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

資治通鑑卷073



資治通鑑 卷第七十三
  魏紀五 起旃蒙單閼(乙卯),盡強圉大荒落(丁巳),凡三年。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

青龍三年(乙卯、紀元二七五二年)漢安樂思公建興十三年、吳大帝嘉禾四年
 □春,正月,戊子,以大將軍司馬懿為太尉。
 □ 楊儀既殺魏延,自以為有大功,宜代諸葛亮秉政;而平生密指,以狷狹,意在蔣琬成都,拜中軍師,無所統領,從容而已。初,昭烈帝為尚書,時為尚書郎。後雖俱為丞相參軍、長史,每從行,當其勞劇;自謂年宦先,才能踰之,於是怨憤形于聲色,嘆咤之音發於五內,時人畏其言語不節,莫敢從也。唯後軍師費禕往慰省之,恨望,前後云云。又語曰:「往者丞相亡沒之際,吾若舉軍以就魏氏,處世寧當落度如此耶!令人追悔,不可復及!」密表其言。主廢為民,徙漢嘉郡至徙所,復上書誹謗,辭指激切;遂下郡收自殺。
 □二月,〔「二月」二字原無,見下文考異。〕丁巳,皇太后郭氏殂。帝數問甄后死狀於太后,由是太后以憂殂。〔此段原在前文正月「司馬懿為太尉」段之後,今移至二月。〕考異曰: 明紀作正月卒。按長曆,正月辛巳朔,無丁巳,二月庚戌朔,丁巳為八日,在司馬懿為太尉後二十九日,明紀當脫「二月」二字也。〉
 □三月,庚寅,葬文德皇后
 □夏,四月,主以蔣琬為大將軍、錄尚書事;後軍師費禕為尚書令。
 □帝好土功,既作許昌宮,又治洛陽宮,起昭陽 太極殿,築總章觀,高十餘丈,力役不已,農桑失業。司空陳群上疏曰:「昔之盛,猶卑宮室而惡衣服。況今喪亂之後,人民至少,比漢文之時,不過一大郡。加邊境有事,將士勞苦,若有水旱之患,國家之深憂也。昔劉備成都白水,多作傳舍,興費人役,太祖知其疲民也。今中國勞力,亦之所願;此安危之機也,惟陛下慮之!」帝答曰:「王業、宮室,亦宜並立,滅賊之後,但當罷守禦耳,豈可復興役耶!是固君之職,蕭何之大略也。」曰:「昔漢祖唯與項羽爭天下,已滅,宮室燒焚,是以蕭何建武庫、太倉,皆是要急,然高祖猶非其壯麗。今二虜未平,誠不宜與古同也。夫人之所欲,莫不有辭,況乃天王,莫之敢違。前欲壞武庫,謂不可不壞也;後欲置之,謂不可不置也。若必作之,固非臣下辭言所屈;若少留神,卓然回意,亦非臣下之所及也。漢明帝欲起德陽殿鍾離意諫,即用其言,後乃復作之;殿成,謂群臣曰:『鍾離尚書在,不得成此殿也。』夫王者豈憚一臣,蓋為百姓也。今臣曾不能少凝聖聽,不及遠矣。」帝乃為之少有減省。
  帝耽于內寵,婦官秩石擬百官之數,自貴人以下至掖庭灑掃者,凡數千人,選女子知書可付信者六人,以為女尚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畫可。廷尉高柔上疏曰:「昔漢文惜十家之資,不營小臺之娛;去病匈奴之害,不遑治第之事。況今所損者非唯百金之費,所憂者非徒北狄之患乎!可粗成見所營立以充朝宴之儀,訖罷作者,使得就農;二方平定,復可徐興。周禮,天子后妃以下百二十人,嬪嬙之儀,既已盛矣;竊聞後庭之數,或復過之,聖嗣不昌,殆能由此。校:「『或由此』原文誤作『能由此』。」校:「各本均同,魏志 高柔傳亦同。嚴衍 補正張敦仁 識誤均改『能』為『或』,未知何據。」〕臣愚以為可妙簡淑媛以備內官之數,其餘盡遣還家,且以育精養神,專靜為寶。如此,則螽斯之徵可庶而致矣。」帝報曰:「卿輒昌言,他復以聞。」
  是時獵法嚴峻,殺禁地鹿者身死,財產沒官,有能覺告者,厚加賞賜。復上疏曰:「中間以來,百姓供給眾役,親田者既減;加頃復有獵禁,群鹿犯暴,殘食生苗,處處為害,所傷不貲,民雖障防,力不能禦。至如滎陽左右,周數百里,歲略不收。方今天下生財者甚少,而麋鹿之損者甚多,猝有兵戎之役,凶年之災,將無以待之。惟陛下寬放民間,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則眾庶永濟,莫不悅豫矣。」
  帝又欲平北芒,令於其上作臺觀,望見孟津。衛尉辛毗諫曰:「天地之性,高高下下。今而反之,既非其理;加以損費人功,民不堪役。且若九河盈溢,洪水為害,而丘陵皆夷,將何以禦之!」帝乃止。
  將作大匠楊阜上疏曰:〔「將作大匠」原作「少府」,據魏志 楊阜傳,此時楊阜官任將作大匠,據改。〕「陛下奉武皇帝開拓之大業,守文皇帝克終之元緒,誠宜思齊往古聖賢之善治,總觀季世放蕩之惡政。曩使不廢高祖之法度,之恭儉,太祖雖有神武,於何所施,而陛下何由處斯尊哉!今未定,軍旅在外,諸所繕治,惟陛下務從約節。」帝優詔答之。
  復上疏曰:「尚茅茨而萬國安其居,卑宮室而天下樂其業;及至,或堂崇三尺,度以九筵耳。作璇室、象廊,傾宮鹿臺,以喪其社稷,楚靈以築章華而身受禍,秦始皇阿房二世而滅。夫不度萬民之力以從耳目之欲,未有不亡者也。陛下當以為法則,夏桀殷紂楚靈秦皇為深誡,而乃自暇自逸,惟宮臺是飾,必有顛覆危亡之禍矣。君作元首,臣為股肱,存亡一體,得失同之。孝經曰:『天子有諍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孝經曰」以下十八字原無,據魏志 楊阜傳補。〕臣雖駑怯,敢忘諍臣之義!言不切至,不足以感寤陛下;陛下不察臣言,恐皇祖、烈考之祚墜于地。使臣身死有補萬一,則死之日猶生之年也,謹叩棺沐浴,伏俟重誅!」奏御,帝感其忠言,手筆詔答。
  帝嘗著帽,被縹綾半袖。問帝曰:「此於禮何法服也?」帝默然不答。自是不法服不以見
  又上疏欲省宮人諸不見幸者,乃召御府吏問後宮人數。吏守舊令,對曰:「禁密,不得宣露!」怒,杖吏一百,數之曰:「國家不與九卿為密,反與小吏為密乎!」帝愈嚴憚之。
  散騎常侍蔣濟上疏曰:「昔句踐養胎以待用,昭王恤病以雪仇,故能以弱服強,羸滅勁。今二敵強盛,當身不除,百世之責也。以陛下聖明神武之略,捨其緩者,專心討賊,臣以為無難矣。」
  中書侍郎東萊 王基上疏曰:「臣聞古人以水喻民曰:『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顏淵云:『東野子之御,馬力盡矣,而求進不已,殆將敗矣。』今事役勞苦,男女離曠,願陛下深察東野之敝,留意舟水之喻,息奔駟於未盡,節力役於未困。昔有天下,至孝文時唯有同姓諸侯,而賈誼憂之曰:『置火積薪之下而寢其上,因謂之安。』今寇賊未殄,猛將擁兵,檢之則無以應敵,久之則難以遺後,當盛明之世,不務以除患,若子孫不競,社稷之憂也。使賈誼復起,必深切於曩時矣。」帝皆不聽。
  殿中監督役,擅收蘭臺令史;右僕射衛臻奏案之。詔曰:「殿舍不成,吾所留心,卿推之,何也?」曰:「古制侵官之法,非惡其勤事也,誠以所益者小,所墮者大也。臣每察校事,類皆如此,若又縱之,懼群司將遂越職,以至陵夷矣。」
  尚書涿郡 孫禮固請罷役,帝詔曰:「欽納讜言。」促遣民作;監作者復奏留一月,有所成訖。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帝雖不能盡用群臣直諫之言,然皆優容之。
  秋,七月,洛陽 崇華殿災。帝問侍中領太史令泰山 高堂隆曰:「此何咎也?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為災。』此人君務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詔問:「吾聞漢武帝柏梁災,而大起宮殿以厭之,其義云何?」對曰:「夷越之巫所為,非聖賢之明訓也。五行志曰:『柏梁災,其後有江充巫蠱事。』如之言,建章無所厭也;令宜罷散民役。宮室之制,務從約節,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立作,則萐莆、嘉禾必生此地,若乃疲民之力,竭民之財,非所以致符瑞而懷遠人也。」
 □八月,丁巳,帝還洛陽〔此段原在後文「庚午」段之後,按八月丁未朔,丁巳十一日,庚午二十四日,庚午不得在丁巳之前,今移之。〕
 □庚午,立皇子齊王秦王。帝無子,養二王為子,宮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來者。或云:任城王 之子也。
 □詔復立崇華殿,更名曰九龍。通引穀水九龍殿前,為玉井綺欄,蟾蜍含受,神龍吐出。使博士扶風 馬鈞作司南車,水轉百戲。
  陵霄闕始構,有鵲巢其上,帝以問高堂隆,對曰:「曰:『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興宮室,起陵霄闕,而鵲巢之,此宮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室」字原無,據魏志 高堂隆傳晉書 五行志中補。〕大意若曰:『宮室未成,將有他姓制御之。』斯乃上天之戒也。夫天道無親,惟與善人,太戊武丁睹災竦懼,故天降之福。今若休罷百役,增崇德政,則三王可四,五帝可六,豈惟商宗轉禍為福而已哉!」帝為之動容。
  帝性嚴急,其督修宮室有稽限者,帝親召問,〔「召」下原空一格。〕言猶在口,身首已分。散騎常侍領祕書監王肅上疏曰:「今宮室未就,見作者三四萬人。九龍可以安聖體,其內足以列六宮;唯泰極已前,功夫尚大。願陛下取常食稟之士,非急要者之用,選其丁壯,擇留萬人,使一期而更之。咸知息代有日,則莫不悅以即事,勞而不怨矣。計一歲有三百六十萬夫,亦不為少。當一歲成者,聽且三年,分遣其餘,使皆即農,無窮之計也。夫信之於民,國家大寶也。前車駕當幸洛陽,發民為營,有司命以營成而罷;既成,又利其功力,不以時遣;有司徒營目前之利,不顧經國之體。臣愚以為自今以後,倘復使民,宜明其令,使必如期;以次有事,寧復更發,無或失信。凡陛下臨時之所行刑,皆有罪之吏、宜死之人也;然眾庶不知,謂為倉猝。故願陛下下之於吏,而曝其罪。均其死也,無使汙于宮掖而為遠近所疑。且人命至重,難生易殺,氣絕而不續者也,是以聖賢重之。昔漢文帝欲殺犯蹕者,廷尉張釋之曰:『方其時,上使誅之則已,今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不可傾也。』臣以為大失其義,非忠臣所宜陳也。廷尉者,天子之吏也,猶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身反可以惑謬乎!斯重於為己而輕於為君,不忠之甚也,不可不察。」
 □中山恭王 疾病,令官屬曰:「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亟以時成東堂。」堂成,輿疾往居之。又令世子曰:「汝幼為人君,知樂不知苦,必將以驕奢為失者也。兄弟有不良之行,當造膝諫之,諫之不從,流涕喻之,喻之不改,乃白其母,猶不改,當以奏聞,辭國土。與其守寵罹禍,不若貧賤全身也。此亦謂大罪惡耳,其微過細故,當掩覆之。」冬,十月,己酉,卒。
 □十一月,丁酉,帝行如許昌
 □是歲,幽州刺史王雄使勇士韓龍刺殺鮮卑 軻比能;自是種落離散,互相侵伐,強者遠遁,弱者請服,邊陲遂安。
 □張掖 柳谷口水溢涌,寶石負圖,狀象靈龜,立于川西,有石馬七及鳳凰、麒麟、白虎、犧牛、璜玦、八卦、列宿、孛彗之象,又有文曰「大討曹」。詔書班天下,以為嘉瑞。于綽連齎以問鉅鹿 張臶密謂曰:「夫神以知來,不追已往,祥兆先見而後廢興從之。今已久亡,已得之,何所追興祥兆乎!此石,當今之變異而將來之符瑞也。」
 □帝使人以馬易珠璣、翡翠、玳瑁於主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以得馬,孤何愛焉。」皆以與之。
青龍四年(丙辰、紀元二七五三年)漢安樂思公建興十四年、吳大帝嘉禾五年
 □春,人鑄大錢,一當五百。
 □三月, 婁文侯 張昭卒,〔「婁文侯」三字原無,據吳志 張昭傳補。〕年八十一。容貌矜嚴,有威風,主以下,舉邦憚之。考異曰:建康實錄作七月卒,今從吳志。〉
 □夏,四月,主至,登觀阪,觀汶水之流,旬日而還。
 □武都 氐王 符健請降於;其弟不從,將四百戶來降。
 □五月,乙卯,樂平定侯 董昭卒。
 □冬,十月,己卯,帝還洛陽宮。
 □甲申,有星孛于大辰,又孛于東方。高堂隆上疏曰:「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將營宮室,則宗廟為先,廐庫為次,居室為後。今圜丘、方澤、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廟之制又未如禮,而崇飾居室,士民失業。外人咸云『宮人之用與軍國之費略齊』,民不堪命,皆有怨怒。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言天之賞罰,隨民言,順民心也。夫采椽、卑宮,大禹之所以垂皇風也;玉臺、瓊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今宮室過盛,天彗章灼,斯乃慈父懇切之訓。當崇孝子祗聳之禮,不宜有忽,以重天怒。」數切諫,帝頗不悅。侍中盧毓進曰:「臣聞君明則臣直,古之聖王唯恐不聞其過,此乃臣等所以不及也。」帝乃解。之子也。
 □十二月,癸巳,潁陰靖侯 陳群卒。前後數陳得失,每上封事,輒削其草,時人及其子弟莫能知也。論者或譏居位拱默;正始中,詔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朝士乃見諫事,皆嘆息焉。
  袁子論曰:或云:「少府楊阜豈非忠臣哉?見人主之非則勃然觸之,與人言未嘗不道。」答曰:「夫仁者愛人,施之君謂之忠,施於親謂之孝。今為人臣,見人主失道,直詆其非而播揚其惡,可謂直士,未為忠臣也。故司空陳群則不然,談論終日,未嘗言人主之非;書數十上,外人不知。君子謂於是乎長者矣。」
 □乙未,帝行如許昌
 □詔公卿舉才德兼備者各一人,司馬懿兗州刺史太原 王昶應選。為人謹厚,名其兄子曰,曰,名其子曰,曰,為書誡之曰:「吾以四者為名,欲使汝曹顧名思義,不敢違越也。夫物速成則疾亡,晚就則善終,朝華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不衰,是以君子戒於闕黨也。夫能屈以為伸,讓以為得,弱以為強,鮮不遂矣。夫毀譽者,愛惡之原而禍福之機也。孔子曰:『吾之於人,誰毀誰譽。』以聖人之德猶尚如此,況庸庸之徒而輕毀譽哉!人或毀己,當退而求之於身。若己有可毀之行,則彼言當矣;若己無可毀之行,則彼言妄矣。當則無怨於彼,妄則無害於身,又何反報焉!諺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謗莫如自修。』斯言信矣。」
景初元年(丁巳、紀元二七五四年)漢安樂思公建興十五年、吳大帝嘉禾六年
 □春,二月〔「二月」原作「正月」,據宋書 符瑞志中改。〕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高堂隆以為:「得土德,故其瑞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以神明其政,變民耳目。」帝從其議。三月,下詔改元景初〔「景初」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以是月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從地正也。更命太和曆景初曆
 □五月,己巳,帝還洛陽
 □己丑,大赦。
 □六月,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徒,左僕射衛臻為司空。〔此段原在後文「戊申地震」段之後,按六月丁酉朔,己亥初三日,戊申十二日,戊申不得在己亥之前,今移之。〕
 □戊申,地震。
 □有司奏以武皇帝魏太祖文皇帝魏高祖,帝為魏烈祖;三祖之廟,萬世不毀。
  孫盛論曰:夫謚以表行,廟以存容。未有當年而逆制祖宗,未終而豫自尊顯。之群司於是乎失正矣。
 □秋,七月,丁卯,東鄉貞侯 陳矯卒。
 □公孫淵數對國中賓客出惡言,帝欲討之,以荊州刺史河東 毌丘儉幽州刺史。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未有可書。恃險,未可猝平,聊可以此方無用之士克定遼東。」光祿大夫衛臻曰:「所陳皆戰國細術,非王者之事也。頻歲稱兵,寇亂邊境,而猶按甲養士,未果致討者,誠以百姓疲勞故也。生長海表,相承三世,外撫戎夷,內修戰射,而欲以偏軍長驅,朝至夕捲,知其妄矣。」帝不聽,使率諸軍及鮮卑烏桓遼東南界,璽書徵遂發兵反,逆遼隧。會天雨十餘日,遼水大漲,與戰不利,引軍還右北平因自立為燕王考異曰:晉書稱「公孫文懿」,史臣避諱,因舉其字。〉改元紹漢,置百官,遣使假鮮卑單于璽,封拜邊民,誘呼鮮卑以侵擾北方。
 □ 張后殂。
 □九月,四州大水。〔「四州」二字原無,據魏志 明帝紀補。〕
 □廬江主薄呂習密使人請兵於,欲開門為內應;主使衛將軍全琮督前將軍朱桓等赴之,既至,事露,軍還。〔此段原繫於後文「十月,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圜丘」段之後,據吳志 孫權傳,此事發生於曆十月,於曆當九月事,據移。〕
 □西平 郭夫人有寵於帝,毛后愛弛。帝遊後園,曲宴極樂。郭夫人請延皇后,帝弗許,因禁左右使不得宣。后知之,明日,謂帝曰:「昨日遊宴北園,樂乎?」帝以左右泄之,所殺十餘人。庚辰,賜后死,然猶加謚曰。冬,十月,〔「冬十月」三字原在後文「帝用高堂隆之議」句之前,據魏志 明帝紀移至「癸丑」句之前。〕癸丑,葬愍陵。遷其弟為散騎常侍。
 □乙卯,〔「乙卯」二字原無,據魏志 明帝紀補。〕帝用高堂隆之議,營洛陽委粟山為圜丘,詔曰:「昔漢氏之初,承滅學之後,采摭殘缺,以備郊祀,四百餘年,廢無禘禮。曹氏世系出自有虞,今祀皇皇帝天於圜丘,以始祖虞舜配;祭皇皇后地於方丘,以伊氏配;祀皇天之神於南郊,以武帝配;祭皇地之祇於北郊,以武宣皇后配。」
 □ 諸葛恪丹陽〔「吳」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其國名。〕移書四部屬城長吏,注:「『四部』,當作『四郡』,謂吳郡會稽新都鄱陽,皆與丹陽鄰接,山越依阻出沒,故令各保其疆界也。或曰:四部,謂東、西、南、北四部都尉也。」〕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從化平民,悉令屯居。乃內諸將,〔「分」字原無,據吳志 諸葛恪傳補。〕羅兵幽阻,但繕藩籬,不與交鋒,候其穀稼將熟,輒縱兵芟刈,使無遺種。舊穀既盡,新穀不收,平民屯居,略無所入。於是山民飢窮,漸出降首。乃復敕下曰:「山民去惡從化,皆當撫慰,徙出外縣,不得嫌疑,有所拘執!」臼陽胡伉得降民周遺舊惡民,困迫暫出,縛送言府。,遂斬以徇。民聞坐執人被戮,知官惟欲出之而已,於是老幼相攜而出,歲期人數,皆如本規;自領萬人,餘分給諸將。主嘉其功,拜威北將軍,〔「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封都鄉侯,徙屯廬江 皖口
 □是歲,徙長安、橐駝、銅人、承露盤於洛陽。盤折,聲聞數十里。銅人重,不可致,留于霸城。大發銅鑄銅人二,號曰翁仲,列坐於司馬門外。又鑄黃龍、鳳凰各一,龍高四丈,鳳高三丈餘,置內殿前。起土山於芳林園西北陬,使公卿群僚皆負土,樹松、竹、雜木、善草於其上,捕山禽雜獸致其中。司徒軍議掾董尋上疏諫曰:「臣聞古之直士,盡言於國,不避死亡。故周昌高祖劉輔趙后於人婢,天生忠直,雖白刃沸湯,往而不顧者,誠為時主愛惜天下也。建安以來,野戰死亡,或門殫戶盡,雖有存者,遺孤老弱。若今宮室狹小,當廣大之,猶宜隨時,不妨農務,況乃作無益之物,黃龍、鳳凰、九龍、承露盤,此皆聖明之所不興也,其功三倍於殿舍。陛下既尊群臣,顯以冠冕,被以文繡,載以華輿,所以異於小人;而使穿方舉土,面目垢黑,沾體塗足,衣冠了鳥,毀國之光以崇無益,甚非謂也。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無忠無禮,國何以立!臣知言出必死,而臣自比於牛之一毛,生既無益,死亦何損!秉筆流涕,心與世辭。臣有八子,臣死之後,累陛下矣!」將奏,沐浴以待命。帝曰:「董尋不畏死耶!」主者奏收,有詔勿問。
  高堂隆上疏曰:「今之小人,好說之奢靡以蕩聖心;求取亡國不度之器,勞役費損以傷德政;非所以興禮樂之和,保神明之休也。」帝不聽。
  又上書曰:「昔洪水滔天二十二載,君臣南面而已。今無若時之急,而使公卿大夫並與廝徒共供事役,聞之四夷,非嘉聲也,垂之竹帛,非令名也。今二賊,非徒白地、小虜、聚邑之寇,乃僭號稱帝,欲與中國爭衡。今若有人來告,『並修德政,輕省租賦,動咨耆賢,事遵禮度。』陛下聞之,豈不惕然惡其如此,以為難猝討滅而為國憂乎!若使告者曰:『彼二賊並為無道,崇侈無度,役其士民,重其賦斂,下不堪命,吁嗟日甚,』陛下聞之,豈不幸彼疲敝而取之不難乎!苟如此,則可易心而度,事義之數亦不遠矣!亡國之主自謂不亡,然後至於亡;賢聖之君自謂亡,然後至於不亡。今天下彫敝,民無儋石之儲,國無終年之蓄,外有強敵,六軍曝邊,內興土功,州郡騷動,若有寇警,則臣懼版築之士不能投命虜庭矣。又,將吏俸祿,稍見折減,方之於昔,五分居一,諸受休者又絕稟賜,不應輸者今皆出半,此為官入兼多於舊,其所出與參少於昔。而度支經用,更每不足,牛肉小賦,前後相繼。反而推之,凡此諸費,必有所在。且夫祿賜穀帛,人主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者也,若今有廢,是奪其命矣。既得之而又失之,此生怨之府也。」帝覽之,謂中書監、令曰:「觀此奏,使朕懼哉!」
  尚書衛覬上疏曰:「今議者多好悅耳:其言政治,則比陛下於;其言征伐,則比二虜於貍鼠。臣以為不然。四海之內,分而為三,群士陳力,各為其主,是與六國分治無以為異也。當今千里無煙,遺民困苦;陛下不善留意,將遂凋敝,難可復振。武皇帝之時,後宮食不過一肉,衣不用錦繡,茵蓐不緣飾,器物無丹漆,用能平定天下,遺福子孫,此皆陛下之所覽也。〔「親」字原無,據魏志 衛覬傳補。〕當今之務,宜君臣上下,計校府庫,量入為出,猶恐不及;而工役不輟,侈靡日崇,帑藏日竭。昔漢武信神仙之道,謂當得雲表之露以餐玉屑,故立仙掌以承高露,陛下通明,每所非笑。漢武有求於露而猶尚見非,陛下無求於露而空設之,不益於好而糜費功夫,誠皆聖慮所宜裁制也!」
  時有詔錄奪士女前已嫁為吏民妻者,還以配士,聽以生口自贖,又簡選其有姿首者內之掖庭。太子舍人沛國 張茂上書諫曰:「陛下,天之子也,百姓吏民,亦陛下子也,今奪彼以與此,亦無以異於奪兄之妻妻弟也,於父母之恩偏矣。又,詔書聽得以生口年紀、顏色與妻相當者自代,故富者則傾家盡產,貧者舉假貸貰,貴買生口以贖其妻;縣官以配士為名而實內之掖庭,其醜惡乃出與士。〔「者」字原無,據魏志 明帝紀注引魏略補。〕得婦者未必喜而失妻者必有憂,或窮或愁,皆不得志。夫君有天下而不得萬姓之懽心者,鮮不危殆。且軍師在外數十萬人,一日之費非徒千金,舉天下之賦以奉此役,猶將不給,況復有宮庭非員無錄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賞賜橫與,內外交引,其費半軍。昔漢武帝掘地為海,封土為山,賴是時天下為一,莫敢與爭者耳。自衰亂以來,四五十載,馬不捨鞍,士不釋甲,強寇在疆,圖危魏室。陛下不戰戰業業。念崇節約,而乃奢靡是務,中尚方作玩弄之物,後園建承露之盤,斯誠快耳目之觀,然亦足以騁寇讎之心矣!惜乎,捨之節儉而為漢武帝之侈事,臣竊為陛下不取也。」帝不聽。
  高堂隆疾篤,口占上疏曰:「曾子有言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寢疾有增無損,常恐奄忽,忠款不昭,臣之丹誠,願陛下少垂省覽!臣觀三代之有天下,聖賢相承,歷數百載,尺土莫非其有,一民莫非其臣。然之徒,縱心極欲,皇天震怒,宗國為墟,梟白旗,鳴條,天子之尊,有之;豈伊異人?皆明王之胄也。黃初之際,天兆其戒,異類之鳥,育長燕巢,口爪胸赤,此魏室之大異也。宜防鷹揚之臣於蕭牆之內;可選諸王,使君國典兵,往往棋跱,鎮撫皇畿,翼亮帝室。夫皇天無親,唯德是輔。民詠德政,則延期過歷;下有怨嘆,則輟錄授能。由此觀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獨陛下之天下也!」帝手詔深慰勞之。未幾而卒。
  陳壽評曰:高堂隆學業修明,志存匡君,因變陳戒,發於懇誠,忠矣哉!及至必改正朔,俾,所謂意過其通者歟!
 □帝深疾浮華之士,詔吏部尚書盧毓曰:「選舉莫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也。」對曰:「名不足以致異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慕善,然後有名,非所當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識異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案常為職,但當有以驗其後耳。古者敷奏以言,明試以功;今考績之法廢,而以毀譽相進退,故真偽渾雜,虛實相蒙。」帝納其言。詔散騎常侍劉劭作考課法。都官考課法七十二條,又作說略一篇,詔下百官議。
  司隸校尉崔林曰:「案周官考課,其文備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夷,此即考課之法存乎其人也。及之季,其失豈在乎佐吏之職不密哉!方今軍旅或猥或猝,增減無常,固難一矣。且萬目不張,舉其綱,眾毛不整,振其領,皋陶伊尹,不仁者遠。若大臣能任其職,式是百辟,則孰敢不肅,烏在考課哉!」
  黃門侍郎杜恕曰:「明試以功。三考黜陟,誠帝王之盛制也。然歷六代而考績之法不著,關七聖而課試之文不垂,臣誠以為其法可粗依,其詳難備舉故也。語曰:『世有亂人而無亂法。』若使法可專任,則可不須之佐,無貴之輔矣。今奏考功者,陳之云為,綴京房之本旨,可謂明考課之要矣。於以崇揖讓之風,興濟濟之治,臣以為未盡善也。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後察舉,試辟公府,為親民長吏,轉以功次補郡守者,或就增秩賜爵,此最考課之急務也。臣以為便當顯其身,用其言,使具為課州郡之法,法具施行,立必信之賞,施必行之罰。至於公卿及內職大臣,亦當俱以其職考課之。古之三公,坐而論道;內職大臣,納言補闕,無善不紀,無過不舉。且天下至大,萬機至眾,誠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為元首,臣作股肱,明其一體相須而成也。是以古人稱廊廟之材,非一木之枝,帝王之業,非一士之略。由是言之,焉有大臣守職辦課可以致雍熙者哉!誠使容身保位,無放退之辜,而盡節在公,抱見疑之勢,公義不修而私議成俗,雖仲尼為課,猶不能盡一才,又況於世俗之人乎!」
  司空掾北地 傅嘏曰:「夫建官均職,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循名考實,糾勵成規,所以治末也。本綱未舉而造制末程,國略不崇而考課是先,懼不足以料賢愚之分,精幽明之理也。」議久之不決,事竟不行。
  臣曰:為治之要,莫先於用人,而知人之道,聖賢所難也。是故求之於毀譽,則愛憎競進而善惡渾殽;考之於功狀,則巧詐橫生而真偽相冒。要之,其本在於至公至明而已矣。為人上者至公至明,則群下之能否焯然形於目中,無所復逃矣。苟為不公不明,則考課之法,適足以為曲私欺罔之資也。
  何以言之?公明者,心也,功狀者,跡也。己之心不能治,而以考人之跡,不亦難乎!為人上者,誠能不以親疏貴賤異其心,喜怒好惡亂其志,欲知治經之士,則視其記覽博洽,講論精通,斯為善治經矣;欲知治獄之士,則視其曲盡情偽,無所冤抑,斯為善治獄矣;欲知治財之士,則視其倉庫盈實,百姓富給,斯為善治財矣;欲知治兵之士,則視其戰勝攻取,敵人畏服,斯為善治兵矣。至於百官,莫不皆然。雖詢謀於人而決之在己,雖考求於跡而察之在心,研覈其實而斟酌其宜,至精至微,不可以口述,不可以書傳也,安得豫為之法而悉委有司哉!
  或者親貴雖不能而任職,疏賤雖賢才而見遺;所喜所好者敗官而不去,所怒所惡者有功而不錄;詢謀於人,則毀譽相半而不能決,考求於跡,則文具實亡而不能察。雖復為之善法,繁其條目,謹其簿書,安能得其真哉!
  或曰:人君之治,大者天下,小者一國,內外之官以千萬數,考察黜陟,安得不委有司而獨任其事哉?曰:非謂其然也。凡為人上者,不特人君而已;太守居一郡之上,刺史居一州之上,九卿居屬官之上,三公居百執事之上,皆用此道以考察黜陟在下之人,為人君者亦用此道以考察黜陟公卿、刺史、太守,奚煩勞之有哉!
  或曰:考績之法,所為,京房劉劭述而修之耳,烏可廢哉?曰:之官,其居位也久,其受任也專,其立法也寬,其責成也遠。是故之治水,九載績用弗成,然後治其罪;之治水,九州攸同,四隩既宅,然後賞其功;非若京房劉劭之法,校其米鹽之課,責其旦夕之效也。事固有名同而實異者,不可不察也。考績非可行於而不可行於,由京房劉劭不得其本而奔趨其末故也。
 □初,右僕射衛臻典選舉,中護軍蔣濟書曰:「漢祖遇亡虜為上將,周武拔漁父為太師;布衣廝養,可登王公,何必守文,試而後用!」曰:「不然。子欲同牧野,喻斷蛇於,好不經之舉,開拔奇之津,將使天下馳騁而起矣!」
  盧毓論人及選舉,皆先性行而後言才,黃門郎馮翊 李豐嘗以問曰:「才所以為善也,故大才成大善,小才成小善;今稱之有才而不能為善,是才不中器也!」服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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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