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 星期日

資治通鑑卷025



資治通鑑 卷第二十五
  漢紀十七 起閼逢攝提格(甲寅),盡屠維協洽(己未),凡六年。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

地節三年(甲寅、紀元二四五一年)
 □春,三月,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不能以化天下。今膠東王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未及徵用,會病卒官。後詔使丞相、御史問郡、國上計長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對言:「前膠東偽自增加以蒙顯賞。」是後俗吏多為虛名云。
 □夏,四月,戊申,立子為皇太子,以丙吉為太傅,太中大夫疏廣為少傅。考異曰: 立皇太子在去年四月戊申,漢書舊本亦然。顏師古疏廣丙吉傳,並云「地節三年立皇太子」,知在此年者是也。〉封太子外祖父許廣漢平恩侯。又封霍光兄孫中郎將冠陽侯
  霍顯聞立太子,怒恚不食,嘔血,曰:「此乃民間時子,安得立!即后有子,反為王耶?」復教皇后令毒太子。皇后數召太子賜食,保、阿輒先嘗之;后挾毒不得行。
 □五月,甲申,丞相以老病乞骸骨;〔「韋」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賜黃金百斤、安車、駟馬,罷就第。丞相致仕自始。
 □六月,壬辰,以魏相為丞相。辛丑,丙吉為御史大夫,〔「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考異曰: 云「六月壬申,魏相為丞相,邴吉為御史大夫。」按同日而拜,恐無此事,今從。〉疏廣為太子太傅,兄子為少傅。
  太子外祖父平恩侯 許伯,以為太子少,白使其弟中郎將監護太子家。上以問對曰:「太子,國儲副君,師友必於天下英俊,不宜獨親外家許氏。且太子自有太傅、少傅,官屬已備,今復使護太子家,示陋,非所以廣太子德於天下也。」上善其言,以語魏相免冠謝曰:「此非臣等所能及。」由是見器重。
 □京師大雨雹,大行丞東海 蕭望之上疏,言大臣任政,一姓專權之所致。上素聞望之名,拜為謁者。時上博延賢俊,民多上書言便宜,輒下望之問狀;高者請丞相、御史、次者中二千石試事,滿歲以狀聞;下者報聞,罷。所白處奏皆可。
 □霍氏驕侈縱橫。太夫人,廣治第室,作乘輿輦,加畫,繡絪憑,黃金塗;韋絮薦輪,侍婢以五采絲輓遊戲第中;與監奴馮子都亂。而亦並繕治第宅,走馬馳逐平樂館當朝請,數稱病私出,多從賓客,張圍獵黃山苑中,使倉頭奴上朝謁,莫敢譴者。及諸女晝夜出入長信宮殿中,無期度。
  自在民間,〔「上」原作「帝」,今一律改作「上」。〕聞知霍氏尊盛日久,內不能善。既躬親朝政,御史大夫魏相給事中。:「汝曹不務奉大將軍餘業,今大夫給事中,他人壹間女,能復自救耶!」後兩家奴爭道,霍氏奴入御史府,欲踏大夫門;御史為叩頭謝,乃去。人以謂霍氏等始知憂。
  會魏大夫為丞相,數讌見言事;平恩侯與侍中金安上等徑出入省中。時霍山領尚書,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關尚書,群臣進見獨往來,於是霍氏甚惡之。上頗聞霍氏毒殺許后而未察,乃徙女婿度將軍、未央衛尉、平陵侯 范明友為光祿勳,出次婿諸吏、中郎將、羽林監任勝安定太守。數月,復出姊婿給事中、光祿大夫張朔蜀郡太守,群孫婿中郎將王漢武威太守。頃之,復徙長女婿長樂衛尉鄧廣漢長信少府。〔「長信」二字原無,據王先謙 漢書補注卷六十八引錢大昭說,此少府為長信少府,據補。〕秋,七月,〔「秋七月」三字原無,據史記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漢書 百官公卿表補。〕戊戌,更以張安世為衛將軍,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以霍禹為大司馬,冠小冠,無印綬;冬,十月,〔「冬十月」三字原在後段二詔之前,見後文考訂。〕罷其屯兵官屬,特使官名與俱大司馬者。又收范明友將軍印綬,但為光祿勳;及中女婿趙平為散騎、都尉、光祿大夫,〔「騎」字原不重,據漢書 霍光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二十五補。〕將屯兵,又收騎都尉印綬。諸領騎、羽林及兩宮衛將屯兵,悉易以所親信子弟代之。
 □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復飭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又詔:「池未御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復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此二詔原繫於「霍氏驕侈縱橫」之前,按漢書 霍光傳云「罷其屯兵官屬」,即與此詔有關,今移入於此。〕
 □初,孝武之世,徵發煩數,百姓貧耗,窮民犯法,奸軌不勝,於是使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其後奸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網浸密,律令煩苛,文書盈於几閣,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國承用者駮,或罪同而論異,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附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咸冤傷之。
  廷尉史鉅鹿 路溫舒上書曰:「臣聞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近世趙王不終,諸作亂,而孝文太宗。由是觀之,禍亂之作,將以開聖人也。夫繼變亂之後,必有雋異之恩,〔「雋異」原作「異舊」,據漢紀卷二十五改。〕此賢聖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無嗣,昌邑淫亂,乃皇天所以開至聖也。臣聞春秋正即位、大一統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與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統,滌煩文,除民疾,以應天意。臣聞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復生,絕者不可復屬。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勝痛,則飾辭以示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導以明之;上奏畏却,則鍛練而周內之。蓋奏當之成,雖皋陶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何則?成練者眾,文致之罪明也。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唯陛下省法制,寬刑罰,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上善其言。
 □十二月,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耶,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尉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於是每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獄刑號為平矣。
  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政衰聽怠,則廷平將召權而為亂首矣。」
 □昭帝時,匈奴使四千騎田車師。及五將軍擊匈奴車師田者驚去,車師復通於匈奴怒,召其太子軍宿,欲以為質。軍宿焉耆外孫,不欲質匈奴,亡走焉耆車師王更立子烏貴為太子。及烏貴立為王,與匈奴結婚姻,教匈奴道通烏孫者。
  是歲,侍郎會稽 鄭吉與校尉司馬憙,將免刑罪人田渠犁,積穀,發城郭諸國兵萬餘人與所將田士千五百人共擊車師,破之;車師王請降。匈奴發兵攻車師引兵北逢之,匈奴不敢前。即留一候與卒二十人留守王,等引兵歸渠犁考異曰:西域傳云「地節二年」;以匈奴傳校之,知在三年。〉車師王匈奴兵復至而見殺也,乃輕騎奔烏孫即迎其妻子,傳送長安匈奴更以車師王昆弟兜莫車師王,收其餘民東徙,不敢居故地;而鄭吉始使吏卒三百人往田車師地以實之。鄭吉為衛司馬,使護鄯善以西南道。〔「遷鄭吉為衛司馬,使護鄯善以西南道」十五字原繫於元康二年「魏相上書諫曰」末,據漢書 鄭吉傳移入鄭吉車師之末,並改「以」為「遷」。〕
 □上自初即位,數遣使者求外家;久遠,多似類而非是。是歲,求得外祖母王媼及媼男無故。上賜無故爵關內侯。旬月間,賞賜以巨萬計。
地節四年(乙卯、紀元二四五二年)
 □春,二月,賜外祖母號為博平君;封舅無故平昌侯樂昌侯
 □夏,五月,山陽濟陰雹如雞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餘人,飛鳥皆死。
 □詔:「自今子有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治。」
 □廣川惠王廣川王
 □霍顯自見日侵削,數相對啼泣自怨。曰:「今丞相用事,縣官信之,盡變易大將軍時法令,發揚大將軍過失。又,諸儒生多窶人子,遠客飢寒,喜妄說狂言,不避忌諱,大將軍常讎之。今陛下好與諸儒生語,人人自書對事,多言我家者。嘗有上書言我家昆弟驕恣,其言絕痛;屏不奏。後上書者益黠,盡奏封事,輒使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益不信人。又聞民間讙言『霍氏毒殺許皇后』,寧有是耶?」恐急,即具以實告驚曰:「如是,何不早告等!縣官離散、斥逐諸婿,用是故也。此大事,誅罰不小,奈何?」於是始有邪謀矣。
  李竟所善張赦,見家猝猝,謂曰:「今丞相與平恩侯用事,可令太夫人言太后,先誅此兩人;移徙陛下,在太后耳。」長安男子張章告之,事下廷尉、執金吾,捕張赦等。後有詔,止勿捕。等愈恐,相謂曰:「此縣官重太后,故不竟也。然惡端已見,久之猶發,發即族矣,不如先也。」遂令諸女各歸報其夫,皆曰:「安所相避!」
  會李竟坐與諸侯王交通,辭語及霍氏,有詔:「不宜宿衛,免就第。」山陽太守張敞上封事曰:「臣聞公子季友有功於趙衰有功於田完有功於,皆疇其庸,延及子孫。終後田氏趙氏季氏。故仲尼春秋,跡盛衰,譏世卿最甚。乃者大將軍決大計,安宗廟,定天下,功亦不細矣。夫周公七年耳,而大將軍二十歲,海內之命斷於掌握。方其隆盛時,感動天地,侵迫陰陽。朝臣宜有明言曰:『陛下褒寵故大將軍以報功德足矣。間者輔臣顓政,貴戚太盛,君臣之分不明,請罷霍氏三侯皆就第;及衛將軍張安世,宜賜几杖歸休,時存問召見,以列侯為天子師。』明詔以恩不聽,群臣以義固諍而後許之,天下必以陛下為不忘功德而朝臣為知禮,霍氏世世無所患苦。今朝廷不聞直聲,而令明詔自親其文,非策之得者也。今兩侯已出,人情不相遠,以臣心度之,大司馬及其枝屬必有畏懼之心。夫近臣自危,非完計也。臣願於廣朝白發其端,值守遠郡,其路無由。唯陛下省察!」上甚善其計,然不召也。
  等家數有妖怪,舉家憂愁。曰:「丞相擅減宗廟羔、菟、蛙,可以此罪也!」謀令太后為博平君置酒,召丞相、平恩侯以下,使范明友鄧廣漢承太后制引斬之,因廢天子而立。約定,未發,拜為玄菟太守,太中大夫任宣代郡太守。會事發覺,秋,七月,明友自殺。廣漢等捕得;腰斬,及諸女昆弟皆棄市;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數十家。太僕杜延年霍氏舊人,亦坐免官。八月,己酉,皇后霍氏廢,處昭臺宮。乙丑,詔封告霍氏反謀者男子張章、期門董忠、左曹楊惲、侍中金安上史高皆為列侯。,丞相子;安上,車騎將軍日磾弟子;史良娣兄子也。
  初,霍氏奢侈,茂陵 徐生曰:「霍氏必亡。夫奢則不遜,不遜必侮上。侮上者,逆道也,在人之右,眾必害之。霍氏秉權日久,害之者多矣;天下害之,而又行以逆道,不亡何待!」乃上疏言:「霍氏泰盛,陛下即愛厚之,宜以時抑制,無使至亡!」書三上,輒報聞。其後霍氏誅滅,而告霍氏者皆封,人為徐生上書曰:「臣聞客有過主人者,見其竈直突,傍有積薪,客謂主人:『更為曲突,遠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應。俄而家果失火,鄰里共救之,幸而得息。於是殺牛置酒,謝其鄰人,灼爛者在於上行,餘各以功次坐,而不錄言曲突者。人謂主人曰:『向使聽客之言,不費牛酒,終無火患。今論功而請賓,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耶?』主人乃寤而請之。今茂陵 徐福,數上書言霍氏且有變,宜防絕之。向使說得行,則國無裂土出爵之費,臣無逆亂誅滅之敗。往事既已,而獨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貴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髮灼爛之右。」上乃賜匹,〔「千」原作「十」,據漢紀卷十八、太平御覽卷六三三引漢書改。〕後以為郎。
  初立,謁見高廟,大將軍驂乘,上內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後車騎將軍張安世驂乘,從容肆體,甚安近焉。及身死而宗族竟誅,故俗傳霍氏之禍萌於驂乘。後十二歲,霍后復徙雲林館,乃自殺。
  班固贊曰:霍光受襁褓之託,任漢室之寄,匡國家,安社稷,擁,立,雖周公阿衡何以加此!然不學無術,闇於大理;陰妻邪謀,立女為后,沈溺盈溢之欲,以增顛覆之禍,死財三年,宗族誅夷,哀哉!
  臣曰:霍光之輔漢室,可謂忠矣;然卒不能庇其宗,何也?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人臣執之,久而不歸,鮮不及矣。以孝昭之明,十四而知上官桀之詐,固可以親政矣。況孝宣十九即位,聰明剛毅,知民疾苦,而久專大柄,不知避去,多置親黨,充塞朝廷,使人主蓄憤於上,吏民積怨於下,切齒側目,待時而發,其得免於身幸矣,況子孫以驕侈促之哉!雖然,曏使孝宣專以祿秩賞賜富其子孫,使之食大縣,奉朝請,亦足以報盛德矣;乃復任之以政,授之以兵,及事叢釁積,更加裁奪,遂至怨懼以生邪謀,豈徒霍氏之自禍哉?亦孝宣醞釀以成之也。昔鬭椒作亂於莊王滅其族而赦箴尹克黃,以為子文無後,何以勸善。夫以之罪,雖應夷滅,而之忠勳不可不祀;遂使家無噍類,孝宣亦少恩哉!
 □九月,詔減天下鹽價。又令郡國歲上繫囚以掠笞若飢寒瘐死者,〔「飢寒」二字原無,據漢書 宣帝紀補。「瘐」原作「瘦」,據漢書 宣帝紀改。〕所坐名、縣、爵、里,〔「名縣爵里」原作「縣名爵里」,據漢書 宣帝紀漢紀卷十八、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二十五乙正。〕丞相、御史課殿最以聞。
 □冬,〔「冬」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十二月,清河王 坐內亂廢,遷房陵
 □是歲,北海太守廬江 朱邑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勃海太守龔遂入為水衡都尉。先是,勃海左右郡歲饑,盜賊並起,二千石不能擒制。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故昌邑郎中令龔遂,上拜為勃海太守。召見,問:「何以治勃海,息其盜賊?」對曰:「海瀕遐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飢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耶,將安之也?」上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可治。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乘傳至勃海界,郡聞新太守至,發兵以迎。皆遣還。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鉏、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為賊。」單車獨行至府。盜賊聞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鉤、鉏,於是悉平,民安土樂業。遂乃開倉廩假貧民,選用良吏尉安牧養焉。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各以口率種樹畜養。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勞來循行,郡中皆有蓄積,獄訟止息。
 □烏孫公主女為龜茲王 絳賓夫人。絳賓上書言:「得尚外孫,願與公主女俱入朝。」
元康元年(丙辰、紀元二四五三年)
 □春,正月,龜茲王及其夫人來朝;皆賜印綬,夫人號稱公主,賞賜甚厚。
 □初作杜陵。徙丞相、將軍、列侯、吏二千石、貲百萬者杜陵
 □三月,詔以鳳凰集泰山陳留,甘露降未央宮,赦天下。
 □夏,四月,改元元康〔「四月改元元康」六字原無,辛德勇 建元與改元:西漢新莽年號研究補於四月,並將後文「夏」字移至此段前。
 □有司復言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五月,立皇考廟。
 □冬,置建章衛尉。
 □趙廣漢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專厲強壯蠭氣,見事風生,無所回避,率多果敢之計,莫為持難,終以此敗。廣漢以私怨論殺男子榮畜,人上書言之,事下丞相、御史案驗。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欲以此脅丞相,丞相案之愈急。廣漢乃將吏卒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收奴婢十餘人去。丞相上書自陳,事下廷尉治〔「罪」字原無,據漢書 趙廣漢傳漢紀卷十八補。〕實丞相自以過譴笞傅婢,出至外第乃死,不如廣漢言。惡之,下廣漢廷尉獄。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或言:「臣生無益縣官,願代趙京兆死,使牧養小民!」廣漢竟坐腰斬。考異曰:本紀:「元康二年,冬,廣漢有罪腰斬。」百官表:「本始三年,廣漢京兆尹;六年,腰斬。元康元年,守京兆尹、彭城太守。」按廣漢傳,司直蕭望之劾奏廣漢摧辱大臣,望之自司直為平原太守。元康元年,自平原太守為少府。 然則廣漢死當在元康元年,本紀誤也。廣漢傳又云:「地節三年七月,丞相婢自絞死。」蓋婢死已數年,而廣漢追發其事也。〉廣漢京兆尹,廉明,威制豪強,小民得職,百姓追思歌之。
 □是歲,少府宋疇坐議「鳳凰下彭城,未至京師,不足美」,貶為泗水太傅。
 □上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蕭望之平原太守。望之上疏曰:「陛下哀愍百姓,恐德之不究,悉出諫官以補郡吏。朝無諍臣,則不知過,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上乃徵望之入守少府。
 □東海太守河東 尹翁歸,以治郡高第入為右扶風翁歸為人,公廉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縣縣各有記籍,自聽其政;有急名則少緩之。吏民小懈,輒披籍。取人必於秋冬課吏大會中及出行縣,不以無事時。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其為扶風,選用廉平疾奸吏以為右職,接待以禮,好惡與同之;其負翁歸,罰亦必行。然溫良謙退,不以行能驕人,故尤得名譽於朝廷。
 □張安世自以父子封侯,在位太盛,乃辭祿,詔都內別藏張氏無名錢以百萬數。安世謹慎周密,每定大政,已決,輒移病出。聞有詔令,乃驚,使吏之丞相府問焉。自朝廷大臣,莫知其與議也。嘗有所薦,其人來謝,安世大恨,以為「舉賢達能,豈有私謝耶!」絕弗復為通。有郎功高不調,自言安世安世應曰:「君之功高,明主所知,人臣執事何長短,而自言乎!」絕不許。已而郎果遷。安世自見父子尊顯,懷不自安,為子延壽求出補吏,上以為北地太守;歲餘,上憫安世年老,復徵延壽為左曹、太僕。〔此段原繫於元康三年「三月乙末詔」之後,據漢書 百官公卿表移入元康元年。〕
 □初,烏孫公主少子萬年有寵於莎車王莎車王死而無子,時萬年莎車國人計,欲自託於,又欲得烏孫心,上書請萬年莎車王許之,遣使者奚充國萬年萬年初立,暴惡,國人不悅。
  上令群臣舉可使西域者,前將軍韓增上黨 馮奉世以衛候使持節送大苑諸國客至伊循城。會故莎車王呼屠徵與旁國共殺其王萬年使者奚充國,自立為王。時匈奴又發兵攻車師城,不能下而去。莎車遣使揚言「北道諸國已屬匈奴矣」,於是攻劫南道,與歃盟叛,從鄯善以西皆絕不通。衛司馬鄭吉〔「衛司馬」原作「都護」,據漢書 鄭吉傳改。〕考異曰:漢書 馮奉世傳西域傳具作「都護」。按鄭吉傳車師,遷衛司馬,使護鄯善以西南道。神爵中,匈奴 日逐王降,渠黎龜茲諸國兵迎之。既破車師,降日逐,威震西域,遂並護車師以西北道,故號都護。都護之置自始焉。又本紀日遂王降在神爵二年,二云都護,蓋誤也。〉校尉司馬憙皆在北道諸國間,奉世與其副嚴昌計,以為不亟擊之,則莎車日強,其勢難制,必危西域,遂以節諭告諸國王,因發其兵,南北道合萬五千人,進擊莎車,攻拔其城。莎車王自殺,傳其首詣長安,更立他昆弟子為莎車王。諸國悉平,威振西域奉世乃罷兵以聞。召見韓增曰:「賀將軍所舉得其人。」
  奉世遂西至大宛大宛聞其斬莎車王,敬之異於他使,得其名馬象龍而還。上甚悅,議封奉世。丞相、將軍皆以為可,獨少府蕭望之以為「奉世奉使有指,而擅矯制違命,發諸國兵,雖有功效,不可以為後法。即封奉世,開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爭逐發兵,邀功萬里之外,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漸不可長。奉世不宜受封。」上善望之議,以奉世為光祿大夫。
元康二年(丁巳、紀元二四五四年)
 □春,正月,赦天下。
 □上欲立皇后,時館陶主華倢伃淮陽憲王張倢伃楚孝王衛倢伃皆愛幸。上欲立張倢伃為后;久之,懲乂霍氏欲害皇太子,乃更選後宮無子而謹慎者,二月,乙丑,立長陵 王倢伃為皇后,令母養太子;三月,癸未,〔「三月癸未」四字原無,據漢書 外戚恩澤侯表補。〕封其父奉光邛成侯。后無寵,希得進見。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五月,詔曰:「獄者,萬民之命。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則可謂文吏矣。今則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貳端,深淺不平,奏不如實,上亦無由知,四方黎民將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屬,勿用此人。吏或擅興傜役,飾廚傳,稱過使客,越職踰法以取名譽,譬如踐薄冰以待白日,豈不殆哉!今天下頗被疾疫之災,朕甚愍之,其令郡國被災甚者毋出今年租賦。」
 □又曰:「聞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其更諱。」
 □匈奴大臣皆以為「車師地肥美,近匈奴,使得之,多田積穀,必害人國,不可不爭」,由是數遣兵擊車師田者。鄭吉渠犁田卒七千餘人救之,為匈奴所圍。上言:「車師渠犁千餘里,兵在渠犁者少,勢不能相救,願益田卒。」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敢復擾西域
  魏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間者匈奴嘗有善意,所得民,輒奉歸之,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邊郡困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菜之實,常恐不能自存,難以動兵。『軍旅之後,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風俗尤薄,水旱不時。按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上從相言,止遣長羅侯 常惠張掖酒泉騎往車師,迎鄭吉及其吏士還渠犁。召故車師太子軍宿焉耆者,立以為王;盡徙車師國民令居渠犁,遂以車師故地與匈奴
 □御史大夫丙吉為人深厚,〔「御史大夫」四字原無,今補其官職。〕不伐善。自曾孫遭遇,絕口不道前恩,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會掖庭宮婢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章下掖庭令考問,辭引使者丙吉知狀。掖庭令將則詣御史府以示識,謂曰:「汝嘗坐養皇曾孫不謹,督笞汝,汝安得有功!獨渭城 胡組淮陽 郭徵卿有恩耳。」分別奏等共養勞苦狀。詔徵卿;已死,有子孫,皆受厚賞。詔免為庶人,賜錢十萬。上親見問,然後知有舊恩而終不言,上大賢之。
 □蕭望之經明持重,論議有餘,材任宰相,欲詳試其政事,復以為左馮翊望之從少府出為左遷,恐有不合意,即移病。上聞之,使侍中都成 金安上諭意曰:〔「都成」原作「成都」。注:「功臣表霍光傳皆作『都成侯』,此承望之本傳之誤。」校:「甲十五行本『都』誤『安』。」此據注改。〕「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為平原太守日淺,故復試之於三輔,非有所聞也。」望之即起視事。
 □初,掖庭令張賀數為弟車騎將軍安世稱皇曾孫之材美及徵怪;安世輒絕止,以為少主在上,不宜稱述曾孫。及即位而已死,上謂安世曰:「掖庭令平生稱我,將軍止之,是也。」上追思恩,欲封其塚為恩德侯,置守塚二百家。有子早死,子安世小男彭祖彭祖又小與上同席研書指,欲封之,先賜爵關內侯。安世深辭封;又求損守塚戶數,稍減至三十戶。上曰:「吾自為掖庭令,非為將軍也!」安世乃止,不敢復言。
 □上心忌故昌邑王 ,賜山陽太守張敞璽書,令謹備盜賊,察往來過客;毋下所賜書。於是條奏居處,著其廢亡之效曰:「故昌邑王為人,青黑色,小目,鼻末銳卑,少鬚眉,身體長大,疾痿,行步不便。臣嘗與之言,欲動觀其意,即以惡鳥感之曰:『昌邑多梟。』故王應曰:『然。前西至長安,殊無梟;復來,東至濟陽,乃復聞梟聲。』察故王衣服、言語、跪起,清狂不惠。臣前言:『哀王歌舞者張脩等十人無子,留守哀王園,請罷歸。』故王聞之曰:『中人守園,疾者當勿治,相殺傷者當勿法,欲令亟死。太守奈何而欲罷之?』其天資喜由亂亡,終不見仁義如此。」上乃知不足忌也。
元康三年(戊午、紀元二四五五年)
 □春,三月,詔封故昌邑王 海昏侯考異曰:王子侯表以四月壬子封。宣紀封在丙吉之前。按是歲四月癸亥朔,無壬子,誤。〉
 □乙未,詔曰:「朕微眇時,御史大夫丙吉,中郎將史曾史玄長樂衛尉許舜,侍中、光祿大夫許延壽皆與朕有舊恩,及故掖庭令張賀,輔導朕躬,修文學經術,恩惠卓異,厥功茂焉。不云乎:『無德不報』,封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將彭祖陽都侯,追賜謚曰陽都哀侯博陽侯將陵侯平臺侯博望侯延壽樂成侯。」有孤孫,年七歲,拜為散騎、中郎將,賜爵關內侯。故人下至郡邸獄復作嘗有阿保之功者,皆受官祿、田宅、財物,各以恩深淺報之。
  臨當封,病;上憂其不起,將使人就加印紼而封之,及其生存也。諫大夫夏侯勝曰:〔「諫大夫」原作「太子太傅」,據漢書 夏侯勝傳改。〕「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今未獲報而疾甚,非其死疾也。」後病果癒。考異曰:鄭吉傳作「太子太傅」。按是時疏廣為太子太傅,恐誤,當是諫大夫也。〉
 □夏,四月,丙子,立皇子淮陽王考異曰:漢書 宣紀 作「六月」;今從諸侯王表。〉
 □皇太子年十二,通論語孝經。太傅疏廣謂少傅曰:「吾聞『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今仕宦至二千石,官成名立,如此不去,懼有後悔。」即日,父子俱移病,上疏乞骸骨。上皆許之,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以五十斤。公卿故人設祖道供張東都門外,送者車數百輛。道路觀者皆曰:「賢哉二大夫!」或嘆息為之下泣。
  歸鄉里,日令其家賣金供具,請族人、故舊、賓客,與相娛樂。或勸以其金為子孫頗立產業者,曰:「吾豈老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供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墮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之怨也,吾既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聖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嚮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餘日,不亦可乎!」於是族人悅服。
 □潁川太守黃霸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然後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於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浮淫之費。其治,米鹽靡密,初若煩碎,然精力能推行之。吏民見者,語次尋繹,問他陰伏以相參考,聰明識事,吏民不知所出,咸稱神明,豪釐不敢有所欺。奸人去入他郡,盜賊日少。力行教化而後誅罰,務在成就全安長吏。許丞老,病聾,督郵白欲逐之。曰:「許丞廉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正頗重聽何傷!且善助之,毋失賢者意!」或問其故,曰:「數易長吏,送故迎新之費,及奸吏因緣,絕簿書,盜財物,公私費耗甚多,皆當出於民。所易新吏又未必賢,或不如其故,徒相益為亂。凡治道,去其泰甚者耳。」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徵守京兆尹。頃之,坐法,連貶秩;有詔復歸潁川為太守,以八百石居。
元康四年(己未、紀元二四五六年)
 □春,正月,詔:「年八十以上,非誣告、殺傷人,他皆勿坐。」
 □右扶風 尹翁歸卒,家無餘財。秋,八月,詔曰:「翁歸廉平向正,治民異等。其賜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祭祀。」
 □上令有司求高祖功臣子孫失侯者,得槐里公乘周廣漢等百三十六人,皆賜黃金二十斤,復其家,令奉祭祀,世世勿絕。考異曰:宣紀:「元康元年,五月,復高皇帝功臣絳侯 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孫。四年,又賜功臣適後黃金人二十斤。」按功臣表,詔復家者皆云「元康四年」,其數非一,不容盡誤;蓋誤耳。〉
 □丙寅,富平敬侯 張安世薨。
 □初,扶陽節侯 韋賢薨,長子有罪繫獄,家人矯賢令,以次子大河都尉玄成為後。玄成深知其非雅意,即陽為病狂,臥便利,妄笑語,昏亂。既葬,當襲爵,以狂不應召。大鴻臚奏狀,章下丞相、御史案驗。案事丞相史乃與玄成書曰:「古之辭讓,必有文義可觀,故能垂榮於後。今子獨壞容貌,蒙恥辱為狂癡,光曜暗而不宣,微哉子之所託名也!僕素愚陋,過為宰相執事,願少聞風聲;不然,恐子傷高而僕為小人也。」玄成友人侍郎亦上疏言:「聖王貴以禮讓為國,宜優養玄成,勿枉其志,使得自安衡門之下。」而丞相、御史遂以玄成實不病,劾奏之,有詔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高其節,以玄成河南太守。
 □車師王 烏貴之走烏孫也,烏孫留不遣。遣使責烏孫烏孫烏貴詣闕。
 □初,武帝河西四郡,隔絕匈奴相通之路,斥逐諸,不使居湟中地。及即位,光祿大夫義渠安國使行諸先零豪言:「願時渡湟水北,逐民所不田處畜牧。」安國以聞。後將軍趙充國安國奉使不敬。是後人旁緣前言,抵冒渡湟水,郡縣不能禁。
  既而先零與諸種豪二百餘人解仇、交質、盟詛,上聞之,以問趙充國,對曰:「人所以易制者,以其種自有豪,數相攻擊,勢不壹也。往三十餘歲西羌反時,亦先解仇合約攻令居,與相拒,五六年乃定。匈奴數誘人,欲與之共擊張掖酒泉地,使居之。間者匈奴困於西方,疑其更遣使至羌中與相結。臣恐變未止此,且復結聯他種,宜及未然為之備。」後月餘,羌侯 狼何果遣使至匈奴借兵,欲擊鄯善敦煌以絕道。充國以為「狼何勢不能獨造此計,疑匈奴使已至羌中先零乃解仇作約。到秋馬肥,變必起矣。宜遣使者行邊兵,豫為備敕,視諸毋令解仇,以發覺其謀。」於是兩府復白遣義渠安國行視諸,分別善惡。
 □是時,比年豐稔,穀石五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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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