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五十八
漢紀五十 起重光作噩(辛酉),盡強圉單閼(丁卯),凡七年。
孝靈皇帝中
光和四年(辛酉、紀元二六九八年)
□春,正月,初置騄驥廐丞,領受郡國調馬。豪右辜榷,馬一匹至二百萬。
□夏,四月,庚午,〔「庚午」原作「庚子」,據後漢紀卷二十四改。〕赦天下。〈考異曰:范 書 靈帝紀作「庚子」。按長曆,四月癸亥朔,無庚子,范 書誤;今從袁 紀。〉
□交趾 烏滸蠻久為亂,牧守不能禁。交趾人梁龍等復反,攻破郡縣。詔拜蘭陵令會稽 朱儁為交趾刺史,擊斬梁龍,降者數萬人,旬月盡定;以功封都亭侯,徵為諫議大夫。
□六月,庚辰,雨雹如雞子。
□秋,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太尉劉寬免,以衛尉許戫為太尉。〔「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考異曰:袁 紀:「十月,許郁坐辟召錯繆,免。楊賜為太尉。」今從范 書。〉
□閏九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
□司徒楊賜罷;〔此句下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八與下文合為連文。〕冬,十月,以太常陳耽為司徒。〔「以」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考異曰:袁 紀:「三年閏月,楊賜久病罷。十月,陳耽為司徒。」蓋誤置閏於去年。按長曆,此年閏十月,以袁 紀考之,閏九月為是,恐長曆差一月。今從范
書 帝紀。〉
□鮮卑寇幽、并二州。檀石槐死,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父而貪淫,後出攻北地,北地人射殺之。其子騫曼尚幼,兄子魁頭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眾遂離散。魁頭死,弟步度根立。
□是歲,上作列肆於後宮,〔「上」原作「帝」,今改作「上」。下同。〕使諸采女販賣,更相盜竊爭鬪;上著商賈服,從之飲宴為樂。又於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綬。又駕四驢,上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京師轉相倣效,驢價遂與馬齊。
上好為私蓄,收天下之珍貨,每郡國貢獻,先輸中署,名為「導行費」。中常侍呂強上疏諫曰:「天下之財,莫不生之陰陽,歸之陛下,豈有公私!而今中尚方斂諸郡之寶,中御府積天下之繒,西園引司農之藏,中廐聚太僕之馬;而所輸之府,輒有導行之財,調廣民困,費多獻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獻其私,容諂姑息,自此而進。舊典:選舉委任三府,尚書受奏御而已;受試任用,責以成功,功無可察,然後付之尚書舉劾,請下廷尉覆案虛實,行其罪罰;於是三公每有所選,參議掾屬,咨其行狀,度其器能;然猶有曠職廢官,荒穢不治。今但任尚書,或有詔用,如是,三公得免選舉之負,尚書亦復不坐,責賞無歸,豈肯空自勞苦乎!」書奏,不省。
□何皇后性強忌,後宮王美人生皇子協,后酖殺美人。上大怒,欲廢后;諸中官固請,得止。
□大長秋華容侯 曹節卒,中常侍趙忠代領大長秋。
光和五年(壬戌、紀元二六九九年)
□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太尉許戫、司空張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賂,其宦者子弟、賓客,雖貪汙穢濁,皆不敢問,而虛糾邊遠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民詣闕陳訴。司徒陳耽上言:「公卿所舉,率黨其私,所謂放鴟梟而囚鸞鳳。」〈考異曰:劉陶傳:「光和五年,以謠言舉二千石。耽與議郎曹操上言。」按耽已為司徒,不應與議郎同上言。王沈 魏書曰:「是歲,以災異博問得失,太祖因此上書切諫」,不云與耽同上言也。今但云陳耽。〉上以讓戫、濟,由是諸坐謠言徵者,悉拜議郎。
□二月,大疫。
□三月,司徒陳耽免。
□夏,四月,旱。
□以太常袁隗為司徒。
□五月,庚申,永樂宮署災。
□秋,七月,有星孛于太微。〔「微」原誤「幑」,今改之。章校:「甲十一行本『微』誤『徵』;乙十一行本「微」作「幑」。」〕
□板楯蠻寇亂巴郡,連年討之,不能克。上欲大發兵,以問益州計吏漢中 程包,對曰:「板楯七姓,自秦世立功,復其租賦。其人勇猛善戰。昔永初中,羌入漢川,郡縣破壞,得板楯救之,羌死敗殆盡,羌人號為神兵,傳語種輩,勿復南行。至建和二年,羌復大入,實賴板楯連摧破之。前車騎將軍馮緄南征武陵,亦倚板楯以成其功。近益州郡亂,太守李顒亦以板楯討而平之。忠功如此,本無惡心。長吏鄉亭更賦至重,僕役箠楚,過於奴虜,亦有嫁妻賣子,或乃至自剄割,雖陳冤州郡,而牧守不為通理,闕庭悠遠,不能自聞,含怨呼天,無所叩愬。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非有謀主僭號以圖不軌。今但選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煩征伐也!」上從其言,選用太守曹謙,遣宣詔赦之,即時皆降。
□八月,起四百尺觀於阿亭道。
□冬,十月,太尉許戫罷,以太常楊賜為太尉。
□上校獵上林苑,歷函谷關,遂狩于廣成苑。十二月,還,幸太學。
□桓典為侍御史,宦官畏之。典常乘驄馬,京師為之語曰:「行行且止,避驄馬御史!」典,焉之孫也。
光和六年(癸亥、紀元二七OO年)
□春,三月,辛未,赦天下。
□夏,大旱。〈考異曰:本紀云:「大有年。」按今夏大旱,縱使秋成,亦不得為大有年。今不取。〉
□爵號皇后母為舞陽君。
□秋,金城 河水溢出二十餘里。
□五原山岸崩。
□初,鉅鹿 張角奉事黃、老,以妖術教授,號「太平道」。咒符水以療病,令病者跪拜首過,或時病癒,眾共神而信之。角分遣弟子周行四方,轉相誑誘,十餘年間,徒眾數十萬,自青、徐、幽、冀、荊、揚、兗、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或棄賣財產、流移奔赴,填塞道路,未至病死者亦以萬數。郡縣不解其意,反言角以善道教化,為民所歸。
太尉楊賜時為司徒,上書言:「角誑燿百姓,遭赦不悔,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速成其患。宜切敕刺史、二千石,簡別流民,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會賜去位,事遂留中。司徒掾劉陶復上疏申賜前議,言:「角等陰謀益甚,四方私言,云角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宜下明詔,重募角等,賞以國土,有敢回避,與之同罪。」上殊不為意,方詔陶次第春秋條例。
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猶將軍也,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考異曰:袁 紀作「坊」,今從范 書。〉各立渠帥;訛言「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書京城寺門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大方馬元義等先收荊、揚數萬人,期會發於鄴。元義數往來京師,以中常侍封諝、徐奉等為內應,約以三月五日內外俱起。
中平元年(甲子、紀元二七O一年)
□春,正月,〔「正月」二字原無,據後漢紀卷二十四補。〕角弟子濟南 唐周上書告之。〈考異曰:袁 紀云「濟陰人唐客」,今從范 書。〉於是收馬元義,車裂於雒陽。〈考異曰:袁 紀曰:「五月乙卯,馬元義等於京都謀反,伏誅。」續漢書曰:「張角別黨馬元義為山陽所捕得,饋送京師,車裂於市。」今從范 書。〉詔三公、司隸案驗宮省直衛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誅殺千餘人;下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馳敕諸方,一時俱起,皆著黃巾以為標幟,故時人謂之「黃巾賊」。二月,角自稱天公將軍,角弟寶稱地公將軍,寶弟梁稱人公將軍,〈考異曰:司馬彪 九州春秋云:「角弟梁,梁弟寶」,袁 紀云「角弟良、寶」,今從范 書。〉所在燔燒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據,長吏多逃亡;旬月之間,天下響應,京師震動。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應賊。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進為大將軍,封慎侯,率左右羽林、五營營士屯都亭,修理器械,以鎮京師;置函谷、太谷、廣成、伊闕、轘轅、旋門、孟津、小平津八關都尉。
上召群臣會議。北地太守皇甫嵩以為宜解黨禁,益出中藏錢、西園廐馬以班軍士。嵩,規之兄子也。上問計於中常侍呂強,對曰:「黨錮久積,人情怨憤,若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今請先誅左右貪濁者,大赦黨人,料簡刺史、二千石能否,則盜無不平矣。」上懼而從之。壬子,赦天下黨人,還諸徙者;唯張角不赦。發天下精兵,遺北中郎將盧植討張角,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儁討潁川 黃巾。
是時中常侍趙忠、張讓、夏惲、郭勝、段珪、宋典等皆封侯貴寵,上常言:「張常侍是我公,趙常侍是我母。」由是宦官無所憚畏,並起第宅,擬則宮室。上嘗欲登永安候臺,宦官恐望見其居處,乃使中大人尚但諫曰:「天子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虛散。」上自是不敢復升臺榭。及封諝、徐奉事發,上詰責諸常侍曰:「汝曹常言黨人欲為不軌,皆令禁錮,或有伏誅者。今黨人更為國用,汝曹反與張角通,為可斬未?」皆叩頭曰:「此王甫、侯覽所為也!」於是諸常侍人人求退,各自徵還宗親、子弟在州郡者。
趙忠、夏惲等遂共譖呂強,云與黨人共議朝廷,數讀霍光傳。強兄弟所在並皆貪穢。上使中黃門持兵召強。強聞上召,怒曰:「吾死,亂起矣!丈夫欲盡忠國家,豈能對獄吏乎!」遂自殺。忠、惲復譖曰:「強見召,未知所問而就外自屏,有奸明審。」遂收捕其宗親,沒入財產。
侍中河內 向栩上便宜,譏刺左右。張讓誣栩與張角同心,欲為內應,收送黃門北寺獄,殺之。郎中中山 張鈞上書曰:「竊惟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民所以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財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宜斬十常侍,懸頭南郊,以謝百姓,〈考異曰:范 書 宦者傳上列常侍十二人名,而下云十常侍,舉大數也。〉〔「舉大數也」原作「未詳」,據胡三省注改。〕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須師旅而大寇自消。」上以鈞章示諸常侍,皆免冠徒跣頓首,乞自致雒陽詔獄,並出家財以助軍費。有詔,皆冠履視事如故。上怒鈞曰:「此真狂子也!十常侍固當有一人善者不!」〔「當」原作「常」,據後漢書 宦者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八、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八改。〕御史承旨,遂誣奏鈞學黃巾道,收掠,死獄中。
□庚子,〔是年三月丙午朔,無庚子。〕南陽 黃巾 張曼成攻殺太守褚貢。
□上問太尉楊賜以黃巾事,賜所對切直,上不悅。夏,四月,賜坐寇賊免。以太僕弘農 鄧盛為太尉。已而上閱錄故事,得賜與劉陶所上張角奏,乃封賜為臨晉侯,陶為中陵鄉侯。
□司空張濟罷,以大司農張溫為司空。
□皇甫嵩、朱儁合將四萬餘人,共討潁川 黃巾,〔「黃巾」二字原無。張校:「『川』下脫『黃巾』二字。」後漢書
靈帝紀、皇甫嵩傳均有此二字,據補。〕嵩、儁各統一軍。儁與賊波才戰,敗;嵩進保長社。
□汝南 黃巾敗太守趙謙於邵陵。廣陽 黃巾殺幽州刺史郭勳及太守劉衛。
□波才圍皇甫嵩於長社。嵩兵少,軍中皆恐。賊依草結營,會大風,嵩約敕軍士皆束苣乘城,使銳士間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從城中鼓譟而出,奔擊賊陣,賊驚亂,奔走。會騎都尉沛國 曹操將兵適至,五月,嵩、操與朱儁合軍,更與賊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封嵩為都鄉侯。〔「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操父嵩,為中常侍曹騰養子,不能審其生出本末,或云夏侯氏子也。操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世人未之奇也,唯太尉橋玄及南陽 何顒異焉。玄謂操曰:「天下將亂,非命世之才,不能濟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顒見操,嘆曰:「漢家將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玄謂操曰:「君未有名,可交許子將。」子將者,訓之從子劭也,好人倫,多所賞識,與從兄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嘗為郡功曹,府中聞之,莫不改操飾行。曹操往造劭而問之曰:「我何如人?」劭鄙其為人,不答。操乃劫之,劭曰:「子,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操大喜而去。
朱儁之擊黃巾也,其護軍司馬北地 傅燮上疏曰:「臣聞天下之禍不由於外,皆興於內。是故虞舜先除四凶,然後用十六相,明惡人不去,則善人無由進也。今張角起於趙、魏,黃巾亂於六州,此皆釁發蕭牆而禍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辭伐罪,始到潁川,戰無不克;黃巾雖盛,不足為廟堂憂也。臣之所懼,在於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彌增其廣耳。陛下仁德寬容,多所不忍,故閹豎弄權,忠臣不進。誠使張角梟夷,黃巾變服,臣之所憂,甫益深耳。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國,亦猶冰炭不可同器。彼知正人之功顯而危亡之兆見,皆將巧辭飾說,共長虛偽。夫孝子疑於屢至,市虎成於三夫,若不詳察真偽,忠臣將復有杜郵之戮矣!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舉,速行讒佞之誅,則善人思進,奸凶自息。」趙忠見其疏而惡之。燮擊黃巾,功多當封,忠譖訴之;上識燮言,得不加罪,竟亦不封。
□張曼成屯宛下百餘日;六月,南陽太守秦頡擊曼成,斬之。
□交趾土多珍貨,前後刺史多無清行,財計盈給,輒求遷代,故吏民怨叛,執刺史及合浦太守,叛帥來達自稱柱天將軍。〔「叛帥」二字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五十八補。〕三府選京令東郡 賈琮為交趾刺史。琮到部,訊其反狀,咸言「賦斂過重,百姓莫不空單。京師遙遠,告冤無所,民不聊生,故聚為盜賊。」琮即移書告示,各使安其資業,招撫荒散,蠲復徭役,誅斬渠帥為大害者,簡選良吏試守諸縣,歲間蕩定,百姓以安。巷路為之歌曰:「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吏不敢飯!」
□皇甫嵩、朱儁乘勝進討汝南、陳國 黃巾,追波才於陽翟,擊彭脫於西華,並破之,餘賊降散,三郡悉平。嵩乃上言其狀,以功歸儁,於是進封儁為西鄉侯,〔「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遷鎮賊中郎將。詔嵩討東郡,儁討南陽。
北中郎將盧植連戰破張角,斬獲萬餘人,角等走保廣宗。植築圍鑿塹,造作雲梯,垂當拔之。上遣小黃門左豐視軍,或勸植以賂送豐,植不肯。豐還,言於上曰:「廣宗賊易破耳,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上怒,檻車徵植,〔「徵」原作「微」,據後漢書 盧植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八、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八改。〕〈考異曰:續漢書云,「植征角,失利抵罪。」按范曄于皇甫嵩傳論,「前史晉 平原 華嶠,稱其父光祿大夫表,每言其祖魏太尉歆稱『時人說皇甫嵩之不伐,汝 豫之戰,歸功朱儁,張角之捷,本之於盧植,收名斂策,而己不有焉。』」植抵罪後,而皇甫奏捷,則植之行師方略,嵩實資之,續漢書以為失利,失其實也。〉減死一等;遣東中郎將隴西 董卓代之。
□巴郡 張脩以妖術為人療病,其法略與張角同,令病家出五斗米,號「五斗米師」。秋,七月,脩聚眾反,寇郡縣;時人謂之「米賊」。〈考異曰:范 書 靈帝紀有此張脩。陳壽 魏志 張魯傳有「劉焉司馬張脩」,劉艾 典略有「漢中 張脩」,裴松之以為「張脩」應是「張衡」,非典略之失,則傳寫之誤。按魯傳云:「祖父陵,父衡,皆為五斗米道。衡死,魯復行之。」劉焉司馬張脩與魯同擊漢中,魯襲殺脩,非其父也。今此據范 書。〉
□八月,皇甫嵩與黃巾戰於蒼亭,獲其帥卜巳。董卓攻張角無功,抵罪。乙巳,詔嵩討角。
□九月,安平王 續坐不道,誅,國除。
初,續為黃巾所虜,國人贖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議郎李燮曰:「續守藩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朝廷不從。燮坐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坐誅,乃復拜議郎。京師為之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冬,十月,皇甫嵩與張角弟梁戰於廣宗,梁眾精勇,嵩不能克。明日,乃閉營休士以觀其變,知賊意稍懈,乃潛夜勒兵,雞鳴,馳赴其陣,戰至晡時,大破之,斬梁,獲首三萬級,赴河死者五萬許人。角先已病死,剖棺戮屍,傳首京師。十一月,嵩復攻角弟寶於下曲陽,斬之,斬獲十餘萬人。即拜嵩為左車騎將軍,領冀州牧,封槐里侯。嵩能溫卹士卒,每軍行頓止,須營幔修立,然後就舍,軍士皆食,爾乃嘗飯,故所向有功。
□北地 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群盜反,共立湟中義從胡 北宮伯玉、李文侯為將軍,殺護羌校尉泠徵。金城人邊章、韓遂素著名西州,群盜誘而劫之,使專任軍政,殺金城太守陳懿,攻燒州郡。
初,武威太守倚恃權貴,恣行貪暴,涼州從事武都 蘇正和案致其罪。刺史梁鵠懼,欲殺正和以免其負,訪於漢陽長史敦煌 蓋勳。勳素與正和有仇,或勸勳因此報之,勳曰:「謀事殺良,非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乃諫鵠曰:「夫紲食鷹隼,欲其鷙也。鷙而烹之,將何用哉!」鵠乃止。正和詣勳求謝,勳不見,曰:「吾為梁使君謀,不為蘇正和也。」怨之如初。
後刺史左昌盜軍穀數萬,勳諫之。昌怒,使勳與從事辛曾、孔常別屯阿陽以拒賊,欲因軍事罪之;而勳數有戰功。及北宮伯玉之攻金城也,勳勸昌救之,昌不從。陳懿既死,邊章等進圍昌於冀。昌召勳等自救,辛曾等疑不肯赴,勳怒曰:「昔莊賈後期,穰苴奮劍。今之從事豈重於古之監軍乎!」曾等懼而從之。勳至冀,誚讓章等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從君言,以兵臨我,庶可自改;今罪已重,不得降也。」乃解圍去。
叛羌圍校尉夏育於畜官,勳與州郡合兵救育,至狐槃,為羌所敗。勳餘眾不及百人,身被三創,堅坐不動,指木表曰:「尸我於此!」句就種羌 滇吾以兵扞眾曰:「蓋長史賢人,汝曹殺之者為負天。」勳仰罵曰:「死反虜!汝何知,促來殺我!」眾相視而驚。滇吾下馬與勳,勳不肯上,遂為羌所執。羌服其義勇,不敢加害,送還漢陽。後刺史楊雍表勳領漢陽太守。
□張曼成餘黨更以趙弘為帥,眾復盛,至十餘萬,據宛城。朱儁與荊州刺史徐璆等合兵圍之,自六月至八月不拔;有司奏徵儁。司空張溫上疏曰:「昔秦用白起,燕任樂毅,皆曠年歷載,乃能克敵。儁討潁川已有功效,引師南指,方略已設;臨軍易將,兵家所忌,宜假日月,責其成功。」上乃止。儁擊弘,斬之。
賊帥韓忠復據宛拒儁,儁鳴鼓攻其西南,賊悉眾赴之;儁自將精卒掩其東北,乘城而入。忠乃退保小城,惶懼乞降;諸將皆欲聽之,〈考異曰:袁 紀曰:「議郎蔡邕、司馬張超皆欲聽之。」范 書 朱儁傳曰:「司馬張超及徐璆、秦頡皆欲聽之。」不及蔡邕。且邕傳亦不載此事,疑其有誤。〉儁曰:「兵固有形同而勢異者。昔秦、項之際,民無定主,故賞附以勸來耳。今海內一統,唯黃巾造逆。納降無以勸善,討之足以懲惡。今若受之,更開逆意,賊利則進戰,鈍則乞降,縱敵長寇,非良計也!」因急攻,連戰不克。儁登土山望之,顧謂司馬張超曰:「吾知之矣。賊今外圍周固,內營逼急,乞降不受,欲出不得,所以死戰也。萬人一心,猶不可當,況十萬乎!不如撤圍,并兵入城,忠見圍解,勢必自出,自出則意散,易破之道也。」既而解圍,忠果出戰,儁因擊,大破之,斬首萬餘級。
南陽太守秦頡殺忠,餘眾復奉孫夏為帥,還屯宛。儁急攻之,司馬孫堅率眾先登;癸巳,拔宛城。孫夏走,儁追至西鄂 精山,復破之,斬萬餘級。於是黃巾破散,其餘州郡所誅,一郡數千人。
□十二月,己巳,赦天下,改元中平。〔「中平」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
□豫州刺史太原 王允破黃巾,得張讓賓客書,與黃巾交通,上之。上責怒讓;讓叩頭陳謝,竟亦不能罪也。讓由是以事中允,遂傳下獄,會赦,還為刺史;旬日間,復以他罪被捕。〔「補」原作「誅」,據後漢書 王允傳、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八改。〕楊賜不欲使更楚辱,遣客謝之曰:「君以張讓之事,故一月再徵,凶慝難量,幸為深計!」諸從事好氣決者,共流涕奉藥而進之。允厲聲曰:「吾為人臣,獲罪於君,當伏大辟以謝天下,豈有乳藥求死乎!」投杯而起,出就檻車。既至廷尉,大將軍進與楊賜、袁隗共上疏請之,得減死論。〈考異曰:允傳云「太尉袁隗、司徒楊賜」。按隗、賜時皆不為此官,恐誤。〉
中平二年(乙丑、紀元二七O二年)
□春,正月,大疫。
□二月,己酉,南宮 雲臺災。庚戌,樂成門災。〔「樂成門」原作「樂城門」。胡三省注:「據續漢志:蓋樂成殿門也。『城』,當作『成』。五行志作『樂城門』。劉昭曰:南宮中門也。」此據胡注改。〕
中常侍張讓、趙忠說上斂天下田,畝十錢,以修宮室,鑄銅人。樂安太守陸康上疏諫曰:「昔魯宣稅畝而蝝災自生,哀公增賦而孔子非之,豈有聚奪民物以營無用之銅人,捐捨聖戒,自蹈亡王之法哉!」內倖譖康援引亡國以譬聖明,大不敬,檻車徵詣廷尉。侍御史劉岱表陳解釋,得免歸田里。康,續之孫也。
又詔發州郡材木文石,部送京師。黃門常侍輒令譴呵不中者,因強折賤買,僅得本價十分之一,因復貨之,宦官〔張校:「『宦官』作『中者』。」〕復不為即受,材木遂至腐積,宮室連年不成。刺史、太守復增私調,百姓呼嗟。又令西園騶分道督促,恐動州郡,多受賕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遷除,皆責助軍、修宮錢,大郡至二三千萬,餘各有差。當之官者,皆先至西園諧價,然後得去;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時鉅鹿太守河內 司馬直新除,以有清名,減責三百萬。直被詔,悵然曰:「為民父母而反割剝百姓以稱時求,吾不忍也。」辭疾;不聽。行至孟津,上書極陳當世之失,即吞藥自殺。書奏,上為暫絕修宮錢。
□以朱儁為右車騎將軍。
□自張角之亂,所在盜賊並起,博陵 張牛角、常山 褚飛燕及黃龍、左校、于氐根、張白騎、劉石、左髭丈八、平漢大計、司隸緣城、雷公、浮雲、白雀、楊鳳、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繞、眭固、苦蝤之徒,〔「左髭丈八」原作「左髭文八」。張校:「『文』作『丈』。」胡注:朱儁傳曰:輕便者言飛燕。于氐根,賢 注曰:左傳曰︰于思于思。杜預云:于思,多鬚之貌。騎白馬者為張白騎。大聲者稱雷公。大眼者為大目。『左髭文八』作『左髭丈八』。」此據二注改。〕不可勝數,大者二三萬,小者六七千人。
張牛角、褚飛燕合軍攻癭陶,牛角中流矢,且死,令其眾奉飛燕為帥,改姓張。飛燕名燕,輕勇趫捷,故軍中號曰「飛燕」。山谷寇賊多附之,部眾浸廣,殆至百萬,號黑山賊,河北諸郡縣並被其害,朝廷不能討。燕乃遣使至京師,奏書乞降;遂拜燕為平難中郎將,〔「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使領河北諸山谷事,歲得舉孝廉、計吏。
□司徒袁隗免。〔此句下原空一格,據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八與下文合為連文。〕三月,以廷尉崔烈為司徒。烈,寔之從兄也。
是時,三公往往因常侍、阿保入錢西園而得之,段熲、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乃登公位。烈因傅母入錢五百萬,故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上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耶!」烈由是聲譽頓衰。
□北宮伯玉等寇三輔,詔左車騎將軍皇甫嵩鎮長安以討之。
時涼州兵亂不解,徵發天下役賦無已,崔烈以為宜棄涼州。詔會公卿百官議之,議郎傅燮厲言曰:「斬司徒,天下乃安!」尚書奏燮廷辱大臣。上以問燮,對曰:「樊噲以冒頓悖逆,憤激思奮,未失人臣之節,季布猶曰『噲可斬也』。今涼州天下要衝,國家藩衛。高祖初興,使酈商別定隴右;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議者以為斷匈奴右臂。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烈為宰相,不念為國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棄一方萬里之土,臣竊惑之!若使左袵之虜得居此地,士勁甲堅,因以為亂,此天下之至慮,社稷之深憂也。若烈不知,是極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上善而從之。
□夏,四月,庚戌,大雨雹。
□五月,太尉鄧盛罷,以太僕河南 張延為太尉。〔惠棟:延,河內人,誤作河南。〕
□六月,以討張角功,封中常侍張讓等十二人為列侯。
□秋,七月,三輔螟。
□皇甫嵩之討張角也,過鄴,見中常侍趙忠舍宅踰制,奏沒入之。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二人由是奏嵩連戰無功,所費者多,徵嵩還,收左車騎將車印綬,削戶六千。八月,以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執金吾袁滂為副,以討北宮伯玉;拜中郎將董卓為破虜將軍,與盪寇將軍周慎並統於溫。
□九月,以特進楊賜為司空。庚寅,臨晉文烈侯 楊賜薨。〈考異曰:范 書 靈紀:「十月庚寅,司空楊賜薨。」按長曆,十月丙申朔,無庚寅。賜傳云:「二年九月,復代張溫為司空。其月薨。」九月丁卯朔,庚寅為二十四日,蓋靈紀誤置賜薨於十月;今從賜傳作薨於九月。〉冬,十月,〔「冬十月」三字原繫於前文楊賜薨之前,今移至許相為司空之前。〕以光祿大夫許相為司空。相,訓之子也。
□諫議大夫劉陶上言:「天下前遇張角之亂,後遭邊章之寇,今西羌逆類已攻河東,恐遂轉盛,豕突上京。民有百走退死之心,而無一前鬪生之計,西寇浸前,車騎孤危,假令失利,其敗不救。臣自知言數見厭,而言不自裁者,以為國安則臣蒙其慶,國危則臣亦先亡也。謹復陳當今要急八事。」大較言天下大亂,皆由宦官。宦官共讒陶曰:「前張角事發,詔書示以威恩,自此以來,各各改悔。今者四方安靜,而陶疾害聖政,專言妖孽。州郡不上,陶何緣知?疑陶與賊通情。」於是收陶下黃門北寺獄,掠按日急。陶謂使者曰:「臣恨不與伊、呂同疇,而以三仁為輩。今上殺忠謇之臣,下有憔悴之民,亦在不久,後悔何及!」遂閉氣而死。前司徒陳耽為人忠正,宦官怨之,亦誣陷,死獄中。
□張溫將諸郡兵步騎十餘萬屯美陽,邊章、韓遂亦進兵美陽,溫與戰,輒不利。十一月,董卓與右扶風 鮑鴻等並兵攻章、遂,大破之,章、遂走榆中。
溫遣周慎將三萬人追之。參軍事孫堅說慎曰:「賊城中無穀,當外轉糧食,堅願得萬人斷其運道,將軍以大兵繼後,賊必困乏而不敢戰,走入羌中,并力討之,則涼州可定也!」慎不從,引軍圍榆中城,而章、遂分屯葵園峽,反斷慎運道,慎懼,棄車重而退。
溫又使董卓將兵三萬討先零羌,羌、胡圍卓於望垣北,糧食乏絕,乃於所渡水中偽立鄢以捕魚,而潛從鄢下過軍。比賊追之,決水已深,不得渡,遂還屯扶風。
張溫以詔書召卓,卓良久乃詣溫;溫責讓卓,卓應對不順。孫堅前耳語謂溫曰:「卓不怖罪而鴟張大語,宜以召不時至,陳軍法斬之。」溫曰:「卓素著威名於河、隴之間,今日殺之,西行無依。」堅曰:「明公親率王師,威震天下,何賴於卓!觀卓所言,不假明公,輕上無禮,一罪也;章、遂跋扈經年,當以時進討,而卓云未可,沮軍疑眾,二罪也;卓受任無功,應召稽留,而軒昂自高,三罪也。古之名將仗鉞臨眾,未有不斷斬以成功者也。今明公垂意於卓,不即加誅,虧損威刑,於是在矣。」溫不忍發,乃曰:「君且還,卓將疑人。」堅遂出。
□是歲,上造萬金堂於西園,引司農金錢、繒帛牣積堂中,復藏寄小黃門、常侍家錢各數千萬,又於河間買田宅,起第觀。
中平三年(丙寅、紀元二七O三年)
□春,二月,江夏兵趙慈反,殺南陽太守秦頡。
□庚戌,赦天下。
□太尉張延罷。遣使者持節就長安拜張溫為太尉。三公在外始於溫。
□以中常侍趙忠為車騎將軍。上使忠論討黃巾之功,執金吾甄舉謂忠曰:「傅南容前在東軍,有功不侯,天下失望。今將軍親當重任,宜進賢理屈,以副眾心。」忠納其言,遣弟城門校尉延致殷勤於傅燮。延謂燮曰:「南容少答我常侍,萬戶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有功不論,命也。傅燮豈求私賞哉!」忠愈懷恨,然憚其名,不敢害,出為漢陽太守。〈考異曰:袁 紀在明年九月。今從范 書。〉
□上使鉤盾令宋典繕修南宮 玉堂,又使掖庭令畢嵐鑄四銅人,又鑄四鐘,皆受二千斛。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車、渴烏,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為可省百姓灑道之費。
□夏,〔「夏」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五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荊州刺史王敏討趙慈,斬之。
□車騎將軍趙忠罷。
□秋,八月,丙午,前太丘長陳寔卒,年八十三。〈考異曰:范 書 本傳云「中平四年卒,年八十四」,今從陳太丘碑文。〉海內赴弔者三萬餘人。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至乃嘆曰:「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短!」楊賜、陳耽,每拜公卿,群僚畢賀,輒嘆寔大位未登,愧於先之。〔此段原繫於中平四年末,據昭明文選卷五十八陳太丘碑文移至中平三年秋,並補「秋八月丙午」「年八十三」九字。〕
□冬,十月,武陵蠻反,郡兵討破之。
□前太尉張延為宦官所譖,下獄死。
□十二月,鮮卑寇幽、并二州。
□徵張溫還京師。
中平四年(丁卯、紀元二七O四年)
□春,正月,己卯,赦天下。
□二月,滎陽賊殺中牟令。三月,河南尹何苗討滎陽賊,破之;拜苗為車騎將軍。
□韓遂殺邊章及北宮伯玉、李文侯,〈考異曰:典略云「章病卒」,與范 書 董卓傳異。〉擁兵十餘萬,進圍隴西,太守李相如叛,與遂連和。
涼州刺史耿鄙率六郡兵討遂。鄙任治中程球,球通奸利,士民怨之。漢陽太守傅燮謂鄙曰:「使君統政日淺,民未知教。賊聞大軍將至,必萬人一心,邊兵多勇,其鋒難當;而新合之眾,上下未和,萬一內變,雖悔無及。不若息軍養德,明賞必罰,賊得寬挺,必謂我怯,群惡爭勢,其離可必。然後率已教之民,討成離之賊,其功可坐而待也!」鄙不從。夏,四月,鄙行至狄道,州別駕反應賊,先殺程球,次害鄙,賊遂進圍漢陽。城中兵少糧盡,燮猶固守。
時北地 胡騎數千隨賊攻郡,皆夙懷燮恩,共於城外叩頭,求送燮歸鄉里。燮子幹,年十三,言於燮曰:「國家昏亂,遂令大人不容於朝。今兵不足以自守,宜聽羌、胡之請,還鄉里,徐俟有道而輔之。」言未終,燮慨然嘆曰:「汝知吾必死耶!聖達節,次守節。殷紂暴虐,伯夷不食周粟而死。吾遭世亂,不能養浩然之志,食祿,又欲避其難乎!吾行何之,必死於此!汝有才智,勉之勉之!主簿楊會,〔「楊」原作「揚」,據後漢書 傅燮傳、通鑑紀事本末卷八、今本資治通鑑卷五十八改。〕吾之程嬰也。」
狄道人王國使故酒泉太守黃衍說燮曰:「天下已非復漢有,府君寧有意為吾屬帥乎?」燮按劍叱衍曰:「若剖符之臣,反為賊說耶!」遂麾左右進兵,臨陣戰歿。〈考異曰:袁 紀在明年五月。今從范 書。〉耿鄙司馬扶風 馬騰亦擁兵反,與韓遂合,共推王國為主,寇掠三輔。
□太尉張溫以寇賊未平,免;以司徒崔烈為太尉。
□五月,以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沛國 丁宮為司空。
□初,張溫發幽州 烏桓突騎三千以討涼州,故中山相漁陽 張純請將之,溫不聽,而使涿令遼西 公孫瓚將之。軍到薊中,烏桓以牢稟逋懸,多叛還本國。張純忿不得將,乃與同郡故泰山太守張舉及烏桓大人丘力居等連盟,劫略薊中,殺護烏桓校尉公綦稠、〈考異曰:范 書 劉虞傳作「箕稠」,今從帝紀。〉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陽終等,眾至十餘萬,屯肥如。舉稱天子,純稱彌天將軍、安定王,移書州郡,云舉當代漢,告天子避位,敕公卿奉迎。
□冬,十月,長沙賊區星自稱將軍,〈考異曰:范 書作「觀鵠」,今從陳壽 吳志。〉眾萬餘人。周朝、郭石亦率徒眾起於零、桂,與星相應;〔「周朝」以下十六字原無,據吳志 孫堅傳補。〕詔以議郎孫堅為長沙太守,討擊平之,封堅為烏程侯。〔「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
□十一月,太尉崔烈罷,以大司農曹嵩為太尉。
□十二月,屠各胡反。
□是歲,賣關內侯,值五百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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