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五十三
漢紀四十五 起柔兆閹茂(丙戌),盡柔兆涒灘(丙申),凡十一年。
孝質皇帝
本初元年(丙戌、紀元二六六三年)
□夏,四月,庚辰,令郡、國舉明經詣太學,自大將軍以下皆遣子受業;歲滿課試,拜官有差。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當以次賞進。自是遊學增盛,至三萬餘生。
□五月,庚寅,徙樂安王 鴻為勃海王。
□海水溢,漂沒民居。
□六月,丁巳,赦天下。
□上少而聰慧,〔「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嘗因朝會,〔「朝」字原為一格墨釘,據後漢書 梁統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三當「朝」字。〕目梁冀曰:「此跋扈將軍也!」冀聞,深惡之。閏六月,甲申,冀使左右置毒於煮餅以進之;上苦煩甚,使促召太尉李固。固入前,問上得患所由;上尚能言,曰:「食煮餅。今腹中悶,得水尚可活。」時冀亦在側,曰:「恐吐,不可飲水。」語未絕而崩。固伏尸號哭,推舉侍醫;冀慮其事泄,大惡之。
將議立嗣,固與司徒胡廣、司空趙戒先與冀書曰:「天下不幸,頻年之間,國祚三絕。今當立帝,天下重器,誠知太后垂心,將軍勞慮,詳擇其人,務存聖明;然愚情眷眷,竊獨有懷。遠尋先世廢立舊儀,近見國家踐祚前事,未嘗不詢訪公卿,廣求群議,令上應天心,下合眾望。傳曰:『以天下與人易,為天下得人難。』昔昌邑之立,昏亂日滋;霍光憂愧發憤,悔之折骨。自非博陸忠勇,延年奮發,大漢之祀,幾將傾矣。至憂至重,可不熟慮!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國之興衰,在此一舉。」冀得書,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議所立。固、廣、戒及大鴻臚杜喬皆以為清河王 蒜明德著聞,又屬最尊親,宜立為嗣,朝臣莫不歸心。而中常侍曹騰嘗謁蒜,蒜不為禮,宦者由此惡之。初,平原王 翼既貶歸河間,其父請分蠡吾縣以侯之;順帝許之。翼卒,子志嗣;梁太后欲以女弟妻志,徵到夏門亭。會質帝崩,〔「質」字原無,今補之。〕梁冀欲立志。眾論既異,憤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奪。曹騰等聞之,夜往說冀曰:「將軍累世有椒房之親,秉攝萬機,賓客縱橫,多有過差。清河王嚴明,若果立,則將軍受禍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貴可長保也。」冀然其言,明日,重會公卿,冀意氣凶凶,言辭激切,自胡廣、趙戒以下莫不懾憚,皆曰:「唯大將軍令!」獨李固、杜喬堅守本議。冀厲聲曰:「罷會!」固猶望眾心可立,復以書勸冀,冀愈激怒。丁亥,冀說太后,先策免固。戊子,以司徒胡廣為太尉;司空趙戒為司徒,與大將軍冀參錄尚書事;太僕袁湯為司空。湯,安之孫也。庚寅,使大將軍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蠡吾侯 志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時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
□秋,七月,乙卯,葬孝質皇帝於靜陵。
□大將軍掾朱穆奏記勸誡梁冀曰:「明年丁亥之歲,刑德合於乾位,易經龍戰之會,陽道將勝,陰道將負。願將軍專心公朝,割除私欲,廣求賢能,斥遠佞惡,為皇帝置師傅,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將軍與之俱入,參勸講授,師賢法古,此猶倚南山、坐平原也,誰能傾之!議郎大夫之位,本以式序儒術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亦有乖其任者,惟將軍察焉!」又薦种暠、欒巴等,冀不能用。穆,暉之孫也。
□九月,戊戌,〔是年九月癸丑朔,無戊戌。〕追尊河間孝王為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后,廟曰清廟,陵曰樂成陵;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廟曰烈廟,陵曰博陵;皆置令、丞,使司徒持節奉策書璽綬,祠以太牢。
□冬,十月,甲午,尊桓帝母匽氏為博園貴人。
□滕撫性方直,不交權勢,為宦官所惡;論討賊功當封,太尉胡廣承旨奏黜之;卒於家。
孝桓皇帝上之上
建和元年(丁亥、紀元二六六四年)
□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戊午,赦天下。
□二月,〔「二月」原作「三月」,據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一改。〕黃龍見譙。〔「黃」字原無。章校:「乙十六行本『龍』上有『黃』字。」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一有,據補。〕
□夏,四月,庚寅,京師地震。
□立阜陵王 代兄勃遒亭侯 便為阜陵王。〔「兄」字上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三合為連文。〕
□郡國六地裂。〔此段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續漢書 五行志補。〕
□六月,太尉胡廣罷。以光祿勳杜喬為太尉。〔「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考異曰:帝紀云:「大司農杜喬。」喬傳,喬自司農累遷為大鴻臚、光祿勳,乃為太尉。袁 紀亦然。荀淑傳云:「光祿勳杜喬舉淑方正。」今從之。〉自李固之廢,內外喪氣,群臣側足而立;唯喬正色無所回橈,由是朝野皆倚望焉。
□秋,七月,勃海孝王 鴻薨,無子;太后立上弟蠡吾侯 悝為勃海王,以奉鴻祀。
□詔以定策功,益封梁冀萬三千戶,封冀弟不疑為潁陽侯,蒙為西平侯,冀子胤為襄邑侯,胡廣為安樂侯,趙戒為廚亭侯,袁湯為安國侯。又封中常侍劉廣等皆為列侯。
杜喬諫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賢、賞罰為務。失國之主,其朝豈無貞幹之臣,典誥之篇哉?患得賢不用其謀,韜書不施其教,聞善不信其義,聽讒不審其理也。陛下自藩臣即位,天人屬心,不急忠賢之禮而先左右之封,梁氏一門,宦者微孽,並帶無功之紱,裂勞臣之土,其為乖濫,胡可勝言!夫有功不賞,為善失其望;奸回不詰,為惡肆其凶。故陳資斧而人靡畏,班爵位而物無勸。苟遂斯道,豈伊傷政為亂而已,喪身亡國,可不慎哉!」書奏,不省。〈考異曰:喬傳此章在為太尉前,袁 紀在為太尉後。今從袁 紀。〉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考異曰:皇后紀、袁 紀皆云八月而無日,帝紀云「七月乙未」。以長曆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蓋帝紀脫「八月」字。〉梁冀欲以厚禮迎之,杜喬據執舊典,不聽。冀屬喬舉氾宮為尚書,喬以宮為贓罪,不用。由是日忤於冀。九月,丁卯,京師地震。喬以災異策免。冬,十月,以司徒趙戒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前太尉胡廣為司空。
□宦者唐衡、左悺等共譖杜喬於上曰:「陛下前當即位,喬與李固抗議,以為不堪奉漢宗祀。」上亦怨之。
十一月,清河 劉文與魏郡 劉鮪〔「魏郡」原作「南郡妖賊」,據後漢書 李固傳改。〕〈考異曰:朱穆傳作「嚴鮪」,今從清河王、李固、杜喬傳;又清河王傳云「南郡妖賊劉鮪」,今從李固傳。〉交通,妄言「清河王當統天下」,欲共立蒜。事覺,文等遂劫清河相謝暠,〈考異曰:帝紀作「射暠」,本傳作「謝暠」。三輔決錄云:「漢末,大鴻臚射咸,本姓謝名服,天子以為將軍出征,姓謝名服不祥,改之為射氏。」按此謝氏至漢末始改射氏,嵩在桓帝初,不應先作射氏,今從傳。〉曰:「當立王為天子,以暠為公。」暠罵之,文刺殺暠。於是捕文、鮪,誅之。有司劾奏蒜;坐貶爵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
梁冀因誣李固、杜喬,云與文、鮪等交通,請逮案罪;太后素知喬忠,不許。〈考異曰:喬傳云「策免而已」。喬前已免官,傳誤也。〉冀遂收固下獄;門生勃海 王調貫械上書,証固之枉,河內 趙承等數十人亦腰鈇鑕詣闕通訴;太后詔赦之。及出獄,京師市里皆稱萬歲。冀聞之,大驚,畏固名德終為己害,乃更據奏前事。大將軍長史吳祐傷固之枉,與冀諍之;冀怒,不從。從事中郎馬融主為冀作章表,融時在座,祐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若誅,卿何面目視天下人!」冀怒,起,入室;祐亦徑去。固遂死於獄中;臨命,與胡廣、趙戒書曰:「固受國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顧死亡,志欲扶持王室,比隆文、宣。何圖一朝梁氏迷謬,公等曲從,以吉為凶,成事為敗乎!漢家衰微,從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祿,顛而不扶,傾覆大事,後之良史豈有所私!固身已矣,於義得矣,夫復何言!」廣、戒得書悲慚,皆長嘆流涕而已。
冀使人脅杜喬曰:「早從宜,妻子可得全。」喬不肯。明日,冀遣騎至其門,不聞哭者,遂白太后收繫之;亦死獄中。
冀曝固、喬尸於城北四衢,令:「有敢臨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 郭亮尚未冠,左提章、鉞,右秉鈇鑕,詣厥上書,乞收固尸,不報;與南陽 董班俱往臨哭,守喪不去。夏門亭長呵之曰:「卿曹何等腐生!公犯詔書,欲干試有司乎!」亮曰:「義之所動,豈知性命!何為以死相懼耶!」太后聞之,皆赦不誅。杜喬故掾陳留 楊匡,號泣星行,到雒陽,著故赤幘,託為夏門亭吏,守護尸喪,積十二日;都官從事執之以聞,太后赦之。匡因詣闕上書,并乞李、杜二公骸骨,使得歸葬,太后許之。匡送喬喪還家,葬訖,行服,遂與郭亮、董班皆隱匿,終身不仕。
梁冀出吳祐為河間相,祐自免歸,卒於家。
冀以劉鮪之亂,思朱穆之言,於是請种暠為從事中郎,薦欒巴為議郎,舉穆高第,為侍御史。
□是歲,南單于 兜樓儲死,伊陵尸逐就單于 居車兒立。〔「居」字原無,據後漢書 南匈奴傳補。下同。〕
建和二年(戊子、紀元二六六五年)
□春,正月,甲子,上加元服。庚午,赦天下。
□三月,戊辰,上從皇太后幸大將軍梁冀府。〔「梁」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
□夏,四月,丙子,封上弟碩為平原王,〔「碩」原作「顧」,據後漢書 桓帝紀、河間孝王開傳改。〕奉孝崇皇祀;〈考異曰:范 書 桓帝紀作「帝弟顧為平原王」。皇后紀作「帝弟平原王 石」,河間孝王開傳作「帝兄都鄉侯 碩為平原王」。按「石」乃聲近之誤,「顧」乃字形之訛,今從本傳。又袁 紀言封都鄉侯子為平原王,與范 書異;又東觀記稱桓帝為蠡吾侯長子,則桓帝不得有兄也。〉尊孝崇皇夫人 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五月,癸丑,北宮掖庭中德陽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孝王 得子經侯 理為甘陵王,奉孝德皇祀。
□秋,七月,京師大水。
建和三年(己丑、紀元二六六六年)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
□秋,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市。
□京師大水。
□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
□郡國五山崩。
□冬,十月,太尉趙戒免;以司徒袁湯為太尉,大司農河內 張歆為司徒。
□是歲,前朗陵侯相荀淑卒。淑少博學有高行,當世名賢李固、李膺等皆師宗之。在朗陵、涖事明治,稱為神君。有子八人:儉、緄、靖、燾、汪、爽、肅、尃,〔「尃」原作「專」。胡注:「『專』,本或作『尃』,音敷。」此據胡注改。〕並有名稱,時人謂之「八龍」。所居里舊名西豪,潁陰令勃海 苑康以為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更命其里曰高陽里。
膺性簡亢,無所交接,唯以淑為師,以同郡陳寔為友。荀爽嘗就謁膺,因為其御;既還,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其見慕如此。
陳寔出於單微,為郡西門亭長。同郡鍾皓以篤行稱,前後九辟公府,年輩遠在寔前,引與為友。皓為郡功曹,辟司徒府;臨辭,太守問:「誰可代卿者?」皓曰:「明府欲必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寔聞之曰:「鍾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獨識我!」太守遂以寔為功曹。時中常侍山陽 侯覽託太守高倫用吏,倫教署為文學掾,寔知非其人,懷檄請見,言曰:「此人不宜用,而侯常侍不可違,寔乞從外署,不足以塵明德。」倫從之。於是鄉論怪其非舉,寔終無所言。倫後被徵為尚書,郡中士大夫送至綸氏,倫謂眾人曰:「吾前為侯常侍用吏,陳君密持教還而於外白署,比聞議者以此少之,此咎由故人畏憚強禦,陳君可謂『善則稱君,過則稱己』者也。」寔固自引愆,聞者方嘆息,由是天下服其德。後為太丘長,修德清靜,百姓以安。鄰縣民歸附者,寔輒訓導譬解發遣,各令還本。司官行部,吏慮民有訟者,白欲禁之;寔曰:「訟以求直,禁之,理將何申!其勿有所拘。」司官聞而嘆息曰:「陳君所言若是,豈有冤於人乎!」亦竟無訟者。以沛相賦斂違法,解印綬去;吏民追思之。
鍾皓素與荀淑齊名,李膺常嘆曰:「荀君清識難尚;鍾君至德可師。」皓兄子瑾母,〈考異曰:袁 紀及先賢行狀皆名「覲」,與范 書 鍾皓傳不同。〉膺之姑也。瑾好學慕古,有退讓風,與膺同年,俱有聲名。膺祖太尉脩常言:「瑾似我家性,『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復以膺妹妻之。膺謂瑾曰:「孟子以為『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弟於是何太無皁白耶!」瑾嘗以膺言白皓。皓曰:「元禮祖、父在位,諸宗並盛,故得然乎!昔國武子好招人過,以致怨惡,今豈其時耶!必欲保身全家,爾道為貴。」
和平元年(庚寅、紀元二六六七年)
□春,正月,甲子,赦天下。改元和平。〔「和平」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乙丑,太后詔歸政於上,始罷稱制。二月,甲寅,太后梁氏崩。
□三月,車駕徙幸北宮。
□甲午,〔是年三月癸亥朔,無甲午,或疑甲申之誤。〕葬順烈皇后。增封大將軍梁冀萬戶,〔「梁」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并前合三萬戶;乙酉,〔「乙酉」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二十一補。〕封冀妻孫壽為襄城君,兼食陽翟租,歲入五千萬,加賜赤紱,比長公主。壽善為妖態以蠱惑冀,冀甚寵憚之。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出入壽所,威權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謁辭之。冀與壽對街為宅,殫極土木,互相誇競,〔「互」原訛「玄」,今改之。〕金玉珍怪,充積藏室;又廣開園圃,采土築山,十里九阪,深林絕澗,有若自然,奇禽馴獸飛走其間。冀、壽共乘輦車,遊觀第內,多從倡伎,酣謳竟路,或連日繼夜以騁娛恣。客到門不得通,皆請謝門者;門者累千金。又多拓林苑,周遍近縣,起兔苑於河南城西,經亘數十里,移檄所在調發生兔,刻其毛以為識,人有犯者,罪至死刑。嘗有西域賈胡不知禁忌,誤殺一兔,轉相告言,坐死者十餘人。又起別第於城西,以納奸亡;或取良人悉為奴婢,至數千口,名曰自賣人。冀用壽言,多斥奪諸梁在位者,外以示謙讓,而實崇孫氏。孫氏宗親冒名為侍中、卿、校、郡守、長吏者十餘人,皆貪饕凶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他罪,閉獄掠拷,使出錢自贖,貲物少者至於死徙。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冀以馬乘遺之,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三千萬與之。冀大怒,乃告郡縣,認奮母為其守藏婢,云盜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奮兄弟死於獄中,悉沒貲財億七千餘萬。冀又遣客周流四方,遠至塞外,廣求異物,而使人復乘勢橫暴,妻略婦女,毆擊吏卒;所在怨毒。
侍御史朱穆自以冀故吏,奏記諫曰:「明將軍地有申伯之尊,位為群公之首,一日行善,天下歸仁;終朝為惡,四海傾覆。頃者官民俱匱,加以水蟲為害,京師諸官費用增多,詔書發調,或至十倍,各言官無見財,皆當出民,搒掠割剝,強令充足。公賦既重,私斂又深,牧守長吏多非德選,貪聚無厭,遇民如虜,或絕命於箠楚之下,或自賊於迫切之求。又掠奪百姓,皆託之尊府,遂令將軍結怨天下,吏民酸毒,道路嘆嗟。昔永和之末,綱紀少弛,頗失人望,四五歲耳,而財空戶散,下有離心,馬勉之徒乘敝而起,荊、揚之間幾成大患;幸賴順烈皇后初政清靜,內外同力,僅乃討定。今百姓戚戚,困於永和,內非仁愛之心可得容忍,外非守國之計所宜久安也。夫將相大臣,均體元首,共輿而馳,同舟而濟,輿傾舟覆,患實共之。豈可以去明即昧,履危自安,主孤時困而莫之卹乎!宜時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園池之費,拒絕郡國諸所奉送,內以自明,外解人惑;使挾奸之吏無所依託,司察之臣得盡耳目。憲度既張,遠邇清壹,則將軍身尊事顯,德燿無窮矣!」冀不納。冀雖專朝縱橫,而猶交結左右宦官,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欲以自固恩寵。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報書云:「如此,僕亦無一可耶!」然素重穆,亦不甚罪也。
冀遣書詣樂安太守陳蕃,有所請託,不得通。使者詐稱他客求謁蕃;蕃怒,笞殺之。坐左轉脩武令。
時皇子有疾,下郡縣市珍藥;而冀遣客齎書詣京兆,并貨牛黃。京兆尹南陽 延篤發書收客,曰:「大將軍椒房外家,而皇子有疾,必應陳進醫方,豈當使客千里求利乎!」遂殺之。冀慚而不得言。有司承旨求其事,篤以病免。
□夏,五月,庚辰,尊博園匽貴人曰孝崇皇后,〔「皇」字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一補。〕宮曰永樂;置太僕、少府以下,皆如長樂宮故事。分鉅鹿九縣為后湯沐邑。
□秋,七月,梓潼山崩。
元嘉元年(辛卯、紀元二六六八年)
□春,正月,戊午朔,〔「戊午」二字原無,據文補其朔日。〕群臣朝賀,大將軍梁冀帶劍入省。〔「梁」字原無,據文當補其姓。下「不疑」同。〕尚書蜀郡 張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賁奪劍。冀跪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詔,以一歲俸贖;百僚肅然。河南尹梁不疑嘗舉陵孝廉,乃謂陵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陵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不疑有愧色。
□癸酉,赦天下,改元元嘉。〔「元嘉」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梁不疑好經書,喜待士,梁冀疾之,轉不疑為光祿勳;以其子胤為河南尹。胤年十六,客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嗤笑。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過謁不疑;冀諷有司奏融在郡貪濁,及以他事陷明,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殊,明遂死於路。
□夏,四月,己丑,上微行,私幸河南尹梁胤府舍。〔「私」字原無,據資治通鑑考異卷二補。〕〈考異曰:袁 紀作「梁不疑府」,今從范 書。〉是日,大風拔樹,晝昏。尚書楊秉上疏曰:「臣聞天不言語,以災異譴告。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蹕而行,靜室而止,自非郊廟之事,則鑾旗不駕。故諸侯入諸臣之家,春秋尚列其誡;況於以先王法服而私出槃遊,降亂尊卑,等威無序,侍衛守空宮,璽紱委女妾!設有非常之變,任章之謀,上負先帝,下悔靡及!」上不納。秉,震之子也。
□京師旱,任城、梁國饑,民相食。
□司徒張歆罷,以光祿勳吳雄為司徒。
□北匈奴 呼衍王寇伊吾,敗伊吾司馬毛愷,攻伊吾屯城。詔敦煌太守馬達將兵救之;至蒲類海,呼衍王引去。
□秋,七月,武陵蠻反。
□冬,十月,司空胡廣致仕。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詔百官舉獨行之士。涿郡舉崔寔,詣公車,稱病,不對策;退而論世事,名曰政論。其辭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習亂安危,怢不自睹。或荒耽嗜欲,不恤萬機;或耳蔽箴誨,厭偽忽真;或猶豫岐路,莫適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或疏遠之臣,言以賤廢;是以王綱縱弛於上,智士鬱伊於下。悲夫!
自漢興以來,三百五十餘歲矣,政令垢翫,上下怠懈,百姓囂然,咸復思中興之救矣!且濟時拯世之術,在於補綻決壞,枝拄邪傾,隨形裁割,要措斯世於安寧之域而已。故聖人執權,遭時定制,步驟之差,各有云設,不強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聞也。蓋孔子對葉公以來遠,哀公以臨人,景公以節禮,非其不同,所急異務也。俗人拘文牽古,不達權制,奇偉所聞,簡忽所見,烏可與論國家之大事哉!故言事者雖合聖德,輒見掎奪。何者?其頑士闇於時權,安習所見,不知樂成,況可慮始,茍云率由舊章而已;其達者或矜名妒能,恥策非己,舞筆奮辭以破其義。寡不勝眾,遂見擯棄,雖稷、契復存,猶將困焉。斯賢智之論所以常憤鬱而不伸者也。
凡為天下者,自非上德,嚴之則治,寬之則亂。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於君人之道,審於為政之理,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海內清肅,天下密如,算計見效,優於孝文。及元帝即位,多行寬政,卒以墮損,威權始奪,遂為漢室基禍之主。政道得失,於斯可監。昔孔子作春秋,褒齊桓,懿晉文,嘆管仲之功;夫豈不美文、武之道哉?誠達權救敝之理也。故聖人能與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變,以為結繩之約,可復治亂秦之緒;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圍。夫熊經鳥伸,〔「夫」原訛「未」,今改之。〕雖延曆之術,非傷寒之理;呼吸吐納,雖度紀之道,非續骨之膏。蓋為國之法,有似治身,平則致養,疾則攻焉。夫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德教者,興平之粱肉也。夫以德教除殘,是以粱肉治疾也;以刑罰治平,是以藥石供養也。方今承百王之敝,值戹運之會,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馭委其轡,馬駘其銜,四牡橫奔,皇路險傾,方將拑勒鞬輈以救之,豈暇鳴和鑾,清節奏哉!〔「清」原作「請」,據後漢書 崔駰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卷七改。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三作「調」。〕昔文帝雖除肉刑,當斬右趾者棄市,笞者往往至死。是文帝以嚴致平,非以寬致平也。」寔,瑗之子也。山陽 仲長統嘗見其書,嘆曰:「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
臣光曰:漢家之法已嚴矣,而崔寔猶病其寬,何哉?蓋衰世之君,率多柔懦,凡愚之佐,唯知姑息,是以權幸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誅;仁恩所施,止於目前;奸宄得志,紀綱不立。故崔寔之論,以矯一時之枉,非百世之通義也。孔子曰:「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斯不易之常道矣。
□閏十二月,庚午,任城節王 崇薨;無子,國絕。
□以太常黃瓊為司空。
□上欲褒崇梁冀,使中朝二千石以上會議其禮。特進胡廣、太常羊溥、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咸稱冀之勳德宜比周公,〔「咸」原作「成」。章校:「乙十一行本『咸』誤『成』。」後漢書 黃瓊傳、通鑑紀事本末卷七、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三皆作「咸」,據改。〕賜之山川、土田、附庸。黃瓊獨曰:「冀前以親迎之勞,增邑萬三千戶;又其子胤亦加封賞。今諸侯以戶邑為制,不以里數為限,冀可比鄧禹,合食四縣。」朝廷從之。於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謁讚不名,禮儀比蕭何;悉以定陶、成陽餘戶增封為四縣,比鄧禹;〔「成陽」原作「陽成」。胡注:「余謂『陽成』當作『成陽』,與定陶、乘氏皆屬濟陰郡。」此據胡注乙正。〕賞賜金錢、奴婢、綵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勳。每朝會,與三會絕席。十日一入,平尚書事。宣布天下,為萬世法。」冀猶以所奏禮簿,意不悅。
元嘉二年(壬辰、紀元二六六九年)
□春,正月,西域長史王敬為于闐所殺。初,西域長史趙評在于闐,病癰死。評子迎喪,道經拘彌。拘彌王 成國與于闐王 建素有隙,謂評子曰:「于闐王令胡醫持毒藥著創中,故致死耳!」評子信之,還,以告敦煌太守馬達。〈考異曰:車師傳作「司馬達」,今從于闐傳。〉會敬代為長史,馬達令敬隱覈于闐事。敬先過拘彌,成國復說云:「于闐國人欲以我為王;今可因此罪誅建,于闐必服矣。」敬貪立功名,前到于闐,設供具,〔「具」原作「且」。章校:「乙十六行本『具』誤『且』;乙十一行本同。」後漢書 西域傳同作「具」,據改。〕請建而陰圖之。或以敬謀告建,建不信,曰:「我無罪,王長史何為欲殺我?」旦日,建從官屬數十人詣敬,坐定,建起行酒,敬叱左右執之。吏士並無殺建意,官屬悉得突走。時成國主簿秦牧隨敬在會,持刀出,曰:「大事已定,何為復疑!」即前斬建。于闐侯將輸僰等遂會兵攻敬,敬持建頭上樓宣告曰:「天子使我誅建耳!」輸僰不聽,上樓斬敬,懸首於市。輸僰自立為王;國人殺之,而立建子安國。馬達聞王敬死,欲將諸郡兵出塞擊于闐;上不聽,徵達還,而以宋亮代為敦煌太守。亮到,開募于闐,令自斬輸僰;時輸僰死已經月,乃斷死人頭送敦煌而不言其狀,亮後知其詐,而竟不能討也。
□丙辰,〔是年正月壬午朔,無丙辰。〕京師地震。
□夏,四月,甲寅,〔「甲寅」原作「甲辰」,據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一改。〕孝崇皇后 匽氏崩;以上弟平原王 碩為喪主,〔「碩」原作「石」,據後漢書 河間孝王開傳改。〕斂送制度比恭懷皇后。五月,辛卯,葬于博陵。
□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本年無日食。〕
□冬,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十一月,丁亥,〔「丁亥」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二十一補。〕司空黃瓊免。〈考異曰:范 書作元嘉二年十一月免,袁 紀作元嘉元年十一月丁亥免。按瓊傳言以朝廷從瓊議,冀恨之,會以地動策免。事必不久,則當以袁 紀為是。然是月辛巳,京師地震,而朔日為甲寅,故無丁亥日。按元嘉二年十一月乙亥地震,是月有丁亥日,今免黃瓊年從范 書,日從袁 紀。〉十二月,以特進趙戒為司空。
永興元年(癸巳、紀元二六七O年)
□春,三月,丁亥,上幸鴻池。
□夏,五月,〔「五月」原作「四月」,據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一改。〕丙申,赦天下,改元永興。〔「永興」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丁酉,濟南悼王 廣薨;無子,國除。
□秋,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饑窮流冗者數十萬戶,冀州尤甚。詔以侍御史朱穆為冀州刺史。冀部令長聞穆濟河,解印綬去者四十餘人。及到,奏劾諸郡貪汙者,有至自殺,或死獄中。宦者趙忠喪父,歸葬安平,僭為玉匣;穆下郡案驗,吏畏其嚴,遂發墓剖棺,陳尸出之。上聞,大怒,徵穆詣廷尉,輸作左校。太學書生潁川 劉陶等數千人詣闕上書訟穆曰:「伏見弛刑徒朱穆,處公憂國,拜州之日,志清奸惡。誠以常侍貴寵,父兄子弟布在州郡,競為虎狼,噬食小民,故穆張理天綱,補綴漏目,羅取殘禍,以塞天意。由是內官咸共恚疾,謗讟煩興,讒隙仍作,極其刑謫,輸作左校。天下有識,皆以穆同勤禹、稷而被共、鯀之戾,若死者有知,則唐帝怒於崇山,重華忿於蒼墓矣!當今中官近習,竊持國柄,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運賞則使餓隸富於季孫,呼吸則令伊、顏化為桀、跖;而穆獨亢然不顧身害,非惡榮而好辱,惡生而好死也,徒感王綱之不攝,懼天綱之久失,故竭心懷憂,為上深計。臣願黥首繫趾,代穆校作。」上覽其奏,乃赦之。
□冬,十月,太尉袁湯免,以太常胡廣為太尉。司徒吳雄、司空趙戒免。以太僕黃瓊為司徒,光祿勳房植為司空。
□武陵蠻 詹山等反,武陵太守汝南 應奉招降之。
□車師後部王 阿羅多與戊部候嚴皓不相得,忿戾而反,攻圍屯田,殺傷吏士。後部侯炭遮領餘民叛阿羅多,詣漢吏降。阿羅多迫急,從百餘騎亡入北匈奴。敦煌太守宋亮上立後部故王軍就質子卑君為王。〔「部」字原無,據前後文補。〕後阿羅多復從匈奴中還,與卑君爭國,頗收其國人。戊校尉閻詳慮其招引北虜,將亂西域,乃開信告示,許復為王;阿羅多乃詣詳降。於是更立阿羅多為王,將卑君還敦煌,以後部人三百帳與之。
永興二年(甲午、紀元二六七一年)
□春,正月,甲午,赦天下。
□二月,辛丑,復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癸卯,京師地震。
□夏,六月,〔「六月」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續漢書 五行志、後漢紀卷二十一補。〕京師蝗。〔「京師」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續漢書 五行志補。〕
□東海 朐山崩。
□乙卯,封乳母馬惠子初為列侯。
□秋,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太尉胡廣免;以司徒黃瓊為太尉。閏九月,以光祿勳尹頌為司徒。
□冬,十一月,甲辰,上校獵上林苑,遂至函谷關。
□泰山、琅邪賊公孫舉、東郭竇等反,殺長吏。
永壽元年(乙未、紀元二六七二年)
□春,正月,戊申,赦天下,改元永壽。〔「永壽」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二月,司隸、冀州饑,人相食。
□太學生劉陶上疏陳事曰:「夫天之與帝,帝之與民,猶頭之與足,相須而行也。陛下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天災不有痛於肌膚,震食不即損於聖體,故蔑三光之謬,輕上天之怒。伏念高祖之起,始自布衣,合散扶傷,克成帝業,勤亦至矣;流福遺祚,至於陛下。陛下既不能增明烈考之軌,而忽高祖之勤,妄假利器,委授國柄,使群醜刑隸,芟刈小民,虎豹窟於麑場,豺狼乳於春囿,貨殖者為窮冤之魂,貧餒者作飢寒之鬼,死者悲於窀穸,生者戚於朝野,是愚臣所為咨嗟長懷嘆息者也!且秦之將亡,正諫者誅,諛進者賞,嘉言結於忠舌,國命出於讒口,擅閻樂於咸陽,授趙高以車府,權去己而不知,威離身而不顧。古今一揆,成敗同勢;願陛下遠覽強秦之傾,近察哀、平之變,得失昭然,禍福可見。臣又聞危非仁不扶,亂非智不救。竊見故冀州刺史南陽 朱穆、前烏桓校尉臣同郡李膺,皆履正清平,貞高絕俗,斯實中興之良佐,國家之柱臣也,宜還本朝,夾輔王室。臣敢吐不時之義於諱言之朝,猶冰霜見日,必至消滅;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也。」書奏,不省。
□夏,南陽大水。
□司空房植免;以太常韓縯為司空。
□巴郡、益州郡山崩。
□秋,南匈奴 左薁鞬 臺耆、且渠伯德等反,〈考異曰:帝紀作「左臺、且渠伯德等叛」,今從張奐傳。〉寇美稷;東羌復舉種應之。安定屬國都尉敦煌 張奐初到職,壁中唯有二百許人,聞之,即勒兵而出;軍吏以為力不敵,叩頭諍止之。奐不聽,遂進屯長城,收集兵士,遣將王衛招誘東羌,因據龜茲縣,使南匈奴不得交通。東羌諸豪遂相率與奐共擊薁鞬等,破之。伯德惶恐,將其眾降,郡界以寧。羌豪遺奐馬二十匹,金鐻八枚。奐於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馬如羊,不以入廐;使金如粟,不以入懷。」悉以還之。前此八都尉率好財貨,為羌所患苦;及奐正身潔己,無不悅服,威化大行。
永壽二年(丙申、紀元二六七三年)
□春,三月,蜀郡屬國夷反。
□初,鮮卑 檀石槐,勇健有智略,部落畏服,乃施法禁,平曲直,無敢犯者,遂推以為大人。檀石槐立庭於彈汗山、歠仇水上,〔「汗」原作「汙」。胡注:「『汙』,范 書作『汗』。」後漢書 卑傳、通鑑紀事本末卷七下均作「汗」,據改。〕去高柳北三百餘里,兵馬甚盛;東、西部大人皆歸焉。因南抄緣邊,北拒丁零,東却夫餘,西擊烏孫,盡據匈奴故地,東西萬四千餘里。
秋,七月,檀石槐寇雲中。以故烏桓校尉李膺為度遼將軍。膺到邊,羌、胡皆望風畏服,先所掠男女,悉詣塞下送還之。〈考異曰:袁 紀:「延熹二年六月,鮮卑寇遼東,度遼將軍李膺擊破之。」今從范 書。〉
□公孫舉、東郭竇等聚眾至三萬人,寇青、兗、徐三州,破壞郡縣。連年討之,不能克。尚書選能治劇者,以司徒掾潁川 韓韶為嬴長。賊聞其賢,相戒不入嬴境。餘縣流民萬餘戶入縣界;韶開倉賑之,主者爭謂不可。韶曰:「長活溝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無所坐。韶與同郡荀淑、鍾皓、陳寔皆嘗為縣長,所至以德政稱,時人謂之「潁川四長」。
□初,鮮卑寇遼東,屬國都尉武威 段熲率所領馳赴之。既而恐賊驚去,乃使驛騎詐齎璽書召熲,熲於道偽退,潛於還路設伏;虜以為信然,乃入追熲,熲因大縱兵,悉斬獲之。坐詐為璽書,當伏重刑;以有功,論司寇;刑竟,拜議郎。至是,詔以東方盜賊昌熾,令公卿選將帥有文武材者。司徒尹頌薦熲,拜中郎將,擊舉、竇等,大破斬之,獲首萬餘級,餘黨降散。封熲為列侯。
□冬,十二月,京師地震。
□封梁不疑子馬為潁陰侯,梁胤子桃為城父侯。〈考異曰:袁 紀:馬、桃封在建和元年;〔「年」字原閼,今補之。〕「馬」作「焉」,「桃」作「祧」。今從范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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