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八十
晉紀二 起昭陽大荒落(癸巳),盡屠維大淵獻(己亥),凡七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泰始九年(癸巳、紀元二七九O年)吳歸命侯鳳凰二年
□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 鄭袤卒。〈考異曰:按本傳:「袤為司空,固辭。久之,見許,以侯就第,拜儀同三司。」而帝紀云「司空鄭袤薨」,誤也。〉
□二月,癸巳,樂陵武公 石苞卒。
□三月,立皇子祗為東海王。
□吳司徒丁固卒;〔「司徒丁固卒」五字原無,據吳志 孫皓傳補。〕以陸抗為大司馬、荊州牧。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初,鄧艾之死,人皆冤之,而朝廷無為之辯者。及帝即位,議郎敦煌 段灼上疏曰:「鄧艾心懷至忠而荷反逆之名,平定巴、蜀而受三族之誅;艾性剛急,矜功伐善,不能協同朋類,故莫肯理之。臣竊以為艾本屯田掌犢人,寵位已極,功名已成,七十老公,復何所求。正以劉禪初降,遠郡未附,矯令承制,權安社稷。鍾會有悖逆之心,畏艾威名,因其疑似,搆成其事。艾被詔書,即遣強兵,束身就縛,不敢顧望,誠自知奉見先帝,必無當死之理也。會受誅之後,艾官屬將吏,愚戇相聚,自共追艾,破壞檻車,解其囚執;艾在困地,狼狽失據,未嘗與腹心之人有平素之謀,獨受腹背之誅,豈不哀哉!陛下龍興,闡弘大度,謂可聽艾歸葬舊墓,還其田宅,以平蜀之功繼封其後,使艾闔棺定謚,死無所恨,則天下徇名之士,思立功之臣,必投湯火,樂為陛下死矣!」帝善其言而未能從。會帝問給事中樊建以諸葛亮之治蜀,曰:「吾獨不得如亮者而臣之乎?」建稽首曰:「陛下知鄧艾之冤而不能直,雖得亮,得無如馮唐之言乎!」帝笑曰:「卿言起我意。」乃以艾孫朗為郎中。
□吳人多言祥瑞者,吳主以問侍中韋昭,昭曰:「此家人筐篋中物耳!」昭領左國史,吳主欲為其父作紀,昭曰:「文皇不登帝位,當為傳,不當為紀。」吳主不悅,漸見責怒。昭憂懼,自陳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不聽。〔「不」原訛「下」。〕時有疾病,醫藥監護,持之益急。吳主飲群臣酒,不問能否,率以七升為限。至昭,獨以茶代之,後更見逼強。又酒後常使侍臣嘲弄公卿,發摘私短以為歡;時有愆失,輒見收縛,至於誅戮。昭以為外相毀傷,內長尤恨,使群臣不睦,不為佳事,故但難問經義而已。吳主以為不奉詔命,意不忠盡,積前後嫌忿,遂收昭付獄。昭因獄吏上辭,獻所著書,冀以此求免。而吳主怪其書垢故,更被詰責;遂誅昭,徙其家於零陵。〔此條建康實錄卷四繫於本年九月。〕
□五月,以何曾領司徒。
□六月,乙未,東海沖王 祗卒。〔「沖」字原無,據晉書 武十三王傳補。〕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云,七月無日食,晉書 武帝紀、天文志所記有誤。〕〈考異曰:宋志無此食,今從晉書。〉
□詔選公卿以下女備六宮,有蔽匿者以不敬論;采擇未畢,權禁天下嫁娶。帝使楊后擇之,后性妒,〔「性妒」二字原無,據晉書 武元楊皇后傳補。〕唯取潔白長大而捨其美者。帝愛卞氏女,欲留之。后曰:「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擇之,中選者以絳紗繫臂,公卿之女為三夫人、九嬪、二千石、將、校女補良人以下。
□九月,吳主悉封其子弟為十一王,王給三千兵,大赦。
□是歲,鄭沖以壽光公罷。
□吳主愛姬遣人至市奪民物,司市中郎將陳聲素有寵於吳主,繩之以法。姬愬於吳主,吳主怒,假他事燒鋸斷聲頭,投其身於四望之下。〔此條建康實錄卷四繫於本年春季。〕
泰始十年(甲午、紀元二七九一年)吳歸命侯鳳凰三年
□春,正月,乙未,日有食之。
□閏正月,癸酉,壽光成公 鄭沖卒。
□丁亥,詔曰:「近世以來,多由內寵以登后妃,亂尊卑之序;自今不得以妾媵為正嫡。」
□二月,〔「二月」二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分幽州置平州。
□三月,癸亥,日有食之。
□詔又取良家及小將吏女五千餘人入宮選之,母子號哭於宮中,聲聞於外。
□夏,四月,己未,臨淮康公 荀顗卒。
□吳左夫人張氏卒。〔「張氏」原作「王氏」,錢大昭曰:「妃嬪傳注引江表傳,則以左夫人為張布女,即所奪衛尉馮朝子純妻也,此云『王氏』為不同矣。」此據錢注改。〕〈考異曰:按江表傳以左夫人為張布女,即所奪衛尉馮朝子純妻也,孫奮傳云「王氏」,為不同矣。〉吳主哀念,數月不出,葬送甚盛。時何氏以太后故,宗族驕橫。吳主舅子何都貌類吳主,民間訛言:「吳主已死,立者何都也。」會稽又訛言:「章安侯 奮當為天子。」奮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太守張俊為之掃除。臨海太守奚熙與會稽太守郭誕書,非議國政;誕但白熙書,不白妖言。吳主怒,收誕繫獄,誕懼,功曹邵疇曰:「疇在,明府何憂!」遂詣吏自列曰:「疇廁身本郡,位極朝右,以噂沓之語,本非事實,疾其醜聲,不忍聞見,欲含垢藏疾,不彰之翰墨,鎮躁歸靜,使之自息。故誕屈其所是,默以見從。此之為愆,實由於疇,不敢逃死,歸罪有司。」因自殺。吳主乃免誕死,送付建安作船。遣其舅三郡督何植收奚熙。〔胡注:「江表傳作『備海督』,蓋督臨海、建安、會稽三郡也。」〕熙發兵自守,其部曲殺熙,送首建業。又車裂張俊,皆夷三族;并誅章安侯 奮及其五子。〈考異曰:江表傳曰:「張布女有寵於皓而死,皓厚葬之。國人見葬太奢麗,皆謂皓已死,所葬者是也。皓舅子何都,顏狀似皓,故民間訛言都代立。臨海太守奚熙信訛言,舉兵欲還秣陵誅都。都叔父植時備海督,擊殺熙,夷三族,訛言乃息。」又云:「奮本在章安,徙還吳城禁錮,使男女不得通婚,或年三十、四十,不得嫁娶。奮上表乞自比禽獸,使男女自相配偶。皓大怒,遣察戰齎藥賜奮父子,皆飲藥死。」裴松之按,「建衡二年至奮之死,孫皓即位尚未久,若奮未被疑之前,兒女年二十左右,至奮死時,不得年三十、四十也。若先已長大,自失時未婚娶,不由皓之禁錮矣。此雖欲增皓之惡,然非實理。」又吳志 孫奮傳:「鳳凰三年,會稽妖言奮為天子,遂誅奚熙。」不言誅奮。孫奮傳:「建衡二年,左夫人王氏卒,民間訛言,遂誅奮及五子。」三十國、晉春秋,自皓納張布女至殺奮,皆在天冊元年。按奮若以建衡二年死,不容至鳳凰三年會稽方有訛言。不知奮死果在何年,今因奚熙之死終言之。〉
□秋,七月,丙寅,皇后楊氏殂。初,帝以太子不慧,恐不堪為嗣,嘗密以訪后;后曰:「立子以長不以賢,豈可動也!」鎮軍大將軍胡奮女為貴嬪,有寵於帝,后疾篤,恐帝立貴嬪為后,致太子不安,枕帝膝泣曰:「叔父駿女芷有德色,願陛下以備六宮。」帝流涕許之。
□以前太常山濤為吏部尚書。濤典選十餘年,每一官缺,輒擇才資可為者啟擬數人,得詔旨有所向,然後顯奏之。帝之所用,或非舉首,眾情不察,以濤輕重任意,言之於帝。帝益親愛之。濤甄拔人物,各為題目而奏之,時稱「山公啟事」。
濤薦嵇紹於帝,請以為祕書郎;帝發詔徵之。紹以父康得罪,屏居私門,欲辭不就。濤謂之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況於人乎!」紹乃應命,帝以為祕書丞。
初,東關之敗,文帝問僚屬曰:「近日之事,誰任其咎?」安東司馬王儀,脩之子也,對曰:「責在元帥。」文帝怒曰:「司馬欲委罪於孤耶!」〔「於」字原無,據晉書 王裒傳補。〕引出斬之。儀子裒痛父非命,隱居教授,三徵七辟,皆不就。未嘗西向而坐,廬于墓側,旦夕攀柏悲號,涕淚著樹,樹為之枯。母性畏雷,及沒,每雷,輒到墓曰:「裒在此。」〔「母性畏雷」以下十五字原無,據晉書 王裒傳補。〕讀詩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未嘗不三復流涕,門人為之廢蓼莪。家貧,計口而田,度身而蠶;人或饋之,不受;助之,不聽。諸生密為刈麥,裒輒棄之,遂不仕而終。
臣光曰:昔舜誅鯀而禹事舜,不敢廢至公也。嵇康、王儀,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晉室可也;嵇紹苟無蕩陰之忠,殆不免於君子之譏乎!
□吳大司馬陸抗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即處上流,受敵二境。若敵汎舟順流,星奔電邁,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懸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臣父遜,昔在西垂上言,『西陵國之西門,雖云易守,亦復易失。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郡,荊州非吳有也。如其有虞,當傾國爭之。』臣前乞屯精兵三萬,而主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闡以後,益更損耗。今臣所統千里,外禦強對,內懷百蠻,而上下見兵,纔有數萬,羸敝日久,難以待變。臣愚以為諸王幼沖,無用兵馬以妨要務,又,黃門宦官開立占募,兵民避役,逋逃入占。乞特詔簡閱,一切料出,以補疆埸受敵常處,使臣所部足滿八萬,省息眾務,并力備禦,庶幾無虞。若其不然,深可憂也!臣死之後,乞以西方為屬。」及卒,吳主使其子晏、景、玄、機、雲分將其兵。機、雲皆善屬文,名重於世。
初,周魴之子處,膂力絕人,不修細行,鄉里患之。處嘗問父老曰:「今時和歲豐而人不樂,何耶?」父老嘆曰:「三害不除,何樂之有!」處曰:「何謂也?」父老曰:「南山白額虎,長橋下蛟,〔「下」字原無,據晉書 周處傳補。〕并子為三矣。」處曰:「若所患止此,吾能除之。」乃入山求虎,射殺之,因投水,搏殺蛟;遂從機、雲受學,篤志讀書,砥節礪行,比及期年,州府交辟。
□八月,戊申,葬元皇后于峻陽陵。帝及群臣除喪即吉,博士陳逵議,以為「今時所行,漢帝權制;太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尚書杜預以為「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始同齊、斬,既葬除服,諒闇以居,心喪終制。故周公不言高宗服喪三年而云諒闇,此服心喪之文也;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宴樂已早,明既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君子之於禮,存諸內而已;禮非玉帛之謂,喪豈衰麻之謂乎!太子出則撫軍,守則監國,不為無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諒闇終三年。」帝從之。
臣光曰:規矩主於方圓,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圓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於哀戚,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詩,正為是矣。杜預巧飾經、傳以附人情,辯則辯矣,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
□九月,癸亥,以大將軍陳騫為太尉。
□杜預以孟津渡險,請建河橋於富平津。議者以為「殷、周所都,歷聖賢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預固請為之。及橋成,帝從百僚臨會,舉觴屬預曰:「非君,此橋不立。」對曰:「非陛下之明,臣亦無所施其巧。」
□是歲,邵陵厲公 曹芳卒。初,芳之廢遷金墉也,太傅中郎陳留 范粲素服拜送,〔「太傅」原作「太宰」,見下文考異。〕〈考異曰:晉書 粲傳云,魏帝 芳廢為齊王前,粲自太宰從事中郎遷太宰中郎。按職官志,「晉既受禪,避景帝諱,采周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師。」魏因漢制,上公唯有太傅,時未置太宰,「太宰」當作「太傅」。〉哀動左右;遂稱疾不出,陽狂不言,寢所乘車,足不履地。子孫有婚宦大事,輒密諮焉,合者則色無變,不合則眠寢不安,妻子以此知其旨。子喬等三人,並棄學業,絕人事,侍疾家庭,足不出邑里。及帝即位,詔以二千石祿養病,加賜帛百匹,喬以父疾篤,辭不敢受。粲不言凡三十六年,年八十四,終於所寢之車。
□吳比三年大疫。
咸寧元年(乙未、紀元二七九二年)吳歸命侯天冊元年
□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咸寧。〔「咸寧」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吳掘地得銀尺,上有刻文;吳主大赦,改元天冊。
□吳中書令賀卲中風不能言,去職數月。吳主疑其詐,收付酒藏,掠考千數,卒無一言,乃燒鋸斷其頭,徙其家屬於臨海。又誅樓玄子孫。
□夏,六月,鮮卑 拓跋力微復遣其子沙漠汗入貢,將還,幽州刺史衛瓘表請留之,又密以金賂其諸部大人離間之。
□秋,七月,甲申晦,日有食之。
□冬,十二月,丁亥,追尊宣帝廟曰高祖,景帝曰世宗,文帝曰太祖。
□大疫,洛陽死者以萬數。
咸寧二年(丙申、紀元二七九三年)吳歸命侯天璽元年
□春,正月,帝以疾疫廢朝。〔「正月」以下八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
□令狐豐卒,弟宏繼立,楊欣討斬之。
□帝得疾甚劇,及癒,群臣上壽。詔曰:「每念疫氣死亡者,為之愴然。豈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艱難耶!」諸上禮者,皆絕之。
初,齊王 攸有寵於文帝,每見攸,輒撫牀呼其小字曰:「此桃符座也!」幾為太子者數矣。臨終,為帝敘漢 淮南王、魏 陳思王事而泣,執攸手以授帝。太后臨終,亦流涕謂帝曰:「桃符性急,而汝為兄不慈,我若不起,必恐汝不能相容,以是屬汝,勿忘我言!」及帝疾甚,朝野皆屬意於攸。攸妃,賈充之長女也。河南尹夏侯和謂充曰:「卿二婿,親疏等耳。立人當立德。」充不答。攸素惡荀勗及左衛將軍馮紞傾諂,勗乃使紞說帝曰:「陛下前日疾苦不癒,齊王為公卿百姓所歸,太子雖欲高讓,其得免乎!宜遣還藩,以安社稷。」帝陰納之,乃徙和為光祿勳,奪充兵權,而位遇無替。
□吳 施但之亂,或譖京下督孫楷於吳主曰:「楷不時赴討,懷兩端。」吳主數詰讓之,徵為宮下鎮、驃騎將軍。楷自疑懼,夏,六月,將妻子來奔,拜車騎將軍,封丹陽侯。〔吳志、建康實錄在八月。〕
秋,七月,吳人或言於吳主曰:「臨平湖自漢末薉塞,長老言:『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開下平。』近無故忽更開通,此天下當太平,青蓋入洛之祥也。」吳主以問奉禁都尉歷陽 陳訓,對曰:「臣止能望氣,不能達湖之開塞。」退而告其友曰:「青蓋入洛者,將有銜璧之事,非吉祥也。」
或獻小石刻「皇帝」字,云得於湖邊;吳主大赦,改元天璽。
湘東太守張詠不出算緡,吳主就在所斬之,徇首諸郡。會稽太守車浚公清有政績,值郡旱饑,表求振貸,吳主以為收私恩,遣使梟首。尚書熊睦微有所諫,吳主以刀鐶撞殺之,身無完肌。
□八月,己亥,以何曾為太傅,陳騫為大司馬,賈充為太尉,齊王 攸為司空。
□吳 歷陽山有七穿駢羅,穿中黃赤,俗謂之石印,云:「石印封發,天下當太平。」歷陽長上言石印發,〈考異曰:吳志 皓傳云:「鄱陽上言:歷陽山石文理成字。」又江表傳曰:「歷陽縣有石山,臨水高百丈,其三十丈所有七穿駢羅。」按晉志,鄱陽郡無歷陽縣,有歷陵縣,雷次宗 豫章古今記云,「建安十五年,孫權又分鄱陽、歷陽、餘干、樂安、石陽等五縣及廬江共為鄱陽郡。」蓋漢末歷陵縣已易名歷陽縣,入晉後復為「歷陵」也。〉吳主遣使者以太牢祠之。使者作高梯登其上,以朱書石曰:「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揚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還以聞。吳主大喜,封其山神為王,大赦,改明年元曰天紀。
□冬,十月,以汝陰王 駿為征西大將軍,羊祜為征南大將軍,皆開府辟召,儀同三司。
祜上疏請伐吳曰:「先帝西平巴、蜀,南和吳、會,庶幾海內得以休息;而吳復背信,使邊事更興。夫期運雖天所授,而功業必因人而成,不一大舉掃滅,則兵役無時得息也。蜀平之時,天下皆謂吳當并亡,自是以來,十有三年矣。夫謀之雖多,決之欲獨。凡以險阻得全者,謂其勢均力敵耳。若輕重不齊,強弱異勢,雖有險阻,不可保也。蜀之為國,非不險也,皆云一夫荷戟,千人莫當。及進兵之日,曾無藩籬之限,乘勝席捲,徑至成都,漢中諸城,皆鳥栖而不敢出,非無戰心,誠力不足以相抗也。及劉禪請降,諸營堡索然俱散。今江、淮之險不如劍閣,孫皓之暴過於劉禪,吳人之困甚於巴、蜀,而大晉兵力盛於往時,不於此際平壹四海,而更阻兵相守,使天下困於征戍,經歷盛衰,不可長久也。今若引梁、益之兵水陸俱下,荊、楚之眾進臨江陵,平南、豫州直指夏口,徐、揚、青、兗並會秣陵;以一隅之吳當天下之眾,勢分形散,所備皆急。巴、漢奇兵出其空虛,一處傾壞,則上下震蕩,雖有智者不能為吳謀矣。吳緣江為國,東西數千里,所敵者大,無有寧息。孫皓恣情任意,與下多忌,將疑於朝,士困於野,無有保世之計,一定之心;平常之日,猶懷去就,兵臨之際,必有應者,終不能齊力致死,已可知也。其俗急速不能持久,弓弩戟楯不如中國;唯有水戰是其所便,一入其境,則長江非復所保,還趣城池,去長入短,非吾敵也。官軍懸進,人有致死之志,吳人內顧,各有離散之心,如此,軍不踰時,克可必矣。」帝深納之。而朝議方以秦、涼為憂,祜復表曰:「吳平則胡自定,但當速濟大功耳。」議者多有不同,賈充、荀勗、馮紞尤以伐吳為不可。祜嘆曰:「天下不如意事十常居七、八。天與不取,豈非更事者恨於後時哉!」唯度支尚書杜預、中書令張華與帝意合,贊成其計。
□丁卯,立皇后楊氏,大赦。后,元皇后之從妹也,美而有婦德。帝初聘后,后叔父珧上表曰:「自古一門二后,未有能全其宗者,乞藏此表於宗廟,異日如臣之言,得以免禍。」帝許之。
十二月,以后父鎮軍將軍駿為車騎將軍,封臨晉侯。尚書褚䂮、郭奕皆表駿小器,不可任社稷之重。帝不從。駿驕傲自得,胡奮謂駿曰:「卿恃女更益豪耶!歷觀前世,與天家婚,未有不滅門者,但早晚事耳。」駿曰:「卿女不在天家乎?」奮曰:「我女與卿女作婢耳,何能為損益乎!」
咸寧三年(丁酉、紀元二七九四年)吳歸命侯天紀元年
□春,正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立皇子裕為始平王;庚寅,裕卒。
□三月,平虜護軍文鴦督涼、秦、雍州諸軍討樹機能,破之,諸胡二十萬口來降。
□夏,五月,戊子,〔「戊子」二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吳將邵顗、〈考異曰:武紀作邵凱,今從羊祜傳。〉夏祥率眾七千餘人來降。
□秋,七月,中山王 睦坐招誘逋亡,貶為丹水縣侯。
□有星孛于紫宮。
□衛將軍楊珧等建議,以為「古者封建諸侯,所以藩衛王室;今諸王公皆在京師,非扞城之義。又,異姓諸將居邊,宜參以親戚。」〈考異曰:職官志以為珧與荀勗以齊王 攸有時望,懼太子有後難,〔「子」原作「守」,據胡三省 資治通鑑音注卷八十胡注改。晉書 職官志作「惠帝」,時惠帝為太子。〕故建此議,使諸王之國。帝初未之察,於是下詔議其制。按勗傳有異議,又,時齊王不之國,疑此說非實。今不取。〉帝乃詔諸王各以戶邑多少為三等,大國置三軍五千人,次國二軍三千人,小國一軍一千一百人;諸王為都督者,各徙其國使相近。八月,癸亥,徙扶風王 亮為汝南王,出為鎮南大將軍,都督豫州諸軍事;琅邪王 倫為趙王,督鄴城守事;勃海王 輔為太原王,監并州諸軍事;以東莞王 伷在徐州,徙封琅邪王;汝陰王 駿在關中,徙封扶風王;又徙太原王 顒為河間王;汝南王 柬為南陽王。輔,孚之子;顒,孚之孫也。其無官者,皆遣就國。諸王公戀京師,皆涕泣而去。又封皇子瑋為始平王,允為濮陽王,該為新都王,遐為清河王。
其異姓之臣有大功者,皆封郡公、郡侯。封賈充為魯郡公。追封王沈為博陵郡公。
徙封鉅平侯 羊祜為南城郡侯,祜固辭不受。祜每拜官爵,常多避讓,至心素著,故特見申於分列之外。祜歷事二世,職典樞要,凡謀議損益,皆焚其草,世莫得聞;所進達之人皆不知所由。常曰:「拜官公朝,謝恩私門,吾所不敢也。」
□冬,十月,〔「十月」二字原無,據晉書 五行志上、宋書 五行志四補。「冬」字原繫於後文十二月段,今移至此段。〕兗、豫、徐、青、荊、益、梁七州大水。
□十二月,吳 夏口督孫慎入江夏、汝南,略千餘家而去。詔遣侍臣詰羊祜不追討之意,并欲移荊州。祜曰:「江夏去襄陽八百里,比知賊問,賊已去經日,步軍安能追之!勞師以免責,非臣志也。昔魏武帝置都督,類皆與州相近,以兵勢好合惡離故也。疆埸之間,一彼一此,慎守而已。若輒徙州,賊出無常,亦未知州之所宜據也。」〔吳志在夏季。〕
□是歲,大司馬陳騫自揚州入朝,以高平公罷。
□吳主以會稽 張俶多所譖白,甚見寵任,累遷司直中郎將,封侯。其父為山陰縣卒,知俶不良,上表曰:「若用俶為司直,有罪乞不從坐。」吳主許之。俶表置彈曲二十人,專糾司不法,於是吏民各以愛憎互相告訐,獄犴盈溢,上下囂然。俶大為奸利,驕奢暴橫,事發,父子皆車裂。
□衛瓘遣拓跋沙漠汗歸國。自沙漠汗入質,力微可汗諸子在側者多有寵。及沙漠汗歸,諸部大人共譖而殺之。既而力微疾篤,烏桓王 庫賢親近用事,受衛瓘賂,欲擾動諸部,乃礪斧於庭,謂諸大人曰:「可汗恨汝曹讒殺太子,欲盡收汝曹長子殺之。」諸大人懼,皆散走。力微以憂卒,時年一百四。子悉祿立,〔胡注:「『悉祿』,魏收 魏書作『悉鹿』。」〕其國遂衰。
初,幽、并二州皆與鮮卑接,東有務桓,西有力微,多為邊患。衛瓘密以計間之,務桓降而力微死。〈考異曰:魏收 後魏書:「鐵弗 劉虎,匈奴 去卑之孫,昭成四年死,子務桓立。」按昭成四年,晉成帝 咸康七年也,務桓不應與瓘同時,蓋二人皆名務桓耳。〉朝廷嘉瓘功,封其弟為亭侯。
咸寧四年(戊戌、紀元二七九五年)吳歸命侯天紀二年
□春,正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云,正月有日食,但中國境內不可見。〕
□司馬督東平 馬隆上言:「涼州刺史楊欣失羌戎之和,必敗。」夏,六月,欣與樹機能之黨若羅拔能等戰于武威,敗死。
□弘訓皇后 羊氏殂。
□羊祜以病求入朝,既至,帝命乘輦入殿,不拜而坐。祜面陳伐吳之計,帝善之。以祜病,不宜數入,更遣張華就問籌策,祜曰:「孫皓暴虐已甚,於今可不戰而克。若皓不幸而沒,吳人更立令主,雖有百萬之眾,長江未可窺也,將為後患矣!」華深然之。祜曰:「成吾志者,子也。」帝欲使祜臥護諸將,祜曰:「取吳不必臣行,但既平之後,當勞聖慮耳。功名之際,臣不敢居;若事了,當有所付授,願審擇其人也。」
□秋,七月,己丑,葬景獻皇后于峻平陵。
□司、冀、兗、豫、荊、揚州郡、國二十大水,〔「郡國二十」四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五行志上、宋書
五行志四補。〕螟傷稼。詔問主者:「何以佐百姓?」度支尚書杜預上疏,以為:「今者水災東南尤劇,臣愚謂既以水為困,當恃魚菜螺蜯,而洪波泛濫,貧弱者終不能得。〔「臣愚謂既以水為困」以下二十六字原無,據晉書 杜預傳補。〕宜敕兗、豫等諸州留漢氏舊陂,繕以蓄水外,餘皆決瀝,令飢者盡得水產之饒,〔「水產」原作「魚菜螺蜯」,據晉書 杜預傳改。〕此目下日給之益也。水去之後,填淤之田,畝收數鍾,此又明年之益也。典牧種牛有四萬五千餘頭,不供耕駕,至有老不穿鼻者,可分以給民,使及春耕,穀登之後,責其租稅,此又數年以後之益也。」帝從之,民賴其利。〈考異曰:食貨志云「咸寧三年」,杜預傳云「四年」。按五行志,三年大水,無蟲災,四年螟。今從預傳。〉預在尚書七年,損益庶政,不可勝數,時人謂之「杜武庫」,言其無所不有也。
□吳主立成紀、宣威等十一王,王給三千兵,大赦。〔此段原無,據吳志 孫皓傳補。〕
□九月,以何曾為太宰;辛巳,以侍中、尚書令李胤為司徒。
□吳主忌勝己者,侍中、中書令張尚,紘之孫也,為人辯捷,談論每出其表,吳主積以致恨。後問:「孤飲酒可以方誰?」尚曰:「陛下有百觚之量。」吳主曰:「尚知孔丘不王,而以孤方之。」因發怒,收尚。公卿以下百餘人,詣宮叩頭,請尚罪,得減死,送建安作船,尋就殺之。〈考異曰:三十國春秋云:「岑昏等泥頭請代尚死,尚得免死,徙廣州。」今從尚傳,參取環氏 吳紀。〉
□冬,十月,徵征北大將軍衛瓘為尚書令。是時,朝野咸知太子昏愚,不堪為嗣,瓘每欲陳啟而未敢發;會侍宴陵雲臺,瓘佯醉,跪帝牀前曰:「臣欲有所啟。」帝曰:「公所言何耶?」瓘欲言而止者三,因以手撫牀曰:「此座可惜!」帝意悟,因謬曰:「公真大醉耶?」瓘於此不復有言。帝悉召東宮官屬,為設宴會,而密封尚書疑事,令太子決之。賈妃大懼,倩外人代對,多引古義。給使張泓曰:「太子不學,陛下所知,而答詔多引古義,必責作草主,更益譴負,不如直以意對。」妃大喜,謂泓曰:「便為我好答,富貴與汝共之。」泓即具草,令太子自寫,帝省之甚悅。先以示瓘,瓘大踧踖,眾人乃知瓘嘗有言也。賈充密遣人語妃云:「衛瓘老奴,幾破汝家!」〈考異曰:三十國春秋在泰始八年。按瓘傳,「泰始初,為青州刺史,徙幽州,八年不得在京師。」瓘傳在遷司空後。按帝紀:「太康三年,賈充卒,十二月,瓘為司空」,故移在入為尚書令下。〉
□吳人大佃皖城,欲謀入寇。都督揚州諸軍事王渾遣揚州刺史應綽攻破之,斬首五千級,焚其積穀百八十餘萬斛,踐稻苗四千餘頃,毀船六百餘艘。
□十一月,辛巳,太醫司馬程據獻雉頭裘,帝焚之於殿前。甲申。敕內外敢有獻奇技異服者,罪之。
□羊祜疾篤,舉杜預自代。辛卯,以預為鎮南大將軍、都督荊州諸軍事。祜卒,帝哭之甚哀。是日,大寒,涕淚沾鬚鬢皆為冰。祜遺令不得以南城侯印入柩。帝曰:「祜固讓歷年,身沒讓存,今聽復本封,以彰高美。」南州民聞祜卒,為之罷市,巷哭聲相接。吳守邊將士亦為之泣。祜好遊峴山,襄陽人建碑立廟於其地,歲時祭祀,望其碑者無不流涕,因謂之墮淚碑。
杜預至鎮,簡精銳,襲吳 西陵督張政,大破之。政,吳之名將也,恥以無備取敗,不以實告吳主。預欲間之,乃表還其所獲。吳主果召政還,遣武昌監留憲代之。
□十二月,丁未,朗陵公 何曾卒。曾厚自奉養,過於人主。司隸校尉東萊 劉毅數劾奏曾侈汰無度,帝以其重臣,不問。及卒,博士新興 秦秀議曰:「曾驕奢過度,名被九域。宰相大臣,人之表儀,若生極其情,死又無貶,王公貴人復何畏哉!謹案謚法,『名與實爽曰繆,怙亂肆行曰醜』,宜謚繆醜公。」帝策謚曰孝。
□前司隸校尉傅玄卒。〈考異曰:玄傳曰:「五年,遷太僕,轉司隸,景獻皇后崩,坐爭位罵尚書免,尋卒。」按景獻后崩在四年,玄傳誤也。〉玄性峻急,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簡,整簪帶,竦踊不寐,坐而待旦;由是貴遊震懾,臺閣生風。玄與尚書左丞博陵 崔洪善,洪亦清厲骨鯁,好面折人過,而退無後言,人以是重之。
□鮮卑 樹機能久為邊患,僕射李憙請發兵討之,朝議皆以為出兵重事,虜不足憂。
咸寧五年(己亥、紀元二七九六年)吳歸命侯天紀三年
□春,正月,樹機能攻陷涼州。帝甚悔之,臨朝而嘆曰:「誰能為我討此虜者?」司馬督馬隆進曰:「陛下能任臣,臣能平之。」帝曰:「必能平賊,何為不任,顧方略何如耳!」隆曰:「臣願募勇士三千人,無問所從來,率之以西,虜不足平也。」帝許之。乙丑,以隆為討虜護軍、武威太守。公卿皆曰:「見兵已多,不宜橫設賞募,隆小將妄言,不足信也。」帝不聽。隆募能引弓四鈞、挽弩九石者取之,立標簡試,自旦至日中,得三千五百人。隆曰:「足矣。」又請自至武庫選仗,武庫令與隆忿爭,御史中丞劾奏隆。隆曰:「臣當畢命戰場,武庫令乃給以魏時朽仗,非陛下所以使臣之意也。」帝命唯隆所取,仍給三年軍資而遣之。
□初,南單于 呼廚泉以兄於扶羅子豹為左賢王,及魏武帝分匈奴為五部,以豹為左部帥。豹子淵,幼而雋異,〔「幼」字下原誤空一格。〕師事上黨 崔游,博習經史。嘗謂同門生上黨 朱紀、雁門 范隆曰:「吾常恥隨、陸無武,絳、灌無文;隨、陸遇高帝而不能建封侯之業,絳、灌遇文帝而不能興庠序之教,豈不惜哉!」於是兼學武事。及長,猨臂善射,膂力過人,姿貌魁偉。為任子在洛陽,王渾及子濟皆重之,屢薦於帝,帝召與語,悅之。濟曰:「淵有文武長才,陛下任以東南之事,吳不足平也。」孔恂、楊珧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淵才器誠少比,然不可重任也。」及涼州覆沒,帝問將於李憙,對曰:「陛下誠能發匈奴五部之眾,假劉淵一將軍之號,使將之而西,樹機能之首可指日而梟也。」孔恂曰:「淵果梟樹機能,則涼州之患方更深耳。」帝乃止。
東萊 王彌家世二千石,彌有學術勇略,善騎射,青州人謂之「飛豹」。然喜任俠,處士陳留 董養見而謂之曰:「君好亂樂禍,若天下有事,不作士大夫矣。」淵與彌友善,謂彌曰:「王、李以鄉曲見知,每相稱薦,適足為吾患耳。」因歔欷流涕。齊王 攸聞之,言於帝曰:「陛下不除劉淵,臣恐并州不得久安。」王渾曰:「大晉方以信懷殊俗,奈何以無形之疑殺人侍子乎?何德度之不弘也!」帝曰:「渾言是也。」會豹卒,以淵代為左部帥。
□夏,四月,大赦。
□除部曲督以下質任。
□吳 桂林太守脩允卒,其部曲應分給諸將。督將郭馬、何典、王族等累世舊軍,不樂離別,會吳主料實廣州戶口,馬等因民心不安,聚眾攻殺廣州督虞授,馬自號都督交、廣二州諸軍事,使典攻蒼梧,族攻始興。秋,八月,吳以軍師張悌為丞相,牛渚都督何植為司徒,執金吾滕脩為司空;未拜,更以脩為廣州牧,率萬人從東道討郭馬。馬殺南海太守劉略,逐廣州刺史徐旗。吳主又遣徐陵督陶濬將七千人,從西道與交州牧陶璜共擊馬。
□吳有鬼目菜,生工人黃耇家;有買菜,生工人吳平家。東觀案圖書,名鬼目曰芝草,買菜曰平慮草。吳主以耇為侍芝郎,平為平慮郎,皆銀印青綬。
吳主每宴群臣,咸令沈醉。又置黃門郎十人為司過,宴罷之後,各奏其闕失,迕視謬言,罔有不舉,大者即加刑戮,小者記錄為罪,或剝人面,或鑿人眼。由是上下離心,莫為盡力。
益州刺史王濬上疏曰:「孫皓荒淫凶逆,宜速征伐。若一旦皓死,更立賢主,則強敵也。臣作船七年,日有朽敗;臣年七十,死亡無日。三者一乖,則難圖也。誠願陛下無失事機。」帝於是決意伐吳。會安東將軍王渾表孫皓欲北上,邊戍皆戒嚴,朝廷乃更議明年出師。王濬參軍何攀奉使在洛,上疏稱:「皓必不敢出,宜因戒嚴,掩取甚易。」
杜預上表曰:「自閏月以來,賊但敕嚴,下無兵上。以理勢推之,賊之窮計,力不兩完,必保夏口以東以延視息,無緣多兵西上,空其國都。而陛下過聽,便用委棄大計,縱敵患生,誠可惜也。向使舉而有敗,勿舉可也。今事為之制,務從完牢,若或有成,則開太平之基,不成不過費損日月之間,何惜而不一試之!若當須後年,天時人事,不得如常,臣恐其更難也。今有萬安之舉,無傾敗之慮,臣心實了,不敢以曖昧之見自取後累,惟陛下察之。」旬月未報,預復上表曰:「羊祜不先博謀於朝臣,而密與陛下共施此計,故益令朝臣多異同之議。凡事當以利害相校,今此舉之利十有八、九,而其害一、二,止於無功耳。必使朝臣言破敗之形,亦不可得,直是計不出己,功不在身,各恥其前言之失而固守之也。自頃朝廷事無大小,異意鋒起,雖人心不同,亦由恃恩不慮後患,故輕相同異也。自秋以來,討賊之形頗露,今若中止,孫皓或怖而生計,徙都武昌,更完修江南諸城,遠其居民,城不可攻,野無所掠,則明年之計或無所及矣!」帝方與張華圍碁,預表適至,華推枰斂手曰:「陛下聖武,國富兵強,吳主淫虐,誅殺賢能,當今討之,可不勞而定,願勿以為疑!」帝乃許之。以華為度支尚書,量計運漕。賈充、荀勗、馮紞固諍之,帝大怒,充免冠謝罪。僕射山濤退而告人曰:「自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今釋吳為外懼,豈非算乎!」
冬,十一月,大舉伐吳,遣鎮軍將軍琅邪王 伷出涂中,安東將軍王渾出江西,建威將軍王戎出武昌,平南將軍胡奮出夏口,鎮南大將軍杜預出江陵,龍驤將軍王濬、巴東監軍魯國 唐彬下巴、蜀,東西凡二十餘萬。命賈充為使持節、假黃鉞、大都督,以冠軍將軍楊濟副之;充固陳伐吳不利,且自言衰老,不堪元帥之任。詔曰:「君若不行,吾便自出。」充不得已,乃受節鉞,將中軍南屯襄陽,為諸軍節度。
□馬隆西渡溫水,樹機能等以眾數萬據險拒之。隆以山路狹隘,乃作扁箱車,為木屋,施於車上,轉戰而前,行千餘里,殺傷甚眾。〈考異曰:隆傳曰:「或夾道累磁石,賊被鐵鎧,行不得前,隆卒悉被犀甲,無所留礙,賊以為神。」按此說太誕,恐不可信。〉自隆之西,音問斷絕,朝廷憂之,或謂已沒。後隆使夜到,帝撫掌歡笑,詰朝,召群臣謂曰:「若從諸卿言,無涼州矣。」乃詔假隆節,拜宣威將軍。隆至武威,鮮卑大人猝跋韓且萬能等率萬餘落來降。十二月,隆與樹機能大戰,斬之;涼州遂平。
朝議將加隆將士勳賞,有司奏隆將士皆先加顯爵,不應更授,衛將軍楊珧駁曰:「前精募將士,少加爵命者,此適所以為誘引。今隆全軍獨克,西土獲安,不得便以前授塞此後功。」乃賜爵加秩各有差。〔此段原無,據晉書 馬隆傳補。〕
□詔問朝臣以政之損益,司徒左長史傅咸上書,以為:「公私不足,由設官太多。舊都督有四,今并監軍乃盈於十;禹分九州,今之刺史幾向一倍;戶口比漢十分之一,而置郡縣更多;虛立軍府,動有百數,而無益宿衛;五等諸侯,坐置官屬;諸所廩給,皆出百姓,此其所以困乏者也。當今之急,在於并官息役,上下務農而已。」咸,玄之子也。時又議省州、郡、縣半吏以赴農功,中書監荀勗以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蕭、曹相漢,載其清靜,民以寧壹,所謂清心也。抑浮說,簡文案,略細苛,宥小失,有好變常以徼利者,必行其誅,所謂省事也。以九寺并尚書,蘭臺付三府,所謂省官也。若直作大例,凡天下之吏皆減其半,恐文武眾官,郡國職業,劇易不同,不可以一概施之。若有曠闕,皆須更復,或激而滋繁,亦不可不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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