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 星期日

資治通鑑卷023



資治通鑑 卷第二十三
  漢紀十五 起旃蒙協洽(乙未),盡柔兆敦牂(丙午),凡十二年。

  孝昭皇帝上

始元元年(乙未、紀元二四三二年)
 □夏,益州夷二十四邑、三萬餘人皆反。遣水衡都尉〔「呂辟胡」原作「呂破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西南夷傳及後文改。〕募吏民及發犍為蜀郡奔命往擊,大破之。考異曰:漢書 昭帝紀 作「呂破胡」;今從百官公卿表西南夷傳。〉
 □秋,七月,赦天下。
 □大雨,至于十月,渭橋絕。
 □初,武帝崩,賜諸侯王璽書。燕王 得書不肯哭,曰:「璽書封小,京師疑有變。」遣幸臣壽西長孫縱之王孺等之長安,以問禮儀為名,陰刺候朝廷事。及有詔褒賜錢三十萬,益封萬三千戶,怒曰:「我當為帝,何賜也!」遂與宗室中山哀王齊孝王等結謀,詐言以武帝時受詔,得職吏事,修武備,備非常。郎中成軫曰:「大王失職,獨可起而索,不可坐而得也。大王壹起,國中雖女子皆奮臂隨大王。」即與謀,為奸書,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使人傳行郡國以搖動百姓。謀歸發兵臨淄青州刺史雋不疑〔「欲」字原無,據漢書 昭帝紀漢紀卷十六補。〕招來郡國奸人,賦斂銅鐵作甲兵,數閱其車騎、材官卒,發民大獵以講士馬,須期日。郎中韓義等數諫等凡十五人。會淄川靖王缾侯 等謀,〔「淄川靖王子」五字原無,據漢書 王子侯表補,以明關係。〕以告雋不疑。八月,不疑收捕等以聞。遣大鴻臚丞治,〔「上」原作「天子」,今一律作「上」。下同。〕連引燕王。有詔,以燕王至親,勿治;而等皆伏誅。遷雋不疑京兆尹。
  不疑京兆尹,吏民敬其威信。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為飲食語言異於他時;〔「為飲食語言」五字原無,據漢書 雋不疑傳補。〕或無所出,母怒,為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九月,丙子,秺敬侯 金日磾薨。初,武帝病,有遺詔,封金日磾秺侯上官桀安陽侯霍光博陸侯;皆以前捕反者馬何羅等功封。日磾少,〔「上」原作「帝」,今一律作「上」。下同。〕不受封,等亦不敢受。及日磾病困,白封,日磾臥受印綬;一日薨。日磾兩子俱侍中,與略同年,共臥起。為奉車,駙馬都尉。及嗣侯,佩兩綬,上謂霍將軍曰:「金氏兄弟兩人,不可使俱兩綬耶?」對曰:「自嗣父為侯耳。」上笑曰:「侯不在我與將軍乎?」對曰:「先帝之約,有功乃得封侯。」遂止。
 □冬,無冰。〔此段原在「閏十月」之後,見後段校文。〕
 □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疾苦、冤、失職者。〔「閏十月」原作「閏月」,繫於前段「九月丙子」文之後,陳垣 二十史朔閏表推算為閏十月,據桂華李均明朱國炤合著居延漢簡釋文合校二七五·十號始元(元)年十月甲辰朔戊辰」,知 為是,據補「十」字。
始元二年(丙申、紀元二四三三年)
 □春,正月,封大將軍博陸侯,左將軍上官安陽侯〔「霍」「上官」三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
 □或說霍光曰:「將軍不見諸之事乎?處伊尹周公之位,攝政擅權,而背宗室,不與共職,是以天下不信,卒至於滅亡。今將軍當盛位,帝春秋富,宜納宗室,又多與大臣共事,反諸道。如是,則可以免患。」然之,乃擇宗室可用者,遂拜楚元王辟彊及宗室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辟彊長樂衛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無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今年田租!」
 □初,武帝征伐匈奴,深入窮追,二十餘年,匈奴馬畜孕重墮殰,疲極,苦之,常有欲和親意,未能得。狐鹿孤單于有異母弟為左大都尉,賢,國人嚮之。母閼氏恐單于不立子而立左大都尉也,乃私使殺之。左大都尉同母兄怨,遂不肯復會單于庭。是歲,單于病且死,謂諸貴人:「我子少,不能治國,立弟右谷蠡王。」及單于死,衛律等與顓渠閼氏謀,匿其喪,矯單于令,更立子左谷蠡王壺衍鞮單于左賢王右谷蠡王怨望,率其眾欲南歸,恐不能自致,即脅盧屠王,欲與西降烏孫盧屠王告之單于,使人驗問,右谷蠡王不服,反以其罪罪盧屠王,國人皆冤之。於是二王去居其所,不復肯會龍城匈奴始衰。
始元三年(丁酉、紀元二四三四年)
 □春,二月,有星孛于西北。
 □冬,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初,霍光上官桀相親善。每休沐出,常代入決事。女為妻,生女,年甫五歲,欲因內之宮中;以為尚幼,不聽。蓋長公主私近子客河間 丁外人素與外人善,說外人曰:「子容貌端正,誠因長主時得入為后,以臣父子在朝而有椒房之重,成之在於足下。漢家故事,常以列侯尚主,足下何憂不封侯乎!」外人喜,言於長主。長主以為然,詔召女入為倢伃,為騎都尉。
始元四年(戊戌、紀元二四三五年)
 □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
 □西南夷 姑繒葉榆復反,遣水衡都尉呂辟胡益州兵擊之。辟胡不進,蠻夷遂殺益州太守,乘勝與辟胡戰,士戰及溺死者四千餘人。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之。
 □廷尉李种坐故縱死罪棄市。
 □是歲,以衛尉王莽為左將軍,騎都尉上官安為車騎將軍。〔「以衛尉王莽為左將軍騎都尉」十二字原無,據史記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漢書 百官公卿表補。〕考異曰:昭紀作「驃騎」,今從百官表外戚傳。〉
始元五年(己亥、紀元二四三六年)
 □春,正月,追尊外祖趙父順成侯順成侯有姊君姁,賜錢二百萬、奴婢、第宅以充實焉。諸昆弟各以親疏受賞賜,無在位者。
 □有男子乘黃犢車詣北闕,〔此句原與上段連文,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二十三分為二段。〕自謂衛太子;公車以聞。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京兆不疑後到,〔「雋」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叱從吏收縛。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衛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由是不疑名聲重於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廷尉驗治何人,竟得奸詐,本夏陽人,姓,名方遂,居,以卜筮為事。有故太子舍人嘗從方遂卜,謂曰:「子狀貌甚似衛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冀得以富貴。坐誣罔不道,腰斬。考異曰:昭紀云「張延年」;雋不疑傳云「成方遂」,又云「一姓,名延年」。今從不疑傳。〉
 □夏,六月,封上官安桑樂侯日以驕淫,受賜殿中,對賓客言:「與我婿飲,大樂!」見其服飾,使人歸,欲自燒物。子病死,仰而罵天。其頑悖如此。
 □儋耳真番郡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益州〔「田」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諫大夫杜延年見國家承武帝奢侈、師旅之後,數為大將軍言:「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悅民意,年歲宜應。」納其言。延年,故御史大夫之子也。
始元六年(庚子、紀元二四三七年)
 □春,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於是鹽鐵之議起焉。
 □初,蘇武既徙北海上,稟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杖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旄盡落。,與李陵俱為侍中;匈奴,不敢求。久之,單于使至海上,為置酒設樂,因謂曰:「單于聞子卿素厚,故使來說足下,虛心欲相待。終不得歸,空自苦;無人之地,信義安所見乎!足下兄弟二人,前皆坐事自殺;來時,太夫人已不幸;子卿婦年少,聞已更嫁矣;獨有女弟二人、兩女、一男,今復十餘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始降時,忽忽如狂,自痛負,加以老母繫保宮。子卿不欲降,何以過!且陛下春秋高,法令無常,大臣無罪夷滅者數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復誰為乎!」曰:「父子無功德,皆為陛下所成就,位列將,爵通侯,兄弟親近,常願肝腦塗地。今得殺身自效,雖斧鉞、湯鑊,誠甘樂之!臣事君,猶子事父也;子為父死,無所恨。願勿復再言!」飲數日,復曰:「子卿壹聽言!」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請畢今日之驩,效死於前!」見其至誠,喟然嘆曰:「嗟乎,義士!衛律之罪上通於天!」因泣下沾衿,與決去。賜牛羊數十頭。
  後復至北海上,語武帝崩。南向號哭嘔血,旦夕臨,數月。及壺衍鞮單于立,母閼氏不正,國內乖離,常恐兵襲之,於是衛律為單于謀,與和親。使至,求蘇武等,匈奴詭言死。後使復至匈奴常惠私見使,教使者謂單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繫帛書,言等在某澤中。」使者大喜,如語以讓單于。單于視左右而驚,謝使曰:「等實在。」乃歸馬宏等。馬宏者,前副光祿大夫王忠使西國,為匈奴所遮;戰死,馬宏生得,亦不肯降。故匈奴歸此二人,欲以通善意。於是李陵置酒賀曰:「今足下還歸,揚名於匈奴,功顯於漢室,雖古竹帛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雖駑怯,令罪,全其老母,使得奮大辱之積志,庶幾乎 之盟,此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家,為世大戮,尚復何顧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泣下數行,因與決。
  單于召會官屬,前已降及物故,凡隨還者九人。既至京師,詔奉一太牢謁武帝園廟,拜為典屬國,秩中二千石,賜錢二百萬,公田二頃,宅一區。匈奴凡十九歲,始以強壯出,及還,鬚髮盡白。霍光上官桀李陵素善,遣故人隴西 任立政等三人俱至匈奴招之。曰:「歸易耳,丈夫不能再辱!」遂死於匈奴
 □夏,旱。
 □秋,七月,罷榷酤官,從賢良、文學之議也。武帝之末,海內虛耗,戶口減半。霍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至是匈奴和親,百姓充實,稍復之業焉。
 □詔以鉤町侯 毋波率其邑君長、人民擊反者有功,立以為鉤町王。賜田廣明爵關內侯。
 □是歲,泗水戴王 薨,毋嗣,國除。〔此段原無,據漢書 諸侯王表景十三王傳補。〕
元鳳元年(辛丑、紀元二四三八年)
 □春,武都 人反,遣執金吾馬適建龍頟侯 韓增、大鴻臚田廣明三輔、太常徒,皆免刑,擊之。
 □泗水戴王 後宮有遺腹子,相、內史不奏言,上聞而憐之,抵相、內史罪。三月,丙子,泗水王〔此段原無,據漢書 諸侯王表景十三王傳漢紀卷十六補。〕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己亥晦,〔「己亥」原作「乙亥」,據漢書 五行志改。〕日有食之,既。考異曰:漢書 昭紀 作「乙亥晦」,五行 作「己亥晦」。按長曆是年八月庚子朔,五行志是也。〉
 □八月,改元元鳳〔「元鳳」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上官桀父子既尊,盛德長公主,欲為丁外人求封侯,霍光不許。又為外人求光祿大夫,欲令得召見,又不許。長主大以是怨,而數為外人求官爵弗能得,亦慚。又妻父所幸充國為太醫監,闌入殿中,下獄當死;冬月且盡,蓋主充國入馬二十匹贖罪,乃得減死論。於是父子深怨而重德蓋主。自先帝時,已為九卿,位在右,及父子並為將軍,皇后親女,乃其外祖,而顧專制朝事,由是與爭權。燕王 自以帝兄不得立,常懷怨望。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建造酒榷、鹽、鐵,為國興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亦怨恨。於是蓋主弘羊皆與通謀。
  孫縱之等前後十餘輩,多齎金寶、走馬賂遺蓋主弘羊等。等又詐令人為燕王上書,言:「出都肄郎、羽林,道上稱蹕,太官先置。」又引「蘇武使匈奴二十年不降,乃為典屬國;大將軍長史無功,為搜粟都尉;又擅調益幕府校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臣願歸符璽,入宿衛,察奸臣變。」候伺出沐日奏之。欲從中下其事,弘羊當與諸大臣共執退。書奏,不肯下。明旦,聞之,止畫室中不入。上問:「大將軍安在?」左將軍對曰:「以燕王告其罪,故不敢入。」有詔:「召大將軍。」入,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冠!朕知是書詐也,將軍無罪。」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將軍之廣明都郎,近耳;調校尉以來,未能十日,燕王何以得知之!且將軍為非,不須校尉。」是時年十四,尚書、左右皆驚。而上書者果亡,捕之甚急。等懼,白上:「小事不足遂。」上不聽。後黨羽有譖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忠臣,先帝所屬以輔朕身,敢有毀者坐之!」自是等不敢復言。
  李德裕論曰:人君之德,莫大於至明,明以照奸,則百邪不能蔽矣,漢昭帝是也。周成王有慚德矣;高祖俱不如也。成王流言,遂使周公狼跋而東。漢高陳平,欲捨腹心臣。漢文季布使酒難近,罷歸股肱郡;疑賈生擅權紛亂,復疏賢士。景帝信誅晁錯兵解,遂戮三公。所謂「執狐疑之心,來讒賊之口」。使昭帝之佐,則不足侔矣。
 □等謀令長公主置酒請,伏兵格殺之,因廢帝,迎立燕王為天子。置驛書往來相報,許立為王,外連郡國豪傑以千數。以語相曰:「大王前與劉澤結謀,事未成而發覺者,以劉澤素夸,好侵陵也。聞左將軍素輕易,車騎將軍少而驕,臣恐其如劉澤時不能成,又恐既成反大王也。」曰:「前日一男子詣闕,自謂故太子,長安中民趣嚮之,正讙不可止。大將軍恐,出兵陳之,以自備耳。我,帝長子,天下所信,何憂見反!」後謂群臣:「蓋主報言,獨患大將軍與右將軍王莽。今右將軍物故,丞相病,幸事必成,徵不久。」令群臣皆裝。
  又謀誘燕王至而誅之,因廢帝而立。或曰:「當如皇后何?」曰:「逐麋之狗,當顧兔耶!且用皇后為尊,一旦人主意有所移,雖欲為家人亦不可得。此百世之一時也!」會蓋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素謹,畏事,不敢言,乃移病臥,以告諫大夫杜延年延年以聞。九月,詔丞相部中二千石逐捕孫縱之及弘羊外人等,并宗族悉誅之;蓋主自殺。燕王 聞之,召相曰:「事敗,遂發兵乎?」曰:「左將軍已死,百姓皆知之,不可發也!」王憂懣,置酒與群臣、妃妾別。會以璽書讓以綬自絞死,后、夫人隨自殺者二十餘人。加恩,赦王太子為庶人,賜謚曰刺王。皇后以年少,不與謀,亦霍光外孫,故得不廢。
 □庚午,右扶風 王訢為御史大夫。〔「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冬,十月,封杜延年建平侯燕倉宜城侯,故丞相徵事任宮捕得,為弋陽侯,丞相少史王山壽入府,為商利侯。久之,文學濟陰 魏相對策,以為:「日者燕王為無道,韓義出身強諫,為王所殺。比干之親而蹈比干之節,宜顯賞其子以示天下,明為人臣之義。」乃擢延壽為諫大夫。
 □大將軍以朝無舊臣,光祿勳張安世自先帝時為尚書令,志行純篤,乃白用安世為右將軍兼光祿勳以自副焉。安世,故御史大夫之子也。又以杜延年有忠節,擢為太僕、右曹、給事中。持刑罰嚴,延年常輔之以寬。吏民上書言便宜,輒下延年平處復奏。言可官試者,至為縣令;或丞相、御史除用,滿歲,以狀聞;或抵其罪法。
 □是歲匈奴發左、右部二萬騎為四隊,並入邊為寇。兵追之,斬首、獲虜九千人,生得甌脫王無所失亡。匈奴甌脫王,恐,以為導擊之,即西北遠去,不敢南逐水草;發人民屯甌脫
元鳳二年(壬寅、紀元二四三九年)
 □夏,四月,上自建章宮未央宮
 □六月,赦天下。
 □是歲,匈奴復遣九千騎屯受降城以備,北橋余吾水,令可渡,以備奔走;欲求和親,而恐不聽,故不肯先言,常使左右風使者。然其侵盜益稀,遇使愈厚,欲以漸致和親。亦羈縻之。
元鳳三年(癸卯、紀元二四四O年)
 □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有蟲食其葉成文,曰「公孫病已立」。符節令魯國 眭弘上書,言:「大石自立,僵柳復起,當有匹庶為天子者。枯樹復生,故廢之家公孫氏當復興乎?漢家之後,有傳國之運,當求賢人禪帝位,退自封百里,以順天命。」坐設妖言惑眾伏誅。
 □匈奴單于使犁汙王窺邊,言酒泉張掖兵益弱,出兵試擊,冀可復得其地。時先得降者,聞其計,詔邊警備。後無幾,右賢王犁汙王四千騎分三隊,入日勒屋蘭番和張掖太守、屬國都尉發兵擊,大破之,得脫者數百人。屬國義渠王射殺犁汙王,賜黃金二百斤,馬二百匹,因封為犁汙王。自是後,匈奴不敢入張掖
 □之亂,桑弘羊亡,過父故吏侯史吳;後捕得,伏法。會赦,侯史吳自出繫獄。廷尉王平與少府徐仁雜治反事,皆以為「桑遷坐父謀反而侯史吳藏之,非匿反者,乃匿為隨者也」,即以赦令除罪。後侍御史治實,以「桑遷通經術,知父謀反而不諫諍,與反者身無異。侯史吳故三百石吏,首匿,不與庶人匿隨從者等,不得赦。」奏請覆治,劾廷尉、少府縱反者。少府徐仁,即丞相車千秋女婿也,注:「車千秋,即田千秋以其年老,得乘小車入殿中,因呼為車丞相。」校:「本正作『田』。」〕千秋數為侯史吳言;恐大將軍不聽,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會公車門,議問法。議者知大將軍指,皆執為不道。明日,千秋封上眾議。於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內異言,遂下廷尉、少府獄。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太僕杜延年奏記曰:「吏縱罪人,有常法。今更詆為不道,恐於法深。又,丞相素無所守持而為好言於下,盡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無狀。延年愚以為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棄也。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為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眾心,群下讙譁,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於天下也。」以廷尉、少府弄法輕重,皆論棄市〔「皆論棄市」原作「卒下之獄」,據漢書 杜延年傳改。〕夏,四月,自殺,左馮翊 賈勝胡皆腰斬。而不以及丞相,終與相竟。延年論議持平,合和朝廷,皆此類也。
 □冬,遼東 烏桓反。初,冒頓東胡東胡餘眾散保烏桓鮮卑山為二族,世役屬匈奴武帝擊破匈奴左地,因徙烏桓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塞外,為偵察匈奴動靜。置護烏桓校尉監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至是,部眾漸強,遂反。
  先是,匈奴三千餘騎入五原,殺掠數千人;後數萬騎南旁塞獵,行攻塞外亭障,掠取吏民去。是時邊郡烽火候望精明,匈奴為邊寇者少利,希復犯塞。復得匈奴降者,言烏桓嘗發先單于塚,匈奴怨之,方發二萬騎擊烏桓霍光欲發兵邀擊之,以問中郎將趙充國〔「中郎將」原作「護軍都尉」,據漢書 趙充國傳改。〕考異曰:匈奴傳作「護軍都尉」。按充國傳武都 人反,趙充國以護軍都尉,將兵繫定之,遷中郎將。武都 反在元鳳元年,當是元年已為中郎將,匈奴傳言護軍都尉,誤也。〉充國以為:「烏桓間數犯塞,今匈奴擊之,於便。又匈奴希寇盜,北邊幸無事,蠻夷自相攻擊而發兵要之,招寇生事,非計也!」更問中郎將范明友明友言可擊,於是拜明友為度將軍,將二萬騎出遼東匈奴兵至,引去。初,明友:「兵不空出;即後匈奴,遂擊烏桓。」烏桓時新中匈奴兵,明友既後匈奴,因乘烏桓,擊之,斬首六千餘級,獲三王首。匈奴由是恐,不能復出兵。
元鳳四年(甲辰、紀元二四四一年)
 □春,正月,丁亥,加元服。
 □甲戌,〔正月丙戌朔,無甲戌,疑甲午之誤。〕富民定侯 田千秋薨。時政事壹決大將軍千秋居丞相位,謹厚自守而已。
 □二月,乙丑。以御史大夫王訢為丞相,封宜春侯;大司農楊敞為御史大夫,封安平侯〔此段原無,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外戚恩澤侯表漢紀卷十六補。〕
 □夏,五月,丁亥〔「丁亥」原作「丁丑」,據漢紀卷十六改。〕孝文廟正殿火。考異曰:漢書 昭紀五行志作「丁丑」。按長曆是年五月甲申朔,無丁丑;今從 。〉
上及群臣皆素服,發中二千石將五校作治,六日,成。太常及廟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會赦,太常轑陽侯 免為庶人。
 □六月,赦天下。
 □初,遣太子賴丹為質於龜茲〔「杅」原作「材」,據漢書 西域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二十三改。〕貳師大宛還,將賴丹入至京師霍光桑弘羊前議,以賴丹為校尉,將軍田輪臺龜茲貴人姑翼謂其王曰:「賴丹本臣屬吾國,今佩印綬來,迫吾國而田,必為害。」王即殺賴丹而上書謝
  樓蘭王死,匈奴先聞之,遣其質子安歸歸,得立為王。考異曰:西域傳作「常歸」,今從昭紀傅介子傳。〉遣使詔新王令入朝,王辭不至。樓蘭國最在東垂,近,當白龍堆,乏水草,常主發導,負水擔糧,送迎使;又數為吏卒所寇,懲乂,不便與通。後復為匈奴反間,數遮殺使。其弟尉屠耆,具言狀。駿馬監北地 傅介子使大宛,詔因令責樓蘭龜茲介子樓蘭龜茲,責其王,皆謝服。介子大宛還,到龜茲,會匈奴使從烏孫還,在龜茲介子因率其吏士共誅斬匈奴使者。還,奏事,詔拜介子為中郎,遷平樂監。〔「廄」字原無,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七十引王先慎說補。〕
  介子謂大將軍霍光曰:「樓蘭龜茲數反覆,而不誅,無所懲乂。介子龜茲時,其王近就人,易得也;願往刺之以威示諸國!」大將軍曰:「龜茲道遠,且驗之於樓蘭。」於是白遣之。介子與士卒俱齎金幣,揚言以賜外國為名,至樓蘭樓蘭王意不親介子介子陽引去,至其西界,使譯謂曰:「使者持黃金、錦繡行賜諸國。王不來受,我去之西國矣。」即出金、幣以示譯。譯還報王,王貪物,來見使者。介子與坐飲,陳物示之,飲酒皆醉。介子謂王曰:「天子使我私報王。」王起,隨介子入帳中屏語,壯士二人從後刺之,刃交胸,立死;其貴人、左右皆散走。介子告諭以王負罪,「天子遣我誅王,當更立王弟尉屠耆者。兵方至,毋敢動,自令滅國矣!」介子遂斬王安歸首,馳傳詣闕,懸首北闕下。
  乃立尉屠耆為王,更名其國為鄯善,為刻印章;賜以宮女為夫人,備車騎、輜重。丞相率百官送至橫門外,祖而遣之。王自請曰:「身在久,今歸單弱,而前王有子在,恐為所殺。國中有伊循城,其城肥美,校:「甲十五行本『地』作『城』;乙十一行本同;本同。」漢書 西域傳作「地」,通鑑紀事本末卷三作「城」。〕遣一將屯田積穀,令臣得依其威重。」於是遣司馬一人、吏士四十人田伊循以鎮撫之。
  秋,七月,乙巳,封范明友平陵侯傅介子義陽侯
  臣曰:王者之於戎狄,叛則討之,服則捨之。今樓蘭王既服其罪,又從而誅之,後有叛者,不可得而懷矣。必以為有罪而討之,則宜陳師鞠旅,明致其罰。今乃遣使者誘以金、幣而殺之,後有奉使諸國者,復可信乎!且以大漢之強而為盜賊之謀於蠻夷,不亦可羞哉!論者或美介子以為奇功,過矣!
元鳳五年(乙巳、紀元二四四二年)
 □夏,大旱。
 □秋,罷象郡,分屬鬱林牂柯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宜春敬侯 王訢薨。
元鳳六年(丙午、紀元二四四三年)
 □春,正月,募郡國徒築遼東玄菟城。
 □夏,赦天下。
 □烏桓復犯塞,遣度將軍范明友擊之。
 □冬,十一月,乙丑,以楊敞為丞相,少府河內 蔡義為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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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