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七十四
魏紀六 起著雍敦牂(戊午),盡旃蒙赤奮若(乙丑),凡八年。
烈祖明皇帝下
景初二年(戊午、紀元二七五五年)漢安樂思公延熙元年、吳大帝赤烏元年
□春,正月,帝召司馬懿於長安,使將兵四萬討遼東。議臣或以為四萬兵多,役費難供。帝曰:「四千里征伐,雖云用奇,亦當任力,不當稍計役費也。」帝謂懿曰:「公孫淵將何計以待君?」對曰:「淵棄城豫走,上計也;據遼水拒大軍,〔「遼水」原作「遼東」。胡注:「『遼東』當作『遼水』。」魏志 明帝紀注引干寶 晉紀、晉書 宣帝紀皆作「遼水」,據改。〕其次也;坐守襄平,此成擒耳。」帝曰:「然則三者何出?」對曰:「唯明智能審量彼我,乃豫有所割棄。此既非淵所及,又謂今往孤遠,不能支久,必先拒遼水,後守襄平也。」帝曰:「還往幾日?」對曰:「往百日,攻百日,還百日,以六十日為休息,如此,一年足矣。」
公孫淵聞之,復遣使稱臣,求救於吳。吳人欲戮其使,羊衜曰:「不可,是肆匹夫之怒而捐霸王之計也,不如因而厚之,遣奇兵潛往以要其成。若魏伐淵不克,〔「淵」字原無,據魏志 公孫度傳注引漢晉春秋補。〕而我軍遠赴,是恩結遐夷,義形萬里;若兵連不解,首尾離隔,則我虜其傍郡,驅略而歸,亦足以致天之罰,報雪曩事矣。」吳主曰:「善!」乃大勒兵謂淵使曰:「請俟後問,當從簡書,必與弟同休戚。」又曰:「司馬懿所向無前,深為弟憂之。」
帝問於護軍將軍蔣濟曰:「孫權其救遼東乎?」濟曰:「彼知官備已固,利不可得,深入則非力所及,淺入則勞而無獲;權雖子弟在危,猶將不動,況異域之人,兼以往者之辱乎!今所以外揚此聲者,譎其行人,疑之於我,我之不克,冀其折節事己耳。然沓、渚之間,去淵尚遠,若大軍相守,事不速決,則權之淺規,或得輕兵掩襲,未可測也。」
□帝問吏部尚書盧毓:「誰可為司徒者?」毓薦處士管寧。帝不能用,更問其次,對曰:「敦篤至行,則太中大夫韓暨;亮直清方,則司隸校尉崔林;貞固純粹,則太常常林。」二月,癸卯,以韓暨為司徒。
□漢主立皇后張氏,前后之妹也。大赦,改元延熙。〔「大赦改元延熙」六字原無,據蜀志 後主傳補。〕立王貴人子璿為皇太子,瑤為安定王。
大司農河南 孟光問太子讀書及情性好尚於祕書郎郤正,正曰:「奉親虔恭,夙夜匪懈,有古世子之風;接待群僚,舉動出於仁恕。」光曰:「如君所道,皆家戶所有耳;吾今所問,欲知其權略智調何如也。」正曰:「世子之道,在於承志竭歡,既不得妄有施為;智調藏於胸懷,權略應時而發,此之有無,焉可豫知也!」光知正慎宜,不為放談,乃曰:「吾好直言,無所回避。今天下未定,智意為先,智意自然,不可力強致也。儲君讀書,寧當傚吾等竭力博識以待訪問,如博士探策講試以求爵位耶!當務其急者。」正深謂光言為然。正,儉之孫也。
□吳人鑄當千大錢。
□夏,四月,庚子,南鄉恭侯 韓暨卒。
□庚戌,大赦。
□六月,司馬懿軍至遼東,公孫淵使大將軍卑衍、楊祚將步騎數萬屯遼隧,圍塹二十餘里。〈考異曰:晉 宣紀云「南北六七十里」,今從淵傳。〉諸將欲擊之,懿曰:「賊所以堅壁,欲老吾兵也,今攻之,正墮其計。且賊大眾在此,其巢窟空虛;直指襄平,破之必矣。」乃多張旗幟,欲出其南,衍等盡銳趣之。懿潛濟水,出其北,直趣襄平;衍等恐,引兵夜走。諸軍進至首山,淵復使衍等逆戰,懿擊,大破之,遂進圍襄平。
秋,七月,大霖雨,遼水暴漲,運船自遼口徑至城下。雨月餘不止,平地水數尺;三軍恐,欲移營,懿令軍中:「敢有言徙者斬!」都督令史張靜犯令,斬之,軍中乃定。賊恃水,樵牧自若,諸將欲取之,懿皆不聽。司馬陳珪曰:「昔攻上庸,八部並進,晝夜不息,故能一旬之半,拔堅城,斬孟達。今者遠來而更安緩,愚竊惑焉。」懿曰:「孟達眾少而食支一年,將士四倍於達而糧不淹月;以一月圖一年,安可不速!以四擊一,正令失半而克,猶當為之,是以不計死傷,與糧競也。今賊眾我寡,賊飢我飽,水雨乃耳,功力不設,雖當促之,亦何所為!自發京師,不憂賊攻,但恐賊走。今賊糧垂盡而圍落未合,掠其牛馬,抄其樵采,此故驅之走也。夫兵者詭道,善因事變。賊憑眾恃雨,故雖飢困,未肯束手,當示無能以安之。取小利以驚之,非計也。」朝廷聞師遇雨,咸欲罷兵。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擒淵可計日待也。」
雨霽,懿乃合圍,作土山地道,楯櫓鉤衝,晝夜攻之,矢石如雨。淵窘急,糧盡,人相食,死者甚多,其將楊祚等降。八月,淵使相國王建、御史大夫柳甫請解圍却兵,當君臣面縛。懿命斬之,檄告淵曰:「楚、鄭列國,而鄭伯猶肉袒牽羊迎之。孤天子上公,而建等欲孤解圍退舍,豈得禮耶!二人老耄,傳言失指,已相為斬之。若意有未已,可更遣年少有明決者來!」淵復遣侍中衛演乞克日送任,懿謂演曰:「軍事大要有五:能戰當戰,不能戰當守,不能守當走;餘二事,唯有降與死耳。汝不肯面縛,此為決就死也,不須送任!」壬午,〔八月庚寅朔,無壬午,疑是壬子,或當九月事。〕襄平潰,淵與子脩將數百騎突圍東南走,大兵急擊之,斬淵父子於梁水之上。懿既入城,誅其公卿以下及兵民七千餘人,築為京觀。遼東、帶方、樂浪、玄菟四郡皆平。
淵之將反也,將軍綸直、賈範等苦諫,淵皆殺之,懿乃封直等之墓,顯其遺嗣,釋淵叔父恭之囚。中國人欲還舊鄉者,恣聽之。遂班師。
初,淵兄晃為恭任子在洛陽,先淵未反,數陳其變,欲令國家討淵;及淵謀逆,帝不忍市斬,欲就獄殺之。廷尉高柔上疏曰:「臣竊聞晃先數自歸,陳淵禍萌,雖為凶族,原心可恕。夫仲尼亮司馬牛之憂,祁奚明叔向之過,在昔之美義也。臣以為晃信有言,宜貸其死;苟自無言,便當市斬。今進不赦其命,退不彰其罪,閉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觀國,或疑此舉也。」帝不聽,竟遣使齎金屑飲晃及其妻子,賜以棺衣,殯斂於宅。
□九月,吳改元赤烏。〈考異曰:建康實錄以去年十二月改今年為赤烏元年,今從吳志。〉
□吳 步夫人卒。
初,吳主為討虜將軍,在吳,娶吳郡 徐氏;太子登所生庶賤,吳主令徐氏母養之。徐氏妬,故無寵。及吳主西徙,徐氏留處吳;而臨淮 步夫人寵冠後庭,吳主欲立為皇后,而群臣議在徐氏,吳主依違者十餘年。會步氏卒,群臣奏追贈皇后印綬。徐氏竟廢,卒於吳。〔建康實錄卷二作步氏二月卒,魏之三月也。〕
□吳主使中書郎呂壹典校諸官府及州郡文書,壹因此漸作威福,深文巧詆,排陷無辜,毀短大臣,纖介必聞。太子登數諫,吳主不聽,群臣莫敢復言,皆畏之側目。
壹誣白故江夏太守刁嘉謗訕國政,吳主怒,收嘉,繫獄驗問。時同坐人皆佈畏壹,並言聞之。侍中北海 是儀獨云無聞,遂見窮詰累日,詔旨轉厲,群臣為之屏息。儀曰:「今刀鋸已在臣頸,臣何敢為嘉隱諱,自取夷滅,為不忠之鬼!顧以聞知當有本末。」據實答問,辭不傾移,吳主遂捨之;嘉亦得免。
上大將軍陸遜、太常潘濬憂壹亂國,每言之,輒流涕。壹白丞相顧雍過失,吳主怒,詰責雍。黃門侍郎謝厷語次問壹:「顧公事何如?」壹曰:「不能佳。」厷又問:「若此公免退,誰當代之?」壹未答。厷曰:「得無潘太常得之乎?」壹良久曰:「君語近之也。」厷曰:「潘太常常切齒於君,但道無因耳。今日代顧公,恐明日便擊君矣!」壹大懼,遂解散雍事。潘濬求朝,詣建業,欲盡辭極諫,至,聞太子登已數言之而不見從;濬乃大請百僚,欲因會手刃殺壹,以身當之,為國除患。壹密聞知,稱疾不行。
西陵督步騭上疏曰:「顧雍、陸遜、潘濬,志在竭誠,寢食不寧,念欲安國利民,建久長之計,可謂心膂股肱社稷之臣矣。宜各委任,不使他官監其所司,課其殿最。此三臣思慮不到則已,豈敢欺負所天乎!」
左將軍朱據部曲應受三萬緡,工王遂詐而受之。壹疑據實取,考問主者,死於杖下;據哀其無辜,厚棺斂之,壹又表據吏為據隱,故厚其殯。吳主數責問據,據無以自明,藉草待罪;數日,典軍吏劉助覺,言王遂所取。吳主大感寤,曰:「朱據見枉,況吏民乎!」乃窮治壹罪,賞助百萬。
丞相雍至廷尉斷獄,壹以囚見。雍和顏色問其辭狀,臨出,又謂壹曰:「君意得無欲有所道乎?」壹叩頭無言。時尚書郎懷敘面詈辱壹,雍責敘曰:「官有正法,何至於此!」有司奏壹大辟,或以為宜加焚裂,用彰元惡。吳主以訪中書令會稽 闞澤,澤曰:「盛明之世,不宜復有此刑。」吳主從之。
壹既伏誅,吳主使中書郎袁禮告謝諸大將,因問時事所當損益。禮還,復有詔責諸葛瑾、步騭、朱然、呂岱等曰:「袁禮還云:『與子瑜、子山、義封、定公相見,並咨以時事當有所先後,各自以不掌民事,不肯便有所陳,悉推之伯言、承明。伯言、承明見禮,泣涕懇惻,辭旨辛苦,至乃懷執危怖,有不自安之心。』聞之悵然,深自刻怪!何者?夫唯聖人能無過行,明者能自見耳。人之舉厝,何能悉中!獨當己有以傷拒眾意,忽不自覺,故諸君有嫌難耳。不耳,何緣乃至於此乎?與諸君從事,自少至長,髮有二色,以謂表裡足以明露,公私分計足用相保,義雖君臣,恩猶骨肉,榮福喜戚,相與共之。忠不匿情,智無遺計,事統是非,諸君豈得從容而已哉!同船濟水,將誰與易!齊桓有善,管子未嘗不嘆,有過未嘗不諫,諫而不得,終諫不止。今孤自省無桓公之德,而諸君諫諍未出於口,仍執嫌難;以此言之,孤於齊桓良優,未知諸君於管子何如耳!」
□冬,十一月,壬午,以司空衛臻為司徒,司隸校尉崔林為司空。
□十二月,漢 蔣琬出屯漢中。
□乙丑,帝不豫。
□辛巳,立郭夫人為皇后。
□初,太祖為魏公,以贊令劉放、參軍事孫資皆為祕書郎。文帝即位,更命祕書曰中書,以放為監,資為令,遂掌機密。帝即位,尤見寵任,皆加侍中、光祿大夫,封本縣侯。是時,帝親覽萬機,數興軍旅,腹心之任,皆二人管之;每有大事,〔「每」字下原空一格。〕朝臣會議,常令決其是非,擇而行之。中護軍蔣濟上疏曰:「臣聞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蔽,古之至戒也。往者大臣秉事,外內扇動;陛下卓然自覽萬機,莫不祗肅。夫大臣非不忠也,然威權在下,則眾心慢上,勢之常也。陛下既已察之於大臣,願無忘之於左右,左右忠正遠慮,未必賢於大臣,至於便僻取合,或能工之。今外所言,輒云『中書』,雖使恭慎,不敢外交,但有此名,猶惑世俗。況實握事要,日在目前,倘因疲倦之間,有所割制,眾臣見其能推移於事,即亦因時而向之。一有此端,私招朋援,臧否毀譽,必有所興,功負賞罰,必有所易,直道而上者或壅,曲附左右者反達,因微而入,緣形而出,意所狎信,不復猜覺。此宜聖智所當早聞,外以經意,則形際自見;或恐朝臣畏言不合而受左右之怨,莫適以聞。臣竊亮陛下潛神默思,公聽並觀,若事有未盡於理而物有未周於用,將改曲易調,遠與黃、唐角功,近昭武、文之績,豈牽近習而已哉!然人君不可悉任天下之事,必當有所付;若委之一臣,自非周公 旦之忠,管夷吾之公,則有弄機敗官之敝。當今柱石之士雖少,至於行稱一州,智效一官,忠信竭命,各奉其職,可並驅策,不使聖明之朝有專吏之名也!」帝不聽。
及寢疾,深念後事,乃以武帝子燕王 宇為大將軍,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衛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對輔政。爽,真之子;肇,休之子也。帝少與燕王 宇善,故以後事屬之。
劉放、孫資久典機任,獻、肇心內不平;殿中有雞棲樹,二人相謂曰:「此亦久矣,其能復幾!」放、資懼有後害,陰圖間之。燕王性恭良,陳誠固辭。帝引放、資入臥內,問曰:「燕王正爾為?」對曰:「燕王實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誰可任者?」時唯曹爽獨在帝側,放、資因薦爽,且言:「宜召司馬懿與相參。」帝曰:「爽堪其事否?」爽流汗不能對。放躡其足,耳之曰:「臣以死奉社稷。」帝從放、資言,欲用爽、懿,既而中變,敕停前命;放、資復入見說帝,帝又從之。放曰:「宜為手詔。」帝曰:「我困篤,不能。」放即上牀,執帝手強作之,遂齎出,大言曰:「有詔免燕王 宇等官,不得停省中。」皆流涕而出。〈考異曰:放傳曰︰「宇性恭良,陳誠固辭。帝引見放、資入臥內,問曰:『燕王正爾為?』放、資對曰:『燕王實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曹爽可代宇否?』放、資因贊成之。又深陳宜速召太尉司馬宣王,帝納其言。放、資既出,帝意復變,詔止宣王勿來。尋更見放、資曰:『我自召太尉,而曹肇等反使吾止之。』命更為詔,帝獨召爽與放、資俱受詔命,遂免宇、獻、肇、朗官。」按陳壽當晉世作魏志,若言放、資本情,則於時非美,故遷就而為之諱也。今依習鑿齒 漢晉春秋、郭頒 世語,似得其實。〉甲申,以曹爽為大將軍。帝嫌爽才弱,復拜尚書孫禮為大將軍長史以佐之。
是時,司馬懿在汲,帝令給使辟邪齎手詔召之。先是,燕王為帝畫計,以為關中事重,宜遣懿便道自軹關西還長安,事已施行。懿斯須得二詔,前後相違,疑京師有變,乃疾驅入朝。
景初三年(己未、紀元二七五六年)漢安樂思公延熙二年、吳大帝赤烏二年
□春,正月,丁亥朔,〔「丁亥朔」三字原無,據魏志 明帝紀、齊王紀補。〕懿至,入見,帝執其手曰:「吾以後事屬君,君與曹爽輔少子。死乃可忍,吾忍死待君,得相見,無所復恨矣!」乃召齊、秦二王以示懿,別指齊王 芳謂懿曰:「此是也,君諦視之,勿誤也!」又教齊王令前抱懿頸。懿頓首流涕。是日,立齊王為皇太子。帝尋殂。〈考異曰:陳壽曰:「年三十六。」裴松之曰:「按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鄴,文帝始納甄后,明帝應以十年生,計至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時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為今年正月,可強名三十五年,不得三十六也。」按裴說或不確,文紀云延康元年十月「封王子叡為武德侯」,明紀云「年十五」,則叡以建安十年生,至本年實年三十四。然魏略云:「吉茂轉為武德侯庶子,二十三年坐其宗人吉本等起事被收。會鍾相國証茂、本服弟已絕,故得不坐。」則吉茂之為武德侯為建安二十三年事,魏明之封武德侯或當在此時,若此事與紀文「年十五」封侯相合,則本年年三十六亦不誤矣。疑陳壽此文實為曲筆,讀者逆推年月,則魏明究為誰氏之子,可不言而明矣。〉
帝沈毅明敏,任心而行,料簡功能,屏絕浮偽。行師動眾,論決大事,謀臣將相,咸服帝之大略。性特強識,雖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跡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經耳目,終不遺忘。
孫盛論曰:聞之長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髮垂地,口吃少言,而沈毅好斷。初,諸公受遺輔導,帝皆以方任處之,政自己出。優禮大臣,開容善直,雖犯顏極諫,無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之偉也。然不思建德垂風,不固維城之基,至使大權偏據,社稷無衛,悲夫!
□太子即位,年八歲;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加曹爽、司馬懿侍中,假節鉞,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
爽、懿各領兵三千人更宿殿內,爽以懿年位素高,常父事之,每事諮訪,不敢專行。
初,并州刺史東平 畢軌及鄧颺、李勝、何晏、丁謐皆有才名,而急於富貴,趨時附勢,明帝惡其浮華,皆抑而不用。曹爽素與親善,及輔政,驟加引擢,以為腹心。晏,進之孫;謐,斐之子也。晏等咸共推戴爽,以為重權不可委之於人。丁謐為爽畫策,使爽白天子發詔,轉司馬懿為太傅,外以名號尊之,內欲令尚書奏事,先來由己,得制其輕重也。爽從之。二月,丁丑,以司馬懿為太傅、以爽弟羲為中領軍、訓為武衛將軍,彥為散騎常侍、侍講,其餘諸弟皆以列侯侍從,出入禁闥,貴寵莫盛焉。
爽事太傅,禮貌雖存,而諸所興造,希復由之。爽徙吏部尚書盧毓為僕射,而以何晏代之,以鄧颺、丁謐為尚書,畢軌為司隸校尉。晏等依勢用事,附會者升進,違忤者罷退,內外望風,莫敢忤旨。黃門侍郎傅嘏謂爽弟羲曰:「何平叔外靜而內躁,銛巧好利,不念務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將遠而朝政廢矣!」晏等遂與嘏不平,因微事免嘏官。又出盧毓為廷尉,畢軌復枉奏毓免官,眾論多訟之,乃復以為光祿勳。孫禮亮直不撓,爽心不便,出為揚州刺史。
□三月,以征東將軍滿寵為太尉。
□夏,四月,吳督軍使者羊衜擊遼東守將,俘人民而去。
□漢 蔣琬為大司馬,東曹掾犍為 楊戲,素性簡略,琬與言論,時不應答。或謂琬曰:「公與戲言而不應,其慢甚矣!」琬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面從後言,古人所誡。戲欲贊吾是耶,則非其本心;欲反吾言,則顯吾之非,是以默然,是戲之快也。」又督農楊敏嘗毀琬曰:「作事憒憒,誠不及前人。」或以白琬,主者請推治敏,琬曰:「吾實不如前人,無可推也。」主者乞問其憒憒之狀,琬曰:「苟其不如,則事不理,事不理,則憒憒矣。」後敏坐事繫獄,眾人猶懼其必死,琬心無適莫,敏得免重罪。
□秋,七月,帝始親臨朝。
□八月,大赦。
□冬,十月,吳太常潘濬卒。吳主以鎮南將軍呂岱代濬,與陸遜共領荊州文書。岱時年已八十,體素精勤,躬親王事,與遜同心協規,有善相讓,南土稱之。
十一月,〔「十一月」原作「十二月」,據吳志 孫權傳改。按吳志作「十月」,於魏曆為十一月。〕吳將廖式殺臨賀太守嚴綱等,自稱平南將軍,攻零陵、桂陽,搖動交州諸郡,眾數萬人。呂岱自表輒行,星夜兼路,吳主遣使追拜交州牧,及遣諸將唐咨等絡繹相繼,攻討一年,破之,斬式及其支黨,郡縣悉平。岱復還武昌。
□吳都鄉侯周胤將兵千人屯公安,有罪,徙廬陵;諸葛瑾、步騭為之請。吳主曰:「昔胤年少,初無功勞,橫受精兵,爵以侯將,蓋念公瑾以及於胤也。而胤恃此,酗淫自恣,前後告諭,曾無悛改。孤於公瑾,義猶二君,樂胤成就,豈有已哉!迫胤罪惡,未宜便還,且欲苦之,使自知耳。以公瑾之子,而二君在中間,苟使能改,亦何患乎!」
瑜兄子偏將軍峻卒,全琮請使峻子護領其兵。吳主曰:「昔走曹操,拓有荊州,皆是公瑾,常不忘之。初聞峻亡,仍欲用護。聞護性行危險,用之適為作禍,故更止之。孤念公瑾,豈有已哉!」
□十二月,詔復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建丑月為後十二月。〔「始元年正月」以下十三字原無,據魏志 齊王紀補。〕
邵陵厲公上
正始元年(庚申、紀元二七五七年)漢安樂思公延熙三年、吳大帝赤烏三年
□春,旱。
□越巂蠻夷數叛漢,殺太守,是後太守不敢之郡,寄治安定縣,去郡八百餘里。漢主以巴西 張嶷為越巂太守,嶷招慰新附,誅討強猾,蠻夷畏服,郡界悉平,復還舊治。
□夏,四月,吳大赦。〔此段原無,據吳志 孫權傳補。〕
□冬,吳饑。
正始二年(辛酉、紀元二七五八年)漢安樂思公延熙四年、吳大帝赤烏四年
□春,吳人將伐魏。零陵太守殷禮〔「殷禮」原作「殷札」。胡注:「『殷札』,一作『殷禮』。」吳志 顧雍傳注引殷基 通語云:「禮字德嗣,弱不好弄,潛識過人。少為郡吏,年十九,守吳縣丞。孫權為王,召除郎中。後與張溫俱使蜀,諸葛亮甚稱嘆之。稍遷至零陵太守,卒官。」此據胡注改。〕言於吳主曰:「今天棄曹氏,喪誅累見,虎爭之際而幼童莅事。陛下身自御戎,取亂侮亡,宜滌荊、揚之地,舉強羸之數,使強者執戟,羸者轉運。西命益州,軍于隴右,授諸葛瑾、朱然大眾,直指襄陽,陸遜、朱桓別征壽春,大駕入淮陽,歷青、徐。襄陽、壽春,困於受敵,長安以西,務禦蜀軍,許、洛之眾,勢必分離,掎角並進,民必內應。將帥對向,或失便宜,一軍敗績,則三軍離心;便當秣馬脂車,陵蹈城邑,乘勝逐北,以定華夏。若不悉軍動眾,循前輕舉,則不足大用,易於屢退,民疲威消,時往力竭,非上策也。」吳主不能用。
夏,四月,吳 全琮略淮南,決芍陂,諸葛恪攻六安,朱然圍樊,諸葛瑾攻柤中。征東將軍王淩、揚州刺史孫禮與全琮戰於芍陂,琮敗走。荊州刺史胡質以輕兵救樊,或曰:「賊盛,不可迫。」質曰:「樊城卑兵少,故當進軍為之外援,不然,危矣。」遂勒兵臨圍,城中乃安。
□五月,吳 宣太子登卒。〔「宣」字原無,據吳志 孫登傳補。〕
□吳兵猶在荊州,太傅懿曰:「柤中民夷十萬,隔在水南,流離無主,樊城被攻,歷月不解,此危事也,請自討之。」六月,太傅懿督諸軍救樊;吳軍聞之,夜遁,追至三州口,大獲而還。
□閏六月,吳大將軍諸葛瑾卒。瑾長子恪先已封侯,吳主以恪弟融襲爵,攝兵業,駐公安。
□漢大司馬蔣琬以諸葛亮數出秦川,道險,運糧難,卒無成功,乃多作舟船,欲乘漢、沔東下,襲魏興、上庸。會舊疾連動,未時得行。漢人咸以為事有不捷,還路甚難,非長策也;冬,十月,〔「冬十月」三字原無,據蜀志 後主傳補。〕漢主遣尚書令費禕、中監軍姜維等喻指。琬乃上言:「今魏跨帶九州,根蔕滋蔓,平除未易。若東西并力,首尾掎角,雖未能速得如志,且當分裂蠶食,先摧其支黨。然吳期二三,連不克果。輒與費禕等議,以涼州 胡塞之要,進退有資,且羌、胡乃心思漢如渴,宜以姜維為涼州刺史。若維征行,銜制河右,臣當率軍為維鎮繼。今涪水陸四通,唯急是應,若東北有虞,赴之不難,請徙屯涪。」漢主從之。
□朝廷欲廣田畜穀於揚、豫之間,使尚書郎汝南 鄧艾行陳、項已東至壽春。艾以為:「昔太祖破黃巾,因為屯田,積穀許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軍出征,運兵過半,功費巨億。陳、蔡之間,土下田良,可省許昌左右諸稻田,并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屯三萬人,〔「屯」字原無,據上文補。〕什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田且守;益開河渠以增溉灌,通漕運。計除眾費,歲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六、七年間,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之眾五年食也。以此乘吳,無不克矣。」太傅懿善之。是歲,始開廣漕渠,每東南有事,大興軍眾,汎舟而下,達于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
□管寧卒,年八十四。〔「年八十四」四字原無,據魏志 管寧傳補。〕寧名行高潔,人望之者,邈然若不可及,即之熙熙和易。能因事導人於善,人無不化服。及卒,天下知與不知,聞之無不嗟嘆。
正始三年(壬戌、紀元二七五九年)漢安樂思公延熙五年、吳大帝赤烏五年
□春,正月,漢 姜維率偏軍自漢中還住涪。
□吳主立其子和為太子,大赦。
□三月,昌邑景侯 滿寵卒。秋,七月,乙酉,以領軍將軍蔣濟為太尉。
□吳主遣將軍聶友、校尉陸凱將兵三萬擊儋耳、珠崖。
□八月,吳主封子霸為魯王。霸,和母弟也,寵愛崇特,與和無殊。尚書僕射是儀領魯王傅,上疏諫曰:「臣竊以魯王天挺懿德,兼資文武,當今之宜,宜鎮四方,為國藩輔,宣揚德美,廣耀威靈,乃國家之良規,海內所瞻望。且二宮宜有降殺,以正上下之序,明教化之本。」書三、四上,吳主不聽。
正始四年(癸亥、紀元二七六O年)漢安樂思公延熙六年、吳大帝赤烏六年
□春,正月,帝加元服。
□吳 諸葛恪襲六安,掩其人民而去。
□夏,四月,乙卯,〔「乙卯」二字原無,據魏志 齊王紀補。〕立皇后甄氏,大赦。后,文昭皇后兄儼之孫也。
□五月,壬戌朔,〔「壬戌」二字原無,今補朔日。〕日有食之,既。〈考異曰:晉志作「五月丁丑朔,日有食之」。按長曆,五月壬戌朔,丁丑為十六日,蓋月食訛為日食也。〉
□吳 諸葛恪遠遣諜人觀相徑要,欲圖壽春。秋,九月,〔「秋九月」三字原無,據晉書 宣帝紀補。〕太傅懿將兵入舒,欲以攻恪,吳主徙恪屯於柴桑。
□征東將軍、都督荊、豫二州諸軍事王昶〔「荊」原作「揚」。胡注:「據王昶傳,『揚』當作『荊』。」此據胡注改。「二州」二字原無,今補之。〕上言:「地有常險,守無常勢。今屯宛去襄陽三百餘里,有急不足相赴。」遂徙屯新野。〔以上二段原繫於後文「顧雍卒」段之後,據晉書 宣帝紀移至九月。〕
□冬,十月,漢 蔣琬自漢中還住涪,疾益甚,以漢中太守王平為前監軍、鎮北大將軍,督漢中。
□十一月,漢大赦。〔「漢大赦」原作「漢主」,據蜀志 後主傳改。〕以尚書令費禕為大將軍、錄尚書事。
□吳丞相顧雍卒。
□宗室曹冏上書曰:「古之王者,必建同姓以明親親,必樹異姓以明賢賢。親親之道專用,則其漸也微弱;賢賢之道偏任,則其敝也劫奪。先聖知其然也,故博求親疏而並用之,故能保其社稷,歷紀長久。今魏尊尊之法雖明,親親之道未備,或任而不重,或釋而不任。臣竊惟此,寢不安席,謹撰合所聞,論其成敗曰:昔夏、商、周歷世數十,而秦二世而亡。何則?三代之君與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憂;秦王獨制其民,故傾危而莫救也。秦觀周之敝,以為小弱見奪,於是廢五等之爵,立郡縣之官,內無宗子以自毗輔,外無諸侯以為藩衛;譬猶芟刈股肱,獨任胸腹,觀者為之寒心,而始皇晏然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豈不悖哉!故漢祖奮三尺之劍,驅烏集之眾,五年之中,遂成帝業。何則?伐深根者難為功,摧枯朽者易為力,理勢然也。漢鑑秦之失,封殖子弟;及諸呂擅權,圖危劉氏,而天下所以不傾動者,徒以諸侯強大,磐石膠固故也。然高祖封建,地過古制,故賈誼以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文帝不從。至於孝景,猥用鼂錯之計,削黜諸侯,遂有七國之患。蓋兆發高帝,釁鍾文、景,由寬之過制,急之不漸故也。所謂『末大必折,尾大難掉』,尾同於體,猶或不從,況乎非體之尾,其可掉哉!武帝從主父之策,下推恩之令,自是之後,遂以陵夷,子孫微弱,衣食租稅,不預政事。至于哀、平,王氏秉權,假周公之事而為田常之亂,宗室王侯,或乃為之符命,頌莽恩德,豈不哀哉!由斯言之,非宗子獨忠孝於惠、文之間而叛逆於哀、平之際也,徒權輕勢弱,不能有定耳。賴光武皇帝挺不世之姿,擒王莽於已成,紹漢嗣於既絕,斯豈非宗子之力也!而曾不鑑秦之失策,襲周之舊制,至于桓、靈,閹宦用事,君孤立於上,臣弄權於下;由是天下鼎沸,奸宄並爭,宗廟焚為灰燼,宮室變為榛藪。
太祖皇帝龍飛鳳翔,掃除凶逆。大魏之興,于今二十有四年矣;觀五代之存亡而不用其長策,睹前車之傾覆而不改於轍跡。子弟王空虛之地,君有不使之民;宗室竄於閭閻,不聞邦國之政;權均匹夫,勢齊凡庶。內無深根不拔之固,外無磐石宗盟之助,非所以安社稷,為萬世之業也。且今之州牧、郡守,古之方伯、諸侯,皆跨有千里之土,兼軍武之任,或比國數人,或兄弟並據;而宗室子弟曾無一人間廁其間,與相維制,非所以強幹弱枝,備萬一之虞也。今之用賢,或超為名都之主,或為偏師之帥;而宗室有文者必限小縣之宰,有武者必致百人之上,〔宋校:「叢刊本『置』作『致』,下空一格;百衲本、本末同,但不空格。魏氏春秋及文選均仍作『置』,下有『於』字。〕非所以勸進賢能、褒異宗室之禮也。語曰:『百足之蟲,至死不僵。』以其扶之者眾也。此言雖小,可以譬大。是以聖王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故天下有變而無傾危之患矣。」冏冀以此論感寤曹爽,爽不能用。
正始五年(甲子、紀元二七六一年)漢安樂思公延熙七年、吳大帝赤烏七年
□春,正月,吳主以上大將軍陸遜為丞相,其州牧、都護、領武昌事如故。
步騭、朱然各上疏於吳主曰:「自蜀還者,咸言蜀欲背盟,與魏交通,多作舟船,繕治城郭;又,蔣琬守漢中,聞司馬懿南向不出兵,乘虛以掎角之,反委漢中,還近成都。事已彰灼,無所復疑,宜為之備。」吳主答曰:「吾待蜀不薄,聘享盟誓,無所負之,何以致此!司馬懿前來入舒,旬日便退。蜀在萬里,何知緩急而便出兵乎!昔魏欲入漢川,此間始嚴,亦未舉動,會聞魏還而止;蜀寧可復以此有疑耶!人言苦不可信,朕為諸君破家保之。」〔此段原繫於正始四年「懿將兵入舒」段之後,據吳志 孫權傳移至正始五年,附於「陸遜為吳相」段之後。〕
□征西將軍、都督雍、涼諸軍事夏侯玄,大將軍爽之姑子也。玄辟李勝為長史,勝及尚書鄧颺欲令爽立威名於天下,勸使伐漢;〔「漢」原作「蜀」,今改之。〕太傅懿止之,不能得。三月,爽西至長安,發卒十餘萬人,與玄自駱谷入漢中。
漢中守兵不滿三萬,諸將皆恐,欲守城不出以待涪兵。王平曰:「漢中去涪垂千里,賊若得關,便為深禍,今宜先遣劉護軍據興勢,平為後拒;若賊分向黃金,平率千人下自臨之,比爾間涪軍亦至,此計之上也。」諸將皆疑,唯護軍劉敏與平意同,遂率所領據興勢,多張旗幟,彌亙百餘里。
閏三月,漢主遣大將軍費禕督諸軍救漢中,將行,光祿大夫來敏詣禕別,求共圍棋;于時羽檄交至,人馬擐甲,嚴駕已訖,禕與敏對戲,色無厭倦。敏曰:「向聊觀試君耳;君信可人,必能辦賊者也。」
□夏,四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大將軍爽兵拒興勢不得進,關中及氐、羌轉輸不能供,牛馬騾驢多死,民夷號泣道路,涪軍及費禕兵繼至。參軍楊偉為爽陳形勢,宜急還,不然,將敗。鄧颺、李勝與偉爭於爽前。偉曰:「颺、勝將敗國家事,可斬也!」爽不悅。
散騎常侍鍾毓與爽書曰:「竊以為廟勝之策,不臨矢石;王者之兵,有征無戰。誠以干戚可以服有苗,退舍足以納原寇,不必縱吳漢於江關,騁韓信於井陘也。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蓋自古之政。惟公侯詳之!」爽猶不悟。〔此段原無,據嚴衍 資治通鑑補卷七十四引魏志 鍾繇傳補。〕
太傅懿與夏侯玄書曰:「春秋責大德重。昔武皇帝再入漢中,幾至大敗,君所知也。今興勢至險,蜀已先據,若進不獲戰,退見邀絕,覆軍必矣,將何以任其責!」玄懼,言於爽;五月,引軍還。費禕進據三嶺以截爽,爽爭險苦戰,僅乃得過,失亡甚眾,關中為之虛耗。
□秋,八月,秦王 詢卒。
□冬,十二月,安陽孝侯 崔林卒。
□是歲,漢大司馬琬以病固讓州職於大將軍禕,漢主乃以禕為益州刺史,以侍中董允守尚書令,為禕之副。
時戰國多事,公務煩猥;禕為尚書令,識悟過人,每省讀文書,舉目暫視,已究其意旨,其速數倍於人,終亦不忘。常以朝晡聽事,其間接納賓客,飲食嬉戲,加之博弈,每盡人之歡,事亦不廢。及董允代禕,欲斅禕之所行,旬日之中,事多愆滯。允乃嘆曰:「人才力相遠若此,非吾之所及也!」乃聽事終日而猶有不暇焉。
正始六年(乙丑、紀元二七六二年)漢安樂思公延熙八年、吳大帝赤烏八年
□春,二月,丙子,〔「二月丙子」原作「正月」,據魏志 齊王紀改。〕以驃騎將軍趙儼為司空。
□吳 太子和與魯王同宮,禮秩如一,群臣多以為言,吳主乃命分宮別僚;二子由是有隙。
衛將軍全琮遣其子寄事魯王,以書告丞相陸遜,遜報曰:「子弟苟有才,不憂不用,不宜私出以要榮利;若其不佳,終為取禍。且聞二宮勢敵,必有彼此,此古人之厚忌也。」寄果阿附魯王,輕為交搆。遜書與琮曰:「卿不師日磾而宿留阿寄,終為足下門戶致禍矣。」琮既不納遜言,更以致隙。
魯王曲意交結當時名士。偏將軍朱績以膽力稱,王自至其廨,就之坐,欲與結好;績下地住立,辭而不當。績,然之子也。
於是自侍御、賓客,造為二端,仇黨疑貳,滋延大臣,舉國中分。吳主聞之,假以精學,禁斷賓客往來。督軍使者羊衜上疏曰:「聞明詔省奪二宮備衛,抑絕賓客,使四方禮敬不復得通,遠近悚然,大小失望。或謂二宮不遵典式;就如所嫌,猶宜補察,密加斟酌,不使遠近得容異言。臣懼積疑成謗,久將宣流,而西北二隅,去國不遠,將謂二宮有不順之愆,不審陛下何以解之!」
吳主長女魯班適左護軍全琮,少女小虎適驃騎將軍朱據。全公主與太子母王夫人有隙,吳主欲立王夫人為后,公主阻之;恐太子立怨己,心不自安,數譖毀太子。吳主寢疾,遣太子禱於長沙桓王廟,太子妃叔父張休居近廟,邀太子過所居。全公主使人覘視,因言「太子不在廟中,專就妃家計議」,又言「王夫人見上寢疾,有喜色」,吳主由是發怒;夫人以憂死,太子寵益衰。
魯王之黨楊竺、全寄、吳安、孫奇等共譖毀太子,吳主惑焉。陸遜上疏諫曰:「太子正統,宜有盤石之固,魯王藩臣,當使寵佚有差,彼此得所,上下獲安。」書三四上,辭情危切;又欲詣都,口陳嫡庶之義。吳主不悅。〈考異曰:吳錄曰:「權時見楊竺,辟左右而論霸之才,竺深述霸有文武英姿,宜為嫡嗣,於是權乃許立焉。既而遜有表極諫,權疑竺泄之,乃斬竺。」按竺死在太子廢後,吳錄所述妄也。〉
太常顧譚,遜之甥也,亦上疏曰:「臣聞有國有家者,必明嫡庶之端,異尊卑之禮,使高下有差,等級踰邈;如此,則骨肉之恩全,覬覦之望絕。昔賈誼陳治安之計,論諸侯之勢,以為勢重雖親,必有逆節之累,勢輕雖疏,必有保全之祚。故淮南親弟,不終饗國,失之於勢重也;吳芮疏臣,傳祚長沙,得之於勢輕也。昔漢文帝使慎夫人與皇后同席,袁盎退夫人之位,帝有怒色;及盎辨上下之義,陳人彘之戒,帝既悅懌,夫人亦悟。今臣所陳,非有所偏,誠欲以安太子而便魯王也。」由是魯王與譚有隙。
芍陂之役,譚弟承及張休皆有功;全琮子緒、從子端與之爭功,〔此句原作「全琮子端、緒與之爭功」,據吳志 全琮傳,端乃琮之從子,非親子也,據改。〕譖承、休於吳主,吳主徙譚、承、休於交州,又追賜休死。
太子太傅吾粲請使魯王出鎮夏口,出楊竺等不得令在京師,又數以消息語陸遜;魯王與楊竺共譖之,吳主怒,收粲下獄,誅。數遣中使責問陸遜,遜憤恚而卒。其子抗為建武校尉,代領遜眾,送葬東還,吳主以楊竺所白遜二十事問抗,抗事事條答,吳主意乃稍解。
□夏,六月,都鄉穆侯 趙儼卒。
□秋,七月,吳將軍馬茂謀殺吳主及大臣以應魏,事泄,并黨羽皆族誅。
□八月,丁卯,〔「丁卯」二字原無,據魏志 齊王紀補。〕以太常高柔為司空。
□漢 吳太后殂。〔「吳」原作「甘」。胡注:「甘太后,後主之母,據陳壽 志,先已卒於南郡。此吳太后也。吳懿之妹,先主入蜀,始納焉。証以蜀志,其殂在是年。」此據胡注改。〕
□吳大赦。〔此段原無,據吳志 孫權傳補。〕
□吳主遣校尉陳勳將屯田及作士三萬人鑿句容中道,自小其至雲陽西城,通會市,作邸閣。
□冬,〔「冬」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十二月,漢 費禕至漢中,行圍守。
□漢尚書令董允卒;以尚書呂乂為尚書令。
董允秉心公亮,獻可替否,備盡忠益,漢主甚嚴憚之。宦人黃皓,便僻佞慧,漢主愛之。允上則正色規主,下則數責於皓;皓畏允,不敢為非,終允之世,皓位不過黃門丞。
費禕以選曹郎汝南 陳祗代允為侍中,祗矜厲有威容,多技藝,挾智數,故禕以為賢,越次而用之。祗與皓相表裡,皓始預政,累遷至中常侍,操弄威柄,終以覆國。自陳祗有寵,而漢主追怨董允日深,謂為自輕,由祗阿意迎合而皓浸潤搆間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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