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五十四
漢紀四十六 起強圉作噩(丁酉),盡昭陽單閼(癸卯),凡七年。
孝桓皇帝上之下
永壽三年(丁酉、紀元二六七四年)
□春,正月,癸未,〔「癸未」原作「己未」,據後漢紀卷二十二改。〕赦天下。〈考異曰:范 書 帝紀作「己未」。按長曆,正月癸未朔,無己未;今從袁 紀。〉
□居風令貪暴無度,縣人朱達等與蠻夷同反,攻殺令,聚眾至四五千人。夏,四月,進攻九真,九真太守兒式戰死。詔九真都尉魏朗討破之。
□閏五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六月」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續漢書 五行志補。〕京師蝗。
□秋,七月,河東地裂。〔此段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續漢書 五行志補。〕
□或上言:「民之貧困以貨輕錢薄,宜改鑄大錢。」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學能言之士議之。太學生劉陶上議曰:「當今之憂,不在於貨,在乎民飢。竊見比年已來,良苗盡於蝗螟之口,杼軸空於公私之求。民所患者,豈謂錢貨之厚薄,銖兩之輕重哉!就使當今沙礫化為南金,瓦石變為和玉,使百姓渴無所飲,飢無所食,雖皇、羲之純德,唐、虞之文明,猶不能以保蕭牆之內也。蓋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飢,故食為至急也。議者不達農殖之本,多言鑄冶之便。或欲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造鑄之端於是乎生。〔「或欲因緣行詐」以下二十六字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一補。〕蓋萬人鑄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況今一人鑄之,則萬人奪之乎!雖以陰陽為炭,萬物為銅,役不食之民,使不飢之士,猶不能足無厭之求也。夫欲民殷財阜,要在止役禁奪,則百姓不勞而足。陛下愍海內之憂戚,欲鑄錢齊貨以救其敝,猶養魚沸鼎之中。棲鳥烈火之上;水、木,本魚鳥之所生也,用之不時,必至焦爛。願陛下寬鍥薄之禁,後冶鑄之議,聽民庶之謠吟,問路叟之所憂,瞰三光之文耀,視山河之分流,天下之心,國家大事,粲然皆見,無有遺惑者矣。伏念當今地廣而不得耕,民眾而無所食,群小競進,秉國之位,鷹揚天下,鳥抄求飽,吞肌及骨,並噬無厭。誠恐猝有役夫、窮匠起於版築之間,投斤攘臂,登高遠呼,使愁怨之民,響應雲合,雖方尺之錢,何能有救其危也!」遂不改錢。
□冬,十一月,司徒尹頌薨。〈考異曰:袁 紀在六月。今從范 書。〉
□長沙蠻反,寇益陽。
□以司空韓縯為司徒;以太常北海 孫朗為司空。
□是歲,天下民戶千六十七萬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六千八百五十六。〔此段原無,據晉書 地理志補。〕
延熹元年(戊戌、紀元二六七五年)
□夏,五月,甲戊晦,日有食之。太史令陳授因小黃門徐璜陳「日食之變咎在大將軍冀」。冀聞之,諷雒陽收考授,死於獄。上由是怒冀。〔「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考異曰:袁 紀曰:「冀以私憾專殺議郎邴尊,上益怒之。」今從范 書。〉
□京師蝗。
□六月,戊寅,赦天下,改元延熹。〔「延熹」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大雩。
□秋,七月,甲子,太尉黃瓊免;以太常胡廣為太尉。
□乙巳,雲陽地裂。〔此段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續漢書 五行志補。〕
□冬,十月,上校獵廣成,遂幸上林苑。
□十二月,南匈奴諸部並叛,與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上以京兆尹陳龜為度遼將軍。〈考異曰:按匈奴傳,每除度遼將軍輒書之,此陳龜及前李膺、後种暠皆不記,一時既不當有兩官,今約其事,分著前後。〉龜臨行,上疏曰:「臣聞三辰不軌,擢士為相;蠻夷不恭,拔卒為將。臣無文武之才而忝鷹揚之任,雖歿軀體,無所云補。今西州邊鄙,土地塉埆,民數更寇虜,室家殘破,雖含生氣,實同枯朽。往歲并州水雨,災螟互生,稼穡荒耗,租更空闕。陛下以百姓為子,焉可不垂撫循之恩哉!古公、西伯天下歸仁,豈復輿金輦寶以為民惠乎!陛下繼中興之統,承光武之業,臨朝聽政而未留聖意。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懼逆上旨,取過目前。呼嗟之聲,招致災害,胡虜凶悍,因衰緣隙;而令倉庫殫於豺狼之口,功業無銖兩之效,皆由將帥不忠,聚奸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半,政未踰時,功效卓然,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并、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掃除更始;則善吏知奉公之祐,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上乃更選幽、并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詔為陳將軍除并、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龜到職,州郡重足震慄,省息經用,歲以億計。
詔拜安定屬國都尉張奐為北中郎將,以討匈奴、烏桓等。匈奴、烏桓燒度遼將軍門,引屯赤阬,煙火相望。兵眾大恐,各欲亡去。奐安坐帷中,與弟子講誦自若,軍士稍安。乃潛誘烏桓,陰與和通,遂使斬匈奴、屠各渠帥,襲破其眾,諸胡悉降。奐以南單于 居車兒不能統理國事,〔「居」字原無,據後漢書 南匈奴傳補。下文及考異同。〕乃拘之,奏立左谷蠡王為單于。詔曰:「春秋大居正;居車兒一心向化,何罪而黜!其遣還庭!」〈考異曰:袁 紀:「元康元年,四月,中郎將張奐以居車兒不能治國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 都紺為單于;詔不許。」范
書 匈奴傳在延熹元年,今從之。〉
□大將軍冀與陳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不為胡虜所畏,坐徵還,以种暠為度遼將軍。龜遂乞骸骨歸田里,復徵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上不省。龜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种暠到營所,先宣恩信,誘降諸胡,其有不服,然後加討;羌虜先時有生見獲質於郡縣者,悉遣還之;誠心懷撫,信賞分明,由是羌、胡皆來順服。暠乃去烽燧,除候望,邊方晏然無警;入為大司農。
延熹二年(己亥、紀元二六七六年)
□春,二月,鮮卑寇雁門。
□蜀郡夷寇蠶陵。
□三月,復斷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夏,京師大水。
□六月,鮮卑寇遼東。
□梁皇后恃姊、兄蔭勢,恣極奢靡,兼倍前世,專寵妬忌,六宮莫得進見。及太后崩,恩寵浸衰。后既無子,每宮人孕育,鮮得全者。上雖迫畏梁冀,不敢譴怒,然進御轉稀,后益憂恚。秋,七月,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皇后于懿陵。
梁冀一門,前後七侯,三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將、尹、校五十七人。冀專擅威柄,凶恣日積,宮衛近侍,並樹所親,禁省起居,纖微必知。其四方調發,歲時貢獻,皆先輸上第於冀,乘輿乃其次焉。吏民齎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百官遷召,皆先到冀門牋檄謝恩,然後敢詣尚書。下邳 吳樹為宛令,之官辭冀,冀賓客布在縣界,以情託樹,樹曰:「小人奸蠹,比屋可誅。明將軍處上將之位,宜崇賢善以補朝闕。自侍坐以來,未聞稱一長者,而多託非人,誠非敢聞!」冀嘿然不悅。樹到縣,遂誅殺冀客為人害者數十人。樹後為荊州刺史,辭冀,冀鴆之,出,死車上。遼東太守侯猛初拜,不謁冀,冀託以他事腰斬之。郎中汝南 袁著,年十九,詣闕上書曰:「夫四時之運,功成則退,高爵厚寵,鮮不致災。今大將軍位極功成,可為至戒;宜遵懸車之禮,高枕頤神。傳曰:『木實繁者披枝害心。』若不抑損盛權,將無以全其身矣!」冀聞而密遣掩捕,著乃變易姓名,託病偽死,結蒲為人,市棺殯送;冀知其詐,求得,笞殺之。太原 郝絜、胡武,好危言高論,與著友善,絜、武嘗連名奏記三府,薦海內高士,而不詣冀;冀追怒之,敕中都官移檄擒捕,遂誅武家,死者六十餘人。絜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輿櫬奏書冀門,書入,仰藥而死,家乃得全。安帝嫡母耿貴人薨,冀從貴人從子林慮侯 承求貴人珍玩,不能得,冀怒,并族其家十餘人。涿郡 崔琦以文章為冀所善,琦作外戚箴、白鵠賦以諷;冀怒。琦曰:「昔管仲相齊,樂聞譏諫之言;蕭何佐漢,乃設書過之吏。今將軍累世台輔,任齊伊、周,而德政未聞,黎元塗炭,不能結納貞良以救禍敗,反欲鉗塞士口,杜蔽主聽,將使玄黃改色、鹿馬易形乎!」冀無以對,因遣琦歸。琦懼而亡匿,冀捕得,殺之。
冀秉政幾二十年,威行內外,天子拱手,不得有所親豫,上既不平之;及陳授死,上愈怒。和熹皇后從兄子郎中鄧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適梁紀;紀,孫壽之舅也。壽以猛色美,引入掖庭,為貴人,冀欲認猛為其女,易猛姓為梁。冀恐猛姊婿議郎邴尊沮敗宣意,遣客刺殺之。又欲殺宣,宣家與中常侍袁赦相比,冀客登赦屋,欲入宣家,赦覺之,鳴鼓會眾以告宣。宣馳入白上,上大怒,因如廁,獨呼小黃門史唐衡,問:「左右與外舍不相得者,誰乎?」衡對:「中常侍單超、小黃門史左悺與梁不疑有隙;中常侍徐璜、黃門令具瑗〈考異曰:宦者傳作「中常侍」,今從梁冀傳。〉常私忿疾外舍放橫,口不敢道。」於是上呼超、悺入室,謂曰:「梁將軍兄弟專朝,迫脅外內,公卿以下,從其風旨,今欲誅之,於常侍意如何?」超等對曰:「誠國奸賊,當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聖意如何耳。」上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不難,但恐陛下腹中狐疑。」上曰:「奸臣脅國,當伏其罪,何疑乎!」於是更召璜、瑗等五人,共定其議,上齧超臂出血為盟。超等曰:「陛下今計已決,勿復更言,恐為人所疑。」
冀心疑超等,八月,丁丑,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具瑗敕吏收惲,以「輒從外入,欲圖不軌。」上御前殿,召諸尚書入,發其事,使尚書令尹勳持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閤,斂諸符節送省中,使具瑗將左右廐騶、虎賁、羽林、都候劍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使光祿勳袁盱持節收冀大將軍印綬,徙封比景 都鄉侯。冀及妻壽即日皆自殺;不疑、蒙先卒。悉收梁氏、孫氏中外宗親送詔獄,無長少皆棄市;他所連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戊寅,〔「戊寅」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二十二補。〕太尉胡廣、司徒韓縯、司空孫郎皆坐阿附梁冀,不衛宮,止長壽亭,減死一等,免為庶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是時,事猝從中發,使者交馳,公卿失其度,官府市里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稱慶。收冀財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散其苑囿,以業窮民。
□壬午,立梁貴人為皇后,追廢懿陵為貴人塚。上惡梁氏,改皇后姓為薄氏,久之,知為鄧香女,乃復姓鄧氏。
□詔賞誅梁冀之功,封單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皆為縣侯,超食二萬戶,璜等各萬餘戶,世謂之五侯。仍以悺、衡為中常侍。又封尚書令尹勳等七人皆為亭侯。
□以大司農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中山 祝恬為司徒,大鴻臚梁國 盛允為司空。
是時,新誅梁冀,天下想望異政,黃瓊首居公位,乃舉奏州郡素行貪汙,至死徙者十餘人,海內翕然稱之。
瓊辟汝南 范滂。滂少厲清節,為州里所服。嘗為清詔使,案察冀州,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守令贓汙者,皆望風解印綬去;其所舉奏,莫不厭塞眾議。會詔三府掾屬舉謠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奸暴,深為民害,豈以汙簡札哉!間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臣聞農夫去草,嘉穀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尚書不能詰。
□尚書令陳蕃上疏薦五處士,豫章 徐穉、彭城 姜肱、汝南 袁閎、京兆 韋著,潁川 李曇;〈考異曰:范 書 徐穉傳云:「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書薦穉。」袁 紀:「五年,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按二年,胡廣已為太尉,五年,蕃已為光祿勳。今置在二年,從范 書,去廣名,從袁 紀。〉上悉以安車、玄纁備禮徵之,皆不至。
穉家貧,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恭儉義讓,所居服其德;屢辟公府,不起。陳蕃為豫章太守,以禮請署功曹;穉不之免,既謁而退。蕃性方峻,不接賓客,唯穉來,特設一榻,去則懸之。後舉有道,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穉雖不應諸公之辟,然聞其死喪,輒負笈赴弔。常於家豫炙雞一隻,以一兩綿絮漬酒中曝乾,以裹雞,徑到所赴塚隧外,以水漬綿,使有酒氣,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則去,不見喪主。
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友著聞,常同被而寢,不應徵聘。肱嘗與季江俱詣郡,夜於道為盜所劫,欲殺之,肱曰:「弟年幼,父母所憐,又未聘娶,願殺身濟弟。」季江曰:「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寶,國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盜遂兩釋焉,但掠奪衣資而已。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服,怪問其故,肱託以他辭,終不言盜。盜聞而感悔,就精廬求見徵君,叩頭謝罪,還所略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上既徵肱不至,乃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狀。肱臥於幽闇,以被韜面,言患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
閎,安之玄孫也,苦身修節,不應辟召。
著隱居講授,不修世務。
曇繼母酷烈,曇奉之逾謹,得四時珍玩,未嘗不先拜而後進,鄉里以為法。
上又徵安陽 魏桓,其鄉人勸之行,桓曰:「夫干祿求進,所以行其志也。今後宮千數,其可損乎?廐馬萬匹,其可減乎?左右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可。」桓乃慨然嘆曰:「使桓生行死歸,於諸子何有哉!」遂隱身不出。
□上既誅梁冀,故舊恩私,多受封爵:追贈皇后父鄧香為車騎將軍,封安陽侯;更封后母宣為昆陽君,兄子康、秉皆為列侯,宗族皆列校、郎將,賞賜以巨萬計。中常侍侯覽上縑五千匹,上賜爵關內侯,又託以豫議誅冀,進封高鄉侯;又封小黃門劉普、趙忠等八人為鄉侯,自是權勢專歸宦官矣;五侯尤貪縱,傾動內外。時災異數見,白馬令甘陵 李雲露布上書,移副三府曰:「梁冀雖持權專擅,虐流天下,今以罪行誅,猶召家臣搤殺之耳,而猥封謀臣萬戶以上;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解體!孔子曰:『帝者,諦也。』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化日損;尺一拜用,不經御省,是帝欲不諦乎!」上得奏震怒,下有司逮雲,詔尚書都護劍戟送黃門北寺獄,〔胡注:「都,總也。護,監也。詔尚書總監左右都候劍戟士,防送雲詣獄也。或曰:『都護』當作『都候』。賢曰:前書音義曰:北寺獄,即若盧獄。」〕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雜考之。時弘農五官掾杜眾傷雲以忠諫獲罪,上書「願與雲同日死」,上愈怒,遂并下廷尉。大鴻臚陳蕃上疏曰:「李雲所言,雖不識禁忌,干上逆旨,其意歸於忠國而已。昔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諫,成帝赦朱雲腰領之誅,今日殺雲,臣恐剖心之譏,復議於世矣!」太常楊秉、雒陽市長沐茂、郎中上官資並上疏請雲。上恚甚,有司奏以為大不敬;詔切責蕃、秉,免歸田里,茂、資貶秩二等。時上在濯龍池,管霸奏雲等事,霸詭言曰:〔「詭」原作「跪」,據後漢書 李雲傳改。〕「李雲野澤愚儒,杜眾郡中小吏,出於狂戇,不足加罪。」上謂霸曰:「『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耶!」顧使小黃門可其奏,雲、眾皆死獄中,於是嬖寵益橫。太尉黃瓊自度力不能制,乃稱疾不起,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未有勝政,諸梁秉權,豎宦充朝,李固、杜喬既以忠言橫見殘滅,而李雲、杜眾復以直道繼踵受誅,海內傷懼,益以怨結,朝野之人,以忠為諱。尚書周永,素事梁冀,假其威勢,見冀將衰,乃陽毀示忠,遂因奸計,亦取封侯。又,黃門挾邪,群輩相黨,自冀興盛,腹背相親,朝夕圖謀,共搆奸軌;臨冀當誅,無可設巧,復記其惡,以要爵賞。陛下不加清澂,〔「澂」原作「徵」。胡注:「范 書 黃瓊傳,『徵』作『澂』。澂,與澄同。譬之水也,若清澂則塵翳在上,滓濁在下,不可得而混矣。」此據胡注改。〕審別真偽,復與忠臣並時顯封,使朱紫共色,粉墨雜糅,所謂抵金玉於沙礫,碎珪璧於泥塗,四方聞之,莫不憤嘆。臣世荷國恩,身輕位重,敢以垂絕之日,陳不諱之言。」書奏,不納。
□冬,十月,壬申,上行幸長安。
□中常侍單超疾病;十一月,〔「十一月」三字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二補。〕壬寅,以超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己巳,上還自長安。
□燒當、燒何、當煎、勒姐等八種羌寇隴西 金城塞,護羌校尉段熲擊破之,追至羅亭,斬其酋豪以下二千級,獲生口萬餘人。
□詔復以陳蕃為光祿勳,楊秉為河南尹。單超兄子匡為濟陰太守,負勢貪放。兗州刺史第五種使從事衛羽案之,得贓五六千萬,種即奏匡,并以劾超。匡窘迫,賂客任方刺羽。羽覺其奸,捕方,囚繫雒陽。匡慮楊秉窮竟其事,密令方等突獄亡走。尚書召秉詰責,秉對曰:「方等無狀,釁由單匡,乞檻車徵匡,考覈其事,則奸慝蹤緒,必可立得。」秉竟坐輸作左校。〔「輸」原作「論」,據後漢書 楊震傳改。下考異同。〕時泰山賊叔孫無忌寇暴徐、兗,州郡不能討,單超以是陷第五種,坐徙朔方;〈考異曰:楊秉傳作「超弟」,宦者傳作「弟子」,今從第五種傳。范 書,李雲死在延熹三年春,袁 紀在二年秋。按楊秉傳:「三年,坐救雲免歸田里,其年冬,復徵拜河南尹,坐單匡使客任方刺衛羽,繫獄亡走,輸作左校。」第五種傳:「匡遣客刺羽,超積忿,以事陷種。」若如范 書,則雲死時單超已卒,何得更能陷種!又雲書所論者立鄧后與封五侯事,皆在二年;袁 紀似近之。種傳又云:「衛羽為種說叔孫無忌,無忌率其黨羽三十餘人降。」按帝紀:「延熹三年十一月,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又臧旻訟種書,稱「種所坐盜賊公負,筋力未就。」然則種必不能降無忌,此說妄也。〉超外孫董援為朔方太守,蓄怒以待之。種故吏孫斌知種必死,結客追種,及於太原,劫之以歸,亡命數年,會赦得免。種,倫之曾孫也。
是時,封賞踰制,內寵猥盛。陳蕃上疏曰:「夫諸侯上象四七,藩屏上國;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而聞追錄河南尹鄧萬世父遵之微功,更爵尚書令黃雋先人之絕封,近習以非義授邑,左右以無功傳賞,至乃一門之內,侯者數人,故緯象失度,陰陽謬序。臣知封事已行,言之無及,誠欲陛下從是而止。又,采女數千,食肉衣綺,脂油粉黛,不可貲計。鄙諺言『盜不過五女門』,以女貧家也;今後宮之女,豈不貧國乎!」上頗采其言,為出宮女五百餘人,但賜雋爵關內侯,而封萬世為南鄉侯。〔「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上從容問侍中陳留 爰延:「朕何如主也?」對曰:「陛下為漢中主。」上曰:「何以言之?」對曰:「尚書令陳蕃任事則治,中常侍黃門豫政則亂。是以知陛下可與為善,可與為非。」上曰:「昔朱雲廷折欄檻,今侍中面稱朕違,敬聞闕矣。」拜五官中郎將,累遷大鴻臚。會客星經上坐,上密以問延,延上封事曰:「陛下以河南尹鄧萬世有龍潛之舊,封為通侯,恩重公卿,惠豐宗室;加頃引見,與之對博,上下媟黷,有虧尊嚴。臣聞之,帝左右者,所以咨政德也。善人同處,則日聞嘉訓;惡人從遊,則日生邪情。唯陛下遠讒諛之人,納謇謇之士,則災變可除。」上不能用。延稱病,免歸。
延熹三年(庚子、紀元二六七七年)
□春,正月,丙申,赦天下,詔求李固後嗣。初,固既策罷,知不免禍,乃遣三子基、茲、燮皆歸鄉里。時燮年十三,姊文姬為同郡趙伯英妻,見二兄歸,具知事本,默然獨悲曰:「李氏滅矣!自太公以來,積德累仁,何以遇此!」密與二兄謀,豫藏匿燮,託言還京師,人咸信之。有頃,難作,州郡收基、茲,皆死獄中。文姬乃告父門生王成曰:「君執義先公,有古人之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乃將燮乘江東下,入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傭,而成賣卜於市,各為異人,陰相往來。積十餘年,梁冀既誅,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車重厚遣之,燮皆不受。遂還鄉里,追行喪服,姊弟相見,悲感傍人。姊誡燮曰:「吾家血食將絕,弟幸而得濟,豈非天耶!宜杜絕眾人,勿妄往來,慎無一言加於梁氏!加梁氏則連主上,禍重至矣,唯引咎而已。」燮謹從其誨。後王成卒,燮以禮葬之,每四節為設上賓之位而祠焉。
□丙午,新豐侯 單超卒,賜東園祕器,棺中玉具;及葬,發五營騎士、將作大匠起塚塋。其後四侯轉橫,天下為之語曰:「左回天,具獨坐,徐臥虎,唐雨墮。」〈考異曰:太子賢注范 書,「雨墮」作「兩墮」,云「隨意所為不定」也。諸本「兩」或作「雨」。按雨墮者,謂其性急暴如雨之墮,無有常處也。〉皆競起第宅,以華侈相尚,其僕從皆乘牛車而從列騎,兄弟姻戚,宰州臨郡,辜較百姓,與盜無異,虐遍天下;民不堪命,故多為盜賊焉。
中常侍侯覽,小黃門段珪,皆有田業近濟北界,僕從賓客,劫掠行旅。濟北相滕延,一切收捕,殺數十人,陳尸路衢。覽、珪以事訴上,延坐徵詣廷尉,免。
左悺兄勝為河東太守,皮氏長京兆 趙岐恥之,即日棄官西歸。唐衡兄玹為京兆尹,素與岐有隙,收岐家屬宗親,陷以重法,盡殺之。岐逃難四方,靡所不歷,自匿姓名,賣餅北海市中;安丘 孫嵩見而異之,載與俱歸,藏於複壁中。及諸唐死,遇赦,乃敢出。
□閏正月,西羌餘眾復與燒何大豪寇張掖,晨,薄校尉段熲軍。熲下馬大戰,至日中,刀折矢盡,虜亦引退。熲追之,且鬪且行,晝夜相攻,割肉食雪,四十餘日,遂至積石山,出塞二千餘里,斬燒何大帥,降其餘眾而還。
□夏,五月,甲戌,漢中山崩。
□六月,辛丑,司徒祝恬薨。
□秋,七月,以司空盛允為司徒,太常虞放為司空。
□長沙蠻反,屯益陽。零陵蠻寇長沙。
□九真餘賊屯據日南,眾轉強盛;詔復拜桂陽太守夏方為交趾刺史。方威惠素著,冬,十一月,日南賊二萬餘人相率詣方降。
□勒姐、零吾種羌圍允街;段熲擊破之。
□泰山賊叔孫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十二月,〔「十二月」三字原無,據後漢書 桓帝紀、後漢紀卷二十二補。〕遣中郎將宗資討破之。詔徵皇甫規,拜泰山太守。規到官,廣設方略,寇虜悉平。
延熹四年(辛丑、紀元二六七八年)
□春,正月,辛酉,南宮 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
□大疫。〔此段原與上段連文,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四分為二段。〕
□二月,壬辰,武庫火。
□司徒盛允免,以大司農种暠為司徒。〈考異曰:袁 紀在去年。按祝恬薨後有盛允,允免,暠為司徒,相去半年,袁 紀誤也。今從范 書。〉
□三月,太尉黃瓊免;〔此句下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四與下文合為連文。〕夏,四月,以太常沛國 劉矩為太尉。
初,矩為雍丘令,以禮讓化民;有訟者,常引之於前,提耳訓告,以為忿恚可忍,縣官不可入,使歸更思。訟者感之,輒各罷去。
□甲寅,封河間孝王子參戶亭侯 博為任城王,奉孝王後。
□五月,辛酉,有星孛于心。
□丁卯,原陵 長壽門火。
□己卯,京師雨雹。
□六月,京兆、扶風及涼州地震。
□庚子,岱山及博 尤來山並穨裂。
□己酉,赦天下。
□司空虞放免,以前太尉黃瓊為司空。
□犍為屬國夷寇抄百姓。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
□零吾羌與先零諸種反,寇三輔。
□秋,七月,京師雩。
□減公卿以下俸,貣王侯半租,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此段原與上段連文,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四分為二段。〕
□九月,司空黃瓊免,以大鴻臚東萊 劉寵為司空。
寵嘗為會稽太守,簡除煩苛,禁察非法,郡中大治;徵為將作大匠。山陰縣有五六老叟,自若邪山谷間出,人齎百錢以送寵曰:「山谷鄙老,生未嘗識郡朝,〔原「生」屬上句,無「老」字,據後漢紀卷二十三補並分句。〕他守時,吏發求民間,至夜不絕,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狗不夜吠,民不見吏;年老遭值聖明,今聞當見棄去,故自扶奉送。」寵曰:「吾政何能及公言耶!勤苦父老!」為人選一大錢受之。
□冬,先零、沈氐羌與諸種羌寇并、涼二州,校尉段熲將湟中義從討之。涼州刺史郭閎貪共其功,稽固熲軍,使不得進;義從役久戀鄉舊,皆悉叛歸。郭閎歸罪於熲,熲坐徵下獄,輸作左校,以濟南相胡閎代為校尉。胡閎無威略,羌遂陸梁,覆沒營塢,轉相招結,唐突諸郡,寇患轉盛。泰山太守皇甫規上疏曰:「今猾賊就滅,泰山略平,復聞群羌並皆反逆。臣生長邠 岐,年五十有九,昔為郡吏,再更叛羌,豫籌其事,有誤中之言。臣素有痼疾,恐犬馬齒窮,不報大恩,願乞冗官,備單車一介之使,勞來三輔,宣國威澤,以所習地形兵勢佐助諸軍。臣窮居孤危之中,坐觀郡將已數十年矣,自鳥鼠至于東岱,其病一也。力求猛敵,不如清平;勤明孫、吳,未若奉法。前變未遠,臣誠戚之,是以越職盡其區區。」詔以規為中郎將,持節監關西兵討零吾等。十一月,規擊羌,破之,斬首八百級。先零諸種羌慕規威信,相勸降者十餘萬。
延熹五年(壬寅、紀元二六七九年)
□春,正月,壬午,南宮丙署火。
□三月,沈氐羌寇張掖、酒泉。皇甫規發先零諸種羌,共討隴右,而道路隔絕,軍中大疫,死者十三四。規親入庵廬,巡視將士,三軍感悅。東羌遂遣使乞降,涼州復通。
先是安定太守孫雋受取狼藉,屬國都尉李翕、督軍御史張稟多殺降羌,涼州刺史郭閎、漢陽太守趙熹並老弱不任職,而皆倚恃權貴,不遵法度。規到,悉條奏其罪,或免或誅;羌人聞之,翕然反善,沈氐大豪滇昌飢恬等十餘萬口復詣規降。
□夏,四月,長沙賊起,寇桂陽、蒼梧。
□乙丑,〔是年四月癸未朔,無乙丑。〕恭陵東闕火。戊辰,〔是年四月癸未朔,無戊辰。〕虎賁掖門火。五月,康陵園寢火。
□長沙、零陵賊入桂陽、蒼梧、南海,交趾刺史及蒼梧太守望風逃奔,遣御史中丞盛脩督州郡募兵討之,不能克。
□乙亥,京師地震。
□甲申,〔是年五月癸丑朔,無甲申。〕中藏府丞祿署火。秋,七月,己未,南宮 承善闥火。
□鳥吾羌寇漢陽,隴西、金城諸郡兵討破之。
□艾縣賊攻長沙郡縣,殺益陽令,眾至萬餘人;謁者馬睦督荊州刺史劉度擊之,軍敗,睦、度奔走。零陵蠻亦反。冬,十月,武陵蠻反,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肅奔走,主簿胡爽扣馬首諫曰:「蠻夷見郡無儆備,故敢乘間而進。明府為國大臣,連城千里,舉旗鳴鼓,應聲十萬,奈何委符守之重,而為逋逃之人乎!」肅拔刃向爽曰:「掾促去!太守今急,何暇此計!」爽抱馬固諫,肅遂殺爽而走。上聞之,徵肅,棄市;度、睦減死一等;復爽門閭,拜家一人為郎。
尚書朱穆舉右校令山陽 度尚為荊州刺史。辛丑,以太常馮緄為車騎將軍,將兵十餘萬討武陵蠻。〈考異曰:帝紀:「三年十二月,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此事當在今年三月,重出,誤也。〉先是,所遣將帥,宦官多陷以折耗軍資,往往抵罪,緄願請中常侍一人監軍財費。尚書朱穆奏「緄以財自嫌,失大臣之節;」有詔勿劾。緄請前武陵太守應奉與俱,拜從事中郎。十一月,緄軍至長沙,賊聞之,悉詣營乞降。進擊武陵蠻夷,斬首四千餘級,受降十餘萬人,荊州平定。詔書賜錢一億,固讓不受,振旅還京師,推功於應奉,薦以為司隸校尉;而上書乞骸骨,朝廷不許。
□滇那羌寇武威、張掖、酒泉。
□太尉劉矩免,以太常楊秉為太尉。
□皇甫規持節為將,還督鄉里,既無他私惠,而多所舉奏,又惡絕宦官,不與交通。於是中外並怨,遂共誣規貨賂群羌,令其文降,上璽書誚讓相屬。
規上疏自訟曰:「四年之秋,戎醜蠢戾,舊都懼駭,朝廷西顧。臣振國威靈,羌戎稽首,所省之費一億以上。以為忠臣之義不敢告勞,故恥以片言自及微效,然比方先事,庶免罪悔。前踐州界,先奏孫雋、李翕、張稟;旋師南征,又上郭閎、趙熹,陳其過惡,執據大辟。凡此五臣,支黨半國,其餘墨綬下至小吏,所連及者復有百餘。吏託報將之怨,子思復父之恥,載贄馳車,懷糧步走,交構豪門,競流謗讟,云臣私報諸羌,讎以錢貨。若臣以私財,則家無擔石;如物出於官,則文簿易考。就臣愚惑,信如言者,前世尚遺匈奴以宮姬,鎮烏孫以公主;今臣但費千萬以懷叛羌,則良臣之才略,兵家之所貴,將有何罪負義違理乎!自永初以來,將出不少,覆軍有五,動資巨億,〔「巨」原訛「臣」,今改之。〕有旋車完封,寫之權門,而名成功立,厚加爵封。今臣還督本土,糾舉諸郡,絕交離親,戮辱舊故,眾謗陰害,固其宜也!」
上乃徵規還,拜議郎,論功當封;而中常侍徐璜、左悺欲從求貨,數遣賓客就問功狀,規終不答。璜等忿怒,陷以前事,下之於吏。官屬欲賦斂請謝,規誓而不聽,遂以餘寇不絕,坐繫廷尉,論輸左校。諸公及太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詣闕訟之,會赦,歸家。
延熹六年(癸卯、紀元二六八O年)
□春,二月,戊午,司徒种暠薨。
□三月,戊戌,赦天下。
□以衛尉潁川 許栩為司徒。
□夏,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
□尚書朱穆疾宦官恣橫,上疏曰:「按漢故事,中常侍參選士人,建武以後,乃悉用宦者。自延平以來,浸益貴盛,假貂璫之飾,處常伯之任,天朝政事,一更其手;權傾海內,寵貴無極,子弟親戚,並荷榮任,放濫驕溢,莫能禁禦,窮破天下,空竭小民。愚臣以為可悉罷省,遵復往初,更選海內清淳之士明達國體者,以補其處,即兆庶黎萌,蒙被聖化矣!」上不納。後穆因進見,復口陳曰:「臣聞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黃門侍郎一人,傳發書奏;皆用姓族。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稱制,不接公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兩宮。自此以來,權傾人主,窮困天下,宜皆罷遣,博選耆儒宿德,與參政事。」上怒,不應。穆伏不肯起,左右傳「出」!良久,乃趨而去。自此中官數因事稱詔詆毀之。穆素剛,不得意,居無幾,憤懣發疽。丁巳,穆卒。〔此段原繫於年末,據蔡中郎集卷一墳前石碑移至四月,並補「丁巳穆」三字。〕
□五月,鮮卑寇遼東屬國。
□秋,七月,甲申,平陵園寢火。
□桂陽賊李研等寇郡界,武陵蠻復反;太守陳奉討平之。宦官素惡馮緄,八月,緄坐軍還,盜賊復發,免。
□冬,十月,丙辰,上校獵廣成,遂幸函谷關、上林苑。光祿勳陳蕃上疏諫曰:「安平之時,遊畋宜有節,況今有三空之戹哉!田野空,朝廷空,倉庫空。加之兵戎未戢,四方離散,是陛下焦心毀顏,坐以待旦之時也,豈宜揚旗曜武,騁心輿馬之觀乎!又前秋多雨,民始種麥,今失其勸種之時,而令給驅禽除路之役,非賢聖恤民之意也。」書奏,不納。
□十一月,司空劉寵免。十二月,以衛尉周景為司空。景,榮之孫也。
時宦官方熾,景與太尉楊秉上言:「內外吏職,多非其人。舊典,中臣子弟,不得居位秉勢;而今枝葉賓客,布列職署,或年少庸人,典據守宰;上下忿患,四方愁毒。可遵用舊章,退貪殘,塞災謗。請下司隸校尉、中二千石、城門、五營校尉、北軍中候,各實覈所部;應當斥罷,自以狀言,三府廉察有遺漏,續上。」上從之。於是秉條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將燕瑗等五十餘人,〔「以下匈奴中郎將燕瑗」原作「青州刺史羊亮」,據後漢書 楊震傳改。〕或死或免,天下莫不肅然。
□詔徵皇甫規為度遼將軍。初,張奐坐梁冀故吏,免官禁錮,凡諸交舊,莫敢為言;唯規薦舉,前後七上,由是拜武威太守。及規為度遼,到營數月,上書薦奐,「才略兼優,宜正元帥,以從眾望。若猶謂愚臣宜充軍事者,〔「軍」原作「舉」。張校:「『舉』作『軍』。」後漢書 皇甫規傳亦作「軍」,據改。〕願乞冗官,以為奐副。」朝廷從之。以奐代規為度遼將軍,以規為使匈奴中郎將。
□西州吏民守闕為前護羌校尉段熲訟冤者甚眾;會滇那等諸種羌益熾,涼州幾亡,乃復以熲為護羌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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