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資治通鑑卷037



資治通鑑 卷第三十七
  漢紀二十九 起屠維大荒落(己巳),盡閼逢閹茂(甲戌),凡六年。

  王莽中

始建國元年(己巳、紀元二五二六年)
 □春,正月,癸酉朔,〔「癸酉」二字原無,今補其朔日。〕率公侯卿士奉皇太后璽韍上太皇太后,順符命,去號焉。
  初,娶故丞相王訢宜春侯 女為妻,立以為皇后;生四男,前誅死,頗荒忽,乃以為皇太子,新嘉辟。封子六人皆為公。大赦天下。
  乃策命孺子定安公,封以萬戶,地方百里;立祖宗之廟於其國,與後並行其正朔、服色;以孝平皇后定安太后。讀策畢,親執孺子手,流涕歔欷曰:「昔周公攝位,終得復子明辟;今予獨迫皇天威命,不得如意!」哀嘆良久。中傅將孺子下殿,北面而稱臣。百僚陪位,莫不感動。
  又按金匱封拜輔臣:以太傅、左輔王舜為太師,封安新公;大司徒平晏為太傅,就新公;少阿、羲和劉秀為國師,嘉新公廣漢 梓潼 哀章為國將,美新公;是為四輔,位上公。太保、後承甄邯為大司馬,承新公丕進侯 王尋為大司徒,章新公;步兵將軍王邑為大司空,隆新公;是為三公。太阿、右拂、大司空甄豐為更始將軍,廣新公京兆 王興為衛將軍,奉新公;輕車將軍孫建為立國將軍,成新公京兆 王盛為前將軍,崇新公;是為四將。凡十一公。王興者,故城門令史;王盛者,賣餅;按符命求得此姓名十餘人,兩人容貌應卜相,徑從布衣登用,以示神焉。
  是日,封拜卿大夫、侍中、尚書官凡數百人,諸為郡守者皆徙為諫大夫。改明光宮定安館定安太后居之;以大鴻臚府為定安公第;皆置門衛使者監領。敕阿乳母不得與語,常在四壁中,至於長大,不能名六畜;後以女孫子妻之。
  策命群司各以其職,如典誥之文。置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更名大司農曰羲和,後更為納言;大理曰作士;太常曰秩宗;大鴻臚曰典樂;少府曰共工;水衡都尉曰予虞:與三公司卿分屬三公。置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都官諸職。又更光祿勳等名為六監,皆上卿。改郡太守曰大尹,都尉曰大尉,縣令、長曰宰;長樂宮常樂室長安常安。其餘百官、宮室、郡縣盡易其名,不可勝紀。
  封王氏齊縗之屬為侯,大功為伯,小功為子,緦麻為男;其女皆為任。男以「睦」,女以「隆」為號焉。
  又曰:「漢氏諸侯或稱王,至于四夷亦如之,違於古典,繆於一統。其定諸侯王之號皆稱公,及四夷僭號稱王者皆更為侯。」於是諸侯王二十二人皆降為公,〔按此二十二王,乃膠東王 劉殷淄川王 劉永城陽王 劉悝楚王 劉紆魯王 劉閔六安王 劉育梁王 劉音廣陽王 劉嘉趙王 劉隱河間王 劉尚真定王 劉陽泗水王 劉靖中山王 劉成都長沙王 劉舜廣陵王 劉宏高密王 劉慎淮陽王 劉縯信都王 劉景廣平王 劉廣漢廣德王 劉赤廣宗王 劉如意廣世王 劉宮。〕王子侯者百八十一人皆降為子,其後皆奪爵焉。考異曰:諸侯王表,皆云「篡位,貶為公。明年,廢」。王子侯表但云「絕」,或云「免」,皆在今年。按明年立國將軍奏諸為諸侯者以戶多少就五等之差,亦不云奪爵也。後漢 城陽王祉傳云:「劉氏侯者皆降為子,後奪爵。」王莽傳,「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諸侯王為公者,悉上璽綬為民」,則知劉氏奪爵在始建國二年。〉〔「按王莽傳」以下原作「不知奪在幾年」,據後漢書集解 城陽恭王祉傳 王先謙注改。〕
 □又封黃帝少昊顓頊帝嚳皋陶伊尹之後皆為公、侯,使各奉其祭祀。
 □承平之業,府庫百官之富,百蠻賓服,天下晏然,一朝有之,其心意未滿,狹小漢家制度,欲更為疏闊。乃自謂黃帝虞舜之後,至齊王 濟北王 失國,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故以黃帝為初祖,虞帝為始祖。追尊陳胡公陳胡王田敬仲齊敬王濟北王 濟北愍王。立祖廟五、親廟四。天下五姓皆為宗室,世世復,無有所與。封陳崇田豐為侯,以奉胡王敬王後。
  天下牧、守皆以前有翟義趙明等作亂,領州郡,懷忠孝,封牧為男,守為附城。
  以漢高廟文祖廟漢氏園寢廟在京師者,勿罷,祠薦如故。諸勿解其復,各終厥身;州牧數存問,勿令有侵冤。
 □之為字「卯、金、刀」也,詔正月剛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更作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與前「大錢五十」者為二品,並行。欲防民盜鑄,乃禁不得挾銅、炭。
 □夏,四月,徐鄉侯 劉快結黨數千人起兵於其國。注:「師古曰:膠東恭王子也。而王子侯表作『炔』,從『火』,與此不同。疑誤也。」〕,故 膠東王,時為扶崇公舉兵攻即墨閉城門,自繫獄。吏民拒敗走,至長廣死。,益其國滿萬戶,地方百里。
 □曰:「古者一夫田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壞聖制,廢井田,是以兼并起,貪鄙生,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闌,制於民臣,專斷其命,繆於『天地之性人為貴』之義。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疲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五也。故富者犬馬餘菽粟,驕而為邪;貧者不厭糟糠,窮而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錯。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里、鄉黨。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聖制、無法惑眾者,投諸四裔,以禦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
 □秋,遣五威將王奇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於天下:德祥五事,符命二十五,福應十二。五威將奉符命,齎印綬,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蠻夷,皆即授新室印綬,因收故印綬。大赦天下。
  五威將乘乾文車,駕坤六馬,背負鷩鳥之毛,服飾甚偉。每一將各置五帥,將持節,帥持幢。其東出者,至玄菟樂浪高句驪夫餘;南出者,踰徼外,歷益州,改句町王為侯;西出者,至西域,盡改其王為侯;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單于印,改印文,去「璽」曰「章」。
 □冬,雷,桐華。
 □統睦侯 陳崇為司命,主司察上公以下。又以說符侯 崔發等為中城、四關將軍,主十二城門及繞霤羊頭肴黽汧隴之固,皆以五威冠其號。
 □又遣諫大夫五十人分鑄錢於郡國。
 □是歲,真定常山大雨雹。
始建國二年(庚午、紀元二五二七年)
 □春,二月,赦天下。
 □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諸侯王為公者悉上璽綬為民,無違命者。獨故廣陽王 以獻符命,魯王 以獻神書,中山王 成都以獻書言德,皆封列侯。
  班固論曰:昔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所以親親賢賢,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為不可拔者也。故盛則相其治,致刑錯;衰則扶其弱,〔「伯」原作「百」,今改之。〕與共守;天下謂之共主,強大弗之敢傾。歷載八百餘年,數極德盡,降為庶人,用天年終。訕笑三代,竊自號為皇帝,而子弟為匹夫,內無骨肉本根之輔,外無尺土藩翼之衛;奮其白梃,隨而斃之。故曰,過其曆,不及期,國勢然也。
  興之初,懲戒亡孤立之敗,於是尊王子弟,大啟九國。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常山以南,太行左轉,渡,漸于海,為以往,奄有,為;東帶,薄會稽,為;北界瀕,略,為淮南;波之陽,亙九嶷,為長沙。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北自雲中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而藩國大者跨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矯枉過其正矣。雖然,高祖創業,日不暇給,孝惠享國又淺,高后女主攝位,而海內晏如,無狂狡之憂,卒折諸之難,成太宗之業者,亦賴之於諸侯也。
  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以害身喪國,故文帝景帝武帝下推恩之令而藩國自析。自此來,〔「以」原作「而」。校:「叢刊本『以』作『而』,百衲本同、本末同。然漢書諸侯王表實作『以』,作『以』是也,本誤。」此據校改。〕分為七,分為六,分為五,淮南分為三。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長沙雖有舊名,皆無南北邊矣。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衡山淮南之謀,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諸侯唯得衣食稅租,不預政事。至於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於帷牆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無異。而本朝短世,國統三絕。是故王莽中外殫微,本末俱弱,無所忌憚,生其奸心,因母后之權,假之稱,專作威福廟堂之上,不降階序而運天下。詐謀既成,遂據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馳傳天下,班行符命;諸侯王厥角稽首,奉上璽韍,唯恐在後,或乃稱美頌德以求容媚,豈不哀哉!
 □國師公劉秀言:「有泉府之官,收不售,與欲得,即所謂『理財正辭,禁民為非』者也。」乃下詔曰:「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筦焉。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筦者,所以齊眾庶,抑并兼也。」遂於洛陽邯鄲成都立五均司市、錢府官。〔「常安」原作「長安」,按前文已書「改長安常安」,此處不得再稱「長安」,作「長安」者仍沿舊文之襲,今一律改作「常安」。下同。〕司市常以四時仲月定物上中下之價,各為其市平。民賣五穀、布帛、絲綿之物,周於民用而不售者,〔「周於民用而」五字原無,據漢書 食貨志補。〕均官考檢厥實,用其本價取之;物貴過平一錢,則以平價賣與民;賤減平者,聽民自相與市。又民有乏絕欲賒貸者,錢府予之;每月百錢收息三錢。
  又以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遊無事,出夫布一疋;其不能出布者冗作,縣官衣食之。諸取金、銀、連、錫、鳥、獸、魚、鱉於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紝、紡績、補縫,工匠、醫、巫、卜、祝及他方技,商販、賈人,皆各自占所為於其在所之縣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采取而作縣官一歲。
  羲和魯匡復奏請榷酒酤,從之。又禁民不得挾弩、鎧,犯者徙西海
 □初,既班四條於匈奴,後護烏桓使者告烏桓民,毋得復與匈奴皮布稅。匈奴遣使者責稅,收烏桓酋豪,縛,倒懸之。酋豪昆弟怒,共殺匈奴使。單于聞之,發左賢王兵入烏桓,攻擊之,頗殺人民,驅婦女弱小且千人去,置左地,告烏桓曰:「持馬畜皮布來贖之!」烏桓持財畜往贖,匈奴受,留不遣。
  及五威將帥王駿等六人至匈奴,重遺單于金帛,諭曉以受命代狀,因易單于故印。故印文曰「匈奴單于璽」,更曰「 匈奴單于章」。將帥既至,授單于印紱,詔令上故印紱。單于再拜受詔。譯前,欲解取故印紱,單于舉掖授之。左姑夕侯 從旁謂單于曰:「未見新印文,宜且勿與。」單于止,不肯與。請使者坐穹廬,單于欲前為壽。五威將曰:「故印紱當以時上。」單于曰:「諾。」復舉掖授譯,復曰:「未見印文,且勿與。」單于曰:「印文何由變更!」遂解故印紱奉上將帥,受著新紱,不解視印。飲食至夜,乃罷。右帥陳饒謂諸將帥曰:「曏者姑夕侯疑印文,幾令單于不與人。如令視印,見其變改,必求故印,此非辭說所能拒也。既得而復失之,辱命莫大焉!不如椎破故印以絕禍根。」將帥猶豫,莫有應者。士,果悍,即引斧椎壞之。明日,單于果遣右骨都侯 白將帥曰:「單于印言『璽』不言『章』,又無『』字;諸王已下乃有『』,言『章』。今去『璽』加『』,〔「印」原作「即」,據漢書 匈奴傳改。〕與臣下無別。願得故印。」將帥示以故印,謂曰:「新室順天制作,故印隨將帥所自為破壞。單于宜承天命,奉新室之制!」還白,單于知已無可奈〔「何」字原無。校:「十二行本脫『何』字;乙十一行本同;本同。」漢書 匈奴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七皆有「何」字,據補。〕又多得賂遺,即遣弟右賢王 輿奉馬牛隨將帥入謝,因上書求故印。將帥還到左犁汗王 所居地,見烏桓民多,以問具言狀。將帥曰:「前封四條,不得受烏桓降者。亟還之!」曰:「請密與單于相聞,得語,歸之。」單于使報曰:「當從塞內還之耶,從塞外還之耶?」將帥不敢專決,以聞。詔報:「從塞外還之。」悉封五威將為子,帥為男;獨陳饒以破璽之功,封威德子
  單于始用夏侯藩求地,有拒語,後以求稅烏桓不得,因寇掠其人民,釁由是生,重以印文改易,故怨恨;乃遣右大且渠蒲呼盧 等十餘人將兵眾萬騎,以護送烏桓為名,勒兵朔方塞下,朔方太守以聞。廣新公 甄豐為右伯,當出西域車師後王 須置離聞之,憚於供給煩費,謀亡入匈奴;都護但欽置離,斬之。置離輔國侯 狐蘭支置離眾二千餘人,亡降匈奴;單于受之,遣兵與狐蘭支共入寇,擊車師,殺後城長,傷都護司馬,及狐蘭兵復還入匈奴
  時戊己校尉刁護病,史陳良終帶、司馬丞韓玄、右曲候任商相與謀曰:「西域諸國頗背叛,匈奴欲大侵,要死,可殺校尉,將人眾降匈奴。」遂殺及其子男、昆弟,盡脅略戊己校尉吏士男女二千餘人入匈奴。單于號曰烏賁都尉。考異曰:匈奴傳云「烏桓都將軍」,西域傳云「烏賁都尉」,今從之。〉
 □冬,十一月,立國將軍孫建奏:「九月,辛巳,陳良終帶自稱廢大將軍,亡入匈奴。又今月癸酉,不知何一男子遮臣車前,自稱『漢氏 劉子輿成帝下妻子也。劉氏當復,促空宮!』收繫男子,即常安。皆逆天違命,大逆無道。漢氏宗廟不當在常安城中,及諸當與俱廢。陛下至仁,久未定,前故安眾侯 劉崇等更聚眾謀反,今狂狡之虜復依託亡,至犯夷滅連未止者,此聖恩不早絕其萌芽故也。臣請漢氏諸廟在京師者皆罷;諸為吏者皆罷,待除於家。」曰:「可。嘉新公、國師以符命為予四輔,明德侯 劉龔率禮侯.劉嘉考異曰:燕王旦傳:「廣陽王 扶美侯」,莽傳云「率禮侯 劉嘉」,未知其改封或別一人也。今從莽傳。〉凡三十二人,皆知天命,或獻天符,或貢昌言,或捕告反虜,厥功茂焉。諸與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勿罷,賜姓曰。」唯國師以女配子,故不賜姓。
 □定安公太后劉氏之廢,常稱疾不朝會。時年未二十,敬憚傷哀,欲嫁之,乃更號為黃皇室主,欲絕之於;令孫建世子盛飾,將醫往問疾。后大怒,笞鞭其傍侍御,因發病,不肯起。遂不復強也。
 □十二月,雷。
 □恃府庫之富,欲立威匈奴,乃更名匈奴單于曰「降奴服于」,下詔遣立國將軍孫建等率十二將分道並出:五威將軍苗訢、虎賁將軍王況五原;厭難將軍陳欽、震將軍王巡雲中;振武將軍王嘉、平將軍王萌代郡;相威將軍李棽、鎮遠將軍李翁西河;誅將軍楊俊、討將軍漁陽〔「莊尤」原作「嚴尤」。後漢書世祖光武帝紀 李賢注:「桓譚 新論莊尤伯石,此言「嚴」,避明帝諱也。」今從李賢注改,以後均同。〕奮武將軍王駿、定將軍王晏張掖;及偏裨以下百八十人,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萬人,轉輸衣裘、兵器、糧食,自負海至北邊,使者馳傳督促,以軍興法從事。先至者屯邊郡,須畢具乃同時出;窮追匈奴,內之丁令。分其國土人民以為十五,立呼韓邪子孫十五人皆為單于。
 □以錢幣訖不行,復下書曰:「寶貨皆重則小用不給,皆輕則僦載煩費;輕重大小各差品,則用便而民樂。」於是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錢貨六品,金貨一品,銀貨二品,龜貨四品,貝貨五品,布貨十品,凡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鑄作錢布,皆用銅,殽以連、錫。百姓亂,〔「憒」原作「潰」。注:「『潰』,漢書作『憒』。」校:「十二行本正作『憒』;本同。」此從二注改。〕其貨不行。知民愁,乃但行小錢值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盜鑄錢者不可禁,乃重其法,一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為奴婢。吏民出入持錢,以副符傳,不持者廚傳勿舍,關津苛留。公卿皆持以入宮殿門,欲以重而行之。是時百姓便安五銖錢,以錢大小兩行,難知,又數變改,不信,皆私以五銖錢市買;訛言大錢當罷,莫肯挾。患之,復下書:「諸挾五銖錢、言大錢當罷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於市道。
 □之謀篡也,吏民爭為符命,皆得封侯。其不為者相戲曰:「獨無天帝除書乎?」司命陳崇曰:「此開奸臣作福之路而亂天命,宜絕其源。」亦厭之,遂使尚書大夫趙並驗治,非五威將帥所班,皆下獄。
  初,甄豐劉秀王舜腹心,倡導在位,褒揚功德;安漢宰衡之號及封母、兩子、兄子,皆等所共謀,而亦受其賜,並富貴矣,非復欲令居攝也。居攝之萌,出於泉陵侯 劉慶前煇光 謝囂長安田終術羽翼已成,意欲稱攝,等承順其意;輒復封等子孫以報之。等爵位已盛,心意既滿,又實畏宗室、天下豪傑;而疏遠欲進者並作符命,遂據以即真,內懼而已。素剛強,覺其不悅,故託符命文,徙為更始將軍,與賣餅兒王盛同列;父子默默。時子為侍中、京兆大尹、茂德侯,即作符命:新室當分,立二伯,以為右伯,太傅平晏為左伯,如故事。即從之,拜為右伯。當述職西出,未行,復作符命,言故漢氏 平帝后 黃皇室主之妻。以詐立,心疑大臣怨謗,欲震威以懼下,因是發怒曰:「黃皇室主天下母,此何謂也!」收捕亡,自殺。隨方士入華山,歲餘,捕得,辭連國師公子侍中、隆威侯 弟右曹、長水校尉、伐虜侯 ,大司空弟左關將軍、威侯 〔「堂」原作「掌」,據漢書 王莽傳改。通鑑紀事本末卷五作「掌」。〕門人侍中、騎都尉丁隆等,牽引公卿黨、親、列侯以下,死者數百人。乃流幽州,放三危,殛羽山,皆驛車載其屍傳致云。
 □是歲,始興神仙事,以方士蘇樂言,起八風臺,臺成萬金;又種五粱禾於殿中,先以寶玉漬種,計粟斛成一金。
始建國三年(辛未、紀元二五二八年)
 □遣田禾將軍趙並發戍卒屯田五原北假,以助軍糧。
 □遣中郎將藺苞、副校尉戴級將兵萬騎,多齎珍寶至雲中塞下,招誘呼韓邪單于諸子,欲以次拜為十五單于。使譯出塞,誘呼右犁汗王 三人。〔按前文言「左犁汗王 」,此處稱右,未知孰是。〕至則脅拜孝單于順單于,皆厚加賞賜;傳送 宣威公,拜為虎牙將軍;封揚威公,拜為虎賁將軍。單于聞之,怒曰:「先單于受漢宣帝恩,不可負也。今天子非宣帝子孫,何以得立!」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 呼盧訾左賢王 將兵入雲中 益壽塞,大殺吏民。是後,單于歷告左右部都尉、諸邊王入塞寇盜,大輩萬餘,中輩數千,少者數百,殺雁門朔方太守、都尉,掠吏民畜產,不可勝數,緣邊虛耗。
  是時諸將在邊,以大眾未集,未敢出擊匈奴。討將軍諫曰:「臣聞匈奴為害,所從來久矣,未聞上世有必征之者也。後世三家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得中策,得下策,無策焉。當周宣王時,獫狁內侵,至于涇陽;命將征之,盡境而還。其視戎狄之侵,譬猶蚊蝱,驅之而已,故天下稱明,是為中策。漢武帝選將練兵,約齎輕糧,深入遠戍,雖有克獲之功,輒報之。兵連禍結三十餘年,中國疲耗,匈奴亦創乂,而天下稱武,是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築長城之固,延袤萬里,轉輸之行,起於負海;疆境既完,中國內竭,以喪社稷,是為無策。今天下遭陽九之厄,比年饑饉,西北邊尤甚。發三十萬眾,具三百日糧,東援〔「岱」原作「代」。注:「余謂『代』,當作『岱』,岱山也。」此據注改。〕南取,然後乃備。計其道里,一年尚未集合,兵先至者聚居曝露,師老械弊,勢不可用,此一難也。邊既空虛,不能奉軍糧,內調郡國,不相及屬,此二難也。計一人三百日食,用糒十八斛,非牛力不能勝;牛又當自齎食,加二十斛,重矣;地沙鹵,多乏水草,以往事揆之,軍出未滿百日,牛必物故且盡,餘糧尚多,人不能負,此三難也。地秋冬甚寒,春夏甚風,多齎釜鍑、薪炭,重不可勝,食糒飲水,以歷四時,師有疾疫之憂,是故前世伐不過百日,非不欲久,勢力不能,此四難也。輜重自隨,則輕銳者少,不得疾行,虜徐遁逃,勢不能及。幸而逢虜,又累輜重;如遇險阻,銜尾相隨,虜要遮前後,危殆不測,此五難也。大用民力,功不可必立,臣伏憂之!今既發兵,宜縱先至者,令臣等深入霆擊,且以創乂虜。」不聽言,轉兵穀如故,天下騷動。
  既受 孝單于之號,馳出塞歸庭,具以見脅狀白單于;單于更以為於粟置支侯匈奴賤官也。後病死,順單于
  吏士屯邊者所在放縱,而內郡愁於徵發,民棄城郭,始流亡為盜賊,并州平州尤甚。令七公、六卿號皆兼稱將軍,遣著武將軍逯並等鎮名都,中郎、繡衣執法各五十五人,〔「將」原作「郎」。校:「十二行本『將』誤『郎』;乙十一行本同。」漢書 王莽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七皆作「將」,據改。〕分鎮緣邊大郡,督大奸猾擅弄兵者。皆乘便為奸於外,撓亂州郡,貨賂為市,侵漁百姓。下書切責之曰:「自今以來,敢犯此者,輒捕繫,以名聞!」然猶放縱自若。北邊自宣帝以來,數世不見煙火之警,人民熾盛,牛馬布野;及撓亂匈奴,與之搆難,邊民死亡係獲,數年之間,北邊虛空,野有曝骨矣。
 □太師王舜篡位後,病悸浸劇,死。
 □為太子置師、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馬宮等為師疑、傅丞、阿輔、保弼,是為四師;故尚書令唐林等為胥附、奔奏、先後、禦侮,是為四友。又置師友、侍中、諫議、六經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皆上卿。
  遣使者奉璽書、印綬、安車、駟馬迎龔勝,即拜為師友祭酒。使者與郡太守、縣長吏、三老、官屬、行義、諸生千人以上入里致詔。使者欲令起迎,久立門外。稱病篤,為牀室中戶西、南牖下,東首加朝服拖紳。使者付璽書,奉印綬,內安車、駟馬,進謂曰:「聖朝未嘗忘君,制作未定,待君為政;思聞所欲施行,以安海內。」對曰:「素愚,加以年老被病,命在朝夕,隨使君上道,必死道路,無益萬分!」使者要說,至以印綬就加身;輒推不受。使者即上言:「方盛夏暑熱,病少氣,可須秋涼乃發。」有詔許之。使者五日壹與太守俱問起居,為兩子及門人高暉等言:「朝廷虛心待君以茅土之封,雖疾病,宜動移至傳舍,示有行意;必為子孫遺大業。」等白使者語,自知不見聽,即謂等:「吾受漢家厚恩,無以報;今年老矣,旦暮入地,義豈以一身事二姓,下見故主哉!」因敕以棺斂喪事:「衣周於身,棺周於衣。勿隨俗動吾冢、種柏、作祠堂!」語畢,遂不復開口飲食。積十四日死。死時,七十九矣。
  是時清名之士,又有琅邪 紀逡 薛方太原郇越郇相 唐林唐尊〔二「郡」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字。下同。〕皆以明經飭行顯名於世。紀逡、兩皆仕,封侯,貴重,歷公卿位。唐林數上疏諫正,有忠直節。唐尊衣敝、履空,被虛偽名。郇相太子四友,病死,太子遣使裞以衣衾,其子攀棺不聽,曰:「死父遺言:『師友之送,勿有所受!』今於皇太子得託友官,故不受也。」京師稱之。以安車迎薛方因使者辭謝曰:「在上,下有〔「許」原作「由」,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七十二引王念孫說改。漢紀卷三十、太平御覽卷五一漢書同。〕今明主方隆之德,亦猶小臣欲守箕山之節。」〔「亦猶」二字原無,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七十二引王念孫說補。漢紀卷三十、太平御覽卷五一漢書皆有此二字。〕使者以聞。悅其言,不強致。
  初,隃糜 郭欽南郡太守,杜陵 蔣詡兗州刺史,亦以廉直為名。居攝,皆以病免官,歸鄉里,臥不出戶,卒於家。之際, 陳咸以律令為尚書。〔「郡」原作「國」,按西漢時無封沛王者,今改之。〕輔政,多改制,心非之;及何武鮑宣死,嘆曰:「稱『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吾可以逝矣!」即乞骸骨去職。及篡位,召為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時三子皆在位,悉令解官歸鄉里,閉門不出入,猶用漢家祖臘。人問其故,曰:「我先人豈知王氏臘乎!」悉收斂其家律令、書文,壁藏之。又, 栗融北海 禽慶蘇章山陽 曹竟,皆儒生,去官,不仕於
  班固贊曰:春秋列國卿大夫及至興將相名臣,懷祿耽寵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節之士,於是為貴;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之材,優於。守死善道,實蹈焉。貞而不諒,薛方近之。郭欽蔣詡,好遯不汙,絕矣。
 □是歲,瀕郡蝗生。
 □魏郡,泛清河以東數郡。先是,決為元城塚墓害;及決東去,元城不憂水,故遂不堤塞。
始建國四年(壬申、紀元二五二九年)
 □春,二月,赦天下。
  夏,〔「夏」字原無,據漢書 王莽傳補。〕厭難將軍陳欽、震將軍王巡上言:「捕得虜生口驗問,言虜犯邊者皆孝單于 所為。」乃會諸夷,斬市。
 □大司馬甄邯死。
 □至明堂,下書:「以洛陽東都常安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為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其餘以是為差。今已受封者,公侯以下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俸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困乏,至有傭作者。
 □性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制度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陷刑者眾。知民愁怨,乃下詔:「諸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然他政誖亂,刑罰深刻,賦斂重數,猶如故焉。
 □初,五威將帥出西南夷,改句町王為侯,王怨怒不附。牂柯大尹周歆詐殺考異曰:西南夷傳作「周欽」。莽傳作「周歆」,今從之。〉起兵殺,州郡擊之,不能服。又發高句驪兵擊匈奴高句驪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於高句驪侯 奏言:「人犯法,不從起;正有他心,宜令州郡且慰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叛,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濊貉復起,此大憂也。」不慰安,濊貉遂反;詔擊之。高句驪侯 至而斬焉,傳首大悅,下書更名高句驪下句驪。於是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志方盛,以為四夷不足吞滅,專念稽古之事,復下書:「以此年二月東巡狩,具禮儀調度。」既而以文母太后體不安,且止待後。
 □初,安漢公時,欲諂太皇太后,以斬郅支功奏尊元帝廟高宗,太后晏駕後,當以禮配食云。及改號太后為新室文母,絕之於,不令得體元帝,墮壞孝元廟,更為文母太后起廟;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篹食堂,既成,名曰長壽宮,以太后在,故未謂之廟。置酒長壽宮,請太后。既至,見孝元廟廢徹塗地,太后驚泣曰:「此漢家宗廟,皆有神靈,與何治而壞之!且使鬼神無知,又何用廟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豈宜辱帝之堂以陳饋食哉!」私謂左右曰:「此人慢神多矣,能久得祐乎!」飲酒不樂而罷。自篡位後,知太后怨恨,求所以媚太后無不為,然愈不悅。漢家黑貂著黃貂;又改正朔、伏臘日。太后令其官屬黑貂;至漢家正、臘日,獨與其左右相對飲食。
始建國五年(癸酉、紀元二五三年)
 □春,二月,文母皇太后崩,年八十四;葬渭陵,與元帝合,而溝絕之。新室世世獻祭其廟;元帝配食,坐於牀下。為太后服喪三年。
 □烏孫大、小昆彌遣使貢獻。烏孫國人多親附小昆彌,見匈奴諸邊並侵,意欲得烏孫心,乃遣使者引小昆彌使坐大昆彌使上。師友祭酒滿昌劾奏使者曰:「夷狄以中國有禮誼,故詘而服從。大昆彌,君也。今序臣使於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奉使大不敬!」怒,免官。
 □西域諸國以積失恩信,焉耆先叛,殺都護但欽西域遂瓦解。
 □冬,〔「冬」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餘日,不見。
 □是歲,以犯挾銅炭者多,除其法。
 □匈奴 烏珠留單于死,用事大臣右骨都侯 須卜當,即王昭君伊墨居次 之婿也。常欲與中國和親,又素與於粟置支侯 厚善,見前後為所拜,故遂立烏累若鞮單于烏累單于 立,以弟輿左谷蠡王烏珠留單于蘇屠胡本左賢王,後更謂之護于,欲傳以國。烏珠留單于貶己號,乃貶護于為左屠耆王
 □明年改元曰天鳳〔此段原無,據漢書 王莽傳補。〕
天鳳元年(甲戌、紀元二五三一年)
 □春,正月,赦天下。
 □下詔:「將以是歲四仲月遍行巡狩之禮,太官齎糒、乾肉,內者行張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俟畢北巡狩之禮,即于土中居洛陽之都。」群公奏言:「皇帝至孝,新遭文母之喪,顏色未復,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道路萬里,春秋尊,非糒、乾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從之,要期以天鳳七年巡狩;厥明年,即土之中,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洛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云。
 □三月,壬申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以災異策大司馬逯並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領尚書事。以利苗男 為大司馬。〔「苗」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即真,尤備大臣,抑奪下權,朝臣有言其過失者,輒拔擢。孔仁趙博費興等以敢擊大臣,故見信任,擇名官而居之。國將哀章頗不清,為選置和叔,敕曰:「非但保國將閨門,當保親屬在西州者。」諸公皆輕賤,而尤甚。
 □夏,四月,隕霜殺草木,海瀕尤甚。六月,黃霧四塞。秋,七月,大風拔樹,飛北闕直城門屋瓦。雨雹,殺牛羊。
 □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連率、大尹,職如太守;又置州牧、部監二十五人。分城旁六鄉,置帥各一人。分三輔為六尉郡;河內河東弘農滎陽潁川南陽為六隊郡。〔「滎陽」原作「河南」,見下文考異。〕考異曰:漢書 王莽傳:「河東河內弘農河南潁川南陽為六隊郡,置大夫,職如太守。」後漢書 光武帝紀:「與王莽前隊大夫甄阜。」 李賢注:「王莽置六隊,郡置大夫一人,職如太守。南陽為前隊,河內為後隊,潁川為左隊,弘農為右隊,河東為兆隊,滎陽為祈隊。」按「河南」當「滎陽」。莽傳云「河南大尹更保忠信卿」,又云每下詔書,輒繫其故名,曰:「以陳留以西付祈隧祈隧,故滎陽。」則王莽時已有滎陽郡莽傳誤也。〉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益河南屬縣滿三十,置六郊州長各一人,人主五縣。及他官名悉改。大郡至分為五,合百二十有五郡。九州之內,縣二千二百有三。又倣古六服為惟城、惟寧、惟翰、惟屏、惟垣、惟藩,各以其方為稱,總為萬國焉。其後,歲復變更,一郡至五易名,而還復其故。吏民不能紀,每下詔書,輒繫其故名云。
 □匈奴 右骨都侯 須卜當伊墨居次 勸單于和親,遣人之西河 虎猛 制虜塞下,告塞吏曰:「欲見和親侯。」和親侯者,王昭君兄子也。中部都尉以聞,弟騎都尉、展德侯 使匈奴,賀單于初立,賜黃金、衣被、繒帛;紿言侍子在,因購求陳良終帶等。單于盡收陳良四人及手殺校尉刀護二十七人,〔「四人及手殺校尉刀護賊」十字原無,據漢書 匈奴傳西域傳補。〕皆械檻付使者,遣廚唯姑夕王 等四十人送作焚如之刑,燒殺陳良等。
 □緣邊大饑,人相食。諫大夫如普行邊兵還,言:「軍士久屯寒苦,邊郡無以相贍。今單于新和,宜因是罷兵。」校尉韓威進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虜,無異口中蚤蝨。臣願得勇敢之士五千人,不齎斗糧,飢食虜肉,渴飲其血,可以橫行!」壯其言,以為將軍。然采言,徵還諸將在邊者,免陳欽等十八人,又罷四關鎮都尉諸屯兵。
  單于貪賂遺,故外不失故事,然內利寇掠;又使還,知子前死,怨恨,寇虜從左地入不絕。使者問單于,輒曰:「烏桓匈奴無狀黠民共為寇入塞,譬如中國有盜賊耳!初立持國,威信尚淺,盡力禁止,不敢有二心!」復發軍屯。
 □益州蠻夷愁擾,盡反,復殺益州大尹程隆遣平將軍馮茂犍為吏士,賦斂取足於民,以擊之。
 □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價值,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貨泉二品並行。考異曰:食貨志,改作貨布在天鳳元年。莽傳地皇元年,蓋以大錢盡之年;至地皇元年乃絕不行耳,非其年始作貨布也。〉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盡六年,毋得復挾大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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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