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

資治通鑑卷051



資治通鑑 卷第五十一
  漢紀四十三 起旃蒙赤奮若(乙丑),盡昭陽作噩(癸酉),凡九年。

  孝安皇帝下

延光四年(乙丑、紀元二六四二年)
 □春,二月,乙亥,〔是年二月戊子朔,無乙亥,疑己亥之訛。〕下邳惠王 薨。
 □甲辰,車駕南巡。
 □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庚申,〔「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不豫。乙丑,發自;丁卯,至,崩于乘輿。年三十二。
  皇后與閻顯兄弟、江京樊豐等謀曰:「今晏駕道次,濟陰王在內,邂逅公卿立之,還為大害。」乃偽云疾甚,徙御臥車,所在上食、問起居如故。驅馳行四日,庚午,還宮。辛未,遣司徒劉熹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其夕,發喪。〔「乃」字原無。校:「甲十六行本『夕』下有『乃』字;本同。」後漢書 安帝紀皇后紀通鑑紀事本末卷七均有「乃」字,據補。〕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以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太后欲久專國政,貪立幼年,與等定策禁中,迎濟北惠王北鄉侯 為嗣。考異曰:東觀記續漢書作「北鄉侯犢」,今從 。〉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群僚莫不哀之。
 □甲戌,濟南孝王 薨,無子,國絕。
 □乙酉,北鄉侯即皇帝位。
 □夏,四月,丁酉,太尉馮石為太傅,〔「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司徒劉熹為太尉,參錄尚書事;前司空李郃為司徒。
 □閻顯忌大將軍耿寶位尊權重,威行前朝,乃風有司奏「及其黨羽中常侍樊豐、虎賁中郎將謝惲、侍中周廣野王君 王聖等更相阿黨,互作威福,皆大不道。」辛卯,皆下獄,死;家屬徙比景。貶及弟子林慮侯 皆為亭侯,遣就國;於道自殺。王聖母、子徙雁門。於是以閻景為衛尉,耀為城門校尉,為執金吾,兄弟並處權要,威福自由。
 □己酉,葬孝安皇帝恭陵,廟曰恭宗
 □六月,乙巳,赦天下。
 □秋,七月,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張掖酒泉六千騎及鄯善疏勒車師前部兵擊後部王 軍就,大破之,獲首虜八千餘人,生得軍就匈奴持節使者,將至索班沒處斬之,傳首京師
 □冬,十月,丙午,越巂山崩。
 □北鄉侯病篤,中常侍孫程濟陰王謁者長興渠曰:「王以嫡統,本無失德;先帝用讒,遂至廢黜。若北鄉侯不起,相與共斷江京閻顯,事無不成者。」然之。又中黃門南陽 王康,先為太子府史,及長樂太官丞京兆 王國等並附同於江京閻顯曰:「北鄉侯病不解,國嗣宜以時定,何不早徵諸王子,簡所置乎!」以為然。辛亥,北鄉侯薨;白太后,祕不發喪,而更徵諸王子,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乙卯,孫程王康王國與中黃門黃龍彭愷孟叔李建王成張賢史汎馬國王道李元楊佗陳予趙封李剛魏猛苗光等聚謀於西鍾下,皆截單衣為誓。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等共會崇德殿上,因入章臺門。時江京劉安李閏陳達等俱坐省門下,王康共就斬。以李閏權勢積為省內所服,欲引為主,因舉刃脅曰:「今當立濟陰王,無得搖動!」曰:「諾。」於是扶起,俱於西鍾下迎濟陰王即皇帝位,時年十一。召尚書令、僕射以下從輦幸南宮等留守省門,遮扞內外。雲臺〔「順」字原無,今補之。下同。〕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北宮諸門。
  閻顯時在禁中,憂迫不知所為,小黃門樊登以太后詔召越騎校尉馮詩、虎賁中郎將閻崇將兵屯平朔門以禦等。考異曰:宦者傳作「朔平門」,今從 。〉注:「余按百官志朔平門北宮北門也;恐當以宦者傳為是。」〕入省,謂曰:「濟陰王立,非皇太后意,璽綬在此。苟盡力效功,封侯可得。」太后使授之印曰:「能得濟陰王者,封萬戶侯;得李閏者,五千戶侯。」等皆許諾,辭以「猝被召,所將眾少。」使與迎吏士于左掖門外,因格殺,歸營屯守。
  弟衛尉遽從省中還外府,收兵至盛德門孫程傳召諸尚書使收。尚書郭鎮時臥病,聞之,即率直宿羽林出南止車門,逢從吏士拔白刃呼曰:「無干兵!」即下車持節詔之,曰:「何等詔!」因斫,不中。引劍擊墮車,左右以戟叉其胸,遂擒之,送廷尉獄,即夜死。
  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乃幸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並下獄,誅;家屬皆徙比景。遷太后於離宮。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封孫程等皆為列侯:食邑萬戶,王康王國食九千戶,黃龍食五千戶,彭愷孟叔李建食四千二百戶,王成張賢史汎馬國王道李元楊佗陳予趙封李剛食四千戶,魏猛食二千戶,苗光食千戶:是為十九侯,加賜車馬、金銀、錢帛各有差;李閏以先不豫謀,故不封。擢孫程為騎都尉。初,等入章臺門苗光獨不入。詔書錄功臣,令王康疏名,詐疏章臺門未受符策,心不自安,詣黃門令自告。有司奏欺詐主上;詔書勿問。以將作大匠來歷為衛尉。祋諷劉瑋閭丘弘等先卒,皆拜其子為郎。朱倀施延陳光趙代皆見拔用,後至公卿。徵王男邴吉家屬還京師,厚加賞賜。之見廢也,監太子家小黃門籍建高梵〔「中」字原無。注:「余按來歷傳:傅,中傅也。」此據注補。〕長秋長趙熹、丞良賀、藥長夏珍皆坐徙朔方即位,並擢為中常侍。
  初,閻顯崔駰之子為吏,北鄉侯立不以正,知將敗,欲說令廢立,而日沈醉,不能得見,乃謂長史陳禪曰:「中常侍江京等惑蠱先帝,廢黜正統,扶立疏孽。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徵,於斯復見。今欲與君共求見說將軍,白太后,收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之功不下席而立,則將軍兄弟傳祚於無窮;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將以無罪辜元惡;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也。」猶豫未敢從。會敗,坐被斥;門生蘇祗欲上書言狀,遽止之。時陳禪為司隸校尉,召謂曰:「弟聽上書,請為之証。」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願使君勿復出口!」遂辭歸,不復應州郡命。
 □己卯,以諸王禮葬北鄉侯
 □司空劉授以阿附惡逆,辟召非其人,策免。〔此句下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一合為連文。〕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 陶敦為司空。
 □楊震門生虞放陳翼詣闕追訟事;詔除二子為郎,贈錢百萬,以禮改葬於華陰 潼亭,遠近畢至。有大鳥高丈餘集喪前;郡以狀上。忠直,詔復以中牢具祠之。
 □議郎陳禪以為:「閻太后與帝無母子恩,宜徙別館,絕朝見。」群臣議者咸以為宜。司徒掾汝南 周舉李郃曰:「昔瞽瞍常欲殺事之逾謹; 武姜謀殺莊公莊公誓之黃泉,秦始皇怨母失行,久而隔絕,後感潁考叔茅焦之言,復修子道;書傳美之。今諸新誅,太后幽在離宮,若悲愁生疾,一旦不虞,主上將何以令於天下!如從議,後世歸咎明公。宜密表朝廷,令奉太后,率群臣朝覲如舊,以厭天心,以答人望!」即上疏陳之。

  孝順皇帝上〔「孝」上原有「漢」字,據通鑑 漢紀各卷例刪「漢」字。〕

永建元年(丙寅、紀元二六四三年)
 □春,正月,朝太后於東宮,太后意乃安。
 □甲寅,赦天下。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以阿黨權貴免。司徒李郃罷。
 □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
 □丙戌,以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京兆 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朱倀為司徒。
 □封尚書郭鎮定潁侯
 □隴西 鍾羌反,校尉馬賢擊之,戰於臨洮,斬首千餘級,眾皆降;由是涼州復安。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六月,己亥,封濟南簡王 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以衛尉來歷為車騎將軍。
 □八月,鮮卑代郡,太守李超戰歿。
 □司隸校尉虞詡到官數月,奏馮石劉熹,免之,又劾奏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號為苛刻。三公劾奏:「盛夏多拘繫無辜,為吏民患。」上書自訟考異曰:詡傳云:「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按 孫程就國在九月,而免在十月,蓋帝由此知不直,因事免之。不然,何三府共奏而獨免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民之銜轡。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臣所發舉,贓罪非一。三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臣將從史魚死,即以尸諫耳!」省其章,乃不罪
  中常侍張防賣弄權勢,請託受取;案之,屢寢不報。不勝其憤,乃自繫廷尉,奏言曰:「昔孝安皇帝任用樊豐,交亂嫡統,幾亡社稷。今者張防復弄威柄,國家之禍將重至矣。臣不忍與同朝,謹自繫以聞,無令臣襲楊震之跡!」書奏,流涕訴坐論輸左校;必欲害之,二日之中,傳考四獄。獄吏勸自引,曰:「寧伏歐刀以示遠近!喑嗚自殺,是非孰辨耶!」浮陽侯 孫程祝阿侯 張賢相率乞見,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者即位而復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而更被拘繫;常侍張防贓罪明正,反構忠良。今客星守羽林,其占宮中有奸臣;宜急收送獄,以塞天變。」時立在後,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不得已,趨就東廂。曰:「陛下急收,無令從阿母求請!」問諸尚書,尚書賈朗素與善,証之罪;疑焉,謂曰:「且出,吾方思之!」於是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入言之,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復上書陳有大功,語甚切激。感悟,復徵拜議郎;數日,遷尚書僕射。
  上疏薦議郎南陽 左雄曰:「臣見方今公卿以下,類多拱默,以樹恩為賢,盡節為愚,至相誡曰,『白璧不可為,容容多後福。』伏見議郎左雄,有王臣蹇蹇之節,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尚書。
 □浮陽侯 孫程等懷表上殿爭功,怒;有司劾奏「等干亂悖逆,王國等皆與黨,久留,益其驕恣。」乃免等官,悉徙封遠縣;因遺十九侯就國,敕令促期發遺。
  司徒掾周舉朱倀曰:「朝廷在西鍾下時,非孫程等豈立!今忘其大德,錄其小過;如道路夭折,帝有殺功臣之譏。及今未去,宜急表之!」倀曰:「今詔指方怒,吾獨表此,必致罪譴。」曰:「明公年過八十,位為台輔,不於今時竭忠報國,惜身安寵,欲以何求!祿位雖全,必陷佞邪之譏;諫而獲罪,猶有忠貞之名。若舉言不足采,請從此辭!」倀乃表諫,果從之。
  徙封宜城侯考異曰: :「秋,七月,有司奏:『浮陽侯 孫程祝阿侯 張賢為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謗訕大臣,妄造不祥,亂悖逆;〔「干」原誤「于」,今改之。〕王國等皆與黨,久留,益其驕溢。』詔免等,徙為都梁侯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為宜城侯。」 孫程傳,亦云「坐訟虞詡,呵叱左右,就國。」按虞詡傳,「言見用,上不以為怒。」周舉傳云,「坐爭功就國」,今從之。〉到國,怨恨恚懟,封還印綬、符策,亡歸京師,往來山中。詔書追求,復故爵土,賜車馬、衣物,遣還國。
 □冬,十月,丁亥,司空陶敦免。
 □朔方以西,障塞多壞,鮮卑因此數侵南匈奴;單于憂恐,上書乞修復障塞。庚寅,詔:「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令緣邊郡增置步兵,列屯塞下,習戰射。」
 □壬寅,〔「壬寅」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順帝紀補。〕以廷尉張皓為司空。
 □班勇更立車師後部故王子加特奴為王。又使別校誅斬東且彌王,亦更立其種人為王;於是車師後王卑陸蒲類東且彌移支六國悉平。〔「前後王及卑陸、蒲類、東且彌、移支」十三字原無。注:「西域傳卑陸蒲類東且彌移支車師前後王,是為六國。」此據注補。〕
  遂發諸國兵擊匈奴呼衍王亡走,其眾二萬餘人皆降。生得單于從兄,使加特奴手斬之,以結車師匈奴之隙。北單于自將萬餘騎入後部,至金且谷使假司馬曹俊救之,單于引去,追斬其貴人骨都侯。於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是後車師無復虜跡。
永建二年(丁卯、紀元二六四四年)
 □春,正月,中郎將張國南單于兵擊鮮卑 其至鞬,破之。
 □二月,遼東 鮮卑遼東玄菟烏桓校尉耿曄發緣邊諸郡兵及烏桓出塞擊之,斬獲甚眾;鮮卑震怖,〔「震怖」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耿弇傳補。〕三萬人詣遼東降。
 □三月,旱。
 □初,李氏瘞在北,初不知;至是,左右白之,乃發哀,親到瘞所,更以禮殯。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六月,乙酉,追謚為恭愍皇后,葬于恭陵之北。
 □西域城郭諸國皆服於,唯焉耆王 元孟未降,班勇奏請攻之。於是遣敦煌太守張朗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因發諸國兵四萬餘人分為兩道擊之,從南道,從北道,約期俱至焉耆。而先有罪,欲徼功自贖,遂先期至爵離關,遣司馬將兵前戰,獲首虜二千餘人,元孟懼誅,逆遣使乞降。張朗徑入焉耆,受降而還。得免誅,以後期徵,下獄,免。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免。庚子,以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汝南 許敬為司徒。之弟也。仕於之間,當閻氏之盛,無所屈橈;三家既敗,士大夫多染汙者,獨無謗言及於,當世以此貴之。
 □初,南陽 樊英,少有學行,名著海內,隱於壺山之陽,州郡前後禮請,不應;公卿舉賢良、方正、有道,皆不行;安帝賜策書徵之,不赴。是歲,復以策書、玄纁,備禮徵固辭疾篤。詔切責郡縣,駕載上道。不得已,到,稱疾不肯起;強輿入殿,猶不能屈。使出就太醫養疾,月致羊酒。其後乃為設壇,令公車令導,尚書奉靷,賜几、杖,待以師傅之禮,考異曰:英傳云:「四年,三月,乃設壇場見。」黃瓊傳李固勸書,已云「樊英設壇席。及至,上疏薦,稱光祿大夫。」則是至之時,已嘗設壇見之,而為光祿大夫矣。至三年旱,復上疏。若四年方設壇場見,則都與瓊傳異,知其必不在四年也。〉延問得失,拜五官中郎將。數月,稱疾篤;詔以為光祿大夫,賜告歸,令在所送穀,以歲時致牛酒。辭位不受,有詔譬旨,勿聽。
  初被詔命,眾皆以為必不降志。南郡 王逸素與善,因與其書,多引古譬諭,勸使就聘。議而至;及後應對無奇謀深策,談者以為失望。河南 張楷俱徵,謂曰:「天下有二道,出與處也。吾前以子之出,能輔是君也,濟斯民也。而子始以不訾之身,怒萬乘之主,及其享受爵祿,又不聞匡救之術,進退無所據矣。」
  臣曰:古之君子,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隱。隱非君子之所欲也。人莫己知而道不得行,群邪共處而害將及身,故深藏以避之。王者舉逸民,揚仄陋,固為其有益於國家,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是故有道德足以尊主,智能足以庇民,被褐懷玉,深藏不市,則王者當盡禮以致之,屈體以下之,虛心以訪之,克己以從之,然後能利澤施于四表,功烈格于上下。蓋取其道不取其人,務其實不務其名也。
  其或禮備而不至,意勤而不起,則姑內自循省而不敢強致其人,曰:豈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政之亂而不可輔乎?群小在朝而不敢進乎?誠心不至而憂其言之不用乎?何賢者之不我從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遠矣,誠心至矣,彼將扣閽以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蟬者,務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雖振其木,無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則天下歸之,若蟬之歸明火也。」或者人主恥不能致,乃至誘之以高位,脅之以嚴刑。使彼誠君子耶,則位非所貪,刑非所畏,終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貪位畏刑之人也,烏足貴哉!
  若乃孝悌著於家庭,行誼隆於鄉曲,利不苟取,仕不苟進,潔己安分,優遊卒歲,雖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修之吉士也;王者當褒優安養,俾遂其志。若孝昭之待韓福光武之遇周黨,以勵廉恥,美風俗,斯亦可矣,固不當如范升之詆毀,又不可如張楷之責望也。
  至於飾偽以邀譽,釣奇以驚俗,不食君祿而爭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規卿相之位,名與實反,心與跡違,斯乃華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於聖王之誅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時又徵廣漢 楊厚江夏 黃瓊之子也。既至,豫陳有三百五十年之戹以為戒,拜議郎。將至,李固以書逆遺之曰:「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不,可否之間,聖賢居身之所珍也。誠遂欲枕山棲谷,擬跡,斯則可矣;若當輔政濟民,今其時也。自生民以來,善政少而亂俗多,必待之君,此為士行其志終無時矣。嘗聞語曰:『嶢嶢者易缺,皦皦者易汙。』盛名之下,其實難副。近魯陽 樊君被徵初至,朝廷設壇席,猶待神明,雖無大異,而言行所守,亦無所缺;而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是故俗論皆言『處士純盜虛聲』。願先生弘此遠謨,令眾人嘆服,一雪此言耳!」至,拜議郎,稍遷尚書僕射。昔隨父在臺閣,習見故事;及後居職,達練官曹,爭議朝堂,莫能抗奪。數上疏言事,上頗采用之。
  李固之子也,少好學,常改易姓名,杖策驅驢,負笈從師,不遠千里,遂究覽墳籍,為世大儒。每到太學,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業諸生知其為子也。
永建三年(戊辰、紀元二六四五年)
 □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
 □夏,六月,旱。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
 □九月,鮮卑漁陽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
 □車騎將軍來歷罷。
 □南單于 死,弟休利立,為去特若尸逐就單于
 □悉召孫程等還京師
永建四年(己巳、紀元二六四六年)
 □春,正月,丙寅,赦天下。
 □丙子,加元服。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御。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考異曰: 順帝紀言獻大珠者乃桂陽太守文礱。按東觀記曰:「漢陽率善都尉蒲密桂陽太守文礱獻大明珠以求媚,今封珠還蒲密。」則獻珠者實蒲密也。〉
 □五州雨水。
 □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尚書僕射虞詡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險阨,沃野千里,土宜畜牧,水可溉漕。頃遭元元之災,眾內潰,郡縣兵荒,二十餘年。夫棄沃壤之饒,捐自然之財,不可謂利;離河山之阻,守無險之處,難以為固。今三郡未復,園陵單外,而公卿選懦,容頭過身,張解設難,但計所費,不圖其安。宜開聖聽,考行所長。」九月,詔復安定北地上郡歸舊土。
 □癸酉,以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太常王龔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
 □鮮卑朔方
 □十二月,乙卯〔「乙卯」原訛作「己卯」,據後漢書 順帝紀改。〕以宗正弘農 劉崎為司徒。
 □是歲,于闐王 放前拘彌王 ,自立其子為拘彌王,而遣使者貢獻,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于闐罪,令歸拘彌國放前不肯。
永建五年(庚午、紀元二六四七年)
 □夏,四月,京師旱。
 □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是時長吏、二千石聽百姓謫罰者輸贖,號為「義錢」,託為貧人儲,而守令因以聚斂。尚書僕射虞詡上疏曰:「元年以來,貧民上章言長吏受取百萬以上者,洶洶不絕,謫罰吏人至數千萬,而三公、刺史少所舉奏。尋永平章和中,州郡以走卒錢給貸貧人,司空劾案,州及郡縣皆坐免黜。今宜遵前典,蠲除權制。」於是詔書切責州郡。謫罰輸贖自此而止。〔此段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五十一引後漢書 虞詡傳補。〕
 □定遠侯 班超之孫陰城公主。主驕淫無道;積憤怒,伏刃殺主。冬,十月,乙亥,坐腰斬,同產皆棄市。
永建六年(辛未、紀元二六四八年)
 □春,二月,庚午,河間孝王 薨;子嗣。狠不奉法,以侍御史吳郡 沈景有強能,擢為河間相。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贊拜,峙不為禮,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耶!」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別!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耶!」王慚而更服,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曰:「前發京師,陛見受詔,以王不恭,使相檢督。諸君空受爵祿,曾無訓導之義!」因奏治其罪,詔書讓而詰責傅。因捕諸奸人,奏案其罪,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人。遂為改節,悔過自修。
 □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抄暴;三月,辛亥,復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初,安帝薄於藝文,博士不復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將作大匠翟酺請更修繕,〔「疏」原作「流」,今改之。〕誘進後學,從之。秋,九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護校尉韓皓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坐事徵,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上移屯田還湟中意乃安。
 □欲立皇后,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尚書僕射南郡 胡廣與尚書馮翊 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后事大,謙不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嘗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岐嶷形於自然,俔天必有異表,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從之。
  恭懷皇后弟子乘氏 侯商之女,選入掖庭為貴人,常特被引御,從容辭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之所由興也。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小妾得免於罪。」由是賢之。
陽嘉元年(壬申、紀元二六四九年)
 □春,正月,乙巳,立貴人梁氏為皇后。
 □京師旱。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陽嘉〔「陽嘉」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冬,耿曄烏桓 戎末廆等抄擊鮮卑,大獲而還。鮮卑復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 無慮城以拒之。
 □尚書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化;其有政治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世良吏,於茲為盛。今典城百里,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辦為賢能;以治己安民為劣弱,奉法循理為不治。髡鉗之戮,生於睚眦;覆尸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讎,稅之如豺虎。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疢,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期月;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以求名,州宰不覆,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超等踰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會赦行賂,復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賤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橫調,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災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寬其負算,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感其言,復申無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偽,詳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終不能行。
  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稱強仕。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異行,自可不拘年齒。」從之。
  胡廣郭虔史敞上書駮之曰:「凡選舉因才,無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經學;之政,非必章奏;顯用,年乖強仕;揚聲,亦在弱冠。前世以來,貢舉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剗戾舊章,便利未明,眾心不厭。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駮異,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采厥衷。」不從。
  冬,十一月,〔「冬十一月」四字原無,據後漢書 順帝紀補。〕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久之,廣陵所舉孝廉徐淑,年未四十;臺郎詰之,對曰:「詔書曰:『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左雄詰之曰:「昔顏回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耶?」無以對;乃罷却之。郡守坐免。然公直精明,能審覈真偽,決志行之。頃之,胡廣出為濟陰太守,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 陳蕃潁川 李膺下邳 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慄,莫敢輕舉。迄于永嘉,察選清平,多得其人。〔「然雄公直精明」以下原在後文「袁宏論曰」之後,今與「久之」段合為連文。〕
  袁宏論曰:夫謀事作制,以經世訓物,必使可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謂彈冠之會必將是年也,以為可仕之時在於強盛,故舉其大限以為民衷。且顏淵子奇,曠代一有,而欲以斯為格,豈不偏乎!
 □敦煌太守徐由疏勒王 臣槃發二萬人擊于闐,破之,斬首數百級,更立故王宗人成國拘彌王而還。〔此段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五十一引後漢書 西域傳補。〕
 □閏十二月,庚子,恭陵 百丈廡災。
 □上聞北海 郎顗精於陰陽之學。
陽嘉二年(癸酉、紀元二六五O年)
 □春,正月,詔公車徵,問以災異。上章曰:「三公上應台階,下同元首,政失其道,則寒陰反節。今之在位,競託高虛,納累鍾之俸,無天下之憂。棲遲偃仰,寢疾自逸,被策文,得賜錢,即復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以此消伏災眚,興致升平,其可得乎!今選牧、守,〔「舉」字原無,據後漢書 郎顗傳補。〕委任三府;長吏不良,既咎州、郡,州、郡有失,豈得不歸責舉者!而陛下崇之彌優,自下慢事愈甚,所謂『大網疏,小網數』。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以發憤忘食,懇懇不已者,誠念朝廷,欲致興平。臣書不擇言,死不敢恨!」因條便宜七事:「一,園陵火災,宜念百姓之勞,罷繕修之役。二,立春以後陰寒失節,宜采納良臣,以助聖化。三,今年少陽之歲,春當旱,夏必有水,宜遵前典,惟節惟約。四,去年八月,熒惑出入軒轅,宜簡出宮女,恣其姻嫁。五,去年閏十月,有白氣從西方天苑趨參左足,入玉井,恐立秋以後,將有寇叛戾之患,宜豫宣告諸郡,嚴為備禦。六,今月十四日乙卯,白虹貫日,宜令中外官司,並須立秋然後考事。七,興以來三百三十九歲,於詩三期,宜大蠲法令,有所變更。王者隨天,譬猶自春徂夏,改青服絳也。自文帝省刑,適三百年,而輕微之禁,漸已殷積。王者之法,譬猶,當使易避而難犯也。」
  二月,復上書薦黃瓊李固,以為宜加擢用。又言:「自冬涉春,訖無嘉澤,數有西風,反逆時節,朝廷勞心,廣為禱祈,薦祭山川,暴龍移市。臣聞皇天感物,不為偽動;災變應人,要在責己。若令雨可請降,水可攘止,則歲無隔,太平可待。然而災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書奏,特拜郎中;辭病不就。
 □三月,使匈奴中郎將趙稠遣從事將南匈奴兵出塞擊鮮卑,破之。
 □初,之立也,乳母宋娥豫其謀,山陽君,又封執金吾梁商襄邑侯。尚書令左雄上封事曰:「高皇帝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江京王聖等,遂致地震之異。永建二年封陰謀之功,又有日食之變。數術之士,咸歸咎於封爵。今青州饑虛,盜賊未息,誠不宜追錄小恩,虧失大典。」不聽。
  復諫曰:「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惡讒諛,然而歷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罪,讒諛蒙倖者,蓋聽忠難,從諛易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惡,貴寵,人情之所甚欲,是以時俗為忠者少而習諛者多;故令人主數聞其美,稀知其過,迷而不悟,以至於危亡。臣伏見詔書,顧念阿母舊德宿恩,欲特加顯賞。按尚書故事,無乳母爵邑之制,唯先帝時阿母王聖野王君造生讒賊廢立之禍,生為天下所咀嚼,死為海內所歡快。貴為天子,而庸僕羞與為比者,以其無義也;賤為匹夫,而王侯爭與為伍者,以其有德也。今阿母躬蹈儉約,以身率下,群僚蒸庶,莫不向風;而與王聖並同爵號,懼違本操,失其常願。臣愚以為凡人之心,理不相遠,其所不安,古今一也。百姓深懲王聖傾覆之禍,民萌之命危於累卵,常懼時世復有此類,怵惕之念未離於心,恐懼之言未絕乎口。乞如前議,歲以千萬給俸阿母,內足以盡恩愛之歡,外可不為吏民所怪。梁冀之封,事非機急,宜過災戹之運,然後平議可否。」於是讓還封;書十餘上,乃從之。
  夏,四月,己亥,京師地震。五月,庚子,詔群公、卿士各直言厥咎,仍各舉敦樸士一人。左雄復上疏曰:「先帝封野王君漢陽地震,今封山陽君,而京城復震,專政在陰,其災尤大。臣前後瞽言,封爵至重,王者可私人以財,不可以官,宜還阿母之封以塞災異。今已高讓,山陽君亦宜崇其本節。」言切至,亦畏懼辭讓;而戀戀不能已,卒封之。
  是時,大司農劉據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傳呼促步,又加以捶撲。上言:「九卿位亞三事,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動有庠序之儀。孝明皇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納之,是後九卿無復捶撲者。
 □戊午,司空王龔免。六月,辛未,以太常魯國 孔扶為司空。
 □丁丑, 宣德亭地坼,長八十五丈;引公卿所舉敦樸之士,使之對策,及特問以當世之敝,為政所宜。李固對曰:「前孝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阿母,因造妖孽,改亂嫡嗣,至令聖躬狼狽,親遇其艱。既拔自困殆,龍興即位,天下喁喁,屬望風政。積敝之後,易致中興,誠當沛然,思惟善道,而論者猶云『方今之事,復同於前』;臣伏從山草〔「從山草」原作「在草澤」,據後漢書 李固傳改。〕痛心傷臆!實以興以來三百餘年,賢聖相繼十有八主,豈無阿乳之恩,豈忘貴爵之寵?然上畏天威,俯案經典,知義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雖有大功、勤謹之德,但加賞賜,足以酬其勞苦;至於裂土開國,實乖舊典。聞阿母體性謙虛,必有遜讓,陛下宜許其辭國之高,使成萬安之福。夫妃、后之家所以少完全者,豈天性當然?但以爵位尊顯,顓總權柄,天道惡盈,不知自損,故至顛仆。先帝寵遇閻氏,位號太疾,故其受禍曾不旋時,老子曰:『其進銳者其退速也。』今梁氏戚為椒房,禮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群從,榮顯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及諸侍中還居黃門之官,使權去外戚,政歸國家,豈不休乎!又,詔書所以禁侍中、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權,容請託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側,聲勢振天下,子弟祿〔「仕」原作「任」,據後漢書 李固傳改。〕曾無限極,雖外託謙默,不干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進舉。今可為設常禁,同之中臣。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賜錢千萬,所以輕厚賜,重薄位者,為官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竊聞長水司馬武宣開陽城門羊迪等,無他功德,初拜便真,此雖小失而漸壞舊章。先聖法度,所宜堅守,故政一跌,百年不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病也。今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氣,運四時;〔「平」原作「乎」,據後漢書 李固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八改。〕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權尊勢重,責之所歸,若不平心,災眚必至,誠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今與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刺史、二千石,外統職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潔,猶叩樹本,百枝皆動也。由此言之,本朝號令,豈可蹉跌!天下之紀綱,當今之急務也。夫人君之有政,猶水之有堤防;堤防完全,雖遭雨水霖潦,不能為變;政一立,暫遭凶年,不足為憂。誠令堤防穿漏,萬夫同力,不能復救;政一壞,賢智馳騖,不能復還;今堤防雖堅,漸有孔穴。譬之一人之身,本朝者,心腹也,州、郡者,四支也,心腹痛則四支不舉。故臣之所憂,在腹心之疾,非四支之患也。苟堅堤防,務政,先安心腹,整理本朝,雖有寇賊、水旱之變,不足介意也;誠令堤防壞漏,心腹有疾,雖無水旱之災,天下固可以憂矣。又宜罷退宦官,去其權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黃門五人,才智閑雅者給事殿中。如此,則論者厭塞,升平可致也!」
  扶風功曹馬融對曰:「今科條品制,四時禁令,所以承天順民者,備矣,悉矣,不可加矣。然而天猶有不平之效,民猶有咨嗟之怨者,百姓屢聞恩澤之聲而未見惠和之實也。古之足民者,非能家贍而人足之,量其財用,為之制度。故嫁娶之禮儉,則婚者以時矣;喪制之禮約,則終者掩藏矣;不奪其時,則農夫利矣。夫妻子以累其心,產業以重其志,捨此而為非者,有必不多矣!」
  太史令南陽 張衡對曰:「自初舉孝廉,迄今二百歲矣,皆先孝行;行有餘力,始學文法。辛卯詔書,以能章句、奏案為限;雖有至孝,猶不應科,此棄本而取末。曾子長於孝,然實魯鈍,文學不若,政事不若。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有可觀,內必有闕,則違選舉孝廉之志矣。且郡國守相,剖符寧境,為國大臣,一旦免黜十有餘人,吏民罷於送迎之役,新故交際,公私放濫,或臨政為百姓所便而以小過免之,是為奪民父母使嗟號也。不遠復,不憚改,朋友交接且不宿過,況於帝王,承天理物,以天下為公者乎!中間以來,妖星見於上,震裂著於下,天誡詳矣,可為寒心!明者消禍於未萌,今既見矣,修政恐懼,則禍轉為福矣。」
  上覽眾對,以李固為第一,即時出阿母還舍,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以為議郎;而阿母、宦者皆疾之,詐為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大司農南郡 黃尚等請之於梁商,僕射黃瓊復救明其事。久乃得釋,出為廣漢 令,〔「廣漢雒」原作「洛」。注:「『洛』,當作『雒』。雒縣廣漢郡。」後漢書 李固傳亦作「廣漢雒令」,據改。〕棄官歸漢中博通經籍,美文辭;對奏,亦拜議郎。善屬文,通貫六藝,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善機巧,尤致思於天文、陰陽、曆算,作渾天儀,著靈憲。性恬憺,不慕當世;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
 □太尉龐參,在三公中最名忠直,數為左右所毀。會所舉用忤旨,司隸承風案之。時當會茂才、孝廉,以被奏,稱疾不會。廣漢上計掾段恭因會上疏曰:「伏見道路行人、農夫、織婦皆曰:『太尉竭忠盡節,徒以直道不能曲心,孤立群邪之間,自處中傷之地。』夫以讒佞傷毀忠正,此天地之大禁,人主之至誡也!昔白起賜死,諸侯酌酒相賀;季子來歸,人喜其紓難。夫國以賢治,君以忠安;今天下咸欣陛下有此忠賢,願卒寵任以安社稷。」書奏,詔即遣小黃門視疾,太醫致羊酒。後夫人疾前妻子,投於井而殺之;雒陽祝良罪。秋,七月,己未,竟以災異免。
 □八月,己巳,以大鴻臚沛國 施延為太尉。〔「沛國」二字原無,據後漢書 順帝紀補。〕
 □鮮卑馬城代郡太守擊之,不克。頃之,其至鞬死。鮮卑由是抄盜差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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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麗年號

 從好太王建元永樂開始,至寶藏王共10王,其中長壽王及安原王至少有3個年號,平原王至少有2個年號,因此保守估計高句麗最少使用15個以上的年號。 好太王,391-412在位 永樂391-412 22 長壽王,412-491在位 □□413-? 延壽451-? 建興472-? 文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