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

資治通鑑卷057

資治通鑑 卷第五十七
  漢紀四十九 起玄黓困敦(壬子),盡上章涒灘(庚申),凡九年。

  孝靈皇帝上之下

熹平元年(壬子、紀元二六八九年)
 □春,正月,車駕上原陵。司徒掾陳留 蔡邕曰:「吾聞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禮,始謂可損;今見威儀,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惻隱,不易奪也。禮有煩而不可省者,此之謂也。」
 □三月,壬戌,太傅胡廣薨,年八十二。周流四公,三十餘年,歷事六帝,禮任極優,罷免未嘗滿歲,輒復升進。所辟多天下名士,與故吏陳蕃李咸並為三司。練達故事,明解朝章,故京師諺曰:「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然溫柔謹愨,常遜言恭色以取媚於時,無忠直之風,天下以此薄之。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五月,己巳,赦天下,改元熹平〔「熹平」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長樂太僕侯覽坐專權驕奢,策收印綬,自殺。
 □六月,京師大水。
 □竇太后母卒於比景,太后憂思感疾,癸巳,崩於雲臺。宦者積怨竇氏,以衣車載太后尸置城南市舍,數日,曹節王甫欲用貴人禮殯。曰:〔「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太后親立朕躬,統承大業,豈宜以貴人終乎!」於是發喪成禮。
  等欲別葬太后,而以馮貴人配祔。詔公卿大會朝堂,令中常侍趙忠監議。太尉李咸時病,扶輿而起,擣椒自隨,謂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還矣!」既議,坐者數百人,各瞻望良久,莫肯先言。趙忠曰:「議當時定!」廷尉陳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臨天下,宜配先帝,是無所疑。」笑而言曰:「陳廷尉宜便操筆。」即下議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聰明母儀之德;遭時不造,援立聖明承繼宗廟,功烈至重。先帝晏駕,因遇大獄,遷居空宮,不幸早世,家雖獲罪,事非太后,今若別葬,誠失天下之望。且馮貴人塚嘗被發掘,骸骨曝露,與賊并尸,魂靈汙染,且無功於國,何宜上配至尊!」議,作色俛仰,嗤曰:「陳廷尉建此議甚健!」曰:「既冤,皇太后無故幽閉,臣常痛心,天下憤嘆!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願也!」李咸曰:「臣本謂宜爾,誠與意合。」於是公卿以下皆從議。曹節王甫猶諍,以為:「梁后家犯惡逆,別葬懿陵武帝黜廢衛后,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竇氏罪深,豈得合葬先帝!」李咸復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竇后虐害恭懷安思閻后家犯惡逆,而和帝無異葬之議,順朝無貶降之文。至於衛后孝武皇帝身所廢棄,不可以為比。今長樂太后尊號在身,親嘗稱制,且援立聖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為子,陛下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子無黜母,臣無貶君,宜合葬宣陵,一如舊制。」省奏,從之。考異曰: 云:「河南李咸執藥上書曰:『昔秦始皇幽閉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駕迎母,供養如初。夫以秦后之惡,始皇之悖,尚納直臣之語,不失母子之恩,豈況皇太后不以罪歿,陛下之過有重始皇!臣謹左手齎章,右手執藥,詣闕自聞。如遂不省,臣當飲鴆自裁,下覲先帝,具陳得失。』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議。廷尉陳球乃下議。」與不同,今從 。〉
  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宣陵
 □有人書朱雀闕,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后,考異曰:舊云「常侍侯覽多殺黨人」。按時已死,恐誤。今去之。〉公卿皆尸祿,無忠言者。」詔司隸校尉劉猛逐捕,十日一會。以誹書言直,不肯急捕。月餘,主名不立;坐左轉諫議大夫,以御史中丞段熲代之。乃四出逐捕,及太學遊生繫者千餘人。等又使以他事奏,論輸左校。
  初,司隸校尉王寓依倚宦官,求薦於太常張奐拒之,遂陷以黨罪禁錮。嘗與段熲爭擊,不相平,為司隸,欲逐敦煌而害之;奏記哀請於,乃得免。
  初,魏郡 李暠為司隸校尉,以舊怨殺扶風 蘇謙不韋瘞而不葬,變姓名,結客報仇。遷大司農,不韋匿於廥中,鑿地旁達之寢室,殺其妾小兒。大懼,以板藉地,一夕九徙。又掘父塚,斷取其頭,標之於市。求捕不獲,憤恚,嘔血死。不韋遇赦還家,乃葬父行喪。張奐素睦於蘇氏,而段熲善,不韋為司隸從事,不韋懼,稱病不詣。怒,使從事張賢就家殺之,先以鴆與父曰:「若不得不韋,便可飲此!」遂收不韋其一門六十餘人,盡誅之。
 □勃海王 之貶癭陶也,因中常侍王甫求復國,許謝錢五千萬;既而桓帝遺詔復國,知非功,不肯還謝錢。中常侍鄭颯、中黃門董騰數與交通,密司察以告段熲。冬,十月,收送北寺獄,使尚書令廉忠誣奏「等謀迎立,大逆不道」,遂詔冀州刺史收考實,迫責,令自殺;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傅、相以下悉伏誅。等十二人皆以功封列侯。
 □十一月,會稽妖賊句章,自稱大將軍,立父越王〔「許昭」原作「許生」,「大將軍立父生為越王」原作「陽明皇帝」,據後漢書 臧洪傳續漢書 天文志東觀漢記改。〕考異曰:吳志 孫堅傳許昌自稱陽明皇帝,與其子作亂。 靈紀續漢志 許生自稱越王作亂;今從臧洪傳續漢志東觀記。〉眾以萬數;遣揚州刺史臧旻丹陽太守討之。〔「陳夤」原作「陳寅」,據資治通鑑卷五十六改。下同。〕
 □十二月,司徒許栩罷;以大鴻臚袁隗為司徒。考異曰: 在四年。今從 。〉
 □鮮卑
 □是歲,單于車兒死,子屠特若尸逐就單于立。
熹平二年(癸丑、紀元二六九O年)
 □春,正月,大疫。
 □丁丑,司空宗俱薨。
 □二月,壬午,赦天下。
 □以光祿勳楊賜為司空。
 □三月,太尉李咸免。
 □夏,五月,以司隸校尉段熲為太尉。
 □六月,北海地震。
 □秋,七月,司空楊賜免;以太常潁川 唐珍為司空。之弟也。考異曰:楊賜傳熹平二年,代唐珍為司空。按靈帝紀熹平二年正月,司空宗俱薨。二月,以光祿勳楊賜為司空。七月司空楊賜免,太常唐珍為司空。是宗俱,而也。誤。〉
 □冬,十二月,太尉段熲罷。
 □鮮卑二州。
 □甲戌晦,日有食之。〔「甲戌」原作「癸酉」,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改。〕考異曰: 續漢志作「癸酉晦,日食」。按長曆,十二月乙巳朔,癸酉不得在晦日。是年甲戌晦中原一帶日食可見,則日食誤前一日明矣。〉
熹平三年(甲寅、紀元二六九一年)
 □春,二月,己巳,赦天下。
 □以太常東海 陳耽為太尉。
 □三月,中山穆王 薨,無子,國除。考異曰:本傳云:「子節王 嗣,無子,國除。」與帝紀異,未知孰是,又不知薨在何年,今且從帝紀。〉
 □夏,六月,封河間王 濟南王〔「虎」原作「康」,據後漢紀卷二十三改。〕孝仁皇祀。考異曰: 靈紀章帝八王傳皆以河間王 子名「康」。按光武子有濟南安王 ,此濟南王亦名,先後同國同名,當有誤;今從 。〉
 □吳郡司馬富春 孫堅召募精勇,得千餘人,助州郡討許生。冬,十一月,臧旻大破會稽〔「堅從」二字原無。校:「『月』下脫『堅從』二字。」此據校補。〕斬之。
 □任城王 薨,無子,國絕。
 □十二月,鮮卑北地,太守夏育屠各追擊,破之。遷為護烏桓校尉。鮮卑又寇
 □司空唐珍罷,以永樂少府許訓為司空。
熹平四年(乙卯、紀元二六九二年)
 □春,三月,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命議郎蔡邕為古文、篆、隸三體書之,刻石,立于太學門外。使後儒晚學咸取正焉。碑始立,其觀視及摹寫者車乘日千餘輛,填塞街陌。
 □初,朝議以州郡相黨,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至是復有三互法,禁忌轉密,選用艱難,二州久缺不補。蔡邕上疏曰:「伏見舊壤,鎧、馬所出,比年兵饑,漸至空耗。今者闕職經時,吏民延屬,而三府選舉,踰月不定。臣怪問其故,云避三互。十一月有禁,當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復限以歲月,狐疑遲淹,兩州懸空,萬里蕭條,無所管繫。愚以為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今但申以威靈,明其憲令,對相部主,尚畏懼不敢營私;況乃三互,何足為嫌!昔韓安國起自徒中,朱買臣出於幽賤,並以才宜,還守本邦,豈復顧循三互,繫以末制乎!臣願陛下上則先帝,蠲除近禁,其諸州刺史器用可換者,無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朝廷不從。
  臣曰:叔向有言:「國將亡,必多制。」明王之政,謹擇忠賢而任之,凡中外之臣,有功則賞,有罪則誅,無所阿私,法制不煩而天下大治。所以然者何哉?執其本故也。及其衰也,百官之任不能擇人,而禁令益多,防閑益密,有功者以閡文不賞,為奸者以巧法免誅,上下勞擾而天下大亂。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孝靈之時,刺史、二千石貪如豺虎,暴殄烝民,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以令視之,豈不適足為笑而深可為戒哉!
 □封河間王 任城王
 □夏,四月,郡國七大水。
 □五月,丁卯,赦天下。
 □延陵園災。
 □鮮卑幽州
 □六月,弘農三輔螟。
 □于闐王 安國拘彌,大破之,殺其王。戊己校尉、西域長史各發兵輔立拘彌侍子定興為王,人眾裁千口。
熹平五年(丙辰、紀元二六九三年)
 □夏,四月,癸丑〔「癸丑」原作「癸亥」,據後漢紀卷二十四改。〕赦天下。考異曰: 作「癸亥」, 作「癸丑」。按長曆,四月壬辰朔,有癸丑,無癸亥, 誤。〉
 □益州郡夷反,太守李顒討平之。
 □大雩。
 □五月,太尉陳耽罷,以司空許訓為太尉。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上書曰:「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錮,辱在塗泥。謀反大逆尚蒙赦宥,黨人何罪,獨不開恕乎!所以災異屢見,水旱荐臻,皆由於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送槐里獄,掠殺之。於是詔州郡更考黨人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禁錮,爰及五屬。
 □六月,壬戌,以太常南陽 劉逸為司空。
 □秋,七月,太尉許訓罷,以光祿勳劉寬為太尉。
 □冬,十月,司徒袁隗罷;〔此句下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七與下文合為連文。〕十二月,丙戌,〔「十二月」原作「十一月」,據後漢紀卷二十四、冊府元龜卷七十一改。〕以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考異曰: 云十一月, 云十二月。按長曆,十一月戊子朔,無丙戌,十二月戊午朔,有丙戌, 是。〉
 □是歲,鮮卑幽州
熹平六年(丁巳、紀元二六九四年)
 □春,正月,辛丑,赦天下。
 □夏,四月,大旱,七州蝗。
  令三公條奏長吏苛酷貪汙者,罷免之。平原漁陽 陽球坐嚴酷,徵詣廷尉。考異曰:本傳:司空張顥條奏。按光和元年為太尉,未嘗為司空。光和元年陷蔡邕時,已為將作大匠,不知被徵果在何年,唯熹平五年、六年大旱,故附於此。〉前為九江太守討賊有功,特赦之,拜議郎。
 □鮮卑寇三邊。
 □市賈小民有相聚為宣陵孝子者數十人,詔皆除太子舍人。
 □秋,七月,司空劉逸免,以衛尉陳球為司空。
 □初,好文學,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諸生能為文賦者並待制鴻都門下;後諸為尺牘及工書鳥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數十人。侍中祭酒樂松賈護多引無行趣勢之徒置其間,憙陳閭里小事;甚悅之,待以不次之位;又久不親行郊廟之禮。會詔群臣各陳政要,蔡邕上封事曰:「夫迎氣五郊,清廟祭祀,養老辟雍,皆帝者之大業,祖宗所祗奉也。而有司數以蕃國疏喪、宮內產生及吏卒小汙,廢闕不行,忘禮敬之大,任禁忌之書,拘信小故,以虧大典。自今齋制宜如故典,庶答風霆、災妖之異。又,古者取士,必使諸侯歲貢,孝武之世,郡舉孝廉,又有賢良、文學之選,於是名臣輩出,文武並興。之得人,數路而已。夫書畫辭賦,才之小者;匡國治政,未有其能。陛下即位之初,先涉經術,聽政餘日,觀省篇章,聊以遊意當代博奕,非以為化取士之本。而諸生競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頗引經訓風喻之言,下則連偶俗語,有類俳優,或竊成文,虛冒名氏。臣每受詔於盛化門,差次錄第,其未及者,亦復隨輩皆見拜擢。既加之恩,難復收改,但守奉祿,於義已弘,不可復使治民及在州郡。昔孝宣會諸儒於石渠章帝集學士於白虎,通經釋義,其事優大,文武之道,所宜從之。若乃小能小善,雖有可觀,孔子以為致遠則泥,君子固當志其大者。又,前一切以宣陵孝子為太子舍人,臣聞孝文皇帝制喪服三十六日,雖繼體之君,父子至親,公卿列臣受恩之重,皆屈情從制,不敢踰越。今虛偽小人,本非骨肉,既無幸私之恩,又無祿仕之實,惻隱之心,義無所依,至有奸軌之人通容其中;桓思皇后祖載之時,東郡有盜人妻者,亡在孝中,本縣追捕,乃伏其辜。虛偽雜穢,難得勝言。太子官屬,宜搜選令德,豈有但取丘墓凶醜之人!其為不祥,莫與大焉,宜遣歸田里,以明詐偽。」書奏,乃親迎氣北郊及行辟雍之禮。又詔宣陵孝子為舍人者,悉改為丞、尉焉。
 □護烏桓校尉夏育上言:「鮮卑寇邊,自春以來三十餘發,請徵幽州諸郡兵出塞擊之,一冬、二春,必能擒滅。」先是護校尉田晏坐事論刑,被原,欲立功自效,乃請中常侍王甫求得為將。因此議遣兵與力討賊,乃拜為破鮮卑中郎將;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議於朝堂。蔡邕議曰:「征討殊類,所由尚矣。然而時有同異,勢有可否,故謀有得失,事有成敗,不可齊也。夫以世宗神武,將帥良猛,財賦充實,所括廣遠,數十年間,官民俱匱,猶有悔焉。況今人財並乏,事劣昔時乎!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加以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人逋逃為之謀主,兵利馬疾,過於匈奴。昔段熲良將,習兵善戰,有事西羌,猶十餘年。今才策未必過鮮卑種眾不弱曩時,而虛計二載,自許有成,若禍結兵連,豈得中休,當復徵發眾人,轉運無已,是為耗竭諸力蠻夷。夫邊垂之患,手足之疥搔,中國之困,胸背之瘭疽,方今郡縣盜賊尚不能禁,況此醜虜而可伏乎!昔高祖平城之恥,呂后棄慢書之詬,方之於今,何者為甚?天設山河,築長城,起塞垣,所以別內外,異殊俗也。苟無蹙國內侮之患則可矣,豈與蟲螘之虜,校往來之數哉!雖或破之,豈可殄盡,而方令本朝為之旰食乎!昔淮南王 諫伐曰:『如使人蒙死以逆執事,廝輿之卒有一不備而歸者,雖得越王之首,猶為大漢羞之。』而欲以齊民易醜虜,皇威辱外夷,就如其言,猶已危矣,況乎得失不可量耶!」不從。八月,遣夏育高柳田晏雲中匈奴中郎將臧旻南單于雁門,各將萬騎,三道出塞二千餘里。檀石槐命三部大人各率眾逆戰,等大敗,喪其節傳輜重,各將數十騎奔還,死者什七八。三將檻車徵下獄,贖為庶人。
 □冬,十月,辛丑,京師地震。〔十月癸丑朔,無辛丑。〕
 □十一月,〔「十一月」三字前繫於後文「司空陳球免」五字之前,今移至十一月日食段。〕壬午朔,日有食之。〔「壬午朔」原作「癸丑朔」,繫於「十月」段,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改並移至十一月。〕考異曰: 作「十月癸丑朔,日食」。按是年十一月壬午朔,中原一帶日出時可見及,與相以聞相符,蓋相所報十一月誤為十月,史官注以十月干支耳。
 □太尉劉寬〔「太尉劉寬」四字原擊於十月,據後漢紀卷二十四移至十一月。原後有「免」字,今刪之。〕司空陳球免。考異曰: 作十月劉寬免,十一月陳球免, 二人以災異罷,今從之。〉
 □十二月,甲寅,以太常河南 孟戫為太尉。
 □庚辰,司徒楊賜免。
 □以太常陳耽為司空。
 □遼西太守甘陵 趙苞到官,遣使迎母及妻子,垂當到郡;道經柳城,值鮮卑萬餘人入塞寇抄,母及妻子遂為所劫質,載以擊郡。率騎二萬與賊對陣,賊出母以示悲號,謂母曰:「為子無狀,欲以微祿奉養朝夕,不圖為母作禍。昔為母子,今為王臣,義不得顧私恩,毀忠節,唯當萬死,無以塞罪。」母遙謂曰:「威豪,人各有命,何得相顧以虧忠義,爾其勉之!」即時進戰,賊悉摧破,其母妻皆為所害。自上歸葬,遣使弔慰,封鄃侯葬訖,謂鄉人曰:「食祿而避難,非忠也;殺母以全義,非孝也。如是,有何面目立於天下!」遂嘔血而死。
光和元年(戊午、紀元二六九五年)
 □春,正月,合浦交趾 烏滸蠻反,招引九真日南民攻沒郡縣。
 □太尉孟戫罷。
 □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是月無此日食。〕
 □癸丑,以光祿勳陳國 袁滂為司徒。
 □己未,京師地震。〔「京師」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二十四補。〕
 □置鴻都門學,其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尚書、侍中,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
 □三月,辛丑,赦天下,改元光和〔「光和」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以太常常山 張顥為太尉。,中常侍之弟也。
 □夏,四月,丙辰,京師地震。〔「京師」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二十四補。〕
 □侍中寺雌雞化為雄。
 □司空陳耽免,以太常來豔為司空。
 □六月,丁丑,有黑氣墮御溫德殿東庭中,長十餘丈,似龍。
 □秋,七月,戊子〔「戊子」原作「壬子」,是年七月己卯朔,無壬子,據蔡中郎集卷七答詔問災異所記,此事在七月初十,即戊子日。〕青虹見玉堂後殿庭中。詔召光祿大夫楊賜等詣金商門,問以災異及消復之術。對曰:「春秋讖曰:『天投蜺,天下怨,海內亂。』加四百之期,亦復垂及。今妾媵、閹尹之徒共專國朝,欺罔日月;又,鴻都門下招會群小,造作賦說,見寵於時,更相薦說,旬月之間,並各拔擢。樂松處常伯,任芝居納言,郤儉梁鵠各受豐爵不次之寵,而令搢紳之徒委伏畎畝,口誦之言,身蹈絕俗之行,棄捐溝壑,不見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處,幸賴皇天垂象譴告。周書曰:『天子見怪則修德,諸侯見怪則修政,卿大夫見怪則修職,士庶人見怪則修身。』唯陛下斥遠佞巧之臣,速徵鶴鳴之士,斷絕尺一,抑止槃游,冀上天還威,眾變可弭。」
  議郎蔡邕對曰:「臣伏思諸異,皆亡國之怪也。天於大漢殷勤不已,故屢出妖變以當譴責,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今蜺墮、雞化,皆婦人干政之所致也。前者乳母趙嬈,貴重天下,讒諛驕溢,續以永樂門史霍玉,依阻城社,為奸邪。〔「大」原作「又」,據後漢紀卷二十四、蔡中郎集卷七答詔問災異嚴可均 全後漢文卷七十改。〕今道路紛紛,復云有程大人者,察其風聲,將為國患;宜高為隄防,明設禁令,深惟,以為至戒。今太尉張顥,為所進;光祿勳偉璋,有名貪濁;又長水校尉趙玹,屯騎校尉蓋升,並叨時幸,榮富優足;宜念小人在位之咎,退思引身避賢之福。伏見廷尉郭禧,純厚老成;光祿大夫橋玄,聰達方直;故太尉劉寵,忠實守正;並宜為謀主,數見訪問。夫宰相大臣,君之四體,委任責成,優劣已分,不宜聽納小吏,雕琢大臣也。又,尚方工技之作,鴻都篇賦之文,可且消息,以示惟憂。宰府孝廉,士之高選,近者以辟召不慎,切責三公,而今並以小文超取選舉,開請託之門,違明王之典,眾心不厭,莫之敢言;臣願陛下忍而絕之,思惟萬機,以答天望。聖朝既自約礪,左右近臣亦宜從化,人自抑損,以塞咎戒,則天道虧滿,鬼神福謙矣。夫君臣不密,上有漏言之戒,下有失身之禍,願寢臣表,無使盡忠之吏受怨奸仇。」章奏,覽而嘆息;因起更衣,曹節於後竊視之,悉宣語左右,事遂漏露。其為所裁黜者,側目思報。
  初,與大鴻臚劉郃素不相平,叔父衛尉又與將作大匠陽球有隙。即中常侍程璜女夫也。遂使人飛章言「數以私事請託於不聽。含隱切,志欲相中。」於是詔下尚書召詰狀。上書曰:「臣實愚戇,不顧後害,陛下不念忠臣直言,宜加掩蔽,誹謗猝至,便用疑怪。臣年四十有六,孤特一身,得託名忠臣,死有餘榮,恐陛下於此不復聞至言矣!」於是下雒陽獄,劾以「仇怨奉公,議害大臣,大不敬,棄市。」事奏,中常侍河南 呂強無罪,力為伸請。亦更思其章,有詔:「減死一等,與家屬髡鉗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陽球使客追路刺,客感其義,皆莫為用。又賂其部主,使加毒害,所賂者反以其情戒,由是得免。
 □八月,有星孛于天市。
 □九月,太尉張顥罷,以太常陳球為太尉。
 □司空來豔薨。〔此句下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七與下文合為連文。〕考異曰: 云:「以久病罷。」今從 。〉冬,十月,以射聲校尉袁逢為司空。〔「射聲校尉」原作「屯騎校尉」,據後漢紀卷二十四改。〕考異曰: 靈紀作「屯騎校尉」, 作「射聲校尉」。按是年任屯騎校尉者乃蓋升 是。〉
 □宋皇后無寵,後宮幸姬眾共譖毀。勃海王 宋氏,即后之姑也,中常侍王甫恐后怨之,因譖后挾左道祝詛;信之,遂策收璽綬。后自致暴室,以憂死。父不其鄉侯 及兄弟並被誅。
 □丙子晦,日有食之。
  尚書盧植上言:「凡諸黨錮多非其罪,可加赦恕,申宥回枉。又,宋后家屬並以無辜委骸橫尸,不得斂葬,宜敕收拾,以安遊魂。又,郡守、刺史一月數遷,宜依黜陟以章能否,縱不九載,可滿三歲。又,請謁希求,一宜禁塞,選舉之事,責成主者。又,天子之體,理無私積,宜弘大務,蠲略細微。」不省。
 □十一月,太尉陳球免。〔此句下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七與下文合為連文。〕十二月,丁巳,以光祿大夫橋玄為太尉。
 □鮮卑酒泉;種眾日多,緣邊莫不被毒。
 □詔中尚方為鴻都文學樂松江覽等三十二人圖象立贊,以勸學者。尚書令陽球諫曰:「臣案等皆出於微蔑,斗筲小人,依憑世戚,附託權豪,俛眉承睫,徼進明時。或獻賦一篇,或鳥篆盈簡,而位升郎中,形圖丹青。亦有筆不點牘,辭不辨心,假手請字,妖偽百品,莫不蒙被殊恩,蟬蛻滓濁。是以有識掩口,天下嗟嘆。臣聞圖象之設,以昭勸戒,欲令人君動鑑得失,未聞豎子小人詐作文頌,而可妄竊天官,垂象圖素者也。今太學、東觀足以宣明聖化,願罷鴻都之選,以銷天下之謗。」書奏,不省。
 □是歲,初開西邸賣官,入錢各有差: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於西園立庫以貯之。或詣闕上書占令長,隨縣好醜,豐約有價。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然後倍輸。又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初,為侯時常苦貧,及即位,每嘆桓帝不能作家居,曾無私錢,故賣官聚錢以為私藏。
  嘗問侍中楊奇曰:「朕何如桓帝?」對曰:「陛下之於桓帝,亦猶虞舜比德唐堯。」不悅曰:「卿強項,真楊震子孫,死後必復致大鳥矣。」之曾孫也。
 □南匈奴 屠特若尸逐就單于死,子呼徵立。
光和二年(己未、紀元二六九六年)
 □春,大疫。
 □三月,司徒袁滂免,以大鴻臚劉郃為司徒。考異曰: :「二月丁巳,免。」「劉郃」作「劉邵」。今從 。〉
 □乙丑,太尉橋玄罷,拜太中大夫;以太中大夫段熲為太尉。幼子遊門次,為人所劫,登樓求貨;不與。司隸校尉、河南尹圍守家,不敢迫。瞋目呼曰:「奸人無狀,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攻之,子亦死。因上言:「天下凡有劫質,皆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由是劫質遂絕。
 □京兆地震。
 □司空袁逢罷,以太常張濟為司空。
 □夏,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王甫曹節等奸虐弄權,扇動內外,太尉段熲阿附之。父兄子弟為卿、校、牧、守、令、長者布滿天下,所在貪暴。養子相,尤殘酷,凡殺人,皆磔尸車上,隨其罪目,宣示屬縣,夏月腐爛,則以繩連其骨,周遍一郡乃止,見者駭懼。視事五年,凡殺萬餘人。尚書令陽球常拊髀發憤曰:「若陽球作司隸,此曹子安得容乎!」既而果遷司隸。
  使門生於京兆界辜榷官財物七千餘萬,京兆楊彪發其奸,言之司隸。之子也。時休沐里舍,方以日食自劾。詣闕謝恩,因奏及中常侍淳于登袁赦與等罪惡,辛巳,悉收等送獄,及永樂少府自臨考等,五毒備極;先嘗為司隸,乃謂曰:「父子既當伏誅,亦以先後之義,少以楚毒假借老父。」曰:「爾罪惡無狀,死不滅責,乃欲論先後求假借耶!」乃罵曰:「爾前奉事吾父子如奴,奴敢反汝主乎!今日臨阬相擠,校:「甲十一行本『阨』作『阬』;乙十一行本同;校同。」按二字皆可。〕行自及也!」使以土窒口,箠扑交至,父子悉死於杖下;亦自殺。乃僵磔屍於夏城門,大署牓曰:「賊臣王甫。」盡沒入其財產,妻子皆徙比景
  既誅,欲以次表曹節等,乃敕中都官從事曰:「且先去權貴大猾,乃議其餘耳。公卿豪右若袁氏兒輩,從事自辦之,何須校尉耶!」權門聞之,莫不屏氣。曹節等皆不敢出沐。會順帝 虞貴人葬,百官會喪還,曹節見磔尸道次,慨然抆淚曰:「我曹可自相食,何宜使犬舐其汁乎!」考異曰: 云:「虞貴人葬,還入夏城門曹節見謁於道旁。大罵曰:『賊臣曹節。』」收淚於車中,而有是語。今從 。〉語諸常侍:「今且俱入,勿過里舍也。」直入省,白曰:「陽球故酷暴吏,前三府奏當免官,以九江微功,復見擢用。愆過之人,好為妄作,不宜使在司隸,以騁毒虐。」乃徙為衛尉。時出謁陵,敕尚書令召拜,不得稽留尺一。被召急,因求見,叩頭曰:「臣無清高之行,橫蒙鷹犬之任,前雖誅王甫段熲,蓋狐狸小醜,未足宣示天下。願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鴟梟各服其辜。」叩頭流血。殿上呵叱曰:「衛尉扞詔耶!」至於再三,乃受拜。
  於是曹節朱瑀等權勢復盛。領尚書令。郎中審忠上書曰:「陛下即位之初,未能萬機,皇太后念在撫育,權時攝政,故中常侍蘇康管霸應時誅殄。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考其黨羽,志清朝政。華容侯 朱瑀知事覺露,禍及其身,遂興造逆謀,作亂王室,撞省闥,執奪璽綬,迫脅陛下,聚會群臣,離間骨肉母子之恩,遂誅尹勳等。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賞,父子兄弟,被蒙尊榮,素所親厚,布在州郡,或登九列,或據三司。不惟祿重位尊之責,而苟營私門,多蓄財貨,繕修第舍,連里竟巷,盜取御水,以作漁釣,車馬服玩,擬於天家。群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故蟲蝗為之生,夷寇為之起。天意憤盈,積十餘年;故頻歲日食於上,地震於下,所以譴誡人主,欲令覺悟,誅鉏無狀。昔高宗以雉雊之變,故獲中興之功;近者神祇啟悟陛下,發赫斯之怒,故王甫父子應時馘截,路人士女莫不稱善,若除父母之讎。誠恐陛下復忍孽臣之類,不悉殄滅。昔趙高,以危其國;使刑人,身遘其禍。今以不忍之恩,赦夷族之罪,奸謀一成,悔亦何及!臣為郎十五年,皆耳目聞見,之所為,誠皇天所不復赦。願陛下留漏刻之聽,裁省臣表,掃滅醜類,以答天怒。與考驗,有不如言,願受湯鑊之誅,妻子徙,以絕妄言之路。」章寢不報。
  中常侍呂強清忠奉公,以眾例封為都鄉侯,固辭不受,因上疏陳事曰:「臣聞高祖重約,非功臣不侯,所以重天爵、明勸戒也。中常侍曹節等,宦官祐薄,品卑人賤,讒諂媚主,佞邪徼寵,有趙高之禍,未被轘裂之誅。陛下不悟,妄授茅土,開國承家,小人是用,又及家人,重金兼紫,交結邪黨,下比群佞。陰陽乖剌,稼穡荒蕪,人用不康,罔不由茲。臣誠知封事已行,言之無逮,所以冒死干觸陳愚忠者,實願陛下損改既謬,從此一止。臣又聞後宮采女數千餘人,衣食之費日數百金,比穀雖賤而戶有饑色,案法當貴而今更賤者,由賦發繁數,以解縣官,寒不敢衣,飢不敢食,民有斯戹而莫之卹。宮女無用,填積後庭,天下雖復盡力耕桑,猶不能供。又,前召議郎蔡邕對問於金商門不敢懷道迷國,而切言極對,毀刺貴臣,譏呵宦官。陛下不密其言,至令宣露,群邪項領,膏唇拭舌,競欲咀嚼,造作飛條。陛下回受誹謗,致刑罪,室家徙放,老幼流離,豈不負忠臣哉!今群臣皆以為戒,上畏不測之難,下懼劍客之害,臣知朝廷不復得聞忠言矣!故太尉段熲,武勇冠世,習於邊事,垂髮服戎,功成皓首,歷事二主,勳烈獨昭。陛下既已式序,位登台司,而為司隸校尉陽球所見誣脅,一身既斃,而妻子遠播,天下惆悵,功臣失望。宜徵更加授任,反家屬,則忠貞路開,眾怨以弭矣。」知其忠而不能用。
 □丁酉,赦天下。
 □上祿和海上言:「禮,從祖兄弟別居異財,恩義已輕,服屬疎末。而今黨人錮及五族,既乖典訓之文,有謬經常之法。」覽之而悟,於是黨錮自從祖以下皆得解釋。
 □五月,以衛尉劉寬為太尉。
 □護匈奴中郎將張脩南單于 呼徵不相能,擅斬之,更立右賢王 羌渠為單于。秋,七月,坐不先請而擅誅殺,檻車徵詣廷尉,死。
 □初,司徒劉郃兄侍中竇武同謀,俱死。〔「儵」原作「鯈」。注:「桓紀作『劉儵』。」後漢書 靈帝紀陳球傳竇武傳續漢書 五行志通鑑紀事本末卷八均作「儵」,據改。〕永樂少府陳球曰:「公出自宗室,位登台鼎,天下瞻望,社稷鎮衛,豈得雷同,容容無違而已。今曹節等放縱為害,而久在左右,又公兄侍中受害等,今可表徙衛尉陽球為司隸校尉,以次收等誅之,政出聖主,天下太平,可翹足而待也!」曰:「凶豎多耳目,恐事未會,先受其禍。」尚書劉納曰:「為國棟梁,傾危不持,焉用彼相耶!」許諾,亦與陽球結謀。小妻,程璜之女,由是等頗得聞知,乃重賂,且脅之。懼迫,以謀告因共白曰:「劉納陳球陽球交通書疏,謀議不軌。」大怒。冬,十月,甲申,劉郃陳球劉納陽球皆下獄,死。
 □巴郡 板楯蠻反,遣御史中丞蕭瑗益州刺史討之,不克。
 □十二月,以光祿勳楊賜為司徒。
 □鮮卑二州。
光和三年(庚申、紀元二六九七年)
 □春,正月,癸丑〔「癸丑」原作「癸酉」,據後漢紀卷二十四改。〕赦天下。
 □夏,四月,江夏蠻反。
 □秋,酒泉地震。
 □冬,有星孛于狼、弧。
 □鮮卑二州。
 □十二月,己巳,〔「己巳」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靈帝紀補。〕立貴人何氏為皇后。考異曰: 在十一月。今從 。〉徵后兄潁川太守為侍中。后本南陽屠家,以選入掖庭,生皇子,故立之。
 □是歲作罼圭靈昆苑。司徒楊賜諫曰:「先帝之制,左開鴻池,右作上林,不奢不約,以合禮中。今猥規郊城之地以為苑囿,壞沃衍,廢田園,驅居民,畜禽獸,殆非所謂若保赤子之義。今城外之苑已有五六,可以逞情意,順四節也。宜惟夏禹卑宮、太宗露臺之意,以尉下民之勞。」書奏,欲止,以問侍中任芝樂松考異曰: 云「中常侍樂松」。鴻都文學,必非中常侍。 云「侍中」,今從之。〉對曰:「昔文王之囿百里,人以為小;齊宣五里,人以為大。今與百姓共之,無害於政也。」悅,遂為之。〔原下有「巴郡板楯蠻反」六字,據後漢書 靈帝紀刪。〕
 □蒼梧桂陽賊攻郡縣,零陵太守楊琁制馬車數十乘,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繫布索於馬尾;又為兵車,專彀弓弩。及戰,令馬車居前,順風鼓灰,賊不得視,因以火燒布,然,〔「布」字原不重,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五十七補。〕馬驚,奔突賊陣,因使後車弓弩亂發,鉦鼓鳴震,群盜波駭破散,追逐傷斬無數,梟其渠帥,郡境以清。荊州刺史趙凱誣奏實非身破賊,而妄有其功;與相章奏。有黨助,遂檻車徵,防禁嚴密,無由自訟;乃噬臂出血,書衣為章,具陳破賊形勢,及言所誣狀,潛令親屬詣闕通之。詔書原,拜議郎;受誣人之罪。之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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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