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七十九
晉紀一 起旃蒙作噩(乙酉),盡玄黓執徐(壬辰),凡八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
泰始元年(乙酉、紀元二七八二年)吳歸命侯甘露元年
□春,三月,吳主使光祿大夫紀陟、五官中郎將弘璆〔「弘璆」原作「洪璆」,據吳志 孫皓傳改。按此為溫公避宋宣祖 趙弘殷諱改。〕與徐紹、孫彧偕來報聘。〈考異曰:吳志 孫皓傳在三月,魏志 陳留王紀在四月,蓋三月聘使離吳,四月抵魏也。〉紹行至濡須,有言紹譽中國之美者,吳主怒,追還,殺之。
□夏,四月,吳改元甘露。
□五月,魏帝加文王殊禮,進王妃曰后,世子曰太子。
□癸未,大赦。
□秋,七月,吳主逼殺景皇后,遷景帝四子於吳;尋又殺其長者二人。
□八月,辛卯,文王卒,太子炎嗣為相國、晉王。〔「炎」字原無,今補之。〕
□九月,乙未,大赦。〔九月壬子朔,無乙未,疑「乙卯」之訛。嚴衍曰:「自乙未至乙亥,凡四十一日,疑大赦與為丞相及葬文王三事非盡九月中事,當詳之。」〕
□戊午,〔「戊午」原作「戊子」,據魏志 陳留王紀改。〕以魏司徒何曾為晉丞相;癸亥,以驃騎將軍司馬望為司徒。
□乙亥,葬文王于崇陽陵。〈考異曰:晉書 文紀作「癸酉」,今從魏志 陳留王紀。〉〔「志」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七十九胡注補。〕
□吳 西陵督步闡表請吳主徙都武昌;吳主從之,使御史大夫丁固、右將軍諸葛靚守建業。闡,騭之子也。
□冬,〔「冬」字原繫於前文「吳徙都武昌」段,據吳志 孫皓傳,步闡表請徙都武昌在九月,今移「冬」於此段。〕十二月,壬戌,魏帝禪位于晉;甲子,出舍于金墉城。太傅司馬孚拜辭,執帝手,流涕歔欷不自勝,曰:「臣死之日,固大魏之純臣也。」丙寅,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泰始。〔「泰始」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丁卯,奉魏帝為陳留王,即宮于鄴。優崇之禮,皆倣魏初故事。魏氏諸王皆降為侯。追尊宣王為宣皇帝,景王為景皇帝,文王為文皇帝;尊王太后曰皇太后。封皇叔祖父孚為安平王,叔父幹為平原王、亮為扶風王、伷為東莞王、駿為汝陰王、肜為梁王、倫為琅邪王,弟攸為齊王、鑒為樂安王、機為燕王;又封群從司徒望等十七人皆為王。以石苞為大司馬,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何曾為太尉,賈充為車騎將軍,王沈為驃騎將軍;其餘文武增位進爵有差。乙亥,以安平王 孚為太宰,都督中外諸軍事。未幾,又以車騎將軍陳騫為大將軍,與司徒義陽王 望、司空荀顗,凡八公,同時並置。帝懲魏氏孤立之敝,故大封宗室,授以職任。又招諸王皆得自選國中長吏;衛將軍齊王 攸獨不敢,皆令上請。
□詔除魏宗室禁錮,罷部曲將及長吏納質任。
帝承魏氏刻薄奢侈之後,欲矯以仁儉。太常丞許奇,允之子也。帝將有事於太廟,朝議以奇父受誅,不宜接近左右,請出為外官;帝乃追述允之夙望,稱奇之才,擢為祠部郎。有司言御牛青絲紖斷,詔以青麻代之。
□初置諫官,以散騎常侍傅玄、皇甫陶為之。玄,幹之子也。玄以魏末士風頹敝,上疏曰:「臣聞先王之御天下,教化隆於上,清議行於下。近者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魏文慕通達而天下賤守節,其後綱維不攝,放誕盈朝,遂使天下無復清議。陛下龍興受禪,弘堯、舜之化,唯未舉清遠有禮之臣以敦風節,未退虛鄙之士以懲不恪,臣是以猶敢有言。」上嘉納其言,使玄草詔進之,然亦不能革也。
□尚書李胤上疏,以為:「古者三公坐而論道,內參六官之事,外典六卿之教,或處三槐,兼聽獄訟,稽疑之典,謀及卿士。自今以往,國有大政,可親延群公,詢納讜言。其軍國所疑,延詣省中,諮論所宜。」詔從之。〔此段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七十八引晉書 李胤傳補。〕
□初,漢征西將軍司馬鈞生豫章太守量,量生潁川太守雋,雋生京兆尹防,防生宣帝。
泰始二年(丙戌、紀元二七八三年)吳歸命侯寶鼎元年
□春,正月,丁亥,即用魏廟祭征西府君以下,并景帝凡七室。
□辛丑,尊景帝夫人 羊氏曰景皇后,居弘訓宮。
□丙午,立皇后弘農 楊氏;后,魏通事郎文宗之女也。
□群臣奏:「五帝,即天帝也,王氣時異,故名號有五。自今明堂、南郊宜除五帝座。」從之。帝,王肅外孫也,故郊祀之禮,有司多從肅議。
□二月,除漢宗室禁錮。
□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此段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
□三月,戊戌,吳遣大鴻臚張儼、五官中郎將丁忠來弔祭。
□吳散騎常侍廬江 王蕃,體氣高亮,不能承顏順指,吳主不悅。散騎常侍萬彧、中書丞陳聲從而譖之。丁忠使還,吳主大會群臣,蕃沈醉頓伏。吳主疑其詐,轝蕃出外。頃之,召還。蕃好治威儀,行止自若。吳主大怒,呵左右於殿下斬之,出,登來山,使親近擲蕃首,作虎跳狼爭咋齧之,首皆碎壞。
丁忠說吳主曰:「北方無守戰之備,弋陽可襲而取。」吳主以問群臣,鎮西大將軍陸凱曰:「北方新并巴、蜀,遣使求和,非求援於我也,欲蓄力以俟時耳。敵勢方強,而欲徼幸求勝,未見其利也。」吳主雖不出兵,然遂與晉絕。凱,遜之族子也。
□夏,五月,壬子,博陵元公 王沈卒。〔五月戊寅朔,無壬子。〕
□秋,〔「秋」字原在後文「八月」之前,今移至此段。〕七月,丙午晦,日有食之。〔「七月」原作「六月」,據晉書 武帝紀、天文志、宋書 五行志五改。〕
□初,〔「初」字原無,據晉書 羊祜傳補。〕文帝之喪,臣民皆從權制,三日除服。既葬,帝亦除之;然猶素冠疏食,哀毀如居喪者。八月,帝將謁崇陽陵,群臣奏言,秋暑未平,恐帝悲感摧傷。帝曰:「朕得奉瞻山陵,體氣自佳耳。」又詔曰:「漢文不使天下盡哀,亦帝王至謙之志。當見山陵,何心無服!其議以衰絰從行。群臣自依舊制。」尚書令裴秀奏曰:「陛下既除而復服,義無所依;若君服而臣不服,亦未之敢安也。」詔曰:「患情不能跂及耳,衣服何在!諸君勤勤之至,豈苟相違。」遂止。
中軍將軍羊祜謂傅玄曰:「三年之喪,雖貴遂服,禮也,而漢文除之,毀傷禮義,常以嘆息。〔「常以嘆息」四字原無,據晉書 羊祜傳補。〕今主上至孝,雖奪其服,實行喪禮。若因此革漢、魏之薄,〔「革漢魏之薄」五字原無,據晉書 羊祜傳補。〕復先王之法,不亦善乎!」玄曰:「以日易月,已數百年,一旦復古,難行也。」祜曰:「不能使天下如禮,且使主上遂服,不猶愈乎!」玄曰:「主上不除而天下除之,此為但有父子,無復君臣也。」乃止。
戊辰,群臣奏請易服復膳,詔曰:「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終苴絰之禮,以為沈痛。況當食稻衣錦乎!適足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朕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至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相從已多,可試省孔子答宰我之言,無事紛紜也!」遂以疏素終三年。
臣光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此先王禮經,百世不易者也。漢文師心不學,變古壞禮,絕父子之恩,虧君臣之義;後世帝王不能篤於哀戚之情,而群臣諂諛,莫肯釐正。至於晉武獨以天性矯而行之,可謂不世之賢君;而裴、傅之徒,固陋庸臣,習常玩故,不能將順其美,惜哉!
□吳改元寶鼎。
□吳主以陸凱為左丞相,萬彧為右丞相。吳主惡人視己,群臣侍見,莫敢舉目。陸凱曰:「君臣無不相識之道,若猝有不虞,不知所赴。」吳主乃聽凱自視,而他人如故。
吳主居武昌,揚州之民泝流供給,甚苦之,又奢侈無度,公私窮匱。凱上疏曰:「今四邊無事,當務養民豐財,而更窮奢極欲;無災而民命盡,無為而國財空,臣竊痛之。昔漢室既衰,三家鼎立;今曹、劉失道,皆為晉有,此目前之明驗也。臣愚但為陛下惜國家耳。武昌土地危險塉确,非王者之都;且童謠云:『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寧還建業死,不止武昌居。』以此觀之,足明民心與天意矣。今國無一年之蓄,民有離散之怨,國有露根之漸,而官吏務為苛急,莫之或恤。大帝時,後宮列女及諸織絡數不滿百,景帝以來,乃有千數,此耗財之甚者也。又左右之臣,率非其人,群黨相扶,害忠隱賢,此皆蠹政病民者也。臣願陛下省息百役,罷去苛擾,料出宮女,清選百官,則天悅民附,國家永安矣。」吳主雖不悅,以其宿望,特優容之。〈考異曰:陳壽曰:「予連從荊、揚來者,得凱所諫皓二十事,博問吳人,多云不聞凱有此表。又按其文殊甚切直,恐非皓之所能容忍也。或以為凱藏之篋笥,未敢宣行,病困,皓遣董朝省問欲言,因以付之。虛實難明,故不著于篇;然愛其指擿皓事,足為後戒,故鈔列于凱傳左。」今不取。〉
□九月,詔:「自今雖詔有所欲,及已奏得可,而於事不便者,皆不可隱情。」
□戊戌,有司奏:「大晉受禪於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如虞遵唐故事。」從之。
□冬,十月,丙午朔,日有食之。〔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云,十月無日食,晉書 武帝紀、天文志所記有誤。〕〈考異曰:宋書 志無此食,今從晉書。〉
□永安山賊施但,因民勞怨,聚眾數千人,劫吳主庶弟永安侯 謙作亂,比至建業,眾萬餘人,未至三十里住,擇吉日入城。遣使以謙命召丁固、諸葛靚,固、靚斬其使,發兵逆戰於牛屯。但兵皆無甲胄,即時敗散。謙獨坐車中,生獲之。固不敢殺,以狀白吳主,吳主并其母及弟俊皆殺之。初,望氣者云:荊州有王氣,當破揚州。故吳主徙都武昌。及但反,自以為得計,遣數百人鼓譟入建業,殺但妻子,云「天子使荊州兵來破揚州賊。」
□十一月,初并圓丘、方丘之祀於南北郊。
□罷山陽公國督軍,除其禁制。
□十二月,吳主還都建業,〈考異曰:吳志 陸凱傳:或曰:「寶鼎元年十二月,凱與丁奉、丁固謀因皓謁廟,欲廢皓,立孫休子。時左將軍留平領兵先驅,故密語平,平拒而不許,誓以不泄,是以不果。」按凱盡忠執義,必不為此事。況皓殘酷猜忌,留平庸人,若聞凱謀,必不能不泄,殆虛語耳。今不取。〉使后父衛將軍、錄尚書事滕牧留鎮武昌。朝士以牧尊戚,頗推令諫諍,滕后之寵由是漸衰,更遣牧居蒼梧,雖爵位不奪,其實遷也,在道以憂死。何太后常保佑滕后,太史又言中宮不可易,吳主信巫覡,故得不廢,常供養升平宮,不復進見;諸姬佩皇后璽紱者甚眾,滕后受朝賀表疏而已。吳主使黃門遍行州郡,料取將吏家女,其二千石大臣子女,皆歲歲言名,年十五、六一簡閱,簡閱不中,乃得出嫁。後宮以千數,而采擇無已。
泰始三年(丁亥、紀元二七八四年)吳歸命侯寶鼎二年
□春,正月,丁卯,〔正月甲戌朔,無丁卯,或疑是「己卯」。〕立子衷為皇太子。詔以「近世每立太子必有赦。今世運將平,當示之以好惡,使百姓絕多幸之望。曲惠小人,〔嚴補:「『人』改『仁』。」〕朕無取焉!」遂不赦。
□三月,戊寅,初令二千石得終三年喪。〔此段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
□司隸校尉上黨 李憙劾奏故立進令劉友、前尚書山濤、中山王 睦、尚書僕射武陔各占官稻田,請免濤、睦等官,陔已亡,請貶其謚。詔曰:「友侵剝百姓以繆惑朝士,其考竟以懲邪佞。濤等不貳其過,皆勿有所問。憙亢志在公,當官而行,可謂邦之司直矣。光武有云:『貴戚且斂手以避二鮑。』其申敕群僚,各慎所司,寬宥之恩,不可數遇也!」睦,宣帝之弟子也。
臣光曰:政之大本,在於刑賞,刑賞不明,政何以成!晉武帝赦山濤而褒李憙,其於刑賞兩失之。使憙所言為是,則濤不可赦;所言為非,則憙不足褒。褒之使言,言而不用,怨結於下,威玩於上,將安用之!且四臣同罪,劉友伏誅而濤等不問,避貴施賤,可謂政乎!創業之初而政本不立,將以垂統後世,不亦難乎!
□帝以李憙為太子太傅,徵犍為 李密為太子洗馬。〔「太子」二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七十九補。〕密以祖母老,固辭,許之。密與人交,每公議其得失而切責之,常言:「吾獨立於世,顧影無儔;然而不懼者,以無彼此於人故也。」
□吳大赦,以右丞相萬彧鎮巴丘。
□夏,六月,吳主作昭明宮,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伐木。大開苑囿,起土山、樓觀,窮極伎巧,功役之費以億萬計。陸凱諫,不聽。中書丞華覈上疏曰:「漢文之世,九州晏然,賈誼獨以為如抱火厝於積薪之下而寢其上。今大敵據九州之地,有太半之眾,欲與國家為相吞之計,非徒漢之淮南、濟北而已也,比於賈誼之世,孰為緩急!今倉庫空匱,編戶失業;而北方積穀養民,專心東向。又,交趾淪沒,嶺表動搖,胸背有嫌,首尾多難,乃國朝之厄會也。若捨此急務,盡力功作,猝有風塵不虞之變,當委版築而應烽燧,驅怨民而赴白刃,此乃大敵所因以為資者也。」時吳俗奢侈,覈又上疏曰:「今事多而役繁,民貧而俗奢,百工作無用之器,婦人為綺靡之飾,轉相倣效,恥獨無有。兵民之家,猶復逐俗,內無甔石之儲而出有綾綺之服,上無尊卑等級之差,下有耗財費力之損,求其富給,庸可得乎!」吳主皆不聽。
□秋,七月,王祥以睢陵公罷。
□九月,甲申,詔增吏俸。
□以何曾為太保,義陽王 望為太尉,荀顗為司徒。
□禁星氣、讖緯之學。
□吳主以孟仁守丞相,奉法駕東迎其父文帝神於明陵,中使相繼,奉問起居。巫覡言見文帝被服顏色如平生。吳主悲喜,迎拜於東門之外。既入廟,比七日三祭,設諸倡伎,晝夜娛樂。
□是歲,遣鮮卑 拓跋沙漠汗歸其國。
泰始四年(戊子、紀元二七八五年)吳歸命侯寶鼎三年
□春,正月,辛未,以尚書令裴秀為司空。〔此段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
□丙戌,賈充等上所刊修律令。帝親自臨講,使尚書郎裴楷執讀。〈考異曰:刑法志云:「泰始三年事畢,表上。」今從武紀。裴楷傳云:「文帝時,詔楷於御前執讀。」今從刑法志。〉楷,秀之從弟也。侍中盧珽、中書侍郎范陽 張華請抄新律死罪條目,懸之亭傳以示民;從之。
又詔河南尹杜預為黜陟之課,預奏:「古者黜陟,擬議於心,不泥於法;末世不能紀遠而專求密微,疑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簡書,簡書愈繁,官方愈偽。魏氏考課,即京房之遺意,其文可謂至密;然失於苛細以違本體,故歷代不能通也。豈若申唐堯之舊制,取大捨小,去密就簡,俾之易從也!夫曲盡物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去人而任法,則以文傷理。莫若委任達官,各考所統,歲第其人,言其優劣。如此六載,主者總集,采案其言,六優者超擢,六劣者廢免,優多劣少者平敘,劣多優少者左遷。其間所對不鈞,品有難易,主者固當準量輕重,微加降殺,不足曲以法盡也。其有優劣徇情,不叶公論者,當委監司隨而彈之。若令上下公相容過,此為清議大頹,雖有考課之法,亦無益也。」事竟不行。
□丁亥,帝耕籍田於洛水之北。
□戊子,大赦。
□二月,吳主以左御史大夫丁固為司徒,右御史大夫孟仁為司空。
□三月,戊子,皇太后王氏殂。帝居喪之制,一遵古禮。
□夏,四月,戊戌,睢陵元公 王祥卒,〈考異曰:晉書
武紀以今年王祥卒,本傳云泰始五年卒。按王隱 晉書亦云四年,年八十九卒,是本傳誤也。〉門無雜弔之賓。其族孫戎嘆曰:「太保當正始之世,不在能言之流;及間與之言,理致清遠,豈非以德掩其言乎!」
□己亥,葬文明皇后。有司又奏:「既虞,除衰服。」詔曰:「受終身之愛而無數年之報,情所不忍也。」有司固請,詔曰:「患在不能篤孝,勿以毀傷為憂。前代禮典,質文不同,何必限以近制,使達喪闕然乎!」群臣請不已,乃許之;然猶素冠疏食以終三年,如文帝之喪。
□秋,七月,眾星西流如雨而隕。
□己卯,帝謁崇陽陵。
□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
□大司馬石苞久在淮南,威惠甚著。淮北監軍王琛惡之,密表苞與吳人交通。會吳人將入寇,苞築壘遏水以自固,帝疑之。羊祜深為帝言:「苞必不然。」帝不信,乃下詔以苞不料賊勢,築壘遏水,勞擾百姓,策免其官,〈考異曰:晉書 武紀及苞傳皆無苞免官年月,蕭方等 三十國春秋、杜延業 晉春秋置在此,今從之。苞傳又云:「敕琅邪王 伷自下邳會壽春。」按武紀:伷明年二月乃鎮下邳,恐傳誤。〉遣義陽王 望率大軍以徵之。苞辟河內 孫鑠為掾,鑠先與汝陰王 駿善,駿時鎮許昌,鑠過見之。駿知臺已遣軍襲苞,私告之曰:「無與於禍!」鑠既出,馳詣壽春,勸苞放兵,步出都亭待罪;苞從之。帝聞之,意解,苞詣闕,以樂陵公還第。
□吳主出東關;冬,十月,使其將施績入江夏,萬彧寇襄陽。〈考異曰:晉 帝紀作「郁」,今從吳志。〉詔義陽王 望統中軍步騎二萬屯龍陂,為二方聲援。會荊州刺史胡烈拒績,破之,望引兵還。
□吳 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脩則、〔「前部督」原作「大都督」,據吳志 孫皓傳改。〕將軍顧容前後三攻交趾,交趾太守楊稷皆拒破之;鬱林、九真皆附於稷。稷遣將軍毛炅、董元攻合浦,戰於古城,大破吳兵,殺劉俊、脩則,餘兵散還合浦。稷表炅為鬱林太守,元為九真太守。
□十一月,吳 丁奉、諸葛靚出芍陂,攻合肥;安東將軍汝陰王 駿拒却之。
□以義陽王 望為大司馬,荀顗為太尉,石苞為司徒。
泰始五年(己丑、紀元二七八六年)吳歸命侯建衡元年
□春,正月,吳主立子瑾為皇太子。
□二月,分雍、涼、梁州置秦州。以胡烈為刺史。先是,鄧艾納鮮卑降者數萬,置於雍、涼之間,與民雜居,朝廷恐其久而為患,以烈素著名於西方,故使鎮撫之。
□青、徐、兗三州大水。
□帝有滅吳之志。三月,〔「三月」二字原無,見下文考異。〕壬寅,以尚書左僕射羊祜都督荊州諸軍事,鎮襄陽;征東大將軍衛瓘都督青州諸軍事,鎮臨淄;鎮東大將軍東莞王 伷都督徐州諸軍事,鎮下邳。〈考異曰:晉 帝紀二事皆在二月。按長曆,二月壬戌朔,無壬寅及己未,三月壬辰朔,壬寅十一日,己未二十八日,當脫「三月」二字也。〉
祜綏懷遠近,甚得江、漢之心,與吳人開布大信,降者欲去,皆聽之,減戍邏之卒,以墾田八百餘頃。其始至也,軍無百日之糧;及其季年,乃有十年之積。祜在軍,常輕裘緩帶,身不被甲,鈴閤之下,侍衛不過十數人。
□濟陰太守巴西 文立上言:「故蜀之名臣子孫流徙中國者,宜量才敘用,以慰巴、蜀之心,傾吳人之望。」帝從之。〈考異曰:立傳載此表在遷太子中庶子後。按泰始七年,立舉郤詵時,猶為濟陰太守,於今未為庶子也。若諸葛京署吏,不因立表,則京先已署吏,立不當更云宜量材敘用也。〉〔「立」原作「一」,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七十九胡注改。〕己未,詔曰:「諸葛亮在蜀,盡其心力,其子瞻臨難而死義,其孫京宜隨才署吏。」又詔曰:「蜀將傅僉父子,死於其主。天下之善一也,豈由彼此以為異哉!僉息著、募沒入奚官,宜免為庶人。」
□帝以文立為散騎常侍。漢故尚書犍為 程瓊,雅有德業,與立深交,帝聞其名,以問立,對曰:「臣至知其人,但年垂八十,稟性謙退,無復當時之望,故不以上聞耳。」瓊聞之,曰:「廣休可謂不黨矣,此吾所以善夫人也。」廣休,立字也。〔以上五字原無,今補之。〕
□秋,九月,有星孛于紫宮。
□冬,十月,吳大赦,改元建衡。
□十一月,〔「十一月」三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吳志 孫皓傳補。〕封皇子景度為城陽王。〈考異曰:按晉武帝諸子,唯景度名與字同有「景」字,蓋唐修晉書因避諱世祖而改,本名或為炳、昞及秉,未詳孰是。〉
□初,汝南 何定嘗為吳大帝給使,及吳主即位,自表先帝舊人,求還內侍。吳主以為樓下都尉,典知酤糴事,遂專為威福;吳主信任之,委以眾事。左丞相陸凱面責定曰:「卿見前後事主不忠,〔「主」原作「王」,據吳志 陸凱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一、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七十九改。〕傾亂國政,寧有得以壽終者耶!何以專為奸邪,塵穢天聽,宜自改勵。不然,方見卿有不測之禍。」定大恨之。凱竭心公家,忠懇內發,表疏皆指事不飾。及疾病,吳主遣中書令董朝問所欲言,凱陳「何定不可信用,宜授以外任。奚熙小吏,建起浦里田,亦不可聽。姚信、樓玄、賀邵、張悌、郭逴、薛瑩、滕脩及族弟喜、抗,或清白忠勤,或資才卓茂,皆社稷之良輔,願陛下重留神思,訪以時務,使各盡其忠,拾遺萬一。」邵,齊之孫;瑩,綜之子;玄,沛人;脩,南陽人也。凱尋卒,吳主素銜其切直,且日聞何定之譖,久之,竟徙凱家於建安。
□吳主遣監軍虞汜、威南將軍薛珝、蒼梧太守丹陽 陶璜從荊州道,監軍李勗、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皆會於合浦以擊交趾。
□十二月,有司奏東宮施敬二傅,其儀不同。帝曰:「夫崇敬師傅,所以尊道重教也,何言臣不臣乎!其令太子申拜禮。」
泰始六年(庚寅、紀元二七八七年)吳歸命侯建衡二年
□春,正月,吳 丁奉入渦口,〈考異曰:吳志 丁奉傅:「建衡元年,攻晉 榖陽。」晉 帝紀不載,奉傳不言入渦口,疑是一事。〉揚州刺史牽弘擊走之。
□吳 萬彧自巴丘還建業。
□夏,四月,吳左大司馬施績卒。以鎮軍大將軍陸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樂鄉、公安諸軍事,治樂鄉。
抗以吳主政事多闕,上疏曰:「臣聞德均則眾者勝寡,力侔則安者制危,此六國所以并於秦,西楚所以屈於漢也。今敵之所據,非特關右之地,鴻溝以西,而國家外無連衡之援,內非西楚之強,庶政陵遲,黎民未乂。議者所恃,徒以長江、峻山限帶封域,此乃守國之末事,非智者之所先也。臣每念及此,中夜撫枕,臨餐忘食。夫事君之義,犯而勿欺,謹陳時宜十七條以聞。」吳主不納。
李勗以建安道不利,殺導將馮斐,引軍還。初,何定嘗為子求婚於勗,勗不許,乃白勗枉殺馮斐,擅撤軍還,誅勗及徐存并其家屬,仍焚勗尸。定又使諸將各上御犬,一犬至值縑數十匹,纓紲值錢一萬,以捕兔供廚;吳人皆歸罪於定,而吳主以為忠勤,賜爵列侯。陸抗上疏曰:「小人不明理道,所見既淺,雖使竭情盡節,猶不足任,況其奸心素篤而憎愛移易哉!」吳主不從。
□六月,戊午,胡烈討鮮卑 禿髮樹機能於萬斛堆,兵敗,被殺。都督雍、涼州諸軍事扶風王 亮遣將軍劉旂救之,旂觀望不進。亮坐貶為平西將軍,旂當斬。亮上言:「節度之咎,由亮而出,乞丐旂死。」詔曰:「若罪不在旂,當有所在。」乃免亮官。
遣尚書樂陵 石鑒行安西將軍,都督秦州諸軍事,討樹機能。樹機能兵盛,鑒使秦州刺史杜預出兵擊之。預以虜乘勝馬肥,而官軍懸乏,宜并力大運芻糧,須春進討,陳五不可、四不須。〔此句七字原無,據晉書 杜預傳補。〕鑒與預本有宿憾,怒而奏預稽乏軍興,〔「與預本有宿憾」「怒而」八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七十九補。〕檻車徵詣廷尉,以贖論。既而鑒討樹機能,卒不能克。
□秋,七月,乙巳,城陽懷王 景度卒。〔「懷」字原無,據晉書 城陽懷王傳補。〕
□丁未,以汝陰王 駿為鎮西大將軍,都督雍、涼等州諸軍事,鎮關中。
□冬,十一月,立皇子柬為汝南王。
□吳主從弟前將軍秀為夏口督,吳主惡之,民間皆言秀當見圖。會吳主遣何定將兵五千人獵夏口,秀驚,夜將妻子親兵數百人來奔。十二月,拜秀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封會稽公。
□是歲,吳大赦。
□初,魏人居南匈奴五部於并州諸郡,與中國民雜居,自謂其先漢氏外孫,因改姓劉氏。
泰始七年(辛卯、紀元二七八八年)吳歸命侯建衡三年
□春,正月,匈奴 右賢王 劉猛叛出塞。
□豫州刺史石鑒坐擊吳軍虛張首級,詔曰:「鑒備大臣,吾所取信;而乃下同為詐,義得爾乎!今遣歸田里,終身不得復用。」
□吳人刁玄詐增讖文云:「黃旗紫蓋,見於東南,終有天下者,荊、揚之君。」吳主信之。是月晦,大舉兵出華里,載太后、皇后及後宮數千人,從牛渚西上。東觀令華覈等固諫,不聽。行遇大雪,道塗陷壞,兵士被甲持仗,百人共引一車,寒凍殆死,皆曰:「若遇敵,便當倒戈。」吳主聞之,乃還。帝遣義陽王 望統中軍二萬、騎三千屯壽春以備之。聞吳師退,乃罷。
□三月,丙戌,鉅鹿元公 裴秀卒。
□夏,四月,吳 交州刺史陶璜襲九真太守董元,殺之;楊稷以其將王素代之。〈考異曰:璜傳云:「出其不意,徑至交趾。」按元乃九真太守,非交趾也。華陽國志云:「元病亡,楊稷更以王素代之。」按武帝紀,「四月,九真太守董元為吳將虞汜所攻,軍敗,死之。」則元非病亡,蓋稷雖以素代元,未至郡而元死也。〉
□北地 胡寇金城,涼州刺史牽弘討之。眾胡皆內叛,與樹機能共圍弘於青山,弘軍敗而死。〈考異曰:崔鴻 十六國春秋 禿髮烏孤傳云:「其先樹機能本河西 鮮卑,泰始中,殺秦州刺史胡烈,斬涼州刺史牽弘。」晉 帝紀:「叛虜殺胡烈,北地 胡殺牽弘。」皆不言鮮卑。蓋言群虜內叛,則鮮卑亦在其中矣。或北地 胡即樹機能也。〉
初,大司馬陳騫言於帝曰:「胡烈、牽弘皆勇而無謀,強於自用,非綏邊之材也,將為國恥。」時弘為揚州刺史,多不承順騫命,帝以為騫與弘不協而毀之,於是徵弘,既至,尋復以為涼州刺史。騫竊嘆息,以為必敗。二人果失羌戎之和,兵敗身沒,征討連年,僅而能定,帝乃悔之。
□五月,立皇子憲為城陽王。〔「皇」字原誤空一格。〕
□六月,〔「六月」二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辛丑,義陽成王 望卒。
□侍中、尚書令、車騎將軍賈充,自文帝時寵任用事。帝之為太子,充頗有力,故益有寵於帝。充為人巧諂,與太尉、行太子太傅荀顗、侍中、中書監荀勗、越騎校尉安平 馮紞相為黨友,朝野惡之。帝問侍中裴楷以方今得失,對曰:「陛下受命,四海承風,所以未比德於堯、舜者,但以賈充之徒尚在朝耳。宜引天下賢人,與弘政道,不宜示人以私。」侍中樂安 任愷、河南尹潁川 庾純皆與充不協,充欲解其近職,乃薦愷忠貞,宜在東宮;帝以愷為太子少傅,而侍中如故。會樹機能寇亂秦、雍,〔「寇」字原無,據晉書 任愷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七十九補。〕帝以為憂,愷曰:「宜得威望重臣有智略者以鎮撫之。」帝曰:「誰可者?」愷因薦充,純亦稱之。秋,七月,癸酉,以充為都督秦、涼二州諸軍事,侍中、車騎將軍如故;〈考異曰:三十國春秋、晉春秋,充出並在八年二月。按武帝紀,充出在此月。蓋二春秋以太子納妃在八年二月,致此誤也。〉充患之。
□吳大都督薛珝與陶璜等將兵十萬,〔「將」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七十九補。〕共攻交趾,城中糧盡援絕,為吳所陷,虜楊稷、毛炅等。璜愛炅勇健,欲活之;炅謀殺璜,璜乃殺之。脩則之子允,生剖其腹,割其肝,曰:「復能作賊否?」炅猶罵曰:「恨不殺汝孫皓,汝父何死狗也!」〈考異曰:漢晉春秋曰:「初,霍弋遣楊稷、毛炅等戍交趾,與之誓曰:『若賊圍城未百日而降者,家屬誅;若過百日,救兵不至而城沒者,吾受其罪。』稷等守未百日,糧盡,乞降於璜,不許,而給糧使守。諸將並諫,璜曰:『霍弋已死,不能救稷等必矣,可須其日滿,然後受降,使彼得無罪,而我取有義,內訓吾民,外懷鄰國,不亦可乎!』稷等期訖糧盡,救兵不至,乃納之。」華陽國志則云︰「稷等城破被囚,稷嘔血死,炅罵賊死。」二者相戾,不可得合。而晉書 陶璜傳兼載之。〔「書」字原無,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七十九胡注補。〕按孫皓猜暴,恐璜不敢以糧資敵。今從華陽國志。〉王素欲逃歸南中,吳人獲之,九真、日南皆降於吳。吳大赦,以陶璜為交州牧。璜討降夷獠,州境皆平。
□八月,丙申,城陽殤王 憲卒。〔「殤」字原無,據晉書 武十三王傳序補。〕
□分益州 南中四郡置寧州。
□九月,吳司空孟仁卒。
□冬,十月,丁丑朔,日有食之。〈考異曰:宋書 五行志有五月庚辰食,無十月丁丑食。晉書 紀及天文志有十月丁丑食,無五月庚辰食。今從晉書。〉
□十一月,劉猛寇并州,并州刺史劉欽等擊破之。
□賈充將之鎮,公卿餞於夕陽亭。充私問計於荀勗,勗曰:「公為宰相,乃為一夫所制,不亦鄙乎!然是行也,辭之實難,獨有結婚太子,可不辭而自留矣。」充曰:「然孰可寄懷?」勗曰:「勗請言之。」因謂馮紞曰:「賈公遠出,吾等失勢;太子婚尚未定,何不勸帝納賈公之女乎!」紞亦然之。初,帝將納衛瓘女為太子妃,充妻郭槐賂楊后左右,使后說帝求納其女。帝曰:「衛公女有五可,賈公女有五不可:衛氏種賢而多子,美而長、白;賈氏種妬而少子,醜而短、黑。」后固以為請,荀顗、荀勗、馮紞皆稱充女絕美,且有才德,帝遂從之。留充復居舊任。
□十二月,以光祿大夫鄭袤為司空,袤固辭不受。
□是歲,安樂思公 劉禪卒。〈考異曰:晉春秋云︰「禪謚惠公」,今從王隱 蜀記。〉
□吳以武昌都督廣陵 范慎為太尉。右大司馬、左軍師丁奉卒。〔「右大司馬、左軍師」原作「右將軍司馬」。胡三省注:「據丁奉傳,以救壽春之功拜左將軍;誅孫綝,拜大將軍,加左右都護;共迎吳主皓,遷右大司馬、左軍師。當書右大司馬、左軍師。」此據胡注改。〕
□吳改明年元曰鳳凰。
泰始八年(壬辰、紀元二七八九年)吳歸命侯鳳凰元年
□春,正月,監軍何楨討劉猛,屢破之,潛以利誘其左部帥李恪,恪殺猛以降。
□二月,辛卯,皇太子納賈妃。妃年十五,長於太子二歲,妬忌多權詐,太子嬖而畏之。
□壬辰,安平獻王 孚卒,年九十三。孚性忠慎,宣帝執政,孚常自退損。後逢廢立之際,未嘗預謀;景、文二帝以孚屬尊,亦不敢逼。及帝即位,恩禮尤重。元會,詔孚乘輿上殿,帝於阼階迎拜。既坐,親奉觴上壽,如家人禮。帝每拜,孚跪而止之。孚雖見尊寵,不以為榮,常有憂色。臨終,遺令曰:「有魏貞士河內 司馬孚字叔達,不伊不周,不夷不惠,立身行道,終始若一。當衣以時服,斂以素棺。」詔賜東園溫明祕器,諸所施行,皆依漢 東平獻王故事;其家遵孚遺旨,所給器物,一不施用。
□帝與右將軍皇甫陶論事,陶與帝爭言,散騎常侍鄭徽表請罪之。帝曰:「忠讜之言,唯患不聞,徽越職妄奏,豈朕之意。」遂免徽官。
□夏,汶山 白馬 胡侵掠諸種,益州刺史皇甫晏欲討之。典學從事蜀郡 何旅等諫曰:「胡夷相殘,固其常性,未為大患。今盛夏出軍,水潦將降,必有疾疫,宜須秋、冬圖之。」晏不聽。胡 康木子燒香言軍出必敗;晏以為沮眾,斬之。六月,〔「六月」二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軍至觀阪,牙門張弘等以汶山道險,且畏胡眾,因夜作亂,殺晏,軍中驚擾,兵曹從事犍為 楊倉勒兵力戰而死。弘遂誣晏,云「率己共反」,故殺之,傳首京師。晏主簿蜀郡 何攀,方居母喪,聞之,詣洛証晏不反。弘等縱兵抄掠。廣漢主簿李毅言於太守弘農 王濬曰:「皇甫侯起自諸生,何求而反!且廣漢與成都密邇,而統於梁州者,朝廷欲以制益州之衿領,正防今日之變也。今益州有亂,乃此郡之憂也。張弘小豎,眾所不與,宜即時赴討,不可失也。」濬欲先上請,毅曰:「殺主之賊,為惡尤大,當不拘常制,何請之有!」濬乃發兵討弘。詔以濬為益州刺史。濬擊弘,斬之,夷三族。〈考異曰:華陽國志,弘殺晏在十年五月。武帝紀在今年六月。按王濬 請伐吳表云:「臣作船七年,日有朽敗。」濬再為益州刺史,方受詔作船。咸寧五年,下詔伐吳,借使濬以其年上表,則再為益州亦在泰始九年之前矣。今從晉紀為定。〉封濬關內侯。
初,濬為羊祜參軍,祜深知之。祜兄子暨白:「濬為人志大奢侈,不可專任,宜有以裁之。」祜曰:「濬有大才,將以濟其所欲,必可用也。」更轉為車騎從事中郎。濬在益州,明立威信,蠻夷多歸附之;俄遷大司農。時帝與羊祜陰謀伐吳,祜以為伐吳宜藉上流之勢,密表留濬復為益州刺史,使治水軍。尋加龍驤將軍,監益、梁諸軍事。〈考異曰:羊祜傳曰:「表留濬監益州諸軍事,加龍驤將軍。」按濬傳,「祜密表留濬,重拜益州則史。」又曰,「尋以謠言拜龍驤將軍,監梁、益諸軍事。」然則作刺史與監軍,自是二事也。華陽國志又云:「咸寧四年,濬遷大司農,五年,拜龍驤,監梁、益二州。」〔「二」原作「一」,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七十九胡注改。〕按時羊祜已卒,尤不可據。〉
詔濬罷屯田兵,大作舟艦。別駕何攀以為「屯田兵不過五六百人,作船不能猝辦,後者未成,前者已腐。宜召諸郡兵合萬餘人造之,歲終可成。」濬欲先上須報,攀曰:「朝廷猝聞召萬兵,必不聽;不如輒召,設當見却,功夫已成,勢不得止。」〔「勢」原作「執」,據華陽國志卷十一、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一、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七十九改。〕濬從之,令攀典造舟艦器仗。於是作大船連舫,方百二十步,〔以上二句原作「於是作大艦,長百二十步」,據晉書 王濬傳改。〕受二千餘人,以木為城,起樓櫓,開四出門,其上皆得馳馬往來。〈考異曰:華陽國志云:「咸寧二年三月,濬受詔作船。」按濬 表云「作船七年」,則國志不可據也。〉
時作船木柹,蔽江而下,吳 建平太守吳郡 吾彥取流柹以白吳主曰:「晉必有攻吳之計,宜增建平兵以塞其衝要。」吳主不從。彥乃為鐵鎖橫斷江路。
王濬雖受中制募兵,而無虎符;廣漢太守敦煌 張斅收濬從事列上。帝召斅還,責曰:「何不密啟而便收從事?」斅曰:「蜀、漢絕遠,劉備嘗用之矣。輒收,臣猶以為輕。」帝善之。
□壬辰,大赦。
□秋,七月,以賈充為司空,侍中、尚書令、領兵如故。充與侍中任愷皆為帝所寵任,充欲專名勢而忌愷,於是朝士各有所附,朋黨紛然。帝知之,召充、愷宴於式乾殿而謂之曰:「朝廷宜一,大臣當和。」充、愷各拜謝。既而充、愷以帝已知而不責,愈無所憚,外相崇重,內怨益深。充乃薦愷為吏部尚書,愷侍覲轉希;充因與荀勗、馮紞承間共譖之,愷由是得罪,廢於家。
□八月,吳主徵昭武將軍、西陵督步闡。闡世在西陵,猝被徵,自以失職,且懼有讒,九月,據城來降,遣兄子璣、璿詣洛陽為任。詔以闡為都督西陵諸軍事、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領交州牧,封宜都公。
□冬,十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敦煌太守尹璩卒。涼州刺史楊欣表敦煌令梁澄領太守。功曹宋質輒廢澄,表議郎令狐豐為太守。〈考異曰:晉春秋「璩」作「據」,今從武紀。武紀云:「令狐豐廢澄,自領郡事。」今從晉春秋。〉楊欣遣兵擊之,為質所敗。
□吳 陸抗聞步闡叛,亟遣將軍左奕、吾彥等討之。帝遣荊州刺史楊肇迎闡於西陵,車騎將軍羊祜率步軍出江陵,巴東監軍徐胤率水軍擊建平以救闡。陸抗敕西陵諸軍築嚴圍,自赤谿至于故市,內以圍闡,外以禦晉兵,晝夜催切,如敵已至,眾甚苦之。諸將諫曰:「今宜及三軍之銳,急攻闡,比晉救至,必可拔也,何事於圍,以敝士民之力!」抗曰:「此城處勢既固,糧穀又足,且凡備禦之具,皆抗所宿規,今反攻之,不可猝拔。北兵至而無備,表裡受難,何以禦之!」諸將皆欲攻闡,抗欲服眾心,聽令一攻,果無利。圍備始合,而羊祜兵五萬至江陵。諸將咸以抗不宜上,抗曰:「江陵城固兵足,無可憂者。假令敵得江陵,必不能守,所損者小。若晉據西陵,則南山群夷皆當擾動,其患不可量也!」乃自率眾赴西陵。
初,抗以江陵之北,道路平易,敕江陵督張咸作大堰遏水,漸漬平土以絕寇叛。羊祜欲因所遏水以船運糧,揚聲將破堰以通步軍。抗聞之,使咸亟破之。諸將皆惑,屢諫不聽。祜至當陽,聞堰敗,乃改船以車運糧,大費功力。
十一月,楊肇至西陵。陸抗令公安督孫遵循南岸禦羊祜,水軍督留慮拒徐胤,抗自將大軍憑圍對肇。將軍朱喬營都督俞贊亡詣肇。抗曰:「贊軍中舊吏,知吾虛實。吾常慮夷兵素不簡練,若敵攻圍,必先此處。」即夜易夷兵,皆以精兵守之。明日,肇果攻故夷兵處,抗命擊之,矢石雨下,肇眾傷死者相屬。十二月,肇計屈,夜遁。抗欲追之,而慮步闡蓄力伺間,兵不足分,於是但鳴鼓戒眾,若將追者。肇眾兇懼,悉解甲挺走,抗使輕兵躡之,肇兵大敗,祜等皆引軍還。抗遂拔西陵,誅闡及同謀將吏數十人,皆夷三族,自餘所請赦者數萬口。東還樂鄉,貌無矜色,謙沖如常。吳主加抗都護。羊祜坐貶平南將軍,楊肇免為庶人。
吳主既克西陵,自謂得天助,志益張大,使術士尚廣筮取天下,對曰:「吉。庚子歲,青蓋當入洛陽。」吳主喜,不修德政,專為兼并之計。
□賈充與朝士宴飲,〈考異曰:三十國春秋在十一月,晉春秋在十月己巳,恐皆非實,故附于冬末。〉河南尹庾純醉,與充爭言。充曰:「父老,不歸供養,卿為無天地!」純曰:「高貴鄉公何在?」充慚怒,上表解職;純亦上表自劾。詔免純官,仍下五府正其臧否。石苞以為純榮官忘親,當除名;齊王 攸等以為純於禮律未有違;詔從攸議,復以純為國子祭酒。
□吳主之遊華里也,右丞相萬彧與右大司馬丁奉、左將軍留平密謀曰:「若至華里不歸,社稷事重,不得不自還。」吳主頗聞之,以彧等舊臣,隱忍不發。是歲,吳主因會,以毒酒飲彧,傳酒人私減之。又飲留平,平覺之,服他藥以解,得不死。彧自殺;〈考異曰:吳志 孫皓傳云:彧被譴憂死,今從江表傳。〉平憂懣,月餘亦死。徙彧子弟於廬陵。
初,彧請選忠清之士以補近職,吳主以大司農樓玄為宮下鎮,主殿中事。玄正身率眾,奉法而行,應對切直,吳主浸不悅。
中書令領太子太傅賀邵上疏諫曰:「自頃年以來,朝列紛錯,真偽相貿,忠良排墜,信臣被害。是以正士摧方而庸臣苟媚,先意承指,各希時趣。人執反理之評,士吐詭道之論,遂使清流變濁,忠臣結舌。陛下處九天之上,隱百里之室,言出風靡,令行景從;親洽寵媚之臣,日聞順意之辭,將謂此輩實賢而天下已平也。臣聞興國之君樂聞其過,荒亂之主樂聞其譽;聞其過者過日消而福臻,聞其譽者譽日損而禍至。陛下嚴刑法以禁直辭,黜善士以逆諫口,杯酒造次,死生不保,仕者以退為幸,居者以出為福,誠非所以保光洪緒,熙隆道化也。何定本僕隸小人,身無行能,而陛下愛其佞媚,假以威福。夫小人求入,必進奸利。定間者忘興事役,發江邊戍兵以驅麋鹿,老弱飢凍,大小怨嘆。傳曰:『國之興也,視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為草芥。』今法禁轉苛,賦調益繁,中官、近臣所在興事,而長吏畏罪,苦民求辦。是以人力不堪,家戶離散,呼嗟之聲,感傷和氣。今國無一年之儲,家無經月之蓄,而後宮之中坐食者萬有餘人。又,北敵注目,伺國盛衰,長江之限,不可久恃,苟我不能守,一葦可杭也。願陛下豐基強本,割情從道,則成、康之治興,聖祖之祚隆矣!」吳主深恨之。
於是左右共誣樓玄、賀邵相逢,駐共耳語大笑,謗訕政事,俱被詰責;送玄付廣州,邵原復職;既而復徙玄於交趾,竟殺之。久之,何定奸穢發聞,亦伏誅。
□羊祜歸自江陵,務修德信以懷吳人。每交兵,刻日方戰,不為掩襲之計。將帥有欲進譎計者,輒飲以醇酒,使不得言。祜出軍行吳境,刈穀為糧,皆計所侵,送絹償之。每會眾江、沔遊獵,常止晉地,若禽獸先為吳人所傷而為晉兵所得者,皆送還之。於是吳邊人皆悅服。祜與陸抗對境,使命常通。抗遺祜酒,祜飲之不疑;抗疾,求藥於祜,祜以成藥與之,抗即服之。人多諫抗,抗曰:「豈有酖人羊叔子哉!」抗告其邊戍曰:「彼專為德,我專為暴,是不戰而自服也。各保分界而已,無求細利。」吳主聞二境交和,以詰抗,抗曰:「一邑一鄉不可以無信義,況大國乎!臣不如此,正是彰其德,於祜無傷也。」
吳主用諸將之謀,數侵盜晉邊。陸抗上疏曰:「昔有夏多罪而殷湯用師,紂作淫虐而周武授鉞,苟無其時,雖復大聖,亦宜養威自保,不可輕動也。今不務力農富國,審官任能,明黜陟,慎刑賞,訓諸司以德,撫百姓以仁,而聽諸將徇名,窮兵黷武,動費萬計,士卒彫瘁,寇不為衰而我已大病矣。今爭帝王之資而昧十百之利,此人臣之奸便,非國家之良策也!昔齊、魯三戰,魯人再克,而亡不旋踵。何則?大小之勢異也。況今師所克獲,不補所喪哉!」吳主不從。
羊祜不附結中朝權貴,荀勗、馮紞之徒皆惡之。從甥王衍嘗詣祜陳事,辭甚清辯;祜不然之,衍拂衣去。祜顧謂賓客曰:「王夷甫方當以盛名處大位,然敗俗傷化,必此人也。」及攻江陵,祜以軍法將斬王戎。衍,戎之從弟也,故二人皆憾之,言論多毀祜。時人為之語曰:「二王當國,羊公無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