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八十一
晉紀三 起上章困敦(庚子),盡著雍涒灘(戊申),凡九年。
世祖武皇帝中
太康元年(庚子、紀元二七九七年)吳歸命侯天紀三年
□春,正月,吳立中山、代等十一王,〔「立」字以下八字原無,據吳志 孫皓傳補。〕大赦。
□杜預向江陵,王渾出橫江,攻吳鎮、戍,所向皆克。二月,戊午,王濬、唐彬擊破丹陽監盛紀。吳人於江磧要害之處,並以鐵鎖橫截之;又作鐵錐,長丈餘,暗置江中,以逆拒舟艦。濬作大筏數十,方百餘步,縛草為人,被甲持仗,令善水者以筏先行,遇鐵錐,錐輒著筏而去。又作大炬,長十餘丈,大數十圍,灌以麻油,在船前,遇鎖,然炬燒之,須臾,融液斷絕,於是船無所礙。庚申,濬克西陵,殺吳都督留憲等。壬戌,克荊門、夷道二城,殺夷道監陸晏。杜預遣牙門周旨等率奇兵八百汎舟夜渡江,襲樂鄉,多張旗幟,起火巴山。吳都督孫歆懼,與江陵督伍延書曰:「北來諸軍,乃飛渡江也。」旨等伏兵樂鄉城外,歆遣軍出拒王濬,大敗而還。旨等發伏兵隨歆軍而入,歆不覺,直至帳下,虜歆而還。乙丑,王濬擊殺吳水軍都督陸景。〈考異曰:武紀:「壬戌,濬克夷道、樂鄉城,殺陸景。」陸抗傳:「壬戌,殺晏;癸亥,殺景。」王濬傳:「壬戌,克夷道,獲晏;乙丑,克樂鄉,獲景。」今從濬傳。〉杜預進攻江陵,甲戌,克之,斬伍延。於是沅、湘以南,接于交、廣,州郡皆望風送印綬。預杖節稱詔而綏撫之。凡所斬獲吳都督、監軍十四,牙門、郡守百二十餘人。胡奮克江安。
乙亥,詔:「王濬、唐彬既定巴丘,與胡奮、王戎共平夏口、武昌,順流長騖,直造秣陵。杜預當鎮靜零、桂,懷輯衡陽。大兵既過,荊州南境固當傳檄而定。預等各分兵以益濬、彬,太尉充移屯項。」
王戎遣參軍襄陽 羅尚、南陽 劉喬將兵與王濬合攻武昌,吳 江夏太守劉朗、督武昌諸軍虞昺皆降。昺,翻之子也。
杜預與眾軍會議,或曰:「百年之寇,未可盡克,方春水生,難於久駐,〈考異曰:杜預傳曰:「今向暑,水潦方降,疾疫將起。」按時未暑,今依三十國春秋。〉宜俟來冬,更為大舉。」預曰:「昔樂毅藉濟西一戰以并強齊,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數節之後,皆迎刃而解,無復著手處也。」遂指授群帥方略,徑造建業。
吳主聞王渾南下,使丞相張悌督丹陽太守沈瑩、護軍孫震、副軍師諸葛靚率眾三萬渡江逆戰。至牛渚,沈瑩曰:「晉治水軍於蜀久矣,上流諸軍,素無戒備,名將皆死,幼少當任,恐不能禦也。晉之水軍必至於此,宜蓄眾力以待其來,與之一戰,若幸而勝之,江西自清。今渡江與晉大軍戰,不幸而敗,則大事去矣!」悌曰:「吳之將亡,賢愚所知,非今日也。吾恐蜀兵至此,眾心駭懼,不可復整。及今渡江,猶可決戰。若其敗喪,同死社稷,無所復恨。若其克捷,北敵奔走,兵勢萬倍,便當乘勝南上,逆之中道,不憂不破也。若如子計,恐士眾散盡,坐待敵到,君臣俱降,無復一人死難者,不亦辱乎!」
三月,悌等濟江,圍渾部將城陽都尉張喬於楊荷;喬眾纔七千,閉柵請降。諸葛靚欲屠之,悌曰:「強敵在前,不宜先事其小;且殺降不祥。」靚曰:「此屬以救兵未至,力少不敵,故且偽降以緩我,非真伏也。若捨之而前,必為後患。」悌不從,撫之而進。悌與揚州刺史汝南 周浚,結陣相對,沈瑩率丹陽銳卒、刀楯五千,三衝晉兵,不動。瑩引退,其眾亂;將軍薛勝、蔣班因其亂而乘之,吳兵以次奔潰,將帥不能止,張喬自後擊之,大敗吳兵于版橋。諸葛靚率數百人遁去,使過迎張悌,悌不肯去,靚自往牽之曰:「存亡自有大數,非卿一人所支,奈何故自取死!」悌垂涕曰:「仲思,今日是我死日也!且我為兒童時,便為卿家丞相所識拔,常恐不得其死,負名賢知顧。今以身徇社稷,復何道耶!」靚再三牽之,不動,乃流淚放去,行百餘步,顧之,已為晉兵所殺,并斬孫震、沈瑩等七千八百級,吳人大震。
初,詔書使王濬下建平,受杜預節度,至建業,受王渾節度。預至江陵,謂諸將曰:「若濬得建平,則順流長驅,威名已著,不宜令受制於我;若不能克,則無緣得施節度。」濬至西陵,預與之書曰:「足下既摧其西藩,便當徑取建業,討累世之逋寇,釋吳人於塗炭,振旅還都,亦曠世一事也!」濬大悅,表呈預書。及張悌敗死,揚州別駕何惲謂周浚曰:「張悌舉全吳精兵殄滅於此,吳之朝野莫不震懾。今王龍驤既破武昌,乘勝東下,所向輒克,土崩之勢見矣。謂宜速引兵渡江,直指建業,大軍猝至,奪其膽氣,可不戰擒也!」浚善其謀,使白王渾。惲曰:「渾闇於事機,而欲慎己免咎,必不我從。」浚固使白之,渾果曰:「受詔但令屯江北以抗吳軍,不使輕進,貴州雖武,豈能獨平江東乎!今者違命,勝不足多,若其不勝,為罪已重。且詔令龍驤受我節度,但當具君舟檝,一時俱濟耳。」惲曰:「龍驤克萬里之寇,以既成之功來受節度,未之聞也。且明公為上將,見可而進,豈得一一須詔令乎!今乘此渡江,十全必克,何疑何慮而淹留不進!此鄙州上下所以恨恨也。」渾不聽。
王濬自武昌順流徑趣建業;吳主遣遊擊將軍張象率舟師萬人禦之,象眾望旗而降。濬兵甲滿江,旌旗燭天,威勢甚盛,吳人大懼。
吳主之嬖臣岑昏,以傾險諛佞,致位九列,好興功役,為眾患苦。及晉兵將至,殿中親近數百人叩頭請於吳主曰:「北軍日近而兵不舉刃,陛下將如之何?」吳主曰:「何故?」對曰:「正坐岑昏耳。」吳主獨言:「若爾,當以奴謝百姓!」眾因曰:「唯!」遂並起收昏;吳主駱驛追止,已屠之矣。
陶濬將討郭馬,至武昌,聞晉兵大入,引兵東還。至建業,吳主引見,問水軍消息,對曰:「蜀船皆小,今得二萬兵,乘大船以戰,自足破之。」於是合眾,授濬節鉞。明日當發,其夜,眾悉逃潰。
時王渾、王濬及琅邪王 伷皆臨近境,吳司徒何植、建威將軍孫晏悉送印節詣渾降。吳主用光祿勳薛瑩、中書令胡沖等計,分遣使者奉書於渾、濬、伷以請降。又遺其群臣書,深自咎責,且曰:「今大晉平治四海,是英俊展節之秋,勿以移朝改朔,用損厥志。」使者先送璽綬於琅邪王 伷。壬寅,王濬舟師過三山,王渾遣信邀濬暫過論事,濬舉帆直指建業,報曰:「風利,不得泊也。」是日,濬戎卒八萬,方舟百里,鼓譟入于石頭,吳主皓面縛輿櫬,詣軍門降。濬解縛焚櫬,延請相見。收其圖籍,克州四,郡四十三,〔吳有荊、揚、交、廣四州,廬江、蘄春、丹陽、新都、吳、吳興、會稽、東陽、臨海、建安、豫章、鄱陽、廬陵、臨川、安成、南、宜都、建平、江夏、武陵、天門、長沙、衡陽、湘東、零陵、始安、昭陵、桂陽、始興、臨賀、南海、蒼梧、鬱林、桂林、高涼、高興、合浦、珠崖、交趾、新昌、武平、九真、九德四十三郡。〕戶五十二萬三千,兵二十三萬。
朝廷聞吳已平,群臣皆賀上壽,帝執爵流涕曰:「此羊太傅之功也。」驃騎將軍孫秀不賀,南向流涕曰:「昔討逆弱冠以一校尉創業,今後主舉江南而棄之,宗廟山陵,於此為墟,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吳之未下也,大臣皆以為未可輕進,獨張華堅執以為必克。賈充上表稱:「吳地未可悉定,方夏,江、淮下溼,疾疫必起,宜召諸軍還,以為後圖。雖腰斬張華不足以謝天下。」帝曰:「此是吾意,華但與吾同耳。」荀勗復奏,宜如充表。帝不從。杜預聞充奏乞罷兵,馳表固諍,使至轘轅而吳已降。充慚懼,詣闕請罪,帝撫而不問。
夏,四月,甲申,詔賜孫皓爵歸命侯。
乙酉,大赦,改元太康。〔「太康」二字原無,今補其年號。〕大酺五日。遣使者分詣荊、揚撫慰,吳牧、守以下皆不更易;除其苛政,悉從簡易,吳人大悅。
滕脩討郭馬未克,聞晉伐吳,率眾赴難,至巴丘,聞吳亡,縞素流涕,還,與廣州刺史閭豐、蒼梧太守王毅各送印綬請降。孫皓遣陶璜之子融持手書諭璜,璜流涕數日,亦送印綬降。帝皆復其本職。
王濬之東下也,吳城戍皆望風款附,獨建平太守吾彥嬰城不下,聞吳亡,乃降。帝以彥為金城太守。
初,朝廷尊寵孫秀、孫楷,欲以招來吳人。及吳亡,降秀為伏波將軍,楷為度遼將軍。〔「度」原作「渡」,據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一改。〕
琅邪王 伷遣使送孫皓及其宗族詣洛陽。五月,丁亥朔,皓至,〈考異曰:吳志 皓傳:「天紀四年三月丙寅,殺岑昏。戊辰,陶濬從武昌還。壬申,王濬到,受皓降。五月丁亥,集于京邑。〔「京」原訛「宗」,今改之。〕四月甲申,封歸命侯。」晉武紀:「太康元年二月,王濬等破武昌,王渾斬張悌。三月壬申,濬下石頭,皓降。乙酉,大赦,改元。四月,遣朱震等慰撫。五月辛亥,封歸命侯。丙寅,引皓升殿。庚午,詔士卒六十歸家。庚辰,以濬為輔國將軍。」王濬傳:「二月庚申,克西陵。」又云:「壬寅,濬入石頭。」而無月。又上書曰:「臣十四日至牛渚,十五日至秣陵。」亦無月。又曰:「去二月武昌失守,皓左右皆得寶散走。」三十國春秋:「四月甲子,王渾斬張悌。丙寅,殺岑昏,與何楨書。庚午,送降書。壬申,濬入石頭。甲申,封歸命侯。五月丁亥,至洛陽。」晉春秋略與之同。按長曆,去年閏七月,今年二月戊午朔,三月戊子朔,四月丁巳朔,五月丁亥朔,六月丙辰朔。然則三月無戊辰、丙寅、壬申,五月無庚午、庚辰,與吳志、晉書不合。若依三十國春秋,月日雖合,然二月武昌失守,皓左右離散,不容四月十六日王濬乃至秣陵而皓降。又,皓以四月十六日降,舉家西上,至五月一日未能至洛。今事之先後並依吳志、晉書,但削去其日之不與曆合者。〉與其太子瑾等泥頭面縛,詣東陽門。詔遣謁者解其縛,賜衣服、車乘、田三十頃,歲給錢穀、綿絹甚厚。拜瑾為中郎,〔晉書
武帝紀拜瑾中郎在五月辛亥。〕諸子為王者皆為郎中,吳之舊望,隨才擢敘。孫氏將吏渡江者復十年,百姓復二十年。
庚寅,帝臨軒,〔晉書
武帝紀帝臨軒在六月丙寅。〕大會文武有位及四方使者,國子學生皆預焉。引見歸命侯 皓及吳降人。皓登殿稽顙。帝謂皓曰:「朕設此座以待卿久矣。」皓曰:「臣於南方,亦設此座以待陛下。」賈充謂皓曰:「聞君在南方鑿人目,剝人面皮,此何等刑也?」皓曰:「人臣有弒其君及奸回不忠者,則加此刑耳。」充默然甚愧,而皓顏色無怍。
帝從容問散騎常侍薛瑩,孫皓所以亡,對曰:「皓昵近小人,刑罰放濫,大臣諸將,人不自保,此其所以亡也。」他日,又問吾彥,對曰:「吳主英俊,宰輔賢明。」帝笑曰:「若是,何故亡?」彥曰:「天祿永終,曆數有屬,故為陛下擒耳。」帝善之。
王濬之入建業也,其明日,王渾乃濟江,以濬不待己至,先受孫皓降,意甚愧忿,將攻濬。何攀勸濬送皓與渾,由是事得解。何惲以渾與濬爭功,與周浚牋曰:「書貴克讓,易大謙光。前破張悌,吳人失氣,龍驤因之,陷其區宇。論其前後,我實緩師,既失機會,不及於事,而今方競其功;彼既不吞聲,將虧雍穆之弘,興矜爭之鄙,斯愚情之所不取也。」浚得牋,即諫止渾。渾不納,表濬違詔不受節度,誣以罪狀。渾子濟,尚常山公主,宗黨強盛。有司奏請檻車徵濬,帝弗許,但以詔書責讓濬以不從渾命,違制昧利。濬上書自理曰:「前被詔書,令臣直造秣陵,又前被詔令受太尉充節度。〔「前被詔」三字原無,據晉書
王渾傳補。〕無令臣別受渾節度之文。〔此句原無,據晉書 王渾傳補。〕臣以十五日至三山,見渾軍在北岸,遣書邀臣;臣水軍風發,乘勢徑造賊城,無緣迴船過渾。臣以日中至秣陵,暮乃被渾所下當受節度之符,欲令臣明十六日悉將所領還圍石頭,又索蜀兵及鎮南諸軍人名定見。臣以為皓已來降,無緣空圍石頭;又,兵人定見,不可倉猝得就,皆非當今之急,不可承用,非敢忽棄明制也。皓眾叛親離,匹夫獨坐,雀鼠貪生,苟乞一活耳;而江北諸軍不知虛實,不早縛取,自為小誤。臣至便得,更見怨恚,並云守賊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臣愚以為事君之道,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若其顧嫌疑以避咎責,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實非明主社稷之福也!」渾又騰周浚書云:「濬軍得吳寶物。」又云:「濬牙門將李高放火燒皓偽宮。」濬復表曰:「臣孤根獨立,結恨強宗。夫犯上干主,其罪可救;乖忤貴臣,禍在不測。偽中郎將孔攄說:去二月武昌失守,水軍行至,皓按行石頭還,左右人皆跳刀大呼云:『要當為陛下一死戰決之,』皓意大喜,謂必能然,便盡出金寶以賜與之。小人無狀,得便持走。皓懼,乃圖降首。降使適去,左右劫奪財物,略取妻妾,放火燒宮。皓逃身竄首,恐不脫死。臣至,遣參軍主者救斷其火耳。周浚先入皓宮,渾又先登皓舟,臣之入觀,皆在其後。皓宮之中,乃無席可坐,若有遺寶,則浚與渾先得之矣。浚等云臣屯聚蜀人,不時送皓,欲有反狀。又恐動吳人,言臣皆當誅殺,取其妻子,冀其作亂,得騁私忿。謀反大逆,尚以見加,其餘謗沓,故其宜耳。今年平吳,誠為大慶;於臣之身,更受咎累。」濬至京師,有司奏濬違詔,大不敬,請付廷尉科罪。詔不許。又奏濬赦後燒賊船百三十五艘,輒敕付廷尉禁推。詔勿推。
渾、濬爭功不已,帝命守廷尉廣陵 劉頌校其事,以渾為上功,濬為中功。帝以頌折法失理,左遷京兆太守。
庚辰,〔五月丁亥朔,無庚辰。晉書 武帝紀在六月。〕增賈充邑八千戶;以王濬為輔國大將軍,封襄陽縣侯;杜預為當陽縣侯;王戎為安豐縣侯;封琅邪王 伷二子為亭侯;增京陵侯
王渾邑八千戶,進爵為公;尚書關內侯張華進封廣武縣侯,增邑萬戶;荀勗以專典詔命功,封一子為亭侯;其餘諸將及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帝以平吳功,策告羊祜廟,乃封其夫人夏侯氏為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
王濬自以功大,而為渾父子及黨羽所挫抑,每進見,陳其攻伐之勞及見枉之狀,或不勝忿憤,徑出不辭;帝每容恕之。益州護軍范通謂濬曰:「卿功則美矣,然恨所以居美者未盡善也。卿旋旆之日,角巾私第,口不言平吳之事;若有問者,輒曰:『聖主之德,〔「主」原作「人」,據通鑑紀事本末卷十一、晉書 王濬傳改。〕群帥之力,老夫何力之有!』此藺生所以屈廉頗也,王渾能無愧乎!」濬曰:「吾始懲鄧艾之事,懼禍及身,不得無言;其終不能遣諸胸中,是吾褊也。」時人咸以濬功重報輕,為之憤邑;博士秦秀等並上表訟濬之屈,帝乃遷濬為鎮軍大將軍。〔「為」字原無,據通鑑體例補。〕〈考異曰:濬傳云:「領步兵校尉,舊校唯五,置此營自濬始也。」按職官志:「屯騎、步兵、長水、越騎、射聲校尉,是為五校,並漢官也。」然則步兵之名,非自濬始。武帝紀:「是年六月丁丑,初置翊軍校尉官。」疑濬所領者翊軍也。〉王渾嘗詣濬,濬嚴設備衛,然後見之。
杜預還襄陽,以為天下雖安,忘戰必危,乃勤於講武,申嚴戍守。又引滍、淯水以浸田萬餘頃,開揚口通零、桂之漕,公私賴之。預身不跨馬,射不穿札,而用兵制勝,諸將莫及。預在鎮,數餉遺洛中貴要,或問其故,預曰:「吾但恐為害,不求益也。」
王渾遷征東大將軍,復鎮壽春。〔「壽春」原作「壽陽」,按此為晉人避簡文宣皇后 鄭阿春名諱而改,然改名為東晉時事,今改回。〕
諸葛靚逃竄不出。帝與靚有舊,靚姊為琅邪王妃,帝知靚在姊間,因就見焉。靚逃于廁,帝又逼見之,謂曰:「不謂今日復得相見!」靚流涕曰:「臣不能漆身皮面,復睹聖顏,誠為慚恨!」詔以為侍中;固辭不拜,歸于鄉里,終身不向朝廷而坐。
□六月,復封丹水侯 睦為高陽王。
□秋,八月,己未,封皇弟延祚為樂平王,尋薨。
□九月,庚寅,賈充等以天下一統,屢請封禪;帝不許。
□冬,十月,前將軍青州刺史淮南 胡威卒。威為尚書,嘗諫時政之寬。帝曰:「尚書郎以下,吾無所假借。」威曰:「臣之所陳,豈在丞、郎、令史,正謂如臣等輩,始可以肅化明法耳!」
□是歲,以司隸所統郡置司州,凡州十九,〈考異曰:宋書 州郡志云:「太康元年,天下一統,凡十六州,後又分雍、梁為秦,分荊、揚為江,分益為寧,分幽為平,而為二十矣。」按杜佑 通典:「平吳,分十九州:司、兗、豫、冀、并、青、徐、荊、揚、梁、雍、秦、益、涼、寧、幽、平、交、廣。」今從之。〉郡國一百七十三,〔晉有司、兗、豫、冀、幽、平、并、雍、涼、秦、梁、益、寧、青、徐、荊、揚、交、廣十九州,河南、弘農、平陽、河東、河內、廣平、陽平、魏、榮陽、上洛、汲、頓丘(以上屬司州)、陳留、濮陽、濟陰、高平、任城、東平、濟北、泰山(以上屬兗州)、潁川、襄城、汝南、汝陰、梁、沛、譙、魯、戈陽、安豐(以上屬豫州)、趙、鉅鹿、安平、平原、樂陵、勃海、河間、章武、清河、博陵、高陽、中山、常山(以上屬冀州)、范陽、燕、北平、上谷、廣寧、代、遼西(以上屬幽州)、昌黎、遼東、玄菟、樂浪、帶方(以上屬平州)、太原、上黨、西河、樂平、雁門、新興(以上屬并州)、京兆、馮翊、扶風、安定、北地、新平、始平(以上屬雍州)、金城、西平、武威、張掖、西、酒泉、敦煌、西海(以上屬涼州)、隴西、南安、天水、略陽、武都、陰平(以上屬秦州)、漢中、梓潼、廣漢、涪陵、巴、巴東、巴西、新都(以上屬梁州)、蜀、犍為、汶山、漢嘉、江陽、朱提、越巂、牂柯(以上屬益州)、雲南、興古、建寧、永昌(以上屬寧州)、齊、濟南、北海、樂安、城陽、東萊、長廣(以上屬青州)、彭城、下邳、東海、琅邪、廣陵、臨淮(以上屬徐州)、江夏、襄陽、南陽、南鄉、義陽、新城、魏興、上庸、建平、南、宜都、武陵、天門、南平、長沙、衡陽、湘東、零陵、邵陵、桂陽(以上屬荊州)、淮南、廬江、丹陽、吳、吳興、會稽、東陽、新安、臨海、豫章、鄱陽、廬陵、臨川、建安、武昌、安成(以上屬揚州)、南海、蒼梧、鬱林、桂林、高涼、始興、始安、臨賀、高興(以上屬廣州)、合浦、交趾、新昌、武平、九真、九德(以上屬交州)凡一百六十六郡、國。晉書 地理志闕濟南郡,又有徐州有東莞郡(宋志,咸寧三年廢),揚州有宣城(晉志、宋志,太康二年立)、毗陵(本毗陵典農校尉,晉志、宋志,太康二年立)、南康(本廬陵南部都尉,晉志、宋志,太康三年立)、晉安郡(晉志、宋志,太康三年立),廣州有寧浦郡(本合浦屬國,晉志、宋志,太康七年立),交州有日南郡(本日南屬國,宋志,太康三年立)七郡,本年皆未設立。〕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此句十六字原無,據晉書
地理志補。〕
□詔曰:「昔自漢末,四海分崩,刺史內親民事,外領兵馬。今天下為一,當韜戢干戈,刺史分職,皆如漢氏故事;悉去州郡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交州牧陶璜上言:「交、廣東西數千里,不賓屬者六萬餘戶,至於服從官役,纔五千餘家。二州脣齒,唯兵是鎮。又,寧州諸夷,接據上流,水陸並通,州兵未宜約損,以示單虛。」僕射山濤亦言「不宜去州郡武備」;〈考異曰:濤傳云「與盧欽論之」。按欽,咸寧四年三月已卒。〉帝不聽。及永寧以後,盜賊群起,州郡無備,不能擒制,天下遂大亂,如濤所言。然其後刺史復兼兵民之政,州鎮愈重矣。
□漢、魏以來,羌、胡、鮮卑降者,多處之塞內諸郡。其後數因忿恨,殺害長吏,漸為民患。侍御史西河 郭欽上疏曰:「戎狄強獷,歷古為患。魏初民少,西北諸郡,皆為戎居,內及京兆、魏郡、弘農,往往有之。今雖服從,若百年之後有風塵之警,胡騎自平陽、上黨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馮翊、安定、上郡盡為狄庭矣。宜及平吳之威,謀臣猛將之略,漸徙內郡雜胡於邊地,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此萬世之長策也。」帝不聽。
太康二年(辛丑、紀元二七九八年)
□春,三月,詔選孫皓宮人五千人入宮。帝既平吳,頗事遊宴,怠於政事,掖庭殆將萬人。常乘羊車,恣其所之,至便宴寢;宮人競以竹葉插戶,鹽汁灑地,以引帝車。而后父楊駿及弟珧、濟始用事,交通請謁,勢傾內外,時人謂之三楊,舊臣多被疏退。山濤數有規諷,帝雖知而不能改。
□初,鮮卑 莫護跋始自塞外入居遼西 棘城之北,號曰慕容部。莫護跋生木延,木延生涉歸,遷於遼東之北,世附中國,數從征討有功,拜大單于。冬,十月,涉歸始寇昌黎。〈考異曰:帝紀云「慕容廆」,按范亨 燕書 武宣紀:「廆,泰始五年生,年十五,父單于涉歸卒。」太康四年也。此年入寇,當是涉歸。〉
□十一月,壬寅,高平武公 陳騫薨。〈考異曰:帝紀云「大司馬」。按騫以咸寧三年辭位,以高平公還第。〉
□是歲,揚州刺史周浚移鎮秣陵。吳民之未服者,屢為寇亂,浚皆討平之;賓禮故老,搜求俊乂,威惠並行,吳人悅服。
太康三年(壬寅、紀元二七九九年)
□春,正月,丁丑朔,帝親祀南郊。禮畢,喟然問司隸校尉劉毅曰:「朕可方漢之何帝?」對曰:「桓、靈。」帝曰:「何至於此?」對曰:「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殆不如也。」帝大笑曰:「桓、靈之世,不聞此言,今朕有直臣,固為勝之。」〈考異曰:地理志:「太康元年,省司隸,置司州。」毅傳:「毅為司隸校尉,帝嘗南郊,禮畢,問毅。」而無年月。晉春秋問毅在此月,而不言毅官。按毅傳,「六年,自司隸遷左僕射」,或者此年尚未改為司州也,今從毅傳。〉
毅為司隸,糾繩豪貴,無所顧忌。皇太子鼓吹入東掖門,毅劾奏之。中護軍、散騎常侍羊琇,與帝有舊恩,典禁兵,豫機密十餘年,恃寵驕侈,數犯法。毅劾奏琇罪當死;帝遣齊王 攸私請琇於毅,毅許之。都官從事廣平 程衛徑馳入護軍營,收琇屬吏,考問陰私,先奏琇所犯狼籍,然後言於毅。帝不得已,免琇官。未幾,復使以白衣領職。
琇,景獻皇后之從父弟也;後將軍王愷,文明皇后之弟也;散騎常侍侍中石崇,苞之子也。三人皆富於財,競以奢侈相高:愷以飴澳釜,崇以蠟代薪;愷作紫絲步障四十里,崇作錦步障五十里;崇塗屋以椒,愷用赤石脂。帝每助愷,嘗以珊瑚樹賜之,高二尺許。愷以示崇,崇便以鐵如意碎之;愷怒,以為疾己之寶。崇曰:「不足多恨,今還卿!」乃命左右悉取其家珊瑚樹,高三、四尺者六、七株,如愷比者甚眾,愷怳然自失。
車騎司馬傅咸上書曰:「先王之治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竊謂奢侈之費,甚於天災。古者人稠地狹,而有儲蓄,由於節也。今者土廣人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欲時人崇儉,當詰其奢,奢不見詰,轉相高尚,無有窮極矣!」
□尚書張華,以文學才識,名重一時,論者皆謂華宜為三公;中書監荀勗、侍中馮紞以伐吳之謀深疾之。會帝問華:「誰可託後事者?」華對以「明德至親,莫如齊王。」由是忤旨,勗因而譖之。甲午,以華都督幽州諸軍事。華至鎮,撫循夷夏,譽望益振,帝復欲徵之。馮紞侍帝,從容語及鍾會,紞曰:「會之反,頗由太祖。」帝變色曰:「卿是何言耶!」紞免冠謝曰:「臣聞善御者必知六轡緩急之宜,故孔子以仲由兼人而退之,冉求退弱而進之。漢高祖尊寵五王而夷滅,光武抑損諸將而克終。非上有仁暴之殊,下有愚智之異也,蓋抑揚與奪,使之然耳。鍾會才智有限,而太祖誇獎無極,居以重勢,委以大兵,使會自謂算無遺策,功在不賞,遂搆凶逆耳。向令太祖錄其小能,節以大禮,抑之以威權,納之以軌則,則亂心無由生矣。」帝曰:「然。」紞稽首曰:「陛下既然臣之言,宜思堅冰之漸,勿使如會之徒復致傾覆。」帝曰:「當今豈復有如會者耶?」紞因屏左右而言曰:「陛下謀畫之臣,著大功於天下,據方鎮、總戎馬者,皆在陛下聖慮矣。」帝默然,由是止不徵華。
□三月,安北將軍嚴詢敗慕容涉歸於昌黎,斬獲萬計。
□魯公 賈充老病,上遣皇太子省視起居。充自憂謚傳,從子模曰:「是非久自見,不可掩也!」夏,四月,庚午,充薨,世子黎民早卒,無嗣,妻郭槐欲以充外孫韓謐為世孫,郎中令韓咸、中尉曹軫諫曰:「禮無異姓為後之文,今而行之,是使先公受譏於後世而懷愧於地下也。」槐不聽。咸等上書,求改立嗣,事寢不報。槐遂表陳之,云充遺意。帝許之,仍詔「自非功如太宰,始封、無後者,皆不得以為比。」及太常議謚,博士秦秀曰:「充悖禮溺情,以亂大倫。昔鄫養外孫莒公子為後,春秋書『莒人滅鄫』。絕父祖之血食,開朝廷之亂原。案謚法:『昏亂紀度曰荒』,請謚荒公。」帝不從,更謚曰武。
□閏四月,丙子,廣陸成侯 李胤薨。
□齊王 攸德望日隆,荀勗、馮紞、楊珧皆惡之。紞言於帝曰:「陛下詔諸侯之國,宜從親者始。親者莫如齊王,今獨留京師,可乎?」勗曰:「百僚內外皆歸心齊王,陛下萬歲後,太子不得立矣。陛下試詔齊王之國,必舉朝以為不可,則臣言驗矣。」帝以為然。冬,十二月,甲申,詔曰:「古者九命作伯,或入毗朝政,或出御方嶽,其揆一也。侍中、司空、齊王 攸,佐命立勳,劬勞王室,其以為大司馬、都督青州諸軍事,侍中如故,仍加崇典禮,主者詳案舊制施行。」以汝南王 亮為太尉、錄尚書事、領太子太傅,光祿大夫山濤為司徒,尚書令衛瓘為司空。
征東大將軍王渾上書,以為:「攸至親盛德,侔於周公,宜贊皇朝,預聞政事。今出攸之國,假以都督虛號,而無典戎幹方之實,虧友于款篤之義,懼非陛下追述先帝、文明太后待攸之宿意也。若以同姓寵之太厚,則有吳、楚逆亂之謀,漢之呂、霍、王氏,皆何人也!歷觀古今,苟事之輕重所在,無不為害,唯當任正道而求忠良耳。若以智計猜物,雖親見疑,至於疏者,庸可保乎!愚以為太子太保缺,宜留攸居之,與汝南王 亮、楊珧共幹朝事。三人齊位,足相持正,既無偏重相傾之勢,又不失親親仁覆之恩,計之盡善者也。」於是扶風王 駿、光祿大夫李憙、中護軍羊琇、侍中王濟、甄德皆切諫;帝並不從。濟使其妻常山公主及德妻長廣公主俱入,稽顙涕泣,請帝留攸。帝怒,謂侍中王戎曰:「兄弟至親,今出齊王,自是朕家事,而甄德、王濟連遣婦來生哭人耶!」乃出濟為國子祭酒,德為大鴻臚。羊琇與北軍中候成粲謀見楊珧,手刃殺之;珧知之,辭疾不出,諷有司奏琇,左遷太僕,琇憤怨,發病卒。李憙亦以年老遜位,卒於家。憙在朝,姻親故人,與之分衣共食,而未嘗私以王官,人以此稱之。
□丙申,詔四方水旱甚者無出田租。〔此段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
□是歲,散騎常侍薛瑩卒。或謂吳郡 陸喜曰:「瑩於吳士當為第一乎?」喜曰:「瑩在四五之間,安得為第一!夫以孫皓無道,吳國之士,沈默其體,潛而勿用者,第一也;避尊居卑,祿以代耕者,第二也;侃然體國,執正不懼者,第三也;斟酌時宜,時獻微益者,第四也;溫恭修慎,不為諂首者,第五也;過此以往,不足復數。故彼上士多淪沒而遠悔吝,中士有聲位而近禍殃。觀瑩之處身本末,又安得為第一乎!」
太康四年(癸卯、紀元二八OO年)
□春,正月,甲申,〔正月辛丑朔,無甲申,或為甲寅之訛。〕以尚書右僕射魏舒為左僕射,下邳王 晃為右僕射。晃,孚之子也。
□戊午,新沓康伯 山濤薨。
□帝命太常議崇錫齊王之物。博士庾旉、太叔廣、劉暾、繆蔚、郭頤、秦秀、傅珍上表曰:「昔周選建明德以左右王室,周公、康叔、聃季,皆入為三公,明股肱之任重,守地之位輕也。漢諸侯王,位在丞相、三公上,其入讚朝政者,乃有兼官,其出之國,亦不復假台司虛名為隆寵也。今使齊王賢耶,則不宜以母弟之親尊居魯、衛之常職;不賢耶,不宜大啟土宇,表建東海也。古禮,三公無職,坐而論道,不聞以方任嬰之。唯宣王救急朝夕,然後命召穆公征淮夷,故其詩曰:『徐方不回,王曰旋歸。』宰相不得久在外也。今天下已定,六合為家,將數延三事,與論太平之基,而更出之,去王城二千里,違舊章矣。」旉,純之子;暾,毅之子也。旉既具草,先以呈純,純不禁。
事過太常鄭默、博士祭酒曹志,志愴然嘆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室之隆,其殆矣乎!」乃奏議曰:「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周公、異姓則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返葬。及其衰也,雖有五霸代興,豈與周、召之治同日而論哉!自羲皇以來,豈一姓所能獨有!當推至公之心,與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國久長。是以秦、魏欲獨擅其權而纔得沒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用,此前事之明驗也。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帝覽之,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且謂:「博士不答所問而答所不問,橫造異論。」下有司策免鄭默。於是尚書朱整、褚䂮等奏:「志等侵官離局,迷罔朝廷,崇飾惡言,假託無諱,請收志等付廷尉科罪。」詔免志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科罪。
庾純詣廷尉自首:「旉以議草見示,愚淺聽之。」詔免純罪。廷尉劉頌奏旉等大不敬,當棄市。尚書奏請報聽廷尉行刑。尚書夏侯駿曰:「官立八座,正為此時。」乃獨為駮議。左僕射下邳王 晃亦從駿議。奏留中七日,乃詔曰:「旉是議主,應為戮首;但旉家人自首,宜并廣等七人皆丐其死命,並除名。」
二月,詔以濟南郡益齊國。己丑,立齊王 攸子長樂亭侯 寔為北海王,命攸備物典策,設軒轅之樂,六佾之舞,黃鉞朝車,乘輿之副從焉。
□三月,辛丑朔,日有食之。〔晉書
武帝紀無「朔」字。三月庚午朔,辛丑初二日,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此食日期無誤,「朔」字衍。〕
□齊獻王 攸憤怨發病,乞守先后陵。帝不許,遣御醫診視,諸醫希旨,皆言無疾。河南尹向雄諫曰:「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德望者少;齊王臥居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也。」帝不納,雄憤恚而卒。攸疾轉篤,帝猶催上道。攸自強入辭,素持容儀,疾雖困,尚自整厲,舉止如常,帝益疑其無疾;辭出數日,癸丑,〔「癸丑」二字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補。〕嘔血而薨。帝往臨喪,攸子冏號踴,訴父病為醫所誣。詔即誅醫,以冏為嗣。
初,帝愛攸甚篤,為荀勗、馮紞等所構,欲為身後之慮,故出之。及薨,帝哀慟不已。馮紞侍側,曰:「齊王名過其實,天下歸之,今自薨殞,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過!」帝收淚而止。詔攸喪禮依安平獻王故事。
攸舉動以禮,鮮有過事,雖帝亦敬憚之。每引之同處,必擇言而後發。
□夏,五月,己亥,琅邪武王 伷薨。
□秋,七月,司、豫、徐、兗、荊、揚六州郡、國二十大水。〔此段原作「河南及荊、揚等六州大水」,繫於十一月後,據宋書 五行志四改並移至七月。〕〈考異曰:晉書 帝紀、志作「七月,兗州大水。十二月,河南及荊、揚六州大水」;今從宋志。〉
□冬,十一月,以尚書左僕射魏舒為司徒。
□十二月,〔「十二月」三字原無,據吳志 孫皓傳注引吳錄補。〕歸命侯 孫皓卒。〈考異曰:吳志以皓卒於明年,吳錄以今年十二月卒,年四十二。按吳志,皓以永安七年甲申立,年二十三,以此推之則是赤烏五年壬戌生,至今年年四十二,與吳錄合,今從之。〉
□是歲,鮮卑 慕容涉歸卒。弟刪篡立,〈考異曰:載記「刪」作「耐」。今從燕書。〉將殺涉歸子廆,廆亡匿於遼東 徐郁家。
太康五年(甲辰、紀元二八O一年)
□春,正月,己亥,有青龍二,見武庫井中。〈考異曰:五行志作「癸卯」。今從帝紀。〉帝觀之,有喜色。百官將賀,尚書左僕射劉毅表曰:「昔龍降夏庭,卒為周禍。易稱『潛龍勿用,陽在下也。』尋案舊典,無賀龍之禮。」帝從之。
□初,陳群以吏部不能審覈天下之士,故令郡國各置中正,州置大中正,皆取本土之人任朝廷官、德充才盛者為之,使銓次等級以為九品,有言行修著則升之,道義虧缺則降之,吏部憑之以補授百官。行之浸久,中正或非其人,奸敝日滋。劉毅上疏曰:「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榮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威,公無考校之負,私無告訐之忌,用心百態,營求萬端,廉讓之風滅,爭訟之俗成,臣竊為聖朝恥之!蓋中正之設,於損政之道有八;高下逐強弱,是非隨興衰,一人之身,旬日異狀,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一也。置州都者,本取州里清議咸所歸服,將以鎮異同,一言議也。今重其任而輕其人,使駁違之論橫於州里,嫌讎之隙結於大臣,二也。本立格之體,為九品者,謂才德有優劣,倫輩有首尾也。今乃使優劣易地,首尾倒錯,三也。陛下賞善罰惡,無不裁之以法,獨置中正,委以一國之重,曾無賞罰之防,又禁人不得訴訟,使之縱橫任意,無所顧憚,諸受枉者,抱怨積直,不獲上聞,四也。一國之士,多者千數,或流徙異邦,或取給殊方,面猶不識,況盡其才!而中正知與不知,皆當品狀,采譽於臺府,納毀於流言,任己則有不識之蔽,聽受則有彼此之偏,五也。凡求人才者,欲以治民也,今當官著效者或附卑品,在官無績者更獲高敘,是為抑功實而隆空名,長浮華而廢考績,六也。凡官不同人,事不同能。今不狀其才之所宜而但第為九品,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徒結白論而品狀相妨,七也。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各任愛憎,以植其私,天下之人焉得不懈德行而銳人事,八也。由此論之,職名中正,實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古今之失,莫大於此!愚臣以為宜罷中正,除九品,棄魏氏之敝法,更立一代之美制。」太尉、汝南王 亮、司空衛瓘亦上疏曰:「魏氏承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咸用土斷,自公卿以下,以所居為正,無復懸客,遠屬異土,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則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始平王文學江夏 李重上疏;以為:「九品既除,宜先開移徙,聽相并就,則土斷之實行矣。」帝雖善其言而終不能改也。
□冬,十二月,庚午,大赦。
□閏十二月,當陽成侯 杜預卒。
□是歲,塞外匈奴 胡 太阿厚率部落二萬九千三百人來降;帝處之塞內西河。
□罷寧州入益州,置南夷校尉以護之。〈考異曰:地理志:「太康三年,廢寧州,置南夷校尉。」今從華陽國志。〉
太康六年(乙巳、紀元二八O二年)
□春,正月,尚書左僕射劉毅致仕,尋卒。〈考異曰:晉春秋在七年十月,今從本傳。〉
□戊辰,以王渾為尚書左僕射,渾子濟為侍中。渾主者處事不當,濟明法繩之。濟從兄佑,素與濟不協,因毀濟不能容其父,帝由是疏濟,後坐事免官。濟性豪侈,帝謂侍中和嶠曰:「我將罵濟而後官之,如何?」嶠曰:「濟俊爽,恐不可屈。」帝乃召濟,切讓之,既而曰:「頗知愧否?」濟曰:「尺布、斗粟之謠,常為陛下愧之。他人能令親者疏,臣不能令親者親,以此愧陛下耳。」帝默然。嶠,洽之孫也。
□青、梁、幽、冀州旱。
□秋,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二月,庚子,襄陽武侯 王濬卒。
□是歲,慕容刪為其下所殺,部眾復迎涉歸子廆而立之。涉歸與宇文部素有隙,廆請討之,朝廷弗許。廆怒,入寇遼西,殺略甚眾。帝遣幽州軍討廆,戰于肥如,廆眾大敗。自是每歲犯邊,又東擊扶餘,扶餘王 依慮自殺,子弟走保沃沮。廆夷其國城,驅萬餘人而歸。
太康七年(丙午、紀元二八O三年)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魏舒稱疾,固請遜位,以劇陽子罷。舒所為,必先行而後言,遜位之際,莫有知者。〈考異曰:舒遜位,紀、傳皆無年月。〔「紀」原作「記」,今改之。〕本傳曰:「以災異遜位,帝不聽;後因正旦朝罷還第,表送章綬。」按本傳又曰:「遜位之際,莫有知者。」若今年正旦日食遜位,至他年正旦乃送章綬,不云「人無知者」。蓋止因今者正旦朝罷,遂以災異遜位,不復起耳。〉衛瓘與舒書曰:「每與足下共論此事,日日未果,可謂『瞻之在前,忽焉在後』矣。」
□夏,五月,郡、國十三旱。〔此段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五行志中、宋書
五行志二補。〕
□慕容廆寇遼東,故扶餘王 依慮子依羅求率見人還復舊國,請援於東夷校尉何龕,龕遣督護賈沈將兵送之。廆遣其將孫丁率騎邀之於路,沈力戰,斬丁,遂復扶餘。
□秋,匈奴 胡 都大博及萎莎 胡各率種落十萬餘口詣雍州降。
□九月,戊寅,扶風武王 駿薨。
□冬,十一月,壬子,以隴西王 泰都督關中諸軍事。泰,宣帝弟馗之子也。
□是歲,鮮卑 拓跋悉鹿卒,〔胡注:「『鹿』,一作『祿』。」〕弟綽立。
太康八年(丁未、紀元二八O四年)
□春,正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太廟殿陷,秋,九月,改營太廟,作者六萬人。
□是歲,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復率種落萬一千五百口來降。
太康九年(戊申、紀元二八O五年)
□春,正月,壬申朔,日有食之。〔據劉次沅 諸史天象記錄考証,本年無此日食。〕
□夏,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郡、國三十三大旱。〔晉書
武帝紀作「三十二」。〕
□秋,八月,壬子,星隕如雨。
□地震。
□是歲,郡、國三十四螟。〔此段原無,據晉書 武帝紀、五行志中、宋書
五行志五補。〕