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四十八
漢紀四十 起玄黓執徐(壬辰),盡旃蒙大荒落(乙巳),凡十四年。
孝和皇帝下
永元四年(壬辰、紀元二六O九年)
□春,正月,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於除鞬印綬,使中郎將任尚持節衛護屯伊吾,如南單于故事。
初,廬江 周榮辟袁安府,安舉奏竇景及爭立北單于事,皆榮所具草,竇氏客太尉掾徐齮深惡之,脅榮曰:「子為袁公腹心之謀,排奏竇氏,竇氏悍士、刺客滿城中,謹備之矣!」榮曰:「榮,江 淮孤生,得備宰士,縱為竇氏所害,誠所甘心!」因敕妻子:「若猝遇飛禍,無得殯斂,冀以區區腐身覺悟朝廷。」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
□閏三月,丁丑,以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丁鴻上疏曰:「昔諸呂握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也。今大將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謁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璽,受臺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人道悖於下,效驗見於天,雖有隱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於微細以致其大,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後,未然之明鏡也。夫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縱橫。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旱,蝗。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遂定以為輕侮法。至是尚書河間 張敏上疏曰:「春秋之義,子不報讎,非子也。而法令不為之減者,以相殺之路不可開故也。未曉輕侮之法將以何禁?以勢論之,必不能使不相輕侮,而更使人私相賊殺。臣以為殺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開殺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記曰:『利一害百,人去城郭。』夫春生秋殺,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為災,秋一物華即為異。王者承天地,順四時,法聖人,從經律。願陛下留意下民,考尋利害,廣令平議。」上從之,遂削其令。〔此段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四十八引後漢書 張敏傳補。〕
□竇氏父子兄弟並為卿、校,充滿朝廷,穰侯 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及母元、憲女婿射聲校尉郭舉、舉父長樂少府璜共相交結;元、舉並出入禁中,舉得幸太后,遂共圖為殺害,上陰知其謀。〔「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是時,憲兄弟專權,上與內外臣僚莫由親接,所與居者閹宦而已。上以朝臣上下莫不附憲,獨中常侍鉤盾令鄭眾,謹敏有心幾,不事豪黨,遂與眾定議誅憲,以憲在外,慮其為亂,忍而未發;會憲與鄧疊皆還京師。時清河王 慶,恩遇尤渥,常入省宿止;上將發其謀,欲得外戚傳,懼左右,不敢使,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內之;又令慶傳語鄭眾,求索故事。庚申,上幸北宮,詔執金吾、五校尉勒兵屯衛南、北宮,閉城門,收捕郭璜、郭舉、鄧疊、鄧磊,皆下獄死。遣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更封為冠軍侯,與篤、景、瓌皆就國。上以太后故,不欲名誅憲,為選嚴能相督察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
初,河南尹張酺,數以正法繩治竇景,及竇氏敗,酺上疏曰:「方憲等寵貴,群臣阿附唯恐不及,皆言憲受顧命之託,懷伊、呂之忠,至乃復比鄧夫人於文母,今嚴威既行,皆言當死,不復顧其前後,〔「復」字原無。章校:「甲十六行本『不』下有『復』字;張校同。」後漢書 張酺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六皆有此字,據補。〕考折厥衷。臣伏見夏陽侯
瓌每存忠善,前與臣言,常有盡節之心,檢敕賓客,未嘗犯法。〔「犯」「法」二字間原有一格,乃原刻本誤刻而塗改之。〕臣聞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義,過厚不過薄。今議者欲為瓌選嚴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貸宥,以崇厚德。」上感其言,由是瓌獨得全。竇氏宗族賓客以憲為官者,皆免歸故郡。
初,班固奴嘗醉罵洛陽令种兢,兢因逮考竇氏賓客,收捕固,死獄中。固嘗著漢書,尚未就,詔固女弟曹壽妻昭踵而成之。
華嶠論曰:固之序事,不激詭,不抑抗,贍而不穢,詳而有體,使讀之者亹亹而不厭,信哉其能成名也!固譏司馬遷是非頗謬於聖人,然其論議,常排死節,否正直,而不敘殺身成仁之為美,則輕仁義,賤守節甚矣!
□初,竇憲納妻,天下郡國皆有禮慶。漢中郡亦當遣吏,戶曹李郃諫曰:「竇將軍椒房之親,不修德禮而專權驕恣,危亡之禍,可翹足而待;願明府一心王室,勿與交通。」太守固遣之,郃不能止,請求自行,許之。郃遂所在遲留以觀其變,行至扶風而憲就國。凡交通者皆坐免官,漢中太守獨不與焉。
上賜清河王 慶奴婢、輿馬、錢帛、珍寶,充牣其第。慶或時不安,上朝夕問訊,進膳藥,所以垂意甚備。慶亦小心恭孝,自以廢黜,尤畏事慎法,故能保其寵祿焉。
□上除袁安子賞為郎,任隗子屯為步兵校尉,鄭眾遷大長秋。上策勳班賞,眾每辭多受少,上由是賢之,常與之議論政事,宦官用權自此始矣。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以竇氏黨策免,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
□癸丑,以大司農尹睦為太尉。太傅鄧彪以老病上還樞機職,詔許焉,以睦代彪錄尚書事。
□冬,十月,己亥,以宗正劉方為司空。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後漢書
西南夷傳無「零陵」二字,王先謙 後漢書集解謂當作「零陽」。〕
□護羌校尉鄧訓卒,吏、民、羌、胡旦夕臨者日數千人。羌、胡或以刀自割,又刺殺其犬馬牛羊,曰:「鄧使君已死,我曹亦俱死耳!」前烏桓吏士皆奔走道路,至空城郭;吏執,不聽,以狀白校尉徐傿,傿嘆息曰:「此為義也!」乃釋之。遂家家為訓立祠,每有疾病,輒請禱求福。
蜀郡太守聶尚代訓為護羌校尉,欲以恩懷諸羌,乃遣譯使招呼迷唐,使還居大、小榆谷。迷唐既還,遣祖母卑缺詣尚,尚自送至塞下,為設祖道,令譯田汜等五人護送至廬落。迷唐遂反,與諸種共生屠裂汜等,以血盟詛,復寇金城塞。尚坐免。
永元五年(癸巳、紀元二六一O年)
□春,正月,乙亥,宗祀明堂,登靈臺,赦天下。
□戊子,千乘貞王 伉薨。
□辛卯,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
□二月,〔「二月」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和帝紀、續漢書 五行志、後漢紀卷十三補。〕甲寅,太傅鄧彪薨。
□戊午,隴西地震。
□夏,四月,壬子,紹封阜陵殤王兄魴為阜陵王。
□秋,〔「秋」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九月,辛酉,廣宗殤王 萬歲薨,無子,國除。
□初,竇憲既立於除鞬為北單于,欲輔歸北庭,會憲誅而止。於除鞬自畔還北,詔遣將兵長史王輔以千餘騎與任尚共追討,斬之,破滅其眾。
□耿夔之破北匈奴也,鮮卑因此轉徙據其地。匈奴餘種留者尚有十餘萬落,皆自號鮮卑;鮮卑由此漸盛。
□冬,十月,辛未,〔是年十月庚寅朔,無辛未。〕太尉尹睦薨。
□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為太尉。酺與尚書張敏等奏「射聲校尉曹褒,擅制漢禮,破亂聖術,宜加刑誅。」書凡五奏。上知酺守學不通,雖寢其奏,而漢禮遂不行。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
□梁王 暢與從官卞忌祠祭求福,忌等諂媚云:「神言王當為天子。」暢喜,〔「喜」字原無,據後漢書 梁節王暢傳補。〕與相應答,為有司所奏,請徵詣詔獄。上不許,但削成武、單父二縣。暢慚懼,上疏深自刻責曰:「臣天性狂愚,不知防禁,自陷死罪,分伏顯誅。陛下聖德,枉法曲平,橫貸赦臣,為臣受汙。臣知大貸不可再得,自誓束身約妻子,不敢復出入失繩墨,不敢復有所橫費,租入有餘,乞裁食睢陽、穀熟、虞、蒙、寧陵五縣,還餘所食四縣。臣暢小妻三十七人,其無子者,願還本家,自選擇謹敕奴婢二百人,其餘所受虎賁、官騎及諸工技、鼓吹、倉頭、奴婢、兵弩、廐馬,皆上還本署。臣暢以骨肉近親,亂聖化,汙清流,既得生活,誠無心面目以凶惡復居大宮,食大國,張官屬,藏什物,願陛下加恩開許。」上優詔不聽。
□護羌校尉貫友遣譯使構離諸羌,誘以財貨,由是解散。友乃遣兵出塞,〔「友」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字。〕攻迷唐於大、小榆谷,獲首虜八百餘人,收麥數萬斛。遂夾逢留大河築城塢,作大航,造河橋,欲渡兵擊迷唐。迷唐率部落遠徙,依賜支 河曲。
□南單于 屯屠何死,〔「南」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字。〕單于宣弟安國立。安國初為左賢王,無稱譽;及為單于,單于適之子右谷蠡王 師子以次轉為左賢王。師子素勇黠多智,前單于宣及屯屠何皆愛其氣決,數遣將兵出塞,掩擊北庭,還,受賞賜,上亦加殊異。〔「上」原作「天子」,今改作「上」。下同。〕由是國中盡敬師子而不附安國,安國欲殺之;諸新降胡,初在塞外數為師子所驅掠,多怨之。安國因是委計降者,與同謀議。師子覺其謀,乃別居五原界,每龍庭會議,師子輒稱病不往。度遼將軍皇甫稜知之,亦擁護不遣,單于懷憤益甚。
永元六年(甲午、紀元二六一一年)
□春,正月,皇甫稜免,以執金吾朱徽行度遼將軍。時單于與中郎將杜崇不相平,乃上書告崇;崇諷西河太守令斷單于章,單于無由自聞。崇因與朱徽上言:「南單于 安國,疏遠故胡,親近新降,欲殺左賢王 師子及左臺且渠 劉利等;又,右部降者,謀共迫脅安國起兵背叛,請西河、上郡、安定為之儆備。」上下公卿議,皆以為:「蠻夷反覆,雖難測知,然大兵聚會,必未敢動搖。今宜遣有方略使者之單于庭,與杜崇、朱徽及西河太守并力,觀其動靜。如無他變,可令崇等就安國會其左右大臣,責其部眾橫暴為邊害者,共平罪誅。若不從命,令為權時方略,事畢之後,裁行賞賜,亦足以威示百蠻。」上從之。於是徽、崇遂發兵造其庭。安國夜聞漢軍至,大驚,棄帳而去。因舉兵欲誅師子。師子先知,乃悉將廬落入曼柏城;安國追到城下,門閉,不得入。朱徽遣吏曉譬和之,安國不聽;城既不下,乃引兵屯五原。崇、徽因發諸郡騎追赴之急,眾皆大恐,安國舅骨都侯 喜為等慮并被誅,乃格殺安國,〈考異曰:帝紀在去年,誤。今從南匈奴傳。〉立師子為亭獨尸逐侯鞮單于。〔「于」原訛「干」。〕
□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丁未,以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夏,五月,城陽懷王 淑薨,無子,國除。
□秋,七月,京師旱。
□西域都護班超發龜茲、鄯善等八國兵合七萬餘人討焉耆,到其城下,誘焉耆王 廣、尉犁王 汎等於陳睦故城,斬之,傳首京師;〈考異曰:袁 紀「汎」作「沈」,今從超傳。〉因縱兵抄掠,斬首五千餘級,獲生口萬五千人,更立焉耆左侯 元孟為焉耆王。超留焉耆半歲,慰撫之。於是西域五十餘國悉納質內屬,至于海濱,四萬里外,皆重譯貢獻。
□南單于 師子立,降胡五六百人夜襲師子,安集掾王恬將衛護士與戰,破之。於是降胡遂相驚動,十五部二十餘萬人皆反,脅立前單于屯屠何子薁鞬日逐王 逢侯為單于,〔「鞬」原作「鞮」。胡注:「『鞮』,當作『鞬』。」資治通鑑、後漢書、通鑑紀事本末多處均作「鞬」,少處誤作「鞮」,據改。〕遂殺略吏民,燔燒郵亭、廬帳,將車重向朔方,欲渡漠北。九月,癸丑,〔是年九月乙卯朔,無癸丑。〕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士及郡國跡射、緣邊兵,烏桓校尉任尚將烏桓、鮮卑,合四萬人討之。時南單于及中郎將杜崇屯牧師城,逢侯將萬餘騎攻圍之。冬,十一月,鄧鴻等至美稷,逢侯乃解圍去,向滿夷谷。南單于遣子將萬騎及杜崇所領四千騎,與鄧鴻等追擊逢侯於大城塞,斬首四千餘級。任尚率鮮卑、烏桓要擊逢侯於滿夷谷,復大破之,前後凡斬萬七千餘級。逢侯遂率眾出塞,漢兵不能追而還。
□以大司農陳寵為廷尉。寵性仁矜,數議疑獄,每附經典,務從寬恕,刻敝之風,於此少衰。
□上以尚書令江夏 黃香為東郡太守,香辭以:「典郡從政,才非所宜,乞留備冗官,賜以督責小職,任之宮臺煩事。」上乃復留香為尚書令,增秩二千石,甚見親重。香亦祗勤物務,憂公如家。〔此段原與上段連文,據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八分為二段。〕
永元七年(乙未、紀元二六一二年)
□春,正月,鄧鴻等軍還,馮柱將虎牙營留屯五原;鴻坐逗留失利,下獄死。後上知朱徽、杜崇失胡和,又禁其上書,以致胡反,皆徵,下獄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
□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樂成王 黨坐賊殺人,削東光、鄡二縣。〔此段原與上「九月」段連文,據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八分為二段。〕
永元八年(丙申、紀元二六一三年)
□春,三月,己丑,〔「三月己丑」原作「二月」,據後漢紀卷十三改;「己丑」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和帝紀、後漢紀卷十三補。〕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考異曰:范 書作「二月」,袁 紀作「三月」。按長曆,二月丁未朔,無己丑,三月丙子朔,有己丑;袁 紀是。〉后,識之曾孫也。
□夏,四月,癸亥,樂成靖王 黨薨。子哀王 崇立,尋薨,無子,國除。
□五月,河內、陳留蝗。
□南匈奴 右溫禺犢王 烏居戰叛出塞。秋,七月,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擊破之,徙其餘眾及諸降胡二萬餘人於安定、北地。
□車師後部王 涿鞮反,擊前王 尉卑大,〔「卑」原作「畢」。胡注:「『尉畢大』,西域傳作『尉卑大』。」此據胡注改。〕獲其妻子。
□九月,京師蝗。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 威以非敬王子,又坐誹謗,自殺。
□十二月,辛亥,陳敬王 羨薨。
□丁巳,南宮 宣室殿火。
□護羌校尉貫友卒,以漢陽太守史充代之。充至,遂發湟中 羌、胡出塞擊迷唐。迷唐迎敗充兵,殺數百人。充坐徵,以代郡太守吳祉代之。
永元九年(丁酉、紀元二六一四年)
□春,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癸巳,濟南安王 康薨。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靖王子巡為樂成王。〔「樂成靖王」原作「樂成王黨」,今改之。〕
□五月,封皇后父屯騎校尉陰綱為吳防侯,以特進就第。
□六月,旱,蝗。
□秋,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坐沮敗,下獄死。
□閏八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初,梁貴人既死,宮省事祕,莫有知上為梁氏出者。舞陰公主子梁扈遣從兄䄠奏記三府,以為「漢家舊典,崇貴母氏,而梁貴人親育聖躬,不蒙尊號,求得申議。」太尉張酺言狀,上感慟良久,曰:「於君意若何?」酺請追上尊號,存錄諸舅。上從之,會貴人姊南陽 樊調妻嫕〈考異曰:袁 紀「嫕」皆作「憑」,今從皇后紀、梁竦傳。〉上書自訟曰:「妾父竦冤死牢獄,骸骨不掩;母氏年踰七十,及弟棠等遠在絕域,不知死生。願乞收竦朽骨,使母、弟得歸本郡。」上引見嫕,乃知貴人枉歿之狀。三公上奏,「請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竇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百官亦多上言者。上手詔曰:「竇氏雖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減損。朕奉事十年,深惟大義;禮,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義不忍虧。案前世,上官太后亦無降黜,其勿復議!」丙申,葬章德皇后。
□燒當羌 迷唐率眾八千人寇隴西,脅塞內諸種羌合步騎三萬人擊破隴西兵,殺大夏長。詔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副之,〈考異曰:西羌傳作「趙代」,帝紀作「趙世」;〔此句原作「今從帝紀」,今改之。〕按唐太宗諱世民,賢注范 書,偶檢點及此,遂改「世」為「代」耳。〉〔「按唐太宗」以下二十二字原無,據胡三省注補。〕將漢兵、羌、胡共三萬人討之。尚屯狄道,世屯枹罕;尚遣司馬寇盱監諸郡兵,四面並會。迷唐懼,棄老弱,奔入臨洮南。尚等追至高山,大破之,斬虜千餘人,迷唐引去,漢兵死傷亦多,不能復追,乃還。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甲子,追尊梁貴人為皇太后,謚曰恭懷,追服喪制。冬,十月,乙酉,改葬梁太后及其姊大貴人于西陵。擢樊調為羽林左監。追封謚皇太后父竦為褒親愍侯,〔「追」原作「遣」,據後漢書 梁統傳、後漢紀卷十四、通鑑紀事本末卷七、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八改。〕遣使迎其喪,葬於恭懷皇后陵旁。徵還竦妻子;封子棠為樂平侯,棠弟雍為乘氏侯,雍弟翟為單父侯,位皆特進,賞賜以巨萬計,寵遇光於當世,梁氏自此盛矣。
清河王 慶始敢求上母宋貴人塚,上許之,詔太官四時給祭具。慶垂涕曰:「生雖不獲供養,終得奉祭祀,私願足矣!」欲求作祠堂,恐有自同恭懷梁后之嫌,遂不敢言,常泣向左右,以為沒齒之恨。後上言:「外祖母王年老,乞詣雒陽療疾。」於是詔宋氏悉歸京師,除慶舅衍、俊、蓋、暹等皆為郎。
□十一月,癸卯,以光祿勳河南 呂蓋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以太僕韓稜為司空。
□西域都護定遠侯 班超遣掾甘英使大秦、條支,窮西海,皆前世所不至,山經所未詳,〔「山經所未詳」五字原無,據後漢書 西域傳補。〕莫不備其風土,傳其珍怪焉。及安息西界,臨大海,欲渡,船人謂英曰:「海水廣大,往來者逢善風,三月乃得渡,若遇遲風,亦有二歲者。故入海,人皆齎三歲糧,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英乃止。
永元十年(戊戌、紀元二六一五年)
□夏,五月,京師大水。
□秋,七月,己巳,〔是年七月癸巳朔,無己巳,疑「乙巳」之訛。〕司空韓稜薨。八月,丙子,以太常泰山 巢堪為司空。
□冬,十月,五州雨水。
□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坐畏懦徵,下獄,免。謁者王信領尚營屯枹罕,謁者耿譚領世營屯白石。譚乃設購賞,諸種頗來內附。迷唐恐,乃請降;信、譚遂受降罷兵。十二月,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此段原與上「冬十月」段連文,據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八分為二段。〕
□戊寅,梁節王 暢薨。
□初,居巢侯 劉般薨,子愷當嗣,稱父遺意,讓其弟憲,遁逃久之,有司奏請絕愷國。肅宗美其義,特優假之,愷猶不出。積十餘歲,有司復奏之,侍中賈逵上書曰:「孔子稱『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有司不原樂善之心,而繩以循常之法,懼非長克讓之風,成含弘之化也。」上納之,下詔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聽憲嗣爵;遭事之宜,後不得以為比。」乃徵愷,拜為郎。
□南單于 師子死,單于長之子檀立,為萬氏尸逐鞮單于。
永元十一年(己亥、紀元二六一六年)
□夏,四月,丙寅,赦天下。
永元十二年(庚子、、紀元二六一七年)
□夏,四月,戊辰,秭歸山崩。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此句後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四十八合為連文。〕丙寅,以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燒當羌豪迷唐既入朝,其餘種人不滿二千,飢窘不立,入居金城。上令迷唐將其種人還大、小榆谷;迷唐以漢作河橋,兵來無常,故地不可復居,辭以種人飢餓,不肯遠出。護羌校尉吳祉等多賜迷唐金帛,令糴穀市畜,促使出塞,種人更懷猜驚。是歲,迷唐復叛,脅將湟中諸胡寇抄而去,王信、耿譚、吳祉皆坐徵。
永元十三年(辛丑、、紀元二六一八年)
□春,正月,丁丑,上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春,正月,丁丑,上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原作「帝」,據後漢書 和帝紀改。〕因朝會,召見諸儒,使中大夫魯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數事,上善丕說,罷朝,特賜衣冠。丕因上疏曰:「臣聞說經者,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得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難者必明其據,說者務立其義,浮華無用之言,不陳於前,故精思不勞而道術愈章。法異者各令自說師法,博觀其義,無令芻蕘以言得罪,幽遠獨有遺失也。」〔此段原繫於永元十一年末,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四十八移至永元十三年春正月。〕
□秋,八月,己亥,北宮 盛饌門閣火。
□迷唐復還賜支河曲,將兵向塞。護羌校尉周鮪與金城太守侯霸及諸郡兵、屬國羌、胡合三萬人,出塞至允川。侯霸擊破迷唐,種人瓦解,降者六千餘口,分徙漢陽、安定、隴西。迷唐遂弱,遠踰賜支河首,依發羌居。久之,病死,其子來降,戶不滿數十。
□荊州雨水。
□冬,十一月,丙辰,詔曰:「幽、并、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修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
□戊辰,司徒呂蓋以老病致仕;十二月,丁丑,以光祿勳魯恭為司徒。〔「十二月」以下十四字原無,據後漢書 和帝紀、後漢紀卷十四補。〕
□巫蠻 許聖以郡收稅不均,怨恨,遂反;辛卯,寇南郡。
永元十四年(壬寅、紀元二六一九年)
□春,安定降羌 燒何種反,郡兵擊滅之。時西海及大、小榆谷左右無復羌寇,隃麋相曹鳳上言:「自建武以來,西羌犯法者,常從燒當種起,所以然者,以其居大、小榆谷,土地肥美,有西海魚鹽之利,阻大河以為固。又,近塞內諸種,易以為非,難以攻伐,故能強大,常雄諸種,恃其拳勇,招誘羌、胡。今者衰困,黨援壞沮,亡逃棲竄,遠依發羌。臣愚以為宜及此時建復西海郡縣,規固二榆,廣設屯田,隔塞羌、胡交關之路,遏絕狂狡窺欲之源。又殖穀富邊,省委輸之役,國家可以無西方之憂。」上從之,二月,〔「二月」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和帝紀、後漢紀卷十四補。〕繕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拜鳳為金城西部都尉,屯龍耆。後增廣屯田,列屯夾河,合三十四部。其功垂立,會永初中,諸羌叛,乃罷。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萬餘人,分道討巫蠻 許聖等,大破之。聖等乞降,悉徙置江夏。
□陰皇后多妬忌,寵遇浸衰,數懷恚恨。后外祖母鄧朱,出入宮掖,有言后與朱共挾巫蠱道者;上使中常侍張慎與尚書陳褒案之,劾以大逆無道,朱二子奉、毅,后弟輔皆考死獄中。六月,辛卯,后坐廢,遷于桐宮,以憂死。父特進綱自殺,后弟軼、敞及朱家屬徙日南 比景。
□秋,七月,壬子,常山殤王 側薨,無子,立其兄房子侯 章為常山王。〔「房子」原作「防子」,據前文改。〕
□三州大水。
□班超久在絕域,年老思土,上書乞歸曰:「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願生入玉門關。謹遣子勇隨安息獻物入塞,及臣生在,令勇目見中土。」朝廷久之未報,超妹曹大家上書曰:「蠻夷之性,悖逆侮老;而超旦暮入地,久不見代,恐開奸宄之源,生逆亂之心。而卿大夫咸懷一切,莫肯遠慮,如有猝暴,超之氣力不能從心,便為上損國家累世之功,下棄忠臣竭力之用,誠可痛也!故超萬里歸誠,自陳苦急,延頸隃望,〔「隃」原作「踰」。胡注:「余按前書,當作『隃』,讀曰遙,傳寫誤作『踰』。」此據胡注改。〕三年於今,未蒙省錄。妾竊聞古者十五受兵,六十還之,亦有休息,不任職也。故妾敢觸死為超求哀,乞超餘年,一得生還,復見闕庭,使國家無勞遠之慮,西域無倉卒之憂,超得長蒙文王葬骨之恩,子方哀老之惠。」上感其言,乃徵超還。八月,超至雒陽,拜為射聲校尉;九月,卒。〈考異曰:本傳稱超十二年上疏,十四年至雒陽。而妹昭上書曰:「延頸踰望,三年於今。」注引東觀記曰:「安息遣使獻大雀、獅子,超遣子勇隨入塞。」按帝紀:「十三年,安息國入貢」,袁 紀載超書亦在十三年。今並置其書於此。袁 紀又云「超到數月薨」,今從本傳。〉
超之被徵,以戊己校尉任尚代為都護。尚謂超曰:「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而小人猥承君後,任重慮淺,宜有以誨之!」超曰:「年老失智。君數當大位,豈班超所能及哉!必不得已,願進愚言: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順孫,皆以罪過徙補邊屯;而蠻夷懷鳥獸之心,難養易敗。今君性嚴急,水清無大魚,察政不得下和,宜蕩佚簡易,寬小過,總大綱而已。」超去後,尚私謂所親曰:「我以班君當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尚後竟失邊和,如超所言。
□初,太傅鄧禹嘗謂人曰:「吾將百萬之眾,未嘗妄殺一人,後世必有興者。」其子護羌校尉訓,有女曰綏,性孝友,好書傳,常晝修婦業,暮誦經典,家人號曰「諸生」。叔父陔曰:「嘗聞活千人者子孫有封。兄訓為謁者,使修石臼河,歲活數千人,天道可信,家必蒙福。」綏後選入宮為貴人,恭肅小心,動有法度,承事陰后,接撫同列,常克己以下之,雖宮人隸役,皆加恩借,上深嘉焉。嘗有疾,上特令其母、兄弟入親醫藥,不限以日數,貴人辭曰:「宮禁至重,而使外舍久在內省,上令陛下有私幸之譏,下使賤妾獲不知足之謗,上下交損,誠不願也!」上曰:「人皆以數入為榮,貴人反以為憂耶!」每有讌會,諸姬競自修飾,貴人獨尚質素,其衣有與陰后同色者,即時解易,若並時進見,則不敢正坐離立,行則僂身自卑,上每有所問,常逡巡後對,不敢先后言。陰后短小,舉止時有失儀,〔「舉止時有失儀」原作「舉止時失儀」。章校:「甲十六行本『指』作『止』;乙十一行本同。」後漢紀卷十四作「舉止時有失儀」,據補「有」字。〕左右掩口而笑,貴人獨愴然不樂,為之隱諱,若己之失。上知貴人勞心曲體,嘆曰:「修德之勞,乃如是乎!」後陰后寵衰,貴人每當御見,輒辭以疾。時上數失皇子,貴人憂繼嗣不廣,數選進才人以博上意。陰后見貴人德稱日盛,深嫉之;上嘗寢病,危甚,陰后密言:「我得意,不令鄧氏復有遺類!」貴人聞之,流涕言曰:「我竭誠盡心以事皇后,竟不為所祐。今我當從死,上以報帝之恩,中以解宗族之禍,下不令陰氏有人豕之譏。」即欲飲藥。宮人趙玉者固禁之,因詐言「屬有使來,上疾已癒」,貴人乃止。明日,上果瘳。及陰后之廢,貴人請救,不能得;上欲以貴人為皇后,貴人愈稱疾篤,深自閉絕。冬,十月,辛卯,詔立貴人鄧氏為皇后;后辭讓,不得已,然後即位。郡國貢獻,悉令禁絕,歲時但供紙墨而已。上每欲官爵鄧氏,后輒哀請謙讓,故兄騭終上世不過虎賁中郎將。
□丁酉,司空巢堪罷。
□十一月,癸卯,以大司農沛國 徐防為司空。防上疏,以為:「漢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以勉勸學者。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私相容隱,開生奸路。每有策試,輒興諍訟,論議紛錯,互相是非。孔子稱『述而不作』,又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浸以成俗,誠非詔書實選本意。改薄從忠,三代常道;專精務本,儒學所先。臣以為博士及甲乙策試,宜從其家章句,開五十難以試之,解釋多者為上第,引文明者為高說。若不依先師,義有相伐,皆正以為非。」上從之。
□是歲,初封大長秋鄭眾為鄛鄉侯。
永元十五年(癸卯、紀元二六二O年)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時上遵肅宗故事,兄弟皆留京師,有司以日食陰盛,奏遣諸王就國。詔曰:「甲子之異,責由一人。諸王幼稚,早離顧復,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凱風之哀。選儒之恩,知非國典,且復須留。」〔「須留」原作「宿留」。嚴衍曰:「按後漢書
清河王傳,原是『且復須留』,乃其注云『「須留」當作「宿留」』,故通鑑從之,改『須』作『宿』。今以文義觀之,『須』字之義更長,乃改從後漢書本傳原文。」此據嚴注改。〕
□秋,九月,壬午,車駕南巡,清河、濟北、河間三王並從。
□四州雨水。
□冬,十月,戊申,上幸章陵;戊午,進幸雲夢。時太尉張禹留守,聞車駕當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遊,驛馬上諫。詔報曰:「祠謁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十一月,甲申,還宮。
□嶺南舊獻生龍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晝夜傳送。臨武長汝南 唐羌上書曰:「臣聞上不以滋味為德,下不以貢膳為功。伏見交趾七郡獻生龍眼等,鳥驚風發;南州土地炎熱,惡蟲猛獸,不絕於路,至於觸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復生,來者猶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壽。」上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受獻!」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永元十六年(甲辰、紀元二六二一年)
□秋,七月,旱。
□辛酉,司徒魯恭免。
□庚午,以光祿勳張酺為司徒;八月,己酉,酺薨。冬,十月,辛卯,以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十一月,乙丑,〔「乙丑」原作「己丑」,據冊府元龜卷一一二改。〕上行幸緱氏,登百岯山。
□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願和親,修呼韓邪故約。上以其舊禮不備,未許;而厚加賞賜,不答其使。
元興元年(乙巳、紀元二六二二年)
□春,高句驪王 宮入遼東塞,寇略六縣。
□夏,四月,丙午,〔「丙午」原作「庚午」,據後漢紀卷十四改。〕赦天下,改元元興。〔「元興」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考異曰:范 書作「庚午」。按長曆,四月甲申朔,無庚午;今從袁 紀。〉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高句驪,破之。
□冬,十二月,辛未,上崩于章德前殿。初,上失皇子,前後十數,後生者輒隱祕養於民間,群臣無知者。及上崩,鄧皇后乃收皇子於民間。長子勝,有痼疾;少子隆,生始百餘日,迎立以為皇太子,是夜,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是時新遭大憂,法禁未設,宮中亡大珠一篋;太后念欲考問,必有不辜,乃親閱宮人,觀察顏色,即時首服。又,和帝幸人吉成御者共枉吉成以巫蠱事,下掖庭考訊,辭証明白。太后以吉成先帝左右,待之有恩,平日尚無惡言,今反若此,不合人情;更自呼見實覈,果御者所為,莫不嘆服以為聖明。
□北匈奴重遣使詣敦煌貢獻,辭以國貧未能備禮,願請大使,當遣子入侍。太后亦不答其使,加賜而已。
□雒陽令廣漢 王渙,居身平正,能以明察發摘奸伏,外行猛政,內懷慈仁。凡所平斷,人莫不悅服,京師以為有神,是歲卒官,百姓匝道,〔「匝」原作「市」。宋校:「各本均同。張敦仁 識誤據後漢書 循吏傳謂『市』當作『帀』,嚴衍 補正亦改『匝』字,當從之。通鑑傳寫形近而誤耳。」此據宋校改。〕莫不咨嗟流涕。渙喪西歸,道經弘農,民庶皆設槃案於路,吏問其故,咸言:「平常持米到雒,為吏卒所抄,恒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見侵枉,故來報恩。」雒陽民為立祠、作詩,每祭,輒弦歌而薦之。太后詔曰:「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治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今以渙子石為郎中,以勸勞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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