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三十六
漢紀二十八 起昭陽大淵獻(癸亥),盡著雍執徐(戊辰),凡六年。
孝平皇帝下
元始三年(癸亥、紀元二五二O年)
□春,太后遣長樂少府夏侯藩、宗正劉宏、尚書令平晏納采見女。還,奏言:「公女漸漬德化,有窈窕之容,宜承天序,奉祭祀。」太師孔光、大司徒馬宮、大司空甄豐、左將軍孫建、執金吾尹賞、行太常事、太中大夫劉秀及太卜、太史令服皮弁、素積,〔「孔」「馬」「甄」三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以禮雜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占,逢吉之符也。」又以太牢策告宗廟。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莽深辭讓,受六千三百萬,而以其四千三百萬分予十一媵家及九族貧者。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郡國、縣邑、鄉聚皆置學官。
□大司徒司直陳崇使張敞孫竦草奏,盛稱安漢公功德,以為:「宜恢公國令如周公,建立公子令如伯禽,所賜之品亦皆如之,諸子之封皆如六子。」太后以示群公。群公方議其事,會呂寬事起。
初,莽長子宇非莽隔絕衛氏,恐久後受禍,即私與衛寶通書,教衛后上書謝恩,因陳丁、傅舊惡,冀得至京師。莽白太皇太后,詔有司褒賞中山孝王后,益湯沐邑七千戶。衛后日夜啼泣,思見上面,〔「上」原作「帝」,今一律改作「上」。下同。〕而但益戶邑;宇復教令上書求至京師。莽不聽。宇與師吳章及婦兄呂寬議其故,章以為莽不可諫而好鬼神,可為變怪以驚懼之,章因推類說令歸政衛氏。宇即使寬夜持血灑莽第,門吏發覺之;莽執宇送獄,飲藥死。宇妻焉懷子,繫獄,須產子已,殺之。甄邯等白太后,下詔曰:「公居周公之位,輔成王之主,而行管、蔡之誅,不以親親害尊尊,朕甚嘉之!」莽盡滅衛氏支屬,唯衛后在。吳章腰斬,磔尸東市門。〔「尸」原訛「口」,據漢書 云敞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六、通鑑紀事本末卷五改。〕
初,章為當世名儒,教授尤盛,弟子千餘人。莽以為惡人黨,皆當禁錮不得仕宦,門人盡更名他師。平陵 云敞時為大司徒掾,自劾吳章弟子,收抱章尸歸,棺斂葬之,京師稱焉。
莽於是因呂寬之獄,遂窮治黨羽,連引素所惡者悉誅之。元帝女弟敬武長公主素附丁、傅,及莽專政,復非議莽;紅陽侯 王立,莽之尊屬;平阿侯 王仁,素剛直;莽皆以太皇太后詔,遣使者迫守,令自殺。莽白太后,主暴病薨;太后欲臨其喪,莽固諍而止。甄豐遣使者乘傳案治衛氏黨羽,郡國豪傑及漢忠直臣不附莽者,皆誣以罪法而殺之。何武、鮑宣及王商子樂昌侯 安,辛慶忌三子護羌校尉通、函谷都尉遵、水衡都尉茂,南郡太守辛伯等皆坐死。凡死者數百人,海內震焉。北海 逄萌謂友人曰:「三綱絕矣,不去,禍將及人!」即解冠掛東都城門,歸,將家屬浮海,客於遼東。
莽召明禮少府宗伯鳳入說為人後之誼,白令公卿、將軍、侍中、朝臣並聽,欲以內勵天子而外塞百姓之議。先是,秺侯 金日磾子賞、都成侯 金安上子常皆以無子國絕,莽以日磾曾孫當及安上孫京兆尹欽紹其封。欽謂「當宜為其父、祖立廟,而使大夫主賞祭。」甄邯時在旁,廷叱欽,因劾奏:「欽誣祖不孝,大不敬;」下獄,自殺。邯以綱紀國體,無所阿私,忠孝尤著,益封千戶。更封安上曾孫湯為都成侯。湯受封日,不敢還歸家,以明為人後之誼。
□是歲,尚書令潁川 鍾元為大理。潁川太守陵陽 嚴詡本以孝行為官,謂掾、史為師友,有過輒閉閤自責,終不大言。郡中亂。王莽遣使徵詡,官屬數百人為設祖道,詡據地哭。掾、史曰:「明府吉徵,不宜若此!」詡曰:「吾哀潁川士,身豈有憂哉!我以柔弱徵,必選剛猛代;代到,將有僵仆者,故相弔耳!」詡至,拜為美俗使者;徙隴西太守平陵 何並為潁川太守。並到郡,捕鍾元弟威及陽翟輕俠趙季、李款,皆殺之;郡中震慄。
元始四年(甲子、紀元二五二一年)
□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已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他皆無得繫;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
□二月,丁未,遣大司徒馬宮、大司空甄豐等奉乘輿法駕迎皇后於安漢公第,〔「馬」「甄」二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授皇后璽紱,〈考異曰:王莽傳云「四月丁未」,平紀云「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下云「夏,皇后見于高廟」。外戚傳云明年春,迎皇后於安漢公第。然則言四月者誤也。〉入未央宮。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各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夏,太保王舜等及吏民上書者八千餘人,〔「王」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咸請「如陳崇言,加賞於安漢公。」章下有司,有司請「益封公以新息、召陵二縣及黃郵聚、新野田;〔章校:「甲十六行本作『新息、召陵』;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漢書 王莽傳作「召陵新息」,通鑑紀事本末卷五同章校。〕采伊尹、周公稱號,加公為宰衡,位上公,三公言事稱『敢言之』;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男二人:安為褒新侯,臨為賞都侯;加后聘三千七百萬,合為一萬萬,以明大禮;太后臨前殿親封拜,安漢公拜前,二子拜後,如周公故事。」莽稽首辭讓,出奏封事:「願獨受母號,還安、臨印韍及號位戶邑。」事下,太師光等皆曰:「賞未足以直功;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伸主上之義。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節承制詔公亟入視事;詔尚書勿復受公之讓奏。」奏可。莽乃起視事,止減召陵、黃郵、新野之田而已。
莽復以所益納徵錢千萬遺太后左右奉供養者。莽雖專權,然所以誑耀媚事太后,下至旁側長御,方故萬端,賂遺以千萬數。白尊太后姊、妹號皆為君,食湯沐邑。以故左右日夜共譽莽。莽又知太后婦人,厭居深宮中,莽欲娛樂以市其權,乃令太后四時車駕巡狩四郊,存見孤、寡、貞婦,所至屬縣,輒施恩惠,賜民錢帛、牛酒,歲以為常。太后旁弄兒病,在外舍,莽自親候之。其欲得太后意如此。
太保舜奏言:「天下聞公不受千乘之土,辭萬金之幣,莫不嚮化。蜀郡男子路建等輟訟,慚怍而退,雖文王却虞、芮何以加!宜報告天下。」奏可。於是孔光愈恐,固稱疾辭位。太后詔:「太師毋朝,十日一入省中,置几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官屬按職如故。」
□莽奏起明堂、辟雍、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制度甚盛。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徵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謬,壹異說云。
又徵能治河者以百數,其大略異者,長水校尉平陵 關並言:「河決率常於平原、東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惡。聞禹治河時,本空此地,以為水猥盛則放溢,少稍自索,雖時易處,猶不能離此。上古難識。近察秦、漢以來,河決曹、衛之域,其南北不過百八十里。可空此地,勿以為官亭、民室而已。」御史臨淮 韓牧以為:「可略於禹貢 九河處穿之,縱不能為九,但為四、五,宜有益。」大司空掾王橫言:「河入勃海地,高於韓牧所欲穿處。往者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矣。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周譜云:『定王五年,河徙,』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復補。宜却徙完平處更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司空掾沛國 桓譚典其議,為甄豐言:「凡此數者,必有一是;宜詳考驗,皆可豫見。計定然後舉事,費不過數億萬,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產業民。空居與行役,同當衣食,衣食縣官而為之作,乃兩便,可以上繼禹功,下除民疾。」時莽但崇空語,無施行者。
□群臣奏言:「昔周公攝政七年,制度乃定。今安漢公輔政四年,營作二旬,大功畢成,宜升宰衡位在諸侯王上。」詔曰:「可。」仍令議九錫之法。
□莽奏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又奏毀孝宣皇考廟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奏可。
□莽自以北化匈奴,東致海外,南懷黃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將平憲等多持金幣誘塞外羌,使獻地願內屬。憲等奏言:「羌豪良願等種可萬二千人,願為內臣,獻鮮水海、允谷、鹽池、平地美草,皆予漢民;自居險阻處為藩蔽。問良願降意,對曰:『太皇太后聖明,安漢公至仁,天下太平,五穀成熟,或禾長丈餘,或一粟三米,或不種自生,或繭不蠶自成;甘露從天下,醴泉自地出;鳳凰來儀,神爵降集。從四歲以來,羌人無所疾苦,故思樂內屬。』宜以時處業,置屬國領護。」事下莽,莽復奏:「今已有東海、南海、北海郡,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為西海郡。分天下為十二州,應古制。」奏可。冬,置西海郡。〈考異曰:王莽傳,置西海郡在明年秋;今從平紀。〉又增法五十條,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萬數,民始怨矣。
□梁王 立坐與衛氏交通,廢,徙南鄭;自殺。
□分京師置前煇光、後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矣。
元始五年(乙丑、紀元二五二二年)
□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安漢公又奏復長安南、北郊。三十餘年間,天地之祠凡五徙焉。
□詔曰:「宗室子自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其令郡國各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
□夏,四月,乙未,博山簡烈侯 孔光薨,〔「烈」原作「列」。章校:「乙十一行本『烈』誤『列』。」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六、漢書 外戚恩澤侯表皆作「烈」,據改。〕贈賜、葬送甚盛,車萬餘兩。以馬宮為太師。
□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書者前後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諸侯王公、列侯、宗室見者皆叩頭言:「宜亟加賞於安漢公。」於是莽上書言:「諸臣民所上章下議者,願皆寢勿上,使臣莽得盡力畢制禮作樂事;事成,願賜骸骨歸家,避賢者路。」甄邯等白太后,詔曰:「公每見輒流涕叩頭言,願不受賞;賞即加,不敢當位。方制作未定,事須公而決,故且聽公制作;畢成,群公以聞,究于前議。其九錫禮儀亟奏!」
五月,庚寅,〔「庚寅」二字原無,據漢書 王莽傳補。〕策命安漢公 莽以九錫,莽稽首再拜,受綠韍,袞冕、衣裳、瑒琫、瑒珌,句履,鸞路、乘馬,龍旂九旒,皮弁、素積,戎路、乘馬,彤弓矢、盧弓矢,左建朱鉞,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圭瓚二,九命青玉珪二,朱戶,納陛,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虎賁三百人。
□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還,言天下風俗齊同,詐為郡國造歌謠、頌功德,凡三萬言。閏五月,丁酉,詔以羲和劉秀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臺、周公作洛同符。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為列侯。〈考異曰:恩澤侯表,劉歆等十一侯皆云丁酉,獨平晏云丁丑。按十二人同功俱封,是年閏五月甲午朔,無丁丑,表誤。〉
時廣平相班穉獨不上嘉瑞及歌謠;琅邪太守公孫閎言災害於公府。甄豐遣屬馳至兩郡,風吏民,而劾「閎空造不祥,穉絕嘉應,嫉害聖政,皆不道。」穉,班倢伃弟也。太后曰:「不宣德美,宜與言災者異罰。且班穉後宮賢家,我所哀也。」閎獨下獄,誅。穉懼,上書陳恩謝罪,願歸相印,入補延陵園郎;太后許焉。
□立梁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為梁王。〔此段原無,據漢書 平帝紀補。〕
□莽又奏為市無二價,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飢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之制;犯者象刑。
□莽復奏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后、皇太太后璽綬以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塚,取其璽綬;徙共王母歸定陶,葬共王塚次。」太后以為既已之事,不須復發。莽固諍之,太后詔因故棺改葬之。莽奏:「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將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塚;二旬間,皆平。莽又周棘其處,以為世戒云。又墮壞共皇廟,諸造議者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考異曰:師丹傳云:「復免高昌侯 宏為庶人。」按功臣表:建平四年,董宏已死;元壽二年,子武坐父為佞邪免:不得至今。丹傳誤也。〉
徵師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食故邑。數月,更封丹為義陽侯;〈考異曰:恩澤侯表:「丹,元始三年,二月癸巳,更為義陽侯。」胡旦因此並發傅太后陵、徙泠褒等事俱著之三年。〔「泠」原作「伶」,今改之。〕按外戚傳云:「元始五年,莽發共王母及丁姬塚,改葬之。」馬宮傳:「莽發傅太后陵,追誅前議者;宮慙懼,乃乞骸骨。」公卿表:宮以今年八月壬午免。然則褒等徙合浦及丹封侯,皆在今年明矣。按長曆,二月丙申朔,無癸巳。日月必有誤者。〉月餘,薨。
初,哀帝時,馬宮為光祿勳,與丞相、御史雜議傅太后謚曰孝元傅皇后。及莽追誅前議者,宮為莽所厚,獨不及。宮內慚懼,上書言:「臣前議定陶共王母謚,希指雷同,詭經僻說,以惑誤主上,為臣不忠。幸蒙洒心自新,誠無顏復望闕廷,無心復居官府,無宜復食國邑。願上太師、大司徒、扶德侯印綬,避賢者路。」秋,八月,壬午,莽以太后詔賜宮策曰:「四輔之職,為國維綱;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鮮明固守,無以居位。君言至誠,不敢文過,朕甚多之。不奪君之爵邑,其上太師、大司徒印綬使者,以侯就第。」
□莽以皇后有子孫瑞,通子午道,從杜陵直絕南山,徑漢中。
□泉陵侯 劉慶〈考異曰:表作「眾陵」,莽傳及翟義傳並云「泉陵」。按地理志,泉陵縣屬零陵郡,表為誤也。〉上書言:「周成王幼少,稱孺子,周公居攝。今帝富於春秋,宜令安漢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慶言。」
□時上春秋益壯,以衛后故,怨不悅。冬,十二月,莽因臘日上椒酒,置毒酒中;上有疾。莽作策,請命於泰畤,願以身代,藏策金縢,置于前殿,敕諸公勿敢言。丙子,〔「丙子」原作「丙午」,據漢紀卷三十改。〕上崩于未央宮。大赦天下。莽令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喪三年。奏尊孝成廟曰統宗;孝平廟曰元宗。斂孝平,加元服,葬康陵。
班固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以長樂少府平晏為大司徒。
□太后與群臣議立嗣。時元帝世絕,而宣帝曾孫有見王五人,列侯四十八人。莽惡其長大,曰:「兄弟不得相為後。」乃悉徵宣帝玄孫,選立之。
是月,前煇光 謝囂奏武功長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圓下方,有丹書著石,文曰:「告安漢公 莽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莽使群公以白太后,太后曰:「此誣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謂太后:「事已如此,無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他,但欲稱攝以重其權,鎮服天下耳。」太后心不以為可,然力不能制,乃聽許。舜等即共令太后下詔曰:「孝平皇帝短命而崩,已使有司徵孝宣皇帝玄孫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後。玄孫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漢公 莽,輔政三世,與周公異世同符。今前煇光 囂、武功長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云『為皇帝』者,乃攝行皇帝之事也。其令安漢公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具禮儀奏!」於是群臣奏言:「太后聖德昭然,深見天意,詔令安漢公居攝。臣請安漢公踐祚,服天子韍冕,背斧扆于戶牖之間,南面朝群臣,聽政事;車服出入警蹕,民臣稱臣妾,皆如天子之制。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廟,享祭群神,贊曰『假皇帝』,民臣謂之『攝皇帝』,自稱曰『予』。平決朝事,常以皇帝之詔稱『制』。以奉順皇天之心,輔翼漢室,保安孝平皇帝之幼嗣,遂寄託之義,隆治平之化。其朝見太皇太后、帝皇后皆復臣節。自施政教於其宮家國采,如諸侯禮儀故事。」太后詔曰:「可。」明年改元曰居攝。〔「明年改元曰居攝」七字原無,據漢書
王莽傳補。〕
王莽上
居攝元年(丙寅、紀元二五二三年)
□春,正月,王莽祀上帝於南郊,又行迎春、大射、養老之禮。
□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孫嬰為皇太子,號曰孺子。嬰,廣戚侯 顯之子也。年二歲;託以為卜相最吉,立之。尊皇后曰皇太后。
□以王舜為太傅、左輔,甄豐為太阿、右拂,甄邯為太保、後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四月,安眾侯 劉崇與相張紹謀曰:「安漢公 莽必危劉氏,天下非之,莫敢先舉,此乃宗室之恥也。吾率宗族為先,海內必和。」紹等從者百餘人遂進攻宛;不得入而敗。
紹從弟竦與崇族父嘉詣闕自歸;莽赦弗罪。竦因為嘉作奏,稱莽德美,罪狀劉崇:「願為宗室倡始,父子兄弟負籠荷鍤,馳之南陽,豬崇宮室,令如古制;及崇社宜如亳社,以賜諸侯,用永監戒!」於是莽大悅,封嘉為率禮侯,嘉子七人皆賜爵關內侯;後又封竦為淑德侯。長安為之語曰:「欲求封,過張伯松。力戰鬪,不如巧為奏。」伯松,張竦字也。〔此六字原無,據漢書 王莽傳 顏師古注補。〕自後謀反者皆汙池云。
□群臣復白:「劉崇等謀逆者,以莽權輕也;宜尊重以鎮海內。」五月,甲辰,太后詔莽朝見太后稱「假皇帝」。〔「群臣復曰」以下二十二字原為前段「四月」之文,今與「五月」段合為一段。〕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十二月,群臣奏請以安漢公廬為攝省,府為攝殿,第為攝宮。奏可。
□是歲,西羌 龐恬、傅幡等怨莽奪其地,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誅永,遣護羌校尉竇況擊之。
居攝二年(丁卯、紀元二五二四年)
□春,竇況等擊破西羌。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五月,更造貨:錯刀,一值五千;契刀,一值五百;大錢,一值五十;與五銖錢並行,民多盜鑄者。禁列侯以下不得挾黃金,輸御府受值;然卒不與值。
□東郡太守翟義,方進之子也,與姊子上蔡 陳豐謀曰:「新都侯攝天子位,號令天下,故擇宗室幼稚者以為孺子,依託周公輔成王之義,且以觀望,必代漢家,其漸可見。方今宗室衰弱,外無強藩,天下傾首服從,莫能亢扞國難。吾幸得備宰相子,身守大郡,父子受漢厚恩,義當為國討賊,以安社稷;欲舉兵西,誅不當攝者,選宗室子孫輔而立之。設令時命不成,死國埋名,猶可以不慚於先帝。今欲發之,汝肯從我乎?」豐年十八,勇壯,許諾。義遂與東郡都尉劉宇、嚴鄉侯 劉信、信弟武平侯 劉璜結謀,以九月都試日斬觀令,因勒其車騎、材官士,募郡中勇敢,部署將帥。信子匡時為東平王,乃并東平兵,立信為天子;義自號大司馬、柱天大將軍;移檄郡國,言:「莽鴆殺孝平皇帝,攝天子位,欲絕漢室。今天子已立,共行天罰!」郡國皆震。比至山陽,眾十餘萬。
莽聞之,惶懼不能食。太皇太后謂左右曰:「人心不相遠也。我雖婦人,亦知莽必以是自危。」莽乃拜其黨、親輕車將軍、成武侯 孫建為奮武將軍,光祿勳、成都侯 王邑為虎牙將軍,明義侯 王駿為強弩將軍,春王城門校尉王況為震威將軍,宗伯、忠孝侯 劉宏為奮衝將軍,中少府、建威侯 王昌為中堅將軍,中郎將、震羌侯 竇況為奮威將軍,凡七人,自擇除關西人為校尉、軍吏,將關東甲卒,發奔命以擊義焉。復以太僕武讓為積弩將軍,屯函谷關;將作大匠蒙鄉侯 逯並為橫野將軍,屯武關;羲和、紅休侯 劉秀為揚武將軍,屯宛。
三輔聞翟義起,自茂陵以西至汧二十三縣,盜賊並發。槐里男子趙明、霍鴻等自稱將軍,〔章校:「乙十一行本『朋』作『明』,下均同。」按漢書 王莽傳、漢紀卷三十同乙十一行本作「趙明」,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六、通鑑紀事本末卷五皆作「趙朋」。〕攻燒官寺,殺右輔都尉及斄令,相與謀曰:「諸將精兵悉東,京師空,可攻長安!」眾稍多至十餘萬,火見未央宮前殿。莽復拜衛尉王級為虎賁將軍,大鴻臚、望鄉侯 閻遷為折衝將軍,西擊明等。以常鄉侯 王惲為車騎將軍,屯平樂館;騎都尉王晏為建威將軍,屯城北;城門校尉趙恢為城門將軍;皆勒兵自備。以太保、後承、承陽侯 甄邯為大將軍,受鉞高廟,領天下兵,左杖節,右把鉞,屯城外。王舜、甄豐晝夜巡行殿中。
莽日抱孺子禱郊廟,會群臣而稱曰:「昔成王幼,周公攝政,而管、蔡挾祿父以叛。今翟義亦挾劉信而作亂。自古大聖猶懼此,況臣莽之斗筲!」群臣皆曰:「不遭此變,不章聖德!」冬,十月,甲子,莽依周書作大誥曰:「粵其聞日,宗室之儁有四百人,民獻儀九萬夫,予敬以終於此謀繼嗣圖功。」〔「夫」「予」原作「天」「子」,據漢書
翟方進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六、通鑑紀事本末卷五改。〕遣大夫桓譚等班行諭告天下,以當返位孺子之意。
諸將東至陳留 菑,與翟義會戰,破之,斬劉璜首。莽大喜,復下詔先封車騎都尉孫賢等五十五人皆為列侯,即軍中拜授。因大赦天下。於是吏士精銳遂攻圍義於圉城,十二月,大破之,義與劉信棄軍亡,至固始界中,捕得義,尸磔陳都市;卒不得信。
初始元年(戊辰、紀元二五二五年)〈考異曰:莽傳作「初始」。荀 紀及韋莊 美嘉號錄、宋庠 紀年通譜皆作「始初」。今居延漢簡有「初始元年」云云,然則改年號為「初始」是也,今從之。〉
□春,地震。大赦天下。
□王邑等還京師,西與王級等合擊趙明、霍鴻。二月,明等殄滅,諸縣息平。還師振旅,莽乃置酒白虎殿,勞饗將帥。〔章校:「甲十六行本『賜』作『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漢書 王莽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六作「賜」,通鑑紀事本末卷五同乙十一行本作「饗」。〕詔陳崇治校軍功,第其高下,依周制爵五等,以封功臣為侯、伯、子、男,凡三百九十五人,曰「皆以奮怒,東指西擊,羌寇、蠻盜,反虜、逆賊,不得旋踵,應時殄滅,天下咸服」之功封云。其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又數百人。莽發翟義父方進及先祖塚在汝南者,燒其棺柩;夷滅三族,誅及種嗣,至皆同坑,以棘五毒並葬之。又取義及趙明、霍鴻黨眾之尸,聚之通路之旁,濮陽、無鹽、圉、槐里、盩厔凡五所,建表木於其上,書曰:「反虜逆賊鯨鯢。」義等既敗,莽於是自謂威德日盛,大獲天人之助,遂謀即真之事矣。
□群臣復奏:進攝皇帝子安、臨爵為公;封兄子光為衍功侯。是時莽還歸新都國;群臣復白以封莽孫宗為新都侯。
□秋,〔「秋」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九月,莽母功顯君死。莽自以居攝踐阼,奉漢大宗之後,為功顯君緦縗弁而加麻環絰,如天子弔諸侯服。凡壹弔再會;而令新都侯 宗為主,服喪三年云。
□司威陳崇奏:莽兄子衍功侯 光私報執金吾竇況,令殺人;況為收繫,致其法。莽大怒,切責光。光母曰:「汝自視孰與長孫、中孫!」長孫、中孫者,宇及獲之字也。遂母子自殺,及況皆死。初,莽以事母、養嫂、撫兄子為名,及後悖虐,復以示公義焉。令光子嘉嗣爵為侯。
□是歲,廣饒侯 劉京言齊郡新井,車騎將軍千人扈雲言巴郡石牛,太保屬臧鴻言扶風 雍石;莽皆迎受。冬,〔「冬」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十一月,甲子,莽奏太后曰:「陛下遇漢十二世三七之阸,承天威命,詔臣莽居攝。廣饒侯 劉京上書言:『七月中,齊郡 臨淄縣 昌興亭長辛當一暮數夢,曰:「吾,天公使也。天公使我告亭長曰:『攝皇帝當為真。』即不信我,此亭中當有新井。」亭長晨起視亭中,誠有新井,入地且百尺。』十一月,壬子,直建冬至,巴郡石牛,戊午,雍石文,皆到于未央宮之前殿。臣與太保安陽侯 舜等視,天風起,塵冥,風止,得銅符帛圖於石前,文曰:『天告帝符,獻者封侯,』騎都尉崔發等視說。及前孝哀皇帝 建平二年下詔,更為太初元將元年,臣莽以為元將元年者,大將居攝改元之文也。〔「及孝哀皇帝」以下三十八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三十六引漢書 王莽傳補。〕孔子曰:『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臣莽敢不承用!臣請恭事神祇、宗廟,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稱『假皇帝』;其號令天下,天下奏言事,毋言『攝』;以居攝三年為初始元年;漏刻以百二十為度;用應天命。臣莽夙夜養育隆就孺子,令與周之成王比德,宣明太皇太后威德於萬方,期於富而教之。孺子加元服,復子明辟,如周公故事。」奏可。眾庶知其奉符命,指意群臣博議別奏,以示即真之漸矣。
□期門郎張充等六人謀共劫莽,立楚王 紆。〔「紆」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名。〕發覺,誅死。
□梓潼人哀章學問長安,素無行,好為大言,見莽居攝,即作銅匱,為兩檢,署其一曰「天帝行璽金匱圖」,其一署曰「赤帝行璽邦傳予黃帝金策書」。〔「行」字原無,據漢書 王莽傳補;「邦」原作「某」,此是漢書原文避漢高帝名諱而缺字,今改回。下同;「黃」原作「皇」,據漢書 王莽傳改。〕邦者,高皇帝名也。書言王莽為真天子,皇太后如天命。圖書皆書莽大臣八人,又取令名王興、王盛,章因自竄姓名,凡十一人,皆署官爵,為輔佐。章聞齊井、石牛事下,即日昏時,衣黃衣,持匱至高廟,以付僕射。僕射以聞。戊辰,莽至高廟拜受金匱神禪,御王冠,謁太后,還坐未央宮前殿,下書曰:「予以不德,託于皇初祖考黃帝之後,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屬。皇天上帝隆顯大佑,成命統序,符契、圖文、金匱策書,神明詔告,屬予以天下兆民。赤帝 漢氏 高皇帝之靈,承天命,傳國金策之書,予甚祗畏,敢不欽受!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號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變犧牲,殊徽幟,異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為始建國元年正月之朔;以雞鳴為時。服色配德上黃,犧牲應正用白,使節之旄幡皆純黃,其署曰『新使五威節』,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
莽將即真,先奉諸符瑞以白太后,太后大驚。是時以孺子未立,璽藏長樂宮。及莽即位,請璽,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陽侯 舜諭指。舜素謹敕,太后雅愛信之。舜既見太后,太后知其為莽求璽,怒罵之曰:「爾屬父子宗族,蒙漢家力,富貴累世,既無以報,受人孤寄,乘便利時奪取其國,不復顧恩義。人如此者,狗豬不食其餘,天下豈有爾兄弟耶!且若自以金匱符命為新皇帝,變更正朔、服制,亦當自更作璽,傳之萬世,何用此亡國不祥璽為,而欲求之!我漢家老寡婦,旦暮且死,欲與此璽俱葬,終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側長御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謂太后:「臣等已無可言者。莽必欲得傳國璽,太后寧能終不與耶!」太后聞舜語切,恐莽欲脅之,乃出漢傳國璽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如爾兄弟今族滅也!」舜既得傳國璽,奏之;莽大悅,乃為太后置酒未央宮 漸臺,大縱眾樂。
莽又欲改太后漢家舊號,易其璽綬,恐不見聽;而莽疏屬王諫欲諂莽,上書言:「皇天廢去漢而命立新室,太皇太后不宜稱尊號,當隨漢廢,以奉天命。」莽以其書白太后,太后曰:「此言是也!」莽因曰:「此悖德之臣也,罪當誅!」於是冠軍張永獻符命銅璧文,言太皇太后當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莽乃下詔從之。於是鴆殺王諫而封張永為貢符子。
班彪贊曰:三代以來,王公失世,稀不以女寵。及王莽之興,由孝元后歷漢四世為天下母,饗國六十餘載,群弟世權,更持國柄;五將、十侯,卒成新都。位號已移於天下,而元后眷眷猶握一璽,不欲以授莽,婦人之仁,悲夫!〔「夫」原作「矣」。章校:「甲十六行本『夫』作『矣』;乙十一行本同。」漢書 元后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三十六、通鑑紀事本末卷五皆作「夫」,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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