶有間嫡之心,是以晉獻被納讒之謗,申生蒙無罪之辜。今聖主富於春秋,未有嫡嗣,方嚮術入學,未親后妃之議。將軍輔政,宜因始初之隆,建九女之制,詳擇有行義之家,求淑女之質,毋必有聲色能,〔「技」原訛作「」,今改之。〕為萬世大法。夫少戒之在色,小卞之作,可為寒心。唯將軍常以為憂!」白之太后,太后以為故事無有;不能自立法度,循故事而已。素重,故置之幕府,國家政謀常與慮之,數稱達名士,裨正闕失;當世善政多出於者。
 □夏,大旱。
 □匈奴 呼韓邪單于左伊秩訾兄女二人;長女顓渠閼氏生二子,長曰且莫車,次曰囊知牙斯;少女為大閼氏,生四子,長曰雕陶莫皋,次曰且麋胥,皆長於且莫車,少子二人,皆小於囊知牙斯。又他閼氏子十餘人。顓渠閼氏貴,且莫車愛,呼韓邪病且死,欲立且莫車。顓渠閼氏曰:「匈奴亂十餘年,不絕如髮,賴蒙力,故得復安。今平定未久,人民創乂戰且莫車年少,百姓未附,恐復危國。我與大閼氏一家共子,不如立雕陶莫皋。」大閼氏曰:「且莫車雖少,大臣共持國事。今捨貴立賤,後世必亂。」單于卒從顓渠閼氏計,立雕陶莫皋,約令傳國與弟。呼韓邪死,雕陶莫皋立,為復株累若鞮單于復株累若鞮單于且麋胥左賢王且莫車左谷蠡王囊知牙斯右賢王復株累單于復妻王昭君,生二女,長女須卜居次,小女為當于居次
建始三年(辛卯、紀元二四八八年)
 □春,三月,赦天下徒。
 □秋,內大雨四十餘日。京師民相驚,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親御前殿,召公卿議。大將軍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群臣皆從議。左將軍王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無兵革,上下相安,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也!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乃止。有頃,長安中稍定;問之,果訛言。上於是美壯之固守,數稱其議;而大慚,自恨失言。
 □上欲專委任王鳳,八月,癸丑,〔「癸丑」二字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漢紀卷二十四補。〕策免車騎將軍許嘉,以特進侯就朝位。
 □張譚坐選舉不實,免。冬,十月,乙卯,〔「乙卯」二字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漢紀卷二十四補。〕光祿大夫尹忠為御史大夫。〔「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杜欽及太常丞谷永上對,皆以為後宮女寵太盛,嫉妬專上,將害繼嗣之咎。
 □越巂山崩。
 □丁丑,匡衡坐多取封邑四百頃,監臨盜所主守值十金以上,免為庶人。
建始四年(壬辰、紀元二四八九年)
 □春,正月,癸卯,隕石于四,隕于肥累二。〔「槀」原作「亳」。注:「漢書 五行志:亳作『槀』。孟康曰:肥累,皆縣名,故屬真定。」今從注改。〕
 □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三月,甲申,以左將軍樂昌侯 王商為丞相。
 □夏,四月,雨雪。〔此段原繫於後文「白虎殿對策」之後,據所記季、月乙正。〕
 □上悉召前所舉直言之士,〔「上」前原有「夏」字,前文已書,此重複,今刪之。〕白虎殿對策。是時上委政王鳳,議者多歸咎焉。谷永方見柄用,陰欲自託,乃曰:「方今四夷賓服,皆為臣妾,北無冒頓之患,〔「葷」原作「」,今改之。〕南無趙佗呂嘉之難,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諸侯大者乃食數縣,吏制其權柄,不得有為,無之勢。百官盤互,親疏相錯,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屬屬,小心畏忌,無重合安陽博陸之亂。三者無毛髮之辜,竊恐陛下舍昭昭之白過,忽天地之明戒,聽暗昧之瞽說,歸咎乎無辜,倚異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陛下誠深察愚臣之言,抗沈溺之意,解偏駁之愛,奮乾剛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進,益納宜子婦人,毋擇好醜,毋避嘗字,毋論年齒。推法言之,陛下得繼嗣於微賤之間,乃反為福;得繼嗣而已,母非有賤也。後宮女史、使令有直意者,廣求於微賤之間,以遇天所開祐,慰釋皇太后之憂慍,解謝上帝之譴怒,則繼嗣蕃滋,災異訖息!」杜欽亦倣此意。上皆以其書示後宮,擢太中大夫。〔「太中大夫」原作「光祿大夫」,見下文考異。〕考異曰:谷永傳作「光祿大夫」。按百官表,時光祿大夫乃尹忠也;今從陳湯傳。〉
 □秋,桃、李實。
 □大雨水十餘日,東郡 金隄。先是清河都尉馮逡奏言:「郡承下流,土壤輕脆易傷,頃所以闊無大害者,以屯氏河通兩川分流也。今屯氏河塞,靈鳴犢口又益不利,獨一川兼受數河之任,雖高增堤防,終不能泄。如有霖雨,旬日不霽,必盈溢。九河故跡,今既滅難明,屯氏河新絕未久,其處易浚;又其口所居高,於以分殺水力,道里便宜,可復浚以助大河,泄暴水,備非常。不豫修治,北決病四、五郡,南決病十餘郡,然後憂之,晚矣!」事下丞相、御史,白遣博士許商行視,以為「方用度不足,可且勿浚。」後三歲,果決於館陶東郡 金隄,泛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餘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
  冬,十月,〔「十月」原作「十一月」,據漢書 成帝紀刪「一」字。〕御史大夫尹忠以對方略疏闊,上切責其不憂職,自殺。遣大司農非調調均錢穀決所灌之郡,謁者二人發河南以東船五百艘,徙民避水居丘陵九萬七千餘口。
 □十一月,〔「十一月」三字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漢紀卷二十四補。〕壬戌,以少府張忠為御史大夫。
 □南山群盜傰宗等數百人為吏民害。詔發兵千人逐捕,歲餘不能擒。或說大將軍,以「賊數百人在轂下,討不能得,難以示四夷;獨選賢京兆尹乃可。」於是薦故高陵王尊,徵為諫大夫,守京輔都尉,行京兆尹事。旬月間,盜賊清;後拜為京兆尹。
 □上即位之初,丞相匡衡復奏:「射聲校尉陳湯以吏二千石奉使,專命蠻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盜所收康居財物,誡官屬曰:『絕域事不覆校。』雖在赦前,不宜處位。」坐免。
  後上言:「康居王侍子,非王子。」案驗,實王子也。下獄當死。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訟曰:「臣聞子玉 得臣文公為之側席而坐;廉頗馬服,強不敢窺兵井陘;近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向沙漠。由是言之,戰克之將,國之爪牙,不可不重也。蓋君子聞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竊見關內侯陳湯,前斬郅支,威震百蠻,武暢西海漢元以來,征伐方外之將,未嘗有也!今坐言事非是,幽囚久繫,歷時不決,執憲之吏欲致之大辟。昔白起將,南拔郢都,北坑趙括,以纖介之過,賜死杜郵民憐之,莫不隕涕。今親秉鉞,席捲。喋血萬里之外,薦功祖廟,告類上帝,介胄之士靡不慕義。以言事為罪,無赫赫之惡。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者也。』夫馬有勞於人,〔「犬」原作「大」,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改。〕尚加帷蓋之報,況國之功臣者哉!竊恐陛下忽於鼙鼓之聲,不察周書之意,而忘帷蓋之施,庸臣遇,卒從吏議,使百姓介然有民之恨,非所以勵死難之臣也!」書奏,,奪爵為士伍。
  會西域都護段會宗烏孫兵所圍,驛騎上書,願發城郭、敦煌兵以自救;丞相、大將軍及百僚議數日不決。言:「陳湯多籌策,習外國事,可問。」上召宣室郅支時中寒,病兩臂不屈伸;入見,有詔毋拜,示以會宗奏。對曰:「臣以為此必無可憂也。」上曰:「何以言之?」曰:「夫兵五而當兵一,何者?兵刃朴鈍,弓弩不利。今聞頗得巧,然猶三而當一。又兵法曰:『客倍而主人半,然後敵。』今圍會宗者人眾不足以勝會宗。唯陛下勿憂!且兵輕行五十里,重行三十里,今會宗欲發城郭、敦煌,歷時乃至,所謂報讎之兵,非救急之用也。」上曰:「奈何?其解可必乎?度何時解?」烏孫瓦合,不能久攻,故事不過數日,因對曰:「已解矣!」屈指計其日,曰:「不出五日,當有吉語聞。」居四日,軍書到,言已解。大將軍奏以為從事中郎,幕府事壹決於
河平元年(癸巳、紀元二四九O年)
 □春,杜欽犍為 王延世王鳳,使塞決延世為河堤使者。延世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以小石,兩船夾載而下之。三十六日,河堤成。三月,詔改元河平〔「改元河平」四字原無,據漢書 成帝紀補。〕延世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詔公卿百僚陳過失,無有所諱;大赦天下。光祿大夫劉向對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其占恐害繼嗣。」是時許皇后專寵,後宮希得進見,中外皆憂上無繼嗣,故杜欽谷永所對皆及之。上於是減省椒房、掖廷用度,服御、輿駕所發諸官署及所造作,遺賜外家、群臣妾,皆如竟寧以前故事。
  皇后上疏自陳,以為:「時世異制,長短相補,不出制而已,纖微之間未必可同。若竟寧前與黃龍前,豈相倣哉!家吏不曉,今壹受詔如此,且使妾搖手不得。設妾欲作某屏風張於某所,曰:『故事無有。』或不能得,則必繩妾以詔書矣。此誠不可行,唯陛下省察!故事,以特牛祠大父母,戴侯敬侯皆得蒙恩以太牢祠,今當率如故事,唯陛下哀之!今吏甫受詔讀記,直豫言使后知之,非可復若私府有所取也。其萌牙所以約制妾者,恐失人理。唯陛下深察焉!」
  上於是采谷永劉向所言災異咎驗皆在後宮之意以報之,且曰:「吏拘於法,亦安足過!蓋矯枉者過直,古今同之。且財幣之省,特牛之祠,其於皇后,所以扶助德美,為華寵也。咎根不除,災變相襲,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傳不云乎:『以約失之者鮮。』審皇后欲從其奢歟?朕亦當法孝武皇帝也,如此,則甘泉建章可復興矣。孝文皇帝,朕之師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時不如職,今見親厚,又惡可以踰乎!皇后其刻心秉德,謙約為右,垂則列妾,使有法焉!」
 □給事中平陵 平當上言:「太上皇,之始祖,廢其寢廟園,非是。」上亦以無繼嗣,遂納言。秋,九月,復太上皇寢廟園。
 □詔曰:「今大辟之刑千有餘條,律令煩多,百有餘萬言;奇請,他比,日以益滋。自明習者不知所由,欲以曉喻眾庶,不亦難乎!於以羅元元之民,夭絕無辜,豈不哀哉!其議減死刑及可蠲除約省者,令較然易知,條奏!」時有司不能廣宣上意,徒鉤摭微細,毛舉數事,以塞詔而已。
 □匈奴單于遣右皋林王 伊邪莫演等奉獻,朝正月。考異曰:匈奴傳:「河平元年,單于遣莫演朝正月。」下云:「明年,單于上書願朝。河平四年正月,遂入朝。」據此,則是莫演以元年至,朝二年正月也。而 繫於元年正月之下,恐誤。漢紀又以莫演為「黃渾」。今從漢書。〉
河平二年(甲午、紀元二四九一年)
 □春,伊邪莫演罷歸,自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殺,終不敢還歸。」使者以聞,下公卿議。議者言:〔「咸」原作「或」,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九十四下引王念孫說改。漢紀卷二十四亦作「咸」。〕「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祿大夫谷永、議郎杜欽以為:「興,匈奴數為邊害,故設金爵之賞以待降者。今單于屈體稱臣,列為北藩,遣使朝賀,無有二心;漢家接之,宜異於往時。今既享單于聘貢之質,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貪一夫之得而失一國之心,擁有罪之臣而絕慕義之君也。假令單于初立,欲委身中國,未知利害,私使伊邪莫演詐降以卜吉凶,受之,虧德沮善,令單于自疏,不親邊吏;或者設為反間,欲因而生隙,受之,適合其策,使得歸曲而責直;此誠邊境安危之源,師旅動靜之首,不可不詳也。不如勿受,以昭日月之信,抑詐諼之謀,懷附親之心,便!」對奏,從之。遣中郎將王舜往問降狀,伊邪莫演曰:「我病狂,妄言耳。」遣去。歸到,官位如故,不肯令見使。
 □夏,四月,楚國雨雹,大如釜。
 □山陽王 定陶王
 □六月,乙亥,〔「乙亥」二字原無,據漢書 外戚恩澤侯表補。〕上悉封諸舅:王譚平阿侯成都侯紅陽侯曲陽侯逢時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太后母李氏更嫁為河內 苟賓妻,生子;太后欲以田蚡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為侍中、水衡都尉。
 □御史大夫張忠京兆王尊暴虐倨慢,坐免官;吏民多稱惜之。三老公乘興等上書訟:「京兆,撥劇整亂,誅暴禁邪,皆前所稀有,名將所不及;雖拜為真,未有殊絕褒賞加於身。今御史大夫奏『傷害陰陽,為國家憂,無承用詔書意,「靖言庸違,象恭滔天。」』原其所以,出御史丞楊輔,素與有私怨,外依公事建劃為此議,附致奏文,浸潤加誣,以復私怨,〔「以復私怨」四字原無,據漢書 王尊傳補。〕臣等竊痛傷。修身潔己,砥節首公,刺譏不憚將相,誅惡不避豪強,誅不制之賊,解國家之憂,功著職修,威信不廢,誠國家爪牙之吏,折衝之臣。今一旦無辜制於仇人之手,傷於詆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聽,獨掩怨讎之偏奏,被共工之大惡,無所陳冤愬罪。京師廢亂,群盜並興,選賢徵用,起家為卿;賊亂既除,豪猾伏辜,即以佞巧廢黜。一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孔子曰:『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是惑也。』『浸潤之譖不行焉,可謂明矣。』願下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定素行!夫人臣而『傷害陰陽』,死誅之罪也;『靖言庸違』,放殛之刑也。審如御史章,乃當伏觀闕之誅,放於無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任舉者,當獲選舉之辜,不可但已。即不如章,飾文深詆以愬無罪,亦宜有誅,以懲讒賊之口,絕詐欺之路。唯明主參詳,使白黑分別!」書奏,復以徐州刺史。
 □夜郎王 鉤町王 漏臥侯 更舉兵相攻。牂柯太守請發兵誅等。議者以為道遠不可擊,乃遣太中大夫蜀郡 張匡持節和解。等不從命,刻木像吏,立道旁,射之。
  杜欽說大將軍王鳳曰:「蠻夷王侯輕易使,不憚國威,恐議者選耎,復守和解;太守察動靜有變,乃以聞。如此,則復曠一時,王侯得收獵其眾,申固其謀,黨助眾多,各不勝忿,必相殄滅。自知罪成,狂犯守尉,遠臧溫暑毒草之地;雖有將,士,若入水火,往必焦沒,智勇無所施。屯田守之,費不可勝量。宜因其罪惡未成,未疑漢家加誅,陰敕旁郡守尉練士馬,大司農豫調穀積要害處,選任職太守往,以秋涼時入,誅其王侯尤不軌者。即以為不毛之地,無用之民,聖王不以勞中國,宜罷郡,放棄其民,絕其王侯勿復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墮壞,亦宜因其萌牙,早斷絕之,及已成形然後戰師,則萬姓被害。」大將軍於是薦金城司馬臨邛 陳立牂柯太守。
  牂柯諭告夜郎王 不從命;立請誅之,未報。乃從吏數十人出行縣,至且同亭,召將數千人往至亭,從邑君數十人入見數責,因斷頭。邑君曰:「將軍誅無狀,為民除害,願出曉士眾!」以頭示之,皆釋兵降。鉤町王 漏臥侯 震恐,入粟千斛、牛羊勞吏士。立還歸郡。
  妻父翁指,與邪務收餘兵,〔「興」字原無,據漢書 西南夷傳補。〕迫脅旁二十二邑反。至冬,奏募諸夷,與都尉、長史分將攻翁指等。翁指據阸為壘,使奇兵絕其餉道,縱反間以誘其眾。都尉萬年曰:「兵久不決,費不可供。」引兵獨進;敗走,趣營。怒,叱戲下令格之。都尉復還戰,救之。時天大旱,攻絕其水道。蠻夷共斬翁指,持首出降,西夷遂平。考異曰:西夷傳但云河平中;而胡旦 漢春秋云在此年十一月。天文志云,河平二年十一月丁巳云云,是胡旦天文志。又西夷傳之文,則天文志云十一月丁巳,當是陳立王興之日。〔「按天文志云」以下四十九字原作「未知何據也」,今改之。〕
河平三年(乙未、紀元二四九二年)
 □春,正月,楚王 來朝。二月,乙亥,詔以素行純茂,特加顯異,封其子廣戚侯
 □丙戌,犍為地震,山崩,壅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
 □上以中祕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
 □劉向王氏權位太盛,而上方嚮古文,乃因尚書 洪範,集合上古以來,歷春秋六國符瑞、災異之記,推跡行事,連附禍福,著其占驗,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號曰洪範 五行傳論,奏之。心知忠精,故為兄弟起此論也;然終不能奪王氏權。
 □復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所壞敗者半建始時。復遣王延世與丞相史楊焉及將作大匠許商、諫大夫乘馬延年同作治,六月乃成。復賜延世黃金百斤。治卒非受平價者,為著外徭六月。〔此段原與上段連文,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分為二段。〕
河平四年(丙申、紀元二四九三年)
 □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
 □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琅邪太守楊肜王鳳連婚,其郡有災害,丞相王商案問之。以為請,不聽,竟奏免,奏果寢不下。以是怨,陰求其短,使頻陽 耿定上書,言「與父傅婢通;及女弟淫亂,奴殺其私夫,疑教使。」以為暗昧之過,不足以傷大臣。固諍,下其事司隸。太中大夫蜀郡 張匡,素佞巧,復上書極言詆毀。有司奏請召詣詔獄。上素重,知言多險,制曰:「勿治!」固諍之。夏,四月,壬寅,詔收丞相印綬。免相三日,發病,嘔血薨,謚曰戾侯。而子弟親屬為駙馬都尉、侍中、中常侍、諸曹、大夫、郎吏者,皆出補吏,莫得留給事、宿衛者。有司奏請除國邑;有詔:「長子嗣爵為樂昌侯。」〔「夏四月」以下原另分一段,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合為一段。〕
 □上之為太子也,受論語蓮勺 張禹,及即位,賜爵關內侯,拜為諸吏、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給事中,領尚書事。王鳳並領尚書,內不自安,數病,上書乞骸骨,欲退避;上不許,撫待愈厚。六月,丙午〔「丙午」原作「丙戌」,據漢書 外戚恩澤侯表百官公卿表漢紀卷二十五改。按六月壬午朔,丙戌為初五,丙午為廿五。〕為丞相,封安昌侯
 □庚戌,楚孝王 薨。
 □初,武帝西域罽賓自以絕遠,兵不能至,獨不服,數剽殺使。久之,使者文忠容屈王陰末赴合謀攻殺其王;立陰末赴罽賓王。後軍候趙德使罽賓,與陰末赴相失;陰末赴鎖琅當,殺副已下七十餘人,遣使者上書謝。孝元帝以絕域,不錄,放其使者於縣度,絕而不通。
  及即位,〔「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復遣使獻謝罪。欲遣使者報送其使。杜欽王鳳曰:「前罽賓王 陰末赴,本所立,後卒叛逆。夫德莫大於有國子民,罪莫大於執殺使者,所以不報恩,不懼誅者,自知絕遠,兵不至也。有求則卑辭,無欲則驕嫚,終不可懷服。凡中國所以為通厚蠻夷,愜快其求者,為壤比而為寇。今縣度之阸,非罽賓所能越也;校:「本『越』作『趨』。」漢書 西域傳上作「越」。〕其嚮慕,不足以安西域;雖不附,不能危城郭。前親逆節,惡暴西域,故絕而不通;今悔過來〔「順」字原無,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九十六上引王念孫說補。後漢書 西城傳 李賢注引漢書有「順」字。〕而無親屬、貴人,奉獻者皆行賈賤人,欲通貨市買,以獻為名,故煩使者送至縣度,恐失實見欺。凡遣使送客者,欲為防護寇害也。起皮山,南更不屬之國四、五,斥候士百餘人,五分夜擊刁斗自守,尚時為所侵盜。驢畜負糧,須諸國稟食,得以自贍。國或貧小不能食,或桀黠不肯給,擁強之節,餒山谷之間,乞無所得,離一、二旬,則人畜棄捐曠野而不返。又歷大頭痛小頭痛之山,赤土身熱之阪,令人身熱無色,頭痛嘔吐,驢畜盡然。又有三池盤石阪道,狹者尺六七寸,長者徑三十里,臨崢嶸不測之〔「淵」原作「深」,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九十六上引徐松說改。〕行者騎步相持,繩索相引,二千餘里,乃到縣度。畜墜,未半坑谷盡靡碎;人墮,勢不得相收視;險阻危害,不可勝言。聖王分九州,制五服,務盛內,不求外;今遣使者承至尊之命,送蠻夷之賈,勞吏士之眾,涉危難之路,疲敝所恃以事無用,非久長計也。使者業已受節,可至皮山而還。」於是白從言。罽賓實利賞賜賈市,其使數年而壹至云。
 □是歲,山陽火生石中,明年改元陽朔〔此段原無,據漢書 成帝紀補。〕
陽朔元年(丁酉、紀元二四九四年)
 □春,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泰山 王章下獄,死。
  時大將軍用事,〔「王」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上謙讓無所專。左右嘗薦光祿大夫劉向少子通達有異材,上召見,誦讀詩賦,甚悅之,欲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將軍。」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將軍!」左右叩頭諍之,上於是語以為不可,乃止。
  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諸曹,分據勢官,滿朝廷。杜欽專政泰重,誡之曰:「願將軍由周公之謙懼,損穰侯之威,放武安之欲,毋使范雎之徒得間其說!」不聽。
  時上無繼嗣,體常不平。定陶王 來朝,〔「定陶王康」原作「定陶共王」,按劉康卒於陽朔二年,此時不當稱其謚號,今去謚號「共」,補其名「康」。下同。〕太后與上承先帝意,遇甚厚,賞賜十倍於他王,不以往事為纖介;留之京師,不遣歸國。上謂:「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一朝有他,且不復相見,爾長留侍我矣!」其後疾益有瘳,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親重之。大將軍心不便京師,會日食,因言:「日食,陰盛之象。定陶王雖親,於禮當奉藩在國;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故天見戒,宜遣王之國!」上不得已於而許之。辭去,上與相對涕泣而訣。
  王章素剛直敢言,雖為所舉,非專權,不親附,乃奏封事,言:「日食之咎,皆專權蔽主之過。」上召見,延問以事。對曰:「天道聰明,祐善而災惡,以瑞異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議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專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日食之咎於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於上,專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食,陰侵陽,臣專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出,天子曾不壹舉手,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且誣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 ,本以先帝外屬,內行篤,有威重,位歷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屈節隨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所罷,身以憂死,眾庶愍之。又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於禮不宜配御至尊,託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聞張美人未嘗姙身就館也。且尚殺首子以盪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他所不見者。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
  自之白罷,後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及聞言,感悟,納之,謂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聞社稷計。且唯賢知賢,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於是奏封事,薦信都王琅邪太守馮野王,忠信質直,智謀有餘。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聖主樂進賢也。校:「乙十一行本『餘』下有『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聖主樂進賢也』十五字。」漢書 元后傳有此十五字,通鑑紀事本末卷五無此十五字。〕上自為太子時,數聞野王先帝名卿,聲譽出遠甚,校:「乙十一行本『王』下有『先帝』二字,『名』下有『卿聲譽出鳳遠甚』七字。」漢書 元后傳有此九字,通鑑紀事本末卷五無此九字。〕方倚欲以代每召見,上輒避左右。時太后從父弟侍中獨側聽,〔「從父弟」原作「從弟子」。注:「元后傳曰:太后從弟長樂衛尉,子侍中師古曰:者,太后之叔父也;則從父弟。余據後云『以從舅用事』,則 良是。」此據注改。〕具知言,以語聞之,甚憂懼。杜欽稱病出就第,上疏乞骸骨,其辭指甚哀。太后聞之,為垂涕,不御食。上少而親倚,弗忍廢,乃優詔報,強起之;於是起視事。
  上使尚書劾奏:「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而私薦之,欲令在朝,阿附諸侯;又知張美人體御至尊,而妄稱引殺子盪腸,非所宜言。」下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為「比上夷狄,欲絕繼嗣之端;背叛天子,私為定陶王。」竟死獄中,妻子徙合浦。自是公卿見,側目而視。
  馮野王懼不自安,遂病;滿三月,賜告,與妻子歸杜陵就醫藥。大將軍風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賜告養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歸家,奉詔不敬。」杜欽奏記於曰:「二千石病,賜告得歸,有故事;不得去郡,無著令。曰『賞疑從予』,所以廣恩勸功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闕難知也。今釋令與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違『闕疑從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馬之重,不宜去郡,將以制刑為後法者,則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賞大信,不可不慎。」不聽,竟免野王官。
  時眾庶多冤王章譏朝廷者,欲救其過,復說曰:「京兆,所坐事密,自京師不曉,況於遠方!恐天下不知實有罪,而以為坐言事。如是,塞諍引之源,損寬明之德。愚以為宜因事舉直言極諫,並見郎從官,展盡其意,加於往前,以明示四方,使天下咸知主上聖明,不以言罪下也。若此,則流言消釋,疑惑著明。」白行其策焉。
 □是歲,陳留太守薛宣左馮翊〔「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為郡稱治,吏民敬其威信,〔「稱治,吏民敬其威信」八字原無,據漢書 薛宣傳補。〕所至有聲跡。彭城令,嘗過其縣,橋梁、郵亭不修,心知不能,留數日,〔「橋梁、郵亭不修」「留數日」九字原無,據漢書 薛宣傳補。〕不問以吏事。或問:「何不教誡以吏職?」笑曰:「吏道以法令為師,可問而知;及能與不能,自有資材,何可學也!」眾人傳稱,以言為然。
陽朔二年(戊戌、紀元二四九五年)
 □春,三月,大赦天下。
 □御史大夫張忠卒。
 □夏,四月,丁卯,以侍中、太僕王音為御史大夫。於是王氏愈盛,郡國守相、刺史皆出其門下。五侯群弟爭為奢侈,注:「按元后傳王鳳兄弟八人:以與元后同母,先侯;逢時同日侯,世謂之五侯;,乃五侯之兄,早死,不侯。五侯無群弟,疑『群』字當作『兄』。」〕賂遺珍寶,四面而至,皆通敏人事,好士養賢,傾財施予以相高尚;賓客滿門,競為之聲譽。劉向陳湯曰:「今災異如此,而外家日盛,其漸必危劉氏。吾幸得以同姓末屬,累世蒙厚恩,身為宗室遺老,歷事三主。上以我先帝舊臣,每進見,常加優禮。吾而不言,孰當言者!」遂上封事極諫曰:「臣聞人君莫不欲安,然而常危;莫不欲存,然而常亡;失御臣之術也。夫大臣操權柄,持國政,未有不為害者也。故曰:『臣之有作威作福,害于爾家,凶于爾國。』孔子曰:『祿去公室,政逮大夫,』危亡之兆也。今王氏一姓,乘朱輪華轂者二十三人,青、紫、貂、蟬充盈幄內,魚鱗左右。大將軍秉事用權,五侯驕奢僭盛,並作威福,擊斷自恣,行汙而寄治,身私而託公,依東宮之尊,假甥舅之親,以為威重。尚書、九卿、州牧、郡守皆出其門,管執樞機,朋黨比周;稱譽者登進,忤恨者誅傷;遊談者助之說,執政者為之言。排擯宗室,孤弱公族,其有智能者,尤非毀而不進,遠絕宗室之任,不令得給事朝省,恐其與己分權;數稱燕王蓋主以疑上心,避諱而弗肯稱。內有之萌,外假周公之論,兄弟據重,宗族磐互,歷上古至,外戚僭貴未有如王氏者也。物盛必有非常之變先見,為其人微象。孝昭帝時,冠石立於泰山,仆柳起於上林,而孝宣帝即位。今王氏先祖墳墓在濟南者,其梓柱生枝葉,扶疏上出屋,根臿地中,雖立石起柳,無以過此之明也。事勢不兩大,王氏劉氏亦且不並立,如下有泰山之安,則上有累卵之危。陛下為人子孫,守持宗廟,而令國祚移於外親,降為皁隸,縱不為身,奈宗廟何!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此亦非皇太后之福也。孝宣皇帝不與舅平昌侯權,所以全安之也。夫明者起福於無形,銷患於未然,宜發明詔,吐德音,援近宗室,親而納信,黜遠外戚,毋授以政,皆罷令就第,以則效先帝之所行,厚安外戚,全其宗族,誠東宮之意,外家之福也。王氏永存,保其爵祿,劉氏長安,不失社稷,所以褒睦外內之姓,子子孫孫無疆之計也。如不行此策,田氏復見於今,六卿必起於,為後嗣憂,昭昭甚明。唯陛下深留聖思!」書奏,召見,嘆息悲傷其意,謂曰:「君且休矣,吾將思之!」然終不能用其言。
 □秋,東大水。
 □八月,甲申,定陶共王 薨。漢紀卷二十五作「八月甲戌」。按八月己亥朔,無甲申及甲戌,疑當作「甲辰」。〕
 □是歲,徙信都王 中山王復立楚懷王平陸侯 楚王〔此句原無,據漢書 諸侯王表宣元六王傳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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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